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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能源工程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25 版)

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能源局

二〇二五年五月

9

这是一条测试数据-特色交易通用20251216(请勿删除)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招标人: 测试人1(单位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测试人2(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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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这是一条测试数据-特色交易通用版20251216(请勿删除)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这是一条测试数据-特色交易通用版20251216(请勿删除)已由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测试人1,招标人为测试人1,委托招标代理机构

为测试人2。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 □投资估算

万元, ☑工程概算1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

造价1000万元;建设规模:/,建设地点: 杭州市临平区。

2.2 本次招标范围:/(详细说明本次招标范围、工作内容、要求等)。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

2.4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5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5.1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5.2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

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40%)以上。

2.6 其他:

(招标人根据项目需要自行增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 ”A 类证书,(若存在兼职情况

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

术负责人的任命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 ”B 类证书。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

11

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

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

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 ”C 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 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6.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

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

与本项目投标。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发生重大施工质量问题(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指自投标截

止之日向前追溯 3 年,以生效法律文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7.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具体以中

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网址 http://wenshu.court.gov.cn),或以法院判决书为依

据),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专用资格条件

10. 投标人资质:施工总承包企业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

11. 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

日 (

□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时间以竣工

验收记录(报告) 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

□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

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完工业绩。【合同复制件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业绩具体要求以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所载

规模为准,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须同时提

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仅指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

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12.项目负责人资质: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

□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

12

资格。

13.项目负责人业绩: 自

日 (

□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时间以竣工验

收记录(报告)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以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

身份,

□具有□完成过

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

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应有项目负责人签字】。

1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含安全负责人)不得少于2名。

15.是否允许联合体:

☑否;

□是,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

家。

(2)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有

资质的联合体成员。

(3)联合体各方须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匹配的资质和业绩。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地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 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

3.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测试人1

招标人地址:测试

联 系 人:测试人1

联系电话:0571-

招标代理机构:测试人2

13

招标代理地址:测试人

联 系 人:测试人2

联系电话: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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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测试人1

地址:测试

联系人:测试人1

电话:0571-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测试人

址:测试

联系人:测试人

电话:-

电子邮箱:/

1.1.4

项目名称

这是一条测试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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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建设地点

杭州市临平区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自筹

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详见图纸

1.3.2

工期要求

365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缺陷责任期具体期限:

;工程保修期为: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函)

1.4.2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否

□是,见详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函)及投标人须知相应条

款内容要求。

1.9.1

踏勘现场

□组织:踏勘集中地点:

踏勘时间:

联系人:

电话:

20

☑不组织:如有需要, 自行踏勘,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

围环境进行踏勘现场并自负考察结果,以获取自己负责的

有关报价准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现场考察的费

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0.

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

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

2

投标人提出问题

的截止时间

同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形式

1.10.

3

招标文件的

澄清、补充、修改的时

同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1.11.

1

招标工程是否

允许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的工程内容:

分包单位资格要求: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企业资质等级

,且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作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并须

经招标人认可。

1.12

偏差

☑不允许

□允许,要求如下: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

资料

/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形

截止时间:

分(投标人在

截止时间以后 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 ,招标人可以

拒绝受理)

提交方式:

(由招标人填写)

2.2.2

招标文件

澄清、修改、补充

一、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

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15 天的,招标人将

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1

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

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 天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

二、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澄

清、修改、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

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三、招标人将通过

短信、邮件、语音方式,提醒购买招标

文件的联系人关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澄清、修

改、补充文件信息。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

资料

/

3.2.3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

算方法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否

☑是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1000万元

□在投标截止时间

日前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公布。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法:

3.2.4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一、参照规范及定额:

二、安全生产费的说明:根据财资〔2022〕136 号关于

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应当包含并单列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投标时不得删减。

提取标准如下:

□(一)矿山工程 3.5%;

□(二)铁路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

程 3%;

□(三)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 2.5%;

□(四)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

通信工程 2%;

□(五)市政公用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

1.5%。

三、甲供材料:

22

四、施工用电、用水:

□招标人提供接口并收取费用,施工用电费用:

用水费用:

□招标人提供接口,不收取费用。

☑投标人自行解决,相关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

五、其他:

3.3.1

投标有效期

不少于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0万元。

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

效期一致。

三、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方式:

/

3.4.2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一、投标保证金退还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3.4.3

投标保证金

可不予退还的情形

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的情形:

一、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满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的。

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

交履约担保的。

☑三、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四、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

同工程 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

☑五、合同签署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招标文件

要求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

23

出现上述不予退还情形的,招标人告知投标人后,可

不再退还给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3.5.1

资格审查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提

供)。

四、行政部门核发的企业资质证书、许可证书。

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

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 ”A 类证书,企业经理、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

(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若

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

七、项目负责人“三类人员 ”B 类证书(联合体投标

的,项目负责人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的需提

供)。

八、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提供“全

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网注册建造师信息查询页

面(最终的完整信息页面)打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和

建造师执业章)或注册执业证书(根据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

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文件要求,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

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

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

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或建设行政部门相关名单公告(需提供下载的纸质公告和

网址,公示名单无效)。注册建造师暂不受有效期限制,

但截至投标截止日年满 65 周岁的不得参加投标。

九、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在

24

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

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承诺书。

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三类人员 ”C 类证书

(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十一、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否决投标的情形中

需要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以上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

