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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名称:桐庐县钟山乡夏塘村储福荣等户房
后滑坡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A33*开通会员可解锁*95001291
招标单位:桐庐县钟山乡人民政府
代理单位:杭州永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二 ○ 二 五 年 十一月
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1、招标条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4、招投标方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8、联系方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9、 行业监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
1、总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5
2、招标文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6
3、投标文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7
4、投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9
5、开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
6、评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
7、合同授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1
9、纪律和监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2
10、其他内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3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5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9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9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2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2
工程质量保修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0
安全生产协议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2
桐庐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廉政责任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4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8
第六章 图纸(招标图纸)及其他资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9
第七章 工程技术规范(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9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0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桐庐县钟山乡夏塘村储福荣等户房后滑坡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 已由 桐庐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桐庐县发展和改革局、桐庐县财政局文件 以 桐规划资源〔2025〕80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 桐庐县钟山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
理机构为 杭州永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
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桐庐县钟山乡夏塘村,工期240日历天;工程预算价796.2423万元;对桐庐县钟山
乡夏塘村储福荣等户房后滑坡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进行治理,该灾害点治理工程采用:①对滑坡
隐患中下部进行分台阶削坡减载,清理坡面及坡脚松散层及堆积体;②坡面进行锚索(杆)+格构
梁护坡;③坡脚修筑锚索抗滑桩;④坡脚平台修筑排水沟排导水;⑤坡面喷播复绿及草籽复绿。
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质量要求:达到工程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具有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 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
易网 ”首页的“主体注册 ”栏目办理 CA 数字证书及“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
库”登记入库手续(具体办理网址: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咨询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4、招投标方式
线上招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下载方式发放。
5.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zctc.hangz
hou.gov.c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12 月 16 日 09 时 10分,电子招
4
标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 使 用 专 用 密 钥 上 传 至 杭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公告附件) 。未按
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桐庐县钟山乡人民政府
地址:桐庐县钟山乡
联系人:叶杭东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永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桐庐县环城南路光典大厦610室
联系人:许晶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9、行业监督
监督部门: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翟成琨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5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格条件内容
一
企业
1
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2
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县级或市级或省级)工程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3
投标人近3年(2022 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 以刑罚执行完毕之日为准) 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招标人在定标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wenshu.court.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4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近3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以刑罚执行完毕之日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招标人在定标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二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新)>地质专业(新)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且无在建工程(要求提供社保) 。投标人必须承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建工程(桐庐县内未加锁管理的工程除外) ,否则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规定给予相关的处罚。
【注: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曾担任过的其他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施
工过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均已完工验收】
2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县级或市级或省级)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3
项目负责人近3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 以刑罚执行完毕之日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招标人在定标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
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得与项目负责人相互兼任)应持有工程类 高级 职称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
其他人员要求: 相关专业的施工员、质检员各1人;安全员(含C证) 1人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不得兼任)
6
三
其他
1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投标人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证
明。
①社保缴纳证明应该是人社部门开具的能证明投标企业已为其缴纳了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复印件或电子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最近三个月是指: 2025 年10 月、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②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可不提供社保证明,但须提供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
投标承诺制要求
1
投标时,投标人不需要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有关
证 件 和 社 保 证 明 等 原 件 , 只 需 提 供 上 述 证 明 材 料 的 复 印 件 ( 需 加 盖 投 标 人 单 位 电 子 公
章) ;若中标, 中标人应在中标公示结束后(公示期间无异议)3 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供
证明材料原件审查,经行业监管部门确认后,予以发放中标通知书。若中标候选人未按此
要求提供原件资料或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招标人在报行业监管部门同意后,有权取消
其中标资格。
2
投标时,投标人只需明确项目负责人,本表要求的其他项目组成员采用承诺制;若中标,
中标人应在中标公示结束后(公示期间无异议)3 工作日内按本表要求配齐项目组主要人
员,并提供全部项目组主要人员的相关证书、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原件,经招标人审核,
行业监管部门确认后,予以发放中标通知书。若中标候选人未按此要求配齐项目组人员、
未按要求提供原件资料或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招标人在报行业监管部门同意后,有权
取消其中标资格。
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
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
称:桐庐县钟山乡人民政府
地
址:桐庐县钟山乡
联 系 人:叶杭东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杭州永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桐庐县环城南路光典大厦610 室
联 系 人:许晶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4
项目名称
桐庐县钟山乡夏塘村储福荣等户房后滑坡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
1.1.5
建设地点
桐庐县钟山乡夏塘村
1.1.6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1.1.7
设计人
浙江省浙南综合工程勘察测绘院有限公司
1.2.1
资金来源
自筹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清单内容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总工期
240 日历天,投标人的投标工期不得超过
该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6 年 1 月 1 日;
计划完工日期: 2026 年 8 月 28 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 2 年。
1.3.3
质量要求
达到工程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详见招标公告及其附表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8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3
投标截止时间
2025 年12 月 16 日 09 时 10分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
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如果是采用技术通过
制的综合评估法(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
的,应要求投标人偏离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被评标委
员会接受,投标人才能继续参加投标文件评审。
2.2.2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
料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招标人将在
2025 年1 2 月 9 日 17 时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
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
■ 在 杭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https:/ / ggzy. hzctc. hangzho
u.gov.cn/)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
新答疑信息,自动下载。
2.3.1
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同2.2.2。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
潜 在 投 标 人 应 自 行 关 注 杭 州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 发布的补充文件信
息,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
的,责任自负。
2.3.3
异议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
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
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停止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 于 2025 年12 月 6 日 17 时前
■
登录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 ggzy.hzctc.hangzh
ou.gov.cn/) 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投标答疑专区 ”提疑。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其中(1)(2)(3)为资
格审查资料)(须编制页码,宜300页以内):
(1)投标保证金;
(2)资格审查资料;
(3)承诺书;
(4)施工组织设计;
(5)项目管理班子配备;
(6)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3.1.2商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9
(2)授权委托书(如有);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式;
(5)单价分析表;
(6)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为90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 10 万元
2.交纳方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数字保
函(保函、保险、担保形式缴存保证金的,购买保险、保函、
担保的费用及转账资金应从基本账户支出,投标人须提供购买
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
出凭证及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明,否则按未按照招标文
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3.采用转账形式的交纳要求: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
户交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招必得建易投标保证金平
台” 统一收付,投标保证金平台系统登录入口(https://bz
j.zhaobide.com) , 投标单位第一次登录须先进行网上注册才
能进行关联。具体保证金的相关业务资料下载详见“桐庐统一
门户(https://tlztb.tonglu.gov.cn:18090/#/) →【办事指
南】栏目→【关于保证金的相关业务资料下载】。完成注册
后,必须将所缴纳投标保证金与所投标项目关联,方可完成投
标保证金递交。最后在线打印“缴存确认单 ”,并关联本项目
后将“缴存确认单 ”的打印页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至电子投标
文件中。
户名: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桐庐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46
开户银行:浙江桐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城支行
银行行号:4*开通会员可解锁*
注:采用转账形式缴纳的,不接受年度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时间:采用转账形式缴存的投标人须在招
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天22:00(北京时间)前足额
交纳所投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到达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桐庐
分中心保证金专户,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
纳信息和投标项目(标段)关联成功,否则视为未交纳或未足
额交纳,投标保证金收到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5.其他形式要求:按《关于在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
10
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等文件执行。投标人应将对应
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原件的扫描件
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作为评标依据。未提供的视为未按招标
文件的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采用保函、保险、担保形式缴存保证金的,须提供
针对本项目的保函、保险、担保,及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
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及银行出具的
相关基本账户证明,否则按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
证金处理。以包时间段形式支付保函办理费用的,须提供有效
期内的包对应时间段的保函合同、支付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
支付的凭证及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6.采用数字保函(浙江省投标保证金数字保函)形式的交纳要
求:投标人可以登录投标人管理平台查询线上保函状态并跳到
保函平台进行办理,出函成功后网上投标页面会出现同步状
态。若有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建易公司(软件公司):05
71-85085468。 ”(即投标界面可以跳转,办理后须关联本项
目)
备注:
1.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
递交投标保证金。
3.7.3
电子招标投标工具软件
版本情况
投标人须登录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管理平台 ”进行
投标文件制作。
3.8.1
投标文件盖章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
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
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
2、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等证明材料用原件扫描件并加
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中投标总价封面加
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
3.8.2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1、投标人须登录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管理平台 ”
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2、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和商务标两部分内容,签章后分别对
应上传投至各投标模块(包括投标函);
注:上传的文件须以PDF格式,并完成签章,再上传,不可以网页签章代替。如投标人未在上传前完成签
章,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生成后缀名为“.HzTbs ”的电子投标文件。
3.9
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本次投标不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
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人提供6份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打印件。
11
4.1.2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人登录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管理平台 ”进行投
标文件制作,生成后缀名为“.HzTbs ”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
时,选择制作好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上传。
4.2.2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
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细上传方式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公告附件)
4.2.5
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
一、保证金未与所投标关联的。
二、逾期上传递交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
三、未按招标文件加密。
四、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亦视为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
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桐庐分中心1号开标大
厅(桐庐县经济开发区科技孵化园B座五楼)
3、开标平台 :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2
开标程序
电子投标文件开标程序:
1、至开标时间,招标人代表或代理公司对上传的电子加密标书进
行解密。
2、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并导入评标系统后,投标单位、项目负
责 人 、 投 标 报 价 、 工 期 及 其 他 内 容 将 在 电 子 交 易 平台 公 开显
示。
3、招标人在开标会现场随机抽取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权重系数K1:0.4,0.42,0.44,0.46,0.48,0.5,0.52,0.54,
0.56,0.58,0.6(抽取范围为0.4~0.6,抽取值间隔0.02);
浮动系数K2:0.8,0.802,0.804,0.806,0.808,0.81,0.812
,0.814,0.816,0.818,0.82,0.822,0.824,0.826,0.828,0.83,0.
