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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23版)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O二五年十月
杭政储出(2025)101号商业综合体新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招标编号:A33*开通会员可解锁*93001211)
招标文件
(☑公开招标)
招标人:杭州萧山城市有机更新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5年12 月
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杭政储出(2025)101号商业综合体新建项目已由
(杭州市萧山区发展何改革局)以
2506-33*开通会员可解锁*-183021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
目业主为 杭州萧山城市有机更新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杭州萧山城市有机更新有限公司,委
托代理机构为
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杭政储出(2025)101号商业综合体新建项目 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100600
万元,工程概算
77347.98 万元,其中
建安工程造价 57526.9310 万元,建设规模 : 总建筑面积126962.45㎡,其中地上建筑
面积90918.46㎡,其中计容建筑面积90373.50,含商务建筑面积70747.45㎡、商业建筑面
积18488.93㎡(配套商业14122.15㎡,4366.78㎡)、配套用房837.12㎡,地上计面不分摊
300㎡,不计容地上建筑面积544.96㎡,地下建筑面积36043.99㎡。机动车位795个。建筑
高度69.6米。 建设地点:萧山区。
2.2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竣工验收、移交、备案
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
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和各类专项设计不仅限于基坑围护设计、桩基
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设计、电气设计、人防设计、消防设计、
雨污水设计、幕墙设计(含深化设计)、门窗设计(含深化设计)、内外装饰装修设计(
含配套公建用房、架空层、公共区域精装修等)、室外工程设计、弱电智能化工程设计、
管线综合设计、建筑绿色节能专项设计、海绵城市设计、人防及人防配套设计、电动汽车
充电桩设计、标识设计(交通标志标线、标识标牌)、BIM设计、市政及室外配套管线综
合设计(含整个地块)、市政附属工程设计、景观绿化设计、抗震支架设计、气体灭火设
计、光伏设计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深化设计);不包括华数、电信、移动、联
通、燃气、供水、供电等外部接入配套工程设计,中标人应牵头协调上述专项设计,进行
总体设计管控。
(2)工程采购范围:建筑材料、设备及电梯等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设施设备、节能
设备。
(3)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基坑围护及设计图纸范围内的主体工程、电气工程、
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幕墙、人防、消防、内外装饰装修 (含配套公建用房、架空层、
公共区域精装修等)、市政配套工程、综合管线、附属工程(室外道路、给排水、围墙、
门卫岗亭、室外景观绿化、室外照明、标识标线、游乐设施、室外家具、雨棚等)、综合
支架、抗震支架、空气源、光伏、厨房设备、电梯安装等所有工程;同时需做好工程进度
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投资(成本)控制,需与最终确认的施工图设计及工程变更
内容一致。
(4)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包含工程
竣工验收,专项验收、移交、(如有含环保、海绵、规划、消防、防雷、卫生、交警、城
管、人防、绿化、通水、通电、通气、通邮等职能部门的所有专项验收),工程移交,结
算审计送审,竣工图制作,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
,质保期的保修服务等,配合取得本项目产权证等。
2.3
计划工期:
1125
个日历天;
其中设计工期: 60 个日历天,施工工期: 1065 个日历天 。
2.4 其他:/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且 设计综合类甲级) 或 (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二级资质 且 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甲级) 或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且
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 资质;
(对应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在“浙江省
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
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
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
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与其他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
目投标;
2)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上述3.1条企业资质中的其中一项设
计或施工资质;
3)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约定各方拟
承担的工作责任(包括总承包管理、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承担设计工作的必须为具
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工作的必须为具备相应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等相
关内容;
4)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牵头人(牵头人数量必须为1
家),且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1家;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
应提供);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
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
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
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无在建工程) 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
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联合体投标
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无在建工程
)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
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
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
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
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12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
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投标截止日之前三年(含)
内(如*开通会员可解锁*开标的项目,需从投标截止时间上溯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余同)无行
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2 年12月
1
日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
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杭州建设工
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 标 文 件 下 载 网 址 : 潜 在 投 标 人 登 录 杭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造 价 平 台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 、 杭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
月
日
时
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杭州市萧山区市
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4楼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开标
厅
。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A)线下招投标。其中 ☑线上获取招标文件;
6.2采用评定分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杭州萧山城市有机更新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袖清巷28号A座15楼
联 系 人:孟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萧山区火车南站东广场1号楼902
联 系 人:武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投标活动监督部门: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年
月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杭州萧山城市有机更新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袖清巷 28 号 A 座 15 楼
联 系 人:孟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信用评价等级:AAAAA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火车南站东广场 1 号楼 902
项目负责人:武工
信用评价等级:AAA
联系人:武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4
项目名称
杭政储出(2025)101号商业综合体新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1.1.5
建设地点
杭州市萧山区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自筹 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计划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 1125 个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
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
年
/ 月
/ 日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
/
年
/ 月
/ 日
计划竣工日期:
/
年
/
月
/ 日
其他:/
。
1.3.3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
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
格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信用分计取规则: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按联合体成员单位中信用较低一方计取)
1.4.2(3)
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
1.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约定:
□(1)各项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牵头人,再由牵头人按工
作内容分配;
☑(2)各项费用由招标人按联合体成员职责分工,分别支付给
联合体各成员;
□(3)中标后由发承包双方另行约定;
□(4)其他约定:
/
。
2.其他:
/
。
1.5.2
设计成果补偿 ☑不予补偿。
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
题的截止时
间、上传疑问
方式
截止时间:2026
年
月
日
时(投标人在截止时
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提交方式:
☑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
ov.cn:8092)“招投标项目信息”-“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
件)”栏目中找到项目,点击对应提疑按钮以不署名的形式进
行提疑。(资格后审项目必须选此项提疑)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
联系人: 武工 。
1.10.3
招标文件的澄
清、补充、修
改的时间
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
标 截 止 时 间 15 日 前 , 在 杭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造 价 平 台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公布,
并 以 电 子 文 件 形 式 上 传 至 杭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造 价 平 台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供投标
人下载,不足15日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
间。
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2026年
月
日
时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
公 布 网 址 : 杭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造 价 平 台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
注:
。
1.11
投标人拟分包
的工作
☑允许。分包的工程内容:(中标人不得将本招标范围内的关
键设计任务和关键施工任务进行分包,特殊专业工程设计和施
工须经招标人同意后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
1.12
偏差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资料
1.招标控制价及明细:(招标控制价所列数量不视为要求承包
人实施的实际或准确的工程量,仅作为投标报价参考);
☑2.(2)本项目已公开完整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初步设计文件,允许上述前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
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参与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
投标。(适用政府投资项目)
3.发包人应按照《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
承包计价指引》编制项目清单,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杭州建设工
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
ov.cn)发布的项目清单,并按照发包人提供的项目清单进行报
价;
4.发包人公布招标控制价时,应同时公布包含综合单价分析表
的招标控制价的费用构成明细及编制期,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杭
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
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
ngzhou.gov.cn)发布的招标控制价。
5.其他:
/
。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的
时间
潜 在 投 标 人 应 自 行 关 注 杭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造 价 平 台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发布的
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
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其他投标资料:☑企业分管安
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复制件(联合
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1.2 技 术 标 ( 技 术 标 打 分 制 的 综 合 评 估 法 , 页 码 不 得 多 于
600 ,不得少于 300
,文本连续编码);
3.1.3资信标;
3.1.4商务标;
3.1.6
构成投标文件
的其他资料
/
3.2.4
最高投标限价
☑1.最高投标限价
57526.9310
万元,其中设计费限价
507.8498
万元,建安工程费限价
55169.0812
万元,设备购
置费限价
1590
万元,工程总承包其他费限价
260
万元,
暂列金额
/
万元,暂估价 /
万元;
4..风险控制价;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最高投标限
价下浮一定比例作为风险控制价。
下浮比例的计算: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先勾选项目类型,
再勾选对应项目类型的高或低区间(选择其一),并明确相应区间的浮动范围(步距 0.1,由 11 个数字组成的等差数列),在开标时随机抽取其中一个数。☑(1)、本项目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81%~83%):☑高区间82%~83%,具体为 82%、82.1%、82.2%、82.3%、82.4%、82.5%、
82.6%、82.7%、82.8%、82.9%、83%;□低区间 81%~82%,具体为81%、81.1%、81.2%、81.3%、81.4%、81.5%、81.6%、81.7%、81.8%、81.9%、82%
3.2.5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可依据项目清单及招标文件中总承包所承担的工作范
围和工作界面明确报价费用。
2.其他:/
。
3.3.1
投标有效期
不少于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4.1
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
50
万元(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
且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
2.缴纳方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数字保
函(保函、保险、担保形式缴存保证金的,购买保险、保函、
担保的费用及转账资金应从基本账户支出,投标人须提供购买
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
出凭证及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明,否则按未按照招标文
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注:
担保交纳方式将按招标核准登记表中“投标担保缴纳方式”下
拉框中勾选的方式直接获取显示(即:A:财政性资金(接受银行
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B:非财
政性资金(接受转账、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
资担保公司保函、浙江省投标保证金数字保函)
3.“缴存确认表”获取方式:保证金到账后,投标人应在建易
投标保证金平台(网址:
https://bzj.zhaobide.com/user/login.aspx)自行注册并打
印“缴存确认表”;未开通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服务的投标单
位须携带盖公司章的银行回单(注明该笔保证金关联的项目)
到杭州市萧山区市心中路 1069 号科技创新中心 B 楼 1 楼建设银
行窗口打印“缴存确认表”。境内投标人的保证金应当从其基
本 帐户转出。因投标人未规范操作引起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无效
或 系统验证匹配失败的,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不按
要 求提交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以系统
显 示结果为。
户名: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
帐户:33*开通会员可解锁*000389。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市萧山支行。
4.其他形式要求:按《关于在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
担保制度》等文件执行。
5、通过银行保函形式、保险保证形式、担保公司担保形式交纳
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将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银行保函、
保险、担保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线下标需将
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银行保函、保险、担保原件的复印件
附在投 标文件中)作为评标依据;
备注:
1.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
递交投标担保。如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
3.4.3
其他可以不予退
还投标担保的情
形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2.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
合同工程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
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情形。
☑3、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因多个项目同时
投标中标导致放弃中标的情形。
4、其他:
/
。
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
(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
(2)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
(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
人提起索赔。
(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
赔。
3.5
实质性响应招标
文件资料
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
3.6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A
(1)
投标文件签字或
盖章要求
1.纸质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格
式文件有要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
人)签字或盖章”的文件,必须按要求加盖章或签字。由投标
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
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和合法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应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2.技术标采用暗标,技术标副本(暗标)不得盖章或签字。
3.电子投标文件要求签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 数字证书
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
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投标函、投标函封面格
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在上述电子/纸质投标文件加盖单位
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
☑4.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
明材料用原件复制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3.7.3A
(2)
投标文件份数及
其他要求
1.纸质投标文件
1.1份数:正本一份,副本 贰 份。
1.2装订要求:技术标副本(暗标)、技术标正本(明标)分别
单独装订,文本采用胶装。
2.电子投标文件
2.1采用《2019年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数据接口规范》设计开
发,并通过交叉验证测试并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
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公示的电子投标文件
制作工具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本次投标应用V3.3.0电子
投标工具,详见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
w.hangzhou.gov.cn:8092)“招投标项目信息”页面最上方的
“电子投标工具下载”按钮进行下载更新。
电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资信标、商务标等内容组
成,应分别放入投标工具相应的模块:
2.1.1资格审查材料:同3.1投标文件组成中的3.1.1;
2.1.2资信标: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
明材料的复制件);
2.1.3商务标: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
明材料的复制件)。
2.2电子投标文件的生成及电子标书份数要求:
2.2.1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电子加密标书1(后缀名为
“.HzTbs1st”),内含资格审查材料;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
生成的电子加密标书2(后缀名为“.HzTbs2nd”),内含资信
标和商务标。
2.2.2电子标书份数要求:
电子加密标书1:一正一副共两张光盘(在光盘上标明“标书
1正本”、“标书1副本”);
电子加密标书2:一正一副共两张光盘(在光盘上标明“标书
2正本”、“标书2副本”)。
注:电子加密标书副本仅作为备用。
3.其他:
3.1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伍 份。
3.7.3(3)
业绩证明文件
要求
☑业绩公示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未录入的不作
为评审依据。
3.7.5
(A)
投标文件
暗标要求
1.纸质技术标副本文件中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
2.纸质技术标副本的封面统一采用A3幅面白色纸,封面空白无
内容;技术标副本文本采用A3幅面白色纸张。
☑4.1.1
(A)
投标文件外包装
和密封要求
“技术标副本(暗标)”、“电子加密标书1”、“ 技术标正
本(明标)”、“电子加密标书2”须分别单独包装密封,并在
外包装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
盖章)。
☑4.1.2
(A)
封套上应载明
的信息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投标文件
包内资料名称:如“技术标副本(暗标)”、“电子加密标书1”、“ 技术标正本(明标)”、“电子加密标书2”等
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上
传截止时间
2026年
月
日
时
分
00 秒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
点/电子投标文
件上传平台
☑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杭州市萧山区市心中路1069号科技
创
新中心B楼4楼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开标
厅
4.2.3
投标文件
退还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
还:
1.招标人设置工程业绩作为必要条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
人少于7个的;
2.未设置工程业绩条件为必要条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
于3个的;
3.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
☑4.2.5
(A)
投标文件的
拒收情形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开标委托人未携带居民身份证的;
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
(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确读取的或无法导入成功的;(2)投标文件包装、份数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5.1 ( A
)
开标时间、地点
、参加开标会议
的要求
本项目分两阶段开标。
一:第一阶段开标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
杭州市萧山区市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
楼
4楼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开标
室 。
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3.1 开标前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所有联合体成员)须进行
企业CA锁和施工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刷卡签到,若未带CA 锁(或
CA锁签到失败或施工负责人身份证刷卡失败)的可由交易中心或
招标人(代理)工作人员手工录入。
☑采用投标函获取信息作为投标单位签到信息。标录显示问题
仅作提醒企业后续完善资料信息的作用,不作为本项目资格审
查、否决投标的依据。
3.2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其委托代
理人,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
二:第二阶段开标
1.开标时间: 2026年
月
日
(时间暂定,具
体视技术标评审完毕后另行通知,投标人若未到达的视为默认)
2.开标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
4楼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开标
室 。
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其委托代理人,
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投标人未到现场的,视为对开标过程及
结果无异议。
☑5.2(A)
开标程序
1.至开标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
2.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投标人代表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或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3.招标人代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副本”、
“电子加密标书 1”进行拆封,将电子加密标书 1(后缀名为
“.HzTbs1st”,内含“资格审查材料”)正本电子光盘(注:
先导入正本光盘,副本光盘仅在正本光盘损坏无法读取时才启
用)导入评标系统,并宣读投标文件份数,公布投标单位、施工
负责人。
4.第一阶段开标完毕。
5.第二阶段开标
招标人在开标会现场按以下勾选方案随机抽取相关系数:
方案二:下浮系数:、、、、% (□房屋建筑工程 2.5%~4%,取值均匀
分布,房屋建筑工程不少于 4 个;□市政工程 2%~5%,取值均
匀分布,市政工程不少于 7 个);
浮动率 P、Q 值抽取:
房屋建筑工程:P 值、、、、% ,Q 值、、、、%(抽取范围均为 15%~25%,取值均匀分布,不少于 11 个);
市政工程:P 值、、、、% ,Q 值、、、、%(抽取范围均为10%~20%,取值均匀分布,不少于 11 个)
本项目 L1 确定为
(范围为 83%~85%,招标人设定时取
整);
本项目 L2 确定为
(范围为 95%~98%,招标人设定时取
整);
方案三:
权重系数 K1:、、、、、、、(抽取范围:0.7, 0.65, 0.6,
0.55, 0.5,0.45 , 0.4);
浮动系数 K2:、、、、、、、、、(房建工程:1.04~1.12;
市政工程:1.02~1.10,抽取值均匀分布且数量不少于 9 个)6.招标人代表对“技术标正本”、“电子加密标书 2”进行拆封,将电子加密标书 2(后缀名为“.HzTbs2nd”,内含“资信标”和“商务标”)正本电子光盘(注:先导入正本光盘,副本光盘仅在正本光盘损坏无法读取时才启用)导入评标系统,系统自动读取成功后,公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
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开始评
标前应推选1名专家为评标组长,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组长
)
6.3.1
评标办法
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技术标分值: 30 分;资信标分值:
10 分;商务标分值: 60 分。
☑方案一:
投标报价偏离最佳报价±1%的扣0.5 分(0.5~1);如投标报
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每低于最佳报价1%的扣 1 分(1~2);
□方案二:
投标报价每高于最佳报价1%的扣
分(0.5~1);
□方案三:
投标报价偏离最佳报价±1%的扣
分(0.5~1);如投标报价
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每低于最佳报价1%的扣
分(1~2);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
数
☑2.采用评定分离: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 3-5 名中标候
选人(如有效投标人≤6家的应推荐3名,有效投标人7-9家的应
推荐☑3□4名,有效投标人≥10家的应推荐☑3□4□5名)
。
6.4
中标候选人公示
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
公示期限:3日
7.1.1
确定中标人
☑评定分离,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另行组织定标会议,由定
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7.1.3
定标会议地点 ☑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定标会
和时间
议。
☑7.1.5
定标委员会的组
建
定标委员会由
(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7.1.7
定标要素及具体
内容
☑1.价格因素(15%):主要包括投标人的商务报价高低,中标
候选人价格最低且并列时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
情况等 ;
☑2.企业实力(20%): 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
员规模,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 ;
☑3.企业信誉(20%): 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
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等 ;
☑4.投标方案(15%):
包括投标人的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
时重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
;
☑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15%): 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
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 ;
6.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15%): 包括评标委员会
的评审报告,评标专家的意见建议等 。
☑7.1.8
定标方法
☑1.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一;
7.1.9
中标人公告媒介
及期限
公告媒介: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
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
y.hzctc.hangzhou.gov.cn)。
公告期限:不少于3日。
☑7.1.10
按原定标方法确
定中标人
其他情形: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7.3.1
履约担保及
工程款支付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2 %。
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与履约担保同比例。
履约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
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
8.1
重新招标其他情
形
1.资格后审项目设置了招标工程所需最低资质(资格)条件外
的其他条件,导致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的;
2.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和项
目工程规模不符的;
□3.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
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
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
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
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
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4.中标候选人被查实存在拟派驻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社保、合
同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排序名单依次确定其他
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非评定分离项目须勾选第3、4项)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的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
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
标。(其他项目由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核定)。
10
需要补充的
其他内容
招标人异议受理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投诉受理部门电话 :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1
否决投标的情形
1.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询
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
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关注评标委
员会发出的澄清并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
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
2.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
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资格审查内容:①“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显示的“投标函”中的
投标人(含项目负责人)信息与“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核
验的信息不一致的;
②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含设
计、施工专业负责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如
有)、相关人员的任命书(如有);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省、市信息平台相关信息(包
括但不仅限于: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结
果等)的维护工作,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以“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核对的“项目
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信息为依据,联合体投标的,评
标专家须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职责分工对联合体成员是
否具备相应的施工或设计资质进行核对;相关人员资格核对
中,施工专业负责人的资格核对以“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
核对的“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信息为依据,其他
人员资格由评标专家依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附件审查
核对;企业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情况、被列入“拖欠
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以“杭州建设信用监
管平台”核对的“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信息为依
据;
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周或前
一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的
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
(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
③省外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的
(含未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
图复制件);
④投标文件中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
⑤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含未明确
职责分工)的;
⑥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投标保证金(含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提交的投标保
函未按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
而不能接受的;(注 1.招标文件中未选择转账缴纳投标保证 金
方式的,请评标委员会进一步核实未按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 的
是否按转账方式缴纳,实际有投标人仍按转账方式缴纳投标 保
证金的,考虑到相关条款为贯彻落实替建筑企业减轻负担的
初衷,该种情形不做保证金无效的处理。2.投标人须提供购买
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
出凭证及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明,否则以未按照招标文
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⑦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⑧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⑨投标人(投标人是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存在投标须知
第1.4.3项情形之一的;
⑩投标人(投标人是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或其拟派的项
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符合招标公告“(三)
其他”规定的任一情形的;
⑪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在其他在建合
同工程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
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
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⑬评标委员会评标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
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
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
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
员会应将有串通投标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
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即使最终
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
结果。
A.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
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存在两处以上错误一致;
C.
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或者同一加密工具编制投标文
件;
D.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E.投标文件的编制人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
(含招标控制价),或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的;
F.参加投标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G.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H.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
异;
I.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J.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或者通过同一单位、个人的账户购买电子保函、担保、保险、
银行保函;
K.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从同一投标人处领取或者由同一投标
人分发;
L.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M.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N.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P.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
要求协同投标;
Q.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
合行动。
⑭投标工具中填报的缴纳账户、账号与投标人基本账户、账号不
一致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同
的;(此否决条款将按资格审查中的“⑮存在法律、法规、规章
规定的其它资格审查否决投标情况的”予以否决);
⑮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资格审查否决投标情况的
(否决时需明确引用的具体条款及内容)。
⑯□其他:
/
。
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资格审查
的投标人<7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
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
(2)技术标否决性评审内容:
①投标文件的设计深度、技术指标、技术标准、工艺流程等不
满足招标文件和前期设计规定的;
②主要的施工技术方案或安全保障措施不可行的(项目含土方
外运的,未编制渣土处置方案,未明确运输方式、出土总量、
出土计划及时间等具体内容;住宅项目未编制住宅工程质量通
病防治施工方案的);
③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本工程需要的;
④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
标文件要求的;
⑤采用的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
的;
⑥违反招标文件暗标要求的(技术标暗标封面或内容中,未出
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的,未出现直接反映
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的,原则上不得否决其投标);
⑦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技术标评审否决投标情况
的(否决时需明确引用的具体条款及内容);
⑧□其他:
/
。
(3)初步评审内容:
①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投标人盖章的;
②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
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
③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未按要求填写的(投标函以投标工具中格
式化表格的内容为准);
④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
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以上报价,或出现多个投标
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且未
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⑤投标人或组织结构(包括项目负责人)与开标时提供的名称
不一致的;
⑥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标
准、施工工期、保修期要求的;
⑦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总价的或分项最高投标限价的;
⑧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
的;
⑨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1)C类证书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的;(2)拟派驻现场关键岗位人
员个数及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不符合要求的(本项目需至少配
置施工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质量员 1
人、安全
员
3 人);
⑩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初步评审应否决
投标的情形(否决时需明确引用的具体条款及内容);
⑪□其他:
/
。
(4)商务标否决性评审内容:
①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实质性规定要求进行报价,拒绝修正错
误,拒绝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材料的;
②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明显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备选品牌档次进
行报价的;
③评标委员会认定属投标人自身原因有重大漏项或重大不平衡
报价的;
④投标报价错误累计达到或超过原总报价(招标控制价≦5000
万元的按0.5%,招标控制价>5000万元的按0.1%)的;
⑤安全文明施工费报价低于《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计价指引》3.8条规定的,即安全文明施工
基本费不得低于投标报价中工程费用1.5%的计算值;
⑥改变招标文件明确的暂定不竞价内容的;
⑦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商务标评审应否
决投标的情形(否决时需明确引用的具体条款及内容);
⑧□其他:
/
。
2.除本条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
文件的依据。
10.2
异议与投诉
1.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
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
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异
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
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
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
动。
(4)其他:
/
。
2.投诉: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
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
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处理办法》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
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
限内。
(2)其他:
/
。
3.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
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提出投诉的应当知道起始时间界定为:(1)对招标文件公告资
格条件的投诉以下载招标文件的第一天为准;(2)对除公告资
格条件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投诉以招标文件下载最后一天为
准;(3)对开标的投诉以开标时间为准;(4)对评标结果的
投诉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的起始时间为准。
10.3
定标
1.招标人定标前,将组织:
(1)核验投标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主要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
技术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浙江省建筑市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最新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
状态。
(2)查询拟中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
人等是否符合招标公告“(三)其他”的要求。
①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
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
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②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投标
截止日之前三年(含)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③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投标
截止日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
⑥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
续;
⑦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以
“信用杭州”网站为准)。
(3)拟派驻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社保、合同符合要求。
(5)其他:
/
。
上述凡一项核验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招
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
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2.招标人将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排名第一的
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
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
条件的,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
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10.4
投标人拟派项目
关键岗位人员社
保的说明
投标人拟派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如未能按要求提交或者提
交的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投标人不一致的,符合以下情形时,
应将证明资料编入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认定,原则上
可视作社会保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时未提供
以下情形有效证明材料的,开标后补充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
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
(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
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
(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
(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
(6)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在建合同工程的
认定及变更证明
1.对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
:
(1)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
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
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
程”。
(2)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
,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3)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
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
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
解除日期)。
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施工负责人
(包含施工及EPC项目)或项目负责人;
(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施工负责人(
包含施工及EPC项目)或项目负责人;
(3)施工负责人(包含施工及EPC项目)或项目负责人发生更
换的,以现任施工负责人(包含施工及EPC项目)或项目负责人
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
提供的资料:
(1)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
(2)原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
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
息复制件;
(3)投标时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包括前任和现任项目负责
人、施工负责人)视作无变更,开标后补充的变更证明材料均
不予认可。
3.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
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
10.5
投标文件的澄
清、说明、补正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
30
分钟(该时间填
报不得超过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
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
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
认。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
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
的要求。
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10.6
陈述和答辩
1.陈述和答辩人: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
2.答辩方式:□现场语音答复☑书面答复□电子平台在线答复
3.陈述和答辩通知方式及相关规定详见《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
项
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操作指引》。
4. 陈 述 和 答 辩 时 间 :
; 地
点:
。
5.陈述和答辩问题:相关陈述和答辩的问题,题目主要范围为
(项目重难点及施工关键技术) ;具体题目应由评标委员会在
上述范围内,结合招标文件及评审因素统一拟定。
陈述和答辩人应在陈述和答辩问题的范围内进行陈述和答辩。
注:投标人应妥善安排好人员,并在“投标承诺书”中填报真
实、准确的传真号码和电子邮箱地址。拟派项目负责人不按招
标文件要求参加陈述和答辩的,招投标监督部门将依据《杭州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领域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治
理的通知》(杭建市发〔2022〕223号)等的规定,对投标人(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实施信用扣分
,扣分相关通知材料将通过投标承诺书中的传真或电子邮箱送
达。
10.7
特别说明
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
2.商务标编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主管部门对造
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标计价规范的
规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
咨询人编制。
(2)投标文件的编制人不得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
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并不得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
件。
3.投标人投标函与投标函附录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投标函为准
。
□4.暂估价:(1)内容:
;
(2)金额:
;
(3)占招标控制价比例:
;
(4)招标计划及内容:
。
5.关于报价的补充要求:☑①本项目需要土方外运,招标人已列明建筑垃圾减量、资源化利用、运输和利用处置等相关子目并计入招标控制价中,投标人应根据《关于发布杭州市工程渣土消纳市场信息价的通知》(杭管执联〔2025〕1号)及《关于明确杭州市工程渣土运输及消纳项目计价清单和报价口径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项目方案实际合理报价,中标的施工企业须按照杭城管【2022】3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审批管理和执法工作的通知》办理好相关备案手续。②监测设施经费保障要求:本工程处于安装监测设施工程范围,根据《关于开展建筑工程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工作的通知》(杭建工【2019】103号 )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扬尘控制及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费用并列入报价,在合同签订前应向招标人提供对应的实施方案。③根据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推进杭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杭建工发〔2021〕384号)、《关于明确杭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用计取的通知》(杭建招标造价中心〔2021〕84号)等文件要求,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时已考虑安责险预算并计入建安工程造价内,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结合工程实际和企业信用状况将安责险列入企业管理费中进行自主报价。④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经费保障要求:a.根据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实施“四实”管理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实名制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杭建市通知[2025]17号)等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实人认证以及考勤设备安装、运行及维护费用并列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中报价。b.其他:/
。
6.价款结算方式:☑竣工后一次性结算施工过程分段结算7.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仔细核查本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应按杭州市有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执行。(2)为落实杭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无欠薪”相关要求,在合同中应明确工资性工程预付款不得低于施工合同总价的1%,工资性工程款比例应符合相关文件规定。8.☑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者在本标段招投标过程中被行政监督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的,招标人组织重新招标时将拒绝其单独或组建联合体方式再次参与本标段投标。9.招标人应当按规定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非财政出资项目工程款支付担保额度及提交时间应符合相关文件规定。10.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等级要求:
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
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
;
工程质量创优目标要求:
/
。
11.工伤保险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12.本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3.本招标文件如未做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方。14.本招标文件信用评价执行《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注册建造师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15.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省、市信息平台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16.招标人应组织设计、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等相关人员编写《发包人要求》,《发包人要求》应明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要求以及检验、试运行等具体要求,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提供的项目清单、设计文件投标报价,招标人提供的项目清单数量和内容,不视为要求承包人实施的实际或准确的工程量,仅作为投标报价参考,投标人可根据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组织方案,通过单独增列清单项目进行调整,原清单项目报价可以为零,若投标文件对招标人提供的项目清单数量和内容有改动,不作为废标,但中标人承诺须按《发包人要求》履行合同所约定的内容。
17.其他:
(1)疫情防控期间,各方应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开展招投标活动。(2)本项目招标人主要材料及设备中,部分设有三个及以上档次相当的品牌要求,具体品牌名单后已添加“或相当于”。投标人应按推荐的品牌、规格确定投标报价,并在投标书中明确所选品牌(厂家)及价格;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若提供了招标人推荐品牌以外的产品,应同时提供相当于招标人推荐品牌产品同档次
的证明材料;投标人若未注明品牌、不选择招标人的推荐品牌且未提供同档次的证明材料的,中标后由招标人在所列品牌中任选其一,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注:清单中未提供品牌的材料均为国产优质品牌)。
(3)住宅项目的投标人需根据《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施工任
务书》、设计文件及《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设计导则
(试行)》编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施工方案》。中标人
的施工方案及《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需经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专业分包单位应根
据设计文件及导则要求编制分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施工方
案,经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4)其他: 1)请各投标单位根据杭州市建委《关于在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登记企业基本信息的通知》的要求,务必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企业基本信息录入到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将企业资质信息录入到省四库一平台(浙江省勘 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并将所有信息同步到市级 平台,对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否则在投标过 程中将做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2)中标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应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的相关规定,不符合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特别提醒:1、投标人应配足配齐经营活动所需相应的人员、技术装备,使用自有办公设备编制、递交、解密投标文件。项目要求提供的关键岗位人员社保证明材料,必须提供人员的个人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社保打印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浙江省内社保证明需带有可扫描验真的二维码,浙江省外社保证明需企业附社保证明验证真实性的途径,投标人填报的关键岗位人员的劳动关系和社保关系在投标期间均应在投标人公司(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规定的情况除外),若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形,将按有关规定及投标承诺书承诺接受处理。3、投标工具中需填报的“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投标人基本账户名称)”、“保证金缴纳账户号码(投标人基本账户号码)”,以上两处填报的是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名称和基本账户号码。在项目评标时,如发现投标工具中填报的缴纳账户、账号与投标人基本账户、账号不一致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同的,评标专家将对该投标人进行否决投标处理,并报监管机构进行严肃查处,请各投标人务必重视。
……
……
、
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
第一节 评标办法
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
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应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用
百分制记分法分别进行技术、资信、商务报价评分,总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本评标办法适用于一般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 。
总分=技术(≥30分)+资信(≤10分)+商务(≥60分)
一、评标程序
(一)资格审查
(二)技术评审
(三)初步评审
(四)资信评审
(五)商务评审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
询标:(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
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组织询标。
(2)凡是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除外),须组织相关投标人询问核实。
未进行询问核实的,不得作出否决投标的决定,投标人放弃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
应自行关注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并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
答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的机会。
(3)询标问题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
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
出的澄清、说明。
(5)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
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二、资格审查
投标文件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情形资格审查内容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
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不再进入后续评审程序。
三、技术标评审(暗标)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标评审:
(一)投标文件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情形技术标评审内容之一的,评标委员
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不再进入后
续评审程序。
(二)技术标评分 (30分)
技术评审因素表
总体项目
管理方案
(分值权重
≤10%)
项目概述
0-0.5
项目组织设计、组织机构
0-0.5
项目目标分解、项目情况分析
0-0.5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具体包括专项管理、综合集成、采购和试
运行等
0-1
技术标页码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误差5%以内)
0-0.5
投标人陈述
和答辩
(2分)
投标人陈述和答辩
0-2
设计方案评
审因素
(分值权
重≤45%,
一般不宜设
置以施工图
设计为评审
因素)
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的优化,具体包括主要设计思路、设
计创新、先进技术应用、节能环保等
0-6
工程经济的合理性分析、评价(投资估算是否与设计方案匹
配、是否结合现场建设条件,各项指标取值是否合理、是否满
足相关规范要求等)
0-1
设计管理机构的构成和设计力量的配备
0-1
设计组织方案及各阶段计划进度安排
0-1
施工图设计质量控制措施
0-1.5
新型技术应用服务措施(如建筑工业化、BIM技术、绿色建筑、
海绵城市应用等)
0-1
采购方案评
审因素
物资采购、分包工作的总体安排与资源配置
0-2
物资采购进度、质量控制措施
0-2
(分值权重
≤15%)
分包商进度、质量和安全文明的管理措施及违约处理
0-0.5
施工总承包
方案评审因
素
(分值权重
≤30%)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
0-2
工程施工管理
工程施工进度控制和管理
0-2
工程施工质量管理
0-2
工程施工安全文明管理
0-1
关键技术方案可行性 (项目含土方外运
的,须编制渣土处置方案,明确运输方
式、出土总量、出土计划及时间等具体内
容;住宅项目,须编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
防治施工方案)
0-1
外部协调管理
外部协调管理
0-0.5
工程竣工验收、结
算、移交
验收、结算、移交的合理组织和配合
0-0.5
备注:1、评标委员会按本表所列评审内容(除陈述和答辩)进行详细评审,独立评分。专
家对每家投标单位技术标评分最大范围在技术标满分(除陈述和答辩)的85—100%分之间,
无固定进制(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对低于技术标满分(除陈述和答辩)85%的专家的评
分,须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书面给出明确理由,否则将作无效票、无效分
处理,该评标专家的所有评分均不计入技术标得分计算。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大于等于3个
的,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技术标得分,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
少于3个的,按全部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2、陈述和答辩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分值为1.5-2分,每家投标单位该项最终得分
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
得0分;
3、技术标页码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误差5%以内,四舍五入后取整数)的得满分(最
高0.5分,具体分值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设置),不符合的得0分;(如某项目招标人设该
项分值为0.2分,满足要求得0.2分,不满足为0分)
4、技术标评审通过的但技术标缺少评分项内容的,则该评分项得0分。
5、技术标得分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6、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评审因素,如本项目不涉及该项内容的,该评审因
素可以设置0分。
四、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技术标评审和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投标文件存在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 情形初步评审内容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
况属实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不再进入后续评审程序。
五、资信标评审(≤10 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评审, 资信