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特别规定

允许延长有效期的除外)、材料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

如缺少,则相关证明无效。证书、材料原件备查,如评标

委员会要求核查原件时,投标人必须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

时间内送达。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送到,评标委员会将

按相关证明材料无效或涉及的评审内容不利于投标人的原

则处理。

3.5.2

否决投标的情形

一、凡是评标委员会拟做出否决投标认定的,应组织

相关投标人询标。未进行询标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

的认定,投标人放弃询标机会的除外;投标人所留联系方

式无法联系上、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询标活动或

不予答复的,均视为放弃询标。

二、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是资格审查通过的

强制性资格条件,经核实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

资格审查为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进行

后续评审,作否决投标处理。

三、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

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

(二)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设备等条件未满

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

(三)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第 3.7.3 项规定为准)签字或盖章的。

25

(四)存在投标人须知“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

形之一 ”的。

(五)联合体投标时未提供联合体协议的。

(六)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不满足招标

文件规定的期限的或载明的质量目标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

的质量目标的。

(七)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

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八) 改变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包括

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此条仅适用于按国标清单招标的项目)。

(九)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十)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评标价10%等明显低

于其他投标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且投标人对其报价不能

充分说明理由,或提供的相关材料无法证明报价不低于其

成本的。

(十一)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

者投标报价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十二)投标函与开标一览表价格不一致的(小数点

错误除外)。

(十三)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实质性规定要求进行报

价。拒绝修正不平衡报价,或拒绝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

明材料的。

(十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

标总报价,未同时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

(十五)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载明的投标报价或其它

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或无法辨认的或未提供的。

(十六)规费和税金低于工程所在地规定的费率计取

的。

(十七)评标委员会认定属投标人自身原因有重大漏

26

项的。

(十八)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

强制性标准的或招标文件要求或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

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

(十九)主要的施工技术方案或安全保障措施不可行

或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

(二十)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二十一)报价评审时,投标人拒绝按第三章评标办

法的条款修正投标报价的。

(二十二)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有偏差,若评标

委员会认定该偏差属于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二十三)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

法行为的,或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串通投标补充说明

条款 ”情形的。

(二十四) □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的,投标人未提供

《中小企业 声明函》或未按照招标文件所附的《中小企业

声明函》格 式提供的;

(二十五)

其他:/。

(二十六)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

标情况的。

除本条规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

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

3.6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一、投标函和报价表须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

字。

二、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加盖单位公章的,应附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加盖单位公章的,应附授权

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

3.7.4

投标文件份数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作为投标文件正本。

27

其他:

3.7.5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要求

1、投标人登录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投标人管理

平台”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2、电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技术标、报价标、

商务标四个部分,制作完成生成PDF格式文件并分别上传

至相应模块,其中商务标上传至“符合性文件”模块;

2.1资格审查材料: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

的汇总)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有)、招标人要求的

其他材料(若有)等;

2.2商务标:投标文件商务标中招标人要求提交的评审材

料(含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3技术标 :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

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4报价标:投标文件报价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

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其他:

(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

资料。

(2)、中标单位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人提供电子

投标文件纸质版本4份,中标后提供的文件须与投标时提

供的一致。

4.2.1

投标截止时间

4.2.2

递交投标文件

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

上传,递交时间以投标回执中递交时间为准。

4.2.5

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

一、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

二、未加密的投标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未与所投标段关联的投标文件。

☑四、开标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成功的投标文

件。

27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及要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会议的要求:

5.2

开标程序

一、开标程序

二、开标特别说明

(一)开标解密使用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二)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

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三)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他

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三、特殊情况处理

(一)如遇网络故障、网络安全问题等意外情况,所

有投标人均无法解密,导致解密环节出现问题,招标人可

延长开标时间或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因电子交易系统故障非投标人原因,导致投

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招标人可延长解密

时间,并告知在线的投标人。

☑(三)因电子交易系统故障非投标人原因,导致投

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在开标前招标人有权延长投标截

28

时间和开标时间或者宣布招标失败。

□(四)其他

6.1.1

评标委员会

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

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和经

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2/3。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

中标选候选人的人数

☑ 1

□2□3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媒介及期限

公示期限:

公示媒介:

如本次招标失败的,相关情况一并在以上媒介网站公

示,投标人请自行关注相关标段公示内容及后续流程,招

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7.3

定标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

人。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

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

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

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

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

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5.1

履约担保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要求。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银行保函、保险公

司保函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

%。

☑不要求

10

异议与投诉

一、异议

(一)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

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

29

平台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

之日起 3 个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

动。

(二)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在开标

过程中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

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

(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

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提出。投标人应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异议,其他

利害关系人可通过

书面方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

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

活动。

二、投诉

(一)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进行投诉应当有明

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二)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招标文件、开标

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

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未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或逾期提出异议,视为放弃投诉权利。

(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

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

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

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

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四)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三、异议和投诉注意事项

(一)异议或投诉提出人是法人的,提交材料必须由

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其他组织或

者自然人投诉的,提交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

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有关材料是外文

30

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 异议发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

关系人。

2. 未在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的。

3. 异议书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4. 异议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

5. 异议事项不明确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

实确认的。

6. 涉及招标或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商业秘

密及投标文件相关具体内容,但未能提供上述信息具体来

源的。

7. 异议书内容不符合规定,提交的异议证明材料不

全,经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要求仍须补充而未能在规定

时间内提供的。

8. 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没有新事实证据,就同

一问题重复提出异议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1. 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

投诉项目无利害关系。

2. 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 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

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

加盖公章的。

4. 超过投诉时效的。

5. 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

据。

6. 投诉事项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异议已进入

处理程序的。

(四)提出投诉的应当知道起始时间界定

31

1. 对招标文件公告资格条件的投诉以出售招标文件

的第一天为准。

2. 对除公告资格条件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投诉以

出售招标文件最后一天为准。

3. 对开标的投诉以开标时间为准。

4. 对评标结果的投诉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的起始时

间为准。

11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

☑是,具体要求:

