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江苏晟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塑料色母料项目(报告表)
发布时间:
2025-04-11
发布于
江苏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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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建设单位

江苏晟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年产2000吨塑料色母料

建设地点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荣炳盐资源区军民路88号,奥联荣创产业园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南京山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租赁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荣炳盐资源区军民路88号奥联荣创产业园9-2#、9-3#厂房,厂房建筑面积3892.02㎡,主要进行塑料色母料的生产,达产后可形成年产2000吨塑料色母料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拆包称量、投料、粉碎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密炼、挤出、检测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有组织密炼、挤出、检测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标准表5标准,拆包称量、投料、粉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厂区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非甲烷总烃厂房外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

(2)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本项目运营期废水排放主要为生活污水,依托园区污水总排口接管排入宝堰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接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级标准。

(3)噪声: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模头、不合格品、检测废料回用于生产,收集尘、废布袋、废包装袋等固体废物应依法依规进行综合利用和处置,贮存、转移、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相关管理要求。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手套、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并办理相关手续。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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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审批联系人: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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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镇江市丹徒区勤政路1号,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

公示时间

(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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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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