评分设置应当和联合体投标单位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相对应(以设计、施工分值均
分为宜);资信评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打分,评分时保留两位小数:
评审因素表(设计、施工分别设置)
评审因素
内容
分值
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业绩
1、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牵头人)
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
准),单独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竣工过公共建筑
EPC总承包项目(不含改扩建、综合整治类)并承担
施工工作的:
(1)单个合同金额4.6亿元(含)以上的每个
得0.4分,单个合同金额3.4亿元(含)-4.6亿元
(不含)的每个得0.2分;
(2)若上述(1)得分业绩中地下室层数(不
含夹层)为2层及以上的每个得0.3分,若上述
(1)得分业绩中地下室层数(不含夹层)为1层的
每个得0.15分;
本项最多计取3个业绩,最高得2.1分。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设计
单位)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时
间为准),单独或以联合体设计身份竣工过公共建筑
3
EPC总承包项目(不含改扩建、综合整治类)并承担
设计工作的:
(1)单个合同金额4.6亿元(含)以上的每个
得0.3分,单个合同金额3.4亿元(含)-4.6亿元
(不含)的每个得0.15分;
(2)若上述(1)得分业绩中地下室层数(不
含夹层)为2层及以上的每个得0.15分,若上述
(1)得分业绩中地下室层数(不含夹层)为1层的
每个得0.1分;
本项最多计取2个业绩,最高得0.9分。
【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施工许可
证、竣工验收备案表及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意
见书或竣工验收记录)、“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对应项目业绩的竣
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信息网页截图及查询网
址。上述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并能体现项目类型、
项目规模等评审因素,建筑面积以竣工备案表为
准,如无法体现联合体牵头人身份的,还须提供联
合体协议书,否则不予计分。】
注:
1)公建项目定义:指居住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
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
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
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
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
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
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
站、地铁、汽车站等)以及其他(派出所、拘留
所)等,不包括住宅、商住楼、旧改及综合整治
类、改建类、扩建类项目。
2)上述业绩不包括建造-运营-移交(BOT)或建
造、移交 (BT)类衍生及所属模式项目,或公私
合营模式(PPP)类衍生及所属模式项目,或具备
融资性质的项目开发建设衍生及其所属模式项目,
或项目发包方和承包方隶属于同一家母公司或存在
控股或参股关系,或专项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
目,或EPC项目(工程总承包)中标后再发(分)
包的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得分业绩指至少包含设
计、采购、施工内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人员业绩
1、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自2020年12
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以项目负
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身份竣工过公共建筑EPC总承包
项目(不含改扩建、综合整治类)的:
(1)单个合同金额4.6亿元(含)以上的每个
得0.5分;。
(2)单个合同金额3.4亿元(含)-4.6亿元
(不含)的每个得0.25分;
本项最多计取 1 个业绩,最高得 0.5 分。
2、拟派设计负责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
竣工备案时间为准)以设计负责人身份竣工过公共
建筑EPC总承包项目的:
(1)单个合同金额 4.6 亿元(含以上的每个
得 0.5 分;
(2)单个合同金额3.4亿元(含)-4.6亿元
(不含)的每个得0.25分;
本项最多计取 1 个业绩,最高得 0.5 分
【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施工许可
证、竣工验收备案表及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意
见书或竣工验收记录)、“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对应项目业绩的竣
1
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信息网页截图及查询网
址。上述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并能体现项目类型、
项目规模、负责人姓名等评审因素,建筑面积以竣
工备案表为准,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备案
表或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意见书或竣工验收记
录)中均需体现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设
计负责人姓名及担任的身份,否则该项不得分;】
注:
1)公建项目定义:指居住建筑以外的民用建
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
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
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
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
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
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
站、地铁、汽车站等)以及其他(派出所、拘留
所)等,不包括住宅、商住楼、旧改及综合整治
类、改建类、扩建类项目。
2)上述业绩不包括建造-运营-移交(BOT)或建
造、移交 (BT)类衍生及所属模式项目,或公私
合营模式(PPP)类衍生及所属模式项目,或具备
融资性质的项目开发建设衍生及其所属模式项目,
或项目发包方和承包方隶属于同一家母公司或存在
控股或参股关系,或专项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
目,或EPC项目(工程总承包)中标后再发(分)
包的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得分业绩指至少包含设
计、采购、施工内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信用(履约)评分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用评价(施工)
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用评价(设计信用评价暂按满分
计分)
1
履约评价(暂不实施,评标时按满分1分计分)
1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
理班子人员能力
1、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满足招标文件《项目管
理人员配备表》要求的共计得0.2分,不满足的不得
分。
2、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55周岁的得0.2分,
具有建筑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2分;一
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时间截止开标截止日≥15年的另
加0.2分,10年≤注册建造师证书时间<15年另加
0.3分。本项最高得0.7分。
3、拟派设计负责人年龄≤55周岁的得0.2分,具有
建筑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2分;一级注
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时间截止开标截止
日≥15年的另加0.2分,10年≤一级注册建筑师或
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时间<15年另加0.3分。本项
最高得0.7分。
4、符合《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表》要求的人员中除项
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外,拟派项目管
理班子人员(设计单位人员)额外配备人员满足以下
要求:
(1)消防设计工程师(设计单位):具有一级
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得0.1分,具有给排水
专业或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1
分。该岗位仅计取一人,本项最高得0.2分。
(2)装饰设计工程师(设计单位):具有装饰
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得0.1分,具有一
级注册建筑师的得0.1分。该岗位仅计取一人,本
项最高得 0.2分。
上述2个岗位人员,每个岗位计取一人,本项最高
得0.4分。
【证明材料:须提供评审所需的相应证书(注册证
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月上溯
3个月
(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4个月)中任意连续
2个月
2
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
章);年龄以身份证时间为准。注册年限证明材料:
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以能证明发
证时间的纸质注册证书为准;一级建造师以全国建
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的初始注册时间为准。
上述材料无法证明的不得分。】
施工总承包企业的信用评价根据投标截止之日杭州建筑信用监管平台上施工总承包企业按
规定对应的信用等级进行计取并排序,无信用等级的计 0 分。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等级从高到
低排序,信用等级为 A 级的得 2 分,信用等级为 B 级的得 1.5 分,信用等级为 C 级的得 0.75 分,
信用等级为 D 级的得 0.25 分,信用等级为 E 级的得 0 分。除房建、市政施工总承包以外的其他
专业施工项目,暂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均按满分 2 分计分。
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表
序号
名称
配备人员
(人)
资格要求
到位时间
一
总承包管理人员
1
项目负责人
(关键岗位)
1
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拟派)
全过程
2
设计负责人
1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拟派)
施工阶段
3
施工负责人
1
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无在建工程)和“三类人员”B类合格证;(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拟派)。注:如项目负责人具备该要求,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全过程
4
造价工程师
1
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施工阶段
二
设计组人员
1
建筑设计工程师
1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
设计阶段
2
结构设计工程师
1
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设计阶段
3
电气设计工程师
1
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设计阶段
4
给排水设计工程
师
1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设计阶段
5
暖通设计工程师
1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
设计阶段
三
施工组人员
1
施工技术负责人
(关键岗位)
1
具有建筑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施工阶段
2
施工员
2
施工员上岗证
施工阶段
3
质量员
(关键岗位)
1
土建质量员
施工阶段
4
专职安全员
(关键岗位)
3
具有C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
施工阶段
5
档案管理人员
1
具有资料员岗位证书
施工阶段
6
材料员
1
具有材料员岗位证书
四
采购专职人员
1
采购经理
1
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采购阶段
注:如实施过程中因实际需要增加人员的,中标人应按要求增加,由此增加的相关费
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不再计取。
六、商务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评审。
(一)投标文件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情形商务标评审内容之一的,评标委员会
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不再进入后续
评审程序。
(二)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报价的范围、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对比分析,
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错误累计未达到或未超过原
总报价(招标控制价≦5000万元的按0.5%,招标控制价>5000万元的按0.1%)的,评标委
员会按以下原则对原投标总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合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合价有明
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单价为准,并修订合价。
3、合计累计金额与小计(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合计累计金额为准,并修改小计
(合计)金额。
(三)商务评审(≥60 分)
☑方案一
以通过商务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最佳报价,如最低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
的,则以不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最低投标报价作为最佳报价。
投标报价等于最佳报价时,商务得分为满分;投标报价每偏离最佳报价±1%的扣
0.5~1分;如投标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每低于最佳报价1%的扣1~2分;投标报价每高
于或低于最佳报价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方案二:
以通过商务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中不低于合理低价的最低报价作为最佳报价。
合理低价的计算:
有效投标报价由高至低依次排序,剔除价格最高的P家和最低的Q家(数量四舍五入取
整),然后得出一次算术平均值K,下浮一定比例后即为合理最低价,其中,暂估价和暂
列金额不作下浮计算;当进入合理最低价计算的投标人≤5家,则不再剔除P家和Q家。
当按上述方案计算的一次算术平均值K<招标控制价×L1时,则不再剔除价格最高的P
家,重新计算得出一次算术平均值;当一次算术平均值K≧招标控制价×L2时,不再剔除
价格最低的Q家,重新计算得出一次算术平均值。重新计算出的K值仍大于招标控制价×L2
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竞争性不足否决所有投标处理。
下浮比例抽取范围分别为房屋建筑2.5%-4%、市政工程2%-5%,P、Q浮动率抽取范围,房屋
建筑为15%-25%、市政工程为10%-20%,上述百分率均在开标时随机抽取。L1、L2的范围分
别为83%-85%、95%-98%,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具体明确。
投标报价等于最佳报价时,商务得分为满分,投标报价每高于最佳报价1%的扣0.5-1分,
具体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报价每高于最佳报价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
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投标报价低于合理最低价的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方案三:
以通过商务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最佳报价,如最低报价低于合理低价的,
则以合理低价作为最佳报价。
合理低价=有效投标报价中不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最低报价*K1+风险控制价*K2*(1—K1)
K1--权重系数,由招标人在开标会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范围暂定为:0.7, 0.65,
0.6, 0.55, 0.5,0.45 , 0.4;
K2--浮动系数,由招标人在开标会现场随机抽取,范围暂定为:房建工程:1.04~
1.12;市政工程:1.02~1.10,浮动系数范围将根据市场情况动态调整。抽取值均匀分布
且数量不少于9个,具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投标报价等于最佳报价时,商务得分为满分;投标报价偏离最佳报价±1%的扣0.5~1
分;如投标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每低于最佳报价1%的扣1~2分;具体由招标人在招标
文件中明确,投标报价每高于或低于最佳报价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
保留两位小数。
以上各种方案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特别要结合EPC招标项目需求的详实程度
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准确程度选择使用。
☑七、推荐中标候选人(适用于“评定分离”方法)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推荐前附表规定数量的中
标候选人(经评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如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信用评价排名靠前的优先;信用评价排名仍相同的,以技术标排名
靠前的优先;上述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
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第二节 定标办法(适用于“评定分离”项目)
一、定标原则
定标应遵循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
二、定标组织
(一)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1.定标委员会组建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定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表组成。确有
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得超过定
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
3.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进入定标委员会,并担任组长,
主持定标会议。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进入定标委员会的,或
其中两人进入定标委员会的,应从其中推选一人担任组长。
4.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
5.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
(二)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定标,招标
文件没有规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的依据。
三、定标方法
定标委员会按下列方法确定中标人:
☑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直接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一个
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 2 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轮得票
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 2 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
抽签抽取中标
候选人□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
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
为止。
□直接票决法二: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N
(N 不得超过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中
标人。
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 2 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轮得票
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 2 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
抽签抽取中标
候选人□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
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
为止。
□直接票决法三: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N
(N 不得超过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当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多个时,采用□
抽签抽取 □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
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作
为中标人。
□逐轮票决法:
□逐轮票决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N
(N≥3)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 N 个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在确定
第
N 个中标候选人时如果出现同票的,则采用□抽签抽取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
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进入下
一轮的淘汰投票。
对进入淘汰投票的中标候选人逐轮进行淘汰,原则上每轮淘汰 1 名中标候选人。各轮
投票时,每人投 1 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
人不止 1 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第一次淘汰之后剩余的中标候选人不少于 2 名,
否则在得票最多的
N 个中标候选人中按前述规则进行二次淘汰,剩余的中标候选人进入下
一轮淘汰投票。根据前述规则,直至剩余 1 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逐轮票决法二:定标委员会对全部中标候选人采取多轮逆淘汰方式表决。原则上逐
轮淘汰 1 名中标候选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 1 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
被淘汰。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不止 1 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存在中标人,剩
余的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最终确定中标人。在确定最终中标人时如果出现同
票的,则采用□
抽签抽取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最终的中标人。
□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
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
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其他定标办法:
。
四、定标报告
(一)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
签字。对定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定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
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果。
(二)定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定标程序;
2.定标委员名单;
3.定标要素;
4.定标办法;
5.定标结果。
☑陈述和答辩须知(书面答辩)
1、通过资格审查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先以群发短信通知的方式告知投标人陈述和答
辩的时间、地点,陈述和答辩的通知时间及开始的具体时间以投标人收到的短信通知内容
为准(未收到短信通知或未及时回复短信的以电话通知为准),从通知每一位入围陈述和
答辩环节投标人的时间到答辩开始的时长应相同,一般不少于 90 分钟。通过资格审查的
投 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时参加陈述和答辩,逾期未签到视为未按
招标文件要求参加答辩,记 0 分并按相应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分标准处置。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保持电话通讯畅通,收到短信通知后应立即回复明确是否参加答辩,
若发出短信通知后 5 分钟未收到回复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应采用交易中心录音电话对
该
部分投标人进行电话通知。两次录音电话未拨通或未接听的,视为已通知)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已申请好电子身
份证件的智能手机,按照通知的要求及时达到答辩室,招标人(招标代理)通过居民身份
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支付宝电子身份证核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信息,并当场拍照留
存。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本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答辩,现场或事后发现冒名顶替的,将
按照弄虚作假行为严肃查处。
3、核对完毕后,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按现场工作要求将所有随身携带的物品(包括通讯设备,
设置为静音状态或关机)放在指定的物品存放处,按指定座位落座。招标人(或代理机构)
工作人员宣读答辩注意事项后,分发《陈述和答辩单》,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开始书面
答辩, 分钟(15~30 分钟,一般不超过 30 分钟)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在答辩结束
指令发出后,拟派项目负责人需立即停笔,坐在原位等候工作人员回收答辩单。若答辩为
暗标,评标委员会认定答辩有违反暗标情形的,该投标人的陈述和答辩环节计 0 分。答
辩
期间,答辩人不得擅自中途或提前离场,否则按 0 分处理。答辩人答辩期间不准吸烟、
发
生交头接耳、起身随意走动、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接传或者交换答卷等违反考试规
则的情形。
4、答辩结束后,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向工作人员领取所有随身携带的物品,自行离场。
5、具体要求以《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操作指引》为准。
□陈述和答辩须知(语音答辩)
1、通过资格审查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先以群发短信通知的方式告知投标人陈述和答
辩的时间、地点,陈述和答辩的通知时间及开始的具体时间以投标人收到的短信通知内容
为准(未收到短信通知或未及时回复短信的以电话通知为准),从通知每一位入围陈述和
答辩环节投标人的时间到答辩开始的时长应相同,一般不少于 90 分钟。通过资格审查的
投 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时参加陈述和答辩,逾期未签到视为未按
招标 文件要求参加答辩,记 0 分并按相应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分标准处置。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保持电话通讯畅通,收到短信通知后应立即回复明确是否参加答辩,
若发出短信通知后 5 分钟未收到回复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应采用交易中心录音电话对
该
部分投标人进行电话通知。两次录音电话未拨通或未接听的,视为已通知)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已申请好电子身
份证件的智能手机,按照通知的要求及时达到答辩等候室,招标人(招标代理)通过居民
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支付宝电子身份证核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信息,并当场拍
照留存。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本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答辩,现场或事后发现冒名顶替的,
将按照弄虚作假行为严肃查处。
3、核对完毕后,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按现场工作要求将所有随身携带的物品(包括通讯设备,
设置为静音状态或关机)放在指定的物品存放处,在答辩等候室落座。招标人(招标代理)
宣读答辩注意事项后,拟派项目负责人依次抽取答辩序号,按序号顺序依次由工作人员带
领至答辩室答辩。答辩期间,答辩人不得擅自中途或提前离场,否则按 0 分处理。
4、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结束后,关闭话筒,由工作人员引导至休息室。在所有拟派项目
负责人答辩完成后,工作人员归还其所有随身携带的物品,自行离场。
6、进入答辩环节不允许携带任何资料及通讯设备,答辩开始后先说明抽取序号,不得自
报姓名和单位名称,也不得透露表明其身份的其他信息,若评标委员会认定答辩有违反暗
标情形的,该投标人的陈述和答辩环节计 0 分。
7、具体要求以《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操作指引》为准。
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
陈述和答辩操作指引
一、提前明确答辩事项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和答辩的招标项目,应在招 标文件中事先明确陈述和
答辩开展事项。在招标文件中写明答 辩的时间(可暂定)、地点(可暂定)、形式、具体分
值和评分等相关要求。
二、 提前安排答辩场所
招标人(招标代理)应在开评标场所安排时提前向市、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答
辩场所。在招标文件明确的陈述和答辩环节开始前,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根据评标系统生
成 的陈述和答辩入围名单,联系所有需参加陈述和答辩的投标人,告知其拟派项目负责
人参 加陈述和答辩的时间和地点。
三、 明确答辩开始时间
陈述和答辩的通知时间及开始的具体时间以投标人收到的短信通知内容为准(未收
到短信通知或未及时回复短信的以电话通知为准),从通知每一位入围陈述和答辩环节投
标人的时间到答辩开始的时长应相同,一般不少于 90 分钟。其中,桐庐、淳安、建德等
偏远地区可适当延长,晚高峰、临近节假日等特殊时间段可适当延长。招标人(招标代理)
应先群发出短信通知,投标人收到短信通知后应立即回复明确是否参加答辩,若发出短信
通知后 5 分钟未收到回复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应采用交易中心录音电话对该部分投标
人进 行电话通知。两次录音电话未拨通或未接听的,视为已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应
根据通 知情况及时制作《陈述和答辩通知、应签到时间记录表》(附件 4)、《拟派项
目负责人 签到及顺序表》(附件 5)。
答辩开始时间即为答辩签到截止时间,本文所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拟派项目负责
人 逾期未签到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答辩,计 0 分并按相应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分标
准处置。若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陈述和答辩
的,需对所有成员单位按相应的主体信用记分标准实施信用扣分,责令改正书和拟扣分告
知书需送达所有成员单位。施工专业工程及监理等尚不具备信用扣分条件的,按责令改正
处理。
四、 做好答辩准备工作
1.答辩前,招标人(招标代理)应提前在答辩等候室准备,打印好《拟派项目负责人
签
到及顺序表》(附件 5),放置座位标签、笔和草稿纸;如为暗标项目,需准备号码抽取
箱(或摇号机,如采用摇号机则需准备足量带序号的乒乓球);如为语音答辩,应提前对接
交易中心调试好相关设备,配足工作人员。
2.拟派项目负责人进入答辩室后,招标人(招标代理)通过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原件和支付宝电子身份证核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信息,并根据到达时间的顺序进行签到
(拟派项目负责人到达时间以进入答辩室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手持上述证件由招标
人(招标代理)当场拍照留存(与签到表一并作为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备案资料存档)。拟派
项目负责人应按现场工作要求将随身携带的物品放在指定区域,并按照指定的座位就坐。
3.答辩签到时间截止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应准时关闭等候室大门,不允许迟到
人
员进入。首先宣读答辩注意事项,之后宣布开始抽取答辩序号。答辩序号在所有投标单位
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见证下进行随机抽取,按先到先抽的规则抽取完成
后,拟派项目负责人将各自抽取到的序号填入《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签到及顺序表》内,
并签名确认。拟派项目负责人需随身携带抽取序号(或带序号的乒乓球)。答辩为暗标时,
《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签到及顺序表》在填写完成后应装入信封保存,由招标人(或招标
代理)专人保管。
五、 拟定答辩题目事项
招标人(招标代理)不得将答辩题目提前带入评标室,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室根据招
标
文件的相关规定当场拟定(1~2 题为宜)。在规定的答辩时间前 10~20 分钟,由招标
人
(招标代理)从评标委员会获取密封的答辩试题并带至答辩室,中途不得私自启封。
六、 答辩纪律要求
答辩开始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宣读陈述和答辩纪律和注意事项,分发“陈述和
答
辩单”,上述工作完成后开始计时。在规定的答辩时长(15~30 分钟,一般不超过 30 分
需对所有成员单位按相应的主体信用记分标准实施信用扣分,责令改正书和拟扣分告知书
需送达所有成员单位。施工专业工程及监理等尚不具备信用扣分条件的,按责令改正处理。
四、 做好答辩准备工作
1.答辩前,招标人(招标代理)应提前在答辩等候室准备,打印好《拟派项目负责人签到及
顺序表》(附件 5),放置座位标签、笔和草稿纸;如为暗标项目,需准备号码抽取箱
(或摇号机,如采用摇号机则需准备足量带序号的乒乓球);如为语音答辩,应提前对接交
易中心调试好相关设备,配足工作人员。
2.拟派项目负责人进入答辩室后,招标人(招标代理)通过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原
件和支付宝电子身份证核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信息,并根据到达时间的顺序进行签到
(拟派项目负责人到达时间以进入答辩室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手持上述证件由招标
人(招标代理)当场拍照留存(与签到表一并作为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备案资料存档)。拟派
项目负责人应按现场工作要求将随身携带的物品放在指定区域,并按照指定的座位就坐。
3.答辩签到时间截止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应准时关闭等候室大门,不允许迟到
人员进入。首先宣读答辩注意事项,之后宣布开始抽取答辩序号。答辩序号在所有投标单
位
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见证下进行随机抽取,按先到先抽的规则抽取完成
后,拟派项目负责人将各自抽取到的序号填入《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签到及顺序表》内,
并签名确认。拟派项目负责人需随身携带抽取序号(或带序号的乒乓球)。答辩为暗标时,
《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签到及顺序表》在填写完成后应装入信封保存,由招标人(或招标
代理)专人保管。
五、 拟定答辩题目事项
招标人(招标代理)不得将答辩题目提前带入评标室,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室根据招
标
文件的相关规定当场拟定(1~2 题为宜)。在规定的答辩时间前 10~20 分钟,由招标
人
(招标代理)从评标委员会获取密封的答辩试题并带至答辩室,中途不得私自启封。
六、 答辩纪律要求
答辩开始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宣读陈述和答辩纪律和注意事项,分发“陈述和
答
辩单”,上述工作完成后开始计时。在规定的答辩时长(15~30 分钟,一般不超过 30 分
钟)截止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宣布答辩结束,拟派项目负责人停止答题并坐在原位。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收答辩单时,应核查答辩人是否规范填写相关信息。如答辩为暗标,
应核对是否有违反暗标答辩的情形,将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现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若评标
委员会认定答辩有违反暗标情形的,该投标人的陈述和答辩环节计 0 分。答辩期间,答
辩
人不得擅自中途或提前离场,否则按 0 分处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收齐答辩单并宣布
答
辩结束后,拟派项目负责人方可离开座位并离场。答辩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现场监
管部门工作人员陪同下,送至评标区域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答辩为暗标的,待评标委员
会完成陈述和答辩评审,在计分环节,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
签到及顺序表》(附件 5)送进评标室。
七、语音答辩工作要求
1.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负责逐一将拟派项目负责人按抽取的序号顺序从答辩等候
室 引导至答辩室。在答辩室内,应做好以下工作:
(1)确保话筒在答辩前处于关闭状态;
(2)收取拟派项目负责人随身携带的抽取序号(或带序号的乒乓球);
(3)开启话筒,与评标委员会沟通,说明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序号;
(4)宣布“开始答辩”后,交由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
(5)答辩完成后关闭话筒,拟派项目负责人离开答辩室。
2.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完成后,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引导至休息室。在所有答
辩 完成后,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归还其随身携带的物品,拟派项目负责人自行离场。
招 标人(或代理机构)将《拟派项目负责人签到及答辩顺序表》交给评标委员会(若为
远程 异地项目,由现场技术维护人员协助将答辩单上传至远程评标系统)。
八、附则
本指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关于发布<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操作指引>的通知》
(杭建招标造价中心〔2022〕36 号)、《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陈述
和答辩操作指引(书面答辩适用打分制项目)》(杭建招造〔2023〕26 号)同时废
止。
附件1
拟派项目负责人注意事项
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进入答辩室后,需听从指令,将所有随身携带的物品(包括通讯
设备,设置为静音状态或关机)放在指定的物品存放处,按指定座位落座,遵守考试规则,
独立完成陈述和答辩单。
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答辩期间不得中途离开答辩室,否则视为放弃陈述和答辩,按0
分处理。
3.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答辩期间,不准吸烟、发生交头接耳、起身随意走动、抄袭或
者有意让他人抄袭、接传或者交换答卷等违反考试规则的情形。
4.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答辩结束指令发出后,需立即停笔,坐在原位等候工作人员回收
答辩单。
招标人的特殊要求
1、条款:特殊要求
内容:
1)需要进行土方外运的工程项目,中标的施工企业须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中提供渣土消纳的有
效合同。中标人不能及时提供的,视作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2)中标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应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
规【
2019】12号)的相关规定,不符合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
3)投标报价包含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和涉及的专项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程
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保修服务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分包单位、供应商的配合工作,直至移交招
标人的所有工作内容和一切费用,以及合同及图纸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费用等。
4)施工图图审通过后原则上不得对施工图进行修改,若中标人对施工图纸进行完善、调整须经甲
方同意,否则不予认可。
5)本次EPC总承包单位中标后,须对本项目施工图进行限额设计。牵头单位为总承包单位的,施
工过程中,设计单位需派人员驻场。
6)投标人在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投标报价,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
申请,将不获批准,价格也不得调整。
7)除非招标人规定,投标人自行报价的内容不得以暂定价的形式出现,否则,招标人将视为确定
报价,并作为合同价执行。
8)“施工现场在线监测系统”、民工宿舍“空调设施”等安装费用项目,投标人必须按照萧山区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的设置要求或标准规定考虑计入中标费率。
9)投标人须自行解决应急救援场所设置,地铁口施工时与各单位部门的协调,施工原因造成的周
边邻里纠纷及协调工作,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投标人须根据周边地铁的施工进度,需要及时调整围护结构设计,或需要二次论证,费用由投标
单位在投标报价中考虑。
10)若本项目无临设搭设场地,临时设施的搭设位置,由投标人踏勘现场后在投标报价中考虑。
11)承包人应根据工程的施工需要,充分考虑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由投标
人在投标报价中考虑。
12)华数、电信、移动、联通、燃气、供水、供电、智能化等须由招标人委托相关职能单位实施
的,需做好配合工作,涉及政府垄断性专业的不得收取任何总包管理配合费用,相应设计工作由相应
职能部门负责,费用由招标人承担。所有竣工资料由中标单位收集归档,如有需要,总包单位需无条
件配合职能部门做好管道预埋等相关工作,相关施工费用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中考虑。
13)本项目所有材料采购的品牌都必须经招标人同意认可后,方可使用。
14)土方及淤泥、建筑垃圾运距约定:按最远20公里外运计取,不足20公里的按实结算,超出20
公里部分不予结算,消纳按《关于发布杭州市工程渣土消纳市场信息价的通知》(杭渣土领
[2020]1号)
及相关文件按实计取。以上费用已含土方、淤泥、泥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地下
6米以内障碍物等
需发生的弃置费用、处置等一切费用。地下障碍物
(包括但不限于原民宅的浅基础、村道、排水沟、电
信塔
(如有)的混凝土基础等)处理:桩基施工时地下障碍物清理、外运及回填等费用不签证,均按土方
工程处理,套土方定额三、四类土,不足部分在工程费用投标费用中考虑,不单独列项计取;土方开
挖时的障碍物开挖、清理、外运等费用不签证,均按土方工程处理,不足部分在工程费用投标费用中
考虑,不单独列项计取。本工程场地内是否存在建筑垃圾投标人须自行踏勘现场,并对该项建筑垃圾
清理费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后期不单独予以计费
15)招标人在招标时已提供项目地质勘探成果及地块标高测绘成果,投标人踏勘现场后综合考虑
相关费用,今后地质勘察及地块标高成果作为结算依据,不作调整。
16)招标人负责完成场地三通一平,同时招标人将临时用水用电接口提供至红线范围内,由投标
人自行接入,水电费用按表计量和支付,投标人自行缴纳施工用水、用电的费用,费用包含在合同价
内。进场前中标单位需先向招标人预付水电费
50万元,每半年结清一次,不足50万元部分补足,施工
单位完全退场后,结清剩余费用。如施工用水用电负荷不能满足投标人要求,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投
标人接到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后安排人员、设备进场组织施工,施工地块内的临时围墙、发包人临时管
理用房、监理人临时管理用房、其他第三方管理单位临时管理用房等由投标人负责实施,费用已包含
在投标报价中。
17)由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为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沉降观测、消防检测、环境检测、节能
检测、设备检测。
18)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20日历天内,中标单位需完成桩基部分施工图纸及图审;中标候选人
公示结束后
30日历天内,中标单位需完成施工许可证的申领,逾期完成每延迟一天发包人皆有权按
5000元/天罚款。
19)相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的办理
19.1、施工图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审查,施工图图审手续由EPC总承包单位代办,发包人协助提供
所需资料和盖章等;若需进行二次图纸审查的,相关手续及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19.2、质安检和施工许可证审批手续由EPC总承包单位办理,发包人协助提供所需资料和盖章等,
政府部门明文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9.3、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由EPC总承包单位办理,发包人协助提供所需资料和盖章等,政府部门明
文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0)本项目所有工序及节点须按发包人要求先施工样板,包括不限于集中交底样板、实体工艺样
板、毛坯交付样板、外立面交付样板(不少于
1-首个标准层)、公区精装修交付样板、室内精装修交付
样板、地库交付样板、屋面样板等,承包单位在工程费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中标后不签证,不单
独列项计取。
21)本项目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模版支撑系统安全管理的通过》(杭建工发[2015]55
号)、《关于全面推广应用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的通知》(杭建工发
[2021]358号)文件及质监站使用
要求使用工具式模板支撑架及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相应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22)本项目设计及施工管理须满足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技术标准要求及管理标准要求,因执行项目
建设管理单位的相关标准要求(如样板先行、样板展示区、工艺工法、精益化等)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承包单位在工程费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中标后不签证,不单独列项计取。
23)发包人、管理单位(如有)有权委托第三方评估单位对本工程进行品质评估检查,承包人须
无条件配合。
24)中标单位应充分做好前期方案及初步设计方案协调沟通,发包人提供的初步文本外若有方案
调整、补充修改等工作,均由中标人完成,原方案单位予以配合,以上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设计费中。
25)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人员配置普通人员的违约责任:须向发包人支付10000元/人/次的违约金,
由发包人在当期进度款中扣除。如未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则不得进行更换。如因特殊原因承包人
需更换关键人员的,在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后,更改的普通人员资质需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并从
工程进度款中扣罚
5000元/人/次,其余约定见合同专用条款,所有更换人员需经发包人面试通过。
26)投标人对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的施工组织技术措施,包括但不仅限于:施工用水、用电申请、
接通及场内组织、现场施工场地平整、现场施工便道、进场通道、开设临时道口、开设临时道口范围
的树木迁移、路基处理、管道开挖降水及支 护费用、工程施工范围内涉及的现有道路、水渠、水管的
临时沟通费用(方案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并确保质量)、道路沿线的建筑物、构筑物、管线(包括高
压电线、铁塔)的保护和防护等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需缴纳的费用、施工需要及手续办理引起的需缴
纳押金或费用),投标单位自行踏勘现场、自行调研作为单项费用计入措施项目费中综合考虑,否则
视作优惠。
27)强电基础部分由承包单位在工程费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单独列项计取。28)本项目中关于农贸市场,四个主楼大厅,运动场馆是否需要装修,东侧红线外绿化及二次改
造是否需要施工,最终以发包人意见为准,承包人不得索取赔偿或拒绝执行,综合风险考虑在报价之
内。
29)质保期约定:开始时间从电梯相关质量监督部门对该项目最后一台电梯验收合格临时用梯结
束且移交正式物业之日算起
24个月。
30)本项目工程结算(包括变更)审核追加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由建设单位从应付中标单位
的工程款中扣缴。
31)本项目土方消纳费用,由建设单位从应付中标单位的工程款中扣除。
32)本项目幕墙工程需做门窗碰撞实验,可取消内测玻璃护栏,需专家论证,专家费及方案费用
由总包单位承担,考虑在总包综合报价内。
33)电梯相关约定,电梯相关约定:
序号
部件名称
技术参数、性能、特点
生产厂商、产地
1
★永磁同步无
齿曳引机整机
采用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
要求与电梯品牌一致
2
★控制柜整机
32位微机模块化集成控制系统,交流变
频变压(
VVVF)调速驱动控制
要求与电梯品牌一致
3
★门机整机
交流变频变压调速、永磁同步门机
要求与电梯品牌一致
4
★安全钳、限
速器
要求与电梯品牌一致
质保期约定:开始时间从电梯相关质量监督部门对该项目最后一台电梯验收合格临时用梯结束且
移交正式物业之日算起
24个月。其余配置要求不得低于以下约定。
电梯档次需根据招标人要求
序号
参数
配置要求
1
速度、载重
根据项目需要及图纸要求
2
数量
根据图纸要求
3
开门、对重方式、尺
寸
自动中分双扇门,对重后置式或侧置式,尺寸:根据图纸要求
4
一层、地下室及其余
层:层门
/门套
层门
/门套材料:每层均为SUS304发纹不锈钢;层门不锈钢厚
度≥
1.5㎜(不接受双层复合)
轿顶、轿厢装饰(轿
厢内高度≥
2600mm)
轿顶、轿厢款式型号:样本中任选,价格含入总价中。
5
轿壁和轿门及扶手
前轿壁轿门:
SUS304发纹不锈钢;侧、后壁:SUS304发纹不
锈钢;厚度≥
1.5㎜(不接受双层复合)红外线光幕保护,光束不
少于
150束。
6
提升高度、井道尺
寸、底坑深度
根据图纸要求
7
轿厢地板
地面下凹
25mm,预留不小于200kg的装修重量。(该重量只
包括石材重量,但不包括其余按建设单位要求的配置,如吊顶、
轿厢加高等重量)轿厢地板采用高档花岗岩,包含石材提供及铺
设(样式施工前由招标人认可)。
8
轿厢地坎
模压硬质铝
9
轿厢操纵箱、按钮、
显示器
操纵箱:每台电梯轿前壁设置一个一体化操纵盘,
SUS304发
纹不锈钢。按钮:不锈钢平板按钮,轿内设置
7寸及以上液晶显示
器。
10
外厅位置显示器及召
唤按钮
厅外层层配置点正式数字显示(方向、楼层)。按钮:不锈
钢平板按钮;不锈钢面板厚度≥
2.0mm。
11
无障碍功能
需按照无障碍办的要求,增加无障碍设施具体要求,费用包
含在总价中
12
功能配置
(含但不限于)
1、轿厢照明自动关闭
2、轿厢风扇自动关闭
3、层站运行控制开关
4、有/无司机服务
5、门机电速适应控制
6、轿厢应急照明、自动起停轿厢照明、通风装置
7、故障应急停靠 、火险紧急返回
8、超载保护功能、满载显示、满载不停
9、安全停靠、故障时自动停靠最近站,失速保护,停电非站
区报警
10、本层门再开
11、消防功能、防捣乱功能
12、按钮应答功能
13、轿箱内误指令自动消除
14、轿箱内误指令人工消除-轿内按钮型
15、轿厢到站钟
16、五方通话
17、门光幕+双触板门保护(光速150及以上)VVVF
18、火灾应急返回且到位后并提供无源触点信号返回消控室
19、井道内带钢丝视频电缆,摄像头预留孔
20、杭州市电梯运行安全物联系统(96333)
附件:“关于印发《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标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附件:
关于印发《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标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评标活动,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
场竞争环境,特制定《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标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
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开通会员可解锁*
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评标暂行办法
第一条 【依据】为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评标活动,维护公开、
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投标法实施条例》《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改革创新的指导
意见》《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杭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
目(以下简称建设工程)的评标,适用本暂行办法。国家法律、法规对评标活动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制定原则和使用要求】评标办法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
则,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特点、难点依法制定,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
标人,不得妨碍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的合法竞争。
第四条 【职责】各级建设工程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建设工程评标活动实施监
督,依法查处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
干预或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第五条 【评标方法分类】本暂行办法按建设工程招标类型,分别对施工、监理、设
计和工程总承包设置具体评标方法,相关类型及适用范围如下:
(一)施工
简易评标法:适用于招标控制价1000万元(含)以下的一般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信价量化评审法:适用于一般建设工程(包括招标控制价1000万元以下)施工招标。
施工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技术特别复杂或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二)监理
监理综合评估法:适用于建设工程监理招标。
(三)设计
设计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方案设计至施工图设计的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设计评定分离法:适用于列入各级政府重点工程目录的工程建设设计招标。
(四)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适用于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
(五)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材料、专业工程招标可以参照简易评标法,与工程建设有
关的设备招标可以参照施工综合评估法。
(六)全过程咨询、勘察等其他类型的评标办法另行制定。
前款所列评标方法具体详见附件1~附件10。
第六条 【技术特别复杂项目】 技术特别复杂或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项目类别
具体详见附件11。
第七条 【招标人设置评标标准的要求】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性质和特点,在评标细
则中明确资信标评审因素和标准,且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建立起建筑市场诚信考核机制的,应当将投标人的市场考
核、信用评价以及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作为评审因素。
(二)评审标准中设置“类似工程”的,是指在规模、类型、结构形式、施工工艺、
特殊施工技术等方面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相关规模和造价指标一般不得超过本工程。
其中业绩依据可以为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一般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原
则上为投标截止日之前5年(含)期限内的业绩,具体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第八条【评审标准不得出现的情形】招标人应根据本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确定具体
的评标标准,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评标细则和对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要求。评标标准不得
出现下列情形:
(一)含有明显的指向性,存在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投标的;
(二)存在明显的矛盾、错误或者相关事项不明确,导致评标无法进行的;
(三)采用量化打分时,标准或者依据不明确,完全依赖评委主观评分的;
(四)资格预审项目,在后续招标阶段再增设资格预审未公布过的资信评审内容的;
(五)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
第九条【投标人的要求】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响应相关条款。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基本信息的,应
以项目投标(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信息为资格审查依据。
投标人应及时做好平台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等真实
性、完整性负责。
第十条 【评标要求】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应当依法遵循下列原则并及时处理:
(一)属于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二)招标文件未明确规定,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规定的,按照
其规定执行;
(三)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明确单独列出的特殊条款要求的,属于重大偏差,其
投标应当被否决;
(四)对评标专家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组
长应提醒相关评标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
(五)评标委员会在否决投标前应当向投标人书面质询;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
(七)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
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第十一条【基准价或评审区间的调整】评标方法中设有计算评标基准价及确定评审区
间环节的,除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外,原则上评标基准价不作调整。
第十二条【低于成本的判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在评标过程中,评
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当由评标委员会
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第十三条【低价抢标的防范】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设置风险控制价,对于中标价
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事先约定中标人提供现金、保函等形
式的风险担保或者具有相应功能的保险,并在招标文件中约定低价风险担保的执行条款。
低价风险担保金额=风险控制价-中标价。
第十四条【陈述和答辩】采用综合评估法的项目,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特点要求投标
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和答辩,并将其作为评审因素。
第十五条【推荐中标候选人】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除服务类招标项目
外,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由评标委员会推选1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
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第十六条【电子评标】积极推进电子评标及远程异地评标,电子评标系统开发的功能
须满足并实现评标办法的需求,评标委员会应依照评标办法对电子评标系统提供的各项数
据、分析结果进行审查、评判、确认。
第十七条 本暂行办法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施行。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项
目工程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及《杭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专用条件》。
招标人在编制合同条款及格式时应当将以下政策执行到位:
1.各地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要加强对招标人指导,依据全省统一的示范文本依法合理
编制招标文件,防止招标文件中出现“包括但不限于的风险范围”“只减不增、只罚不奖”
等将风险无限转嫁给投标人的不合理条款。
2.合同工期在 6 个月以上的工程项目,在合同中约定人工、材料要素价格的风险幅
度和范围;合同工期在 18 个月以上的工程项目,人工、材料要素价格的风险幅度可约定
在 3%以内。合同工期在 6 个月以上的建设工程可采用形象进度分段调整或者按月动态调
整,原则上不采用整体工程一次性结算方式。
3.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占工程材料费比重较大的材料和人工动态调整价差,调差范围可
参照省市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信息价,原则上包括人工、金属材料、水泥、砖瓦、灰、
砂石及混凝土制品、玻璃及玻璃制品、管材类、电线电缆及光纤光缆、电气线路敷设材料、
水、电、燃料动力材料等。工程结算时遇有省、市造价管理部门未发布信息价的无价材料,
发承包双方可参照省、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同品种其他相近规格的材料信息价的平均波
动幅度进行相应价差的动态调整计算
4.建筑垃圾减量目标和措施、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使用要求、(建筑垃圾处理方
案报备等管理要求)纳入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
GF-2020-0216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制定
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
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专用条件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杭州萧山城市有机更新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
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杭政储出(2025)101号商业综合体新
建 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杭政储出(2025)101号商业综合体新建项目
。
2. 工程地点:
本项目位于北干街道,东至纵三路、西至金鸡路、北至山阴路
。
3.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
2506-33*开通会员可解锁*-183021
。
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
5. 工程内容及规模:
。
6. 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总工期
日历天。
三、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
(¥
元)。
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
(1)设计费(含税):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2) 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
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3)设备购置费(含税):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4) 暂估价(含税):人民币(大写)
(¥
元)。
(5) 暂列金额(含税):人民币(大写)
(¥
元)。
(6) 总承包其他费用(含税):人民币(大写)
(¥
元)。
2. 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总价合同,除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情形外,合同总价不予调整。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 。
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3) 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
(4) 通用合同条件;
(5) 承包人建议书;
(6) 价格清单;
(7) 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
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
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
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
程维修责任。
八、订立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订立。
九、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
订立。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
生效。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十五份,发包人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承包人正本二份,副本八份;双方约
定 合同签字盖章后 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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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第1条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和解释1.1.1 合同1.1.1.10 其他合同文件: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会议
纪要、 备忘录、补充文件、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的文件。 。
1.1.3 工程和设备1.1.3.5 单位/区段工程的范围: 包括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竣工验
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为:
(1)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和各类专项设计不仅限于基坑围护设计、桩基
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设计、电气设计、人防设计、消防设计、雨污水设计、幕墙设计(含深化设计)、门窗设计(含深化设计)、内外装饰装修设计(含配套公建用房、架空层、公共区域精装修等)、室外工程设计、弱电智能化工程设计、管线综合设计、建筑绿色节能专项设计、海绵城市设计、人防及人防配套设计、电动汽车充电桩设计、标识设计(交通标志标线、标识标牌)、BIM设计、市政及室外配套管线综合设计(含整个地块)、市政附属工程设计、景观绿化设计、抗震支架设计、气体灭火设计、光伏设计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深化设计);不包括华数、电信、移动、联通、燃气、供水、供电等外部接入配套工程设计,中标人应牵头协调上述专项设计,进行总体设计管控。
(2)工程采购范围:建筑材料、设备及电梯等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设施设备、节能
设备。
(3)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基坑围护及设计图纸范围内的主体工程、电气工程、
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幕墙、人防、消防、内外装饰装修 (含配套公建用房、架空层、公共区域精装修等)、市政配套工程、综合管线、附属工程(室外道路、给排水、围墙、门卫岗亭、室外景观绿化、室外照明、标识标线、游乐设施、室外家具、雨棚等)、综合支架、抗震支架、空气源、光伏、厨房设备、电梯安装等所有工程;同时需做好工程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投资(成本)控制,需与最终确认的施工图设计及工程变更内容一致。
(4)华数、电信、移动、联通、燃气、供水、供电、智能化等职能单位实施项目的
总包管理。
(5)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包含工程
竣工验收,专项验收、移交、(如有含环保、海绵、规划、消防、防雷、卫生、交警、城管、人防、绿化、通水、通电、通气、通邮等职能部门的所有专项验收),工程移交,结算审计送审,竣工图制作,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质保期的保修服务等,配合取得本项目产权证等。
1.1.3.9 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
1.1.3.10 永久占地包括:
/
。
1.1.3.11 临时占地包括:
/
。
1.2 语言文字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
语言。
1.3 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1.3.1
《关于印发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计价指引的
通知》(杭建市发(2022)27号);
1.3.2《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杭建
市发〔2018〕579号);
1.3.3《关于发布<杭州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在建工程合同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指
导性细则>的通知》(杭建市发〔2020〕164 号)
1.3.4 《关于贯彻《省厅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的通知》(杭建市发〔2022〕
54 号)
1.3.5省市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其他现行有效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文件):
(1)《关于发布<杭州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在建工程合同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指导性
细则>的通知》(杭建市发〔2020〕164号);
(2)《关于转发<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的通知》(杭建市通
知〔2020〕4号);
(3)《杭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无欠薪”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杭建市〔2018〕
161号);
(4)《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推进杭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杭建工发〔2021〕384号)
(5)《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杭州市市政道路建设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及相关配
套文件的通知》(杭建工发〔2021〕32号);
(6)《关于开展建筑工程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工作的通知》(杭建工〔2019〕
103号);
(7)《关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支持建筑业发展的通知》杭建研发〔2020〕41号文;(8)《关于明确杭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
用计取的通知》(杭建招标造价中心(2021)84号)
(9)《关于杭州市建筑工地全面推广使用“浙里工程建设现场管控”重大应用(浙
里建)的通知》(杭建数改办(2022)1 号)
(10)《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 192 号)(11)市政府办公厅 2022 年 5 月 15 日发布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规范工程建筑垃圾管理的通知》
(12)市建委 2020 年 10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明确杭州市渣土运输及消纳项目计价
清单编制和报价口径的通知》
(13)《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处置相关事项的通知》(杭建工〔2023〕
169 号)
(14)《关于发布杭州市工程渣土消纳市场信息价的通知》(杭管执联〔2025〕1
号)
(15)《关于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 6 部门关于印发〈实施“四实”
管理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实名制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杭建市通知〔2025〕17 号)
(16)《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全市建设工程建筑垃圾源头管理一
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建工〔2024〕123号)
(17)《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
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杭建工〔2024〕124 号)
(18)《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垃圾长效管理的通知》(杭政
办函〔2024〕41 号)
(19)《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全面推广承插型盘扣式支撑体系的
通知》(杭建工发〔2025〕135 号)
(20)《在全市房建市政工程推广应用建筑垃圾综合综合利用产品的通知》(杭建
工(2025)118号)
(21)其他:
。
1.4 标准和规范1.4.1 适用于本合同的标准、规范(名称)包括:
现行国家、浙江省、杭州市及萧
山区有关建筑工程设计规范、施工规范、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
1.4.2 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
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时间:
/
。
1.4.3 没有成文规范、标准规定的约定:
/
。
1.4.4 发包人对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
/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 合同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发承包基本情况表;(3)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4) 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5) 通用合同条件;(6) 承包人建议书;(7) 价格清单;(8) 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双方授权代表签署
的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文件、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1.6.1 发包人文件的提供发包人文件的提供期限、名称、数量和形式:(1) 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发包人
向承包人提供如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负责
。
1.6.2 承包人文件的提供承包人文件的内容、提供期限、名称、数量和形式: 承包人文件的范围和提供的期
限、数量,包括但不限于:
①项目设计文件:全部施工图设计图纸(包含各专业施工图)(蓝图)18套。预算
及清单报告10份(取得施工许可证后6个月内)。
②项目实施文件a. 施工临时占地面积、临时用电、用水计划等:b. 项目进度计划:不迟于工程开工后7日提供4份(进度计划内包含配套设计出图);c. 采购进度计划:不迟于工程开工后7日提供4份(进度计划内包含配套设计出图);
设备材料进场时,提交“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需包含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品牌、计量单位、数量、单价、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并附送产品合格证复印件。
d. 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技术方法、施工进度计划施工人力资源计划一览表、
主要施工机具资源计划一览表在内):不迟于工程开工后7日提供4份;
e.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管理实施计划:不迟于工程开工后7日提供4份;
f.每月25日前提供当月完成工程量和工作价款表、安全施工措施费清单及价款、施
工质量情况、原材料质量及检查情况、现场签证及设计变更情况。
g.