□否

12

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取对象: ☑向中标人收取

□向招标人收取

□其他:

13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一、招标人定标前,有权组织核验拟中标人的《安全

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 ”证书的原件(企业法定代表

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

经理的 A 类证书、项目负责人的 B 类证书、驻现场的安全

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的 C 类证书);有权查询拟中标人及拟

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前近三年的行贿犯罪记录。上述证

件凡一项核验不合格的、或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

标资格。

□二、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定标前,投标人在“浙江

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上,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

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 ”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 ”

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取消其中标资格。

三、对项目负责人 “有在建合同工程 ”的认定标准

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

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

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

(一)其他在建合同工程项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32

(二)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中标通知书发出之

日(非招标方式承接工程的,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

合同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止。

(三)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认定标准:

1.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尚未签订,则其中标通知书中

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

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

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

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已经更换的,则更换后

的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同

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

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均视为

有“在建合同工程 ”

(四)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办理更换

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

1. 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

□2. 原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有备案主管部门的,

应提供备案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复制

件。

四、前附表中以“ □ ”标识的表示此条款不适用本次

招标;以“☐ ”标识的表示此条款适用本次招标。

五、招标文件前后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六、串通投标补充说明条款

评标委员会评标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

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

处理。评标结束后,投标人能证明其不属于串通投标行为

的,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

33

制。

(二)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记录编制时的计算

机网卡 MAC 地址、硬盘序列号和 IP 地址信息有一条及以上

相同的。

(三)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

宜。

(四)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 I

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或参加投标活动的人

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

同一人。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

呈规律性差异。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

的账户转出。

(九)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

内容。

(十)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十一)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

标。

(十二)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

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十三)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

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七、因本项目招标投标阶段产生或与此相关的任何争

议,未能通过协商、异议或投诉等方式解决的,招标人、

投标人、中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均应将争议提交至招标代理

机构或招标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中标

后合同履行阶段发生的争议,按已签约合同的争议解决条

34

款之约定执行。

八、其它说明:/。

35

第二节 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1.4.2 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

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

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1.4.3 投标人(投标人是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6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

外)存在控股或被控股关系的;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发生重大施工质量问题(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

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指自投标截止之日向

前追溯 3 年,以生效法律文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

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37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0.3 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的时间及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该澄清内容

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

响应。

1.12.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偏差范围。

1.12.3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

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

38

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

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投

标交易平台将提出的问题发至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和招

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分别由报价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格式。

3.1.2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的要求填写价格清单。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价

格清单 ”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

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

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

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

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

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9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3 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的情形: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

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

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及实质性响应资料。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满足

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或实质性审查未通过,其投标将被否决。

3.5.1 资格审查及实质性响应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2 否决投标的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

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

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招标人

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份数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

40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本次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

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

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投标文件拒收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修改已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先在交易平台对原投标文件进行撤回操作,修

改完成后再重新上传已修改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完整记录投标人的撤回修改情况。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

规定进行编制、标记和递交。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地点公开开标。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开标程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

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

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

41

刑事处罚的。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

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

委员会 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 ”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

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 ”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选候选人名单。评

标委员会推荐中选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

示中标候选人。

7.2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

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

查确认。

7.3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4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书面形式向

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5 履约担保

7.5.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

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5.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5.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

42

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

偿。

7.6 签订合同

7.6.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

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

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

赔偿。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若中标人存在违法行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有权取消

其中标资格。

7.6.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

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中标人的直接损失。

7.6.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

担连带责任。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

(2)开标后,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少于 3 个;

(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4)招标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适用)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的,经项目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

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

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

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 ”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

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0. 异议与投诉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是否由中标人支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向中标人收取的,招标代

理机构将按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中约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取。

13.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一、评标原则

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

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应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

委员会负责人负责组织评标、掌握评标进程、主持询标、编写评标报告等工作,评标委员会负

责人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权利。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

比较,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

定。

三、评标程序

(一)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二)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

(三)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评审;

(四)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审;

(五)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包括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前对相关投标人进行

的询问核实;

(六)当否决投标后,剩余投标人少于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认

定。认为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否则,应继续进行评审;

(七)根据评标价格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八)完成评标报告。

四、评审细则

(一)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

1.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报价最低的2家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和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当最低投标报价有多份投标文件时,最低投标报价的所有投标文件

均进入符合性评审(以下程序中出现类似情况时照此进行)。价格排序以报价口径范围一致的投标

评标价为依据,

44

2.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不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或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否决投标的情形”第三款的,经询问核实并认定后,即判定该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

过予以否决,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当出现否决投标时,评标委员会按上述办法对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评审下一个投

标文件,直至通过符合性审查进入下一轮评审。

(二)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评审

1.评标委员会的技术专家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标审查,专家评审采用集体评标

,记名表决,少数服从多数的方法进行。

(三)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审

1.评标委员会的商务专家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评审。评标委员会的商务专家

应对商务报价的范围、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找出报价差异

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

2.商务报价评审应以报价口径范围一致的投标评标价为依据。若有效投标人所报增值税税

率不一致,则扣除增值税后的投标价作为报价评审依据;若有效投标人所报增值税税率一致,则

按投标人的投标价作为报价评审依据;若有效投标人报价中所含增值税税率有两种及以上的,则

扣除增值税后的投标价作为报价评审依据;投标评标价应在此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因素

和方法进行计算。

五、询标

(一)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

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组织询标。

(二)凡是评标委员会拟做出否决投标认定的,须组织相关投标人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