832,0.834,0.836,0.838,0.84,0.842,0.844,0.846,0.848,0.8
5,0.852,0.854,0.856,0.858,0.86,0.862,0.864,0.866,0.86
8,0.87,0.872,0.874,0.876,0.878,0.88,0.882,0.884,
0.886,0.888,0.89,0.892,0.894,0.896,0.898,0.9(抽取范
围为0.8~0.9,抽取值间隔0.002)。
招投标监管、交易机构应做好项目开标、评标等环节的监督、见证工作。开标过程全程录像。
5.4
特殊情况处置
出 现 下列 情 形 导 致交 易 系 统 无法 正 常 运 行或 者 无 法 保证 招 标
投 标 过 程 的 公 平 、 公 正 和 信 息 安 全 时 , 经 行 业 监 管 部 门 确
认,暂停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12
(1)交易系统硬件或网络因发生故障导致不能正常运行的;
(2)交易系统提供的招标制作软件或者投标制作软件出现错
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交易系统被发现存在安全漏洞,泄密危险的;
(4)计算机病毒入侵,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5)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
信息安全的情形;
(6)其他必须停止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的情况。
待 上 述 意 外 情 形 消 除 后 方 可 继 续 进 行 招 标 投 标 活 动 。 因 网
络、 系统、 电力 等不可 抗力因 素延期开 标的 ,需更新制作投
标文 件并按 招标文 件要求重 新递交 。如 继续进 行可能 影响招
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的,或者可能损害招标人、投标人利益
的,招标(代理人)应终止招标投标活动并重新组织招 标,
同时报行业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登记。若对投标人造成经济损
失的,不予赔偿。
注: 因投标 人自身原 因操作失 误或填报 格式错误 等情形导 致
的投标无效等不利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的构成:成员为 5 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
表不超过1人。在抽取的专家中推荐产生一名负责人,负责组
织、协调评标委员会开展评标工作。
6.1.4
评标标准及方法
具体评标方法: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个数:1 名。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
期限
公 示 媒 介 :
杭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
公示期限:3 日
7.3.1
履约担保
(1)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2%。
履约担保/支付担保的形式:同投标担保。
(2)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 7 日内须向招标人提交履
约担保。
(3)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凡低于风险控制价的, 中标人
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
差额作为追加履约保证金。
9.5
投诉
一、异议
(一)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
司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二)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
13
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
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三)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
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期 间 以 书 面 形 式 向 招 标 人 或 招 标 代 理公 司 提
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
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四)对招标文件、评标结果的异议,提出和答复的形式只采
用书面形式。
二、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
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
请求 和必要 的证明 资料 。就 招标文 件、开 标和评标 结果投 诉
的,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
的期限内。
监督部门: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0
其他内容
10.1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
版
本项目招标由招标人提供书面工程量清单, 由投标人按照招标
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式和要求填写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合
价和 总额价, 即可 完成投标 工程量 清单的 编制,确 定投标 报
价,编入投标文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
印章 。投 标人不得 改变招 标文件 提供的工 程量清 单(项 目编
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 ,否则作无效标处
理。
10.2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6份。
10.3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工程预算价:796.2423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796.2423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值的投标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本工程涉及的暂定价部分,投标人报价时不得变动,否则作投
标无效处理。结算时以实际发生为准。
注:投标函报价应精确到元,元以后的单位直接抹去,不计入
商 务评 分计 算, 也 不计 入排 名相 同 时报 价低 者优先的 选择条
件。
10.4
招标人风险控制价
风险控制价636.9938万元。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 80 %为风险控制价。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4
1
评标标准及方法
具体评标方法: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
2
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 30 分钟(该时间填
报不得超过30分钟) ,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
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
信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
认。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
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
会的要求。
3
特别说明
投标人须知正文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 以本前附表为准。公
开 发 布 上 传 的 招 标 文 件 与 经 备 案 的 纸 质 招 标 文 件 发生 不 一 致
的, 以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4
交易服务费
执行《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服务收费标准》
5
考勤要求
1.建设单位通过“浙里办 ”的“桐庐工程助手 ”对中标单位项
目 管 理 人 员 的 出 勤 进 行 考 核 , 考 勤 产 生 的 费 用 由 中 标 单 位 承
担,相关费用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2. 本工程中标单位应在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后3工作日内,将
所有拟派的班子成员通过“浙里办 ”进行实名注册,在“桐庐
工程助 手 ”小程序 完成中标 项目关联 ,并及时 缴纳交易 服务
费,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项目班子考勤的具体规定,详见本招标文件合同条款要求。
15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本标段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本招标项目设计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6
(12)在最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1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
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召开标前会。
1.9.2 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自行现场勘察,以便编制投标文件,其费用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缺失。在现场勘察中所发
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1.10.2 投标人在现场踏勘以及理解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中的疑问,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该澄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1.12 偏离
1.12.1 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
要求和条件的,其处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17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 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
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澄清申请,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招
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逾期视作默认。
2.2.2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但不指明澄清问题来源。澄清的内
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澄清,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
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7天前, 以前附表所述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
人,不足7天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交易中心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逾期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
2.3.3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提
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7天内作出答复。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其中(1)(2)(3)为资格审查资料)
(1)投标保证金;
(2)资格审查资料;
(3)承诺书;
(4)施工组织设计:
a.施工方案
b.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c.施工进度和劳动力、材料计划
18
d.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e.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和布置
(5)项目管理班子配备:
a.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b.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6)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3.1.2 商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如有);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式:
a.投标总价封面
b.工程量清单报价总说明
c.投标报价汇总表
d.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
(5)单价分析表;
(6)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5章“工程量清单 ”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5章“工程量清
单 ”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
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
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
付时间以专户实际收到缴纳资金为准。对于未能按要求递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
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3.4.3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的投标保证金,保证
金不计息。
19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
担保;
(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
(4)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
3.4.5 第一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中标权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没收
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由于其放弃中标权而给招标人造成报价的差额损失的, 由放弃中标权的中标候
选人承担。并由行业监管部门将其放弃中标权的情况记入其信用档案。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等材料的扫描件或网上打印件。
3.5.2 参加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社保证明的扫描件或网上打印件;
3.5.3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
注:a、以上所有证书、证件等的复印件(或网上打印件)装订在技术标(资格审查资料) 中,
网上打印件须带有二维码,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加盖本单位电子公章; b、所有提供的证书、证件及
网上打印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符合有关规定。未按资格审查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作无效标处理。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 ”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
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8 电子投标文件要求:
3.8.1 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8.2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8.3 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相关证明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 本项目采用线上投标:
20
线上电子投标文件:投标的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2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3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
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4 电子、纸质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
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
章。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节、第4节规定进
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 ”字样。
5、开标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为 5 人及以上单数,评
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与评标评审活动前一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合同、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
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购买的少量股份者除外)或实际控制人;
(2)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3)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4)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回避的其他情形。
6.1.3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1.4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3章“评标办法 ”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
审。第3章“评标办法 ”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21
7.1 定标方式
7.1.1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7.1.2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
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
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7.1.3 招标人在定标前,应向检察机关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
若发现有未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情况的,一律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 由行政主管部门
列为不良行为记录。
7.1.4 出现本章7.1.2项~7.1.4项情形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招标投标情况和决标结果报行业监管部门备案
后,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
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并在投标有效期内),根据招标
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报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或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
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无效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
争, 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5) 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 8.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批准采取其他交易
方式。
22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
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取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
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
标工作。
9.2.1 下列行为均属以他人名义投标:
(1)投标人挂靠其他施工单位;
(2)投标人从其他施工单位通过受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
(3) 由其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的行为。