以上资料提供相应的电子文件一份。
(2)监理人对承包人文件批复的期限:监理人在接到项目实施文件后7日内批复。由于承包人未按时提供文件造成工期延误,按专用条款第11.5款约定执行。1.6.4
文件的照管
关于现场文件准备的约定:
。
1.7 联络1.7.2 发包人指定的送达方式(包括电子传输方式):
。
发包人的送达地址:
工程项目部
。
承包人指定的送达方式(包括电子传输方式):
。
承包人的送达地址:
工程项目部
。
1.10 知识产权1.10.1 由发包人(或以发包人名义)编制的《发包人要求》和其他文件的著作权归
属:
归属发包人
。
1.10.2 由承包人(或以承包人名义)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承包人完成的设计
工作成果和建造完成的建筑物的知识产权归属:
承包人承诺在发包人使用承包人为实施
工程所编制的文件、承包人完成的设计工作成果和建造完成的建筑物不会因知识产权或所有权等问题引起第三方索赔或其他要求,否则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都应由承包人承担 。
1.10.4 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承包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商业软件、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1.11 保密双方订立的商业保密协议(名称):
/
,作为本合同附件。
双方订立的技术保密协议(名称):
/
,作为本合同附件。
1.13 责任限制承包人对发包人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为
/
。
1.14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应用关于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开发、使用、存储、传输、交付及费用约定如
下:
。
第2条 发包人
2.2 提供施工现场和工作条件2.2.1 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的范围和期限:
。
2.2.2 提供工作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的工作条件包括: 由发包人负责完成场地三通一平,同时招
标人将临时用水用电接口提供至红线范围内,由投标人自行接入,水电费用按表计量和支付,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如施工用水用电负荷不能满足承包人要求,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承包人接到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后安排人员、设备进场组织施工。现场场地标高不再进行测量,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
。
2.3 提供基础资料关于发包人应提供的基础资料的范围和期限: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发包人向承包
人提供前期已取得的审批手续(如立项)
。
2.5 支付合同价款2.5.2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及资金安排的期限要
求:
。
2.5.3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期限、金额(或比
例):
。
2.7 其他义务发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建设工程施工前,发包人必须对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总量、
回填利用量进行全面准确测算,并到项目所在地城管部门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
发包人有权开展现场检查,督促承包人落实规范垃圾处置合同委托、车辆装载、车
辆冲洗和规范消纳等措施。
本工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目标:本工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措施:
第3条 发包人的管理
3.1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的姓名:
;
发包人代表的身份证号:
;
发包人代表的职务:
;
发包人代表的联系电话:
;
发包人代表的电子邮箱:
;
发包人代表的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代表发包人在现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对工程现场施工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
;
发包人代表的职责:
。
3.2 发包人人员发包人人员姓名:
;
发包人人员职务:
;
发包人人员职责:
。
3.3 工程师3.3.1 工程师名称:
监理单位的总监名称
;工程师监督管理范围、内容:
按监理合同
;工程师权限:
按监理合同
。
3.6 商定或确定3.6.2 关于商定时间限制的具体约定:
/
。
3.6.3 关于商定或确定效力的具体约定:
/
;关于对工程师的确定
提出异议的具体约定:
/
。
3.7 会议3.7.1 关于召开会议的具体约定:
(1)设计人员应及时到现场协助解决施工中遇
到的技术问题,按时参加例会(如有需要)、工程专题会、工程验收会等会议,如不能响应此条款,发包人有权对其进行罚款。(2)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设计审查阶段及其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提交相关阶段的设计文件、或提交的相关设计文件不符合相关审核阶段的设计深度要求,造成设计审查会议延误的,由承包人自费采取措施赶上;造成关键路径延误,或给发包人造成损失(包括审核会议准备费用)的,由承包人承担。(3)本工程的设计阶段、设计阶段审查会议的组织和时间安排:由承包人负责组织设计阶段审查会议,并承担会议相关费用。(4)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应按时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工作会议。施工期间应积极配合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在投标时必须予以充分考虑,今后不作调整。(5)发包人根据工程情况要求法人代表或总经理参加会议,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必须按时参加,否则有权处以每次5000元处罚。(6)发包人或相关主管部门管理认为需召开维保工作协调会时,承包人应当准时参加,会议上提出的问题必须当场确定解决方案,承包人对其派出与会人员的签字确认负全部责任,并应当执行会议决定。否则,视作承包人未履行维修义务。
。
3.7.2 关于保存和提供会议纪要的具体约定:
。
第4条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4.1.1承包人对设计义务的要求:
4.1.1.1承包人应按照国家规范、标准及《发包人要求》的
规定完成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承包人应按双方约定的合同价格进行限额设计。
4.1.1.2承包人应在进行施工图设计前,就初步设计文件中
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和技术要求等内容进行认真复核。如发现初步设计文件不符
合设计规范,或者与《发包人要求》有矛盾的,应及时与发包人进行沟通,经发包人同意
后,需调整并构成变更的,按本合同条款第13条变更与调整处理。
4.1.1.3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应标明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主要材料、设备
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参数,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4.1.1.4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设计审查阶段及其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提交符合相
关阶段设计深度要求的设计文件。
4.1.1.5承包人应负责工程设计的组织、协调、进度控制等
所有相关设计工作,对所有相关设计文件的正确性、合理性承担责任。
4.1.1.6 其他:
4.1.2承包人对施工义务的要求:4.1.2.1 实名制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四实”管理负总责,负责对各分包企业的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
理。
承包人应建立实名制考勤管理,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场前需
在“省建筑工人保障在线”系统完成实名制登记和实人认证,并同步完成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申报
承包人应当依法与新进场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用工协议),鼓励使用电子劳动合同。
各项目部应当对新进场农民工开展安全生产、劳动权益等进场教育。
承包人的实名考勤设备采集的考勤要求以及通道范围要求应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做
好“建筑工人保障在线”应用上线工作的通知》(浙建建函〔2022〕324号)标准实施,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 部门关于印发〈实施“四实”管理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实名制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71号)、《杭州市智慧工地实名制考勤管理办法》(杭建市发〔2024〕117号)和《关于提高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安装标准的通知》(杭建监总〔2022〕81号)要求,实现对现场出入口实施全时段摄录留存,并支持对关键岗位人员和劳务人员出入进行抓拍和AI智能分析识别身份。施工现场考勤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要与市级建设行政 主管平台直连对接,确保考勤数据和视频数据的实时性和真实性。
承包人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1)建设单位、项目
总承包单位及所在项目部、分包单位、行业监管部门、劳资专管员等基本信息;(2)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等基本信息;(3)属地行业监管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申请渠道、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信息。
4.1.2.2农民工工资支付:承包人应当在工程开工建设前,到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
承包人应及时向项目所在地保证金管理部门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做好分包单
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的查验工作。
承包人应当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实
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项目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承包人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依法约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支付工资,且每月至少向农民工足额支付一次工资。承包人应当每月主动核实农民工考勤,严格落实委托总承包企业代付工人工资等六项制度,足额结算农民工工资,原则上要做到“无考勤不发薪”。农民工离场时,项目部应当与农民工办理离场结算手续,签订离场工资结算确认书,并约定工资支付日期,确保人走账清。
4.1.2.3 工程渣土长效管理:承包人应规范建筑垃圾处置合同管理,建筑垃圾运输业务应当发包给本工程建筑垃
圾处置证核准确定的运输单位。
承包人负责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工程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向项目所在地城管部门进行备案,并在工地出入口做好公示及日常维护工作。
承包人要加强建筑垃圾处置合同履约监管,严格核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对不具备
垃圾处置证、准运证、通行证的工程车辆,要及时清退。杜绝运输单位将建筑垃圾运输至非指定消纳场所,确保运输和处置规范。
承包人与运输、处置单位结算相关费用前应当查验接纳回执。承包人应在工地车辆出入口安装运行符合标准的数字化管控设备,并根据浙江省住
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8 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浙江省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运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建筑垃圾转移电子联单运行管理,落实出场每车(次)识别,并督促运输单位与接纳场地扫码识别,形成正常转移电子联单后,再与运输、处置单位结算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费用。工程结算时,承包人需提供建筑垃圾去向及实际消纳方量情况。
4.1.2.4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要求使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综合利用产品
应符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浙建〔2023]10号)中产品质量标准要求。采购综合利用产品时应取得该产品生产企业的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明,否则不得使用。
承包人应加强综合利用产品的施工质量控制,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进行进场检
验,严格按照设计要求以及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和验收。
4.1.2.5 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要求,优化施工方案,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落实施工合同约定的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
4.1.3其他:4.1.3.1承包人协助发包人办理原控规调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
可证、项目报建报监、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技术前期办理;承包人负责征地红线范围内的水电布置、周边环境综合协调,承包人应负责后期验收包括绿化验收,规划验收,人防验收,分户验收,综合验收,消防验收,存档,竣备等和所有涉及到的验收存档工作。承包人需在五方验收盖章后三个月内(不包含在施工总工期内)完成后续验收及竣工备案,发包人予以配合。
4.1.3.2承包人负责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已探明的地下、地上已有设施和邻近建筑
物、构筑物、古树名木、文物及坟墓等的安全保护工作,维护现场周围的正常秩序,并承担相关费用,未探明的情况根据实际物探成果,另行协商确定,如因施工不慎造成第三方人员或房屋、设备等财产损失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4.1.3.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办施工临时居住证
手续以及计划生育手续,施工现场的夜间照明线路必须单独敷设。承包人必须按合同及投标书进行施工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承包人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承包人应教育其职工进行文明施工,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具。承包人应对其管辖范围内的人员和设备(包括发包人的人员和设备)以及工程的安全负责,应负责做好其所辖人员的工作场所和居住区的日常治安管理和安全保护工作,设置必要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备。承包人必须对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负责。施工现场用电必须遵照杭州市建委颁布的施工现场用电管理条例执行。在工地现场做好警戒告示牌和围护,提醒进入施工现场人员的注意,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若违规,承包人应按1000元/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造成他方损失的,赔偿所有损失,并按有关法规处理。
4.1.3.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有关规
定办理质安监、排污、夜间施工等手续,费用自理。
4.1.3.5完工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工程未正式办理交付手续前,成
品保护由承包人完全负责(包括所需费用),如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须自费予以修复,直至发包人满意为止。交付手续办清后,非质量原因引起的损坏由发包人完全负责。
4.1.3.6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
求:主要材料和主要设备(其主要材料和设备由发包人、管理单位与监理人以每期采购材料计划单为依据确定)须由承包人提前一个月向发包人提供样品,经发包人和监理人验收认可、合格的材料方可批量进场(承包人必须保证施工中材料质量与样品一致),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主要建筑、安装材料(设备)须按双方约定的品牌、系列、规格并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书面同意封样后方可订货。否则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各分项工程必须样板先行,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后方可施工(以下内容除提供材料小样外,必须提供实体样板包括但不限于:楼梯支模、外涂料及内墙粉刷样板、防水涂料施工样板、砌体样板、外保温、铝合金门窗、进户门、消防门、公共部位装修及交付样板)。
4.1.3.7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按建筑工程施工场地文明管理相关规定的要求执
行,并承担公共部位的清洁和因施工被损坏的绿化恢复费用。工程交接前应清除掉现场内所有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承包人的设备和多余材料、生活垃圾和废物,并修复因施工损坏的绿化,达到工程师满意的状态。如承包人交工3天后仍不清除、修复,发包人可自行完成,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1.3.8合同履约期间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发布的法令、法规,包括交通、
治安、绿化、噪音、渣土管理、污水排放、外来民工登记等规定。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行政处罚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须教育职工和民工遵纪守法,严禁打架、斗殴、赌博等违法行为发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4.1.3.9承包人应处理好与周边人员与居民的关系,保证不影响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
与办公活动: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纠纷的,承包人应全权负责赔偿与善后事宜。
4.1.3.10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应按时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工作会议。施工期间应积极配
合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在投标时必须予以充分考虑,今后不作调整。
4.1.3.11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由承包人提供,且不另行计取费用。
4.1.3.12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应按合同进度计划的要求,及
时配置施工设备和修建临时设施。进入施工场地的承包人设备需经监理人核查后才能投入使用。承包人更换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设备的,应报监理人批准。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承包人负责办理临时施工用地的借地,并与出借人签署借地协议。临时施工用地的借地费(含租金、土地有偿使用费等)等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
支付。(该费用在“其他费用”中考虑。)
承包人必须在确定中标后马上安排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进场,做好开工准备工作。4.1.3.13承包人有责任为发包人、监理单位、质监单位等进行工程检查时免费提供
安全保护用具和各种设施的方便。
4.1.3.14承包人需配备资料员及时开展资料收集工作。竣工验收时必须提供完整的
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隐检工程记录资料、性能测试报告及材料、设备的合格证、质保单及使用说明等资料等工程资料。竣工资料共需交二套原件(有一套如质保单等可以复印件),若房建项目资料需移交物业的,由承包人另行移交。相关资料分别按规定整理。工程各节点照片档案,以及声像资料需及时提交。提供工程竣工图光盘2 张。
4.1.3.15承包人应事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
装卸限制、七通一平、场地现状、周边环境、临时施工道路、当地的公安、市政、市容、交通、治安、环保、排污排水、环卫、城管、绿化、卫生、当地村民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将不获批准。(该费用在“其他费用”中考虑。)
4.1.3.16承包人进场前,需提交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经发包人的认可或按照发
包人的要求修改后,方可进行施工现场布置。承包人进场后1个月内需完成场地硬化、企业形象设计图牌、安全警示图牌等工作,并通过发包人的验收。企业形象设计图牌、安全警示图牌、临时用电、安全防护、临时宿舍等安全文明施工必须参照杭州市标化工地要求进行设置,并满足招标人编制的精细化管理要求及区行业主管部门的其它要求。临时围墙的形象设计需发包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4.1.3.17承包人应考虑自备发电设备和临时蓄水池,以防止施工过程中的临时停电
和停水对工程进度和质量等的影响,特别是基坑施工期间必须配置发电机。(该费用在“其他费用”中考虑。)
4.1.3.18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向发包人免费提供
办公用房1间、生活用房1间。(包括空调、办公设施、桌椅等)。
4.1.3.19本工程涉及的绿化,乔木树冠必须完整茂盛、树干挺直,同时乔木、苗木
规格、尺寸需经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种植,色块苗木做到满栽并达到设计效果,所有草坪为满铺,出现苗木死亡,必须及时补种,补种苗木养护期按补种日期相应顺延,绿化保活期2年。
4.1.3.20承包人需无条件接受发包人在亚运期间的环境提升要求。4.1.3.21承包人负责其他除发包人义务外的事项。4.2 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
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 采用以下第( 4 )种方式 。(1)保证保险,金额及期限为:
;
(2)银行保函,金额及期限为:
;
(3)担保公司担保保函 ,金额及期限为:
;
(4)其他方式:
合同签订后7天内,承包人应按招标文件前附表项规定的金额向
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工期履约保证金占25%,质量履约保证金占25%,安全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占25%,项目管理班子到位率及设备履约保证金占25%,承包人违约发生履约保证金扣除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补足履约保证金,否则发包人有权扣除工程款补足履约保证金
。
4.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4.3.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
;
执业资格或职称类型:
;
执业资格证或职称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
责任:
。
4.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每月在现场的时间要求:
项目经理每月在现场时间不
得少于22日,每日不得少于8小时,项目经理每月在现场时间未达到合同约定天数的,每少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项目经理未按发包
人要求到场的,每次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最高上限不超过履约保证金中人员到位率的金额
。
4.3.3 承包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
1、建立本项目的项目组织.2、
制定项目计划3、拥有本项目的决策权4、组织计划实施5、协调内外部的关系6、建立项目控制系统、实施项目的控制7、负责项目合同管理8、审查和受理各种报告9、组织验收,考核,结算10、组织项目售后服务及项目总结工作 ,代表承包人承担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各项权利、义务和责任。 。
4.3.4 承包人擅自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项目经理在工程实施期间
不得擅自更换或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经理,一经发现扣罚100000元/人/次,且发包人有权中止合同。若确须更换项目经理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应在更换14天前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经审查批准,更换应满足同资历相应人员,并从工程进度款中扣罚50000元/人/次。因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兼职其他工程项目任项目经理的违约约定:支付违约金100000元/人/次,项目经理更换须征得发包人同意
。
4.3.5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项目经理原
则不能更换,如有特殊情况,项目经理更换须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更换后项目经理不得低于原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经审查批准,更换应满足同资历相应人员,并从工程进度款中扣罚50000元/人·次。
。
4.4 承包人人员4.4.1 人员安排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的期限:
合同签订后7天内
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
。
承包人提交关键人员信息及注册执业资格等证明其具备担任关键人员能力的相关文
件的期限:
签订合同前
。
4.4.2 关键人员更换承包人擅自更换关键人员的违约责任:
须向发包人支付20000元/人/次的违约金,
由发包人在当期进度款中扣除。如未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则不得进行更换。如因特殊原因承包人需更换关键人员的,在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后,更改的关键人员资质需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从工程进度款中扣罚10000元/人/次 。。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关键人员的违约责任: 按照20000元/人/次付给发包人
违约金 。
4.4.3 现场管理关键人员在岗要求承包人现场管理关键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
承包人现场管理关键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每少一天支付违约金5000
元 。 。
4.5 分包4.5.1 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按通用条款
。
4.5.2 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工程包括:
如需进行分包的,分包内容要求: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
可以接受分包,分包人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企业资质等级,且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作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同时符合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相关管理规定,总承包、分包单位须按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规定完成施工单位和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备案等手续。如发现擅自分包,除立即取消分包人的分包资格外,承包人还应按合同价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承包人应将发包人专业分包工程的进度、资料纳入承包
人统一管理。承包人应明确专业分包工程的完工时间并提交给各专业分包单位进行工期安排(需经发包人、承包人、分包方等各方共同认可),并按时为分包单位提供工作面。承包人应在分包单位提交工程资料后10天内审核、盖章完毕,承包人应做好各分包单位技术上、交叉施工中的管理和配合协调工作。承包人对其发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若因承包人违规分包而造成的后果由承包人全权承担,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相应分包合同价格10%的违约金
。
4.5.5 分包合同价款支付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承包人应按分包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支付合
同价款,不得以无故延误分包人价款的支付。每月向发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支付明细
。
4.6 联合体4.6.2 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费用收取、发票开具等事项:
联合体各成员分工承
担的工作内容应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且不应根据其就承包工作的分工而减免对发包人的任何合同责任。发包人向联合体成员分别支付合同款项,由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发票(其中,设计费由发包人直接支付给联合体成员方,除设计费外的其他费用由发包人直接支付给联合体牵头方)
。
4.7 承包人现场查勘4.7.1 双方当事人对现场查勘的责任承担的约定:
由承包人自行勘测
。
4.8 不可预见的困难不可预见的困难包括:
(a) 战争、敌对行动(不论宣战与否)、入侵、外国敌人的
行动、战时动员、征用或禁运;
(b) 叛乱、暴乱、军事政变、篡夺政权,或内战;(c) 承包人及其分包商雇员以外的人员骚乱、喧闹、罢工或停工;(d) 由于任何爆炸性核装置或其核部件的任何核燃料或核燃料燃烧后的核废物、放
射性有毒炸药,或其他有害物质所引起的放射性污染;
(e) 征地范围内的考古发掘、矿产开发;(f) 地震(六级以上)、台风(十级以上)、持续降水24小时且降雨量为100 以上;(g) 自然灾害;(h) 传染病爆发、火灾等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的事件引发的后果;(i) 政府行为;(j) 社会异常事件;(k) 国家法律法规变化。但一方的经济困难或与其工人的劳资纠纷导致本合同项下服务的延误或停止、设备
或材料交付的延误(因不可抗力事件而直接导致的延误除外)以及分包商的任何行为,均不属于不可抗力事件,受影响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
第5条
设计
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要求》标准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完成后交
由发包人对施工图的设计标准、交付标准、施工做法进行认定,施工图设计交付标准需满足项目建设标准、效果要求,如无法达到项目建设标准、设计意图、效果要求或者低于所
应达到的经济指标标准(经济指标以《发包人要求》为判断基准)的,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提高施工图设计标准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如已达发包人要求效果、标准而施工图经济指标低于合同约定标准的,则进行项目建设标准变更流程,调整合同价。
承包人有义务对发包人提供的项目设计图纸进行审核,对于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承
包人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后在施工图设计中予以修正、补充、完善,并不得以设计图纸存在问题向发包人索取任何费用。
施工图纸出现错误、遗漏、含混、矛盾、不充分之处或其他缺陷的,无论承包人的
施工图纸是否得到发包人确认,承包人均应自费对前述问题带来的缺陷和工程问题进行改正,承包人不得以设计变更、设计完善等理由向发包人索取任何费用。
5.1.5 分阶段设计承包人按发包人的要求分阶段完成施工图设计后按相关规定及约定提交相关部门及
发包人审核。
5.1.6 承包人应在各个设计审查阶段之前,提供详细的设计文件、图纸、清单等资
料供发包人审核,所有图纸在送审前须经发包人确认后方可委托图审机构进行图审,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对发包人提出的建议、审批部门提出的指导意见和审查意见应给予响应,并调整,直至发包人和审查部门满意为止,确保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发包人的建议、预审和确认,并不能减轻和免除承包人的合同责任和义务。
5.2 承包人文件审查5.2.1 承包人文件审查的期限: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文件及文件审查申请后,发包人
应及时对承包人文件及文件审查申请进行审查,审查期不超过120天。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设计审查阶段及其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提交相关阶段的设计文件、或提交的相关设计文件不符合相关审核阶段的设计深度要求时在3天内向发包人提出补充资料的要求,造成设计审查会议延误的,由承包人采取措施赶上;造成关键路径延误,或给发包人造成损失(包括审核会议准备费用)的,由承包人承担
。
5.2.2 审查会议的审查形式和时间安排为:
由承包人负责组织设计阶段审查会
议,满足建设工程需要
,审查会议的相关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5.2.3 关于第三方审查单位的约定:
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第三方
审查单位,工程范围内的审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5.3 培训培训的时长为
/
,承包人应为培训提供的人员、设施和其它必要条件
为
/
。
5.4 竣工文件5.4.1 竣工文件的形式、提供的份数、技术标准以及其它相关要求:
承包人应编
制并及时更新反映工程实施结果的竣工记录,如实记载竣工工程的确切位置、尺寸和已实施工作的详细说明。竣工记录应保存在施工场地,并在竣工验收前20天向发包人提供完成的竣工资料一式六份
。
5.4.3 关于竣工文件的其他约定:
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前7天,承包人应向监
理人提交相应竣工图纸一式六份,并取得监理人对尺寸、参照系统及其他有关细节的认可
。
5.5 操作和维修手册5.5.3 对最终操作和维修手册的约定:
竣工验收前提供
。
5.6 限额设计
本工程需进行限额设计,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提供的深化扩初图纸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图
设计,未经发包人书面许可不得做大调整,且施工图预算价需达到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
和设备购置费两项费用最高限价的总和,如有超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超出部分,发包人
不予以认可和支付(施工图预算仅作为进度款支付参考,不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
取得施工许可证后4个月内,承包人应提供主体工程预算资料,逾期递交每延迟一天
发包人有权按5000元/ 天罚款。承包人须依据浙江省2018版预算定额及费用定额或现行相
应专业定额计算工程费用预算价(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各项施工图
完成,发包人委托本项目跟踪审计单位进行施工图预算审核。
施工图预算编制口径为:a.计价规则及定额套用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
(2018 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 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
预算 定额》(2018 版) 、《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 版) 、《浙江省园林 绿化
及仿古建筑预算定额》(2018 版)和《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 定额》(2018 版)
及相应的补充规定;采用招标控制价模板。
b.企业管理费、利润均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中建筑 安装工程施工取
费费率中其所属专业工程的“一般计税法”中的中值计取, 计费基数为定额人工费+定额
机械费;
c.材料价格有信息价的按编制期(编制期为“投标截止日前28日历天所在月份”) 除税信
息价格,信息价正刊的套用顺序为《杭州造价信息》萧山区、《杭州造价信息》杭州市、
《浙江造价信息》。无信息价的按市场除税价; 人工按编制期信息价计计入(编制期为
“投标截止日前28日历天所在月份”)
d.技术措施费
砼构件模板工程量按接触面积计取; 大型机械设备进退场及安拆费、脚手架及垂直运输
费及其他按规定应计取的技术措施费按2018版定额相应工程量计算规则计取。
e.规费、税金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及其补充规定中 其所属专业工程
的规定计取。
f.安全文明施工费等包干的按投标包干价计入。
g.土方及淤泥、建筑垃圾运距约定:按最远20公里外运计取,超出20公里按20公里计算,
不足20公里的按实结算,消纳按《关于发布杭州市工程渣土消纳市场信息价的通知》(杭
渣土领[2020]1号) 及相关文件按实计取。以上费用已含土方、淤泥、泥浆、建 筑垃圾、
生活垃圾及地下6米以内障碍物等需发生的弃置费用、处置等一切费用。地下障碍物(包括
但不限于原民宅的浅基础、村道、排水沟、电信塔(如有)的混凝土基础等) 处理:桩基施
工时地下障碍物清理、外运及回填等费用不签证,均按土方工程处理,套土方定额三、四
类土,不单独列项计取;土方开挖时的障碍物开挖、清理、外运等费用不签证,均按土方
工程处理,不单独列项计取。本工程场地内是否存在建筑垃圾投标人须自行踏勘现场,不
单独予以计费。
h.按上述方法计算得出的工程费用(建筑安装工程费及设备购置费) ,并按投标下浮率下
浮后作为工程费用预算审核价,投标报价下浮率=1-工程费用(建 筑安装工程费及设备购
置费)投标报价/工程费用(建筑安装工程费及设备购置费)最高投标限价】。
i.若工程费用预算审核价未达到合同总价中工程费用(建筑安装工程费及设 备购置费)的,
甲方有权对品质、标准作出提升要求。
承包人通过采用设计优化、先进施工技术及管理方式节约费用的,在满足合同约定及
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需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后承包人方可实施。发包人有权在本项目中调
配节约的费用。
第6条 材料、工程设备
6.1 实施方法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实施方法、设备、设施和材料:
主要建筑、安装材料(设备)
须按双方约定的品牌、系列、规格并经发包人代表和发包人书面同意封样后方可订货。否则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未明确品牌、系列的材料,发包人对承包人提供的样品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或式样、颜色不满意或价格不合理(指市场的实际价格和承包人所报价或与承包人投标时所报价相差较大),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直至发包人满意为止,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且不应以此理由要求顺延工期
。
6.2 材料和工程设备6.2.1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验收后,由
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
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前。施工期间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现场所有材料、设施设备、已完工程、成品、半成品(包括投标人自身及其他专业工程)被盗或损毁的,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包括直接的和间接的)
负责接收、运输和保管。
6.2.2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类别、估算数量:
在材料和工程设备采购前28天将采购计划提
交监理人审核并同时向发包人、跟踪审计单位递交采购内容,主要技术指标,具体品牌型号等。承包人严格按发包人审查明确的品牌、规格、质量等级等要求进行采购,并提前7天向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设备采购计划和样品,材料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书面确认予以认可后方可采购,进场主要材料经监理验收后方能用于本项目。凡因材料没有达标或不到位而影响施工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则承包人应负全责,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
本款最后补充: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对其供应的材料进行质量和材质的检测和复验。不合格的,
其费用(包括材料更换)由承包人承担;合格的,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复检及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为保证工程质量,凡由承包人独立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按照设计要求、
技术标准及招标文件的约定采购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并向发包人提供质量保证书、出厂合格证及现场抽样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对材料和工程设备质量负责。如不符合质量及技术标准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将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若已使用,由承包人负责整改处理,确保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因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
竣工后试验的生产性材料的类别或(和)清单:
/
。
6.2.3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费用由
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由承包人负
责保管,如材料、设备失窃、毁损、灭失的,由承包人按实赔偿
承担。
承包人提交保管、维护方案的时间:
承包人提交的各设备、各分项的维保时间不
得低于现行的国家及行业标准
。
发包人提供的库房、堆场、设施和设备:
/
。
6.3 样品6.3.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种类、名称、规格、数量:
主要建
筑、安装材料(设备)须按双方约定的品牌、系列、规格并经工程师和发包人书面同意封样后方可订货。否则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
6.4 质量检查6.4.1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
(1)承包人应负责承包范围内工程的深化设计任
务,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图纸内容深化,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且必须经设计方、发包人及其它相关部门确认后方可进一步实施。深化后原报价项目的综合单价不变。
(2)有消防要求的材料、设备检验需与工程同步,不得影响消防验收。(3)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同意的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
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责任分别承担。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选择检测机构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4)承包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工程的质量要求,对本工程各项工艺、材料的检
查、检验、试验、测试等所需费用和时间应充分考虑。
(5)在交付及保修期间,如因质量问题需维修,而责任暂时无法界定时,承包人应
无条件先进行维修,待界定责任主体后向相应责任主体追偿
。
6.4.2 质量检查除通用合同条件已列明的质量检查的地点外,发包人有权进行质量检查的其他地点:
(1)承包人及其分包人应随时接受发包人、监理人所进行的安全、质量的监督和检查。承包人应为此类监督、检查提供方便。(2)承包人委托第三方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检验、检测和试验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3)承包人应遵守施工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负有对其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图纸交底、技术交底、操作规程交底、安全程序交底和质量标准交底,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4)承包人应按照设计文件、施工标准和合同约定,负责编写施工试验和检测方案,对施工物资(包括建筑构配件)进行检查、检验、检测和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并有义务自费修复和(或)更换不合格的工程物资,因此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负责。(5)承包人的施工应符合合格约定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评定以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施工部位,承包人用自费修复、返工、更换等。因此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负责