实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的认定,投标人放弃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

系上、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活动或不予答复的)。

(三)询标应通过专用录音电话通知相关投标人。询标内容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

清、说明。

(五)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六、确定中标人或推荐中标候选人

(一)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述评审的投标人按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经评

45

审的投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通过记名投票表决方

式确定排序。

(二)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确定中标人或推荐中标候选人。

七、完成评标报告

(一)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

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

为同意评标结果。

(二)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标一览表;

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

3.询标澄清文件;

4.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及依据;

5.确定中标人或推荐中标候选人;

6.其他建议。

46

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一、评标原则

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

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应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

委员会负责人负责组织评标、掌握评标进程、主持询标、编写评标报告等工作,评标委员会负责

人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权利。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

比较,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

定。

三、评标程序

(一)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二)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

(三)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评审;

(四)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审;

(五)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包括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前对相关投标人进行

的询问核实;

(六)当否决投标后,剩余投标人少于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认

定。认为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否则,应继续进行评审;

(七)根据评标办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八)完成评标报告。

四、评审细则

(一)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

1.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进行符

合性评审。

2.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不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或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否决投标的情形”第三款的,经询问核实并认定后,即判定该投标文件符合性审

47

查不通过予以否决,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二)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评审

1.评标委员会的技术专家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标审查,专家评审采用集体评标

,记名表决,少数服从多数的方法进行。

2.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否决投标的情形”的,经

询标核实并认定后,即判定该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予以否决,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三)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审

1.由商务评标专家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报价进行评审。商务评标专家应对商务报价的范围、数

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

2.商务报价评审应以报价口径范围一致的投标评标价为依据。若有效投标人所报增值税税

率不一致,则扣除增值税后的投标价作为报价评审依据;若有效投标人所报增值税税率一致,则

按投标人的投标价作为报价评审依据;若有效投标人报价中所含增值税税率有两种及以上的,则

扣除增值税后的投标价作为报价评审依据;投标评标价应在此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因素

和方法进行计算。凡属招标文件的原因造成报价口径范围不一致的,应按照有利于投标人原则调

整投标人报价,但因投标人自身失误造成多算、少算、漏算的,不得调整。

3.报价评分

(1)评分范围: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所有投标文件进入评分范围。

(2)评标价格调整

1)除投标人在报价表中声明给予投标总价折扣外,投标人报价中,若单价之和与总价(总价

为单价与数量的乘积)有差异时,以总价为准,并对单价进行修正,但总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

误的除外;若文字和数字表示的金额之间有差异,则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并对数字作相应的

修正(文字描述明显笔误的除外);若投标人投标总价与各分项价之和不一致时,以总价为准,按

其各分项报价之和与总价的比例统一进行下浮或上浮。

2)合同条款中规定了招标人提出的付款计划,如果投标书对此有偏差但又属招标人可以接

受的,按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以上LPR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提前支付所产生的

利息,并将其计入其评标价中;

(3)评标价格分的计算

□方法一

48

1)C为某投标人的商务价格得分;

2)P为根据评标价格调整办法,经调整后的某投标人的评标价;

3)A为经计算后的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值,计算规则如下:

①若有效投标人数量在5家及以下时,计算所有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若有效投标人数

量在6-7家时,去掉一家最高价后计算P。若有效投标人数量在8家及以上时,去掉一家最高价

和一家最低价后计算卩。

②若存在评标价高于1.25P或低于0.6P 的情况,分别以

1.25�, 0.6�代入,计算得出P1。

若存在代入后价格高于1.25P1或低于0.6P1的,分别以1

1.25�1、0.6�1代入后,计算得出P2,

P2作为最终平均价P。

a.当P=0.85A时,C=100;

b.当P<0.85A 时, 不扣分;

c.当P>0.85A时,每高1%P扣XX分。

d.价格得分最低为60分。

评标价格分的计算采用差额累进法,偏差率不足1%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二位

小数。

□方法二

1)C为某投标人的商务价格得分;

2)P为根据评标价格调整办法,经调整后的某投标人的评标价;

3)A为经计算后的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值,计算规则如下:

①若有效投标人数量在5家及以下时,计算所有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若有效投标人数

量在6-7家时,去掉一家最高价后计算P。若有效投标人数量在8家及以上时,去掉一家最高价

和一家最低价后计算卩。

②若存在评标价高于1.25

₸或低于0.6₷的情况,分别以 1.25�, 0.6�代入,计算得出戸1。

若存在代入后价格高于1.25P1或低于0.6P1的,分别以

1.25�1、0.6�1代入后,计算得出P2,P2

1作为最终平均价下。

a.当

0.8� ≤ � ≤ 0.85�时,C=100;

b.当

� > 0.85�时,每高1%P扣XX分;

c.当(

0.7� ≤ � < 0.8�时,每低1%P扣0.3分;

49

d.当P<0.7P时,每低1%P扣0.5分;

e.价格得分最低为60分。

评标价格分的计算采用差额累进法,偏差率不足1%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二位小数

□方法三

1)C为某投标人的商务价格得分;

2)P为根据评标价格调整办法,经调整后的某投标人的评标价;

3)A为经计算后的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值,计算规则如下:

①若有效投标人数量在5家及以下时,计算所有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若有效投标人数量在

