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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一西路西延工程(三期)
(招标编号:A33*开通会员可解锁*27001221)
补充文件(一)
招标人: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天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5 年 12 月 30 日
文一西路西延工程(三期)
(招标编号:A33*开通会员可解锁*27001221)
补充文件(一)
各投标单位:
一、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如下:
1、原“【A33*开通会员可解锁*27001221(1)】.HzZbs”文件作废,以随本补充
文件上传的“.Hzzbs”为准。
2、原《招标文件修订》中“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作废,以本补充文件
后附的附件一为准。
3、原《招标文件修订》中“投标承诺书”作废,以本补充文件后附的附
件二为准。
4、原招标文件前附表 3.2.4 最高投标限价第 1 点、第 5 点:
3.2.4
最高投标限价
☑1.最高投标限价 152461.9508 万元,暂列金额 /万元,暂估价
130.8000 万元;
5.其他:招标控制价 152461.9508 万元。
现修改为:
3.2.4
最高投标限价
☑1.最高投标限价 145457.9145 万元,暂列金额 /万元,暂估价
130.8000 万元;
5.其他:招标控制价 145457.9145 万元。
5、
《招标文件修订》前附表中:
3.2.5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 。
现修改为:
3.2.5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本工程土方约 75 万 m³,根据杭管执联【2025】1 号文件,渣土消纳
费用造价占比大,对成本控制和项目推进影响关键。请投标单位认真调研
土方外运市场行情,充分考虑当前土方运输管理现状,慎重确定本项目投
标报价下浮比例,若中标后无法履约,将承担严重后果,因此各投标单位
应高度重视履约事宜,做好风险评估与准备工作。
注:投标人须按本补充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承诺书格式填写,若未按该
规定格式填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承包人应在现场配建一个建筑面积不小于 400 平方的数字化智慧展
厅,功能分区与展示内容包含项目简介展板(工程概况、意义、总平等)
、
参建单位简介展板、新材料及施工工艺介绍、盾构沙盘模型(互动)
、数
字化盾构管控中心、党建引领等板块。设备设施包含(1)模型与实物:
盾构沙盘模型由等比例盾构机模型及盾构穿越区地形沙盘组成,可清晰重
现区位及现场实貌;(2)展示设备:大厅内设置 led 显示屏及网络电视,
可详细介绍项目简介,项目重难点,施工工艺及项目建设意义;(3)其
他设施:异形吊顶与灯光设计注重氛围营造,突出科技感与专业性;另外
配有中央空调以及一间 20 人会议室,费用包含投标报价内,由承包人自
行承担。
6、
《招标文件修订》合同专用条款21.其他补充事项的约定“(14)承包
人落实智能数字化展厅建设,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现修改为“(14)承
包人应在现场配建一个建筑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的数字化智慧展厅,功能分区
与展示内容包含项目简介展板(工程概况、意义、总平等)、参建单位简介展
板、新材料及施工工艺介绍、盾构沙盘模型(互动)、数字化盾构管控中心、
党建引领等板块。设备设施包含1)模型与实物:盾构沙盘模型由等比例盾构
机模型及盾构穿越区地形沙盘组成,可清晰重现区位及现场实貌;2)展示设
备:大厅内设置led 显示屏及网络电视,可详细介绍项目简介,项目重难点,
施工工艺及项目建设意义;3)其他设施:异形吊顶与灯光设计注重氛围营造,
突出科技感与专业性;另外配有中央空调以及一间20人会议室,费用包含投标
报价内,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一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文一西路西延工程(三期),工程位于余杭区。项目西起临余桥东,与现状已
建科技大道(临安段)衔接,东起南湖圩堤北 6#盾构井,全长约 5km,项目分为快速路系统
和地面辅导系统两部分。快速路系统中,地下快速路长约 1.77km,地面快速路长约 3.25km,
地面辅导全长 3.76km。主要涉及打桩工程、土建工程、隧道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室
外附属、弱电工程、钢结构、消防工程、绿化工程、城市照明工程等。
二、招标范围及内容:
1、本次招标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打桩工程、土建工程、隧道工程、安装工程、装饰
装修、室外附属、弱电工程、钢结构、消防工程、绿化工程、城市照明工程等,具体以本工
程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
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的通知》
(浙建站计[2013]63 号、[2014]31 号)
;
2、《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
规范》(GB50855-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
量计算规范》
(GB50857-2013)
、
《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8-2013)
;
3、《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 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
程预算定额》
(2018 版)
、
《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2018 版)
、
《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
定额》
(2018 版)
、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2018 版)
;
4、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
