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0
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25版)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1
钱塘湾未来总部基地核心区丰北TOD商业综合体初步设计及后续服务
(招标编号:A33*开通会员可解锁*04001211)
招标文件
(
☑资格后审)
招标人:杭州世纪智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开通会员可解锁*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杭州世纪智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华媒智谷大厦1幢2603联系人:高丰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邮箱:5311963@qq.com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钱塘区义蓬街道义蓬路114号农商银行3楼联系人:张丽珊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邮箱:304453368@qq.com
1.1.4
项目名称
钱塘湾未来总部基地核心区丰北TOD商业综合体初步设计及后续服务
1.1.5
建设地点
杭州市萧山区
1.1.6
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37183平方(55.83亩),总建筑面积36.6239万方,其中地上28.3939万方,地下8.23万方,包含总部双塔,地标塔楼,高端人才公寓,商业
1.1.7
总投资
项目投资估算505415万元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国有自筹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其他招标内容具体包括:招标范围:为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所有工程的方案深度设计、初步设计、扩初设计服务。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概算调整)及相关评估类项目咨询服务单位的委托及资金支付(包含交评、可研、事前绩效评价、环评、社会风险评估、日照分析、三维景观分析、节能评估、近零能耗建筑设计)以及工程勘察需要的图纸及资料、后期设计的报审配合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建项目的建筑物构筑物设计、地下空间设计、室外工程设计等,以及建筑工程所包含的所有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如施工临时开口设计、项目建筑设计(含装配式,如需要)、结构设计、钢结构设计、电气设计、给排水设计(含室外综合管线设计)、暖通设计、消防设计、弱电设计(舞台灯光幕布系统)、装饰装修设计(不含高级公寓、商业、酒店精装修)、幕墙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含雨水回收系统)、人防设计(含人防标识标牌设计等)、基坑围护设计(含专家评审相关费用)、交通组织设计、绿化景观设计、抗震支架设计、交通设施及标识标线(总图及地下室设计)、地下水电管网设计、电梯及电梯装修设计、强电的配电室变压器或开关站变压器设计(含临时供配电、永久供配电)等。设计深度应满足本招标文件内合同要求和业主方案审批完成后进行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所需的深度,并应完成招标人和相关审查部门的阶段性审查意见所提出的修改工作,包括方案评审和初步设计审查。设计单位提供给招标人的设计成果必须保证其完整性和准确性。本工程主项内容:
☑设计;
1.3.2
设计服务期限
设计服务期
90 日历天,其中:
设计阶段:
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方案深化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 30 日历天,投标承诺该阶段时间不得超过该计划编制时间。☑初步(深化)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 60 日历天,投标承诺该阶段时间不得超过该计划编制时间。
后续服务阶段:按建设进度要求。
1.3.3
质量标准
☑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其他达到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行业技术规程,符合相关专业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
上述规定以国家颁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1.4.1
投标人资质及要求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标
☑不接受。
1.4.3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
其他情形
/
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
1.11
分包
☑允许,具体要求:设计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设计转包给第三
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设计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
设计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发包人禁止分包的工程设
计分包给第三人。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及以下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资格审查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技术评审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初步评审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1.12.2
偏差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
他资料
招标文件、规划设计要求、用地红线图、招标补充文件(如有)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时间: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
☑
杭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造
价
平
台
(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
-“招投标项目信息”-“
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栏目中找到项目,点击对应提疑按钮以不署名的形式进行提疑。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张丽珊
2.2.2
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
招标人将在*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
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
☑ 在 杭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造 价 平 台 (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
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动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
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3.1
招标人修改文件发
出的形式
同2.2.2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
同2.2.3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资格审查材料:3.1.1.1投标函封面;☑3.1.1.2资质资格证明材料;(人员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
☑项目负责人)
☑3.1.1.3业绩证明材料(若有);☑3.1.1.4 投标担保材料(如转账/银行保函/保险保证/担保公司担保保函等);3.1.2技 术 标 ( 页 码 不 得 多 于 500页 , 不 得 少 于 250页 , 文 本 连 续 编码);3.1.3资信标;3.1.4商务标;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
方法
☑一般计税法
3.2.3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1562.7418万元。
☑风险控制价 1250.1934 万元,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最高投标限价的 80 %作为风险控制价。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暂按36.6239万平方米,最高限价单价42.67元/平方米),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最高投标限价的80%作为风险控制价。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还须向招标人提供风险控制价和中标价的差额担保。
最高投标限价可以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标准设置。BIM应用技术服务费结合《浙江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广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