。
6.4.3 隐蔽工程检查关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特别约定: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
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发包人代表参加。通知包括承包人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
6.5 由承包人试验和检验6.5.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试验的内容、时间和地点:
按有关规定执行
。
试验所需要的试验设备、取样装置、试验场所和试验条件: 按有关规定执行 。试验和检验费用的计价原则:
。
发包人有权参与相关加工制造阶段的检查、检验、监测和试验,如有必要,可委托有
经验的第三方代表参检。
第7条 施工
7.1 交通运输7.1.1 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本工程在施工中必须保证行人、车辆的通行安全,
承包人进场后应在各路口搭设有足够强度的安全防护通道,负责工程影响区域内的交通疏导标示标牌等的制作、安装及日常维护,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网,施工现场附近的人行道和机动车道的设置必须满足施工期间交通组织的要求,保证交通畅通,并承担施工期间管理范围内道路的市政设施及便道的日常养护和维修工作。若由于承包人管理范围内的市政设施及施工便道的维护不力造成后果的,均由承包人负责。
。
7.1.2 场外交通关于场外交通的特别约定:
本工程出入口交通(疏解)便道的施工及施工期间
的维护由承包人负责实施,道路面层均采用硬化路面,必须配备标准洒水车。施工场地进出口配置车辆冲洗设备,保证施工现场无扬尘、进出施工车辆不产生扬尘。需在塔吊、围墙、外架等部位设置喷雾设施,做好降尘措施。
。
7.1.3 场内交通关于场内交通的特别约定:
以红线范围为界
。
关于场内交通与场外交通边界的约定:
。
7.1.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
人
承担。
7.2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2.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临时设施的费用和临时占地手续和费用承担的特别约定:
承包人应按合同进度计
划的要求,及时配置施工设备和修建临时设施。进入施工场地的承包人设备需经监理人核查后才能投入使用。承包人更换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设备的,应报监理人批准。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
地的,由承包人办理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
7.2.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范围:
/
。
7.3 现场合作关于现场合作费用的特别约定:
/
。
7.4 测量放线7.4.1 关于测量放线的特别约定的技术规范:
发包人应在开工通知发出的7天内,
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根据国家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和工程测量技术规范,按上述基准点(线)以及合同工程精度要求,测设施工控制网,并在接收上述测量基准点等后的28天内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批准
。施工控制网资料的告知期限: /
。
7.5 现场劳动用工7.5.2 合同当事人对建筑工人工资清偿事宜和违约责任的约定: 根据杭州市的《关
于落实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的通知》和《关于施工总承包企业加强对分包企
业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监督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总包单位须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具体按照文件要求执行
。
7.6 安全文明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金额:
元(大写:
)
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1)对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发包人在开工后 28 天内预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
用不得低于工程费用1.5%的60%(即
元)。剩余部分支付按以下第(
)种方式约定:
①视相关措施的落实情况与进度款同期支付。②其他:
。
7.6.1 安全生产要求
合同当事人对安全施工的要求:
(1)施工现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评定达到 “合格”标准
。
(2)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7天内编制施工
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暴乱、爆炸等恐怖事件,以及群殴、械斗等群体性突发治安事件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
7.6.3 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
(1)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安全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
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小尘土和噪音污染,需要进行夜间作业时应经有
关部门批准。
(3)其他:1)承包人应在进驻场地前3天根据本款规定制定工地规则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并采
取有效之方式告示全体工作人员在工程施工中切实遵守。上述工地规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安全保卫制度;b.工程安全制度;c.用电安全制度;d.环境卫生制度;e.防火制度;f.周围及邻近环境保护制度。
2) 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杭州市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有
关规定,保证采取一切必要的安全预防措施,以防止承包人的雇员、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职员及其他人员因承包人的不当操作而受到伤害。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人原因而发生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其它一切事故,其责任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发现有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的,发包人有权提出整改,承包人必须整改到位。
3)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杭州市标化工地要求组织施工,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
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并随时接受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发包人在进行巡查时发现工程质量或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达不到要求,第一次发现给予承包人警告并责令整改,二次发现承包人应立即整改并向发包人支付5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三次及以上发现或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者,每次承包人按人民币10万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扣除相应的措施费。
4)承包人按相关职能部门、发包人、监理人要求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不污染周边环
境,保证工程周围道路、水域等区域不受破坏及干净整洁,保证垃圾不乱扔、乱倒,保持整个工地现场、工程周围、道路等区域的干净整洁。如有破坏、乱扔、乱倒等情况发生,承包人要及时整改到位。
5)承包人应对进度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持证上岗,配备必
要的劳动保护用具,保证工程的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
6)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事故,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救护措施,及时上报发包人,
发包人有义务为此项抢救提供必要条件。承包人应维护好现场并采取防止事故蔓延的相应措施,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发生的费用承包人已在投标优惠率中考虑。
7)承包人应注意保护施工现场已完建筑物的安全。如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
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向发包人支付3万元/次违约金;(4)其他按《通用条款》及投标承诺执行。(5)上述手续办理费用约定如下:由承包人承担。(6)现场安全文明、标化工地管理必须达到市标化工地标准。。(7)上述手续办理费用约定如下:
7.9 临时性公用设施关于临时性公用设施的特别约定:
/
。
7.10 现场安保承包人现场安保义务的特别约定:
承包人承担现场保安工作,并与当地有关治
安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并承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开工后编制相关保安制度、责任制度和报告制度
。
第8条 工期和进度
8.1 开始工作8.1.1 开始准备工作:
承包人进场前,需提交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经发包人
的认可或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修改后,方可进行施工现场布置。承包人进场后1个月内需完成场地硬化、企业形象设计图牌、安全警示图牌等工作,并通过发包人的验收。企业形象设计图牌、安全警示图牌、临时用电、安全防护、临时宿舍等安全文明施工必须参照杭州市标化工地要求进行设置,并满足招标人编制的精细化管理要求及区行业主管部门的其它要求。临时围墙的形象设计需发包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
8.1.2 发包人可在计划开始工作之日起84日后发出开始工作通知的特殊情形:
/
。
8.2 竣工日期竣工日期的约定:
。
8.3 项目实施计划8.3.1 项目实施计划的内容项目实施计划的内容:
承包人提交项目进度计划的份数和时间:在合同签署后
7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2份其格式和内容符合发包人代表或监理人规定的工程进度计划,以及为完成该计划而建议采用的实施性的施工安排和施工方案说明
。
8.3.2 项目实施计划的提交和修改项目实施计划的提交及修改期限:
监理人及发包人确认的时间,收到该计划后的
7天内审查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
。
8.4 项目进度计划8.4.1 工程师在收到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按监理合同执
行
。
8.4.2 进度计划的具体要求: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提供(一式四份)总进度计划、
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外加工计划)。逾期不提交,并因此影响工程施工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
关键路径及关键路径变化的确定原则:
由承包人上报,经监理审核,发包人审定
为准,若由于非发包人及非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项目节点落后,承包人应做出充分说明,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
承包人提交项目进度计划的份数和时间:
合同签订后7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
六份项目总进度计划,每月25日提供六份下月工程进度计划 。
采购进度计划提交的份数和时间: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四份项目采购
控制计划,施工图设计完成后提供四份采购详细计划,主要材料、设备实施采购90天前,向发包人、监理人、跟踪审计单位递交采购内容,主要技术指标,具体品牌型号等。承包人严格按发包人审查明确的品牌、规格、质量等级等要求进行采购,并提前28天向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设备采购计划和样品,材料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书面签证予以认可后方可采购,进场主要材料经监理验收后方能用于本项目。凡因材料没有达标或不到位而影响施工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则承包人应负全责,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因承包人原因使工程实际进度明显落后于项目进度计划时,承包人应根据工程实际
情况对工程进度计划进行调整和纠偏。调整编制被延误工期的赶工措施,否则发包人有权根据分部工程进度进行工期处罚,并责令整改
。
8.4.3 进度计划的修订承包人提交修订项目进度计划申请报告的期限:
。
发包人批复修订项目进度计划申请报告的期限:
。
承包人答复发包人提出修订合同计划的期限:
。
8.5 进度报告进度报告的具体要求:
。
8.7 工期延误8.7.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1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由于承包人原因,未
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或监理人认为承包人工作进度不能满足合同工期要求的,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并承担加快进度所增加的费用。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按照每延期一天扣罚2万元,最高不超过履约保证金的25%,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作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
8.7.3 行政审批迟延行政审批报送的职责分工:
。
8.7.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双方约定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情形:
/
。
8.8 工期提前8.8.2 承包人提前竣工的奖励:
/
。
第9条 竣工试验
9.1 竣工试验的义务9.1.3 竣工试验的阶段、内容和顺序:
。
竣工试验的操作要求:
。
第10条 验收和工程接收
10.1 竣工验收10.1.2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承包人应
按通用条款约定及《杭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竣工验收,由监理人、发包人按合同通用条款约定的程序组织竣工验收。
(2)承包人必须协助发包人完成工程验收及交接工作,工程质量初验不合格,由承
包方负责返工修补合格并承担费用。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则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工程实际竣工日期;如因验
收不合格的,则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视为实际竣工日期。
(4)经过验收合格的工程,承包人有责任保护、管理至全部工程验收通过并整体移
交发包人之日止,相应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5)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无法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竣工资料未能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提交的,发包人将按2万元/天计罚违约金,结算时从承包人应得工程款中扣除。
(6)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承包人需对工程按本工程交付标准进行全面的清洁卫生
工作,所需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如承包人未按要求完成清洁工作的,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处理,
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拒付的,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
除 。
。
发包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受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
式:
。
10.3
工程的接收
10.3.1工程接收的先后顺序、时间安排和其他要求:
符合国家规范及档案馆存档
要求的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竣工技术资料,编制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等 。
。
10.3.2 接受工程时承包人需提交竣工验收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数: 八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达到萧山区城建档案馆存档要求
。
10.3.3 发包人逾期接收工程的违约责任:
/
。
10.3.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违约责任:
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时移交工
程的,每延误一天扣罚承包人2万元的违约金,且因逾期移交工程而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承包人负责赔偿损失
。
10.4 接收证书10.4.1 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间:
。
10.5 竣工退场10.5.1 竣工退场的相关约定:
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14天内。工程交付前要清
除场地内的材料设备、临时设施、硬化地坪、施工机械的基础等,以及外运所有的建筑垃圾,所需费用承包人自理。如逾期退场的,每逾期一日,应按2万元支付违约金
。
10.5.3人员撤离工程师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工作和使用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的内
容:
。
第11条 缺陷责任与保修
11.2 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期限:
从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
缺陷责任保修金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结算审定价的1.5%。缺陷责任保修金金额的暂扣方式:在工程整体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在合同约定
的缺陷责任期一年后支付结算审定价的0.75%,两年后退还剩余保证金。
本项目约定的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工程整体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算。项目质量保修
期为五年,从工程整体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满后,发包人有权组织一次复验工作,发现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追缴
保修金,并责令承包人马上整改,待承包人整改后并经发包人确认合格的,退还保修金。
11.3 缺陷调查11.3.4 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工程质量保修协议规定执
行
。11.6 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承包人应于缺陷责任期届满后
天内向发包人发出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发包人
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满通知后
天内核实承包人是否履行缺陷修复义务,承包人未能履
行缺陷修复义务的,发包人有权扣除相应金额的维修费用。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后
天内,向承包人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11.7 保修责任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为:
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双方约
定承担工程质量缺陷的保修责任
。
第12条 竣工后试验
本合同工程是否包含竣工后试验:
/
。
12.1 竣工后试验的程序12.1.2 竣工后试验全部电力、水、污水处理、燃料、消耗品和材料,以及全部其他
仪器、协助、文件或其他信息、设备、工具、劳力,启动工程设备,并组织安排有适当资质、经验和能力的工作人员等必要条件的提供方:
/
。
第13条 变更与调整
13.2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3.2.2 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
7日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
人,发现其中存在技术上的缺陷,应通知承包人修改。发包人应在收到工程师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
14
日内审批完毕。合理化建议经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及时发出变更指示,
由此引起的合同价格调整按照
专用合同条件13.3.3
执行。发包人不同意变更的,
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承包人
13.2.3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变更建议的利益分享约定: 不分享
。
13.3 变更程序13.3.3 变更估价13.3.3.1 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合同价格的确定按以下(
3
)方式确定:
1、按照所执行的变更工程的成本加利润调整:
/
。
2、 按《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计价指引》(杭建市
发(2022)27号)确定 :
(1)工程设计费、工程总承包管理费:工程调整部分的建设规模或工程造价,超过
招标时总建设规模或总造价的5%以上时,其超出5%以上部分的费率或价格按以下约定:
;
(2)设备购置费:
/
;
(3)建筑安装工程费:按照以下(
)方式约定: ①方式一:参照现行计价依
据,按浙江省计价依据(
)组价,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率等弹性费率按定额相应
费率的(
)计取,人工、材料结算价格的计取顺序:合同工期内《杭州造价信息》、
《浙江造价信息》(正刊)的(
)信息价,其中无价材料由承包人根据市场调查,
提出合理的单价,经发包人审核签证确认。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后乘以让利幅度(让利幅度=1-投标价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中建筑安装工程费) 。②方式二:
3、其他:
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发包人拥有批准变更的权利,发包人有可能根
据工程实际需要提出修改或发出指令调整,不论增减多少,涉及费用多大,承包人均应无条件服从,合同价款按合同约定结算。
1 变更价款的范围:(1)不可预见的重大地质变化造成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但因施工不当、组织
不力导致的除外。
(2)基准日之后新颁布的法律、标准、规范引起的变化,如因税收政策发生变化时,
则以不含税价格为基准,对尚未支付的金额以变更后的税率相应调整。
(3)实施过程中,经发包人指示或批准对《发包人要求》或工程所做的改变,导致
工程的规模、功能和标准有变动的。
(4)本工程为EPC总承包工程,承包人的施工图设计首先应依据招标文件、合同附
件《发包人要求》、现行设计标准、施工规范、政策文件、主管部门等的要求,并在初步设计文件的基础上进行并经原初步设计单位确认。施工图设计经发包人审核确认之前发生的变化不予调整,但相应发生的变化是由于《发包人要求》改变导致时除外。承包人不得擅自调整项目功能、标准(调高、调低)、项目内容。
(5)发包人提出的与已经过发包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设计相比所发生的建设范围、
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需求、工期或者质量要求的调整,但如该调整是由于承包人的设计不符合《发包人要求》导致时,则不予变更计价,相应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对于《发包人要求》的任何突破、改变标准、指令调整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
须事先书面报告发包人,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方才实施,承包人不得仅以发包人对施工图的确认作为调整依据,否则产生包括返工、重做、更换、标准提升等不利后果以及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承包人需对设计施工图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以发包人对施工图的确认免除
责任,任何因承包人原因如设计错误、考虑不周以及施工原因等产生的变更均不影响总造价、总工期;未按招标范围和要求进行施工的减少部分在结算时应予以扣除;
施工中发包人发出的招标范围之外的规模性、功能性或标准、项目内容的变更,应
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承包人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涉及的费用按照发包人要求、设计文件、施工图为界面,根据合同约定口径进行费用核调。
2 变更价款结算价按以下程序和原则确定:合同中包含价格清单,合同价格按照如下规则调整:(1)价格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费率和价格。(2)价格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参照类似项目的费率或价
格。
(3)价格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按下列方法确定:A.建筑安装工程费及设备购置费部分变更价款约定的方法如下:a.有定额的或施工工艺类似定额的编制依据:计价规则及定额套用按《浙江省建设
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 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 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 版)和《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 版)及相应的补充规定;
b.企业管理费、利润均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中建筑安装工程
施工取费费率中其所属专业工程的“一般计税法”中的中值计取,计费基数为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c.材料价格有信息价的按编制期除税信息价格,信息价正刊的套用顺序为《杭州造
价信息》萧山区、《杭州造价信息》杭州市、《浙江造价信息》。无信息价的按市场除税价;人工按编制期信息价计入(编制期为“投标截止日前28日历天所在月份”);无信息价材料及设备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共同确定或市场询价确定单价,此单价最终以发包人签证确认为准,签证价不下浮。
d.在项目规模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施工组织措施费、技术措施费不计取;
e.规费、税金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及其补充规定中其所属专
业工程的规定计取。
f.按上述方法计算综合单价,并按投标报价同比例下浮【下浮率=1-工程费用(建筑
安装工程费及设备购置费)投标报价/工程费用(建筑安装工程费及设备购置费)最高投标限价】,签证价不下浮。
g.无定额的,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共同确定或市场询价
确定综合单价,此综合单价最终以发包人签证确认为准,签证价不下浮。
B.其他:a.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未经过规定的审批程序审批同意的不得实施,否则由
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
b.其他约定:①承包人为了便于组织施工或为了施工安全及质量补救措施等原因,采取相应的技
术组织措施而提出的修改设计,必须经发包人批准,由此而增加的费用,一概由承包人自负。
② 因变更引起的价款调整在竣工结算时一并结算支付。③ 按招标范围和要求进行施工的减少部分在结算时应予以扣除,扣除的组价口径按
照变更估价约定执行。
④因承包方原因产生的变更联系单必须经过发包人同意。未经同意的不属于变更范
围,因变更联系单导致的增加费用的不予调整;减少费用的按实调整。
C.变更费用参照《萧山区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萧政办发
(2010)87号文件规定执行。
。
13.4 暂估价13.4.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可以参与投标的暂估价项目范围:
。
承包人不得参与投标的暂估价项目范围:
。
招投标程序及其他约定:
。
13.4.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协商及估价的约定:
。
13.5 暂列金额其他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1、标化工地增加费:
不予计取
;
2、优质工程增加费:
/
(优质工程增加费合同约定有工
程获奖目标等级要求而实际未获奖的,不计算优质工程增加费;实际获奖等级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合同无约定而实际获奖的,按实际获奖等级相应费率标准的75%~100%计算优质工程增加费(实际获奖等级高于合同约定等级的,应不低于合同约定等级原有费率标准));
3、其他:
暂列金额归发包人所有、掌握和使用,未使用的金额将在结算中扣
除。
。
13.8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13.8.1 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人工价格与招标时基期价相比,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
定幅度的,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调整方式调整。
13.8.1.1 采用抽料补差法价格调整:按以下(
2
)方式;
(1)按固定可调价格要素数量及种类进行调整(详附表 7);
(2)其他:
按 13.8.1.2 执行
。
13.8.1.2采用抽料补差法价格调整的计算方法政府投资工程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以下第(
一 )种方式约定执行:
一、按《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杭
建市发〔2018〕579号)执行;
(一)其中风险范围及幅度的约定:1、人工费的风险幅度 ( 5%);2、材料价格的风险幅度( 5%);(二)其中结算方式的约定:1、人工费按以下(
1
)约定:
(1)竣工后一次性结算;(2)其他:2:材料价款动态调整结算方式按以下(
2
)约定:
(1)按时间进度分段计算:(2)按工程形象部位(目标)分段计算:地下室完成后调差一次(从开工至地下室
最后一块顶板浇筑完成),主体结顶以后调差一次(从主体首层浇筑开始至主体结顶),竣工验收以后调差一次(从主体结顶后至竣工验收完成)
电线电缆调整节点: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的前80%时间进行调差。编制期信息价为“投标截止日前28日历天所在月份”,最终在竣工后一次性结算,
与工程结算款一并支付(3)竣工后一次性结算,与工程结算款一并支付。
3、本工程主要材料:钢材(不包含周转性、机电安装及措施用钢材)、砌体、水泥、
预拌砂浆、商品砼、电线、电缆、铝型材);材料调差的工程量是指按经图审后施工图(并经发包人审查认可)并根据跟踪审计单位出具的预算审核报告所计算出的材料数量及经发包人审批同意变更部分的材料数量。人工费总额是指按经图审后施工图(并经发包人审查认可)并根据跟踪审计单位出具的预算审核报告所计算出的人工费及经发包人审批同意变更部分的人工费。
二、其他:
。
13.8.2 关于是否采用《价格指数权重表》的约定:
否
。
13.8.2.1 约定采用《价格指数权重法》的,双方将主要工程材料、工程设备、人工
价格及其他双方认为应当根据市场价格调整的费用列入附表 6。
13.8.3关于是否采用其他价格调整的约定:
/
。
双方约定价格调整按以下(
/
)方式
1、根据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房建、市政工程综合造价指数,按合同约定的过程结算
节点周期或施工工期算术平均计算,风险幅度可在合同中约定,一般承包人可承担建筑安
装工程费±1%以内风险,超过部分予以调整;
2、采用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机械要素价格指数(或根据信息价计算价
格指数)进行调整,超过风险幅度以外部分予以调整;双方约定的人工、主要材料、机械
等 可 调 因 子 占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费 的 权 重 ( 详 附 表 8 ) , 其 中 , 人 工 费 的 风 险 幅 度 为
(
/
)、材料费的风险幅度为(
/
)、机械费的风险幅度为(
/
);
3、其他:
/
第14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
14.1 合同价格形式14.1.1 关于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
本合同采用总价合同(包含暂估价),本
合同总价由设计费、工程费用(含建筑安装工程费及设备购置费)、暂列金额、总承包其他费组成。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价格不做调整。其中设计费和总承包其他费按合同签约价格确定,除因《发包人要求》变动需要进行调
整外,其他情况不予调整。根据总价合同原则,在竣工结算审核时,仅对合同价格调整部分进行审核。合同总
价部分不再重新计算工程量和费用,发包人有权对总价部分是否按合同要求全部完成进行调查并依调查情况调整合同价格。调查的内容包括所完成的工程的建设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需求、工期或者质量要求是否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所使用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
最终合同结算价=合同总价(不含暂列金额)+合同约定调整部分(主要为调差费用、
因发包人要求调整等变更引起的工程费用调整)+暂列金额(按实)+合同约定的奖罚费用(如有)+合同索赔及其他(如有)。其中暂列金额归发包人所有、掌握和使用,未使用的金额将在结算中扣除。合同约定调整部分在最终竣工结算时一并计量计价,施工过程中不予调整计价。最终合同结算价格不得超过相应经批复的概算金额。
14.1.2 关于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
①因法律变化导致税金变化时,不含税价格
不变,调整相应的税金;②合同约定可调部分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并调整,施工过程中不予调整
。
14.1.3 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价款的计量方法、估价方法:
/
。
14.2 预付款14.2.1 预付款支付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 预付款为建筑安装工程费合同价的10%(包含工资性预付
款1%)。 合同签订后7天内,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合同签订后15天内(且收到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承包人进场后支付建筑安装工程费合同价的5%;待进场进行准备工作完成且正式进场施工(实质性进场)完成前期施工准备,完成临时设施搭设、桩基进场、申领施工许可证后支付建筑安装工程费合同价的5%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不扣回
。
14.2.2预付款担保提供预付款担保期限:
。
预付款担保形式:
。
14.3 工程进度款14.3.1 工程进度付款申请工程进度付款申请方式:按以下约定:
。
14.3.1.1工程设计费:1、通过施工图图审的,支付比例:
;
2、完成所有专项设计且通过主体结构验收的,支付比例:
;
3、通过竣工验收并完成各项资料备案手续的,支付比例:
;
14.3.1.1设备购置费:
;
14.3.1.2建筑安装工程费:
。
1、付款申请方式:按以下(
)方式
(1)按时间节点支付工程进度款:
;
(2)按部位节点支付工程进度款:
。
(其中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按月拨付)2、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比例的约定:
。
14.3.1.3工程总承包其他费:
1、工程总承包管理费支付申请方式:按以下(
)方式
(1)按时间节点支付:
;
(2)按部位节点支付:
;
(3)其他:
。
2、工程总承包专项费按照相应事项发生后,在最近一次工程款中进行支付。
承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时间:
。
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申请进度款支付时,涉及土方外运的,承包人应
确认土石方工程的清单工程量与电子转移单是否匹。
14.3.2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
涉及土方外运的,发包人有权审核电子转移
单,核验建筑垃圾产生的数量和消纳去向,并按合同有关条款支付进度款。
。
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7
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应在收到监理人上报的承包人进度
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完成审查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
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后20天内。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1)工程进度款根据形象进度结合考核按月支付,每个月核定应付金额为当月审核
确认的实际已完成工程造价的85%(含预付款),每月实际已完工程造价经审核确认后支付。(施工单位应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3个月内完成相关部分预算编制并报跟踪审计单位审核,如未完成,后续进度款按 50%支付)。其中电梯部分费用支付方式:设备排产前支付电梯部分费用的10%;设备到场前支付电梯部分费用的20%;完成安装、调试、经甲方当地特种设备检验机构验收合格后支付电梯部分费用的50%;
(2)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工程款支付至建筑安装工程费及设备购置费合同价的
86.5%;
(3)消防验收完成,支付至建筑安装工程费及设备购置费合同价的88%,同时退还
履约保证金(无息);
(4)整体竣工备案完成后,工程款支付至建筑安装工程费及设备购置费合同价的
90%;
(5)项目经公司、集团审核完成后,支付至工程总结算审计价款的98.5%,其余
1.5%留作保修金,责任期满后结清。
(6)本项目约定的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工程整体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算。在工程
整体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一年后支付结算审定价的0.75%,满两年后退还剩余保修金余款。
缺陷责任期满后,发包人有权组织一次复验工作,发现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暂扣
保修金,并责令承包人马上整改,待承包人整改后并经发包人确认合格的,退还保修金。
总承包其他费及设计费的支付:总承包其他费及设计费用支付:本项目里程碑节点为±0.00结构施工完毕、主体全部结顶、全部竣工验收完成、全
部资料归档移交。
总承包其他费(不含设计费):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支付30%;主体全部结顶支付40%,
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并完成各项资料备案手续支付30%;
设计费:五大专业施工图审查合格后支付50%,完成所有专项设计且通过主体结顶支
付35%,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并完成各项资料备案手续支付15%
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的
14
天内完成支付,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应按照
支付违约金。
14.4 付款计划表14.4.1 付款计划表的编制要求:
。
14.4.2 付款计划表的编制与审批付款计划表的编制:
。
14.5 竣工结算14.5.1 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的时间:
竣工验收完成后三个月内将完整的竣工验收
资料和结算资料一式六份(包括电子文档)送至发包人,每延迟一天扣10000元。
。
竣工结算申请的资料清单和份数:
设计变更、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竣工图纸、
工程结算书(含电子文档)等以及经发承包双方认可的其他与工程价款有关的有效文件。
。
竣工结算申请单的内容应包括:
/
。
14.5.2 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发包人在收到完整的结算资料之日起10天内
送达审计部门,6个月内完成初审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
14.6 质量保证金14.6.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
1、 工程质量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 采用(
) 方式 ;
(1)保证保险,保证金额为:
;
(2)银行保函,保证金额为:
;
(3)担保公司担保保函,保证金额为:
;
2、预留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工程结算价的1.5%
。
14.6.2 质量保证金的预留质量保证金的预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 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预留的质量保证金的比例:
,在此情形下,质
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 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预留专用合同条件第14.6.1项第(2)目约定的工程款预留
比例的质量保证金;
(3) 其他预留方式:
/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在合同约定的缺陷
责任期满后一个月内支付余款
。
14.7 最终结清14.7.1 最终结清申请单当事人双方关于最终结清申请的其他约定:
。
14.7.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当事人双方关于最终结清支付的其他约定:
。
第15条 违约
15.1 发包人违约15.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
15.1.3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
15.2 承包人违约15.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承包人未按4.1.2.6条规定分包渣土运输业务的,承
包人应支付
违约金;
(2)承包人未按照4.1.2.6条规定加强建筑垃圾处置分包合同履约监管,出现分包
单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进出施工现场运输建筑垃圾或将建筑垃圾运输至非指定消纳场所等现象的,承包人应支付
违约金;
(3)承包人未做好工程垃圾处理出土处置台账的,承包人应支付
违约金;
(4)承包人在结算前未查验接纳回执,与运输、处置单位结算相关费用的,承包人
应支付
违约金;
(5)承包人未按照已备案的渣土处置方案落实渣土处置措施的,承包人应支付
违约金;
(6)承包人未根据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要求使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采购的综
合利用产品时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
(7)承包人未按照发包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要求,落实施工合同约定的建筑垃圾
减量化措施,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
(8)其他:
1、项目经理每月出勤少于22天; 安全、文明施工未达到杭州市
有关规定要求,被有关部门处以通报以上处罚的;开工前承包人提供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须经发包人审核同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符合投标书中的承诺,其他管理力量的配备不得低于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否则视作承包人违约;工程实施中,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视作承包人违约。
2、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精心组织设计、施工,严格把
好每道工序的质量关,确保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格等级。经验收,如有不合格工程,承包人应无条件返工、整改、采取相应的补救、修复措施,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对此将不予延长工期。
3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或监理人
认为承包人工作进度不能满足合同工期要求的,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并承担加快进度所增加的费用。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1天赔偿2万元,最高不超过履约保证金的25%。若所有工期履约保证金全部罚没,发包人有权提出超额工期赔偿及其他相关赔偿,并有权终止合同,清退承包人出场。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作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4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1)没收履约保证金中相应的质量
