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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皖环函〔2025〕933号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年产15000吨电熔氧化锆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安徽圣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15000吨电熔氧化锆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报告表》、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评估意见(环评估函〔2025〕188号)和专家组技术评审意见,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蚌埠市固镇经济开发区宏业路999号。建设内容:依托已建钢结构生产厂房、综合仓库、综合楼等,新建电熔氧化锆生产线4条及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产15000吨电熔氧化锆。该项目*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固镇县经开区管委会的立项批复,项目代码:2511-34*开通会员可解锁*-968332。
该项目符合辐射实践正当性的原则,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辐射防护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公众和辐射工作人员的环境影响满足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限值要求,我厅同意《报告表》的结论和拟采取的辐射防护、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注意事项
(一)严格按照《报告表》中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落实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以及固体废物的管理和控制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落实气载流出物辐射环境控制措施,确保项目运行期间气载流出物满足排放要求,定期对气载流出物及项目周围辐射环境进行监测,发现异常时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整改。
(三)加强厂内工作人员的辐射防护,定期组织开展工作人员辐射防护知识培训,合理应用“距离、时间、屏蔽”外照射防护措施和“包容隔离、净化稀释、个人防护、废物控制”等内照射防护措施,降低厂内工作人员受到的辐射剂量。
(四)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规范贮存、生产、运输作业规程和应急处置方案,针对非正常排放、物料泄漏、撒漏等可能的意外情况做好应急处置准备,控制含伴生放射性核素的锆英砂、氧化锆、二氧化硅等相关物料对工作人员和环境的辐射影响。
(五)成立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机构,安排专门人员负责项目生产区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合理划分控制区和监督区,严格落实分区管控措施。按照放射性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并执行各项辐射环境管理制度,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六)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环境辐射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要求,制定、公开环境辐射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环境辐射监测并编制环境辐射监测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开。
三、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及时自行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至蚌埠市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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