(2018 版)
;
5、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296 号)
;
6、
《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8 修订)
》
;
7、
《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2013)
》
;
8、
《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浙建建
发(2019)92 号;
9、《关于明确杭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用计取的通知》(杭建招标造价中
心(2021)84 号)
;
10、
《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浙建建发(2022)37 号;
11、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
12、
《文一西路西延工程(三期)招标中需要澄清问题的回复》
;
13、招标人确定的《主要材料选用表》
;
14、本项目招标文件;
15、省、市、区等其他有关计价文件规定。
四、工程质量达到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五、工期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
六、施工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七、企业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的要求:
1、企业管理费报价不得低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费用定额和相关取费计价文
件规定的对应专业工程企业管理费弹性费率下限乘 20%(各专业工程企业管理费报价≧∑对
应专业工程报价(人工费+机械费)*最低费率),具体如下:
市政(隧道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不得低于 7.17%*0.2=1.43%;
市政土建工程(道路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不得低于 12.78%*0.2=2.56%;
市政桥梁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不得低于 14.69*0.2=2.94%;
市政安装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不得低于 12.59%*0.2=2.52%;
水 电 暖 通 消 防 智 能 自 控 及 通 信 安 装 工 程 : 取 费 基 数 为 人 工 费 +机 械 费 , 不 得 低 于
16.29%*0.2=3.26%;
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不得低于 13.88%*0.2=2.78%;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投标人应根据杭建招标造价中心[2021]84 号文件要求,应结合工
程实际情况和企业信用状况将安责险列入企业管理费中自主报价。
2、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规
定的下限费率,具体如下:
市政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不得低于 8.81%;
市政安装工程(与市政土建同步交叉配合施工):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不得低于
6.47%;
通用安装工程(与建(构)筑物同步交叉配合施工):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不得
低于 7.35%;
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不得低于 6.64%;
安全文明施工费基本费按市区工程考虑;
3、规费报价不得低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规定的费率乘 30%(各专
业工程规费报价≧∑对应专业工程报价(人工费+机械费)*最低费率),具体如下:
市政(隧道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不得低于 21.02%*0.3=6.31%;
市政土建工程(道路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不得低于 18.75%*0.3=5.63%;
市政安装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不得低于 27.80%*0.3=8.34%;
水 电 暖 通 消 防 智 能 自 控 及 通 信 安 装 工 程 : 取 费 基 数 为 人 工 费 +机 械 费 , 不 得 低 于
30.63%*0.3=9.19%;
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不得低于 30.97%*0.3=9.29%;
4、税金:取费基数按相应规定计取,费率为 9.00%。
5、投标人所报的企业管理费中应包含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否则视同投标人优惠。
八、清单编制说明:
1、本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方法;
2、本清单由表 1-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
、表 1-3-C《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
价表》组成;
3、所有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及招标人要求,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的要求明确规
格型号并报价。有推荐品牌的,投标人须在推荐品牌中选择,并在表 1-6 主要材料设备表中
备注栏中标明品牌、型号;无推荐品牌、型号的,投标人必须在备注栏中明确品牌、型号。
若投标人未列出,在施工期间,招标人可根据工程需要提出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的
要求提供材料(设备)
,费用差价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未作特别要求的材料都必须采用中