部分;2)工程质量如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人现场代表或监理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承包人承担返工费用;3)工程质量若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发包人的一切损失。4)除发包人认可外任何情况下,承包人均不得擅自停工,如擅自停工,则按每日总工程价款万分之二计违约金(发包人拖延支付工程款一个月以上除外)。
5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不能达到目标管理要求或者不能达到发包人制定的相关办法要
求的,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扣除部分直至全部安全、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
6竣工时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料清、障清,如未在竣工后一个月内做到工完场清,发
包方有权指定其他单位清理,其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
7承包人未按投标承诺投入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材料和人员,影响工程正常进度和
工程施工质量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扣除部分履约保证金。
8承包人应特别注意安全生产,被相关机构安全检查通报批评一次罚款10万元,发生
重伤事故每人次罚款20万元,发生一人死亡的事故罚款30万元,死亡二人的将扣除全部安全文明履约保证金(占履约保证金的25%)。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包括经济、民事、刑事等所有责任)。如承包人出现①严重质量不合格、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③严重拖延工期等造成发包人严重损失的情况,则可视作承包人无法履行施工合同,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15.2.2 通知改正工程师通知承包人改正的合理期限是:
。
15.2.3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开工前承包人提供的项目管理班
子成员须经发包人审核同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符合投标书中的承诺,其他管理力量的配备不得低于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否则视作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没收履约保证金。
2、工程实施中,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视
作承包人违约,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按专用条款4.3.4承担违约责任
。
第16条 合同解除
16.1 由发包人解除合同16.1.1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双方约定可由发包人解除合同的其他事由:
。
16.2 由承包人解除合同16.2.1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双方约定可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其他事由: 承包人有下列行为的,发包人有权调整
承包人的工作内容直至解除本合同,发包人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并赔偿:
A、项目管理人员如果未经发包人及监理单位许可,擅自离岗的,作违约论处。承包
人不能按承诺要求到位的,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发包人有权扣除全部到位率保证金。上述人员到位率每周例会通报一次,且在监理月报中反映,承包人的上述人员在发包人发送到岗书面催告单三次以上不及时到岗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如提出更换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骨干必须征得发包人同意,且更换的项目经理在资历和业绩方面不得低于原项目经理;
B、本工程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另行发包。禁止承包人任何转包或挂靠行为,
一经发现立即将承包人清退出场,终止合同,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经济、法律责任;
C、承包人延期开工达7日;D、承包人无正当理由全部停工达3日或部分停工达15天;E、承包人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F、承包人施工进度比预定计划严重滞后,显然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如期完成;G、有其它违约行为造成无法履约的。承包人如因上述情况之一而遭发包人解除合同时,应立即停工,妥善做好已完工程
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的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承包人承担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承包人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承包人承担由此所发生的费用。不能退还的货款由承包人承担,并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承包人继续配合做好已完工程结算工作。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
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另行约定
。
第17条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定义除通用合同条件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在本条
中,“不可抗力”系指发包方和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当日对其发生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对其后果不能克服,且影响合同一方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客观事件。不可抗力包括下列情况:
(a) 战争、敌对行动(不论宣战与否)、入侵、外国敌人的行动、战时动员、征用或
禁运;
(b) 叛乱、暴乱、军事政变、篡夺政权,或内战;(c) 承包人及其分包商雇员以外的人员骚乱、喧闹、罢工或停工;(d) 由于任何爆炸性核装置或其核部件的任何核燃料或核燃料燃烧后的核废物、放
射性有毒炸药,或其他有害物质所引起的放射性污染;
(e) 征地范围内的考古发掘、矿产开发;(f) 地震(六级以上)、台风(十级以上)、持续降水24小时且降雨量为100 以上;(g) 自然灾害;(h) 传染病爆发、火灾等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的事件引发的后果;(i) 政府行为;(j) 社会异常事件;(k) 国家法律法规变化。但一方的经济困难或与其工人的劳资纠纷导致本合同项下服务的延误或停止、设备
或材料交付的延误(因不可抗力事件而直接导致的延误除外)以及分包商的任何行为,均不属于不可抗力事件,受影响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损失、损害、伤害所发生的费用及延误的竣工日期,按如下
约定处理:
(1)永久性工程和工程物资等的损失、损害,由发包人承担;(2)受雇人员的伤害,分别按照各自的雇用合同关系负责处理;(3)承包人的机具、设备、财产和临时工程的损失、损害,由承包人承担;(4)承包人的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5)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因一方迟延履行合同约定的保护义务导致的延
续损失、损害,由迟延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其损失;(6)发包人通知恢复建设时,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20日内、或双方根据具体情况
约定的时间内,提交清理、修复的方案及其估算,以及进度计划安排的资料和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后,所需的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恢复建设的,竣工日期合理顺延 。
。
17.6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当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的
天内完成款项
的支付。
第18条 保险
18.1 设计和工程保险18.1.1 双方当事人关于设计和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承包人负
责投保的保险,承包人需足额缴纳
。
18.1.2 双方当事人关于第三方责任险的特别约定:
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承包人负责
投保的保险,承包人需足额缴纳 。
。
18.2 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18.2.3 关于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别约定:
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承包人负
责投保的保险,承包人需足额缴纳
。
18.3 货物保险关于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材料、工程设备和临时工程等办理财产保险的特别约
定:
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承包人负责投保的保险,承包人需足额缴纳
。
18.4 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承包人负责投保的保险,承包人需足
额缴纳
。
18.5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18.5.2 保险凭证保险单的条件:
。
18.5.4 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第20条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人数:
/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
选定争议避免/评审组的期限:
/
。
评审机构:
/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争议评审员报酬的承担人:
/
。
20.3.2 争议的避免发包人和承包人是否均出席争议避免的非正式讨论:
/
。
20.3.3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关于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的特别约定:
/
。
20.4 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
仲裁;但双方当事人特别约定下列解决方式中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的除外: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
专用合同条件附件
附件1:发包人要求(略,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附件5: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表
附件6:价格指数权重表
附件7:可调价格要素种类、规格、数量表
附件8:可调价格要素价格指数法调整表
附件 1 《发包人要求》
(略,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附件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材料、设
备品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质量等级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备注
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
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订立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
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
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
下:
。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年;
3.装修工程为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
区段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区段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区段工程验收合格之
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返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
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承包人提出保修方
案,承包人将设计业务分包的,应由原设计分包人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
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工程总承包合
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附件4 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
套数
费用(元)
质量
移交时间
责任人
附件5 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设计负责人
采购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环境管理
劳资专管员
其他人员
附件6 价格指数权重表
序号
名称
变更权重 B
基本价格指数 F0
备注
代号
权重
代号
指数
变
值
部
分
B1
F01
B2
F02
B3
F03
B4
F04
定值部分权重 A
合计
备注:双方将应当根据市场价格调整的人工、主要材料、设备等列入本表中。其中:A指
不可调部分的权重,B1~Bn指各可调部分的权重,F1~Fn指各可调因子的当期价格指数;
附件7 固定可调价格要素种类、规格、数量表
序
号
可调价格
要素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2
3
4
5
备注:可调价格要素是指双方约定的人工、主要材料价格等与基期价相比,波动幅度超过合
同约定幅度,可按合同约定的价格调整方式进行调整的市场要素。
附件 8 可调价格要素价格指数法调整表
备注:可调价格要素是指双方约定的人工、主要材料价格等与基期价相比,波动幅度超过合
同约定幅度,可按合同约定的价格调整方式进行调整的市场要素。
序号
可调价格要素名称
规格
权重
备注
1
2
3
4
5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第一章、建筑设计说明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杭政储出(2025)101号商业综合体新建项目2、建设单位:杭州萧山城市有机更新有限公司
3、主要面积指标:
总用地面积:25821 ㎡
总建筑面积:126962.45 ㎡
地上建筑面积:90918.46 ㎡
地下建筑面积:36043.99 ㎡
4、建筑层数:地上 15 层商务、商业,地下 2 层停车层。
5、结构形式: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钢筋混凝土框架核心筒结构。
二、设计依据
1、本地块的用地红线图。
2、招标文件。
3、现行国家、地方建筑规划设计规范及有关规定:
《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2008年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年版)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份》 (2013年版)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 建筑 景观2009年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版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GB51251-2017)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2017)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2020)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
《无障碍设计规范》 ( GB50763-2012)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50108-2008)
《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50574-2010)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55030-2022)
《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2014)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2023年版)
《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23)
三、规划设计条件要素
商业/商务金融兼容用地(B1/B2),容积率不大于3.5且不低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
35%,绿地率按《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执行且不小于25%,建筑高度不大于70米。建筑面
积、容积率计算应符合《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及《关于优化建
设项目容积率及相关指标计算规则的通知(试行)》等相关规范。具体条件如下:
1、适宜打造集商务办公、商业于一体的特色商业商务建筑,不得设置专业市场,不得
建设公寓式办公、酒店式办公等带居住功能的用房,本地块最小分割单元不小于800平方米,
且最小分割单元应在同一平面(不包括地上一层及地下商业用房),平面布局应符合杭政办函
(2012)2号文件相关要求。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小于地上建筑面积的 20%。
2、按照《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配建物业管理用房。
3、合理设置变配电用房和开闭所,方案设计前与供电公司对接,明确具体的设计要求。
4、设置农贸市场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4000平方米。
5、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本地块地下室建设不少于1层。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
律法规及《母婴室建设与管理规范》(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2294-2020),要求在经常有母
婴逗留、建筑面积5000 平方米以上的公共设施建筑配建母婴室。
7、配建公厕一座,建筑面积不小于 75平方米。公厕的功能、色彩、标识等按区主管
部门确定的建设方案实施。
8、结合建筑按相关规定设置 5G 基站。
9、沿金鸡路设置10米绿化带,绿化带范围内不得设置围墙,对公众无偿开放。该绿化
带用地由开发主体负责建设集中绿地。绿地面积计入建设用地相关技术指标核算范围。
10、玻璃幕墙的设置应严格按照《杭州市建筑玻璃幕墙使用有关规定》执行(杭政办函
[2007]146号)。
11、该地块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节能低碳等需按照现行有效的绿色建筑专项规划
要求进行设计。按二星级绿色建筑要求进行建设该地块按建筑工业化要求全部实施装配式建
造。按浙江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要求,居住建筑按单体建筑装配率不低于50%,公共建
筑按单体建筑装配率不低于60%(本条款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监督实施)。
四、总体构思
基地内西侧为地铁15号线萧棉路站,本项目为地铁上盖项目,东、南、北面为已建住宅,
西侧为商业/商务/社会停车场用地,一至五公里范围内可达萧山万象汇、开元加州阳光等成
熟商圈。本项目立足于周边成熟社区和地铁口优势,着力打造高品质商务办公、运动中心、
配套社区商业及优质的城市环境,最大化商业价值,打造萧山中心新地标。
五、设计理念
项目立足钱塘江,以潮文化为基底,勾勒建筑流线造型,通过叠石式退台、围合式中心
水景、林荫绿带,实现自然与建筑的立体融合,形成山海共景的生态格局,打造开放共享的
城市客厅。
六、建筑方案设计
1、总图布局
根据业态需求及指标算量,将四栋15层塔楼贴四边设置,围合出中心内院,让商业部分
拥有最大的临街面及临内院面,在保证拥有合适尺度的庭院空间的基础上,将规划限高用足,
尽可能压缩塔楼区域占地面积,放大配套商业和中心内院的用地范围,并沿地铁口规划林荫
大道,引导人流进入内院,提升沉浸式的商业体验及整体商业价值,最后通过合理的流线设
计实现商务办公、运动中心、农贸市场(净菜市场)与商业的有机联系。
2、功能分析
项目将配套的农贸市场(净菜市场)设置在地块东南角,吸引人流,3#、4#楼裙房设置
运动中心,易于展示及到达,升级地块商务办公配套条件,以此盘活地块人流。
1#楼、2#楼的1-3层为农贸市场、开闭所、配电房、垃圾房、公厕、配套商业等,4-15层
为商务办公;3#、4#楼裙房1-2层为运动中心,4-15层为商务办公。这些功能联系紧密,相辅
相成。
3、交通组织
机动车出入口设置于东侧纵三路,南侧公共通道和西侧山阴路,方案开设两个机动车出
入口,进入基地后可直接开入地库,既保证车辆的高效通行,又较大限度实现人车分流。
场地人行出入口四通八达,可通过地铁、道路交叉口等进入沿街底商、林荫大道及内部
广场。
4、立面造型
由于近年来玻璃幕墙的设置越加严格,根据《杭州市建筑玻璃幕墙使用有关规定》执行
(杭政办函[2007]146号),本项目不得设置玻璃幕墙,如何用窗墙体系打造现代、利落、简约、
高级的立面效果,可谓本项目一个难点。
立面设计整体体块交错,消解70米高建筑的体量感,立面通过渐变元素,使整体看上去
更加挺拔修长。
5、竖向设计
建筑周边场地布置均为平坡式,用地略高于周边城市道路及城市绿化标高,且沿路区域
设置缓坡,为污水、地表雨水的排放提供便利条件。地表雨水的收集及排放均采用暗沟。建
筑主要入口高差 0.15M处采用缓坡解决高差。结合海绵城市设计,景观设计充分考虑海绵城
市及低影响开发建设设计要求,充分设置透水铺装路面,在建筑、景观硬质广场、道路周边
充分设置可消纳径流雨水的下凹式绿地。道路横断面设计优化横向坡向、路面与道路绿化及
周边绿地的竖向关系,最大程度地将径流雨水汇入绿地内低影响开发设施。路面排水采用生
态排水方式,雨水首先进入道路绿化带及周边低影响开发设施进行转输、下渗,超标雨水通
过设施内的溢流排放系统进入雨水管网。
6、建筑剖面设计
商业区域建筑层数在1-3层区间,普通商铺一层层高4.95米,二至三层4.9米,运动场层
高10.2米,室内外高差0.15米,建筑高度最高69.6米。
办公区域建筑层数在1至15层区间,大堂层高9.85米,标准层高4.5米,室内外高差
0.15米。
本项目设置二层地下室,地下一层层高5.45米,地下二层3.8米。
7、无障碍设施布置
(1)人行道均设置盲道,盲道位置、走向、材质、标识严格按照规范。
(2)公共绿地的入口与道路及建筑设施的平面应平缓防滑,地面有高差时,应设轮椅坡道和
扶手。绿地内台阶、坡道和其他无障碍设施位置设提示盲道。
(3)在休息座椅旁设置轮椅停留位置。
(4)地下停车库按规范设置无障碍车位。
(5)建筑入口,入口平台及门,水平及垂直交通设置无障碍通道、无障碍楼梯、电梯。
(6)各功能厕所设置无障碍专用厕所。
8、经济技术指标
9、日照、通风、采光说明
1.日照:
委托专业日照分析单位做专项设计,满足日照要求。
2.自然通风:
建筑地上部分周围均开设窗口,便于自然通风。地下室采用机械排烟。
3.采光:
合理控制建筑间距,且主楼立面合理开窗,采光满足使用要求。
10、节能设计专题分析本方案建筑主要朝向为南向。
本方案建筑体型简洁方正。窗在满足窗地比自然采光的基础上,符合国家公共建筑节能
设计标准。屋面采用挤塑聚苯板作为保温层,环保而节能。外墙采用外墙外保温,减少墙面
在夏季太阳辐射吸收,采用断热型材的外窗,减少能耗。
选用节能产品,控制用水量。
采用市政管网直供系统,公共卫生间洗手盆采用感应式水嘴,小便器采用感应式冲洗阀,
大便器采用自闭延时冲洗阀。坐便器冲洗水箱小于等于6L 所有卫生洁具及配件均采用节水型。
照度标准参照《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中的要求进行设计,主要场所水平
照度不低于以下标准:
室内照明线路宜分细,多设开关,位置适当;
近窗的灯具单设开关,充分利用天然光;室外照明宜采用分组布置,自动控制或半夜节
能控制方式。
各主要通道、门厅、公共走廊均采用节能型筒灯。
11、卫生防疫说明
1、本工程内除生活垃圾外无其他污染源。
2、各建筑封闭走廊均设有可开启外窗,进行直接采光,通风。
3、各建筑内均设卫生管理设施间。
4、各建筑均有良好朝向和自然通风条件。
4、各建筑内按相关规定设置卫生间及卫生器具。
5、商业用房预留餐饮空间,餐饮空间严格按照《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64-89中的有
关要求进行设计。其出入口按人流,货流分别设置,厨房油烟经净化处理排至主楼屋顶,餐
厅内的相关用房均设纱门,纱窗等防蝇、鼠、虫、鸟及防尘,防潮措施,室内采用瓷砖等易
清洁,不易积灰材料。食梯生、熟分设。
12、环保说明
1. 设计依据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以及其它国家、地方、行业有关规范及标准。
2. 噪音防治
沿规划道路两侧通过合理的绿化布置以减少噪音干扰。
3. 垃圾处理
本工程采用专门垃圾收集箱、桶,采用塑料垃圾收集袋。
4. 废气处理
锅炉房烟气、厨房废气均屋面高位排放,其中厨房油烟经油烟过滤后排放烟气确保达到
国家废气排放浓度标准要求。
第二章、结构设计说明
一、自然条件
(1)、基本风压:0.45KN/㎡(n=50年),地面粗糙度按B类
基本雪压:0.45KN/㎡
(2)、抗震基本烈度:根据1990年国家地震局领布的《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杭州市
萧山区地震基本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0.05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
(3)、本工程建设单位未提出地质勘察报告,地基与基础设计,待扩初、施工图阶段,
必须提供详勘报告后方可进行下阶段工程设计程序。
二、设计依据
(1)、《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50068-2018
(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12
(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7-2011)
(4)、《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 GB 50010-2010 (2024年版))
(5)、《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94-2008)
(6)、《建筑抗震设计标准》 GB 50011-2010 (2024年版)
(7)、《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50223-2008)
(8)、《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50108-2008
(9)、《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50038-2005
(10)、《建筑工程抗浮技术标准》 (JGJ476-2019)
(11)、《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3—2011
(12)、《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3-2010
(13)、《高层建筑结构设计技术规程》DB33/1088-2013
(14)、《钢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6-2021
(15)、《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2021
(16)、《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55003-2021
(17)、《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2021
(18)、《砌体结构通用规范》GB55007-2021
(19)、《组合结构通用规范》GB55004-2021
(20)、《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55008-2021
(21)、其他相关的国家及浙江省现行规范、规程、规定。
三、结构体系
(1)、结构造型
本项目地块上部单体15层、一层层高4.95米,二层层高4.9米,三至十五层层高为4.5米,
室内外高差0.15米,建筑高度69.6米。结构设计拟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核心筒结构,框架抗
震等级三级,核心筒抗震等级二级。
地下室拟采用框架结构,相关范围框架抗震等级三级,其他框架抗震等级四级。
(2)、地基处理及基础形式
根据该地区类似工程设计经验,本工程各单体拟采用混凝土钻孔灌注桩。纯地下室部分
采用混凝土钻孔灌注桩和顶板覆土共同抗浮,待正式地质报告后再进行细化。
(3)、主要结构材料
①钢筋HPB300级(fy=270N/mm2),主要受力构件采用HRB400级
(fy=360N/mm2),焊条 E43型、E50型。
②砼强度等级:基础垫层采用C20,纯地下室部分梁、板、柱、墙采用C35。地下室外
墙、底板等混凝土抗渗等级为P8。地上建筑梁、板、柱采用 C30。次要构件(如圈梁、过梁、
构造柱等) C25。
③墙体:除注明外,与土壤接触墙体采用 MU20 混凝土实心砖,M10 水泥砂浆砌筑。
砌体干容重<20.0kN/m3。其余地下和地上墙体除建筑注明轻质隔墙外,采用 MU10 烧结页
岩多孔砖,M7.5 混合砂浆砌筑。砂浆均采用预拌砂浆。
(4)、本工程需采用标准图集:
①《砼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划和构造详图》在(22101-1~3)
四、结构计算
(1)、本工程安全等级为二级,结构重要性系数取1.0。
(2)、本工程按6度抗震设防,抗震设防类别丙类。
(3)、地基基础设计等级甲级;
(4)、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混凝土结构环境类别除地下室、卫生间为二a类,其余均
为一类。
(5)、楼面活荷载标准值:
办公用房:2.50KN/㎡,
商业用房:4.00KN/m2
走廊:3.50KN/㎡
楼梯:3.50KN/㎡
露台:4.0KN/㎡
卫生间:2.5~6.0KN/㎡
酒店房间:2.5KN/㎡注:1、水箱及其他重大设备按实际荷载计算。2、室外地面的活荷载标准值按5.0 kN/m2考
虑。3、其他未列项目见现行标准、规范及规程。
(6) 施工阶段荷载(临时)
首层 5.0kN/㎡
(7) 静荷载
除了结构的自重和其他施加于结构上的特殊荷载,例如植物、土等以外,结构分析中还
将考虑以下的典型静荷载:可移动的隔断;吊顶(机电管线);外墙建筑装修。
(8) 水平荷载
风荷载:根据《建筑结构荷载规范》全国风压分布图,基本风压为0.45kN/㎡(n=50)。
地震荷载: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选择合适地震荷载进行结构体系的设计。
六、特殊措施
6.1、本工程中,由于地下室长度较长,面积较大,因建筑功能及地下室防水要求,不
设伸缩缝,因此在结构设计中,将采用设施工后浇带来解决结构超长问题,此外,将采取加
强构造措施。
6.2、构造措施,如温度及混凝土收缩产生次压力较大处采用增大梁板配筋及构造钢筋,
施工缝处楼板混凝土内添加砼膨胀剂,加强外墙墙体及屋面保温隔热措施,加强施工过程中
混凝土的浇捣和养护等。
6.3、地下室砼与土壤接触处均采用抗渗砼,抗渗等级P8,在地下室开挖前必须做好
基坑围护措施,地下室开挖和基础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持续降水工作,等基础顶板施工完
并覆土后,再向上施工至屋面层时才能停止降水工作。
七、结构计算软件:
1、中科院编制的PKPM(2021 V12版)系列计算软件。2、盈建科结构计算软件
(YJKS4.0)进行复核设计。
第三章、给排水设计说明
1.1、设计依据
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招标任务书
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物周围的市政条件资料
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及规定:
《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 50013—2018)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4—202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2018版)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
《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2010)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年版(浙消【2020】166号)
《浙江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 33/1092-2021)
《浙江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 33/1036-2021)
其他未列出但本工程有关的设计规范和规程
建筑专业条件图和甲方提出有关建筑设计要求
2、设计内容:
(1)、室外给排水;
(2)、给水系统;
(3)、排水系统;
(4)、雨水系统;
(5)、消防系统(含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及灭火器)。
3、外部条件
市政在该地块附近道路有给水、污水、雨水管道,本次地块内管线与市政管道直接
连接。
4、给水部分
4.1. 水源:区域给水水源为市政给水管网。
本项目从两条不同的市政给水管上接两根DN200的引入管。DN200给水引入管道通
过总水表、倒流防止器与本工程范围内的生活消防环状给水管网连接。
4.2. 给水方式:根据市政管网的供水压力,区域内建筑的1-3层室内给水的供给采用市
政直供,4-15层采用生活泵房变频加压供水(其中4-9层为加压I区,10-15层为加压II区,每
个加压区分别设置成套定压变频供水设备),加压供水区超压部分再用可调式减压阀分区,
供水最大限度的利用市政水压,以做到节能。
4.3. 用水量表:
序号
用水项目名称
单位
用水量标准
(L)
小时变化系数K
使用时间
(h)
1
商业及配套用房 每人每日
6
1.2
12
2
办公
每人每班
50
1.2
12
3
绿化浇灌
每㎡面积
3
1
8
4
道路广场浇洒
每㎡面积
3
1
8
4.4 给水管网:区域内的生活给水管网,在区块内的主干道下或周边环装敷设。
4.5计量方式:单体建筑各进水管设置水表计量。在市政引入管上,也设总计量水表。
5、排水部分
排水分为污水、雨水,设计采用雨、污分流排放。空调凝结水排入污水管网。雨水井、
污水井悬挂防坠网;污水检查井禁止采用砖砌矩形检查井和砖砌圆形检查井,应采用钢筋混
凝土现浇工艺或一体成品检查井等;雨水篦子设置隔叶网。
5.1污水部分
(1)生活污水量:污水量按生活给水量的100%计。
(2) 污水管道系统:高层卫生间采用三立管排水系统,其它部位才用普通单立管伸顶通气
排水系统。室外污水主管管径300mm,敷设于建筑周边,结合场地坡度及市政污水接入井位置,
按照0.003的坡度进行污水收集。
(3)污水处理:区域内餐饮建筑周围的适当位置设置隔油池,进行预处理后,在区域内再汇
合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排至市政管网之前设置化粪池。
5.2雨水部分:
(1)雨水设计流量
设计参数如下:
设
计重现期:重力式雨水排水系统重现期取10年,屋面雨水排放设施总排水能力以50年重现
期校核,屋面径流系数取1.0;地下室坡道排水系统重现期取50年;室外场地雨水排水系统重
现期取5年。
008
.
1
)
546
.
31
(
lg
476
.
53
694
.
57
t
P
q
b、设计降雨历时:
5min
t =
c、地面集水时间: 1 10 min
t =
d、屋面径流系数: =1.0;室外场地综合径流系数: =0.6。
(2)、雨水系统收集形式
a、本工程屋面采用由87型或侧入式雨水斗收集的重力式排水系统。
b、地面雨水经雨水口收集排至室外雨水管。
6、管材、接口
6.1 室内生活给水支管(水表后)为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热熔连接,管道公称压力等级
为1.60MPa,冷水管采用S4系列(含屋顶绿化浇洒给水管)。户内热水管采用PPR热水管,
管道公称压力等级为1.0MPa,热水管采用S2.5系列。室内给水(热水)主干(立)管为内衬
塑钢塑复合管,DN100及以下丝接,DN100以上法兰连接,管道与设备、阀门、水表、水
嘴金属管等连接时,应采用专用管件丝接,管材及其配套管件须使用同一厂家生产的产品。室外
给水管采用球墨铸铁管,承口橡胶密封圈接口。
6.2 塔楼部分室内卫生间排水系统采用旋流加强型(CHT)特殊单立管排水系统,排水立管采用
(PVC-U)加强型内螺旋排水管材,管件采用同立管材质管件带内置旋流叶片,连接方式为
法兰、橡胶圈柔性连接,底部采用S4S型铸铁稳流接头和LL型铸铁异径弯头。其他立管采用
普通PVC-U光壁管。室内卫生间排水横支管及底部排水出户管采用硬聚氯乙烯(PVC-U)排水
管,粘接接口。裙房部分卫生间排水管采用硬聚氯乙烯(PVC-U)排水管,粘接接口。
6.3 室外雨水、污水管均采用双壁波纹管,橡胶圈密封接口。
6.4 塔楼雨水排水立管、支管及排出管采用硬聚氯乙烯(PVC-U)给水塑料管,承插粘接;冷凝
水排水立管、支管及排出管采用硬聚氯乙烯(PVC-U)排水塑料管,承插粘接。
7.5 地下车库内加压排水管的室内部分采用镀锌钢管,DN<80采用丝扣连接,DN≥80采用
卡箍连接。
7、管道的防腐、保温
7.1 室内的消防金属管道作防腐处理,刷银粉两道。
7.2 室内的排水铸铁管作防腐处理,明装刷银粉两道,埋地外壁刷冷底子油一道,石油沥青
两道。
7.3 暴露于室外的给水管道、走廊楼梯处的给水管道明装部分均要作保温,保温材料采用
30mm厚橡塑管。
第四章、暖通设计说明
一、设计依据
《民用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修订版)(GB50016-2014)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2021)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
《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多联机空调系统设计应用技术规程》(T/CECA 20016-2022)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年版(浙消【2020】166号)
《浙江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 33/1092-2021)
《浙江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 33/1036-2021)
建筑专业条件图和甲方提出有关建筑设计要求。
二、设计内容
本项目的通风及防排烟系统、空调系统设计。
三、设计参数
1、室外设计计算参数:
室外设计计算参数按《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中杭州地区参数确定。
大气压力:夏季1000.9hpa 冬季1021.1hpa
夏季空调室外计算干球温度: 35.6℃
夏季空调室外计算湿球温度: 27.9℃
夏季通风室外计算干球温度: 32.3℃
夏季平均风速:2.4m/s
冬季空调室外计算干球温度: -2.4℃
冬季通风室外计算干球温度: 4.3℃
冬季最冷月室外月平均相对湿度:76%
冬季室外平均风速: 2.3m/s
2.室内设计计算参数:
序号
房间名称
夏季室内
温度
(℃)
冬季室内
温度
(℃)
噪音
dB(A)
人员
密度
新风量
(m3/h)
1
宴会厅、商业、农贸
市场
26
18
≤50
0.4
16
2
办公室
26
18
≤45
0.2
30
四.冷热源:
本工程公共区域拟采用VRF+新风空调系统,新风采用全热交换空气处理机组,空调室
外机放置与屋面、裙房。
消防控制中心、值班室、变配电房等个别单独使用的功能房间等采用分体式冷暖空调。
五.通风设计:
1、室内各功能区域通风换气次数见下表:
房间名称
通风换气次数(次/h)
地下汽车库
换气次数6次/h (按层高3m计算,补风量80%)
垃圾房
换气次数 15次/h (保持负压,并设置空气净化装置)
公共卫生间
换气次数 10次/h (保持负压)
清水/消防泵
房
换气次数 4/6次/h
配电房
换气次数 12次/h
电梯机房
换气次数 10次/h(同时设置单冷分体空调)
配电房
按变压器发热量(≤40°C)和不小于12次/h换气次数比较取大值
2、设计原则:
1)地下车库采用机械通风,换次次数按6次/小时计算。按防烟分区设置机械排风兼排
烟系统,风机放置在风机房内,风井出地面排放。防火分区内有直通室外的机动车出入通道
时,采用由车道自然补风。防火分区内无直通室外的机动车出入通道时,采用机械送风。排
风兼排烟风机采用双速风机,以满足其不同工况下的使用要求。汽车库设CO探测器,监测点
距地1.5m。当CO段时间接触浓度(15分钟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大于20mg/m3时启动该
防烟分区排风机及其联动的进风机运行。
2)通风系统均按规范要求设置防火阀。
3)风管与墙壁间的缝隙均须用非燃烧材料填充与密封,通风、空调系统的管道均采用
不燃材料制作,管道和设备的保温材料均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消声设备和粘结剂均采用不
燃材料。
六、抗震设计:
根据《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第4.6.3-1~9的条文解释,抗震设计由主体设
计单位提出,由有设计资质的公司(产品供应商)进行二次设计并配合施工单位进行优化、施
工。
参照《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2021及《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
范》GB50981-2014的相关要求进行抗震设计。
1、所有截面积大于0.38㎡的矩形风管均设置抗震支吊架。
2、所有防排烟风管、事故通风风管及相关设备均设置抗震支吊架。
3、重力大于1.8kN的风机等设备采用吊装时,避免设在人员活动和疏散通道位置的上
方,且均设置抗震支吊架。
4、运动时产生振动的风机、水泵、压缩式制冷机组(热泵机组)、空调机组、空气能
量回收机组等设备、设施或运行时不产生振动的室外安装的制冷设备等设备、设施对隔声、
降噪有较高要求时,应设防震基础,且应在基础四周设限位器固定。与其连接的管道应采用
柔性连接.
5、抗震支吊架系统由业主选择专业公司设计,深化方案报设计院审核后实施。
第五章、电气设计说明
一、设计依据
1.1《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 GB55024-2022
1.2《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
1.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14)2018年版
1.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2010)
1.5《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GB51348-2019)
1.6《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T50034-2024)
1.7《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3-2013)
1.8《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2009)
1.9《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
1.10《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1.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
1.12《消防设施通用规范》
(GB55036-2022)
1.13《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55037-2022)
1.1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2011)
1.15《办公建筑设计标准》
(JGJ/T67-2019)
1.16《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DB33/1092-2021)
1.17各有关专业所提供的资料及上级批文
二、设计范围
2.1电源及用房设计;
2.2供配电系统;
2.3照明系统:
2.4防雷接地系统;
2.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见消防设计专篇)
2.6电气节能设计;(见节能设计专篇)
2.7室外景观及夜景照明设计。
三、供配电设计
3.1负荷等级及用电量
本工程地上15层商务办公、农贸市场及商业,地下2层停车库。 消防用电设备、主要通
道照明、客梯、生活水泵、排水泵、计算机及安防系统为一级负荷,运动中心、商业照明为
二级,其余均为三级负荷。现阶段采用单位面积指标法,商务办公用电按100VA/m2估算,
商业用电按150VA/m2估算,地下室用电按20VA/m2估算。总负荷约10745KVA.
3.2供电电源及电压等级
根据负荷等级和类别以及项目总体要求的原则,项目采用两个10kv电源供电,两路电源
均同时供电,0.4KV母线分段运行;10kv电源进线以电缆埋地方式引至设在2#楼首层的本工
程10KV开关站,由开关站引入至本工程各变配电房。
3.3变配电房
拟在2#楼一层设置1座10/0.4KV1#变配电房,另在4#楼裙房一层设置1座2#变配电房,
1#变配电房内设置4台2000KVA的节能干式变压器,供1#2#4#地上部分及对应地下室用电;
2#配电房设置两台2000KVA的节能干式变压器,供3#楼地上及相应地下室用电。高压采用
环网开关柜,低压采用抽屉式开关柜。变压器总容量12000KVA.平均负载率约78%.
3.4功率因数补偿方式
在变配电所设有集中低压电容器补偿屏自动补偿,补偿后低压侧功率因数达到0.93(低
压侧)以上。
3.5.过电压和接地
1)10kV电源采用电缆方式引入变配电房后,在每段10kV母线上均设置高压避雷器,
以防雷电波侵入。
2)为防止雷电波通过电源线路对计算机及相关的弱电设备造成危害,本次设计采取分级
保护、逐级泄流的原则,在相应变电所的低压母线处安装放电电流为I级电源防雷保护器;在
重要楼层或重要设备电源的进线处加装二级或三级电源防雷器,要求两级SPD之间的距离大
于15m。
3)低压系统采用TN-S系统,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直接接地,变配电所所有设备不带电
的金属外壳均接地,接地装置采用综合接地体(基础内钢筋),接地电阻值要求不大于1Ω。
建筑物内所有电气设备的不带电金属外壳均应可靠接地,电气竖井内敷设专用的接地干线
(扁钢),建筑物均设置总等电位联结和在需要的部位设辅助等电位联结。
四、配电设计
4.1 配电电压和配电系统
本工程内的用电负荷均为低压负荷,供电电压为220/380V。对大容量的用电设备采用
放射式供电,一般小容量的用电负荷采用分区分类树干式供电。消防用电等重要负荷均采用
双电源供电,在末端设置双电源自动切换箱。
4.2配电设备选型
一般低压配电箱均采用PIX型配电箱和组合式插座箱,在机房等负荷集中的场所采用
XTD2型配电柜。在动力站房、电气管道井安装的配电箱选用明装型号,其他场所的配电箱、
插座箱一般选用嵌墙暗装的型号。在潮湿及室外场所的电气设备保护开关均采用漏电保护开
关。
4.3导线、电缆的选择和敷设
配电干线一般选用低烟无卤阻燃耐火型交联电缆,消防设备配电干线选用耐火型矿物绝
缘电缆供电。配电干线在电缆桥架或专用电气管道井内明敷,配电支线一般选用阻燃型铜芯
绝缘导线穿钢管暗敷。
4.4设备安装及电机启动方式
1)设备安装
楼层配电箱距地1.4m(安装在管井内),照明动力配电箱距地1.8m,普通插座距地
0.3m,开关距地1.3m。各类插座均为安全防护型,卫生间及厨房内为防水防溅型;以上设
备除地下室、设备机房、电气竖井配电箱明装外均为嵌墙暗装。
应急疏散指示灯墙上安装时距地0.5m,出口指示灯距门框0.2m。所有消防配电设备及
消防配电设备配电箱、控制箱均应设置明显消防标志。所有地下室内电器设备均采用防潮防
霉处理措施。
2)电机启动方式
当电机功率小于45kW时采用直接启动方式,当电机功率大于等于45kW时采用星三角降
压启动方式。
4.5电动汽车充电停车位设计
按照《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与设计规范》要求,本工程要求设计电动汽车充
电桩。充电桩车位划定区域集中设置,电源由变配电所直接供电。
五、照明设计
5.1照度标准
主要场所照度标准及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下表:
主要场所名称
照明功率密度限值
对应照度(lx)
卫生间
3.5
150
变电所
6.5
200
泵房
2.5
100
消控室 监控室
9.5
500
商业
7.0
300
风机房、空调机房
2.5
100
地下车库车道(车位)
1.4
50(30)
走廊
2.0
50
运动中心
9.5
500
农贸市场
8.0
300
大堂
6.0
200
会议室
6.5
300
办公
6.5
300
5.2光源及灯具选型和控制
各办公室、商业均选用 T5 系列节能型 LED 条形灯。灯具采用控光性能合理,光效高,
配电特性稳定,反射或透光多数高的节能灯具。长时间学习或活动的场所应选用无危险类
(RG0)灯具.