3.2.7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1)对于设计过程中出现的补充、修改、完善,中标人应不计次数的 免费承担,直至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 (2)投标人应先到项目所在地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地质地貌、气候与水文条件、交通状况、电力、上水、下水、热力和天然气等 基础设施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其提交设计方案的可实现性和承包价的情 况。任何因中标人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而使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 程中蒙受的损失,将由中标人按实对招标人进行赔偿。 (3)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设计费用不随国家政策、法规、标准及市 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4)投标人的设计费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设计人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 所有服务内容所需的专家评审、咨询费、会务、人工、资料、交通、差 旅、办公、文印、赶工费用、税金等、及对设计中存在的所有设计缺陷 或不足,进行修改发生的费用、工程概算编制费用等,并包含对第三方 二次设计的审核、设计人参加技术交底、工地现场例会、施工图设计配 合、出具设计变更文件、配合发包人的相关配套和后续跟踪服务的一切 费用。 (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中标后按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及有关审定
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部门的意见修改、优化设计所需的费用,招标人不另外单独支付。 (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设计期间各类价格的风险、物价上涨因素、国 家政策性调整风险和自然条件,并计入总报价,今后此类因素均不作调 整。投标报价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兼顾经济性原则,严格控制工程总 投资。 (7)投标报价中含所有专家评审论证费。 (8)合同条款中包含的费用
3.3.1
投标有效期
不少于 90 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4.1
投标担保
1.金额:人民币10万元(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高不得
超过10万元)
2.交纳方式: 非财政性资金(接受转账、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 资担保公司保函) ①银行汇票或支票或电汇或网银交纳的以实际到账并获取“缴存确认表”为准②银行保函③保险保证④担保公司担保⑤融资担保 注:担保交纳方式将按招标核准登记表中“投标担保缴纳方式”下拉框 中勾选的方式直接获取显示(即:A:财政性资金(接受银行保函、保险 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B:非财政性资金(接受转账、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 3、“缴存确认表”获取方式:保证金到账后,投标人应在建易投标保 证金平台(网址:https://bzj.zhaobide.com/user/login.aspx)自行 注册并打印“缴存确认表”;未开通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服务的投标单 位须携带盖公司章的银行回单(注明该笔保证金关联的项目)到杭州市 萧山区市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1楼建设银行窗口打印“缴存确 认表”。境内投标人的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帐户转出。因投标人未规范 操作引起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无效或系统验证匹配失败的,视为未提交投 标保证金。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 保证金以系统显示结果为准。 户名:杭州市萧山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帐户:33*开通会员可解锁*001515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行政服务中心支行。 4、其他形式要求:按《关于在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担保制 度》等文件执行。 5、通过银行保函形式、保险保证形式、担保公司担保形式交纳投标担 保的,投标人应将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银行保函、保险、担保原件 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线下标需将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 银行保函、保险、担保原件的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作为评标依据; 备注:1.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担保。2.关于各类投标保函要求:其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中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条件须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其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必须是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保函;其三若因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中承担责任的内容条件及赔付方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完全一致导致担保人拒不承担担保责任的,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向招标人履行赔付责任。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
投标担保的情形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2.其他: /
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
(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
(2)以银行(数字)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
(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
索赔。
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
殊要求
☑有,具体要求: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为准)独立承接过类似公共建筑类设计业绩(需包含方案设计阶
段、初步设计阶段),单个合同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的。(证明材
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初步设计批复或工程规划许可证
或施工图审合格证);以上证明材料之一须体现项目规模、属性。注:
全过程咨询业绩不予认可;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A(1)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
章要求
1.纸质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格式文件有要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文件,必须按要求加盖章或签字。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和合法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2.电子投标文件要求签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
4、技术标采用暗标,技术标副本(暗标)不得盖章或签字。
☑3.7.3A(2)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
他要求
1.纸质投标文件
1.1纸质文本/展示图板/设计模型/BIM模型
纸质文本份数:正本一份,副本 二 份
展示图板
☑无 ;
设计模型
☑无 ;
BIM模型
☑无 ;
1.2装订要求:技术标副本(暗标)、技术标正本(明标)分别单独
装订,文本采用胶装。
2.电子投标文件
2.1采用《2019年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数据接口规范》设计开发,
并 通 过 交 叉 验 证 测 试 并 在 杭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造 价 平 台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公示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本次投标应用V3.3.0电子投标工具,详见
杭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造
价
平
台
(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招投标项目信息”页面最上方的“电子投标工具下载”按钮进行下载更新。
电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资信标、商务标等内容组成,应
分别放入投标工具相应的模块:
2.1.1资格审查材料:投标函封面、资质资格证明材料、业绩公示
汇总表(资格业绩条件的汇总)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有)、投标