档以上品牌或国内外知名厂家生产,在采购前报监理和发包人确认;施工期间如出现投标人
选用的品牌表中某品牌已停止生产或其他原因无法采购到时,由中标单位在原有品牌中任选
其他某一品牌,费用不作调整。
4、清单中涉及到有关标准图集的以标准图集做法为准,投标报价时综合单价应包含标准
图集做法中的所有内容;
5、本清单项目特征中未全部注明有关技术指标与参数,投标人应根据所提供的工程量清
单项目特征并结合设计图纸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清单项目所包含的工作内
容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综合考虑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所列的工作内容;
6、项目特征未特别注明之处应参照现行施工规范及规程考虑;
7、本工程清单编制设计图纸上有相应做法按图纸考虑,无图纸做法按回复意见考虑或相
应图集;
8、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按实物构件净量计算的,一切损耗均应在投标报价
内;
9、清单特征描述不完整时,投标人应结合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规定等进行综合考虑。
10、本工程所涉及的装饰材料(板材、饰面板、乳胶漆、外墙弹性涂料等)的样式和颜
色由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在施工时确定,投标时请投标人根据图纸及规范在投标报价时综合
考虑,中标后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11、本工程中涉及材料选样、选定颜色等必须提供样品给建设单位,经建设单位同意后
方可施工,中标后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12、本工程所涉及的装饰的样式、规格、颜色、分隔格尺寸由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在施
工时确定,中标后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13、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将委托专业检测机构随机对分项工程进行空气检测等
环保检测,如发现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由施工单位无条件更换材料或返工,不增加费用,
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
14、石材、人造石的磨边、倒角、割槽、开孔费用计入到相应的综合单价内,中标后不
作调整;
15、瓷砖切割、倒角、磨边费用计入到相应的综合单价内,中标后不作调整;
16、地被(草本或藤本)要求种植初期基本满铺,请投标人报价时综合考虑,中标后招
标人拒绝任何针对本清单内因上述原因引起的相关苗木密度的签证;
17、苗木规格均为定植修剪后尺寸(特别是球形灌木种植按修剪后的光球规格计算)
,种
植、修剪后如规格达不到报价文件要求,投标人需重新选苗种植,并承担一切损失。所有种
植苗木要求株型完整、优美,生长健壮,起苗、运输、吊装、定植等操作环节要严格按要求
进行操作,定植后需采用荫棚、喷淋等技术手段进行全面养护,并保证存活;
18、投标人在报价时要充分考虑苗木的各因素。报价中包含苗木采购、种植、土壤改良、
遮荫棚搭、吊装、挖掘、养护、种植后绿地周围的清理、运输、税金、管理费、利润等从苗
木原种植场地移至工程现场指定地点并保证 100%存活并养护一年所发生的一切投标人认为可
能发生的费用及风险,养护期间常驻养护工,营养液复壮;
19、钢筋选用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 849 号公告(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执行,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考虑,中标后不作调整;
20、本工程对整体面层、块料面层,设计未注明找平层及做法的,投标人应将找平层的
费用综合至相应项目清单的综合单价中,结算时找平层费用不予增加;
21、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和项目特征中,未特别注明的单位均为 mm;
22、主要材料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确认的《主要材料选用表》报价;
23、招标文件内表 1-5《主要工日价格表》工种请列一、二、三类人工;
24、针对图纸上内容已根据设计意见及招标人要求作了调整,具体一下:
基坑围护工程:
(1)本工程基坑部分涉及强风化按照渣土外运,中风化及泥岩破碎带明挖部分按照周边
场地内对方,由产权街道拍卖处置;
(2)本工程明挖部分后续回填采用原开挖部分原土回填;
盾构隧道工程:
(1)本工程按照两台泥水平衡盾构机同时盾构考虑;
(2)中桥塘大堤节点袖阀管预加固区部分的砼灌注桩由水利部门实施,不包含在本项目
内;
(3)荷塘上袖阀管与加固间距按照 1m 梅花形布置;
(4)本工程负环长度按照 20m 考虑;
(5)本工程盾构采用泥水平衡盾构机,涉及中风化岩层内,且中风化单轴饱和抗压强度
为 27.9Mpa 的中风化无利用价值,外运处置,盾构土按照渣土消纳费用进行处理,鼓励中标
单位按照杭州市综合执法局关于明确杭州市盾构土本地化消纳的通知及杭州市建筑垃圾管理
条例文件进行利用处置,相关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及人员及处置物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6)本工程不考虑进出场重在道路、搅拌站及场地建设等内容;
(7)6#接收井后续施工工程量按照图纸暂定工程量计入,后续按实结算;
排水工程:
(1)现状横穿管保护费用已放入措施费,由投标人自行报价考虑,最终不作调整;
(2)简易混凝土边沟按照 DN300HDPE 半截管考虑;
保通路:
(1)本次预算不考虑标志杆;
(2)标线按照一次常温,线宽 15cm 考虑;
(3)本次围挡按照 3m 高度考虑;
通信工程:
(1)通信井盖按照 B125 球墨铸铁井盖考虑;
绿化工程:
(1)绿化养护期按照 1 年考虑;
(2)遮阴棚费用已综合考虑在苗木单价内,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3)绿化部分种植土回填按照 50cm 厚考虑;
电力工程:
(1)电力工程不计入本工程预算;
幕墙装修工程:
(1)隧道内黑色无机涂料喷涂遍数及防火涂料喷涂遍数:黑色无机涂料两遍,防火涂料
详说明,厚度按 20mm 挂网考虑;
(2)干挂搪瓷钢板基层龙骨按照 10kg/m2 计入;
(3)干挂石材墙面基层龙骨含量按照 18kg/m2 计入;
道路工程:
(1)本工程人行道透水砖按照仿石透水砖考虑;
(2)本工程现有道路涉及资产的内容按照评估报告结果计入预算;