照明根据不同的场所和使用功能分别采用集中或分散控制方式。
在消控室、变配电所、消防泵房、风机房、疏散走道、楼梯间、地下停车库等场所设置
应急照明。在走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处设置疏散指示灯。地上疏散照明连续供电时间不
小于1.5h,地下疏散照明连续供电时间不小于1.5h。消防工作区域及人防区域备用照明连续
供电时间不小于180min,应急照明照度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六、自动控制及自动调节
6.1潜水泵等均为手动、自动两种方式控制。手动控制均在就地控制。集水坑潜水泵在水
坑高水位时自动开泵,低水位时自动停泵,溢水位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6.2 消防泵均为手动、联动两种方式控制。手动可在水泵房和消防控制中心两地控制。
6.3大功率风机及其他非消防设备电机采用软启动或降压启动方式。
七、建筑物防雷及安全保护
7.1根据相关规范。各单体按第二类防雷建筑设防,在屋顶四周采用Φ12热镀锌圆钢作接闪带。
在屋顶女儿墙及檐口上明敷设一圈接闪带,并使接闪带支架向外弯曲,使水平接闪带与外墙
表面平行。建筑屋面设置不大于10*10M的接闪网格,敷设在屋面面层下面及防水保温层上
面。引下线利用柱子内两根Φ16以上主筋通长焊接作为引下线,引下线上端与接闪带焊接,
下端与基础底板轴线上的上下两层钢筋内的两根主筋焊接做接地网。变压器工作接地、保护
接地,防雷接地及弱电设备接地均利用该综合接地网,接地电阻小于1欧。
7.2室外充电设施、卫生间等潮湿场所,除采用漏电保护开关外,还设置辅助等电位保护;
弱电机房、消控室、地下室设备机房等需设置辅助等电位保护。
7.3总等电位联结
在10kV/0.4kV变配电所和各建筑单体一层设置总等电位联结箱MEB。进出建筑物的金
属管道及电力电缆、弱电电缆等采用-40×4镀锌扁钢接地干线同总等电位联结箱MEB作总等
电位联结。电缆桥架、金属线槽均需作接地保护,连接处作接地跨接。
7.4低压配电系统采用TN-S保护接地方式。
八、机电工程抗震设计:
本工程应做机电工程抗震设计。重要的机房,如配变电所、通信机房、消防控制室等,
布置在地震力或变位较小的位置。重要电力设施及内径不小于 60mm 的电气配管及重力不小
于 150N/m 的电缆梯架、电缆槽盒、母线槽均应进行抗震设防。建筑附属机电设备不应设置
在可能致使其功能障碍等二次灾害的部位;设防地震下需要连续工作的附属设备,应设置在
建筑结构地震反应较小的部位。
第六章、建筑智能化
一、设计依据
1、相关专业提供给本专业的工程设计资料;
2、建设方提供的有关职能部门认定的工程设计资料,建设单位设计任务书及设计要求;
3、设计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50314-2015;
《建筑电气及智能化通用规范》
GB55024-2022
《安全防范工程通用规范》
GB 55029-2022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11-2016;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GB51348-2019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5-2007;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GB50348-2018;
《数据中心设计规范》
GB50174-2017;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3-2012;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 50189-2015;
《有线电视网络工程设计标准》
GB/T50200-2018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11-2016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4-200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5-2007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6-2007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526-2021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B33/1036-2021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768—2024
《智慧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
DB3301/T0356-2021
其他现行国家(际)有关规范、规程和规定。
二、设计范围
1)、本工程按业态分为:办公区域及商业区域、农贸菜场区域。
办公及商业区域本工程拟设置下列智能化弱电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安防监控系统、电子巡
查系统、弱电设备主干通讯计算机网络系统、电话、网络接入及智能信息箱系统、背景音乐
广播系统、停车管理系统 、一卡通普通门禁系统 、电梯多方通话系统、智能梯控系统、后备
电源及防雷接地系统 、人行出入口管理及访客登记系统 、无线室分信号系统、能耗监测系统、
无线对讲系统、车位引导系统、综合管路系统
农贸市场区域本工程拟设置下列智能化弱电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安防监控系统、计算
机网络系统、商铺电话、网络光纤接入系统、智慧农贸市场系统、后备电源及防雷接地系统、
一卡通门禁系统。本区域智能化内容结合精装修深化考虑,方案中仅作常规要求推荐说明。
三、办公及商业区域各子系统说明
1、综合布线系统
a、本系统中心位于4#楼消控室(下称“弱电总机房”)内;弱电总机房作为网络、电话总
机房;
b、弱电总机房总配线机柜到至各接入分区单体综合布线机柜数据配线主干采用1根
4/8/12芯单模光缆,仅安防的采用4芯单模光纤;语音采用大对数市话电缆。
c、所有语音、电脑点接入端打线均采用六类非屏蔽快捷式配线架。方便于将来语音和数
据点之间互相切换。数据点采用RJ45到RJ45跳线,语音采用RJ45到RJ11的跳线。
d、弱电总机房至各单体接入区主干组成:光缆中的其中4芯单模光纤的功能为:4芯办
公网、4芯安防网(用4芯备4芯);语音采用100对数市话电缆。电话干线采用市话0.4线径的大
对数电缆或;具体详见综合主干系统图。
2、安防监控系统
a、大楼监控系统存储主机设在4#楼的一层消控室内;系统摄像机采用TCP/IP网络型,
编码格式采用H.265;便于向将来的高清时代发展。
b、本项目中心录像机采用高性能24盘位存储磁盘阵列主机若干台;录像要求图像回放质
量不低于1080P。
c、消防控制中心视频显示采用46"液晶拼接12台(每台46"液晶拼接屏可通过中控键盘显
示1/4/9/16画面),操作台采用1台综合管理平台主机1台;电视墙上的各电视可以可做图像
拼接;4、各线缆在进入监控机房或接入层机柜之后盘留长度5m;各线缆到达摄像机安装位
置后在出线盒内盘留长度预留0.5m。
d、视频信号电缆采用UTP6(室外采用防水型)作为图像传输介质,室内摄像机电源由
POE交换机提供,交换机电源由UPS主机供电220V楼层配电箱提供;室外摄像机、智能球摄像
机由开关电源变压后再采用RVV2*1.0布放至各摄像点(12VDC/AC24)。
e、监控系统应根据视频图像采集、目标识别的需要和现场环境条件等因素;选择相应的
设备,具备对监控区域和目标进行视频采集、传输、处理、控制、显示,存储与回放等功能,并
应符合下列规定:1)、系统的监控区域应有效覆盖保护区域、部位和目标,监视效果应满足场
景监控或目标特征识别的需求;2)系统应具备按照授权对前端视频采集设备进行实时控制,
或进行工作状态调整的能力。3)、系统应具备按照授权实时调度指定视频信号到指定终端的
能力。4)、系统应能实时显示系统内的所有视频图像;视频图像信息存储的时间不应少于
30d;5)、系统应具备设备管理、用户管理及日志管理等功能。
3、电子巡查系统
a、本工程采用离线式巡更系统,管理中心位于监控中心内;系统中心配置2个数据采集器,
一个数据下载器和一套系统管理软件。
b、本系统在主要通道出入口处及其他内部相对较为重要的区域设置巡更点。具体点位
按将来保安的巡更路线布置。
c、巡查人员配置无线对讲机与安全防范监控室保持联络。
d、电子巡查系统应能按照预先编制的巡查方案,实现对人员巡查的工作状态进行监督管
理,具有巡查路线,巡查时间、巡查人员设置和统计报表等功能。在线式电子巡查系统应能对不
符合巡查方案的异常情况及时报警。
4、弱电设备通讯计算机网络系统
a、计算机网络系统中心位于4#楼一层的消控室内;本网络主要供本项目弱电设备系统联
网通讯;
b、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建设内容包括安防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停车管理系统等弱电的
系统通讯;
c、本次计算机网络系统要求安防监控系统网络同其他系统前级物理分离;停车管理系统、
信息发布、可以在一个物理网内,但需要做到各子系统VLAN分隔;且设置各网段之间访问的
权限。
d、本次主干采用4/8/12芯单模光纤传输,其中四芯供安防监控系统、四芯供门禁等其
他弱电系统;另四芯作为备用;
e、计算机网络系统设计主干采用千兆网单模,核心到接入层主干采用1000M光口;主机
冗余万兆接入口或可扩屏万兆模块;
f、网络核心层交换机建议采用三层交换机,该核心交换机要求采用插槽式中心主机,系
统要求配置24口千兆光口、电口以上,双引擎、双电源主机;各楼幢单元接入采用汇聚可网
管交换千兆交换机;接入层前端可采用8口/16口/24/48口可网管千兆以上的交换机若干;
5、电话、网络接入及智能信息箱系统
a、电视、电话、网络接入系统主机房设在地下一层的运营商机房;各商业用房、办公室
及公寓套房内配置智能信息箱1个,箱内除电源外其他模块用户自理。
b、电视:规划采用SYWV75-5+2*UTP5E(具体以运营商自行投资要求为准);楼层安
装电视TV分线箱、光机接入箱等;每接入单元TV分线箱、HUB网络箱用户控制在14户以下;用
主干信号线、设备、分线箱运营商自理;桥架共用;
c、电话、网络:采用2芯光纤入户,楼层安装光分线箱;每接入单元光分线箱(三网合一
管)用户控制在24户以下;用户端到接入机房间桥架、配线均由弱电单位统一使用;运营商信
号接入机房后在机房内跳接信号便可;
d、各楼层分线考虑到弱电竖井空间有限,安装需要考虑错层安装;具体看各单元弱电
竖井设备分布图。
e、本系统地下室运营商机房至各单元的电话、网络接入主干由弱电专业完成,电视接入
主干由电视运营商完成。
f、本系统在实际施工前需电信、联通、移动、电视运营商和弱电施工单位进行对接,统
一协调确认各自的分界线,减少重复投资,方便将来系统的顺利开通。
6、背景音乐广播系统
a、本广播系统主机设在4#楼一层消控室内。系统由音源、扩声设备、控制设备、传输
线路、音量控制设备及末端扬声器等组成。本期主要考虑中心的广播系统机房端设备与室外
广播设备;
b、本工程主机选用一台数字化可编程广播主机,主机自带定时、编程,MP3、分区功
能硬件配置。系统具备综合检查及自检功能,不间断对系统主机设备及扬声器回路的状态进
行监测;具备可根据设置的优先等级进行广播,优先等级高的广播工作时可自动切断所选区
域中优先等级较低的广播内容,其他广播音源可通过预先编程或即时手动键盘输入控制,按
需送至各个广播区域。区域划分室内按照消防广播区域的划分要求,话筒音源可自由选择对
各区域回路,或单独、或编程、或全呼叫进行广播且不影响其它区域组的正常广播。
c、本工程室内背景广播可与消防广播扬声器联动;广播平时以播放背景音乐为主,当火
灾报警时按消防要求通过消防切换模块强行切换到消防紧急事故广播,以达到疏散人员的目
的。
d、广播系统主机设在弱电机柜,广播平时音乐播放及通知。当火灾报警时消防广播自动报
警,引导大楼内人员。
e、室外广播系统暂分为2个分区2路总线;
f、广播主干线缆采用单独敷广播系统管路,分支线路采用单独穿管楼板内暗敷。
g、室外草坪采用防水型RVVS2*2.5线传输,走线方式在分区内采用总线式,各分区间
为星型式。
7、停车管理系统
a、本系统中心设在4#楼的一层消控室(下称"安防监控中心")内,系统采用TCP/IP结构形
式,车场管理系统暂考虑3套(主出入口1套,2个次出入口各1套);实体屏障应具有限制或阻挡
人员,车辆通行的相应能力。
b、车辆管理系统规定:系统采用视频智能识别车牌,车辆进行不停车进出管理;用户可
采用月租方式,访客车采用单工收费方式,系统需支持互联网移动支付,如支付宝、微信等
方式。
c、车辆管理系统设备:道闸采用一体化道闸(自带显示、摄像机摄别功能),车辆在进
入和离开地下时都必须要有看清车牌的图像抓拍;采用地感触发方式。
d、车辆管理接入信号同安防设备网前端物理隔离;通讯设备电源引自就近室外安防电
源箱。
e、消控中心可以看守道闸进行远程监视,当消防报警时可自动开启道闸。
f、系统应根据车辆进出停车库(场)的安全管理要求,选择适当类型的识读、控制与执行装
置,具备对进出的车辆进行识别、通行控制和信息记录等功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系统
应能通过对车辆的识读做出能否通行的指示;2)执行装置应具有防砸车功能;3)执行装置应
具有在紧急状态下人工开启的功能。
8、一卡通普通门禁系统
a、本系统中心设在4#楼一层消控室内,系统整体采用TCP/IP结构形式;本系统设计在
各楼层出入口、机房等进出通道口等地设出入口门禁管理。
b、实施方案:门禁读卡点采用读卡器及磁力锁和出门按钮进行出入管理,后端通过门
禁控制器接入一卡通网络平台。
c、联动:本设计室内普通门禁系统的控制器可以同消防联动,一旦发生消防报警的系统
消防信号可以通过门控器,自动释放开门动作;
d、系统应根据通行对象进出各受控区的安全管理要求,选择适当类型的识读、控制与执
行设备,具备凭证识别查验、进出授权、控制与管理等功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安装于受控
区以外的部件应采取防拆保护措施;2)疏散通道的出入口控制点应满足紧急情况下人员不经
凭证识读操作即可通行的要求;3)断电开启的出入口控制点应配置备用电源,并应确保执行装置
正常工作时间不少于48h,4)当系统与其他非安防业务系统共用凭证或凭证为“一卡通”应
用模式时,出人口控制系统应独立管理;5)执行装置的连接线缆位于该出人进的受控区以外的
部分应封闭保护。
9、电梯多方通话系统
a、本系统中心在4#楼一层消控室内,各台电梯控制柜通过星型方式连接至消防控室内。
控制柜到电梯桥厢的电缆、线槽等相关物料由电梯厂商自理。
b、消控室至电梯控制柜以及电梯控制柜之间的电缆需采用(RVVP6*0.75mm²)六芯屏蔽
信号电缆。电缆必须为整根电缆,不得为多根电缆拼接,特殊情况下电缆节点必须置于接线
盒内,接线盒应设置于干燥环境且易于查线。
c、电缆的各端都需预留有安装余度,电梯控制柜端的电缆应留有2米的安装余度;消控
室的电缆应可连接到对讲主机放置位置。
11、智能梯控系统
a、本系统中心设置在4#楼一层消控室内,系统主干采用TCP/IP联网;
b、实施方案:内部使用者进入电梯后刷人脸或员工卡,电梯失放相对应的楼层键,控
键后到达指定楼层。
c、电梯随行电缆由电梯厂家完成至电梯机房的过线箱内,过线箱到中间设备和管理中心
由弱电专业完成。
d、设计范围:1#、2#、3#楼需考虑预留智能梯控系统,要求采用刷卡或人脸到楼层。
12、后备电源及防雷接地系统
a、本系统后备电源主机设于4#楼一层消控室内,后备电源服务于安防监控及报警系统以
及消控室后端的弱电主要设备。本设计UPS主机考虑40KVA规格1台;因考虑到本项目设备间
接入为两路市电切换后的供电,因此UPS后备时间保证仅为2小时以上。
b、中心UPS系统220V低压配电引至室外及地下室安防电源箱回路若干,供电采用YJV
的电力电缆送到每个指定的弱电电源接线箱内。
c、消防控制室供电接地系统采用联合系统,设置总等电位铜排,该铜排一端通过构造柱
或底板上的钢筋与统一接地体连接,另一端通过不同的连接端子分别与交流工作接地系统中
的中性线连接,与需要做安全保护接地的各设备连接,与防雷系统连接,与需做直流接地的
电子设备的绝缘铜芯接地线连接。机房地线接地电阻应<1欧姆,地线与大楼避雷系统接地网
相连。
d、防雷:系统设计在UPS电源总进线做二级电源防雷,在具体设备做三级防雷,UPS电
源前端做UPS浪涌保护,室外监控摄像机做信号和电源防雷;室外广播做信号防雷,室外报
警做总线信号防雷。
e、接地系统:采用等电位综合接地,要求接地电阻小于等于1Ω;
13、人行出入口管理及访客登记系统
a、本系统中心设在4#楼的一层消控室(下称"安防监控中心")内;系统整体采用TCP/IP结
构形式;
b、本系统设计在人员通道闸采用不绣钢人行通道闸机方式;系统采用IC读卡型+人脸识别
功能的通道门;
c、位置设计:3#、4#楼大堂内;
d、通道闸技术要求:遇阻反弹、关门减速、防夹防撞。防护等级IP65;系统支持消防联动,
一旦发生警情自动开启通道闸。
e、访客登记系统采用桌面式访客登记一体机,设备安置大公寓楼大堂保安管理处。
f、主机通讯采用TCP/IP网络通讯技术,登记系统需同公安系统对接;
g、访客登记管理系统要求采用一体式主机,主机支持身份证识别和同人脸对比功能;
h、功能要求:1)登记方便,过程简单;访客仅需出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即可完成登记;
2)智能登记,保障安全:访客机内部嵌入OCR识别技术以及人脸识别技术,可以秒速辨别访
客身份,充分保障安全;3)联动门禁,智能通行:访客机可以联动道闸门禁等设备,刷访客
卡、人脸等进出,通行更加智能;4)智能访客登记系统能够与公安网对接,将识别的证件以
及人脸信息与公安数据库内的信息进行对比,识别可疑人员,自动报警。
14、无线室分信号系统
a、无线通讯系统主要是指各公共通道、公共场所及公共空间等场所覆盖移动通信信号
(如移动、电信、联通等)、5G、4G、3G信号;
b、本系统主干桥架由弱电单位统一考虑,通讯设备和线缆等内容均由各营运负责完成。
15、能耗监测系统
a、本系统中心设在4#一层消控室内;本系统仅采集公共区域能耗(公共照明、电梯机房
配电、公共用水等),电表以强电专业图纸为准,水表以强电专业图纸为准:
b、本系统管理软件采用C/S构架,并具备电子地图功能,一级以太网采用UTP6,二级总
线采用RVVSP2*1.0mm²。
c、采集设备智能表由水、电专业提供,弱电专业仅负责后台管理软件平台及管线组网的
内容。
d、系统结合每栋公共建筑的应设置的电、水表的总计量、分计量表的做整体统计,对
各能耗数据进行集中记录,并有数据分析与优化管理方式的措施。
16、无线对讲系统
a、本系统控制器设在4#楼一层消控室内,可完成多信道控制、监听、录音和各种语音
报警等系统。
b、系统设置2个独立的对讲信道,其中1个独立对讲信道给安保部门使用,另预留1个独
立对讲通道。在紧急情况时可以将多个信道并为一套使用,便于统一指挥。系统应能够满足
在断电情况下5小时以上的应急使用时间。
c、为保证对讲信号在大楼内的无障碍通信,在相应楼层公共走道和车库设置信号接收发
射单元。
d、无线对讲系统的天线具体位置由集成商现场测量决定,图纸天线布点为准仅供参考。
17、车位引导系统
a、系统用于实现车位引导功能,根据车位布局配置相应三车位、六车位相机探测器及
三向车位指示颜色灯一体机,该探测器只要对应管理的车位还有空余为绿灯,占满为红灯,
被预定为黄灯,报警为粉色灯,可在软件上做颜色配置;也可额外接入RS485车位指示灯;通
过该方法对停车场的停泊车辆进行有效引导和管理。并且配置车位视频存储,存储周期为30
天,可用于日常车位监控。系统支持静态反向查询台功能。
18、综合管路系统
a、进户管路采用镀锌钢管敷设,室外进线钢管要求做好等电位接地。
b、地下通信管道应有一定的坡度,以利渗入管内的地下水流向人(手)孔。管道坡度宜为
3‰一4‰,当室外道路已有坡度时,可利用其地势获得坡度。管道坡度的设置方式:一字
坡和人字坡。
c、通信管道和其他地下管经及建筑物间的最小净距离请参考标准图集《智能建筑弱电工
程设计与施工图集》09X700的5-112页。
d、室外主管过路采用镀锌钢管敷设,绿化带采用PE管敷设。
e、室外进出大楼的管线穿完后应当做到防水封堵;
f、室外弱电窨井采用240砖砌,井盖在路面的采用重型树脂井盖,在绿化带的采用中型
树脂井盖。
g、弱电桥架采用槽式热镀锌桥架,桥架厚度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桥架尺寸大小详见施
工平面图。
四、农贸市场区域各子系统说明
1、综合布线系统
a、本系统中心位于一层监控室内;本弱电机柜作为市场网络、电话、安防、信息发布的
弱电数据中心。下设弱电间一个子配线间。
b、监控室总配线机柜到至各接入分区单体综合布线机柜数据配线主干采用1根12芯单模
光缆;语音采用大对数市话电缆。
c、所有语音、电脑点接入端打线均采用六类非屏蔽快捷式配线架。方便于将来语音和数
据点之间互相切换。数据点采用RJ45到RJ45跳线,语音采用RJ45到RJ11的跳线。
d、弱电总机柜至各子配线接入区主干组成:光缆中的其中12芯单模光纤的功能为:8芯
办公网(用4芯备4芯)、4芯安防网(可灵活选择使用);语音采用10对数市话电缆。电话干线
采用市话0.4线径的大对数电缆。
2、计算机网络系统
a、计算机网络系统接入建议采用100M光宽带接入,中心位于监控室、办公室机柜内。系
统以有线为主,无线为辅。
b、本项目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架构详细参见综合布线系统图相关内容;设计主干采用千
兆网(支持万兆扩展),核心到接入层主干采用1000M电口,接入层到桌面采用UTP6线
10M/100M/1000M自适应接入至桌面。
c、网络核心建设采用三层汇聚交换机,接入层内配置二层24/48口可网管(上行2个千兆
光口以上)全千兆以上的交换机若干;接入层交换机要求多媒体信息发布、办公用局域网、智
慧农贸系统网络等系统进行逻辑Vlan分隔;各网段设置相关访问策略;
d、另外为加强管理,中心还要增加带行为管理的网关路由器等主要设备。
3、安防监控系统
a、监控系统存储主机设在监控室机柜内,摄像机采用数字(TCP/IP)网络型。
b、摄像机采用数字IP监控摄像机(200万像素级以上,H.265压缩);本期监控中心存储分
别采用高性能网络硬盘2台(主要要求见系统图);录像要求图像回放质量1080P,录像时间不少
于30天。
c、监控视频显示设备采用4台46寸液晶电视机和管理端电脑一台;
d、前端摄像机信号线采用网络线(UTP6)信号线,监控同其他设备网络物理分离;本网络
仅供安防系统用;
e、各线缆在进入监控机房或接入层机柜之后盘留长度5m;各线缆到达摄像机安装位置
后在出线盒内盘留长度预留0.5m。
f、视频信号电缆采用UTP6(室外采用防水型)作为图像传输介质,摄像机电源由POE交换
机提供;
4、智慧农贸系统
a、智慧农贸市场系统分为:电子称及商户显示屏子项、广告及电子信息发布子项、触摸
查询发布显示子项;客流采集显示子项、食品安全检测子项;
b、电子称及商户显示屏子项:本系统更好的体现管理透明化,将各经营户信息、当日
菜价清晰的展示出来,为消费者提供一个放心、透明的 购物环境。显示采用21.5寸液晶一体
化安卓系统显示屏;设备分布在每个摊位的上方,电子称信息通过蓝牙对接接入商铺显示屏显示。
c、广告及电子信息发布子项:系统显示招租信息、市场广告、公共通知信息等内容;设
备采用43寸液晶一体化显示屏;设备安装在公共通道走廊上方。
d、触摸查询发布显示子项:系统显示商户信息、食品安全追溯、农残检测公示、满意度
评价、管理者信息、管理制度等于一体,通过触摸交互的方式,实现自助查询功能。设备采
用49寸触摸屏:,放置在市场主出入口导购栏下;室内安装液晶拼接屏(作大数据显示用)。
e、客流采集显示子项:系统通过市场出入口安装的客流分布摄像机,通过平台厂家云端
设备系统分析出市场实时客流量情况;系统一共在出入口设计智能分析摄像机;
f、食品安全检测子项:作用为食品安全追溯系统;通过检测中心的食品安全检测器对农残
检测过程通过摄像头和检测器将实时数据传输到服务器,通过服务器自动发送到触摸终端、
公共显示屏或LED大屏系统;另考虑操作管理方便,系统可以可选配套手持。
g、系统构架说明:本系统检测室内设置一层,管线汇聚中心位于弱电机房机柜。系统管
理平台设在设备厂家的云端管理服务器上,方便数据管理维护;本系统通过交易数据采集、食
品安全追溯、信息公示自助查询、优惠信息查询、商户信息公示,实现“信息公示、交易溯
源、联网监测”三大主要功能。
5、公共广播系统
a、本系统广播中心设在监控室机柜内。系统由音源、扩声设备、控制设备、传输线路及
末端扬声器等组成;
b、本工程主机选用一台多功能主机,主机自带定时、编程,MP3、十分区功能硬件配
置。系统具备综合检查及自检功能,不间断对系统主机设备及扬声器回路的状态进行监测;
具备可根据设置的优先等级进行广播,优先等级高的广播工作时可自动切断所选区域中优先
等级较低的广播内容,其他广播音源可通过预先编程或即时手动键盘输入控制,按需送至各
个广播区域。
c、系统采用100V定压输出方式,要求从功放设备的输出端至线路上最远的用户扬声器
之间的线路衰耗不大于1dB(1000Hz时)。当扬声器回路发生短路故障时,主机将自动断开与
该回路的连结,以保证功放安全。
d、广播系统主机设在弱电机柜,广播平时音乐播放及通知。当火灾报警时消防广播自
动报警,引导大楼内人员。
e、系统暂设为1个分区,播音员可以对指定区进行播音和调音;
6、LED发布系统a、本系统中心位于监控室机柜内,出入口通道门头上设置室外型LED条屏。
b、条屏采用P10双色室外型,信号异步传输;系统均可以远程控制播放、定制播入控制
管理;
c、LED屏作用:通过IP多媒体播放口接收智慧农贸市场大数据中的菜价、农残信息公告
等;
d、市场主出入口设55寸液晶拼接大屏;大屏从来显示数据内部大数据信息。
e、LED大屏幕电源由强电专业提供220V或380V电源,电源功率要求1KW/平方;
7、外铺电话、网络光纤接入系统
a、电话、网络光纤接入系统三合一汇聚箱位一层弱电井墙面壁挂安装,运营通过桥架引
入至三合一汇聚箱;
b、电话、网络:采用2芯用户光纤入户,用户端配线均由弱电单位统一使用;运营商信
号接入汇聚箱,设备运营营商完成;
c、本系统在实际施工前需电信、联通、移动运营商和弱电施工单位进行对接,统一协定
确认各自的分界线,以便重复投资,却方便将来系统的顺利开通;
8、一卡通门禁系统
a、系统整体采用TCP/IP结构形式;系统管理中心设在监控室人员管理电脑上。
b、实施方案:门禁读卡点采用读卡器、磁力锁、出门按钮进行出入管理。
c、设计位置:监控室。
d、联动:本设计室内门禁系统的控制器可以同消防联动,一旦发生消防报警的系统消
防信号可以通过门控器,自动释放开门动作;
9、后备电源及防雷接地系统
a、本系统后备电源主机设一套,位于一层监控室内。
b、监控室后备电源主机采用30KVAS在线式主机,考虑到本项目为双路供电;故电池后
备时间为2小时;本后备电源系统服务于核心网络设备、安防中心设备及室外前端安防设备供
电的相关设备等。外部回路采用YJY的电力电缆至安防指定的配电箱内,再由弱电接线箱内的
开关电源变压后,送到需要用电的弱电设备。
c、接地系统采用联合接地系统,设置总等电位铜排,该铜排一端通过构造柱或底板上的
钢筋与统一接地体连接,另一端通过不同的连接端子分别与交流工作接地系统中的中性线连
接,与需要做安全保护接地的各设备连接,与防 雷系统连接,与需做直流接地的电子设备的
绝缘铜芯接地线连接。机房地线接地电阻应<1欧姆,地线与大楼避雷系统接地网相连。
d、防雷:系统设计在电源总进线做二级电源防雷,室外监控系统做好电源及信号防雷。
e、接地系统:采用等电位综合接地,要求接地电阻小于等于1Ω;
f、强电配套内容:弱电机房和监控室强电提供15KW以上的专用配电箱供弱电使用;
第七章、消防设计专篇
一、设计依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018年版
GB50016-2014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55037-2022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2014
《自动喷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84-2001(2005年版)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200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
GB55036-2022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 50974-2014
以及其他国家和地方,行业颁布的相关消防法规,消防技术规范及管理规定;与本项目
有关的其他国家防火标准。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所承担的设计范围包括:总平面设计,建筑设计,各种灭火措施,消防联动控制。
建筑使用功能为商业办公建筑,建筑高度均为69.95米,属一类高层公共建筑,按二级耐火极
限设计。市政给水管网能满足室外消防用水要求。
三、总平面设计
本工程属高层公共建筑。本工程与周边建筑物建筑物间距满足消防防火间距要求。
建筑物间距满足消防防火间距要求。
四、建筑设计
本建筑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设计。
防火分区满足规范要求,每层各自单独一个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均有两个以上出入
口,疏散距离、疏散宽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建筑外墙在每层设置可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消防救援口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均不
应小于1.0米,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大于1.2米,间距不大于20米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少于2个,窗
口的玻璃选用易于破碎的安全玻璃,并设置可在室外易于识别的明显标志。
地下室面积为34808.32㎡,为12个防火分区,防火分区面积均小于4000㎡,每个分区
有两个直通室外的疏散出口,疏散距离小于60米。
设备用房面积均小于200㎡,均设置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另一个安全出口借用相
邻防火分区。
四、给排水消防专篇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采用集中设置消防水池及消防水泵房确保消防给水,消防泵房和消防水池设置于
地下二层,消防水箱设置于地块内最高建筑的屋顶。
(二)设计依据
业主提供的建设项目设计要求;
建筑专业提供本工程的平、立、剖面图。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5-2019)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17)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201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2018版)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年版(浙消【2020】166号)
其他未列出但本工程有关的设计规范、规程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
(三)消防用水
1、水源:从不同的两条市政道路引入2根DN200给水管,经分别计量后接入户外布置的
环装生活消防供水管网,并接地下消防水池的补水管。
2、消防用水量
消防系统
危险等级
计算流量
延续时间
用水量
设置场所
备注
室外消火栓系统
/
40L/s
3h
432m³
1#-4#楼室外
市政供水
室内消火栓系统
/
40L/s
3h
432m³
1#-4#楼室内
存储于消防水池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中危Ⅱ级
45L/s
1h
162m³
1#-4#楼室内(含层高9米的中庭)
3、消防储水量
初期火灾消防用水量储存于屋顶消防水箱内,有效容积为36m3。消防泵房和消防水池
设置于地下,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为594m3(储存同时作用的最大消防用水水量:室内消火栓
系统用水、喷淋系统用水)按照分两格设计。
(四)消防系统
本工程消防水池设于地下消防泵房内。泵房内设置室内消火栓加压泵2台、喷淋泵2台。
火灾初期的消防用水由设于屋顶36m3的消防水箱供给,为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喷头静水
压力,消防水泵房另设室内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增压稳压装置各1套。消防泵参数:
Q=40L/s H=140m;喷淋泵参数:Q=45L/s H=140m;
1、消火栓系统:
室外消火栓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与低区生活供水管网合用。室外环状供水管网上设
DN100地上式消火栓。间距不大于100米。消火栓距离水泵接合器在15~40米的范围内。
室内消火栓系统:本工程室内消火栓系统采用临时加压供水系统,采用分区供水,消火
栓栓口处出水压力超过50米时,采取减压措施。每层均设置一定数量的DN65室内消火栓,
DN65×25 m消防水带,Ф19水枪及Ф19×30 m消防软管卷盘,保证两股充实水柱同时到达
室内任何地方。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小于0.35MPa。
室内消火栓设在明显易于取用的地点,如走道及楼梯附近等,消防电梯前室设置室内消
火栓。其间距应保证同层任何部位有两支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到达,且间距不大于30米。
屋顶设试验消火栓。室内消火栓给水环状管网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以保证检修管道时关
闭停用的竖管满足规范的要求。
为确保安全,在消火栓系统主泵出水管处设系统泄压阀DN100,出口设定泄压值为系统
设计压力的1.2倍。
室外设室内消火栓系统DN150水泵接合器,每个流量10~15L/s。以供消防车向室内消
火栓管网加压供水,作救火之用。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本工程地下室、非机动车库及地上1#-4#楼均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其中地下室及裙
楼商业部分火灾危险等级为中危险Ⅱ级,喷水强度8L/min.m2,作用面积160m2;裙楼中庭
区域喷水强度12L/min.m2,作用面积160m2;塔楼部分火灾危险等级为中危险I级,喷水强
度6L/min.m2,作用面积160m2;系统作用时间为1h。本工程自喷系统设计用水量按最不利
中庭区域计算,设计流量45 L/s。
保护区内每层各防火分区分别设信号阀、水流指示器、泄水阀、末端试水阀及压力表等,
并在每个报警阀控制的最不利喷头处设末端试水装置(K=80)、压力表等。
消防水箱引DN100供水管至湿式报警阀前与喷淋环管相连。每个湿式报警阀的阀前压力
不得大于1.2MPa,每个湿式报警阀控制的喷头数量不超过800个并应预留不少于10%的余量。
为确保安全,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主泵出水管处设系统泄压阀DN100,出口设定泄压值
为系统设计压力的1.2倍。
室外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DN150水泵接合器,每个流量10~15L/s。以供消防车向自动
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加压供水,作救火之用。
喷头形式:地下车库及裙房商业、塔楼办公采用直立或吊顶型68°C玻璃球喷头,裙楼厨
房区域采用直立型93°C玻璃球喷头,裙楼中庭部分采用吊顶型68°C玻璃球快速响应喷头
(K=115)。
3、系统控制
a 消防泵启动后不得自动停泵。
b 消控中心应能直接开启、停止消防泵运行。
c 消防泵房内设手动开启和关闭装置。
d 消火栓系统:消防水泵出水干管上的压力开关和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应
能直接启动消火栓泵。
e 喷淋系统:湿式报警阀的压力开关应能直接启动喷淋泵。
4、消防排水
消防泵房由明沟收集后排至集水井,排至室外污水管网。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排水,利用就近排水设施排至室外污水管网。
5、灭火器设置
移动式灭火器:裙房商业及配套用房部分按中危险级考虑,按A类配置,灭火器选用手
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型号采用MF/ABC3;裙房会议室部分按严重危险级考虑,按A类
配置,灭火器选用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型号采用MF/ABC5;配电室、电梯机房按中
危险等级,按A+E类配置,型号采用MF/ABC3;塔楼部分按严重危险级考虑,按A类配置,
灭火器选用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型号采用MF/ABC5;地下车库按中危险等级,按A
类配置,型号采用MF/ABC4。如果单独存放灭火器箱不得上锁,灭火器存放高度距地不宜小
于0.08m。
6、气体灭火系统
变配电房采用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气体小型电气用房采用超细干粉灭火装置。
(五)管道及设备材料
1、消防泵房内的消防水池采用混凝土浇筑;屋顶消防水箱采用成品不锈钢水箱。
2、消防及喷淋管道:地下室至4层采用热浸镀锌加厚钢管,5至16层采用热浸锌镀锌钢
管。管径≤50时,丝扣连接,管径>50时,卡箍或法兰连接(室内消火栓箱处DN65管道采
用丝接)。套丝扣时破坏的镀锌层表面及外露螺纹部分,应做防腐处理或二次镀锌。
五、暖通消防专篇
一、消防设计依据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
2、《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2014
3、《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4、《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版)》
5、《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二、加压送风系统
2.1建筑防烟系统的设计应根据建筑高度、使用性质等因素,采用自然通风系统或机械加
压送风系统,本工程地下及地上楼梯间、前室等均采用加压送风设施。
2.2加压送风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除直灌式加压送风方式外,楼梯间宜每隔2层~3层设一个常开式百叶送风口;
2 前室应每层设一个常闭式加压送风口,并应设手动开启装置;
3 送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7m/s;
4 送风口不宜设置在被门挡住的部位。
2.3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采用管道送风,且不应采用土建风道。送风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
制作且内壁应光滑。当送风管道内壁为金属时,设计风速不应大于20m/s;
2.4竖向设置的送风管道应独立设置在管道井内,当确有困难时,未设置在管道井内或与
其他管道合用管道井的送风管道,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2.5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管道井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隔墙与相邻部位分隔,当墙
上必须设置检修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四、排烟系统设计
4.1一般规定
1、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100m㎡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大于300㎡且可燃物
较多的地上房间、建筑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均设置排烟设施。
2、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地上建筑内的无窗房间,当总建筑面积大于200m2或一个房间
建筑面积大于50㎡,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时,均设置排烟设施。
3、同一个防烟分区均采用同一种排烟方式。
4、地下车库、非机动车库均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5、设置机械排烟系统的场所以及固定窗设置,均按《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GB51251-2017执行。
4.2防烟分区
1、防烟分区要求不跨越防火分区,挡烟垂壁制作与安装要求满足《挡烟垂壁》GA533-
2012的规定,地下车库固定挡烟垂壁采用采用无机纤维防火布(不燃级)制作安装,挡烟垂
壁的高度按图纸要求。
2、防烟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及其长边最大允许长度,均按《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GB51251-2017执行。其中汽车库防烟分区的划分及其排烟量按《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
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执行。
3、设置排烟设施的建筑内,敞开楼梯和自动扶梯穿越楼板的开口部均设置挡烟垂壁。
4.3自然排烟设施
1、采用自然排烟系统的场所均设置自然排烟口,防烟分区内的自然排烟口面积、数量、
位置均按GB51251-2017的规定设置,且防烟分区任一点与最近的自然排烟口之间的水平距
离不大于30m。
4.4机械排烟设施
1、需设置排烟设施的场所,且不满足自然排烟条件的均设置机械排烟系统。
2、地下汽车库设机械排烟系统,与平时排风系统合用;每个防烟分区排烟量满足
GB50067-2014第8.2.5条要求,有直通室外坡道的防火分区采用自然补风,其他均采用机械
补风,补风量不小于排烟量的50%。
3、当建筑的机械排烟系统沿水平方向布置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机械排烟系统均独立设置。
4、排烟风机设置在排烟系统的最高处,并高于加压送风机和补风机的进风口。排烟风机
设置在专用机房内,且风机两侧均有600mm以上的检修空间。
5、排烟风机满足280℃时连续工作30min的要求,排烟风机与风机入口处的排烟防火阀
连锁,当该阀关闭时,排烟风机停止运转。
6、机械排烟系统应采用管道排烟,且不采用土建风道。排烟管道采用不燃材料镀锌钢板
制作且内壁应光滑。当排烟管道内壁为金属时,管道设计风速不应大于20m/s,当排烟管道
内壁为非金属时,管道设计风速不应大于15m/s;排烟管道的厚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
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的有关规定执行。
7、排烟管道下列部位设置排烟防火阀:
1) 垂直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
2) 一个排烟系统负担多个防烟分区的排烟支管上;
3) 排烟风机入口处;
4) 穿越防火分区处。
8、排烟口均设置在顶棚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火灾时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开启排烟
区域的排烟阀或排烟口,均在现场设置手动开启装置。排烟口与附近安全出口相邻边缘之间
的水平距离不小于1.5m。排烟口的风速不大于10m/s。每个排烟口的排烟量不大于最大允许
排烟量。
4.5补风系统
1、除地上建筑的走道或建筑面积小于500㎡的房间外,设置排烟系统的场所应设置补风
系统。
2、补风系统均直接从室外引入空气,且补风量不应小于排烟量的50%。
3、补风系统利用疏散外门、手动或自动可开启外窗等自然进风方式以及机械送风方式。
风机均设置在专用机房内。补风系统与排烟系统联动开启或关闭。
8、补风口与排烟口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相邻的防烟分区时,补风口位置不限;当补风口与
排烟口设置在同一防烟分区时,补风口设置在储烟仓下沿一下;补风口与排烟口水平距离不
小于5m。
9、机械补风口的风速不大于10m/s,人员密集场所补风口的风速不大于5m/s。自然补
风口的风速不大于3m/s。
4.6排烟系统设计计算
1、排烟系统的设计风量不应小于该系统计算风量的1.2倍。
2、当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时,储烟仓的厚度不小于空间净高的20%,且不小于500mm;
当采用机械排烟方式时,不小于空间净高的10%,且不小于500mm。同时储烟仓底部距离
地面的高度大于安全疏散所需的最小清晰高度。
3、汽车库排烟量按层高计算。
五、防排烟系统风管耐火极限要求
1、防排烟系统风管耐火极限要求按下表要求:
风管类别
位置
补风管
排烟管
加压送风管
室内
0.50h
1.00h
1.00h
跨越防火分区
1.50h
1.00h
1.50h
设置在独立管道井内
--
0.50h
--
设置在合用管道井内
1.00h
不应
1.00h
设置在房间吊顶内
0.50h
0.50h
0.50h
设置在走道吊顶内
0.50h
1.00h
0.50h
设备房和汽车库
0.50h
0.50h
1.00h
2、对耐火极限有要求的风管采用双面镁质复合风管,风管采用金属法兰连接,风管耐火
极限需符合GB/T17428-2009《通风管道耐火试验方法》耐火极限系统耐火完整性和耐火隔
热性的检测报告。夹心材料及钢板厚度应满足《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建
筑防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相关要求。耐火风管需提供不同风压等级下风管强度的型式检验报
告及风管整体耐火极限的型式检验报告,当以上报告合格时,方认定满足要求。
六、防烟排烟系统控制
6.1排烟风机、补风机的控制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现场手动启动;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启动;
3) 消防控制室手动启动;
4) 系统中任一排烟阀或排烟口开启时,排烟风机、补风机自动启动;
5) 排烟防火阀在280°C时应自行关闭,并应联锁关闭排烟风机和补风机。
6.2加压送风机的启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现场手动启动;
2 通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启动;
3 消防控制室手动启动;
4 系统中任一常闭加压送风口开启时,加压风机应能自动启动。
当防火分区内火灾确认后,应能在15s内联动开启常闭加压送风口和加压送风机,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开启该防火分区楼梯间的全部加压送风机;
2 应开启该防火分区内着火层及其相邻上下层前室及合用前室的常闭送风口,同时开启加
压送风机。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宜设有测压装置及风压调节措施。
消防控制设备应显示防烟系统的送风机、阀门等设施启闭状态。
6.3系统竣工后,应进行工程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六、电气消防专篇
1、消防配电
本项目建筑设计火灾延续时间为不小于 3h,消防用电设备的备用消防电源的供电时间和
容量,应能满足该建筑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电设备的持续用电要求.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的消防用电设备及消防电梯等的供电,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
一级配电箱内设置自动切换装置。防烟和排烟风机房的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内或所在防火分区的配电箱内设置自动切换装置。防火卷帘、电动排烟窗、消防潜污泵、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的供电,应在所在防火分区的配电箱内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的防火保护措施应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的需要;在竖井内沿桥
架敷设,其余场所穿钢管在不燃烧结构内暗敷、穿钢管明敷或在封闭式金属线槽内敷设。明
敷时金属管或线槽上应涂防火涂料保护。暗敷设时,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
小于30mm。在竖井内敷设时,与其他非消防用电电缆分开敷设或采取隔离措施。
消防线路选用矿物绝缘电缆或无卤低烟耐火线缆(WDZB1N-YJY,WDZB1N-BYJ),
电缆耐压等级不低于0.6/1KV;电线耐压等级不低于0.45/0.75KV。
2、火灾报警及联动控制
本工程设置消控中心,消控室位于4#楼建筑裙房一层。
本工程采用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包括火灾报警系统、消防电话系统、消防广播系统、电
气火灾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消防区域内设置音响警报装置、消防电话插孔,在消防泵房等重要机房及值班室设置消
防电话分机。
主机在消防控制室接收现场各种设备,消火栓报警开关、水流指示器,手动报警按钮等
传达室报警(或动作)信号,经报警控制器处理后,去集中联动控制相应的现场被动型设备
如起动消防泵、喷淋泵、正压送风机及下地压送风阀等,并接收这些设备动作后的回去答信
号,开启另一类无需回答的现场被动型设备如编址音响警报器等。
3、应急照明
应急照明包括备用照明及疏散照明。
变配电间、消防风机房、消防控制室(中心)等火灾时需坚持工作的场所,按100%设
置备用照明;其它公共场所的备用照明按正常照明的10%~15%设置;门厅、走廊、楼梯间、
前室、主要出入口以及人员密集的场所设置疏散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
3)应急时间及启动时间要求:应急照明控制器备用电源工作时间为180min,消防应急灯具
应急工作时间大于90min(其中非火灾时持续应急点亮时间30min);要求系统全部投入应急
状态的启动时间不应大于5s。自动滚梯等场所不应大于0.25S。
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疏散楼梯间、疏散楼梯间的前室或合
用前室、避难走道及其前室、避难层、避难间、消防专用通道,不应低于10.0lx;疏散走道、
人员密集的场所,不应低于3.0lx;本条上述规定场所外的其他场所,不应低于1.0lx。
4)应急照明灯具规格及要求应符合国标GB17945《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及
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的规定。
4、本项目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等消防电气系统或装
置。
第八章、环境保护、卫生防疫专篇
建筑部分
(一)、建筑日照间距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的标准
(二)、预留厨房排气坚井至屋顶高空排放。
(三)、针对生活水的二次污染,首先选用绿色环保管材。
(四)、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方式。
二、给排水部分
(一)、设计依据
1.《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 GB50555-20101.