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担保扫描件、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材料(若有)等;
2.1.2资信标: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
料的扫描件);
2.1.3商务标: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
料的扫描件)。
2.2电子投标文件的生成及电子标书份数要求:
2.2.1使 用 投 标 工 具 软 件 编 制 生 成 电 子 加 密 标 书 1( 后 缀 名 为 “
.HzTbs1st
”),内含资格审查材料;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
子加密标书2(后缀名为“.HzTbs2nd”),内含资信标和商务标。
2.2.2电子标书份数要求:
电子加密标书1:一正一副共两张光盘(在光盘上标明“标书1正本
”、“标书1副本”);
电子加密标书2:一正一副共两张光盘(在光盘上标明“标书2正本
”、“标书2副本”)。
注:电子加密标书副本仅作为备用。
☑4.其他: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五 份。
3.7.4
业绩证明文件要求
☑业绩公示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未录入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3.7.5(A)
投标文件暗标要求
1、纸质技术标副本文件、展示图板(如有)和多媒体演示方案(如有)中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2、纸质技术标副本的封面统一采用A3幅面白色纸,封面空白无内容;技术标副本文本采用
A3幅面白色纸张。
☑4.1.1(A)
投标文件外包装
和密封要求
□ “技术标副本(暗标)”、“电子加密标书1”、“ 技术标正本(明标
)”、“电子加密标书2”分别包装密封,并在外包装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4.1.2(A)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
息
招标人名称: (工程名称)设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包内资料名称:如“技术标副本(暗标)”、“电子加密标书1”、“ 技术标正本(明标)”、“电子加密标书2”等招标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00:00
☑4.2.2(A)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杭州市萧山区市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4楼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开标三室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1.招标人设置工程业绩作为必要条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7个的;2.未设置工程业绩条件为必要条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3.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4.其他:
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4.2.5(A)
投标文件的
拒收情形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内封装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的,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的,不得拒收);3.开标委托人未携带居民身份证的;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确读取的或无法导入成功的;(2)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1(A)
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分两阶段开标。
一:第一阶段开标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
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开标前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所有联合体成员)须进行企业CA锁刷
卡签到,未带CA锁的,可由交易中心或招标人(代理)工作人员手工录
入。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其委托代理人,并
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
☑采用投标函获取信息作为投标单位签到信息。标录显示问题仅作提
醒企业后续完善资料信息的作用,不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否决投标的
依据。
二:第二阶段开标
1.开标时间: (时间暂定,具体视技术标评审完毕后另行通知)
2.开标地点:
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其委托代理人,并
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投标人未到现场的,视为对开标过程及结果无异
议。
☑5.2(A)
开标程序
(一)至开标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
(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投标人代表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或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三)招标人代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副本”、“电子加密标书 1”进行拆封,将电子加密标书 1(后缀名为“.HzTbs1st”,内含“资格审查材料”)正本电子光盘(注:先导入正本光盘,副本光盘仅在正本光盘损坏无法读取时才启用)导入评标系统,并宣读投标文件份数,公布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
(四)第一阶段开标完毕。
(五)第二阶段开标
招标人代表对“技术标正本”、“电子加密标书 2”进行拆封,将电子加密标书 2(后缀名为“.HzTbs2nd”,内含“资信标”和“商务标”)正本电子光盘(注:先导入正本光盘,副本光盘仅在正本光盘损坏无法读取时才启用)导入评标系统,系统自动读取成功后,公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设计服务期及其他内容。
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5.4
特殊情况处置
如遇网络故障、网络安全问题、系统、电力等意外情况,所有投标人均
无法解密,或因招标人CA锁原因导致招标人解密环节出现问题,招标人
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可延长开标时间或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
体安排另行通知。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共 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库选经济、技
术专家 5 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专家人数的2/3);成员为
5人及以上单数;
库选经济、技术专家确定方式:执行《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
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6.3.1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技术标分值: 80 分
资信标分值: 10 分
商务标分值: 10 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 0.5 分(0.5~1),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 0.3 分(0.3~0.5)。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
标候选人
☑2.采用评定分离: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 3-5 名中标候选人
(如有效投标人≤6家的应推荐3名,有效投标人7-9家的应推荐
☑4名,
有效投标人≥10家的应推荐
☑5名)。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 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
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公示次日起计)。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确定中标人
☑评定分离,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另行组织定标会议,由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7.2.1
定标前核查
招标人将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或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其拟派项目
负责人的以下情况进行查验: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
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
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 年12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无行贿犯罪记录。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其他要求:
。
