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化搬迁转型升级建设50万吨合成氨及下游项目预拌混凝土采购澄清变更公告
变更
发布时间:
2025-12-30
发布于
云南红河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更正内容:

解化搬迁转型升级建设50万吨合成氨及下游项目预拌混凝土采购澄清变更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解化搬迁转型升级建设50万吨合成氨及下游项目预拌混凝土采购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30分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发布招标公共及招标文件,现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变更1:原招标公告投标人资质要求“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与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1.2资格评审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不一致,现将原招标公告3.2更正为:“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

变更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2.2(2)商务部分 企业业绩 原备注为:“①类似业绩时间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时间在*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之间;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③证明材料须能体现供应量或产能量,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供应量的,应当提供对应合同的结算证明或能体现产能(生产率)160 m³/h以上的相关证明(主生产设备铭牌、竣工验收证明等),否则不予认可。”现变更为:

注:①类似业绩时间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时间在*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之间;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③业绩证明材料须能体现供应量产能量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供应量的,应当提供对应合同的结算证明或能体现产能(生产率)160 m³/h以上相关证明主生产设备铭牌及设备购买合同(或发票)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设备购买合同(或发票)竣工验收证明、其他有效的第三方证明之一,否则不予认可④若②、③中业绩证明材料均仅有产能指标满足得分条件的,则同一条混凝土生产线(或同一台主生产设备)生产业绩仅计1项业绩

招标文件其余条款内容不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本次变更澄清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超过15日,投标截止时间不变。

招标人:云南解化绿源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公司:云南西南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