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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环州乡万松山国有林场林下产业配套用水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武定县环州乡万松山国有林场林下产业配套用水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新建泵站一座(含泵站吸水水池)、6.9公里输水管、500立方主高位水池一座,200立方小高位水池5座,主高位水池至小高位水池配水管约12公里。泵站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输水管采用DN150加厚无缝钢管。高位水池采用圆形钢筋混凝土水池,做法见国标相关图集。配水管采用DN100PE管。光伏系统采用分散式光伏系统。包括太阳能电池方阵;光伏提灌站逆变控制装置;铜芯电缆、PVC穿线管等。提升水泵单台功率132KW,一用一备,功率因素不低于0.8,光伏系统容量按270kW计算(按设备计算功率2倍取值)。系统采用的太阳电池组件规格为650W。长2382mm,宽1134mm,厚度30mm,功率650W的单晶硅组件,数量为420块。实装光伏方阵总装机容量为273.0kW。每16块太阳电池组件串联为1路,共计27路并联。光伏方阵占地面积约3700㎡。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农林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武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武定林投林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阳菲 |
| 办公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罗亚雄 彭文华 |
| 办公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移动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GC5323*开通会员可解锁*01001 |
| 标段名称: |
武定县环州乡万松山国有林场林下产业配套用水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8:30 |
| 开标地点: |
武定县1号开标室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799.65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实施,即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中标人将作为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单位,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具体包括: 1.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审批手续及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等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内容,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审图机构完成施工图审查及各专项审查、预算、审批手续、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施工部分:完成经招标人认可并通过审查的施工图及经审核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的全部施工工作,包括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相关工作;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图编制、质保等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配合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及项目财务决算审计等相关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详见招标公告。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的各成员应具备所承包工作范围相应的资质,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由联合体牵头递交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和履约担保等事宜; 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
| 资质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满足)。 2.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或以下资质的企业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2.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牵头方的在职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详见招标公告。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信息
| 附件: |
| 序号 |
文件名 |
创建时间 |
| 1 |
招标公告.pdf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58: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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