10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7.2.3
定标会议地点和时
间
☑1.定标时间: 待定 。☑2.定标地点: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 。☑3.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定标会议。
☑7.2.5
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定标委员会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7.2.7
定标要素及具体内
容
☑1.价格因素(10%):包括投标人的商务报价高低,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2.企业实力(10%):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账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 ;☑3.企业信誉(10%):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等;☑4.投标方案(40%):包括投标人的技术标情况,设计时重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案;☑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20%):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
☑10.评标报告(10%):包括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报告,评标专家的意见建议等;
☑7.2.8
定标方法
☑1.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一;
7.2.9
中标人公告媒介
公告媒介: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
☑7.2.10
按原定标方法确定
中标人
其他情形: / 。
☑7.2.11
重新定标
其他情形: / 。
☑7.4
技术成果
经济补偿
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2.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对未中标人的补偿标准:中标
单位不作经济补偿,被评标委员会推荐 进入定标程序的中标候选人补
偿(含税)人民币30000元/家,其他投 标单位均不予补偿。如无效标
或放弃中标的及废标的,均不予补偿 。
3.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
共同所有。
4.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5.1
履约担保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数
字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函、保险、保单。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2 %(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2%)。
11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8.1
重新招标其他情形
1.资格后审项目设置了招标工程设计所需最低资质(资格)条件外的其他条件,导致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的;2.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和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3.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的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的,报经有关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同意后可以不招标。
9.5
异议与投诉
1. 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
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
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提
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
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
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
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4)其他:
(由招投标主管部门填写) 。
2. 投诉: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
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
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2)其他:
(由招投标主管部门填写) 。
10
需要补充的
其他内容
投诉受理的具体部门及电话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71-
82656587 。
10.1
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
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资格审查内容: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
审查不通过的,否决其投标:
(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若
有)、业绩条件(若有)的;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平台相关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企业资
质、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结果等)的维护工作,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12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性、完整性负责;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
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经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信息核验的“项目企
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为资格审查依据;
(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注:1.招标文件中未选择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的,请评标委员会
进一步核实未按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是否按转账方式缴纳,实际有投
标人仍按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考虑到相关条款为贯彻落实替建
筑企业减轻负担的初衷,该种情形不做保证金无效的处理。
(3)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含未明确职责
分工)的;
(5)
投标文件中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同的;(此否决
条款将按资格审查中的“(7)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予以否
决);
(7)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
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7
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
重新招标。
2.技术标否决性评审内容:
评标委员会对违反暗标规定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技
术标暗标封面或内容中,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
的,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的,原则上不得否决
其投标。)
3.初步评审内容: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投标人盖章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
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其中,投标函以投标工具中格式化
表格的内容为准),关键内容缺失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 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
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
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7)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至的;(8)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注: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询问核
1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对。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项规定执行的,评标委员会有权
否决其投标。
10.2
投标文件的澄清、