9.2.2 下列行为,视为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投标人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
安全员不是本单位人员。
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劳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单位与其签订;
b.与投标人单位有合法的工资关系;
c.投标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他有效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身份的文件。
9.2.3 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3
9.2.4 下列行为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括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或者
同一加密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即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情形;
(3)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包括投标人CA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其他单位编制或盖章
的情形;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提供。
9.2.5 下列行为均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9.2.6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有串标嫌疑的投标文件送有关部门进行后续调查,即使最终无
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其按无效标处理的结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
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
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
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提出书面异议和投诉。投诉受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其他内容
10.1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
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清单。
10.2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另行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
24
10.3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4 招标人风险控制价
招标人风险控制价见须知前附表。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中标,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
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的风险担保金。
风险担保金在主体工程完工后,经监理人确认、发包人同意后一次性退还。
25
第三章 评标办法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1.定义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适用于土地整治、旱改水、高标农等未纳入杭州市“一盘棋 ”交
易管理项目的施工招标。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首先开启商务报价,计算评标基准价,确定
入评单位,然后对入评单位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
进行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评标原则
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3.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构成: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
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1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产生一名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评标委员会开展评
标工作。招标人代表不得推荐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4.评标程序和内容
4.1 评标的一般程序
(1)计算评标基准价。
(2)确定入评单位。
(3)初步评审。
(4)技术标评审。
(5)商务标评审。
(6)推荐中标候选人。
(7)完成评标报告。
4.2 评审过程中的计算规定
4.2.1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投标报价均以元为单位。
4.2.2 评分计算过程保留3位小数,第4位四舍五入;最终结果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评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
4.3 入评单位选择
有效投标人是指投标报价不高于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人。
4.3.1 确定评审区间
(1)有效投标人≤15个的,所有投标人进入评审区间;
(2)有效投标人>15个的,计算评标基准价,取评标基准价与投标报价之差绝对值最小的前
15个投标人进入评审区间,绝对值相同时以报价低者优先,报价相同时取信用等级高的投标人,报
26
价和信用等级均相同的,随机抽签决定入评单位。
4.3.2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1)有效投标人<7个时的, 以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的次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2)有效投标人≥7个时的,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公式为:D=K1*A+(1-K1)*B*K2
K1-权重系数,在开标环节,由招标人在权重系数0.4-0.6(抽取值间隔0.02)范围内随机抽取
一个权重系数;
A-二次算术平均值,对有效投标单位各去除报价最高N家投标单位和最低的N家投标单位(当有
效投标单位家数大于100家时,N=有效投标单位家数*20%;当有效投标单位家数小于等于100家时,
N=有效投标单位家数*1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一次算术平均;然后对一次算术平均值以下(不
含本身,不含已去除的N家单位)的报价进行第二次算术平均;
B=投标最高限价;
K2-浮动系数,在开标环节,由招标人在浮动系数范围内随机抽取一个浮动系数。浮动系数范
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0.8-0.95之间(浮动系数设置区间范围不得小于0.1,抽取值间隔
0.002)选择,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后,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评标基准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以风险控制价为评标基准价;
(4)上述基准价计算精度保留到元,除计算错误外,评标过程中基准价保持不变。
4.3.3 入评单位的递补
确定入评单位后,在后续的评审过程中出现否决投标情况的,有效投标人不足5家时,按照本
办法确定评审区间的方法依次递补满5家。
4.4 初步评审
4.4.1 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入评单位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进行
符合性审查。初步评审未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4.4.2 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
人在投标截止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4.4.3 投标文件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记名
投票(不得弃权)认定,作为初步评审未通过予以否决其投标,不再进行技术和商务的评审:
(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或者投标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载明的强制
性要求的;
(2)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或者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
的;
(3)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
而不能接受的;
(4)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印章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
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或授权委托书无效的;
27
(5)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6)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包括投标工具、投标函和投标总价填报不
一致的情形);
(7)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关键内容缺失,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8)投标文件中存在投标人或组织结构(包括项目负责人)填报不一致的或填报的名称、人
员与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一致的;
(9)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10)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验收标准、施工工期、保修期要求的;
(11)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12)存在法律、法规、规章、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况的。
4.5 技术标评审(通过制)
4.5.1 评标委员会的技术专家应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审。专家评审采用集体
评议、记名表决、少数服从多数的方法进行。
4.5.2 如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按技术标评审不通过处理:
(1)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关键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的;
(3)生产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4)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
(5)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6)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
(7)附有本工程无法适用的其他技术和管理条款,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或附有招标人
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8)存在法律、法规、规章、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况的。
4.5.3 技术标评审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4.6 商务标评审(99分)
4.6.1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技术标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评审。商务评审是指对商
务报价的范围、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
存在的问题。通过质询、判断作出书面评审意见。
4.6.2 商务评审应以报价口径范围一致的投标评标价为依据。投标评标价应在最终报价的基础
上,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因素和方法进行计算。凡属招标文件的原因造成报价口径范围不一致的,
应调整投标报价。其中算术错误的调整原则为: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凡属投标人自身失误造成多算、少算、漏算的,不调整投标报价。若有算术性差错,均
在投标报价不变的前提下按招标人要求调整单价及有关费用,调整后的单价及有关费用对投标人起
28
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单价及有关费用,则按商务评审不合格处理。
4.6.3 投标文件中,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按商务标评审不合格处理:
(1)因投标人自身多算、少算、错算、漏算而造成的错误金额超过原投标总价的0.5%的,将
认定其投标文件质量较差,其错误不予修正;
(2)改变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主要特征、计量单位、工
程数量、主要技术条款编码、金额等内容的(但按照国家规范所作的修改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除
外);
(3)安全施工费取费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
(4)改变招标文件明确的暂定不竞价内容的;
(5)评标委员会认定属投标人自身原因有重大漏项的;
(6)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或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7)存在法律、法规、规章、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况的。
4.6.4 商务标评审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4.6.5 商务评分计算办法:
以评标基准价为基础,将通过以上评审的各投标人评标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经商务评审以后
可能存在被允许的修正情况,故称评标价)与评分基准价比较,计算出偏离基准价的百分数后再进
行计分。即
a. 评标价等于评分基准价时,得满分(99分);
b. 评标价每低于评分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 2 分;
c. 评标价每高于评分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 4 分。
d. 投标评标价每低于风险控制价 1 个百分点,扣 6 分。
以上计算过程中,评标价计算均以元为单位;报价评分计算过程保留小数3位,第4位四舍五
入,最终结果保留小数2位,第3位四舍五入;评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接插入法计算。
4.7 投标人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评审(1分)
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以下简称企业信用分)采用行业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信用分为准。
本次招标暂不实施,评分时按
0 分计分。
4.8 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
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为投标单位的商务评分与企业信用分之和,总分100分。评标委员会按商
务评分权重(99分)、企业信用分权重(1分)对各入评单位的综合评分进行汇总。
4.9 推荐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名。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综合评分最高的投
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同时, 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综合评分、投标报价均相同时, 以信
用分高者优先;综合评分、投标报价、信用分均相同时,随机抽签产生中标候选人。
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29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桐庐县钟山乡人民政府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 自
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
6.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
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含税)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30
人民币(大写)
(¥
元)。
2. 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
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
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
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
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桐庐分中心
签订。
31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工程建设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12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10份,甲乙双
方执叁份,县招投标中心、招标代理公司、行业监管等各执壹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60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使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注:合同条款所指的行政
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均为规资部门。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1.1.1 合同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是用来指导施工项目全过
程各项活动的技术、经济和组织的综合性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 监理人:
名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名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由施工单位踏勘现场,自行解决
。
1.3 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3.1
《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杭建市发〔2018〕578
号);
1.3.2
《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
(杭建市发〔2018〕579号);
1.3.3 《关于发布<杭州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在建工程合同及工程价款调整的
指导性细则>的通知》(杭建市发[2020]164号);1.3.4《关于贯彻《省厅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的通知》(杭建市发[2022]54号);
1.3.5省市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其他现行有效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文件):(1)《关于转发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
施意见>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130号);
(2)《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物联网管理应用平台建设的通知》(杭
建工发〔2012〕426号);
(3)《关于开展建筑工程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工作的通知》(杭建工〔2019〕
103号);
60
(4)《关于巩固G20杭州峰会成果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若干意
见》(杭建工发〔2017〕112号);
(5)《杭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无欠薪”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杭建市
〔2018〕161号);
(6)《关于杭州市建筑工地全面推广使用“浙里工程建设现场管控”重大应用
(浙里建)的通知》(杭建数改办(2022)1 号);
(7) 《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92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建【2021】14号)
(8) 市政府办公厅*开通会员可解锁*发布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
工程建筑垃圾管理的通知》;