6-7家时,去掉一家最高价后计算P。若有效投标人数量在8家及以上时,去掉一家最高价和一家最

低价后计算。

②若存在评标价高于1.25卩或低于0.6卩的情况,分别以

1.25�, 0.6�代入,计算得出P1。若存

在代入后价格高于1.25P1或低于0.6P1的,分别以1

1.25�1、0.6�1代入后,计算得出P2,P2作为最

终平均价P。

4)Pmin为有效标的最低评标价。

5)基准价=0.5A+0.5 Pmin,偏差率=(评标价-基准价)/基准价

a. P=基准价时,C=100;

b. P>基准价时,偏差率在(0,+5%]区间的部分,每超1%扣1分;偏差率在(+5%,+10%]区间的部分

,每超1%扣2分;偏差率在+10%以上的区间的部分,每超1%扣3分;

c. P<基准价时,偏差率在[-N%,0]区间的部分,不扣分;偏差率在[-5%,-N%)区间的部分,每低1

%扣0.5分;偏差率在[-10%,-5%)区间的部分,每低1%扣1分;偏差率在-10%以上区间的部分,每

低1%扣2分;

d.价格得分最低为60分。

评标价格分的计算采用差额累进法,偏差率不足1%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二位小数

□方法四

1)C为某投标人的商务价格得分;

2)P为根据评标价格调整办法,经调整后的某投标人的评标价;

50

3) Pmin:为有效标的最低评标价①P= Pmin, C=100:②当P> Pmin,每高1% Pmin扣XX分。

③价格得分最低为60分。

评标价格分的计算采用差额累进法,偏差率不足1%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二位

小数

(四)投标文件的企业信用评价(若有)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企业信用评价。(评分设置具体内

容和分值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确定)。

企业信用评价评审因素表

评审因素

内容

分值权重

信用评分

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相关

规定确定

0-3分

(五)投标文件的不平衡报价的评审(若有)

1.不平衡报价的评审:

(1)工程量清单评审项目由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指定,评审项目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的标准偏离率为20%;具体见《招标文件不平衡报价评审项目表》(另册)。

(2)计算评审项目修正单价(T):

根据所有有效标评审的投标人的评审项目综合单价(B)确定修正单价(T)。

所有有效标评审的投标单价(B)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单价(A)。

当(B-A) ÷A ×100%>20%时,进行综合单价修正,

修正单价(T)=基准单价(A)

评标委员会对修正后的单价应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书面签字确认,投标

人不予确认的,视作拒绝不平衡报价修正,否决其投标文件。

(3)对投标人不平衡报价的修正不改变投标总价。经修正的综合单价适用于工程实施过

程中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部分。

51

2.不平衡报价分的计算(若有)

清单项目报价与不平衡报价评审项目表分项工程清单基准价相差±20%以上的,每项扣分

,扣完为止。

(六)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

评标委员会在得出技术的量化结果、评标价格分、不平衡报价分(若有)后,按以下公式

进行加权,分别得出各投标人的综合评分:

1.投标人的评标价格分权重(Kp)为:

Kp=

%

2.综合评标分 Cv(i):

综合评分:

Cv(i)=Kp* Cp(i)+ Cc(i)+ Ce(i),其中:

Cp(i)为第i个投标人的评标价格分, Kp 为价格分权重;

Cc(i)为第i 个投标人的信用评价评分;

Ce(i)为第 i个投标人的不平衡报价分;

3.最终评分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询标

(一)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

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组织询标。

(二)凡是评标委员会拟做出否决投标认定的,须组织相关投标人询问核实。未进行询

问核实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的认定,投标人放弃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所留联系方

式无法联系上、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活动或不予答复的)。

(三)询标应通过专用录音电话通知相关投标人。询标内容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

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

的澄清、说明。

(五)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消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六、确定中标人或推荐中标候选人

(一)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对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文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评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优先;评分、报价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通过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确定排序。

52

43

(二)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确定中标人或推荐中标候选人。

七、完成评标报告

(一)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

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

,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二)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标一栏表;

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

3.询标澄清文件;

4.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及依据;

5.确定中标人或推荐中标候选人;

6.其他建议。

54

第三章 评标办法(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一、评标原则

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

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应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组织评标、掌握评标进程、主持询标、编写评标报告等工作,评标委

员会负责人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权利。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和比较,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

规定。

三、评标程序

(一)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二)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

(三)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评审;

(四)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审;

(五)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包括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前对相关投标人

进行的询问核实;

(六)当否决投标后,剩余投标人少于 3 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进

行认定。认为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否则,应继续进行评审;

(七)根据评标办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八)完成评标报告。

四、评审细则

(一)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

1. 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进行

符合性评审。

2. 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不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或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否决投标的情形 ” 第三款的,经询问核实并认定后,即判定该投标文件符合性审

55

查不通过予以否决,不再进入后续的技术标、商务标审查和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程序。

(二)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评审

1. 评标委员会的技术专家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标审查,专家评审采用集体评

标,记名表决,少数服从多数的方法进行。

2. 由技术评标专家负责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

分。如发现某个单项的评分超出了规定的分值范围的,则该张评分表无效。其余各技术评标

专家有效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最终得分,如技术评标专家 4 人及以上的,从评标专家的有

效评分中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专家个人打分保留 1 位小数,

最终得分保留 2 位小数)。

4. 技术评标因素及其量化标准: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得分

1

施工管理组织模式是否合理

1-4

2

派驻现场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的专业配置是否合理

4-8

3

施工现场总平布置的合理性

4-8

4

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关键节点和线路的保证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