(3)本工程开挖土方考虑利用 1.5 万挖方进行改良后作为路基填方使用;
(4)本工程先行段重叠改造拆除老路按照 10cm 沥青+50cm 水稳考虑;
(5)本工程台后泡沫混凝土桥梁按台后 30m,高架桥和箱涵台后按 15m,栈桥和改路桥台后
回填按 3m,泡沫混凝土横向桥台通长布置,泡沫混凝土厚度 1:2 坡段的高度按 1.5m,与塘渣
交界处高度按 1m 考虑;
(6)箱涵部分车行道根据设计确认统一按地面桥梁台后回填形式,按 1:2 放坡回填,绿
化和老路部分不回填;
(7)经设计确认,取消先行段水稳加强;电气工程:(1)配电房内高低配设备、电力监控、标注化建设、之达路箱变、高压进线电缆不计入
本次招标;
(2)本工程电气中抗震支架:盾构段顶部照明线槽、管仓纵向桥架、横向桥架、明挖暗
埋段顶部照明线槽需设置抗震支架,其余无需设置考虑;
路灯照明:(1)箱变进线为高压外线部分,不计入招标范围;(2)高压外线部分不计入本次招标范围;(3)多脉冲直流电源控制柜进线按 50m/台计入;
治安监控、智能交通工程:
(1)治安监控光纤接入点按照 2 年考虑;(2)智能交通光纤接入点按 10 年考虑;
九、措施项目费用清单:
1、招标人不提供临时设施场地(办公场所、临时宿舍、材料堆放等)及红线外场地;投
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合理设置临时施工场地,由于投标人设置临时场地产生对周边的地表
作物、土地借用、复耕及场地租赁等费用,由投标人结合自身力量自行考虑,计入措施费。
2、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统一指挥领导,无条件相互配合各专业工种施工,由此产生的费
用和工期延误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措施费用;
3、本工程招标人只提供水、电接口,施工场地内接水接电、线路架设及其拆除等费用由
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措施费用;
4、招标人不能保证 24 小时供电,但投标人不得停工,包括变压器保护和不间断施工费
用,由此增加的有关费用(如自备发电机等)
,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措施费用;
5、工程施工时,投标人对周边建筑物、城市道路、绿化、构筑物,电力设施、地下管线
及各类成品等自行采取保护措施,并做好安全围护措施,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
虑计入措施费用。
6、施工排水费,含湿土排降水等一切排水费用以及由此增加的施工难度及相应增加的技
术措施费用,列入项目措施费中;
7、施工场地内有建筑垃圾、植被、建筑物等地表影响施工的障碍物需拆除、清理、回填、
平整,直至做到符合施工条件为止,该部分内容由投标人认真踏勘现场后进行测绘估算,所
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列入措施费;
8、特、大型机械进出场综合单价内已包括装、卸、场外运输、场内转移(含完成本项目
所需的所有大型机械),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列入措施费;
9、投标人必须配合招标人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工程施工的一切手续费用,所发生的相关费
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措施费用;
10、在施工期间可能发生扰民或民扰,因此需考虑避免扰民而采取的相关措施,并综合
考虑因扰民或民扰产生窝工、暂停施工,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措施费用;
11、投标人在施工组织中应充分考虑工期合理安排、施工安全问题、施工干扰问题、确
定社会交通组织方案等,制定详细可行的保证措施并在施工中予以实施,由此所发生的一切
费用均应计入相关项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12、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到防洪、防汛、抗旱、抗台等与自然灾害相抗争的措施,在
抵御自然灾害的过程中,要求投标人顾全大局,服从发包人的统一部署,积极主动做好预防
和抵御的具体措施,由此产生的预防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费用投标人自行估算,单独列入报价,
由投标人在措施费中自行考虑,其费用按一项计入措施项目费。
1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在施工过程中与市政、市容、环保、交通、治安、绿化、卫生、
工程所在地村委等方面的关系处理,并配合自来水、燃气等道路配套综合管线及相关专业施
工,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措施费用;
14、当工程进度无法满足要求时,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根据招标人要求在技术力量和设备
上给予补充,直至满足进度要求为止,相关的费用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15、土壤类别、水位:由投标人根据地质资料和现场踏勘以及自身投标力量来自行确定
土壤类别、地下水位及含水率来决定报价,余土外运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招标人有权禁止中
标人把土方倾倒场地内或周边田地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措施费用;
16、本工程与其配套专业项目施工(电力、燃气、自来水、华数、电信等)将有可能同
时交叉进行,为配合其它专业工程施工而产生的施工配合费、管理费,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
措施费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预留孔洞及相关洞口的修补及封堵工作由中标单位完成,相
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17、投标人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考虑进出场所需的施工便道及施工场地内满足机械施工
需要的便道,由此增加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现场踏勘自行考虑,计入措施项目费用中;
18、投标人需预估施工场地内桩基和基础施工可能遇见障碍物的风险,由此增加的有关
费用,列入措施项目费用中;
19、本工程施工时需搭设脚手架和脚手架安全围护网、支模费用由此增加的有关费用由