质询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 30 分钟(该时间填报不得超过
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
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
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10.4
解释权与说明
1.投标人须知的内容如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为准。
2.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网站提供下载的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
的,以上传至网站的招标文件为准。
3.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
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
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
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
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
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
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5
知识产权
1.招标人应保护投标人的知识产权。投标人拥有设计方案的著作权(版
权)。未经投标人书面同意,招标人不得将交付的设计方案向第三方转
让或用于本招标范围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
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设计合同后,招标人在该建设项目中拥有中标方
案的使用权。中标人应保护招标人一旦使用其设计方案不能受到来自第
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3.招标人或者中标人使用其他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
案的,应当事先征得该投标人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支付使用费。未经
相关投标人书面许可,招标人或者中标人不得擅自使用其他投标人投标
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
4.联合体投标人合作完成的设计方案,其知识产权根据联合体约定的工
作内容对应的知识产权归各自所有。
10.6
特别说明
1.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
2.根据《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函
1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019〕27号文的规定,评标中,发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
管理办法中“二、招标、投标中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且经询
标澄清投标人无证据材料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
员确认,其投标可视作串通投标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
审。经后续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的,也不
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
3.评标委员会结合标中预警信息综合评审,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
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
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
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
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违法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
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
违法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
(1)投标人挂靠其他设计单位。
(2)投标人从其他设计单位通过受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
书。
(3)由其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
字的行为。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5)投标人拟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人员
不是本单位人员(上述人员社保信息或注册单位信息与投标单位不一
致或同时存在多个单位的社保缴纳记录)。
(6)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9)属于同一集团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10)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
行动。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电子招投标
过程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评标时行政监督部门
已查实投标人无违法违规情况的除外)或文件创建标识码(或制作
码、检测码)一致或锁号相同的。
(1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电子招投标
过程中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上传投标文
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
1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职人员的。
(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电
子招投标过程中不同投标人通过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购买电子保函
的。
(16)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或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
绩;或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
明;或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17)不同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投标联系人或项目
班子成员中有人员雷同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人能证明其不存在故
意一致的除外)。
(18)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之间出现控股、管理关系的。
(19)项目负责人个税信息和社保信息缴纳单位不一致,且经询标澄
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
(20)存在被省内各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围标串标行政处罚记录的(有
效期内)。
4.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要求及时配合标中相关预警信息
核查工作,未按要求配合或配合不力或联系不上或故意隐瞒等情形影
响监管部门核查的,一律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前附表10.1的要求否决
投标,同时涉及本前附表3.4.4要求的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请各勘察设计投标单位务必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企业基本信息和资
质信息录入到“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同时将企业基本
信息录入到“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并将企业资质信息同步到市
级平台,并对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否则在投标过程
中将做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
台企业维护平台里的公告通知《省厅数据同步到市平台操作指南 》。
6.初步设计由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批的项目,设计人编制概算时
须执行《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设计概算编制指引(2023版)》,其他
项目可参照执行。招标人应对设计人概算编制质量在合同中作出约
束。
7.住宅项目的投标人需根据《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设计导则
(试行)》和《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要求进行设计,与住
宅质量通病防治有关的说明内容应在相关专业的设计总说明中明确,
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节点详图。招标人应对设计人住宅质量通病
1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防治履约方面在合同中作出约束。
□8.本项目需根据《杭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支持政策(试行)》