(9)《关于发布杭州市工程渣土消纳市场信息价的通知》(杭渣土领(2020)1号);
(10) 市建委*开通会员可解锁*发布的《关于明确杭州市渣土运输及消纳项目计价清
单编制和报价口径的通知》;
(11) 《关于转发<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的通知》(杭
建市通知〔2020〕4号);
(12) 《关于进一步提升杭州市市政道路建设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杭建工发
(2021)32号);
(13)《关于全面推广应用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的通知》(杭建工发(2021)358
号);
(14) 《关于明确杭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用计取的通知》(杭建招
标造价中心〔2021〕84号);
( 15 ) 《 关 于 进 一 步 规 范 建 设 工 程 建 筑 垃 圾 处 置 相 关 事 项 的 通 知 》 ( 杭 建 工
〔2023〕169号)
(16)其他:
①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直接应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工
作的通知》(2018 年12月29日发文)
②)《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建建
[2011]6号)
③《关于修订印发《杭州市建设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建市发
[2018]580号)
④《关于修订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建
市发[2019]9号)
⑤《关于印发<2015年桐庐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桐住建通[2015]19号)
⑥关于印发《桐庐县工程项目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数字化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的
通知(桐标后监【2024】2 号)
⑦《关于桐庐县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银行代发工资的通知》
60
(桐住建通(2018)35 号)和关于调整《桐庐县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银行代发工资的通知(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
⑧《桐庐县关于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实名制管理的通知》(桐人社发(2017)140
号)
⑨《美丽杭州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杭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暨大气污染防治
2020 年 实施计划的通知》(杭美建(2020)3 号)文件和庐县建设工地“尘十条”
1.3.4 新工艺、新技术的约定: 按设计要求 。1.3.15 其他
/
。
1.4 标准和规范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按通用条款约定;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招标文件中有明确
的,按招标文件执行,未明确的双方协商确定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发承包基本情况表) ;(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有);(4)本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5)本合同通用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及设计变更文件;(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 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 7 天内必须提供经图审的
施工图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五套(包括竣工图用) ;发 包 人 向 承 包 人 提 供 图 纸 的 内 容 : 全 套 施 工 图 及 设 计 联 系 单 及 图 纸 审 查 报
告
。
1.6.4 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施工组织设计等与工程施工有关的一切必要文
件,包 括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国家现行的质量验评标准、国家及地方现行 施工验收及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等;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开工前提供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不少于一套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书面及电子版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文件后 7 天内审查完毕
并报 送发包人审核,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文件后 7 天内审查完毕;发包人和监理人对承 包人文件若有异议的,承包人应予以修改,并进行重新报送。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审查并不减 轻或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
1.6.5 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
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
60
1.7 联络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3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
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项目部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项目部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项目部
。
1.10 交通运输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10.3 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用地规划红线为界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 。
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按
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承担。
1.11 知识产权1.11.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
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用于其他工
程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归承包人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用于本工程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
担方式:(除发包人指明外)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是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按专用条款 10.4.1 执行;
调整合同价格的修正时间: 该工程量清单内容实施完成后。2 发包人发包人应根据工程所需配备发包人代表,同时配备 1-2 名相关人员到岗履职。发
包人应做好承包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情况的审核工作,督促未缴存农民工工资保
证金的承包人及时缴存。
建设工程施工前,发包人必须对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总量、回填利用量进行全面准
确测算,并到项目所在地城管部门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
发包人有权开展现场检查,督促承包人落实规范垃圾处置合同分包、车辆装载、
车辆冲洗和规范消纳等措施。
工程结算时,发包人有权对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消纳场地接纳回执联、工程竣
60
工结算清单中建筑垃圾工程量三者进行比对:如实际消纳方量大于(或等于)工程竣工
结算清单中建筑垃圾工程量 90%的,按竣工结算清单工程量进行结算;如实际消纳方
量小于工程竣工结算清单建筑垃圾工程量 90%的,可要求承包人提供情况说明并附以
佐证材料,无法提供佐证材料的:根据消纳场地接纳回执联工程量进行竣工结算。
2.2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督促指导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协调施工
现场各 方面的关系,协调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有关设计和技术签 证,办理、签认现场经济技术签证,审核工程进度报表。(以上经驻现场工程师核定签字,并 由建设方盖章后方为有效)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 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 7 天内移交。2.4.2 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按通用条款执行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按通用条款执行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是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同履约担保
。
3 承包人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工程移交前,承包人应提供全套竣工资料,
承包人 提交的竣工图及资料应符合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存档要求,如因资料不符合招标人及相关部 门要求,而产生的资料整理和整改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5 套竣工图、5 套竣工资料和电子版竣工图及
资料光盘一张、1 套隐蔽工程影像资料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 28 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形式 ,应符合桐庐县城建档案馆归档要
求
。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应当在工程开工建设前,到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
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
承包人应建立实名制电子考勤系统,做好与杭州市智慧工地实名制管理应用系统
以及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数据对接工作。
承包人应及时向项目所在地保证金管理部门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做好分包
单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的查验工作。
承包人应当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
60
实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承包人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依法约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支付工资,且每月至少向农民工足额支付一次工资。
承包人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1)建设单位、施
工总承包单位及所在项目部、分包单位、行业监管部门、劳资专管员等基本信息;(2)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等基本信息;(3)属地行业监管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申请渠道等信息。
承包人应规范建筑垃圾处置分包合同管理,建筑垃圾运输业务应当发包给本工程
建筑垃圾处置证核准确定的运输单位。
承包人负责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工程建筑垃圾处置方
案,向项目所在地城管部门进行备案,并在工地出入口做好公示及日常维护工作。
承包人要加强建筑垃圾处置分包合同履约监管,严格核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对
不具备垃圾处置证、准运证、通行证的工程车辆,要及时清退。杜绝运输单位将建筑垃圾运输至非指定消纳场所,确保运输和处置规范。
承包人与运输、处置单位结算相关费用前应当查验接纳回执。承包人应在工地车辆出入口安装运行符合标准的数字化管控设备,并根据浙江省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8 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浙江省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运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建筑垃圾转移电子联单运行管理,落实出场每车(次)识别,并督促运输单位与接纳场地扫码识别,形成正常转移电子联单后,再与运输、处置单位结算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费用。工程结算时,承包人需提供建筑垃圾去向及实际消纳方量情况。
3.2 项目经理3.2.1 项目经理:姓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项目经理为承包人法定代表人在该项目上的
代表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同投标文件承诺时间或招标文件约定
时间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按
通用条款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
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1)承包人确需更换项目经理的,继任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的约
定: 原则上不得更换,若因生病、辞职等客观原因确需更换的,须报建设单位批准,且更换人员不得低于原标准。项目经理的更换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发包人将对承包人 处以 10 万元/次的违约处罚 。(2)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将被视为承包
60
人违约,并按照 20 万元/人/次支付给发包人违约金。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罚没承包人 20 万元/人作为违约金,如在发包人第二次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时,承包人继续拒绝更换的,发包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罚没承包人全部履约保证金。
3.3 承包人人员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开工后
7 天内
。
3.3.2 承包人需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继任人员的数量、注册执业资格、管
理经验的约定:
原则上不得更换,若因生病、辞职等客观原因确需更换的,须报建
设单位批准,且 更换人员不得低于原标准。关键岗位人员的更换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 发包人将对承包人处以 2 万元/次的违约处罚。。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罚没承包人
人民币 5 万元/人/次的违约金,如在发包人第二次要求承包人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时,承包人继续 拒绝更换的,发包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罚没承包人全部履约保证金。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由总监理工程师批
准,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离开
。
3.3.5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处以合同价 1%的违约罚金,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罚没 20 万元/人;承包人擅自更换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的,罚没人民币 5 万 元/人/次。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擅自离开施工
现场,承包人应支付 2000 元人民币/天的违约金;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擅自离开 施工现场,承包人应支付 500 元/人/天的违约金。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 场的情形包括无故缺席或迟到重要施工工序、环节、会议的情形,承包人除须承担上述违约 金外,还应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直接解除合 同,并罚没承包人全部履约保证金。
3.5 分包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
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号) 》中规定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
3.5.2 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
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号) 》中规定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实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条款执
行 。
3.7 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提供合同价款2%作为履约保证金(不
计息),以【同投标担保】交纳形式中的任一形式提供,待竣工验收达到中标承诺的
60
质量要求后一周内退回,如有违约则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余额退还。
4 监理人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本工程实施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根据监理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和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代
表发包人进行工程前期协调、施工现场协调、工程监理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由总包
单位提供 。
4.2 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
职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A 涉及全局进度的工程暂停;B 变更的估价;C 部分工程分包;D 索赔的支付;E 有关暂列金额的使用。4.4 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
进行确定:
(1)
/
;
(2)
;
(3)
。
5 工程质量5.1 质量要求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
5.3 隐蔽工程检查5.3.2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 48 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
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 安全文明施工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施工现场按照《建筑施工安
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评定达到“合格”标准。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 7 天内编制施
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暴乱、爆炸等恐怖事件,以及群殴、械斗等群体性突发治安事件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平息事
60
态,防止事态扩大,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1.5 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1)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安全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
定,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小尘土和噪音污染,需要进行夜间作业时应经
有关部门批准。
(3)其他:不定期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施工单位应及时整改,被一次警告后