2.《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DB33/1092-2021
3.《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B33/1015-2015
4.《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2016
5.《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节能专篇--给排水》(2007)
6.《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
7.《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
(二)、环境保护措施
1.给水支管的水流速度采用措施不超过 1.0m/s,并在直线管段设置胀缩装置,防止水流
噪音的产生。
2.二次生活给水泵防噪隔振。泵房设置在地下室区域。
3.水泵采用隔振基础:水泵进水管、出水管设置可曲扰橡胶接头和弹性支、吊架,减少噪
音及振动传递。水泵 出水管止回阀采用静音式止回阀,减少噪音和防止水锤。
4.地下室潜水泵坑均采用防臭密闭人孔盖,使室内环境不受影响。
5.室内排水通气管均通大气,各洁具排出口均设置存水弯,水封深度不小于 50mm,避免
臭气窜入室内,造成空 气污染和危害。
(三)、卫生防疫措施
1.生活饮用水水池与消防水池分开设置,分为两个独立泵房,并设有通风系统。生活饮
用水水池采用食品卫生级不锈钢材质的水箱。生活水池上部无污水管道。2.生活给水二次加
压水泵采用恒压变量变频调速水泵,不设屋顶生活水箱,防止二次污染水质。
3.生活饮用水池设密闭加锁人孔盖板,并高出水池顶板面。水池通气管及溢流管末端管
口加防虫网罩,防止杂物尘埃进入池内污染水质
4、生活饮用水池进水管,出水管对侧设置,防止知流,且水池进水管管口高出池内最高
水位,防止池水回流污染城市给水管。溢流管和泄水管的排出口排至泵房排水沟,且捧出管
口高出排水沟上沿 0.15m。池顶设通气管。
5.本工程总水表之后设管道倒流防止器,防止红线内给水管网之水倒流污染城市给水。
6.室内污水排水管道系统设置专用通气管,改善排水水利条件和卫生间的空气卫生条件。
7.室内所用排水地漏的水封高度不小于 50mm。
8.空调机凝结水排水和机房地漏排水设独立排水系统,排至屋面或排水明沟,以防其他
排水管道的有污染气体串入室内。
9.绿化浇酒管龙头采用误饮、误接、误用措施。
三、电气部分
1、防静电及电击。
(1)选用的电气设备与使用环境相适应,电气设备及线路的安装符合电气安装规定;当无
法满足时,采用防护措施;对潮湿场所的用电设备采用漏电保护。
(2)低压系统采用 TN-S 接地系统,各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直接接地,各变电所内所有不
带电的设备金属外壳均,应可靠接地,电气竖井内数设专用接地于线(扁钢);建筑物设置总等
2、电磁辐射污染的防治
须可靠接地,接地装置采用建筑的基础内钢筋做为综合接地体,接地电阻不大于1欧;所
有电气设备的不带电金属为减少电磁干扰的感应效应,宜采取屏鼓措施,将变电所电磁辐射
的作用和影响限制在所规定的空间内,防止传播与扩散。通常可采用板状、片状或网状的金
属组成的外壳来进行屏蔽。同时为了保证高效率的屏裁作用,防止屏蔽体成为二次辐射源,
屏蔽体应该有良好的接地。此外还可利用反射、吸收等减少辐射源的泄漏来加强防护, 并以
合适的路径敷设线路,线路屏蔽。
四、暖通部分
1.废气处理:地下停车库尾气由排风管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2.噪声控制:本工程所选空调通风设备均为高效低噪音设备,对于噪声较大的设备,则采
用消声器或消声风管处理,以便噪声值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数值,风管与设备均采用软连接。
3.在室内卫生方面,对于不能自然通风的房间或发热量较大的房间如地下室等均设计了
机被通风,公共卫生间和所有住宅卫生间均设计有机械通风,其换气次数值见通风设计部分。
五、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1、扬尘污染防治
设置硬质围挡(主干道≥25米/一般路段≥18米),并对施工现场道路、出入口进行硬化
处理
采取覆盖防尘网、洒水抑尘、封闭施工等措施,裸露土方需及时覆盖或绿化运输车辆需密闭
并冲洗轮胎,严禁带泥上路。
2、噪声污染控制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音屏障或隔音罩,强噪声作业人员需佩戴防护用具严格限制施
工时间(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高噪声作业),特殊工艺需取得证明并公示实时监测噪声
水平,确保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
3、水污染防治
建设沉淀池处理施工废水,生活污水需经化粪池发酵后资源化利用油料、化学品应专区
存放并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
4、固体废弃物管理
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可回收物与有害废物分开处理渣土及时清运或覆盖固化,严禁露天
焚烧垃圾。
5、其他措施
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定期检测空气质量及污染物浓度重污染天气需启动应急预案,停止
土石方作业采用环保建材和清洁工艺,从源头减少污染通过以上综合措施,可有效降低施工
对环境的影响。
第九章、无障碍设计专篇
按《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 55019-2021设置相应无障碍设施。设置了无
障碍入口、无障碍坡道、无障碍电梯;每层设置无障碍专用厕所;在室外及主要单体室 内通
道设置指引标志、呼叫按钮、通讯、音响及盲道等设施。
公共绿地进行无障碍设计,入口、道路及休息处的平面平缓防滑,入口地段设置盲道,
台阶、坡道等位置设置提示盲道,地面高差处设置轮椅坡道。在休息座椅旁设置轮椅停留位
置,地面设置无障碍车位等。
入口处设有1.2米宽,坡度为1/20的坡道。
出入口门厅留有1.5米×1.5米的平坦的轮椅用转面积。
在一层设置无障碍卫生间。
第十章、绿色建筑及节能设计专篇
一、设计依据
本工程以国家、浙江省现行规范、规程及杭州市有关技术要求为设计依据。《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36-2021)《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2016)《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GB55015-2021)《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标准》(DBJ33/T1105-2022)《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0)《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33/1092-2021)《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杭州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 (节能专篇、建筑)(2007 版)《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2013)《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检测方法》 (GB/T 7106-201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2018 年版)<浙江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技术公告>和<浙江省建设领域禁止和限制使用技术公
告>(浙建发[2014] 284 号)
国家和地方政府其它相关节能设计、节能产品、节能材料的规定。
二、工程绿色目标及策略
1、本工程满足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节能要求。
2、本项目以绿色建筑二星级为建设目标,统筹考虑建筑全寿命周期内,建筑安全耐久、
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功能协调,满足绿色建筑设计规范要求。
3、绿色设计技术方案策略:
优先采用被动措施
采用高性能建筑材料、产品和设备
4、可再生能源利用:
本项目采用太阳能光伏系统。
太阳能板在屋面宜采用倾角20°放置;满足《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标-准》
(DBJ33/T1105-2022)中公共建筑应配置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要求。
5、碳排放目标:满足《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减碳不
低于 7kgC02/(㎡*a)。
6、项目设计满足以下要求:
(1)《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全部控制项的要求;每类指标的评分
项得分不应小于其评分项满分值的30%。
(2)公共部分(门厅、电梯厅等)进行全装修,全装修工程质量、选用材料及产品质量
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比国家现行相关节能设计标准规定提高的比例达到5%以上;
(4)节水器具用水效率等级不低于3级;
(6)室内主要空气污染物(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氡、可吸入颗粒物等)浓
度较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 的有关要求降低比例达到10%以上;
(7)外窗气密性能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且外窗洞口与外窗本体的结
合部位应严密。
三、绿色设计策划与规划设计
1. 项目选址与场地要求
场地周围无排放超标的污染源,场地已具备良好市政基础设施,自然环境优越。
2. 场地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
(
1)绿化环境
为保证绿化环境品质,在不同标高设置绿化,建筑与景观交织叠合,使建筑置身于绿化
中,使自然渗透到建筑中。
(2)室外风环境
本工程尽量利用夏季自然通风、减少夏季的太阳热辐射,利用冬季日照并避开冬季主导
风向,建筑的主朝向接近最佳朝向。场地内风环境有利于室外行走、活动舒适和建筑的自然
通风。
(3)室外热环境
本工程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场地通风不良、遮阳不足的问题,降低热岛强度,提高环境舒
适度。
(4)本工程使用透水铺装,不仅起到收集路面雨水的作用,同时进一步达到改善室外热
环境的效果,提高室外活动的热舒适度。
3、场地规划与室外环境
(1)在场地和道路照明设计,精心挑选玻璃的材质和颜色,使室外照明不对周边环境、
住宅外窗产生直射光线,有效避免光污染;室外夜景照明光污染的限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室外照明干扰光限制规范》GB/T 35626 和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
163 的规定。
(2)本工程环境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要
求。对场地周边的噪声现状进行检测,对项目实施后的环境噪声进行预测。场地内的环境噪
声优于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 的要求。
(
3)建筑室内公共区域、室外公共活动场地及道路均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室内外地面
或路面设置防滑措施,建筑出入口及平台、公共走廊、电梯门厅、卫生间等设置防滑措施,
防滑等级不低于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 332规定的 Bd、BW级;
建筑坡道、楼梯踏步防滑等级达到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 332
规定的 Ad、AW级或按水平地面等级提高一级,并采用防滑条等防滑构造技术措施。
(4)为营造一个好的场地热环境,采用浅色地面材料,种植高大落叶乔木为停车场、建
筑入口广场等提供遮掩。
(5)项目场地内绿化设计符合场地使用功能、绿化安全间距、绿化效果及绿化维护的要
求。利用场地或景观形成可降低坠物风险的缓冲区、隔离带。
(6)采取人车分流措施,且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有充足照明,自行车停车场位置布置
合理。
(7)室外吸烟区位置布局合理。室外吸烟区布置在建筑主出入口的主导风的下风向,与
所有建筑出入口、新风进气口和可开启窗扇的距离不少于 8m,且距离儿童和老人活动场地
不少于8m;室外吸烟区与绿植结合布置,并合理配置坐椅和带烟头收集的垃圾筒,从建筑主
出入口至室外吸烟区的导向标识完整、定位标识醒目,吸烟区设置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标识。
(8)建筑内外设置便于识别和使用的标识系统。
四、室内布局与环境设计
1
、建筑布局
杭州是夏季主导风向为西南偏南风,冬季主导风向为正北风。在建筑布局上考虑以南向
为主,最大化利用南向的通风面,有利于形成夏季穿堂风。
2、建筑光环境
主要功能空间采光设计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要求;利用
天然采光时,合理采用遮光措施,避免产生眩光。
建筑外立面设计未采用镜面玻璃或抛光金属板等材料,不产生光照污染。
3、室内风环境
(1)本项目建筑的主要用房、楼梯间部分等空间尽量以自然通风为主。
(2)优化建筑空间、平面布局和构造设计,改善自然通风效果。合理组织气流,通风与
空调情况下的气流组织满足热环境参数设计要求,避免卫生间等区域的空气和污染物串通到
其他空间或室外活动场所。
4、室内声环境
(1)采取措施优化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声环境。建筑室内噪声级至少满足现行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中的低限要求。
(2)根据声环境的不同要求对各类房间进行区域划分;产生较大噪声的设备机房等噪声
源空间集中布置,并远离工作、休息等对声环境要求高的房间,当受条件限制而紧邻布置时,
采用有效的隔声和减振措施。
5、室内空气质量
(1)本项目室内空气中的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氡等污染物浓度低于现行国
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规定限值的10%。
(2)建筑室内和建筑主出入口处禁止吸烟,并在醒目位置设置禁烟标志。
(3)选用的装饰装修材料满足国家现行绿色产品评价标准中对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选
用满足要求的装饰装修材料达到 3 类及以上。
6、安全防护
(1)采取保障人员安全的防护措施,如采取措施提高阳台、外窗、窗台、防护栏杆等安
全防护水平;建筑物出入口均设外墙饰面、门窗玻璃意外脱落的防护措施,并与人员通行区
域的遮阳、遮风或挡雨措施结合。
(2)采用具有安全防护功能的产品或配件,如采用具有安全防护功能的玻璃、具备防夹
功能的门窗。
五、
给排水节能设计本工程在设计中尽可能节约能源,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充分利用市政压力供给生活和室外消防用水,节能减耗。
2选用节水型卫生洁具及配水件,卫生器具、水嘴、淋浴器等应采用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T 164要求的产品,用水效率等级宜达到标准规定的1级。
3公共卫生间采用感应式水嘴和感应式大、小便器冲洗阀。
4本工程设总表计量,地块内各用水单位、用水功能及单体均分设水表计量:建筑物内按
功能再设置分表计量;绿化、消防等单独设分表计量。
5给水系统控制最不利用水器具处的静水压不超过0.45MPa。
6采取下列避免管网漏损的措施:
1)给水系统中使用的管材、管件,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新型管材和管件应符
合通过鉴定的企业标准的要求,并应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
2)选用高性能的阀门、零泄漏阀门;
3)合理设计供水系统,避免供水系统压力过高或压力骤变;
4)选择适宜的管道基础处理方式,并控制管道埋深。
六、暖通
节能设计
1.建筑的围护结构热工设计严格执行国家和当地的相关节能规范。
2、本工程空调负荷计算建筑外窗、外墙、屋顶的传热系数值以及外窗和阳台门气密性等
级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 浙江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DB33/1092-2021以及《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的要求;
3、采用变冷媒流量多联空调系统,配比例不大于1.1,其冷媒管等效长度满足对应制冷
工况下满负荷的性能系数不低于2.8,此外,按系统最长配管长度折算,本项目多联机空调夏
季供冷量修正系数不小于0.85。
4、本项目所设计采用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其全年性能系数(APF)不应低于下
表中的数值:
制冷量CC
(kW)
APF
夏热冬冷地区
CC≤14
4.752
14<CC≤28
4.644
28<CC≤50
4.536
50<CC≤68
4.320
68<CC
4.104
5、
本项目所设计采用的热泵型房间空气调节器,其全年性能系数(APF)不应低于下表
中的数值:
制冷量CC
(kW)
APF
夏热冬冷地区
CC≤4.5
4.5
4.5<CC≤7.1
4.0
7.1<CC≤14
3.7
6、本工程空调通风设备均选用高效率设备,空调风系统和通风系统的风量大于
10000m3/h时,空调风系统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和机械通风系统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均
满足《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要求:
系统形式
Ws限制
机械通风系统
0.216
新风系统
0.192
办公建筑定风量系统
0.216
酒店建筑全空气系统
0.24
7、汽车库设CO探测器,监测点距地1.5m。当CO段时间接触浓度(15分钟的时间加权
平均浓度)大于20mg/m³时启动该防烟分区排风机及其联动的进风机运行。
8、根据不同的使用功能单独设置空调系统,以便灵活控制,节约电力。空调机组设电动
二通阀,能按预先设定的温度自动调节和停启。对设备和管道进行妥善绝热,杜绝无效能耗。
9、多联机热泵机组的制冷综合性能系数IPLV(C)比《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
规范》GB55015提高8%.
10、分体式空调能效等级不应低于国家标准《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
级》GB21455-2019中2级的要求,制冷剂采用环保冷媒。
11.对于宴会厅、办公大厅等人员集中场所,设置包含CO2、PM2.5及PM10的测量功能
的室内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并具备定时连续测量、显示、记录和数据传输功能,监测系统对
污染物的采样周期不大于10min。
12、对于集中空调系统的空气-空气能量回收装置,夏季热交换效率不低于60%,冬季
热交换效率不低于65%;对于分散空调房间的带热回收功能的双向换气装置,热交换效率不
低55%。
13、风机选型时,风机效率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通风机能效限定值与能效等级》
GB19761规定的通风机能效等级的2级。
14、空调风管采用离心玻璃棉保温,热阻值不小于0.81㎡·k/w。
15、本项目垃圾房等有异味或污染物的房间排风应净化处理后排放,且避开人员活动区
域。
16、空调冷凝水管按照《公共建筑节能标准》采用。空调冷凝水管采用难燃 B1 级发泡
橡塑保温,厚度均为 13mm。
七、电气
节能设计
1、本工程变电所靠近负荷中心,供电半径小于200米。合理布置配电线路路径,减小长
度,降低线损。变压器型号为SCB14型(电工钢带)
变压器选择低损耗、低噪声的节能产品,并达到国家现行标准《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
及能效等级》GB20052-2090表2中能效等级2级及以上要求。供电系统中,配电变压器选用
【D,yn11】结线组别的变压器,且其长期工作负载率不宜大于80%。
配电系统设计中的单相负荷均作相位选择,使三相尽量平衡。单相用电设备接入三相系
统时,应当考虑三相平衡。照明系统三相配电干线的最大相负荷不宜超过三相负荷平均值的
115%,最小相负荷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85%。对于三相不平衡的供配电系统,采用
分相无功自动补偿装置。
无功补偿:变电所低压侧设置集中无功补偿装置。采用智能型补偿控制器,具有自动循
环投切、过零投切、分相补偿等功能;
谐波治理 :
(1)选用用电设备的谐波电流限值必须满足以下规范的要求:
《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GB17625.1-2012
《电磁兼容 限值 对额定电流大于16A的设备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谐波电流的限制》
GB/Z17625.6-2003
(2)变压器采用D·yn11的接线;
(3)无功补偿电容串接电抗器,防止谐波放大;
(4)配变电所应对供电系统进行谐波监测。当供配电系统谐波或设备谐波超出相关国家
或地方标准的谐波限值规定时,采取高次谐波抑制和治理措施。在变电所、谐波源较大的机
房设置无/有源滤波器,或预留滤波器的柜位,待系统正式运行后对谐波进行实测,根据实际
情 况确定型号规格。
2、照明系统
所有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应达到《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T50034-2024的目标值及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的功率密度限值要求。照度按照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24及《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规定的标准设计;室外满足《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 JGJ/T163-2008及《建
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室外照明设计的要求。
光源的选用:有装修要求的场所视装修要求商定,一般场所采用荧光灯,Ra≥80,色温
在3300K到5300K之间。管理用房及各设备机房以细管径三基色直管荧光灯(T5或T8管)为
主要光源。走道、楼梯间、卫生间、车库、室外照明等无人长期逗留的场所,选用发光二极
管(LED)灯。
连续长时间视觉作业的场所,其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6,统一眩光值UGR不高于19。
长时间工作或停留的房间或场所,照明光源的颜色特性应符合下列规定:同类产品 的 色容 差
不应大于55DCM;一般显色指数(Ra)不应低于80;特殊显色指数(Rg)不应小于0。人员长时
间工作或停留的场所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性)> GB/T 20145
规定的无危险类(RGO)照明产品。选用LED照明产品的光输出波形的波动深度应满足现行国
家标准《LED室内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31831的规定。
室外灯光对室内的影响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及及《建
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室外照明设计的相关规定;室外景观、环境照明等的灯光
不直接射入室内。
镇流器等灯具附件的选用
(1)直管型荧光灯采用电子型或节能型电感型镇流器,其它类型节能灯采用电子型,金
卤灯采用节能型电感镇流器,要求cosφ≥ 0.9,谐波含量应满足国家标准GBl7625.1-2003
《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的规定。
(2) 所有选用的光源、镇流器的能效不应低于相应能效标准的节能评价值。照明产品
的能效水平不低于节能评价值或能效等级2级的要求。
照明控制方式:
(1)照明控制以现场控制为主,有条件的场合采用一灯一开关。
(2)室外照明采用分区、分组集中控制。除采用光控、时间控制等自动控制方式外,还
具有手动控制功能;设有深夜减光控制;根据使用情况设置平时、一般节日及重大节日多种
控制模式。
(3)对大空间场所可根据该建筑的标准和要求,尽可能利用室外天然光的变化调节人工
照明照度,所控灯列与窗平行,在保证达到设定的照度水平前提下,实现节用电。
(4)白天自然光较强或深夜人员很少时,实现手动/自动方式控制一部分或大部分照明,
以达到节电目的。
(5)楼梯间、走道照明,除疏散照明以及电梯厅、合用前室照明外,可采用人体红外感
应自动照明或节能自熄开关等措施,以达到节电的目的。建筑的门厅、电梯厅及停车库照明
应能够根据照明需求进行节能控制。
照明灯具效率满足《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T50034-2024 的要求。LED灯具能效应满
足《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30255-2019、《普通照明用LED平板
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8450-2019中规定的节能评价值(2级能效)要求。
3、动力系统
与建筑、给排水、暖通专业设计师协商,各电梯、水泵、风机的电动机选用高效节能型
电动机,其能效满足《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2012规定
的节能评价值的要求。交流接触器的能效水平不低于节能评价值或能效等级2级的要求。
给排水系统设备的电气节能措施有:
a、对生活给水、中央及排水系统的水泵、水箱(水池)的水位及系统压力进行监测。
b、根据压力状态,自动控制相应水泵的启停,自动控制系统主、备用泵的启停顺序。
c、对系统故障、超高低水位及超时间运行等进行报警。
d、集中制备的电开水炉设有根据温度和时间控制的措施
电动机设备的电气节能措施有:
a、除消防设备外的 45 kW及以上的交流异步电动机采用 星三角降压启动,改善启动特
性。
b、在满足工艺要求、运行可靠的前提下,电动机采取变频器调速节电措施;并且动力、
空调设备配置的电动机的能效等级应满足国家相应节能标准要求。
c、电梯应具备节能运行功能。选用配备高效电机及先进控制技术的电梯;当两台及以上
电梯成组设置时,配置具有节能运行模式及群控功能的控制系统。
地下室设置通风装置,根据车库内CO浓度进行自动运行控制。本工程在投入使用后,建
立照明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度。建筑装修设计选用电器时,采用国家能效标识二级及以上的产
品。
4、计量及运行管理
(1)计量:
供电部门计量:本工程采用高供高计,在10KV高压进线处设置专用计量柜集中计量。
内部计量:低压根据业主部门计量考核要求设置计量表计。
本工程设置用电分项分区计量系统,在变配电房低压配电出线回路或负荷配电总柜处设
置一级电能计量表计,并在室内非公用场所照明插座用电、室内公用照明插座用电、空调末
端用电、热水系统用电及信息中心用电、监控机房用电等能耗节点处设置计量表计,分项独
立计量,计量表计要求全部设置通讯接口,表计读数通过电能能耗采集线路传送至监控中心
能源管理系统主机,满足建筑物能耗分项计量、能耗分析或内部考核计费、管理需求。用电
分项计量系统应上传数据至建设主管部门监管平台。
(2)运行管理:
对生活给水及排水系统的水泵、水箱(水池)的水位及系统压力进行监测,根据压力状
态,自动控制相应水泵的启停,自动控制系统主、备用泵的启停顺序,对系统故障、超高低
水位及超时间运行等进行报警。
地下室排风机,应根据地下室CO浓度自动控制启停。
本工程在投入使用后,要求建立照明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度。
5、充电车位
本地块按机动车停车总数的14%设置电动充电桩。
6、可再生能源利用:
本工程屋面设置单晶硅光伏板,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采用并网发电模式,与建筑一体化
设计,同步实施。整个系统由太阳能光伏组件、直流集线箱、逆变器、并网柜、监控系统等
组成。具体由专业厂家深化设计。
第十一章、装配式设计专篇
一、项目概况:
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金融兼容用地(B1/B2)。用地面积2582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26962.45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90918.46平方米,其中计容地上建筑面积90373.50平
方米,其中商务70747.45平方米,商业18488.93平方米(其中配套商业14122.15平方米、
农贸市场4366.78平方米),配套用房837.12平方米(其中消控室92.33平方米、物业管理用
房516.54平方米、垃圾房99.49平方米、公厕103.49平方米、母婴室25.27平方米),不计容
地上建筑面积544.96平方米(其中配电房385.63平方米、户内型公用开闭所99.7平方米、
5G机房59.6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6043.99平方米。采用装配式的建筑面积为90918.46
平方米。(正负零以上商业/商务及投影部分建筑面积)
二、设计依据
《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
[2016]111 号
《杭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17~2025 年)》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
[2017]119 号
《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18)
《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GB50010-2010(2024年版))
《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 -2017)
《建筑抗震设计标准》(GB50011-2010(2024年版)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10)
《装配式钢结构住宅建筑技术标准》(JGJ/T 469-2019)
《高层钢结构住宅设计规范》(DB33/T 1133-2017)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2014)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1-2016)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2-2016)
《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3-2016)
《装配式住宅建筑设计标准》(JGJ/T 398-2017)
《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3/T1165-2019)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33/T 1123-2016)
《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16G101-1,2)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连接节点构造》(15G310-1,2)
《桁架钢筋混凝土叠合板(60mm 厚底板)》(15G366-1
《预制钢筋混凝土板式楼梯》(15G367-1)
建筑设计单位提供的相关设计图纸
其它有关的国家、地方规定及规范
行业设计制图标准及相关专业提资要求
装配率计算公式
装配率应根据浙江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表4.0.1中评价项分值按下式计算:
本项目共4栋楼,装配率设计值为60%。
装配式方案展示单体划分示意总图
项目单体概况表
楼栋号
建筑类
型
使用功能
地上建筑面
积
结构类型
层数
建筑高度
装配率
1#、2#
公共建
筑
办公、商
业
43585.68㎡
钢筋混凝
土
16
69.6m
60.11%
3#、4#
公共建
筑
办公、商
业
47332.78㎡
钢筋混凝
土
16
69.6m
60.00%
经由多专业参与项目设计会议,最终采用了高精度模板、现场采用成型钢筋、叠合楼板、
预制楼梯、非承重围护墙非砌筑、围护墙与保温隔热装饰一体化、内隔墙非砌筑、内墙墙体
与管线一体化、建筑通用空间全部装修、水平管线分离、竖向管线分离、建筑师主导的全过
程咨询模式、BIM技术、标准化设计综合性装配式设计方案。
预制混凝土部分“以水平构件为主,预制内隔墙为辅”的原则,可概括为采用包括预制
叠合楼板、叠合阳台板、预制空调板、预制楼梯在内的水平构件预制,力求达到减少模板数
量,降低施工难度,节省人工成本,减少施工时间,提高项目综合经济效益,辅以采用ALC
内隔墙和轻质隔墙,装修采用吊顶,实现水平管线分离,满足装配率的要求。
装配式建筑设计说明
一、装配式建筑-建筑专业设计
1、设计依据:
《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2014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 51231-2016
《装配式住宅建筑设计标准》JGJ/T398-2017
《蒸压加气混凝土板》GB/715762
《建筑用轻质隔墙条板》GB/T23451
《建筑轻质条板隔墙技术规程》JGJ/157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住宅建筑设计示例(剪力墙结构)》15J939-1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表示方法及示例(剪力墙结构)》15G107-1
《桁架钢筋混凝土叠合板(60mm厚底板)》15G366-1
《预制钢筋混凝土板式楼梯》15G367-1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连接节点构造(楼盖结构和楼梯)》15G310-1
《预制钢筋混凝土阳台板、空调板及女儿墙》15G368-1
《混凝土叠合楼盖装配整体式建筑技术规程》DBJ43/T301-2013
《混凝土装配-现浇式剪力墙结构技术规程》DBJ43/T301-2015
《绿色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43T332-2018
2、设计原则
在装配式建筑设计阶段,应协调建设、设计、生产、施工之间的关系,加强建筑、结构、设
备、装修等专业之间的配合。预制构件一般为批量化生产,因此项目决策和设计应力求少变
更,以免造成浪费和损失。
装配式建筑设计应按照通用化、模数化、标准化的要求,以少规格、多组合的原则,实现建
筑及部品部件的系列化和多样化。平面布置尽量规整,节约模板,控制异型构件数量,提高
经济性和生产效率。拆分构件时应根据生产条件和运输环境控制构件尺寸。
装配式建筑内装系统应与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一体化设计建造。装配式
建筑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实现全专业、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装配式设计概况:
3.1总平面设计要点
装配式建筑总平面设计满足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国家规范及建设标准要求,考虑建筑施工特
点进行设计满足施工要求,如构件运输、吊装及临时堆场设置等。
(1)预制构件运输的要求: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在工厂生产,再运输到施工现场进行吊装。
因此,装配式建筑总平面设计需要考虑现场交通便利及运输过程中的限高、限重的影响;
(2)吊装要求:由于预制构件需要在施工过程中运至塔吊所覆盖的区域进行吊装,需要在总
平面设计中合理布置塔吊的位置,并根据经济性原则选择适宜塔吊吨位。因此,总平面图设
计在设计阶段应考虑吊装要求,能够有效提高后期场地使用效率,减少施工阶段不必要的麻
烦;
(3)预制构件临时堆放场地设置要求:临时堆场主要用于堆放预制构件,合理布置临时堆放
场地能够提高施工的效率,装配式总平面设计中需要根据项目、场地、预制构件运输及塔吊
等条件综合设置临时堆场位置及大小。
3.2平面设计要点
本项目预制装配式建筑平面设计应遵循模数协调原则,优化套型模块的尺寸和种类,实现住
宅预制构件和内部部品的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完善住宅装配式配套应用技术,提高工
程质量,降低造价成本。
3.3楼型分析要点
主体结构部分采用叠合楼板、预制楼梯;内隔墙部分采用非承重围护墙非砌筑墙,除卫生间
以外均采用非砌筑轻质隔墙;装修和设备管线部分采用全装修;BIM技术应用采用设计、生
产、施工BIM。
3.4预制构件的设计要点
预制构件应遵循标准化、模数化原则。应尽量减少构件类型,提高构件标准化程度,降低工
程造价。对于开洞多、异形、降板等复杂部位可考虑现浇或者其他墙体材料,注意预制构件
重量及尺寸,综合考虑项目所在地区加工生产能力及运输、吊装等条件。同时预制构件具有
较高的耐久性、耐火性。预制构件设计应充分考虑生产的便利性、可行性以及成品保护的安
全性。
3.5构造节点设计要点
预制构件连接节点的构造设计是装配式建筑设计的关键,预制构件的拼缝、防水、节能应满
足建筑的物理性能、防水性能、保温性能等要求。各类接缝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所在气候区
等,合理进行构造节点设计,满足防水及节能要求。
3.6装配式全装修设计要点
预制装配式建筑的装配式内装修设计遵循建筑、装修、部品一体化的设计原则,部品体系满
足国家相应标准要求,达到安全、经济、节能、环保等各项的标准要求。各专业协同配合,
采用管道预留预埋等方式,将预制构件范围内的管道提前在工厂预埋好,满足后期全装修的
施工安装。
二、装配式建筑-结构专业设计
1.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图集
《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