(杭综法(2025)32号)、《在全市房建市政工程推广应用建筑垃圾
综合综合利用产品的通知》(杭建工(2025)118号)、杭州市城乡建
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实施
办法》的通知(杭建工〔2024〕124号等文件要求,设计时应在可使用
建筑垃圾再生产品部位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其中房屋建筑项
目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比例不低于10%;市政、园林工程等项目,使
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比例不低于20%。 9.本项目的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为: ;
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 ;设计单位应根据发包
人关于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目标和措施要求,在设计图纸中落实。
10.其他:初步设计深度除应满足相关设计规范外,还需满足省、市、
区印发的相关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及发包人编制工程总承包招标控制
价的要求。
11.中标单位须对后期施工图是否与初步设计方案内容一致进行审核。
12.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的社保如未能按要求提交或者提交的社会保险
缴纳单位与投标人不一致的,符合以下情形时,应将证明资料编入投
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认定,原则上可视作社会保险满足招标文
件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时未提供以下情形有效证明材料的,开标后
补充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
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
(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
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
(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
(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
(6)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13.设计费的最终结算费用:单方设计费报价一次性包干(保留2位小
数),今后不作调整。最终设计费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明的建筑
面积(地上面积+地下面积)×本次投标的单方报价进行结算包干。若
最终结算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1562.7418万元的,则按1562.7418万元
进行结算。注:单方设计费价格=中标设计费价格÷366239平方米(最
多保留2位小数)。
1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4.若在方案 审批过程中,发生的多轮方案重大调整、变化,视为已
在中标价内已考虑,价格不予调整。
特别提醒:1、投标人应配足配齐经营活动所需相应的人员、技术装备,使用自有办公设备编制、递交、解密投标文件。
2、投标工具中需填报的“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投标人基本账户名称)”、“保证金缴纳账户号码(投标人基本账户号码)”,以上两处填报的是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名称和基本账户号码。在项目评标时,如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同的,评标专家将对该投标人进行否决投标处理,并报监管机构进行严肃查处,请各投标人务必重视。
二、评标办法修订: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一节 评标办法
设计综合评估法(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
设计综合评估法是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用百分制记分法分别进行技术、资
信、商务报价评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
总分=技术分(80分)+资信分(10分)+商务分(10分)
一、评标程序
(一)资格审查
(二)技术评审
(三)初步评审
(四)资信评审
(五)商务评审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的,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若有)、业绩条件
(若有)的;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平台相关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企业资质、项目状况、
信用评价结果等)的维护工作,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投标人的“企业
18
资质、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经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信
息核验的“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为资格审查依据;
(二)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注:1.招标文件中未选择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的,请评标委员会进一步核实未
按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是否按转账方式缴纳,实际有投标人仍按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
金的,考虑到相关条款为贯彻落实替建筑企业减轻负担的初衷,该种情形不做保证金无效
的处理。2.转账形式缴存保证金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建易投标保证金平
台(网址:https://bzj.zhaobide.com/user/login.aspx)自行注册并打印“缴存确认
表”,否则作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三)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四)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含未明确职责分工)的;
(五)投标文件中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
(六)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
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7个的,评标委
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
三、技术标评审(80分暗标)
评标委员会对违反暗标规定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技术标暗标封面
或内容中,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的,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
或人员姓名的标记的,原则上不得否决其投标。)
技术评审因素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分值
评审因素
一般
较好
好
对设计水平与质量的高低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
度进行综合评审:是否符合城市规划、有关技术
规范及标准规定要求进行分析、评价;
0-3.3
3.4-6.7
6.8-10
设计方案
评审因素
对方案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高低及
对“四节一环保”的体现进行分析、评价;
0-1.6
1.7-3.3
3.4-5
19
对总平面整体规划设计的合理性、全面性、可实
施性进行分析评价,布局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区
域规划,是否充分考虑周边规划地块的匹配性,
是否与周边协调统一;以及针对本项目产业策划
考虑周边产业特性,利于相关产业的引进等方案
的可行性。
0-3.3
3.4-6.7
6.8-10
设计创意是否新颖,建筑立面造型设计简洁明
快、有特色、色彩和谐,与室外及周围环境协调
良好;交通组织清晰,汽车泊位设置合理,与城
市道路、周边环境有机结合。需重点考虑交通梳
理;合理进行地下空间的开发;
0-3.3
3.4-6.7
6.8-10
功能齐全,面积分配合理、分区明确,流线清晰
便捷,便于管理。功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布
局科学合理;地上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容积
率、绿地率、车位数 等技术指标准确,符合招标
文件规定要求。
0-1.6
1.7-3.3
3.4-5
对方案专项设计及适宜性进行比较、分析,建
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人防、消防、
室内、幕墙、景观、泛光、弱电智能化设计、
BIM、节能设计、造价合理性、可拓展性。
0-1.6
1.7-3.3
3.4-5
充分结合现场情况,对项目重点难点把握是否准
确到位,并提出针对性合理化建议;
0-4.9
5.0-10
10.1-15
对方案投资估算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
0-1.6
1.7-3.3
3.4-5
对设计的总体安排、进度计划、周期保证措施进
行比较、分析;
0-3.3
3.4-6.7
6.8-9
新型技术应用服务措施(如建筑工业化、BIM技
术、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应用等);