投标人自行考虑;
20、本工程基坑围护施工方案要进行专家评审,专家会审的要求施工方要无条件服从,
由此增加的有关费用,列入措施项目费用;
21、抗拔、抗压桩试验时,投标人应及时配合检测单位工作,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例如场
地处理、砼超灌凿平、试桩桩头制作、满足静载配重车辆及吊机行走的要求等),由此产生的
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22、由于结构尺寸与幕墙设计图纸尺寸不一致而产生包括拆除、修补,由此产生的相关
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23、对穿螺栓施工时对墙体及饰面破坏后产生的修复,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
行考虑;
24、管线暗敷所需开墙槽、凿地面及修复,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25、本工程道路接顺,雨污水管道、通信管道、电力管道起点终点需接入现状各主管、
井,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26、管道交叉处理及管道覆土不足时由投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加强保护处理,由
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27、本工程施工期间为保证周围居民出行安全、车辆正常通行、施工安全、施工通畅等,
需进行交通维护、设置导向牌、告示牌、警示标志牌、施工围挡及路口交通组织,由此产生
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28、本工程施工中所需的模板、支护、支架、围堰、脚手架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列入措施费;
29、新建管道与老管道、老井连接,包括凿洞,清运垃圾,修复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
考虑列入措施费;
30、施工过程中破路、修复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措施费;
31、本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需对塔吊、龙门架等机械基础及场地内砼道路进行凿除清理
并外运,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32、本工程没有设置弃土场地,弃土运距及弃土场地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其列入措施费;
33、本工程施工场地平场标高以测绘报告为准,土方开挖中土方类别请投标单位根据地
质报告和测绘单位提供的土方量计算报告并结合现场踏勘后,进行综合报价,中标后不作调
整;挖土工程应做到随挖随运,红线内不得堆土,泥浆及土方弃土外运数量、运距及堆场由
投标单位自行考虑,中标后不作调整;泥浆及弃土外运还需符合余杭区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相
关规定;
34、本工程所有模板制作、安装、拆除、维护、整理、堆放及场内外运输;模板粘结物及
模板内杂物清理、刷隔离剂等费用均已包括各项模板的综合单价内,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综合
报价,中标后单价不做调整;
35、建筑脚手架综合单价内已包括搭设、拆除脚手架、安全网,铺、翻脚手板,钢挑梁
制作、安装及拆除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综合报价,中标后单价不做调整;
36、建筑物垂直运输综合单价内已包括施工单位合理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所需要的垂直
运输全部操作过程所需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综合报价,中标后单价不做调整;
37、各项检测、检验、验收必须符合行政、质量监督等部门的要求,并由中标人自行承
担相关的各项支出费用,由招标人其它检测项目要求中标人配合产生的相关费用,列入措施
项目费用;
38、本工程管道部分结构在道路结构层内,挖土方工程量按照结构层底计算,涉及的反
开挖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管道综合单价内;
39、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增加费按《关于开展建筑工程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工作的
通知》杭建工【2019】103 号文件执行,相关费用由投标单位在企业管理费中自行考虑,中标
后不作调整;
40、本工程围挡封闭应符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施工(围挡美化)
,由此增加的费
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41、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水平运输、垂直运输、临时安全消防、临
时设施租用、夜间赶工、赶工措施及单项过程修改造成的小范围窝工、过程用电紧张、材料
采购困难等因素,其相关费用列入措施项目费用;
42、在施工中,投标人应采取各种措施确保自身安全及合理安排工作;相关措施费用等
已经包含在综合管理费中,投标人不得以其它任何理由要求增加或者调整费用;同时应做好
成品保护工作,若导致损坏的,由投标人按要求恢复并承担费用。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采取
的措施方案必须得到招标人确认
43、根据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定额规定及本工程等应列的工程项目及涉及本工程产生
的一切检测和措施费用等,而投标人总价中未反映, 则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
单价或合价内,不再另计;
44、投标人认为如需采取加快进度措施的,则将加快进度措施费计入措施项目费;
45、本工程地处闹市区,施工时对行车行人干扰较大,施工过程中不得影响行人等,保
证行人可进出方便,需考虑安装安全标识、标语等设施,确保居民安全的费用以及其他协调
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相关费用计入措施费;
46、投标人必须有严格的文明、安全等有效保障措施(包括车辆进出对路面清洁、行人
及社会车辆安全等影响)
,其产生的相关费用列入组织措施费报价中;
