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评价-环评拟批公示】2025年5月26日大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压力容器智能化制造提档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5-26
发布于
黑龙江大庆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压力容器智能化制造提档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政策法规科)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大庆市高新区建设大厦14楼 

邮    编:163316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压力容器智能化制造提档升级项目

建设地点位于黑龙江省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翔驰路8号

大庆市瑞通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中环联(黑龙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新建,项目代码为2020-2306JK-41-03-116593,项目占地面积为15500m2。本项目建设一条压力容器生产线、一条换热器生产线。项目以钢管、钢板为主要原料,压力容器生产工艺:下料、成型、焊接装配、检验、喷砂除锈、调漆及喷漆等。换热器生产工艺:下料、成型、管箱/管束加工、焊接装配、检验、喷砂除锈、喷漆等。项目年生产压力容器80套、换热器40套。项目新建1栋6547.3m2钢结构生产厂房,1座办公楼(含食堂)。厂房内划分下料车间(含200m2原料储存区)、铆焊车间、组装车间(南侧设置200m2成品储存区)、独立喷砂间、独立喷漆间(含10m2喷漆料库)、危险废物贮存点,车间内设置卷板机、车床、锯床等设备。项目总投资为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32万元。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定期洒水抑尘,运输和堆置过程中对易起尘的建筑材料采取遮盖措施,施工场界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喷漆废气:调漆、喷漆、晾漆产生的废气由集气装置收集,经过滤棉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二甲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除锈粉尘、切割粉尘: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高于楼顶的烟道排放,油烟的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限值要求。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机处理后,经焊接烟尘净化机出口排出车间。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要求。厂界二甲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生活污水排入大庆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试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地下水实施分区防控,运营期,危险废物贮存点防渗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喷漆间为重点防渗区,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车间内除危险废物贮存点、喷漆间外其它区域为一般防渗区,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除车间和绿化用地外区域,采取水泥硬化措施,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简单防渗区防渗要求。保留防渗工程施工期影像资料备查。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设置1口跟踪监测井,定期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四)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在施工现场安装硬质围挡,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加强对动力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使其始终处于最佳工作状态。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车床、钻床等固定设备设置减振基础,生产车间采用隔声门窗。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3类限值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由园区物业部门清运至大庆城控电力有限公司处理。施工期,建筑垃圾清运至建筑垃圾调配场处理。运营期,废切削液(HW09)、废机油(HW08)、废润滑油(HW08)、废乳化液(HW09)、含油抹布(HW49)、废过滤棉(HW49)、废活性炭(HW49)、漆渣(HW12)及机油、切削液、油漆、稀释剂废包装桶(HW49),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金属材料废边角料、废金属切削屑、废焊条头、焊接烟尘净化机收集的粉尘、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外售综合利用。

(六)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管理与维护,严格杜绝液态物质的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采取防火措施,配备报警和消防、通讯系统。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在生产运营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一厂一策操作方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到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