0-1.3
1.4-2.7
2.8-4
对保障概算编制质量措施的合理性进行比较、评
价;
0-0.5
20
技术标页码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误差5%以
内)的得0.5分,不满足的得0分。
0-0.5
对项目是否符合限额设计目标要求进行比较、评
价。(在限额设计目标范围内开展初设设计,确
保项目概算不超限额设计目标。)
0-1
备注:
1、技术标页码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误差5%以内,四舍五入后取整数)的得满分
(最高0.5分,具体分值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设置),不符合的得0分;(如某项目招标
人设该项分值为0.2分,满足要求得0.2分,不满足为0分)。
2、评标委员会按本表所列评审内容(除陈述和答辩)进行详细评审,独立评分。评标专
家的有效评分大于等于3个的,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技术
标得分,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少于3个的,按全部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四、初步评审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投标人盖章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
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其中,投标函以投标工具中格式化表格的内容为
准),关键内容缺失的;
(四)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
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
外;
(五)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七)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
(八)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五、资信标评审(10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审查、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评审,评
审主要因素包含类似工程业绩、信用评价等。资信评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评分,评分时保
留一位小数 。
21
评审因素
评审内容
分值
企业业绩:
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为
准)以来独立承担过类似公共建筑类设计业绩(需包含方案设
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单个合同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
每个得1分,在此基础上地下室面积大于6.5万平方米,每个加
0.5分;本项最多计2个项目业绩,最高得3分。(证明材料:
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初步设计批复或工程规划许
可证或施工图审合格证);以上证明材料之一须体现项目规
模、属性,否则不得分。注:全过程咨询业绩不予认可。
注:公共建筑定义:指居住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包含办公建
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
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
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
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交通运输
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汽车站、冷藏库
等)以及其他(派出所、仓库、拘留所)等,不包括住宅、商
住楼、工业厂房、旧改及综合整治类项目。
3
类似工程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项目负责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
为准)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类似公共建筑类设计业绩
(需包含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单个项目建筑面积
≥29万平方米,每个得0.6分,在此基础上地下室面积大于6.5
万平方米,每个加0.4分;本项最多计2个项目业绩,最高得2
分。(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初步设计
批复或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施工图审合格证);以上证明材料之
一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项目规模、属性,否则不得分。)
注:项目负责人业绩与投标人企业业绩可以重复;全过程咨询
业绩不予认可。
注:公共建筑定义:指居住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包含办公建
2
22
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
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
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
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交通运输
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汽车站、冷藏库
等)以及其他(派出所、仓库、拘留所)等,不包括住宅、商
住楼、工业厂房、旧改及综合整治类项目。
信用评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用评价(信用评价暂按满分计分)
2
团队配备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教授级)工程师职称的
得0.5分,本项最高得0.5分。
(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及在投标截止月上溯3个月
(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4个月)中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保
缴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不同专业设
计人员不能为同一人。)
(2)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年限≥15年得0.5分,10年≤注
册年限<15年得0.2分,本项最高得0.5分。
(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初始注册证书及当前有效期内注
册证书)
(3)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专业
资格(具体要求见人员要求表)人员配备齐全并完全满足
得0.5分,本项最高得0.5分;
(证明材料:设计人员相应证书及在投标截止月上溯3个月
(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4个月)中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保
缴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不同专业设
计人员不能为同一人。)
符合《人员要求表》要求的人员外,拟派项目设计团队另
外配备人员满足以下要求:
(1)总图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正高级(教
授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设计类专业)的每项得0.25分,
最高得0.5分;
3
23
(2)市政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及以上职称的每项得0.125分,最高得0.25;
(3)设备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高级工
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项得0.125分,最高得0.25;
(4)结构设计工程师: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
册建筑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每项得0.125分,最高得0.25。
(5)室内装饰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工
程师及以上职称(建筑与装饰类专业)的每项得0.125分,最
高得0.25;(证明材料:需提供相关人员证书(身份证、
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或相关证明文件等)及在投标截止月
上溯3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4个月)中任意连续2个
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不
同专业设计人员不能为同一人。)注:投标人拟派人员的
社保如未能按要求提交或者提交的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投
标人不一致,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
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符合
文件中第一条以下情形时,应将证明资料编入投标文件,
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认定,原则上可视作社会保险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
