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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5:43:46
项目名称:
联系人:胥灏
采购单号:jsyz*开通会员可解锁*506240002
采购方:扬州市中心血站
采购预算:*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
报价时间:
需求:
扬州市中心血站关于环境空气、净化室、医疗污水等委托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 (万元) |
资金来源 |
备注 |
扬州市中心血站关于环境空气、净化室、医疗污水等委托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
4.2/年 |
财政资金 |
报价超过预算为无效报价 |
(一)一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获得省级或国家计量技术监督机构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按相关行业规定配备具有相关资格且能够胜任本职工作的服务人员,人员配备需与本次采购的检测服务内容相关;
3.具有净化室(尘埃粒子、静压差、风速、沉降菌、浮游菌、温湿度、换气次数)、医疗污水(余氯、悬浮物、粪大肠菌群、沙门菌、志贺菌)、消毒灭菌质量(有效氯含量、有效碘含量、紫外线表面消毒效果、紫外线强度、空气菌落总数、物手表表面细菌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乙型溶血性链球菌、无菌检测、压力蒸汽灭菌效果、消毒剂PH值、消毒剂菌落总数)等检测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建有二级生物实验室CMA认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项目需求
受检部门 |
受检场所 |
检测项目 |
检测频次 |
献血服务部(包括采血点、采血车) |
站内采点;文化宫献血屋、四望亭献血屋、江都献血屋、妇幼采点、汇好采点、东区大润发采点、京华城采点、江都金鹰采点、采血车4辆 |
环境空气、物体表面、人员手指(含储血冰箱、试剂冰箱) |
1次/每季度 |
紫外线杀菌灯辐照强度 |
1次/每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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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科 |
成分分离室 |
环境空气、物体表面、人员手指(含储血冰箱) |
1次/每季度 |
紫外线杀菌灯辐照强度 |
1次/每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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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化室 |
环境空气、净化室尘埃粒子、噪音、风速、温湿度、室内外压差、照度、(含储血冰箱) |
1次/每半年 |
|
紫外线杀菌灯辐照强度 |
1次/每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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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采血点 |
采血点、献血屋、街头采血车 |
环境空气、物体表面、人员手指(含储血冰箱、试剂冰箱) |
1次/每季度 |
紫外线杀菌灯辐照强度 |
1次/每半年 |
||
高邮采血点 |
采血点、献血屋、街头采血车 |
环境空气、物体表面、人员手指(含储血冰箱、试剂冰箱) |
1次/每季度 |
紫外线杀菌灯辐照强度 |
1次/每半年 |
||
仪征采血点 |
采血点、献血屋、街头采血车 |
环境空气、物体表面、人员手指(含储血冰箱、试剂冰箱) |
1次/每季度 |
紫外线杀菌灯辐照强度 |
1次/每半年 |
||
血液储供科 |
业务工作区 |
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含整体冷库、冷柜) |
1次/每季度 |
紫外线杀菌灯辐照强度 |
1次/每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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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技术科 |
业务工作区 |
紫外线杀菌灯辐照强度 |
1次/每半年 |
检验科 |
业务工作区 |
紫外线杀菌灯辐照强度 |
1次/每半年 |
纯水 |
电导率、微生物限度 |
1次/每季度 |
|
核酸实验室 |
环境空气、物体表面 |
1次/每季度 |
|
后勤安全科 |
医疗废物暂存地 |
紫外线杀菌灯辐照强度 |
1次/每半年 |
污水处理间 |
紫外线杀菌灯辐照强度 |
1次/每半年 |
|
食堂 |
紫外线杀菌灯辐照强度 |
1次/每半年 |
类别 |
产品/项目/参数 |
依据的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 |
检测频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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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
医疗污水 |
1 |
余氯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 |
余氯、PH值、粪大肠菌群1次/月,其余1次/每季度 |
2 |
PH值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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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粪大肠菌群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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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沙门氏菌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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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志贺氏菌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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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色度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 |
||
7 |
悬浮物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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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质量及技术要求
1、服务周期:服务周期为一年,如检测项目没有变化可以续签一年,续签不得超过2次。
2、检测周期:合同签订后根据项目按年或季度或月开展检测,出具法定效力检测报告,按照部门出具2份报告。
3、检测后必须对场地进行清扫,恢复原貌。
4、检测依据《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 15982-2012、《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13、原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消毒与灭菌效果的评价方法与标准》GB15981-1995,《紫外线空气消毒器安全与卫生标准》GB28235-2011,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国药典》2020年版二部。(检测周期内国家相关标准调整按照最新标准进行检测)
5、紫外线灯检测合格需要张贴合格标识,标识包含编号、检查日期、检测日期。
注:如有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标准,需重新检测时,检测费等相关费用采购人另行支付。其中复检的单价为:高邮、宝应复检费1000元,仪征复检费800元,站内及流动采血点复检费600。
(二)人员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置专门的技术服务团队,具体服务人员有相关资质。
2、按相关行业规定配备具有相关资格且能够胜任本职工作的服务人员,人员配备需与本次采购的检测服务内容相关。
需求名称:扬州市中心血站关于环境空气_净化室_医疗污水等委托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第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