和可行性

4-12

5

施工质量的控制和检验手段是否科学、可靠

4-12

6

原材料、半成品、外购件的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

4-8

7

施工机具和检验仪器的投入是否能够满足工程质量和进度的要求

4-8

8

各专业工种的配置和劳动力的投入是否能满足工程的需要

4-8

9

工程关键部位的施工方案及保证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科学合理

4-12

10

安全、文明施工及市政、市容、环保、消防等的保证措施是否科

学、合理流动、到位

4-8

11

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置相应的

评审内容和标准,如无需设置,可将分值分配至前面10项内容中。

4-12

(三)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审

1. 由商务评标专家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报价进行评审。商务评标专家应对商务报价的范围、

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

题。

56

2. 商务报价评审应以报价口径范围一致的投标评标价为依据。若有效投标人所报增值税

税率不一致,则扣除增值税后的投标价作为报价评审依据;若有效投标人所报增值税税率一

致,则按投标人的投标价作为报价评审依据;若有效投标人报价中所含增值税税率有两种及

以上的,则扣除增值税后的投标价作为报价评审依据;投标评标价应在此基础上,按照招标

文件约定的因素和方法进行计算。凡属招标文件的原因造成报价口径范围不一致的,应按照

有利于投标人原则调整投标人报价,但因投标人自身失误造成多算、少算、漏算的,不得调

整。

3. 报价评分

(1)评分范围: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所有投标文件进入评分范围。

(2)评标价格调整

1)除投标人在报价表中声明给予投标总价折扣外,投标人报价中,若单价之和与总价(总

价为单价与数量的乘积)有差异时,以总价为准,并对单价进行修正,但总价金额小数点有

明显错误的除外;若文字和数字表示的金额之间有差异,则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并对数

字作相应的修正(文字描述明显笔误的除外);若投标人投标总价与各分项价之和不一致时,

以总价为准,按其各分项报价之和与总价的比例统一进行下浮或上浮。

2)合同条款中规定了招标人提出的付款计划,如果投标书对此有偏差但又属招标人可以

接受的,按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以上 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提前支付

所产生的利息,并将其计入其评标价中;

(3)评标价格分的计算

☑方法一

1)C 为某投标人的商务价格得分;

2)P 为根据评标价格调整办法,经调整后的某投标人的评标价;

3)A 为经计算后的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值,计算规则如下:

①若有效投标人数量在 5 家及以下时,计算所有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P ;若有效投标人

数量在 6-7 家时,去掉一家最高价后计算P 。若有效投标人数量在 8 家及以上时,去掉一家

最高价和一家最低价后计算

P 。

②若存在评标价高于 1.25P 或低于0.6P 的情况,分别以 1.25P 、0.6P 代入,计算得

出P 1。若存在代入后价格高于 1.25P 1 或低于 0.6P 1 的,分别以 1.25P 1、0.6P 1 代入后,

计算得出

P 2,P 2 作为最终平均价P 。

a.当 P=0.85A 时,C=100;

57

b.当 P<0.85A 时,不扣分;

c.当 P>0.85A 时,每高 1%P 扣 XX 分。

d.价格得分最低为 60 分。

评标价格分的计算采用差额累进法,偏差率不足 1%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 保留二位

小数。

□方法二

1)C 为某投标人的商务价格得分;

2)P 为根据评标价格调整办法,经调整后的某投标人的评标价;

3)A 为经计算后的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值,计算规则如下:

①若有效投标人数量在 5 家及以下时,计算所有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P ;若有效投标人

数量在 6-7 家时,去掉一家最高价后计算P 。若有效投标人数量在 8 家及以上时,去掉一家

最高价和一家最低价后计算P 。

②若存在评标价高于 1.25P 或低于0.6P 的情况,分别以 1.25P 、0.6P 代入,计算得

出P 1。若存在代入后价格高于 1.25P 1 或低于 0.6P 1 的,分别以 1.25P 1、0.6P 1 代入后,

计算得出

P 2,P 2 作为最终平均价P 。

a.当 0.8P ≤P≤0.85P 时, C=100;

b.当 P>0.85P 时,每高 1%P 扣 XX 分;

c.当 0.7P ≤P<0.8P 时,每低 1%P 扣 0.3 分;

d.当 P<0.7P 时,每低 1%P 扣 0.5 分;

e.价格得分最低为 60 分。

评标价格分的计算采用差额累进法,偏差率不足 1%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 保留二位

小数。

□方法三

1)C 为某投标人的商务价格得分;

2)P 为根据评标价格调整办法,经调整后的某投标人的评标价;

3)A 为经计算后的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值,计算规则如下:

①若有效投标人数量在 5 家及以下时,计算所有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P ;若有效投标人

58

数量在 6-7 家时,去掉一家最高价后计算P 。若有效投标人数量在 8 家及以上时,去掉一家

最高价和一家最低价后计算P 。

②若存在评标价高于 1.25P 或低于0.6P 的情况,分别以 1.25P 、0.6P 代入,计算得

出P 1。若存在代入后价格高于 1.25P 1 或低于 0.6P 1 的,分别以 1.25P 1、0.6P 1 代入后,

计算得出P 2,P 2 作为最终平均价P 。

4)Pmin 为有效标的最低评标价。

5)基准价 =0.5A +0.5 Pmin,偏差率=(评标价-基准价)/ 基准价

a.P=基准价时,C=100;

b.P>基准价时,偏差率在(0,+5%]区间的部分,每超 1%扣 1 分;偏差率在(+5%,+10%]

区间的部分,每超 1%扣2 分;偏差率在+10%以上的区间的部分,每超 1%扣3 分;

c.P<基准价时,偏差率在[-N%,0]区间的部分,不扣分;偏差率在[-5%,-N%)区间

的部分,每低 1%扣0.5 分;偏差率在[-10%,-5%)区间的部分,每低 1%扣 1 分;偏差率在

-10%以上区间的部分,每低 1%扣2 分;

d.价格得分最低为 60 分。

评标价格分的计算采用差额累进法,偏差率不足 1%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 保留二位

