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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区玲珑街道玲珑村股份经济合作2025年水家弄闲置用地(原停车场用地)使用权租赁项目
竞价公告
临安区玲珑街道玲珑村股份经济合作2025年水家弄闲置用地(原停车场用地)使用权租赁项目 竞价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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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临安区玲珑街道玲珑村股份经济合作2025年水家弄闲置用地(原停车场用地) 使用权租赁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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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2*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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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型 |
场地使用权租赁 |
交易方式 |
网上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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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
本次交易场地坐落在玲珑街道玲珑村,四至为:东至勾山头(水家弄三产留用地场地),南至G329国道,西至国土局统征场地 ,北至玲珑街,此次租赁地块的面积约为28亩。(以现状及实测为准) 本次交易的项目性质为玲珑村集体所有,地理位置优越,权属无任何争议,现经村两委讨论决定,通过村民代表表决,现由玲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向社会出租该场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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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年限 |
5年 |
出让数量 |
约为28亩(以现状及实测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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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252万元(不含税) |
加价规则 |
5千或5千的整数倍(优先竞买人可以最高报价的同等价格参与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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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开始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14点00分 (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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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结束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14点00分 (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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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 |
有意竞买人须在上述报名时间内登录“杭州市临安区产权交易电子竞价平台(https://cqjy.linan.gov.cn:9088/)网上竞价系统”自行提交报名材料,完成注册和网上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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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开始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14点00分(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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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地点 |
杭州市临安区产权交易电子竞价平台(https://cqjy.linan.gov.cn:9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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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竞价时间 |
3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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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条件 |
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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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缴纳 |
金 额:贰拾万元整(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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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产权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专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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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869*开通会员可解锁*-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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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杭州银行临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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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的保证金将使用“招必得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统一收退,保证金平台系统登录入口(https://bzj.zhaobide.com/)。竞买人第一次登录须先进行网上注册才能进行关联。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竞买人保证金缴存关联操作手册”。完成注册后,必须将所缴纳的保证金与所竞拍项目关联,方可完成保证金缴纳。最后在线打印“缴存确认表”,并将“缴存确认表”的打印页在产权电子竞价系统报名时进行上传。 竞买保证金必须从保证金平台备案的银行账户进行网银转账汇款,不得使用现金。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必须在报名结束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保证金交纳人应当和竞买人一致,保证金收到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注意:报名前必须先缴纳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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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须知 |
1、法人、单位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①产权交易承诺书原件;②法人、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④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⑤保证金缴纳凭证。 2、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①产权交易承诺书原件;②竞买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③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④保证金缴纳凭证。 以上竞买人如属国有企业的,须出具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竞买的有关文件或证明;如属于股份制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的,须出具董事会同意参加竞买的决议和董事会签署的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如有原承租人参加竞价的,应于报名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承租权。 3、竞价的详细资料,竞买人可到杭州市临安区产权交易电子竞价平台(https://cqjy.linan.gov.cn:9088/)或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临安(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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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租赁期限及租金:租赁期限5年,自2025年至2030年止(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年租金按每亩1.8万元收取,计算如下:28亩*1.8万元=50.40万元(不含税)。 5年租金共计起拍价为50.40万元*5年=252万元(不含税)。 租金的缴纳方式:竞得方须在收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50.40万元起(不含税),并与临安区玲珑街道玲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租赁合同。租金一年一付,下一年租金需在前一年期满前提前一个月支付,做到先付后用,逾期不付并经催缴后,仍不履约的作自动放弃,临安区玲珑街道玲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收回重新招租。缴纳单位名称: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玲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银行:临安农村商业银行玲珑支行,账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60。(由玲珑街道玲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提供杭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款收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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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此场地仅用于车辆停放使用,租赁期间,该场地不得用于影响环境、市容市貌、产生噪声等经营用途。未经产权方同意下,竞得方不得私自转租,如中途转让经营必须经产权方书面同意,因私自转让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竞得方自负。产权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产权。该租赁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物业费、水、电、汽、通讯等费用均由竞得方自行承担,水电费必须每月结清。 2、竞得方在经营期间,应依法经营确保对租赁物进行合法使用,服从有关部门的管理,自觉履行应尽义务,若涉及临时建设项目的,需严格根据相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报批手续及费用均由竞得方自行负责。竞得方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在租赁期间自行投入新增的基础设施、附属物等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竞得方自行承担,与产权方无关。竞得方入驻前必须为租赁物购买保险,租赁期间发生一切意外及安全事故(包括造成第三方意外事故等)竞得方责任自负,产权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租赁期内,若遇政府征收或规划调整(包括招商引资、拆迁等)或产权方因自身建设需要回收时,产权方仅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竞得方即可,竞得方自接到通知日起30日内无条件腾空并搬离,租金按实际租用天数计算进行退还,产权方对竞得方在此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损失不作任何经济补偿(包括不限于搬迁费、营业损失、装修损失等)。租赁期满后由产权方重新招租,原承租人若不再续租,竞得方承租的场地需恢复原样或腾空场地交付给产权方,竞得方在承租期间自置的可直接移动的设备、物品(仅指办公桌椅、沙发、电脑等)归竞得方所有,但不可移动和拆除的设备设施和装修等无偿归产权方所有,产权方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给竞得方。 4、租赁期间,竞得方若逾期支付租赁费用,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总价款的千分之一支付滞纳金。逾期不付并经催告后,仍不履约的视为违约,竞得方应当向产权方支付5年总租金的5%作为违约金。 5、场地按现状出租,竞得方不得硬化。所租赁的土地需竞得方自行前往现场了解,参与竞标,即视为竞标人了解所有招标事项的内容。 6、本次项目若有原承租方,原承租方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竞得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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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所有人 |
名 称 |
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玲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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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孙国松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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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单位 |
名 称 |
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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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乐兴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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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平台 |
名 称 |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安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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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赵冠华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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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 |
名 称 |
杭州市临安区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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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陈若澜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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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公告中未及事项以竞价文件为准,本次代理费按实际成交价收取:50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2000元收取;5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4000元收取;10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5000元收取;200万元(含)以上-300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6000元收取;300万元(含)以上-600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8000元收取;6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10000元收取;1000万元(含)以上的收费按10000元作为基础,最高不超过20000元收取。代理费由竞得人支付,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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