47、投标人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了解现场情况(现场位置、地形地貌、现场交通
情况、临时道路、公共道路进出口、存储空间、装卸限制、用水用电接入点、排水组织)等
可见事宜与图纸清单有差异的,以踏勘实际情况为准。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施工现场情况而导
致的费用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48、当工程进度无法满足要求时,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根据招标人要求在技术力量和设
备上给予补充,直至满足进度要求为止,相关的费用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49、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包括其他分包专业项目资料的规整)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自
行考虑进报价中。竣工资料必须按杭州市城建档案管要求整理,所有涉及费用(包括工程竣
工后移交档案馆所需的地下所有管线的竣工测量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请投标人在投标报
价中考虑,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50、施工现场的安装监控费用,由投标人在措施费中自行考虑;
51、根据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建筑工棚安装空调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落
实建筑工棚安装空调事宜的通知》(杭建市[2007]156 号)文件要求,每个工棚至少安装 1
台空调,空调购买、使用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措施费用。
52、本工程措施项目工程量根据图纸及现场计算所得,投标人对所列项目和工程量觉得
不足,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53、如果投标人认为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场地不能满足搭设临时设施的需要,则由投标人
自行解决,由此增加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54、本工程通信工程涉及的管道反开挖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报价,计入综合单价,不再单
独计取;
以上措施项目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其子目可补充,投标人若无计列,均视作已包含在其
它措施项目费用中,本清单范围内凡属技术措施费项目中以“项”为单位的清单项目费用,
中标后均不作调整。
十、本项目需创省标化工地,相关费用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按照暂列金额 4298934 元单独列
项,具体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内相关条款计入报价中。结算时如未按约定评出省标化工地,则相
应标化工地增加费用不予支付。
十、本工程暂定价部分:3*28 弧形木廊架(暂定价按照 60 万元/座*2 座*1.09=130.8 万元)
附件二
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
本公司已详细阅读 (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自觉遵守中
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及当地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
正常秩序,现自愿就参加该工程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承诺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
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并不予退还;若中标之后被查实弄虚作假,同
意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并不予退还。
2.承诺投标文件提供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公司担保”或“浙
江省投标保证金数字保函”符合下列条件:
⑴投标保函(保证保险)中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条件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
⑵投标保函(保证保险)是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保函(保证保险)
;
⑶若因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保证保险)中承担责任的内容条件及赔付方式与
招标文件要求不完全一致导致担保人拒不承担担保责任的,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
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向招标人履行赔付责任。
3.承诺我单位在投标截止日无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的情形;承诺
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代表等主要责任人诚信投标;承诺我
单位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
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若存在以上情形但仍参加投
标的,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行为处理。
4.承诺无串通投标行为,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投标文件异常一致、内容多处
雷同、电子检测码一致的情况,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的调查和处罚。