小数。

□方法四

1)C 为某投标人的商务价格得分;

2)P 为根据评标价格调整办法,经调整后的某投标人的评标价;

3)Pmin:为有效标的最低评标价

①P= Pmin,C=100;

②当 P> Pmin,每高 1% Pmin 扣 XX 分。

③价格得分最低为 60 分。

评标价格分的计算采用差额累进法,偏差率不足 1%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 保留二位

小数

(四)投标文件的企业信用评价(若有)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企业信用评价。 (评分设置具体

内容和分值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确定)。

59

企业信用评价评审因素表

评审因素

内容

分值权重

信用评分

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

及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相关

规定确定

1-3 分

(五)投标文件的不平衡报价的评审(若有)

1. 不平衡报价的评审:

(1)工程量清单评审项目由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指定,评审项目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的标准偏离率为20%;具体见《招标文件不平衡报价评审项目表》(另册)。

(2)计算评审项目修正单价(T):

根据所有有效标评审的投标人的评审项目综合单价(B)确定修正单价(T)。

所有有效标评审的投标单价(B)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单价(A)。

当(B-A)÷A ×100%>20%时,进行综合单价修正,

修正单价(T)=基准单价(A)

评标委员会对修正后的单价应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书面签字确认,投标

人不予确认的,视作拒绝不平衡报价修正,否决其投标文件。

(3)对投标人不平衡报价的修正不改变投标总价。经修正的综合单价适用于工程实施过

程中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部分。

2. 不平衡报价分的计算(若有)

清单项目报价与不平衡报价评审项目表分项工程清单基准价相差±20%以上的,每项扣

,扣完为止。

(六)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

评标委员会在得出技术的量化结果、评标价格分、不平衡报价评分(若有)、报价质量

评分(若有)后,按以下公式进行加权,分别得出各投标人的综合评分:

1. 投标人的评标价格分(Kp)、技术评分(Kt)的权重为:

Kp=

%,Kt=

%

2. 综合评标分 Cv(i):

综合评分

:Cv(i)= Kt*Ct(i)+Kp*Cp (i)+Ce(i),其中:

60

Ct(i) 为第 i 个投标人的技术评分,Kt 为技术分权重;

Cp(i) 为第 i 个投标人的评标价格分,Kp 为价格分权重;

□Ce(i) 为第 i 个投标人的不平衡报价评分;

3. 最终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

五、询标

(一)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

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组织询标。

(二)凡是评标委员会拟做出否决投标认定的,须组织相关投标人询问核实。未进行询

问核实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的认定,投标人放弃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所留联系方

式无法联系上、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活动或不予答复的)。

(三)询标应通过专用录音电话通知相关投标人。询标内容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

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

的澄清、说明。

(五)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消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六、中标人或推荐中标候选人

(一)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对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文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

序,评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优先;评分、报价均相同时,技术得分高优先;评分、报价、技

术得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通过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确定排序。

(二)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确定中标人或推荐中标候选人。

七、完成评标报告

(一)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

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

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

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二)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开标一览表;

2. 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

3. 询标澄清文件;

61

4. 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及依据;

5. 中标人或推荐中标候选人;

6. 其他建议。

6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

文本)》(GF-2017-0201)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范本)。

63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一、工程量清单说明

(一)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

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

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二)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

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三)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

合同条款的约定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

(四)补充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子目工作内容说明:

二、投标报价说明

(一)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二)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

其他(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

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三)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

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四) 暂列金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

(五)暂估价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

三、其他说明

四、工程量清单

五、《招标文件不平衡报价评审项目表》(如有)

64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65

第七章 图纸

1. 图纸目录

序号

图名

图号

版本

出图日期

备注

2. 图纸

66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67

项目

工程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第一卷 商务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68

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

日期: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9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

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及

标段名称)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盖单位章):

或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日期: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70

二、联合体协议书(若需,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

名称)

(标段名称)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

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

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

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

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

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71

三、廉政承诺书

廉政承诺书

致:

为配合招标人招标采购活动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

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企业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本单位参与采购过程中,保证在项目业务的获取(包括但不限于招标

投标等其他采购形式)、合同签订及合同履行等全过程中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招

标人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招标人遵守执行。

二、对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廉洁自律教育,并督促其在工作中自觉遵守以下规

定:

1.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招标人相关人员赠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其他代币券、贵重物

品、好处费、感谢费等。

2. 不得邀请招标人相关人员参加可能对上述招标采购活动公正性、廉洁性产生影响的各

种宴请、旅游和消费娱乐等活动。

3. 不得变相采用借款、报销发票、提供交通工具等作为私用或其他手段向招标人相关人

员提供不正当利益。

4. 不得在上述招标采购活动中向招标人相关人员许诺提供或为其谋求各类不正当利益,

或施加任何形式影响和干扰决策。

5. 本单位及工作人员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相

关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

三、如果一旦发现本单位工作人员有违反以上规定行为,本单位将视其情节轻重,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及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予以处理。且一经查实,招标

人有权取消我方的候选(或中选)资格,并配合落实进一步的处罚措施。

四、本单位在此承诺,如果招标人相关人员主动索取或故意刁难以变相索取上述任何形

式的不正当利益,利用职权要求本单位采购其亲友经营的有关物资,要求代为其亲友安排工

作,或推荐采购单位和要求我方购买采购合同规定以外的,本单位将及时向招标人主管部门

或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并视招标人需要,积极配合相关的调查取证工作。

五、本承诺书签署后,即对本单位及全体相关人员产生不可撤销的约束力。

72

投标人(盖单位章):

