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评价-环评拟批公示】2025年5月26日大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大庆油田古龙页岩油Q9油层产能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5-26
发布于
黑龙江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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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大庆油田古龙页岩油Q9油层产能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政策法规科)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大庆市高新区建设大厦14楼 

邮    编:163316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大庆油田古龙页岩油Q9油层产能建设工程项目

黑龙江省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腰新乡、他拉哈镇,大同区和平街道和肇源县古龙镇内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页岩油勘探开发指挥部

大庆恒安评价检测有限公司

该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改扩建,项目代码为2505-23*开通会员可解锁*-939674,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170.61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72.12hm2,临时占地面积4098.5hm2。该项目新钻并基建油井205口,新建集油、集气管道共计431.82km,新建5座中心井场,井场设置气液分离计量橇、集油阀组橇等设备,建成后产能101.4×104t/a。改扩建古页1号增压分输站:建设压缩机入口分离器、天然气压缩机组、压缩机出口分离橇、甲醇加注装置等。改扩建古页2号增压分输站:油气集输系统建设三相分离器及配套设施、1.0MW真空相变加热炉2台、含水油外输泵橇、进站阀组及收发球区;天然气处理系统建设压缩机入口分离器、天然气往复式压缩机组、压缩机出口分离器、压力排污罐、火炬分液橇、火炬等。改扩建古页3号增压分输站:油气集输系统新建集油阀组橇、集气阀组橇、三相分离器、外输油缓冲罐、1.5MW真空相变加热炉2台等;天然气处理系统新建压缩机入口分离器、天然气螺杆式压缩机组、压缩机出口分离器、压力排污罐、火炬分液橇、火炬等。改扩建古页5号增压分输站:油气集输系统新建含水油外输泵橇、1.5MW真空相变加热炉1台、0.29MW采暖炉1台等;天然气处理系统新建压缩机入口分离橇、压缩机橇、出口分离橇、外输计量发球橇、甲醇加注装置等,迁建利旧页岩油2号实验站火炬分液橇1座、DN250火炬1座和空压及风净化成套装置1座。改扩建葡西联:新建外输泵、1.0MW真空加热炉1台、外输油发球筒、外输油收球筒等。改扩建葡西二转油站:更换外输油泵、新建页岩油外输泵橇、流量计、变频器、1.0MW真空相变加热炉1台、收球筒及发球筒等。改扩建新肇联:新建葡西二转油站来液至新一联管线切断阀、外输泵与已建净化油缓冲罐液位连锁等。新建油气中心处理站:建设10000t/d脱水站,采用二级“三相分离器”处理工艺;建设200×104t/a原油稳定站,采用微正压闪蒸+轻烃稳定(带精馏段)工艺;建设300×104m3/d天然气处理站,采用增压、脱碳、脱水、深冷分离、干气增压外输工艺,并对脱碳尾气增压、脱水、液化回收,新建3台13.5MW导热油炉;新建10000m3/d采出水处理站,采用“调储罐+气浮+单层石英砂过滤”工艺;配套建设供配电工程、1MW光热1座及页岩油生产管控中心1座、页岩油数智化指挥中心1座。每座钻井井场设置钢制井架基础及井场设备,包括钻机、钻台、泥浆罐、钢制泥浆槽、柴油罐、压裂返排液暂存罐等,同时井场设置钻井液材料房、其他材料房、井控房、发电机房、综合房、钻井监督房、临时表土堆放区等。项目配套建设供电工程、道路工程、数字化建设工程、消防工程等。项目总投资98.5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1602.5万元。