不作处罚,限期整改,被二次警告后扣除相应比例的文明施工费,另若由于施工不文明、不安全而被新闻单位曝光或交通或有关管理部门检查后通报或发生安全事故的,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杭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桐庐县行业行政部门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
(4)上述手续办理费用约定如下:
由承包人承担
。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发包人应在开工后 28
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 60%,剩余部分视相关措施的落实情况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
2)其他:
。
7 工期和进度7.1 施工组织设计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按招标文件约定,
招标文件无约定的按通用条款或双方另行约定。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7天内提供详细施工组
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按
通用条款
。
7.2 施工进度计划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按
通用条款
。
7.3 开工7.3.1 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承包人最迟不得晚于计划开工时间前 7
天做好 施工准备。开工前 7 天内,具备施工条件后,承包人应及时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如因承包 人原因未及时做好开工准备,或具备施工条件后承包人无故拖延不提交开工报审资料的,对 承包人扣罚 2000 元/天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没收其全部履约担保,并解除合同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 7 天内。7.3.2 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9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
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7.4.1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
料的期限: 在开工前十天,发包人将通过工程师提供基准点,双方代表应做好现场的交验工作并签字确认。移交后,承包人应予以良好保护,完工后将水准点完好交还给发包人 。
60
7.5 工期延误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重大设计变更引起的工期延误;
②其他:1.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并确实影响施工进度;2.重大设计变
更而影响施工进度;3.政策处理问题影响施工进度;4.不可抗力,此延误工期须在不可抗力结束后七天内办理签证,逾期不予认可。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承包人如不能按
时完成竣工工期的工作,误期违约金(1000 元/天)及误期赔偿限额(合同价的 3%)的标准支付。如因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工期严重滞后,又无明显改进措施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无条件退场,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同时,发包人也有权安排其他施工队伍进场施工,费用经审价机构审核后从承包人合同价款中扣除。同时发包人有权拒绝承包人参与发包人后续实施项目的投标。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按合同价的 5%
。
7.6 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1)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2)地下障碍物和污染物;(3)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4)其他:
。
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双方另行确定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7.9.2 提前竣工的奖励:
/
。
8 材料与设备8.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在报价中考虑并承担
相应费用。
8.6 样品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按通用条款及有关规范执行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
9 试验与检验9.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 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由承包人提供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由承包人提供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按规定执行
。
9.3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试验、检测单位资质条件约定: 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的要求执行 ;试验、检测单位选择约定: 由发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 试验、检测费用约定: 工程有关试验、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该费用已包含在合
60
同价款中,不再另行计算 。9.4 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0 变更10.1 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约定。10.4 变更估价10.4.1 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确定。(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
的单价确定。(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其单价的确定,按以下约定:双方重新确定综合单价参考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结合投标报价时浮动率确定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或双方协商签证确定单价。(4)工程量清单错误和(或)设计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以下情况的,其单价允许调整:凡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及以上时,或者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以上时。工程量偏差超过上述变化幅度之外变动部分的相应单价调整方法按以下方式约定:双方重新确定综合单价参考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结合投标报价时浮动率确定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或双方协商签证确定单价
。
10.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
和金额为:
无。
10.7 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 11:《暂估价一览表》。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
第 3 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
10.8 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11 价格调整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是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 1 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 于 各 可 调 因 子 、 定 值 和 变 值 权 重 , 以 及 基 本 价 格 指 数 及 其 来 源 的 约 定 :
/
;第 2 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
60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
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
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
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
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材料单价涨幅
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
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
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 / %时,其超过部分
据实调整。
第 3 种方式:采用政策性文件进行价格调整政府投资工程因市场价格文件波动引起的调整按以下方式约定执行:(1)按《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
(杭建市[2018]579 号)执行 ;
(2)其他:
。
1、风险范围及幅度的约定:(1)人工费的风险幅度( 5 %)(2)材料价格的风险幅度(5 %)2、材料价款动态调整结算方式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约定方式约定:
(1)按时间进度分段结算:
/
。
(2)按工程形象部位(目标)分段结算:
/
。
(3)竣工后一次性结算:工程实施过程中,当材料(本工程可调差材料品种仅指商
品混凝土、钢筋、汽油、柴油这 4 种材料,其余不作调整)市场价格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风险幅度时,发、承包双方可采用以下调价方式进行动 态结算调整:工程竣工后,根据合同工期内各期材料信息价格相对于编制期信息价的变动幅 度以及材料的风险承担幅度进行计量和结算。合同工期内月份的计算按照日历月份计,遇有小数即进位取整数。风险幅度以外材料价差计算公式如下:
①当单种规格材料价格上涨超过约定的风险幅度时,材料差价(正值)=〔合同工
期内各 月份信息价算术平均值-编制期信息价×(1+ 风险幅度)〕×单种规格材料用量。
②当单种规格材料价格下跌超过约定的风险幅度时,材料差价(负值)=〔合同工
期内各 月份信息价算术平均值- 编制期信息价×(1 - 风险幅度)〕×单种规格材料用量。
(注:上述公式中的“单种规格材料用量”,是指可调规格材料原合同用量与联系
单变更用量之和,材料包括工程实施过程中耗用的原材料、构配件、半产品、辅助材料和零件。“编制期信息价”,是指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前 28 日历天所在月份造价信息 正刊发布的当期信息价。所在月份信息价如遇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信息价格调整的,则该 月信息价格按所发布信息价执行天数加权平均。)
道路沥青混合料的价格补差,其价差根据沥青路面实施期与编制期信息价之差值
按上述 材料价差调整计算方法中第(二)种调价结算方式的价差计算公式进行计算,沥青路面具体 实施时间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证确定。沥青路面具体实施时间由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签证为准。
3、人工 当人工市场价格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时,发、承包双方可按照竣工后
一次性结算方式 调整人工费价差。人工价差采用价格指数法调价,价差只计取税金。风险幅度以外人工价差 计算公式为:
①当施工期人工价格指数平均值相对于编制期人工价格指数的比值上涨超过约定
60
的风险 幅时,人工费价差(正值)= 〔合同工期内各月份人工价格指数算术平均值/编制期人工价 格指数-( 1+ 风险幅度)〕×人工费总额。
②当施工期人工价格指数平均值相对于编制期人工价格指数的比值下跌超过约定
的风险 幅度时, 人工费价差(负值)= 〔合同工期内各月份人工价格指数算术平均值/编制期人工 价格指数)-(1 - 风险幅度)〕×人工费总额。 (注:公式中的“人工费总额”,是指按原合同口径计算的结算造价的人工费,包括合 同价及联系单调整部分的人工费。“编制期人工价格指数”,是指投标截止日前 28 日历天 所在月份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价格指数。)
4、施工机械 施工机械台班的机上人工、燃料动力材料应分别按照上述人工和材
料的价差调整方法计 算价差, 同步调整结算。
5、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延期,经发包人、监理单位审批同意顺延后,经批准
的顺延工期可 计入合同工期,未经审批同意不得延长合同工期,具体工期顺延按专用条款 7.5 执行及通用 条款。
发承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后,发包人由于前期征地拆迁、设计方案重大调整等原
因未能 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90 天内开工的,遇到人工、材料、机械价格大幅度上涨或下跌时, 发承包双方在开工前按以下办法调整合同价格,并签订补充协议:按照实际开工日前 28 日 历天对应月份的人工价格指数、材料信息价与编制期(即投标截止日前 28 日历天所在月 份)的人工价格指数、材料信息价计算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的价差,在投标报价基础上 调整相应的合同价(含税金),调整的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工程结算时以实际开工 日前 28 日历天对应月份的人工价格指数、材料信息价作为基准价格,根据合同约定的风险 幅度计算价差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 合同价格形式12.1.1 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应由承包人承担的工、料、机在投标编制期或预算书编制期与合同实施期间所发生的市场价格波动。(2)其他:应包括人工及材料涨跌幅在 5%以内的风险 ,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招标文 件要求投标人自行考虑的风险等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在编制投标报价时考虑风险幅度自行考虑在综合单价中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本合同 11.1 第 3 种方式的约定计算 。(2)其他:
。
12.1.2 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12.1.3 其他价格方式:
/
。
12.2 预付款12.2.1 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合同价款【20%】的预付款(含合同价 1%的工资性工程
预付 款,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注:此处合同价款是指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合同价 款】。
工资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工程开工前支付合同价款 1%的工资性工程预付
款。(由建设单位足额拨付至中标单位开设的工资专户)。
预付款支付期限: 正式开工后 7 天内 。
60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按比例扣回 。12.2.2 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
12.3 计量12.3.1 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其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应按国家标准工程
量计算规范及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补充规定执行。
(2)不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应按省、市行业主
管部门颁布的各专业工程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
12.3.2 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进度款按月计量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工资性工程款比例约定:
10%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工资性工程款比例约定:
/
。
12.3.5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 12.3.4 项〔总价合
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时与发包人、银行签订项目工程款资金监管协议,以“共管专户”的形式接受发包人的日常监管;(2)其他:按月支付 。(其中工资 性工程进度款按月拨付)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申请进度款支付时,涉及土方外运的,承包人
应确认土石方工程的清单工程量与电子转移单是否匹配,发包人有权审核电子转移单,核验建筑垃 圾产生的数量和消纳去向,并按合同有关条款支付进度款 。承包人应于每月 25 日前向监理 人报送上月 20 日至当月 19 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具体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 量报表和有关资料 。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每月 25 日前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
及相关资料后 7 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
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 7 天内完成审查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
①工程开工后
7 天内支付合同价款 20%的预付款,工程初步验收通过后 30 天
内,支付到工程款
80%(含预付款金额,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竣工验收合
格支付到工程款
98.5%,其余 1.5%留作质量保修金,缺陷责任期满且验收合格后,付
60
清余款(余款不支付利息)。【注:此处合同价款是指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合同价
款】;另支付剩余安全文明施工费;
②根据《关于桐庐县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银行代发工资的通
知》(桐住建通〔
2018 〕 35 号)、关于调整《桐庐县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农民工工资
专用账户和银行代发工资的通知(试行)》(桐住建通〔
2019 〕 39 号)有关条款的
通知文件规定: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按照房建筑土建工程不低于总工程款的
25% ,市
政及建筑安装工程不低于
10%的比例确定,项目工资性工程款总额除以合同工期月
数,确定月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月工资性工程进度款=工程款总额(中标价)×合理
比例(
25% )÷合同工期(月))。本项目按合同价 25%先行拨付资金至农民工工资
专户(按比例剔除预付款中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 由建设单位在一次性拨付至中标
单位开设的工资专户。
③建设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扣除已拨付的工资性工程款,待中标单位已按时
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后,再拨付剩余工程进度款。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后 14 天内。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协商解决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13.2 竣工验收13.2.2 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 13.2.2 条款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协商解决 。
13.2.5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 28 天内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协商
解决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1000 元/天 。13.3 工程试车13.3.1 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
/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 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 承担。13.3.3 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
13.6 竣工退场13.6.1 竣工退场
60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 7 天内
。
14 竣工结算14.1 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的 28 日
内 。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完整的结算资料(含电子版)。14.2 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有关规定执行。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审计机