GB/T51231-2016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1- 2014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
JGJ 107-2016
《钢筋连接用灌浆料》
JG/T 408-2013
《混凝土叠合楼盖装配整体式建筑技术规程》
DBJ 43/T 301-2013
《混凝土装配-现浇式剪力墙结构技术规程》
DBJ 43/T 301-2015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连接节点构造(2015合订本)》
G310-1~2
《桁架钢筋混凝土叠合板》(60厚底板)
15G366-1
《预制钢筋混凝土板式楼梯》
15G367-1
《预制混凝土剪力墙内墙板》
15G365-2
《预制钢筋混凝土阳台板、空调板及女儿墙》
15G368-1
2.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设计一般规定
1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可采用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装配整体式框架-
现浇剪力墙结构、装配整体式框架-现浇核心筒结构、装配整体式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等结构
体系。
2)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房屋最大适用高度、高宽比、抗震等级应满足《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
标准》GB/T51231、《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相关要求。
3)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平面布置宜简单、规则、对称,质量刚度分布均匀;竖向布置应连续、
均匀。且应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4)高层装配式结构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地下室相关范围宜采用现浇,剪力墙结构底部加强
部位的剪力墙宜现浇,框架结构首层柱宜现浇。
5)预制构件节点及接缝处后浇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预制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
6)混凝土、钢筋和钢材的力学性能指标和耐久性要求等应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的规定。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接头采用的套筒应符合《钢筋连接用灌浆套筒》
JG/T398的规定。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接头采用的灌浆料应符合《钢筋连接用灌浆料》
JG/T408的规定。
7)预制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30;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
低于C40,不应低于C30。普通钢筋采用套筒灌浆连接时,应采用热轧带肋钢筋。预制构件
的吊环应采用未经冷加工的HPB300及钢筋制作。预埋件和连接件等外露金属件应采取封闭、
防腐、防锈、防火处理,符合耐久性要求。
8)在各种设计状况下,装配整体式结构可采用与现浇混凝土结构相同的方法进行结构分析。
但当一层内既有预制又有现浇抗侧力构件时,地震状况下宜对现浇抗侧力构件在地震作用下
的弯矩和剪力放大1.1倍。
9)在结构内力和位移计算时,对叠合楼盖可假定其在自身平面内为无限刚性;楼面梁的刚度
可计入翼缘作用予以增大,增大系数根据翼缘情况取1.3~2.0。
10)内力和变形计算时,应计入填充墙对结构刚度的影响。采用轻质墙板填充墙时,可采用周
期折减的方法考虑其对结构刚度的影响;框架结构周期折减系数取0.6-0.7,对剪力墙结构周
期折减系数取0.8-0.9。
11)预制构件在翻转、运输、吊运、安装等短暂设计状况下的施工验算,应将构件自重标准值
乘以动力系数后作为等效静力荷载标准值。脱模验算时,等效静力荷载标准值应取构件自重
标准值乘以动力系数后与脱模吸附力之和,且不宜小于构件自重标准值的1.5倍。
12)装配整体式结构,接缝的正截面承载力应符合现行国标《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斜截面受剪承载力应符合《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设计规程》JGJ1的要求。
13)预制构件与后浇砼、灌浆料、坐浆材料的结合面设置粗糙面或键槽。
3. 叠合楼盖设计
1)结构转换层、平面复杂或开洞较大的楼层、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的地下室楼层宜采用现
浇楼盖。
2)叠合板采用有支撑的楼板,预制板厚度不宜小于60mm,后浇层厚度不应小于70mm。
3)对边支撑或四边支撑板长宽比大于3时,按单向板设计。预制板之间采用分离式接缝。如
节点图
①楼板与梁支座连接节点(边跨)
②单向楼板与楼板密拼节点
4)四边支撑,板长宽比不大于3时,按双向板设计,当现浇层厚度大于80mm且设置有钢筋
桁架并配有足够竖向的接缝钢筋时,采用分离式接缝,如节点图。
双向楼板与楼板接缝
5)阳台板、空调板宜采用叠合构件,空调板采用预制构件。预制构件应与主体结构可靠
连接,叠合构件的负弯矩钢筋应在相邻叠合板的后浇混凝土中可靠锚固。叠合阳台板、空调
板连接节点如图④。
④叠合阳台连接节点
4. 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
1)剪力墙应沿两个方向均匀布置。剪力墙截面宜简单、规则。
2)抗震设计时,高层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不应全部采用短肢剪力墙。设防烈度为8度时,
不宜采用较多短肢剪力墙结构,高层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中的电梯井筒宜现浇。
5. 预制楼梯
1.预制楼梯梯段板上端设置固定铰,下端设置滑动铰,梯段板按简支计算模型考虑,可不参
与整体抗震计算。
2.楼梯梯段板转动及滑动变形能力应满足结构层间位移的要求,且预制楼梯端部支承构件上
的最小搁置长度不小于100mm。
3.预制楼梯设置滑动铰的端部采取螺栓(钢筋)销键连接。连接节点如图⑥⑦
⑥楼梯上部与歇台板连接节点(固定铰)
⑦楼梯上部与歇台板连接节点(滑动铰)
三、装配式建筑-设备专业设计
设计原则:电气、给排水、暖通专业基于工业化建筑、结构底图做深化设计,根据预制
构件拆分缝的位置对电气、给排水和暖通专业的点位进行定位调整。当遇到点位在现浇与预
制构件接缝处时应避开接缝,电气专业在预埋底盒和箱体时距离预制构件边≤100mm。图纸
设计完成后,需进行相关设备的碰撞检测,当点位需做调整移位时应满足规范要求。
1. 强电开关、插座、箱体应避开现浇与预制构件接缝处,侧边距现浇剪力墙或预制构件边应
≥100mm,插座背靠背设置在厚度≤120mm的预制构件上时应错位布置。
2. 预埋线管无地方强制规范要求时,除消防以外的线管均采用PVC管。
3. 公共区有吊顶时,公共区部位的入户线管宜敷设在吊顶内;无吊顶时敷设在现浇层内,预
埋管管径≯32mm。
4. 预制墙上的强、弱电插座、开关应标注定位尺寸、高度和敷设方式。开关距门边宜为
200mm。
5. 强、弱电箱体背靠背设置时应错位设置,标注箱体的预留尺寸和定位。
6. 强、弱电各回路若有部分管线段敷设方式不一致时应分别标注敷设方式。
7. 消防探测器应避开板缝,当吸顶安装时距梁边≮500mm。
8. 设计电热水器插座、燃气热水器插座、洗衣机插座时,避免与给排水立管冲突。
9.户内线路保护管预埋:
①户内配电回路较少的公寓、宿舍等建筑,线管敷设在现浇层内;
②户内配电回路复杂、线路较多时,采用分层分布的预埋方式,具体如下:a.照明线盒,消
防报警线盒等预埋在工厂预制叠合板内;b.照明回路、消防报警回路、挂式空调插座回路、
厨房插座回路、卫生间插座回路预埋在叠合板现浇层内敷设;c.柜式空调插座回路、普通插
座回路、普通弱电回路预埋在找平层内敷设。(当找平层厚度不够时,预埋在现浇层内);
d.强电户内箱入户线回路在叠合板现浇层内敷设,户内弱电箱总进线回路在现浇层内敷设。
10.强弱电箱暗装设计时应标注留洞尺寸或箱体尺寸。当强弱电箱在预制构件内时,宜在工厂
内预埋到位。
11.防雷接地:在施工过程中现浇层内的引下线、均压环等与预制构件上的等电位、门窗所预
埋的扁钢焊接连通。
(二)给排水专业
1.给水井设置在供水半径最短的位置,根据建筑地面找平层厚度确定给水管敷设方式:
①找平层内敷设(找平层厚度≥35mm)。
②吊顶内敷设(走管区域需吊顶)。
2.敷设在叠合楼板找平层内的给水支管外径不大于De25。(a、沿顶敷设,二次装修处理。b、
找平层内敷设,找平层厚度≥35mm,管径De≤25mm)。
3.确定厨房给排水具体点位,并标注定位尺寸和敷设方式,以确保预制构件管线预埋与现场
管线预埋的顺利对接。
4.卫生间给、排水立管穿楼板时精确标注定位尺寸。
5.卫生间给水支管在预制墙上竖向暗装留槽时需定位留槽位置及标高,开槽深度≤40mm。
6.卫生间同层排水时,立管穿楼板处宜采用防漏宝,防漏宝预埋件应在工厂提前预埋。
7.对预制构件上的消火栓箱做精确定位,若采用暗装、半暗装型则在墙板上标注预留孔洞尺
寸。
8.当消火栓箱体需设置在预制墙板内时不应采用带灭火器的组合式消火栓箱。
9.雨水立管宜优先设置在空调板、敞开式生活阳台的角落。(雨水斗的设置与屋面建筑找坡
相对应,雨水立管设置在空调板、敞开式生活阳台的角落,雨、废水管分开设置)。
10.预制的屋面雨水斗位置需定位,并标注留洞尺寸。
11.立管应避免遮挡横向孔洞,并避免穿结构梁。
12.公共区域的立管和穿预制墙体的横管均需要标注定位尺寸,横管需要标注高度。
(三) 暖通专业
1.通风管道标注定位尺寸和敷设方式 。
2.通风管道明敷时标注标高及穿墙孔洞。
3.通风管道敷设:
①通风管道敷设时,长宽尺寸需各加100mm。
②通风管道定位尺寸必须以建筑墙面或者轴线为准。
4.空调管道设计:
①空调冷媒管及冷凝水管道标注定位尺寸。
②管道标注敷设方式,管道穿墙处标注定位及留孔尺寸。
5.中央空调设计:
①室内机、检修口标注定位尺寸。
②管道穿墙处标注定位及留孔尺寸。
6.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优先采用自然通风,采用机械防排烟,加压送风
井的位置尺寸需符合工业化求,风井不设置在建筑外墙的外围。
7.卫生间通风:
①在外墙设置不锈钢防雨百叶风口。
②对排风管精确定位及标高。
③没有外窗的卫生间设置机械通风,排风井优先采用成品风井。
四、装配式建筑-工艺专业设计建筑工艺设计就是把建筑物看作一台精密的机械设备,运用机械设计的思维把建筑物拆分成
一块块的墙、楼板、梁、楼梯等,再以机械加工的公差要求来制作墙、楼板、梁、楼梯,最
后在现场将各个构件按次序、按配合精度装配好,并通过局部现浇来连接各个构件。
设计原则:依据工程项目的设计图纸进行构件拆分,拆分过程中重点考虑构件连接构造、水
电管线预埋、门窗、吊装件的预埋及施工必须的预埋件、预留孔洞等,按照建筑结构特点和
预制构件生产工艺的要求,将原传统意义上现浇剪力墙结构拆分为带装饰面及保温层的预制
混凝土外墙板、带管线应用功能的内墙板、叠合梁、叠合板、阳台等部品,同时考虑方便模
具加工和构件生产效率,现场施工吊运能力限制等因素。根据结构要求和吊装能力设计拆分
位置,满足各个构件的起吊和安装。
(一)PC构件简介
本项目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体系中PC(Precast Concrete)构件包括轻质隔墙、叠合楼板和预
制楼梯。
轻质隔墙
本项目部分内墙墙体采用ALC轻质墙板,ALC是蒸压轻质混凝土(Autoclaved Lightweight
Concrete)的简称,是高性能蒸压加气混凝土(ALC)的一种。ALC板是以粉煤灰(或硅砂)、水
泥、石灰等为主原料,经过高压蒸汽养护而成的多气孔混凝土成型板材(内含经过处理的钢筋
增强)。主体结构完成后,可根据户型需要进行订制及采购,在工厂完成水电开槽、饰面后现
场安装。
2
.叠合楼板
叠合楼板的预制部分的厚度为60mm,现浇层厚度为70mm~80mm;预制板表面做成凹凸
差不小于4mm的粗糙面、在预制板内设置桁架钢筋,可以增加预制板的整体刚度和水平界面
抗剪性能。施工阶段,验算预制板的承载力及变形时,可考虑桁架钢筋的作用,减小预制板
下的临时支撑;叠合板的钢筋桁架间距不宜大于600mm,桁架高度为70~150mm,具体高
度根据计算取值。叠合板跨度根据工程实体情况按标准模数设计。叠合楼盖预制部分做法如
下图示意。
叠合楼板
4.预制楼梯
预制楼梯厚度由结构设计计算确定,为全预制搁置式楼梯,梯段板支座处为销键连接,上端
支撑处为固定铰支座,下端支撑处为滑动铰支座,预制楼梯安装时需考虑合理的安装间隙,
以便于楼梯的装配。
楼梯
(二)生产工艺
1.为提高生产效率、减少生产人员数量,使工厂实现有序管理,在生产过程中依靠各种机械
板底筋
桁架
吊环
设备,并充分利用能源和通讯手段完成生产;
2.预制构件制作前,应根据构件的特点编制生产方案,明确各阶段质量控制要点,具体内容
包括:生产计划及生产工艺、模具设计及模具方案、技术质量控制措施、成品存放、保护及
运输方案等内容。必要时应进行预制构件脱模、吊运、存放、翻转及运输等相关内容的承载
力、裂缝和变形验算。
3.模具的设计应满足合理的拆模工艺,并便于锚筋能直接伸出,以保证预制件边缘构造符合
质量标准,模具尺寸允许偏差参照《模具尺寸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4.采用流水线方式生产,生产效率大幅度提高、材料利用率高、损耗小、质量可控;
5.预制构件按照产品的种类有叠合板、楼梯等;无论哪种新的预制构件生产主流程基本相同,
流程如下:
6.生产设备
网片焊接机
棒材弯曲机
自动弯箍机
自动布料机
翻转台
养护窑
7、模具
楼板模具
内墙模具
楼梯模具
(三) 装配式建筑施工介绍
装配式建筑将建筑物拆分成若干混凝土预制构件(简称PC),充分利用可靠的连接节点,将
预制构件拼装组合成建筑物,实现现场施工向工厂化生产的转变,削弱天气环境等因素对施
工条件的影响,做到节能、环保、节约劳动力等优点。
装配式建筑施工策划主要内容:
施工现场的总平面布置、主要运输PC构件平板拖车在施工场地内外的运输路线、PC构件平板
拖车在施工场地内的停放、PC构件的临时堆放场地、以及起重设备的选择等。 塔吊是装配式
建筑施工最常用的施工起重设备,塔吊布置数量、布置位置以及型号,将直接影响到整个项
目的工期以及PC构件的拆分设计;预制构件吊装策划,在预制构件设计完成之后,为了方便
工厂的排模生产、施工现场的安装,更重要的是将工厂的PC构件出厂计划与现场的PC构件需
求计划统一;针对现场施工所需的PC构件的支撑体系、竖向构件的斜支撑、以及水平构件的
支撑、现浇构件的模板体系、施工的防护体系等都需要在施工策划阶段确定。
本项目预制构件吊装策划包含:叠合楼板、楼梯等吊装策划。
1.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注意事项:
①现场道路:
施工道路宜根据永久道路布置,车载重量参照运输车辆最大载重量,一般总重量(车重+构
件)约为50T,道路需满足载重量要求,若需过地下室顶板时,需对顶板进行加固,且需经
原设计单位核算。道路宽度不小于4米,车辆转弯半径不小于15米,会车区道路不小于8米。
尽量采用环形道路;
道路两侧应做好排水措施;
建立测量控制网点,按照总平面图要求布置测量点。设置永久性的经纬坐标桩及水平桩、组成
测量控制网;
现场可适当考虑构件临时堆放,起吊区不占用道路且地面做法同道路做法。
②场外道路:
优先考虑无夜间限制通行的路线,预制构件运输车辆都为重型车辆,沿途经过路段限高、限
重、限宽等其他障碍均应满足运输要求。
2. 塔吊布置
①塔吊布置根据该项目预制构件的重量及总平面图初步确定塔吊所在位置;综合考虑塔吊最
终位置并且考虑塔吊附墙长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然后根据塔吊参数,以5m为一个梯段找出
最重构件的位置,来确定塔吊型号及塔臂长度。
②平面中塔吊附着方向与标准节所形成的角度应在30~60°之间,附着所在剪力墙的宽度不
得小于埋件宽度,长度需满足要求;附着尽量打在剪力墙柱上,打在叠合梁上需经过结构设
计确定。
③塔吊基础参照设备厂家资料,不满足地基承载力要求需对地基进行处理。
④塔吊塔臂覆盖范围在总平面图中应尽量避免居民建筑物、高压线、变压器等,如有特殊情
况应满足安全和规范要求。塔吊塔臂覆盖范围应尽量避开临时办公区、人员集中地带,如有
特殊情况,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⑤塔吊之间的距离应满足安全规范要求,相邻塔吊的垂直高度应该错开1-2个标准节。
⑥塔吊所在位置应满足塔吊拆除要求,即塔臂平行于建筑物外边缘之间净距离大于等于1.5m;
塔吊拆除时前后臂正下方不得有障碍物。
⑦钢扁担吊具的重量约为500kg,起重时应考虑该重量。
⑧对于占地面积大,楼层较低项目可考虑汽车吊辅助吊装,汽车吊需考虑停车位,行车路线、
吊车技术参数、施工组织安排等要求。
⑨对于起重设备的选择需考虑成本、工期、安全等因素。
3.测量放线
①以主控线(红色粗线)为准放出墙板边线、剪力墙的长度,标明每根轴线距离主控线的距离,
内墙板的厚度为200mm。
②测量孔的位置距离外边线宜大于等于1.5m。
③单面放线,标注的位置都要在同方向墙板的相同一侧。
4.叠合楼板吊装
吊装工艺流程:支撑搭设→挂钩、检查水平→吊运→安装就位→调整取钩
①剪刀梯的楼栋可优先吊装楼梯以及歇台板,方便人员上下通行,叠合楼板根据先中间后临
边的原则由歇台板附近向四周扩散吊装;双跑梯由于半歇台板是现浇的,故梯段必须等现浇
半歇台板混凝土强度达到混凝土设计强度的75%以上才能吊装。
③楼板吊装时,可考虑分区分段施工,以便后续钢筋绑扎及水电预埋的搭接施工。
5.钢筋下料
①依据钢筋翻样给出的数据,按照剪力墙柱的编号,找到相对应的钢筋型号、长度、根数、
重量以及墙柱的名称编号,依次记录在表格内,表格内的编号对应剪力墙编号,代表该剪力
墙所需要的钢筋用料
②钢筋料表表格依次排序,方便查找。
③钢筋绑扎优先核心筒,其次是楼梯处钢筋,最后根据情况绑扎剪力墙钢筋。
④钢筋绑扎人员错开。
第十二章、海绵城市设计专篇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概述
杭政储出(2025)101号商业综合体新建项目总用地面积25821㎡,建筑占地面积10250㎡,
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北至山阴路,西至金鸡路,东至纵三路。
2 设计依据
1).《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
〔2016〕98号)
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
4).《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2016;
5).《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
6).《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
7).《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2010;
8).《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
9).浙江省《民用建筑雨水控制与利用设计规程》DB33/T1167-2019;
10).《杭州市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
11).《杭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文件编制导则(试行)》
12).《北干中单元XSCQ19E-11地块建设条件须知》
13).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3 区域自然条件
本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温暖潮湿,四季分明。降水不均,多集中在4~6月,多年降水
量分配率约59%;10~12月及次年1月为枯水期,多年降水量分配率约15%;其余为平水期,多
年降水量分配率约26%。据气象局多年资料统计,多年年平均降水量为1602.6毫米。
场地地基范围内地下水类型为孔隙潜水,主要赋存于③粉细砂、④卵石中,水量丰富。
勘察期间测得地下水位在0.60~2.00米之间,地下水位标高在114.20~115.60米之间,历年水
位变化幅度约1米左右。地下水主要补给来源为大气降水和河流侧向补给,排泄以向河流下游
排泄为主。
周边市政排水条件成熟,海绵城市建设以最大化遵照现状地貌为原则,紧密结合地形,
通过尽可能小的破坏,最大程度的实现雨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可持续水循
环。工程设施与景观设计相结合,在实现低影响开发的的前提下,力求景观效果的进一步提
升。
4 问题与需求分析
利用雨水替代杂用水
目前淡水资源相当宝贵,若采用市政用水提升灌溉成本较大,因此,需对雨水进行有效
的收集回用,用于道路及绿化浇灌。
海绵建设实际意义
水安全:通过雨水系统和源头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构建,区块综合径流系数减小,雨
水管道排水能力达到两年一遇以上,内涝防治重现期提升至30年一遇,从而提高了区块的排
水能力和改善了城市内涝问题。
水生态:各项海绵措施的设置,从源头上减少了雨水径流量,实现了区块年径流总量控
制率达到75%以上,同时通过地块内的下凹绿地、透水铺装等海绵设施,改善了水生态。
水环境:所有雨水径流都经过设施处理,实现了雨水综合处置率100%,改造后年径流污
染削减率(以ss计)≥60%;
水资源:通过雨水回收池设施净化处理后的水,回用于绿化浇灌和道路浇洒。
二、主要设计内容
1. 总体设计
1.1.设计目标
为贯彻低影响开发理念,构建杭州市萧山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通过采用各种有效的
低影响开发技术措施,以控制径流污染、缓解内涝灾害为重点,兼顾合理利用雨水资源、改
善水环境以及营造多功能景观等多重目标。参照浙江省《民用建筑雨水控制与利用设计规
程》、《北干中单元XSCQ19E-11地块建设条件须知》,本次新建工程具体建设指标、目标如
下:
(1)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均达到70%及以上,对应萧山区当地设计降雨量为17.9mm;
(2)地块综合雨量径流系数均达到≤0.61;
(3)地块SS去除率均达到55%;
(4)通过海绵城市建设,缓解地块管网压力,控制面源污染,提升排水系统排水能力;
(5)达到雨水资源化利用。
1.2
设计原则
(1)生态优先
优先利用地块微地形进行雨水有组织汇流和调蓄,充分运用场地绿地系统,进行源头蓄
滞,中途截留,末端调蓄,实现雨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提升场地内雨水净
化、蓄滞能功能,满足海绵城市建设标准。
(2)安全为重
采用海绵城市技术措施,构件源头雨水控制系统,充分考虑场地水文地质结构及其他基
础设施的安全稳定性。做到功能性、经济性、实用性有机统一,既实现雨水的缓释,又保证
安全。
(3)因地制宜
在地块规划过程中,根据地块自身的实际情况、当地的降雨量、排水量等进行合理的规
划和布局,重视对小区景观和道路的改造,合理确定开发建设指标。
(4)统筹建设
科学规划布局和选用海绵城市设施及其组合系统,雨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5)低成本
尽可能利用原有景观微地形进行设计,减少土方开发和运输量,充分利用微地形形成的
局部低洼点来蓄滞雨水,并减少对小区景观的影响。
(6)低维护
根据雨水设施类型、气候条件等,选择适宜当地的植物种类及种植形式,降低后期雨水
设施的植物维护、养护成本,并充分发挥植物对雨水径流的截留、蓄滞、吸收作用。
1.3
设计参数
萧山区当地暴雨强度公式:
杭州市萧山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应的设计降雨量(mm)
年径流总量
控制率
55%
60%
65%
70%
75%
80%
85%
90%
95%
降雨量
(mm)
11.3 13.2
15.3
17.9
21.1
25.1
30.6
38.5
53.6
1.4
技术路线
LID设施技术技术分析
LID设施
径流总量控制
径流峰值
调节
径流污
染控制
雨水集
蓄利用
渗透
调蓄
透水铺装
好
较好
较好
较好
较弱
绿色屋顶
好
较好
较好
较好
较弱
绿地(地下室范围线
外)
好
较好
较好
好
较弱
绿地(地下范围线内,
覆土厚度≥500mm)
好
较好
较好
好
较弱
下凹绿地
好
好
较好
较好
较弱
蓄水模块
较好
好
好
较好
好
初期弃流设施
较弱
较弱
较弱
好
较好
本项目主要采用透水铺装、绿地(地下室范围线外)、绿地(地下范围线内,覆土厚度
≥500mm)、下凹绿地、屋顶绿化、蓄水模块和初期弃流设施。
广场雨水、就近汇入或通过植草沟、车道排水沟、地下车库周边排水沟、等汇入建筑物
四周或道路两侧绿地消纳。自行车道采用透水地面,采用渗透管沟等形式,透水性能满足1 h
降雨45 mm 条件下,表面不产生径流,超过透水性能产生的径流,汇入南侧下凹绿地。
部分屋面及平台雨水断接,汇入下凹绿地,屋面雨水断接做法详见海绵设施做法大样。
经绿地土壤渗滤的雨水通过盲管就近接入基地内室外雨水管道系统。超量径流通过溢流
井接入基地内室外雨水管道系统,外排城镇排水系统。
场地雨水经室外雨水管道系统汇集之后,经过初期弃流措施,进入雨水回用池,弃流径
流厚度3mm,排至污水管网。超过储存容积的雨水经溢流,排至市政雨水管网。处理过的水用
于绿地及道路浇洒,地下车库地面冲洗。
专业衔接
按照上位规划的约束条件,绿地、建筑、排水、结构、道路等相关专业相互配合,采取
有利于促进建筑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海绵城市设计方案,以绿为主、绿灰结合,落实上位规
划确定的低影响开发控制指标,细化具体的低影响开发设施的类型、空间布局、组合方式、
设施规模等,指导地块开发建设。
承上启下,衔接上位规划《北干中单元XSCQ19E-11地块建设条件须知》和浙江省《民用
建筑雨水控制与利用设计规程》的要求,实现对上位规划指标的落实。
⑵
以绿为重,绿灰结合的策略框架
为实现海绵城市建设的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和相关目标,制定以绿为主、绿灰结合
的覆盖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海绵城市策略框架。
⑶
因地制宜,目标导向的管控途径
因地制宜,以海绵城市建设适宜性评价为核心,以可实施性分析为基础,以目标为导向,
确定指标取值量化的问题
2 LID设施详细设计
2.1 LID设施计算
(1)外排雨水综合雨量径流系数Ψz应按下垫面种类加权平均计算:
下垫面种类
面积
F
(
m²)
雨量径流系数
Ψ1
流量径流系数
Ψ2
雨量综合径流
系数
绿地
6455.25
0.15
0.25
硬质屋面
10250
0.80
0.9
混凝土或沥青路面及广场
4415.75
0.80
0.90
透水铺装地面
4700
0.29
0.40
总用场地面积
25821
0.54
(2)径流总量计算公式:
W = 10Ψzc hy F
式中:W——径流总量(m3);
Ψzc——综合雨量径流系数;
hy——设计降雨量(mm);
F——汇水面积(hm2)。
(2)低影响开发源头控制设施用于径流总量控制、水质控制或雨水利用时,源头控制
设施的设计规模采用容积法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V=10HψA
式中:V——控制容积(m³)
H——设计降雨量(mm)
ψ—汇水面积内的综合径流系数
A—汇水面积(hm²)
(4)年径流污染削减率计算:
ss去除率采用LID设施相对应汇水区域的面积加权平均计算:
年SS总量去除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低影响开发设施对SS的综合去除率,其中SS削减率
仅计算LID设施的SS削减率。
2.2
海绵设施选取
低影响开发是一种强调开发应减小对环境的冲击,通过源头分散的小型控制设施,维持
和保护场地自然水文功能、有效缓解不透水面积增加造成的洪峰流量增加、径流系数增大、
面源污染负荷加重的雨水管理理念,其核心是基于源头控制和延缓冲击负荷的理念,构建与
自然相适应的排水系统,合理利用景观空间和采取相应措施对暴雨径流进行控制,减少面源
污染。
结合本工程水文及地质情况,因地制宜,采取以下技术措施,以达到低影响开发的目的:
(1)透水铺装地面
场地设计上应尽可能的最小化场地总不透水面积,广场、停车场、人行道以及车流量和
荷载较小的道路等可采用透水铺装路面。透水铺装地面施工方便,可补充地下水并具有一定
的峰值流量削减和雨水净化作用。与一般路面相比较,渗透路面下层需建透水层,因此比一
般道路路基要厚,单考虑路面的建设成本会比传统路面高,但考虑到渗透路面可大大减少雨
水井和排水管网的用量,渗透路面可使工程整体造价降低。
透水铺装路面典型构造示意图
(2)下凹式绿地:
结合道路排水采用生态排水方式,尽可能的增加场地植被面积并引导雨水流入植被覆盖
区。本项目结合绿地设置下凹式绿地,滞留建筑屋面、道路的径流雨水。
下沉式绿地典型构造示意图
(3)绿色屋顶
绿色屋顶是一种多层次系统,通常由专业配置的植被系统、植物根系阻隔层系统、屋顶排
蓄水系统和灌溉系统等结构组成。通过生长介质中的孔隙将雨水滞留,经土壤蒸发和植被蒸
腾缓慢排水,由此可有效减少屋面径流总量和径流污染负荷,具有节能减排的作用,但对屋
顶荷载、防水、坡度、空间条件等有严格要求。
绿色屋顶典型构造示意图
(4)雨水回收利用池:
雨水蓄水池为具有雨水储存功能的集蓄利用设施,同时也具有削减峰值流量的作用。本
项目绿化面积较大,不设置调蓄功能的蓄水池,采用园区中心的人工水体作为雨水调蓄池。
室外雨水经下凹绿地,溢流至室外雨水管网,收集后排至人工水体,经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储
存在湖体附近的雨水回用系清水池,再变频加压至地块各绿化浇灌、道路冲洗用水点。回用
水水质应满足《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2016的相关要求。
雨水处理系统采用雨水初期弃流装置,对降雨初期水质较差的雨水弃之不用,仅收集处
理中后期水质较好雨水,降低雨水处理成本。
工艺流程:
接雨水收集管网→弃流井→弃流管接市政雨水管网/附近河道
↓
排污管 ←雨水蓄水池→过滤泵→雨水处理装置→消毒装置→
清水池→供水泵→绿化浇灌/景观补水
2.3 建设效果校核
2.3.1
1)、年径流总量控制雨水量W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0%对应的日降雨量hy=17.9 mm
W= hyF/1000=17.9×25821/1000=462.2m
3
2)、下垫面下渗控制雨水量V1
V1=hy(1-ψzc)F/1000=17.9×(1-0.54)×25821/1000=210.45m
3
3)、理论计算所需总调蓄容积V2
V2= hyψzcF/1000=17.9×0.54×25821/1000=251.74m
3
4)根据《浙江民用建筑雨水控制与利用设计规程》要求:规划用地面积 2 万平方米以上
的新建 建筑工程项目,应按每万平方米建设用地不小于 100 立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雨水
调蓄设施,本项目 占地面积 25821 ㎡ ,需设置 258.21m
3 雨水调蓄措施>
251.74m3,故需设置
258.21m
3 雨水调蓄设施。
5)雨水回用系统
根据《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2010 中5.2.4 条规定雨水设计径流总量公式:
Way=(
0.6 ~ 0.7)*10Ψc ha F
式中:
Wya
——年用雨水量(m3);
Ψc
——雨水径流系数;
F
——计算汇水面积(hm2);
ha
——常年降雨厚度(mm);依据《民用建筑雨水控制与利用设计规程》DB33/T1167-2019
萧山年平均降雨量为1440.5mm。0.6~0.7——除去不能形成径流的降雨、弃流雨水等外的可用系数;本项目取值0.6。可收集雨水量表
编号
汇水位置
汇水面积
雨水径流系数
年收集雨水量m3
1
绿地
6455.25
0.15
836.89
2
硬质屋面
10250
0.8
7530.21
3
混凝土或沥青路面及广场
4415.75
0.8
3244.05
4
透水铺装地面
4700
0.29
1178.04
年用雨水总量
12789.2
雨水收集利用系统雨水总收集量为12789.2m3/a。其他损失水量按收集量的10%计算。
6)设计采用LID总调蓄容积V
(a)下凹绿地
下凹绿地面积:788.07m
2
有效蓄水深度:15cm
有效调蓄容积=788.07×0.15=118.21m
3
(b)雨水回用设施规模计算
(1)绿化灌溉用水:
地面绿地面积为6455.25m2,草坪以暖季型为主,搭配少量冷季型,采用一级养护,按照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中的第3.3.3条规定,绿化浇洒的用水定额取3L/
(m2·d)。
绿化灌溉日用水量Q=0.001×3×6455.25=19.37m3/d
(2)道路冲洗用水:
按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中的第3.2.4条规定,道路广场冲洗用
水定额取3L/(m2·d),道路广场面积为9115.75m2。
道路广场冲洗日用水量Q=0.001×3×9115.75=27.35m3/d
雨水调蓄池容积规模宜按3d的场地道路、绿化浇洒用水量确定,则雨水调蓄池容积
V=(19.37+27.35)×3=140T。
7) SS 综合去除率
SS 综合去除率=[(下凹绿地容积*80%+雨水收集池可汇水容积*90%)/ LID 设施面对应的
汇水容积总和]×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118.21*80%+140*90%)/258.21]*70%=60%>55% 满足规划要求的地块 SS 去除率不小
于55%。
2.3.2、综述
根据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杭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文件编制导则(试行)》和建
设用地规划条件等要求,本项目海绵城市建设按照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0%、SS 综合去除率
≥55%、综合雨量径流系数≤ 0.61 来管控;设下凹式绿地面积788.07m2,下凹高度 20cm,
有效高度15cm,蓄水118.21m3 ,设雨水回用水池容积 140m3,总调蓄水量258.21m3;总设透
水铺装面积 4700m2;实际管控设计值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70%、SS 综合去除率60%、综合
雨量径流系数 0.54。满足萧山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要求。
附 件
主要材料(设备)品牌表
序号
材料名称
品牌
备注
一、土建及装修工程
1
钢材
沙钢、马钢、鞍钢、武钢、永钢、中天或相当于以上品牌
2
防水卷材
东方雨虹、科顺、卓宝或相当于以上品牌
3
涂料
千家伴、传化、波磊、银圭或相当于以上品牌
4
外墙多彩涂料、真石漆
千家伴、传化、宇画、森乐士、三鹰或相当于以上品牌
5
保温砂浆
杭州赛科、田昌、博亚建材或相当于以上品牌
6
商品混凝土
产品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7
瓷砖
东鹏、诺贝尔、斯米克、箭牌、冠珠或相当于以上品牌
8
玻璃(原片)
南玻、信义、台玻或相当于以上品牌
9
玻璃(深加T)
蓝天、南玻、中汇或相当于以上品牌
10 铝型材
兴发、亚铝、凤铝或相当于以上品牌
11 木质防火门
杭钱木业、杭州木材、绍兴宝业(符合装修要求) 或相当于以
上品牌
12
钢质防火门(含进户门)(锁芯B级及以上)
盼盼、星月神、将军或相当于以上品牌
13 防火卷帘门
杭州新欣门业、杭州锦绣前程、富阳永泰、杭州万发或相当
于以上品牌
14 人防门、人防设备
杭州人防、钱江人防、叁益人防或相当于以上品牌
15 轻钢龙骨、石膏板
龙牌、福地、杰科或相当于以上品牌
16 铝方通
欧斯龙、奥斯美、华立沙或相当于以上品牌
17 透水砖
七彩、宏宇、乐华、冠珠、航民纳斯、杭州禹汇、浙江萧虞或
相当于以上品牌
18 铝扣板
方大、友邦、欧之杰或相当于以上品牌
19 铝板
方大、巨联、上海吉祥、绍兴墙煌或相当于
20 铝合金防静电地板
红日、向利、汇丽或相当于以上品牌
序号
材料名称
品牌
备注
21 抗倍特板
富美家(美国)、迈可斯(奥地利)、普丽(意大利) 或相当于以上
品牌
22 防火涂料
大桥、西子、波磊或相当于以上品牌
23 卷材地胶板
阿姆斯壮(美国)、得嘉(法国)、洁福(法国)或相当以上品牌
24 不锈钢
长城、太钢、宝钢或相当于以上品牌
25 智能化网络地板
红日、向利、华控或相当于以上品牌
26 尼龙地毯
山东海马地毯、江苏开利地毯、宁波纽斯拜珂地毯(美国)或相当
于以上品牌
27
木工板、多层板等基础板材
兔宝宝、千年舟、大王椰或相当于以上品牌(环
保要求E0级及以上)
28 五金、拉手、锁、地弹簧
广东合和、兴三星、广东坚朗、香港立兴或相当于以上品牌
39 开窗器
博攀,迈联,创济或相当于以上品牌
二、安装工程
1
客梯设备
三菱、日立、天津奥的斯或相当于以上品牌
2
灯只
西顿、三雄极光、欧普或相当于以上品牌
3
应急灯具、应急电源
杭州超时代金盾、乐思达、安卡、台谊或相当于以上品牌
4
路灯、庭院灯、草坪灯等
普及亮、尧亮照明、欧邦或相当于以上品牌
5
开关、面板、插座
鸿雁、正泰、松下或相当于以上品牌
6
消防水泵、排水泵
南方中金、上海凯泉、上海连成或相当于以上品牌
7
自动报警设备
上海松江、北京利达、泛海三江或相当于以上品牌
8
消火栓箱
萧山信达、萧山发达、恒安或相当于以上品牌
9
阀 门
桐庐春江、宁波埃美柯、上海冠龙或相当于以上品牌
10 水表
杭州山科、三川水表、宁波水表或相当于以上品牌
11 沟槽配件
唯特利、瑞子、威逊或相当于以上品牌
12 风机
聚英、专风、明新或相当于以上品牌
13 通风部件
杭州金盾、宁波东海、杭州银盛或相当于以上品 牌
序号
材料名称
品牌
备注
14 风门、风阀
金盾、聚英、恒通或相当于以上品牌
15
喷淋设备、湿式报警阀、水流 指示器、信号碟阀
杭州建安、诸暨奇杰、浙江恒安或相当于以上品牌
16 镀锌管、钢塑复合管
金洲、欣达、上海劳动或相当于以上品牌
17 金属桥架
庞天、恒光、迈讯或相当于以上品牌
18 电线、电缆
万马、元通、永通(杭州电缆厂)或相当于以上品牌
19 穿线管
鸿雁、河北正通、北京泰瑞安或相当于以上品牌
20
PPR管、PVC排水管、HDP
双壁波 纹管、PE管
伟星、中财、白蝶或相当于以上品牌
21 给排水管
伟星、中财、白蝶或相当于以上品牌
22 铸铁排水管
新兴、圣戈班、台闽、马鞍山宏力或相当于以上品牌
胶 圈 必 须用优质NBR
23 洁具类
TOTO、科勒、美标或相当于以上品牌
24 抗震支架
萧山恒发、杭州金鹰、杭州萧发或相当于以上品牌
25 户内箱
杭申、兴盈、晨峰、利佰嘉、杭州上虎或相当于以上品牌
26 元器件
良信、北元、正泰或相当于以上品牌
27 三角阀、地漏
九牧、埃美柯、潜水艇或相当于以上品牌
28 卫浴五金
箭牌、摩恩、九牧或相当于以上品牌
29 空调A
日立、三菱重工、东芝或相当于以上品牌
30 空调C(水机)
约克、特灵、开利或相当于以上品牌
31 新风机组
松下、兰舍、远大或相当于以上品牌
注
:(1)凡上文涉及到的主要材料,各投标单位按本《参考主要材料品牌》任选其一或 同等档次的报价,并在投
标文件中明确所选品牌名称;没有注明所选品牌的
,视为投 标人同意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品牌,施工时,招标
人有权决定选用招标文件规定推荐 品牌中的任一品牌
,单价不变。 (2)环氧地坪漆、幕墙通风器、密封胶、
复合风管(防排烟、空调)、充电桩、室内消防栓、衬塑复合管、卫生间排气扇、空气源热泵、母线槽、
消防报警器材及设备、气体灭火等品牌无规定的由甲方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