日期:

73

四、商务偏差表

商务偏差表

序号

条目

(招标文件)

简要内容

(招标文件)

条目

(投标文件)

简要内容

(投标文件)

备注

注:本单位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74

五、投标保证金

75

六、近三年财务状况表

公司状况

20

20

20

说明

总资产

资产负债率

负债合计/总资产

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现金净流入

流动比

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净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流动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合计

注: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

务状况表。

76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说明:1. 本表后应附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企业主要负责人

(共四个岗位) “三类人员 ”A 类证书复印件。(具体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5 款中“一、

资格审查资料 ”要求为准)。

2. 若近年来,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

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77

3. 如投标人无法定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填写单位负责人。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三类人员 ”A 类证书

(5)企业经理“三类人员 ”A 类证书

(6)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 ”A 类证书

(7)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三类人员 ”A 类证书

(8)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

(9)四个岗位人员若存在兼任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若有)

(10)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说明(若有)

(11)其他

77

(二)投标人近年已完主要类似工程一览表

业绩证明

对象

工程

名称

合同签

署日期

竣工

日期

合同

金额

( 万

元 )

与评审

有关的

规模、

技术指

标及其

他要求

项目

负责

证明材料清单

□验收报告

□合同

□中标通知书

□业主证明

□其它:

注:1. 每个工程附类似工程简介表,业绩证明材料须按第一章招标公告和第三章评标办

法的要求提供。

2. 无相关证明或证明资料不齐的在评审时不予确认。

78

79

类似工程简介表

1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2

发包人名称:

3

发包人地址(请详细说明发包人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4

工程性质和特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合同工程内容,如结构形式等)

5

合同身份(注明其中之一)

□独立承包人

□分包人

□联合体成员

如非独立承包人,请注明参与工程比例

6

合同总价

7

合同授予时间

8

完工时间

工程若获得省部级以上工程质量奖,请附证书。

9

合同工期

10

其它情况说明

80

(三)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年 龄

学历

职 务

参加工作时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序号

职称及其它专业证

颁发部门

证书编号

1

2

主要工作经历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注:1. 应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有效复印件。

2. 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附在投标人近年已完主要类似工程一览表后。

81

(四)拟派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

时间

从事技术负责人年限及资质等

学习、工作简历

起止时间

所在单位及职务(所在学校及专业)

已完工程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工程质量

82

(五)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序号

姓名

证书

备注

注:应附身份证和“三类人员 ”C 类证书等有效复印件。

83

(六)主要项目班子成员配备情况表

本工程

拟任岗位

年龄

性别

专业

学历

专业

年限

现任

职务职

安排上岗

起止时间

主要资历、经验

及承担过的项目

(或另附简历)

84

(七)无在建合同工程承诺书

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

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

致:

我公司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承诺,拟派参加项目标段投标中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

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

工负责人)的情形。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

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通过合同验收或

合同解除日期。

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

的,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已中标,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的处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日期:

85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招投

标活动,工程的承包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

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

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 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_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

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2.(项目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 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期:

86

(九)其它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的(若需)

87

项目

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第二卷 技术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88

一、施工组织设计

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

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

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

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

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主要包括:

(一)编制依据及原则。

(二)工程概况。

(三)施工管理机构图。

(四)总进度计划表及施工网络图和保证进度具体措施。

(五)各分部、分项工程特别是关键工序的完整的施工方案。

(六)主要劳动力、材料、施工机械进场计划及安排。

(七)主要材料的技术标准、参数。

(八)保证安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和环保等的技术措施、组织措施、方法和控制

手段。

(九)现场配合管理的措施。

(十)施工总平面布置及临时设施落实情况。

(十一)临时用地情况。

(十二)冬雨季施工措施。

(十三)招标文件规定应提交的其它资料。

(十四)合理化建议。

(十五)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89

图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设备

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

(KW)

生产

能力

用于施工

部位

备注

90

图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

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已使用

台时数

用途

备注

91

图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92

图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 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

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 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93

图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

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

情况和布置。

94

图表六:临时用地表

用 途

面 积(平方米)

位 置

需用时间

95

二、技术偏差表

技术偏差表

序号

条目(招标文件)

简要内容(招标文件)

条目(投标文件)

简要内容(投标文件)

注:本单位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差外,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96

三、其它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的(若需)

97

四、评审打分资料(若有)

请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技术评标因素及其量化标准,明确评分打分资

料所在页面页码

序号

评审指标

资料名称

资料所在页面页码

备注

98

项目

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第三卷 报价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99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

1. 我方己仔细研究了

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工程质量达到

,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投标文件前后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因其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引起的

责任,由我方承担。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

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我方理解,你方并非接受最低价格或可能收到的任何投标函的约束,亦无须负担我们

的任何报价费用。

投标人(盖单位章):

日期:

100

(二)投标函附录

1. 投标函补充条款

(1)我方承诺企业安全生产费包含在报价总报价中,且不少于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

%。

(2)

(其他补充说明)。

2. 附表

序号

名称

内容

备注

1

项目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

2

工期

天数:

日历天

3

缺陷责任期

4

分包

5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见合同条款

6

税率

101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

工程施工

单位:元(人民币)

投标报价

小写:

大写:

工期

质量目标

项目负责人

备注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102

二、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序号

单位工程名称

金额(元)

1

单位工程

1.1

专业工程

1.2

专业工程

……

合计

其中:安全生产费

投标人(盖单位章):

日期:

103

三、报价表格式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