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评价-环评拟批公示】2025年12月19日大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大庆萨尔图油田中区西部高台子三类油层中相复合驱先导试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19
发布于
黑龙江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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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大庆萨尔图油田中区西部高台子三类油层中相复合驱先导试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政策法规科)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大庆市高新区建设大厦14楼 

邮    编:163316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大庆萨尔图油田中区西部高台子三类油层中相复合驱先导试验项目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北至一排路、西至西一路、南至中七路、东至友谊大街的合围区域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一采油厂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该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改扩建,项目代码为2409-23*开通会员可解锁*-156212。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9.959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0.279hm2,临时占地面积49.68hm2。该项目基建125口油水井(采油井70口,注水井55口),建成后产能1.57×104t/a。新建单井集油掺水管道4km、低压母液管道2.4km、高压二元液供液管道3.2km、单井管道51km、低压二元液管道0.6km、低压曝氧水管道0.5km。站场工程:改造新中605转油站、中一含油污水处理站。扩建聚中一配制站、中十八曝氧站、中1号注入站扩建。新建撬装注配试验站。配套建设数字化工程、供配电工程等。项目总投资19984.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14.41万元。

(一)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规范施工人员行为,严禁随意践踏、碾压施工区范围外的植被。埋设管线尽量窄控,采取平埋方式进行,以便尽快恢复植被。施工过程不打乱土层,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按要求进行表土剥离,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恢复被破坏的地表形态。运营期,严格控制油水井作业占地,普通井下作业不新征临时占地。作业时严格执行环保措施,保证“工完料净场地清”,作业后无落地油遗留井场,污泥回收后做无害化处理。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转注井洗井废水、管线试压废水拉运至中一含油污水处理站、新中一深度污水站和中十七深度污水处理站处理。废射孔液拉运至聚南1-2污水处理站处理。压裂返排液拉运至第一采油厂压裂及井下作业废液处理装置处理。生活污水排入周边场站和计量间生活污水收集装置,定期拉运至风云污水提升站后,管输至大庆市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处理。运营期,油井采出液分离出的含油污水、作业污水及洗井污水分别通过管输或者拉运的方式进入中一含油污水处理站、新中一深度污水处理站和中十七深度污水处理站处理。施工期、运营期废水处理后应同时满足《大庆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限值要求后回注油层。建设单位与其污水接收场站均需在市生态环境局污水拉运平台建立电子台账,落实污水拉运上报备案制度。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地下水实施分区防控,施工期,压裂作业区为重点防渗区,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运营期,新建管道、油水井作业区为重点防渗区,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新中605转油站泵房、聚中一配制站熟化罐平台及分散厂房、新建注水站污水沉降罐及配套罐前阀室、新建撬装注配试验站内盐储罐、表活剂储罐及罐前阀室、曝氧水罐、卸车槽为一般防渗区,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井场、中十八曝氧站新建阀室及泵房、聚中一配制站外输泵房、中一含油污水处理站回注水物理杀菌装置区域、新建撬装注配试验站药剂升压混配橇等其它区域、中1号注入站新建注入泵房为简单防渗区,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简单防渗区防渗要求。保留防渗工程施工期影像资料备查。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设置4口跟踪监测井,定期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四)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定期洒水抑尘,建材应定位定点堆放,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土方开挖应采取遮盖、围挡、洒水等防尘措施。合理规划道路运输路线,运料车辆采取遮盖措施,以防物料洒落在地,形成二次扬尘。施工场界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原油集输采用密闭流程,定期对设备和管道进行维修保养,保证油气处理设施的平稳运行,加强井下作业管理,落地油进行回收,减少烃类气体挥发。新中605转油站、中一含油污水处理站厂区内非甲烷总烃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排放限值要求。井场及新中605转油站、中一含油污水处理站厂界非甲烷总烃应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限值要求。聚中一配制站、撬装注配试验站厂界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减少叠加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注意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证施工机械保持在最佳状态,降低噪声源强度。敏感点附近施工可采取设置声屏障等方式。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建设单位应依承诺落实临时安置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相应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注意对设备的维护保养。新建及改扩建场站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井场噪声应分别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3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含油防渗布(HW08)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施工期,穿越工程泥浆沉淀后的泥土回填或用于道路护坡建设。非含油废防渗布、施工废料拉运至采油一厂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理。建筑垃圾拉运至建筑垃圾调配场处理。拆除的废旧设备回收至第一采油厂物资库。生活垃圾运至大庆城控电力有限公司处理。运营期,含油污泥(HW08)、落地油(HW08)拉运至北一区含油污泥处理站减量化处理后,委托大庆优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废变压器油(HW08)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七)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管理,保证施工质量。制定火灾、爆炸、管道泄漏等防范措施,加强场站巡检,定期检测集输防腐及腐蚀情况,及时维修或更新。在生产运营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开展了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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