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镇江钜大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亿只锌锰电池(不含汞)项目(报告表)
发布时间:
2025-11-28
发布于
江苏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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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建设单位

镇江钜大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年产5亿只锌锰电池(不含汞)项目

建设地点

镇江市丹徒区辛丰镇于南村18号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诚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租赁镇江步升鞋业有限公司现有工业厂房,投资3000万元从事锌锰电池生产,达产后可形成年产5亿只锌锰电池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本项目涂胶、注塑、贴底、对装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塑料破碎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DA001排气筒排放的有机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标准。有机废气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标准;有机废气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2)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本项目运营期废水排放主要为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现有污水总排口接管排入谏壁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接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级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4类区排放标准。

(4)固废: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机头机尾料、废包装材料、废模具、边角料、废浆层纸、废底碗纸、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布袋、不合格品、化粪池污泥等固体废物应依法依规进行综合利用和处置,贮存、转移、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相关管理要求。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胶、废抹布、废胶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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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审批联系人: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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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镇江市丹徒区勤政路1号,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

公示时间

(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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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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