5.承诺无恶意报价行为,若被认定存在严重哄抬标价或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
低价竞标行为,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6.承诺按照投标文件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若存在不到位的情况,
同意接受合同约定的处罚。若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
要求。
7.承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
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情形。在建合同工程
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
同签订日期)
,结束时间为该合同通过合同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8.承诺我单位在投标前,及时维护更新“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和“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相关信息,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
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同时承诺投标文件中涉及的项
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企业及人员业绩均无虚假或伪造内容,若查实存在弄虚
作假行为的,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接受相应处罚。
9.承诺我单位在投标期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资
质条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
态,并提供真实且状态为“合格”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若
我单位存在未提供或提供了“不合格”状态、或期限不满足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
求的,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的信用扣分等处置。
10.承诺我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
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
11.承诺我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之前三年(含)内无行贿犯罪
记录。
12.承诺我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承诺我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承诺我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
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15.承诺我单位如为省外企业已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
手续。
16.若我单位中标,承诺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若变更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
项目负责人在变更之日起六个月之内将不参与浙江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工程投标。
承诺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资格、
业绩等条件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
17.若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资格业绩等投标资格证明文件的,我单位
承诺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若我单位未提供或提供的业绩与招
标文件要求的业绩类型不符的,视为扰乱市场的不诚信投标行为,自愿接受监管
机构的信用扣分等处置。
18.我单位直接负责本项目投标的主管人员为法定代表人 身
份证号码: ,联系手机号码: (必须为本人实名办理的手
机号码);我单位与本项目投标相关的直接责任人员为本次投标委托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联系手机号码: (必须为本人实名办
理的手机号码)
,上述人员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9.承诺并确认: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本项目陈述和答辩的,或其他未
按照承诺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资料的,或未按要求配合监管部门预警核
查工作的,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的信用扣分等处置,监管机构可以采用传真或电子
邮件等方式,将责令整改、信用扣分、调查问询等相关材料送达本单位(联合体
投标的,
“本单位”指联合体各方)
。本单位传真号码: ,电子
邮箱: 。
20.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罚。给招标人造
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已中标,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
的处理。
21.投标前,我单位已组织专业人员全面测算项目造价,充分考量土方造价
高的特点及市场价格、自身条件等因素,对成本与履约风险有清晰认知。若中
标后未能履约,愿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及法律责任。
本人_ __ 拟派项目负责人(签字) __对所在单位参与本次投标知
情,投标中使用的本人相关业绩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