(一)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规范施工人员行为,严禁随意践踏、碾压施工区范围外的植被。埋设管线尽量窄控,采取平埋方式进行,以便尽快恢复植被。施工过程不打乱土层,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按要求进行表土剥离,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恢复被破坏的地表形态。运营期,严格控制油井作业占地,普通井下作业不新征临时占地。作业时严格执行环保措施,保证“工完料净场地清”,作业后无落地油遗留井场,污泥回收后做无害化处理。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水基钻井废水与水基钻井泥浆、水基钻井岩屑一并拉运至大庆油田昆仑集团有限公司环保分公司处理,产生的废水拉运至龙一联污水处理站处理。压裂返排液拉运至哈19返排液处理站处理。管线试压废水拉运至龙一联污水处理站处理。试采期间采出液分离废水拉运至龙一联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拉运至大庆市北控污水管理有限公司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采出水、作业废水、天然气处理站产生的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脱盐水处理间排污水、工艺分离废水、检修清洗和胺液净化废水、初期雨水管输进入油气中心处理站中新建的采出水处理站处理后,同时满足《大庆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限值要求,部分回注油层、部分用于复配压裂液。拉运污水集中接收场站要建设监控装置,并接入市生态环境局监控平台,污水拉运过程要建立台账,并接受视频监管。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地下水实施分区防控,施工期,危险废物贮存点、废油基泥浆罐区防渗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防渗要求。钻井平台、柴油罐区、油基泥浆循环罐区、压裂及试油作业区为重点防渗区,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钻井液材料房、防渗旱厕、钢制泥浆槽、水基泥浆循环罐区为一般防渗区,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井场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简单防渗区防渗要求。运营期,油气中心处理站事故油贮存池防渗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防渗要求。油井作业区域、地下集输油管道、污水管道及油气中心处理站事故油罐区、净化油缓冲罐区、调储罐区、净化水罐区、采出水处理站回收水池、储泥池为重点防渗区,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一般防渗区有:油气中心处理站除重点防渗区、事故油贮存池以外的设备区域;1号增压分输站新建甲醇加注装置区、放空分液罐区;2号增压分输站、3号增压分输站新建三相分离器区、加热炉区、压力排污罐区;5号增压分输站、葡西联、葡西二转油站新建加热炉区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井场其他区域、油气中心处理站其它区域、改扩建场站其它改扩建区域为简单防渗区,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简单防渗区防渗要求。保留防渗工程施工期影像资料备查。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设置8口跟踪监测井,定期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四)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定期洒水抑尘,建材应定位定点堆放,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土方开挖应采取遮盖、围挡、洒水等防尘措施。合理规划道路运输路线,运料车辆采取遮盖措施,以防物料洒落在地,形成二次扬尘。井场试油放空废气经放空火炬燃烧后排放。施工场界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井场非甲烷总烃应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限值要求。运营期,场站新建加热装置以天然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新建加热炉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烟气中烟(粉)尘、烟气黑度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新建非金属加热炉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烟(粉)尘最高允许浓度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3限值要求。新建采暖炉、导热油炉燃烧烟气分别通过8m和20m高排气筒排放,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气黑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气锅炉标准限值要求。原油集输采用密闭流程,定期对设备和管道进行维修保养,保证油气处理设施的平稳运行,加强井下作业管理,落地油进行回收,减少烃类气体挥发。新建及改扩建场站厂区内非甲烷总烃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限值要求,井场、新建及改扩建场站厂界非甲烷总烃应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限值要求。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钻井井场合理布局,减少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注意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证施工机械保持在最佳状态,降低噪声源强度。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相应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注意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井场、新建及改扩建场站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油基钻井废水、油基钻井泥浆、油基钻井岩屑和废射孔液(含油)及运营期含油污泥、落地油属于危险废物(HW08),委托黑龙江迈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处理后的泥渣满足《油田含油污泥处置与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23/T3104-2022)标准要求后,用于在油田作业区域内用于通井路和井场建设、筑路和铺路、作业场地地面覆盖、围堰等材料的活动;或者在油田作业区域外用于物流仓储用地、工业厂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以及危险废物填埋场、固体废物填埋场封场等材料的活动。含油废防渗布(HW08)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施工期,水基钻井废水与水基钻井泥浆、水基钻井岩屑一并拉运至大庆油田昆仑集团有限公司环保分公司处理,产生的泥饼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后综合利用。含油废防渗布(HW08)、废KOH包装袋(HW49)、废过硫酸钾包装袋(HW49)属于危险废物(HW08),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化学品材料包装袋、施工废料、非含油防渗布拉运至采油七厂工业固废处置场。建筑垃圾拉运至建筑垃圾调配场处理。生活垃圾清运至杜蒙县生活垃圾处理厂、肇源县利民城市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运营期,废变压器油(HW08)、废润滑油(HW08)、废活性炭(HW49)、废滤芯(HW49)、废滤袋(HW49)、化验废液(HW49)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分子筛送采油七厂工业固废处置场。

(七)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管理,保证施工质量。钻井时安装防喷器,防止井喷事故发生。使用双层套管保护地下水环境。制定火灾、爆炸、管道泄漏等防范措施,加强场站巡检,定期检测集输管线及设备防腐及腐蚀情况,及时维修或更新。在生产运营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一厂一策操作方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到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开展了公众参与。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