构进行 竣工结算审核,承包人须配合发包人及审计机构的要求,因承包人不配合或配合不到位,导 致审计机构无法及时完成结算审核的,责任由承包人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不得以此要求发包 人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承包人不配合的情形包括:拒绝核对工程量,拒绝接受审计机构 的询证、询问和审核,拒绝对审计审价报告征求初稿发表意见,拒绝签收审计审价报告初 稿,拒绝或拖延办理相关资料签章等。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
。
14.4 最终结清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两份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责任期满后 7 天内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收到最终
结清申请单后 30 天内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 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24 个月】
。
15.3 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是
。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 3.7 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
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 4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 1.5% ;(2)保证保险,保证金额为: 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 1.5% ;(3)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 1.5%的工程款;
(4)其他方式: 提供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1.5%作为质量保证金(不计息),【同投标保 担】 形式提供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
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
/
。
15.4 保修
15.4.1 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
具体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
。
15.4.3 修复通知
60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 小时内。
16 违约16.1 发包人违约16.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按通用条款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 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按
通用条款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
款
。
(3)发包人违反第 10.1 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
包 人 原 因 导 致 交 货 日 期 延 误 或 交 货 地 点 变 更 等 情 况 的 违 约 责 任 :
协 商 解
决
。
( 5 ) 因 发 包 人 违 反 合 同 约 定 造 成 暂 停 施 工 的 违 约 责 任 :
协 商 解
决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
违约责任:
协商解决
。
(7)其他:
/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90
天后发包人仍不
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1) 承包人未按3.1(10)条规定分包渣土运输业务的,承包人应支付 合同金额的
2% 违约金;
(2)承包人未按照 3.1(10)条规定加强建筑垃圾处置分包合同履约监管,出现分包
单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进出施工现场运输建筑垃圾或将建筑垃圾运输至非指定消纳场所等现象的,承包人应支付合同金额的 0.2%/次违约金;
(3)承包人未做好工程垃圾处理出土处置台账的,承包人应支付合同金额的 0.2%/
次违约金 ;
(4)承包人在结算前未查验接纳回执,与运输、处置单位结算相关费用的,承包人
应支付合同金额的 2%/次违约金;
(5)承包人未按照已备案的渣土处置方案落实渣土处置措施的,承包人应支 付
合同金额的 0.2%/次违约金
(6)其他:
/
。
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按通用条款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按通用条款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
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协商解决 。
17 不可抗力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除 通 用 合 同 条 款 约 定 的 不 可 抗 力 事 件 之 外 , 视 为 不 可 抗 力 的 其 他 情 形 :
60
/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28
天内完成款项的
支付。
18 保险18.1 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和设备及
第三方生命财产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包括建工险),费用已包含在总价内 。
18.3 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
18.7 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由承包人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 。20 争议解决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
20.4 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申
请仲裁;但双方当事人特别约定下列解决方式中第 (2) 种方式解决争议的除外: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依法向 桐庐县 人民法院起诉。21.其他补充事项的约定
(1)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在签订业务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廉政责任书,明确
作为廉政承诺。(2)结算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①工程结算书及电子版; ②原投标图及经认可的竣工图; ③工程变更文件及相关资料(分类整理并装订成册的记录、联系单、变更图纸、会审纪要、详细的工程量计算书(顺序按清单顺序)并提供电子版及其目录等)(3)中标单位中标后必须在工地现场通过浙里办“桐庐工程助手”, 用来对项目管理人员的出勤考核,以上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相关费用已综合考虑在合同价中。
(4)运输安全要求:承包人应将建设工程运输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证照齐全的运 输单位,在签订运输承包合同的同时,还应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施工现场要设专人对进出 建设工地的运输车辆进行检查,严禁证照不齐,设施不全的车辆驶入施工现场,对渣土运输 不密闭、号牌污损遮挡、车身不洁的车辆禁止驶离施工现场。承包人要督促运输车辆应按照 公安交警部门指定的范围、路线和时间行驶。签订的运输承包合同及交通安全责任书原件移 交业主一份予以备案。 。(5)承包人在工程结算中应加强管理,本工程结算审核(审计)时,若工程结算审核(审计)核减率超过 5%,承包人应承担核减额超过送审造价 5%部分的核减追加费,核减追加费审查费以核减额超过送审造价 5%部分为基数,按 5%计算。承包人
60
应承担的工程结算核减追加费,具体按浙价服[2009]84 号文规定。(6)竣工验收后的工程结算最终以审计审核为准。(7)承包人若不能提供完整的竣工图纸和竣工资料,每延迟一天,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 500 元的违约金,竣工结算时扣减。(8)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或工程在具备完工条件或竣工验收合格后(含甩项验收)15 日内,承包人应自行无条件拆除施工临时设施和建筑垃圾的清运出场等清理工作,撤退施工 机械设备并清理场地,修复场内交通道路,撤离所有施工人员。如逾期仍未撤离完的,应赔 偿发包人每日人民币 1000 元赔偿金。同时,发包人有权采取强制手段清除现场,且无须征得 承包人的许可,为此所发生的费用从未付工程款中扣除。
(9)本工程竣工后严禁“三拖”(拖竣工验收、拖竣工资料、拖工程移交)。否则
发包 人有权依据监理人出具的鉴定结论书,自行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提出修改意见。 承包人必 须严格按要求整改,并承担整改费用;如承包人拒绝按发包人提出来的要求整改,发包人有 权另请他人整改,由此发生整改费用从未付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 偿。当验收通过后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时,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移交工程,否则,发包 人有权强行使用,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
(10)施工用水、用电由发包人接至施工场地附近,场内用电接线及用水接管由
承包人 自理,电表、水表的表后工程费用由承包人自理;用电与用水高峰期时供应不足由承包人自 行设法解决,费用由承包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发包人不另支付相关费用。
(11)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合同签订后通知承包人,发包人组织设计、监
理、施工 等有关部门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12)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
筑)、古 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发包人协调、由承包人负责保护。
(13)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工程报监、施工许可证办理、工程竣工备
案资料 整理等有关手续。
(14)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开工前提供工程实施的施工组织设
计,每 月提供工程量月进度报表和材料供应计划,每月 25 日提供上月 25 日至本月24 日完成工作量和 工作价款表,上报监理人与发包人核定。如工程师另有要求时,还应按工程师指定的进度提 交单位工程的进度计划。(以上均需监理工程师签字并盖章后,送达发包人认可。)
(15)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承担全
部责任 及费用。
(1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在竣工验收前由承包人承担已
完工程 成品保护,承担费用,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因行窃或失火造成的损失 均由承包方负责,由此而损及业主利益时,业主将向中标施工单位索赔。
(17)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标化管理要求进行保洁,要求施工场地每天
做到“工 完、料净、场地清”。
(1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工程所需材料全部由中标方自行采购,主要材
料应是发 包人在开标前所列备选品牌之一(主要材料未经招标人认可不得调换),材料质量必须符合 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并经监理和建设单位签证同意方可使用。 材料质量、规 格与要求不符的,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代表将拒绝使用,承包人应无条件负责更换或返工, 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工期延误损失。
2)承包人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及招标时技术指标要求,在开箱
验收前 24 小时内,向发包人和监理工程提出开箱检验请求,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
60
验收合格并签署 意见后方可使用,经开箱验收的材料、设备并不等同于最终的质量合格;必要时发包人将对 设备交付进行验收。
3)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建材行业和机电行
业等标 准要求。
4)若发现承包人以伪劣产品充抵或与发包人确认的材料设备不符,发包人有权让
承包人 更换,直到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确认验收合格,经验收后及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备、材料丢 失或损坏,均由承包人承担全额经济赔偿责任。
5)因承包人资源投入不足,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且无视监理工程师的多次
警告而 不做改进,从而引起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材料设备准备严重滞后时,发包人有权采取相关措 施进行补救,相关措施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施工中如遇材料(设备)因实际情况需要变更,则变更后材料(设备)的单价
不能突 破投标人投标文件所投报的材料(设备)单价 (除施工图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材料、设备在材 料质、技术参数、品质在变更时发生重大变化外)。
(19)本项目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定合格标准,中标人投标质
量承诺 等级即为合同质量等级。质量等级以招标人评定的等级为准。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 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精心组织施工,严格把好每道工序的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质量目标。经验收,如有不合格工程,在监理发出整改通知书后承包人无条件返工、整改、采取相应的补救、修复措施,如再次验收还是不合格,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杭 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承包工程人无条件返工、整改、采取相应的 补救、修复措施直至验收合格,由此追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均由承包人负责。工程质量如 一次性验收达不到合格质量目标,处以工程结算造价的 5%的违约金。
(20)不定期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施工单位应及时整改,同一事项被一次警
告后不 作处罚,限期整改,被二次、三次、四次警告的扣罚 5000 元至 50000 元;另若由于施工不文明、 不安全而被新闻单位曝光或交通或有关管理部门检查后通报或发生安全事故的,根据《建设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杭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桐庐县行业行政部门等 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1)项目班子保证金的具体规定:1.为加强标后监管,招投标管理部门对中标单位提供的项目班子人员采用“浙里
办 APP-桐庐工程助手”进行项目到岗率的考核。考勤细则详见 【桐庐县工程项目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数字化管理工作规则(试行)】。
2.考勤期限从系统设置的开工之日起至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内容并出
具完(竣)工报告终止。若考勤人员到场却未进行考勤系统签到确认,一律视为缺勤。每缺勤一次扣 1000 元,最高合同价的 5%,本金额直接在审计结算后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投标承诺到位,否则施工合同将被终止,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22)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变更施工方案、拆改结构或设备管线的,每
发现一次 将扣除履约保证金 1%,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23)本工程不得转包,否则,一经发现,即被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终止合
同,并有 权扣罚合同造价 10%的违约金。
(24)现场一旦发生承包人不服从发包人在质量、进度、安全、文明、工程验收
过程等 工作方面的管理,发包人有权要求其进行整改,直至其整改符合相关施工规范要求。
(25)发包人有权在半成品、成品进场后随时随机抽样检查,若发现不符合本工
程三方 约定的产品规格品牌、质量标准要求的,承包人必须无条件将不合格成品、半成品清退出场, 工期不顺延。如检测结果合格,则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如检测结
60
果不合格,承包人承担 相关检测费用。
(26)工程在具备完工条件或竣工验收合格后(含甩项验收),15 日内须无条件完
成机械 设备的撤离、临时设施的拆除、建筑垃圾的清运出场等清理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征得 建设单位的书面同意,否则暂停进行支付工程尾款和竣工结算工作。
(27)三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1、在质量保修期内,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要求修理 的通知后 2 天内派员进驻现
场进行解决。详细保修条款见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内容;
2、 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5 天内,应先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 2%的履约保
证金,作为承包人 对本工程的质量、工期、人员到位、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履约保证,此 保证金发包方在承包方如期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经竣工验收合格后 14 日退还承包方(无息)。
3、承包人如未达到要求的,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4、履约担保从合同签订 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30 天内有效。 (28)发包人保
留在签约后调整部分承包范围的权力直至某些项目的取消,承包人投标的 投标单价不作调整。 (29)联系单管理及造价核定管理约定: 1)施工过程中的各类联系单涉及产生费用的,承包人应在不迟于该联系单所指事项发生 之日起 15 个日历天提出经济签证,否则发包人可因发生时间过长为由拒与答复。 2)承包人提出的尤其涉及费用的联系单必须依据充分,用详尽的资料、图纸附加图片、 照片予以说明,以便于发包人及造价监审单位审核,否则发包人可予以退回或拒签。 3)竣工验收备案后,承包人在 28 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 包人收到之日起,根据审计要求尽快送审,如三方在收到审核机构的审核初稿之日起,在 10 天内未做出反馈,视为承包人和发包人同意审核机构的初审结果。 4)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联系单价款结算最终以审计审核为准。
(30)本工程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
(质检 员)必须按承包人投标书中填写配备的人员如实到位到岗。发包人将严格按专用合同条款 21 款第(21)条的规定进行考核,并按规定进行处罚。发包人通过浙里办“桐庐工程助手”,来进 行承包人主要技术与管理人员到位到岗的考核,承包人的项目部主要人员若未按规定到位到 岗,发包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承包人进行经济处罚或中止施工承包合同外,同时向省、 市、县有关建设招投标网和信用网通报承包人的违约事项。
(31)根据有关规定, 本工程严格执行 《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市政 府令第 278 号)、《2018 年全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管控水平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以及行业部门下达的各项规定,全面加强建设工程扬尘防控。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须严格落 实 “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 辆密闭化运输”六个 100%,推广使用自动冲洗、雾炮、扬尘在线监控等新技术,对暂不开发 的场地实施绿化覆盖,对工地实施湿法作业。加强道路保洁,对堆场扬尘和平整过程扬尘管控,实现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化。如施工单位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施工,建设单位将根据有关规 定进行处罚。
(32)中标单位施工前必须按相关规定做好扬尘防控措施。在运输时,保持道路
清洁, 因中标人产生的道路污损等环境污染问题,由中标人自行负责清洁;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 也由中标人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60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桐庐县钟山乡人民政府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
