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评价-环评拟批公示】2025年12月8日大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新肇油田古637区块葡萄花油层产能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08
发布于
黑龙江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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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新肇油田古637区块葡萄花油层产能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政策法规科)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大庆市高新区建设大厦14楼 

邮    编:163316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肇油田古637区块葡萄花油层产能建设工程项目

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浩德蒙古族乡、古龙镇、义顺蒙古族乡、肇源农场、新站镇境内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兴建安环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该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改扩建,项目代码为2511-23*开通会员可解锁*-910813。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28.398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30.648hm2,临时占地面积97.75hm2。该项目基建油井95口(代用井9口、新钻油井86口),水井17口(代用井2口,新钻井15口),建成后产能7.7×104t/a。新建集油管道37.9km、注水管道26.04km、集肤伴热维温装置28.3km。扩建2-6配水间,更换茂二水质站超滤装置滤芯。新肇联合站内新建1座热泵站。新建光伏电站2座,规模分别为直流侧装机总容量3.9MWp(交流侧3MW)、直流侧装机总容量1.17MWp(交流侧0.9MW)。配套建设道路工程、数字化工程等。每座钻井井场设置撬装式钢制基础、泥浆循环罐、钢制泥浆罐、钻井液材料房、其他材料房、危废贮存点、柴油罐、定向钻泥浆防渗池、井控房、气源房、辅助用房、办公区、表层土堆放区等。项目总投资397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95.21万元。

(一)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规范施工人员行为,严禁随意践踏、碾压施工区范围外的植被。埋设管线尽量窄控,采取平埋方式进行,以便尽快恢复植被。施工过程不打乱土层,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按要求进行表土剥离,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恢复被破坏的地表形态。运营期,严格控制油水井作业占地,普通井下作业不新征临时占地。作业时严格执行环保措施,保证“工完料净场地清”,作业后无落地油遗留井场,污泥回收后做无害化处理。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水基钻井废水与水基废弃钻井液、水基钻井岩屑、废射孔液(不含油)一并拉运至大庆钻探六号废弃钻井液处理站(采油九厂)处理,产生的废水拉运至龙一联含油污水处理站处理。压裂返排液拉运至新一联废压裂液处理站处理。管道试压废水拉运至新肇联含油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拉运至新肇作业区生活污水收集池后,管输至大庆市北控污水管理有限公司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油井采出液分离出的含油污水、作业污水及洗井污水分别通过管输或者拉运的方式进入新肇联含油污水处理站处理。施工期、运营期废水处理后应同时满足《大庆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限值要求后回注油层。建设单位与其污水接收场站均需在市生态环境局污水拉运平台建立电子台账,落实污水拉运上报备案制度。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地下水实施分区防控,施工期,钢制油基泥浆罐、危废贮存点防渗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防渗要求。柴油罐区、钻井液材料房、钻井作业区、压裂作业区、泥浆循环罐、钢制水基泥浆罐、钻台为重点防渗区,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其他材料房、定向钻泥浆防渗池为一般防渗区,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井场其它区域为简单防渗区,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简单防渗区防渗要求。运营期,集油管道、注水管道、油水井作业区、提捞井提捞作业区、光伏电站事故油池为重点防渗区,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热泵站、2-6号配水间扩建多井配水阀组区域为一般防渗区,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井场其它区域、新肇联合站掺水换热器区域为简单防渗区,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简单防渗区防渗要求。保留防渗工程施工期影像资料备查。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设置4口跟踪监测井,定期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四)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定期洒水抑尘,建材应定位定点堆放,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土方开挖应采取遮盖、围挡、洒水等防尘措施。合理规划道路运输路线,运料车辆采取遮盖措施,以防物料洒落在地,形成二次扬尘。施工场界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原油集输采用密闭流程,定期对设备和管道进行维修保养,保证油气处理设施的平稳运行,加强井下作业管理,落地油进行回收,减少烃类气体挥发。井场非甲烷总烃应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限值要求。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注意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证施工机械保持在最佳状态,降低噪声源强度。敏感点附近施工可采取设置声屏障等方式。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相应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注意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井场、各场站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含油废防渗布(HW08)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施工期,水基钻井废水与水基废弃钻井液、水基钻井岩屑、废射孔液(不含油)、定向钻施工废弃泥浆一并拉运至大庆钻探六号废弃钻井液处理站(采油九厂)处理,产生的泥饼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后综合利用。油基钻井废水、油基废弃钻井液、油基钻井岩屑、废射孔液(含油)一并委托黑龙江迈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非含油废防渗布、废包装袋及施工废料拉运至天然气分公司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理。废滤芯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运至肇源县利民城市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运营期,落地油及含油污泥拉运至敖南含油污泥贮存池暂存后,委托大庆市肇源县晨晰非金属废料加工有限公司处理。废变压器油(HW08)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太阳能板、废光伏组件、废逆变器由厂家回收。

(七)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管理,保证施工质量。钻井时安装防喷器,防止井喷事故的发生,使用双层套管保护地下水环境。制定火灾、爆炸、管道泄漏等防范措施,加强场站巡检,定期检测集输防腐及腐蚀情况,及时维修或更新。在生产运营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开展了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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