法规,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名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招标范围内所列项目
。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以上未注明的工程质量保修年限,按 2000 年 1 月 10 日国务院第 25 次常务会议通过
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分单项竣
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
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期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
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响应,3天
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承包人承
担。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
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
61
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因承包人原
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
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地
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62
安全生产协议书
为在
(工程名称) 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
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的建设单位 桐庐县钟山乡人民政府 ( 以下简称“ 甲方”)与施工
单位
( 以下简称“乙方 ”),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第一条
甲方职责
(一)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二)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的原则进行
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三)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 ”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
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四)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五)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第二条
乙方职责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
程的安全生产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
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
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
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
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到生产工
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
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
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 1 % ~ 3 %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
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
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
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五)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
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
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驾
驶、爆破等特殊工种的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
63
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六)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
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
转让给任何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七)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
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八)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
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九)所有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
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十)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
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十一)乙方在施工期间要求及时做好综合管线单位的对接,加强各类综合管线的保护措
施,如发生因施工造成的停电停水等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并视事故轻重扣除一定比例的安全
保证金。
本合同一式 12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4 份,承包人执 4 份,其余由代理公司移
交监管部门等持有。
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发
包
人:
(盖单位章)
承
包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64
廉
政
责
任
书
桐庐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
*开通会员可解锁*起印制
65
桐庐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
廉 政 责 任 书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址:
建设单位(甲方):桐庐县钟山乡人民政府
施工单位(乙方):
为加强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各参建单位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
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
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
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
设、勘察设计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根据招标投标的内容和结果签订合同,严禁出现“ 阴阳合
同”。
(三)严格执行有关建设工程合同文件, 自觉按合同办事。
(四)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
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
时向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或有关职能部门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66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
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
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
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
婚丧嫁聚、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
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或介绍与工程与合同有关的经
营业务。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
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
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
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
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
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
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67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
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
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
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
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
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
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 本廉政责任书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并作为工程合同
的附件,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在签订廉政责任书时应
提供派驻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
第六条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行业主管部
门一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归档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68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一、工程量清单说明
(一)投标报价应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文件及补充、达到设计深度的
施工图纸、 自行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规定、本企业定额或参
照国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或市场价格进行编制。
工程量清单报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
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定界放样费等。
投标人应当根据本企业的具体经营状况,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视工程的实际情况、风险
程度, 自主报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报价情况提供书面报价说明。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投标报价竞标。
工程量清单报价应加盖报价单位的公章。
(二)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
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
费、管理费和利润,包含的内容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费用定额确定。
(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投标人应根据综合单价的组成、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
和工程内容确定。综合单价应包括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价款。
(四)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招标文件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内容。
工程量清单报价应与工、料、机报价及对应的报价分析相符,与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
工方案相符。
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的企业定额或参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消耗量定额提供具体的报价计算分
析。
(五)税率统一取9%。
(六)其他说明:投标报价应精确到元。
(七)其他说明: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式,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表式提供;具体
工程量清单及编制依据详见公告附件。
69
第六章 图纸(招标图纸)及其他资料
1、说明
本招标文件所附的全部图纸及其他资料均为招标阶段的中间成果,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
使用。在项目实施阶段,可能根据施工现场实际需要等原因发生设计变更。承包人应以办理设计变更
手续后的施工图纸为施工依据。
2、图纸及其他资料
另册提供。本工程的设计施工图纸由投标人从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第七章 工程技术规范(略)
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
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并以符合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和规范为准。
70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技术标)
投标人:(全称)(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章)
年
月
日
71
技 术 标 目 录
(须编制页码)
一、投标保证金
二、资格审查资料
三、承诺书
四、施工组织设计
五、项目管理机构
六、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72
一、投标保证金
73
二、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企业性质
上级主管单位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人)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负责人(人)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人)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人)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人)
账号
技工(人)
最近 5 年完成的营业额(万元)
经营范围
年
年
年
年
年
能承担的年最大建安工作量(万元)
备注
注:相关材料扫描件须附在本表后。
74
三、承 诺 书
(招标人名称) :
本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 郑重承诺:
1、拟派本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的项目负责人(姓名)无招标文件所指
的在建工程。
2、本投标人及拟派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无建设市场限制投标期内的不良行
为记录(以当地行业主管部门不良行为记录查询结果为准)。
3、本投标人及拟派本招标项目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
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两年内新设企业以安全生
产许可证颁发日期起算)
4、本投标人承诺:若中标,在中标公示结束后(公示期间无异议)3工作日内按
招标文件要求配齐项目组主要人员,并提供全部项目组主要人员的相关证书、社保证
明、劳动合同原件,经招标人审核,行业监管部门确认后,予以发放中标通知书。若
未按此要求配齐项目组人员、未按要求提供原件资料或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招标
人在报行业监管部门同意后,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5、本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保证真实。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愿意被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招标人可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附: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粘贴处
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
年
月
日
75
四、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投标人应编制递交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
计应包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项规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内容。编制时应采用文
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组织、施工方法、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
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声、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
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施工组织设计还应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工程进
度、安全生产、防汛度汛、文明施工、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管理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应附的文字说明及附图自拟。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投入本标段的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三 计划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四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五
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
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年份
额定功率
(KW)
生产
能力
用于
施工部位
备注
76
附表二:
拟投入本标段的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注:投标人应按所列格式提交包括分包在内的劳动力计划表。
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的。
附表三:
计划开、竣(完)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表
1. 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
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 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
段的完工日期。
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
77
附表四:
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
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
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用 途
面 积
(平方米)
位 置
需用时间
注:(1)投标人应逐项填写本表,指出全部临时设施用地面积以及详细用途。
(2)若本表不够,可加附页。
78
五、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
表5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表6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辅助说明资料
表5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 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项目负责人年限
项目负责人注册
资格证书编号
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工程质量
79
表6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注:1、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复印证明资料以及投标人认为
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 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另附(编入本投标文件技术标中)。
80
六、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81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商务标)
投标人:(全称)(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章)
年
月
日
82
商 务 标 目 录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五、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83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正反面描件
84
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
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
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也为本工程开标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
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本工程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
我方均承认,在代理范围内产生的民事法律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手机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均应在本授权委托书上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
85
三、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
(大写)
元
(小写)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
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项目负责人
(姓名) (手机号码: )。
2. 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本投标文件。
3.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元
(小写)
元。
4. 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 2
章投
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章)
地址:
电子信箱:
电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86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项目内容
约定内容
备注
1
履约担保
合同价的 2 %
2
施工准备时间
承包合同签订后的 7 天内进场施工
3
误期违约金额
2000元/天
4
误期赔偿费限额
合同价的 5 %
5
提前工期奖
不奖
6
施工总工期
日历天
7
质量标准
合格
8
工程质量违约金
最高金额
工程结算造价的15%
9
预付款金额
合同价格的(10)%
10
预付款保函金额
合同价格的( / )%
11
进度款付款金额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支付
12
竣工结算款付款时间
竣工结算审计后( 30 )天内
13
保修期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执行
87
四、商务报价格式
投标总价封面
投标总价
招 标 人: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
标
人:
(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
(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章)
编 制 时 间:
88
工程量清单报价总说明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章)
年
月
日
89
表1-1-1 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序号
内
容
报价(元)
一
单位工程费合计
1
(单位工程1)
2
(单位工程2)
二
未纳入单位工程费的其他费用[(一)+(二)+(三)+(四)]
(一)
整体措施项目清单(1+2)
1
组织措施项目清单
2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
(二)
整体其他项目清单
(三)
整体措施项目规费 [3+4]
3
排污费、社保费、公积金
4
民工工伤保险费{[(一)+ (二)+ 3 ]*费率}
(四)
税金 {[(一)+(二)+(三)]*费率}
总报价 [一 + 二 ]
总报价(大写):
注:1.本表适用于:(1)有2个及以上单位工程的群体项目的总报价汇总;(2)单位工程发包且有2个及以上专业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招标项目总报价汇总。本表应在表1-1-2基础上汇总。
2.本表中的整体项目措施清单报价指根据招标人要求和项目特点应从招标项目整体上考
虑的措施项目报价。
3.本表中的整体其他项目清单报价指根据招标人要求需按招标项目整体考虑的其他项目
清单报价。
4.本表中的规费指整体措施清单项目应计取的规费。5.本表中的税金指未纳入单位工程费的整体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以及相应规费
等费用应计取的税金。
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章)
年
月
日
90
表1-1-2 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序号
内
容
报价合计
(元)
(清单号)
(清单号)
(专业工程1)
(专业工程2)
一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二
措施项目清单(1+2)
1
组织措施项目清单
2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
三
其他项目清单
四
规费
五
税金[(一 + 二 + 三 + 四)*费率]
六
总报价(一+二+三+四+五)
总报价(大写):
注:本表适用于:
(1)只有1个专业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单位工程发包项目的报价汇总;(2)其余招标项目的单位工程报价汇总。
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章)
年
月
日
91
表1-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 号清单)
单位工程及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项目编
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综合单价
(元)
合 价
(元)
其中
备注
人工费
机械费
管理费
(1)
(2)
(3)
(4)
(5)
(6)
(7)
合
计
注:表中(1)~〔6)栏由招标人提供内容,(7)栏由招标人按需提出要求,如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计算分析和工料机分析,请在(7)备注中明确。
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章)
年
月
日
92
表1-3-A 组织措施项目(整体)清单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单位
数量
金
额(元)
备注
(1)
(2)
一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
提供分析清单(表1-3-A-1)
二
其他组织措施项目
1
提前竣工增加费
2
二次搬运费
3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4
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
合计
注:1.表中列项供参考,(1)、(2)栏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按工程实际作补充。
2.措施项目应分整体措施项目和专业工程措施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包括环境保护、
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以及工程定位复测费应按招标项目整体报价,其他组织措施项目由投标人根据工程实际自行决定按整体项目还是按专业工程清单报价(专业工程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见表1-3-B)。
3. 专业工程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表1-3-B中已报价的组织措施费不得与整体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表
1-3-A中的其他组织措施项目重复报价。
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章)
年
月
日
93
表1-3-B 组织措施项目(专业工程)清单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及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单位
数量
金
额(元)
备注
1
提前竣工增加费
项
1
2
二次搬运费
项
1
3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项
1
4
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
项
1
合计
注: 1.表中列项供参考,(1)、(2)栏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按工程实际作补充。
2.当招标项目为单位工程发包且只有1个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时,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应按表1-3-A报价。
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章)
年
月
日
94
表1-3-C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及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综合单价
(元)
合 价
(元)
其中
备注
人工费
机械费
管理费
(1)
(2)
(3)
(4)
(5)
(6)
模板
合
计
注:1. 本表适用于以“项 ”为单位计价和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方式计价的技术措施项目。
2.措施项目应分整体措施项目和专业工程措施项目。如应用于整体措施项目,表头中只须填报工程名称;如应用于专业工程措施项目,
表头中应分别填写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及专业工程名称。
3.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方式计价的技术措施项目,表中第(1)~(5)栏由招标人提供;以“项 ”为单位计价的技
术措施项目,表中第(4)栏项目特征不需要提供和填写。投标人根据施工方案对具体项目可作补充。
4.第(6)栏由招标人按需出要求,如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计算分析和工料机分析,请在备注中明确。5.本表仅供参考,具体以外网清单上传附件为准。
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章)年
月
日
95
表1-3-A-1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措施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合价(元)
备注
一
安全施工措施项目
(一)
基本安全防护
1
安全网
(1)
安全平网
m2
(2)
密目式立网
m2
2
防护栏杆
(1)
高处作业临边防护栏杆
m
(2)
深基坑(槽)临边护栏
m
(3)
其他防护栏杆
m
3
防护门
m2
4
防护棚
(1)
通道防护棚
m2
(2)
井架防护棚
m2
(3)
升降机防护棚
m2
5
断头路阻挡墙
m3
6
安全隔离网
m2
7
对讲机
套
(二)
高处作业
1
洞口水平隔离防护
m2
2
高压线安全措施
元
3
起重设备防护措施
元
4
楼层呼唤器
套
5
其他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三)
深基坑(槽)
1
上下专用通道
m2
96
2
基坑支护变形监测
元
3
其他深基坑安全防护
(四)
脚手架
1
水平隔离封闭设施
m
2
其他脚手架安全防护
(五)
井架
1
架体围护
m2
2
货用升降机操作室
m2
3
其他井架防护
(六)
消防器材、设施
1
灭火器
只
2
消防水泵
台
3
水枪、水带
套
4
消防箱
只
5
消防立管
m
6
危险品仓库搭建
m2
7
防雷设施
元
8
其他
(七)
特殊工程安全措施
1
特殊作业防护用品
元
2
救生设施
元
3
防毒面具
付
4
有毒气体检测仪器
套
5
其他特殊安全防护
(八)
安全标志
1
安全警示标牌、标识
元
97
2
警示灯
处
3
航标灯
处
4
其他安全标志
(九)
安全专项检测
1
起重机械检测费
元
2
钢管、扣件检测费
元
3
高处作业吊篮检测费
元
4
防坠器专项检测费
元
5
其他安全检测
(十)
智慧工地
1
实名制信息采集及考勤
设备、软件及管理
元
2
扬尘在线视频监测设
备、软件及管理
元
3
远程高清视频监控设
备、软件及管理
元
4
起重机械安全监控设
备、软件及管理
元
5
其他管理设施
元
(十
一)
安全教育培训
元
(十
二)
现场安全保卫
元
(十
三)
其他安全施工措施
二
文明施工措施项目
1
围墙
m
2
大门、门楼
块
3
标牌
块
98
4
效果图
块
5
彩钢板围挡
m
6
地坪硬化
m2
7
其他文明施工措施
三
环境保护措施项目
1
现场绿化
m2
2
防尘网布
m2
3
车辆冲洗设施
套
4
喷淋设施
(1)
塔吊喷淋
套
(2)
外架喷淋
套
(3)
场地喷淋
套
5
防尘雾炮
台
6
其他扬尘控制费用
元
7
噪声控制费用
元
8
污水处理费用
元
9
车辆密封费用
元
10
工地食堂油烟净化设备
套
11
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四
临时设施措施项目
(一)
办公用房
m2
(二)
生活用房
1
宿舍
m2
2
食堂
m2
3
厕所
m2
4
浴室
m2
5
其他生活设施
(三)
生产用房(仓库)
m2
(四)
临时用电设施
99
1
总配电箱
只
2
分配电箱
只
3
开关箱
只
4
临时用电线路
m
5
用电保护装置
处
6
发电机
台
7
其他临时用电设施
(五)
临时供水
m
(六)
临时排水
m
(七)
其他临时设施
合
计
注:表中(1)~(3)栏由招标人根据具体工程特点提供,投标人可补充。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项目及费用应按招标项目整体报价。
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章)
年
月
日
100
1-4 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项
目 名 称
金 额(元)
备 注
1
暂列金额
2
计日工
明细表详见1-4-1
3
总承包服务费
明细表详见1-4-2
4
标化工地增加费
暂列费用
5
优质工程增加费
暂列费用
合计
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章)
年
月
日
101
表1-4-1 计日工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编号
项 目 名 称
单位
数量
综合单价
(元)
合价(元)
一
人
工
1
2
3
4
人 工 小 计
二
材
料
1
2
3
4
材 料 小 计
三
施工机械
1
2
3
4
施工机械小计
合
计
注:表中(1)~(4)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其中第(4)栏数量为暂定。
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章)
年
月
日
102
1-4-2
总承包服务费项目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 目 名 称
项目价值
(元)
服务内容
费率(%)
金额(元)
1
发包人分包专业工程
2
发包人供应材料
合
计
注:表中(1)~(4)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
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章)
年
月
日
103
表1-5 主要工日价格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工 种
单位
数 量
单 价(元)
(1)
(2)
工日
注:本表(1)、(2)栏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
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章)
年
月
日
104
表1-6 主要材料及设备价格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编码
材料或设备名称
规格、型
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备 注
(1)
(2)
(3)
(4)
(5)
(6)
注:1、表(1)(2)(3)(5)(6)栏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投标人可补充。
2、本表的材料及设备包括原材料、燃料、构配件以及按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设
备。
3、招标人指定、提供或暂定的材料和设备,按杭州市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的规定填写。
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章)
年
月
日
105
表1-7 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机械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1)
(2)
台班
注:表(1)(2)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投标人可补充。
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章)
年
月
日
106
表2-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工程名称:
清单号:
第
页共
页
序号
编号
名称
计量单
位
数量
综 合
单 价(元)
合计(元)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管理费
利润
风险费
用
小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4)*(11)
1
(清单编
码)
(清单名称)
(定额编
号)
(定额名称)
……
……
2
(清单编
码)
(清单名称)
(定额编
号)
(定额名称)
……
……
合
计
注: 表(1)~(4)栏中的清单编号、清单名称、清单计量单位和数量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
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章)
年
月
日
107
表2-2 措施项目清单分析表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
号
编号
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综 合 单 价(元)
合计(元)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管理费
利润
风险费用
小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4)*(11)
1
(清单编码)
(清单名称)
(定额编号)
(定额名称)
……
……
2
(清单编码)
(清单名称)
(定额编号)
(定额名称)
……
……
合
计:
注: 表(1)、(2)栏中清单编号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
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章)
年
月
日
108
表2-3 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项目编码:
计量单位:
项目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
金额(元)
单价
合价
人工
一类
工日
二类
工日
三类
工日
1
人工费小计
主要材料
其他材料费
2
材料费小计
主要机械
其他机械费
3
机械费小计
4
直接工程费(1+2+3)
5
管理费
6
利润
7
风险费用
8
综合单价(4+5+6+7)
注:本表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
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章)
年
月
日
109
表2-4 措施项目工料机分析表
项目编码:
计量单位:
项目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
金额(元)
单价
合价
人工
一类
工日
二类
工日
三类
工日
1
人工费小计
主要材料
其他材料费
2
材料费小计
主要机械
其他机械费
3
机械费小计
4
直接工程费(1+2+3)
5
管理费
6
利润
7
风险费用
8
合计(4+5+6+7)
注:本表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
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章)
年
月
日
110
表2-5 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等费用分析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一
现场临时宿舍空调设施
二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合计
注:本表为企业管理费部分内容的报价分析表,由投标人根据市政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有关文件对于现场民工宿舍空调的设置要求或标准、安责险等规定进行相应数量和费用
的报价。
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章)
年
月
日
111
五、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