□本项目采用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
☑本项目不采用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勘察设计企业信用分均按满分计)
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以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简称“省信用平台”)发
布的数据为准,信用评价等级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两周的周一由省信用平台发布的“勘察设
计信用评价等级”为准。(例如:某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则采用
*开通会员可解锁*省信用平台发布的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
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以杭州市信用监管平台按规定获取的省信用平台上企业的
信用等级为依据,信用等级为 A 级的得 2 分,信用等级为 B 级的得 1.5 分,信用等
级为 C 级的得1.0 分,信用等级为 D 级的得0.5分,信用等级为 E 级的得 0分,无有
效信用等级记录或无法获取到信用等级的得0分。
24
勘察、设计单独招标或勘察设计合并招标: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方式的,按联合体牵头
人信用等级计取;非联合体方式的,以勘察为主的项目按投标人勘察信用等级计取,以设
计为主的项目按投标人设计信用等级计取。主要工作项由招标人在前附表1.3.1中视项目
具体情况选择。
人员要求表
序号
专业
人数
人员要求
1
项目负责人
1人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在投
标人单位。
2
建筑设计师
1人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
结构设计负责人
1人
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4
给排水设计负责人
1人
注册给排水工程师,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5
暖通设计负责人
1人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 ,注册在投标人
单位。
6
电气设计负责人
1人
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7
装修设计负责人
1人
要求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8
智能化设计负责
人
1人
要求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9
景观设计负责人
1人
要求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以上所述有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取消投标人业绩原
件核查。如未提供证明材料,一律不得分处理。
六、商务标评审(10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评审。
商务报价得分以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比值计算。若有效投标人>5个的,以所有有
效投标报价去除最高报价、最低报价后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5个的,以所
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25
当有效投标人<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
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如判定仍具有竞争力,以最低有效报价为评标
基准价。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0.5~1分;每低于评标
基准价1%的 扣0.3~0.5分 (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定偏离基准价扣分值)。投标报价每高
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七、推荐中标候选人(适用于“评定分离”)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推荐前附表规定数量的
中标候选人(经评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如投标人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
低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技术分排名靠前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技术分
仍相同的,以信用评价靠前的排前;上述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
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26
☑第二节 定标办法(适用于“评定分离”项目)
一、定标原则
定标应遵循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
二、定标组织
(一)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1.定标委员会组建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定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表组成。确有
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得超过定
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
3.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进入定标委员会,并担任组长,
主持定标会议。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进入定标委员会的,或
其中两人进入定标委员会的,应从其中推选一人担任组长。
4.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
5.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
(二)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定标,招标
文件没有规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的依据。
三、定标方法
定标委员会按下列方法确定中标人:
☑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直接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一个
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 2 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轮得票
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 2 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
抽签抽取中标
候选人□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
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中标候选
人为止。
□直接票决法二: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N
(N 不得超过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中
标人。
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 2 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轮得票
27
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 2 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
抽签抽取中标
候选人□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
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
为止。
□直接票决法三: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N
(N 不得超过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当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多个时,采用□
抽签抽取 □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
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作
为中标人。
□逐轮票决法:
□逐轮票决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N
(N≥3)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 N 个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在确定
第
N 个中标候选人时如果出现同票的,则采用□抽签抽取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
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进入下
一轮的淘汰投票。
对进入淘汰投票的中标候选人逐轮进行淘汰,原则上每轮淘汰 1 名中标候选人。各轮
投票时,每人投 1 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
人不止 1 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第一次淘汰之后剩余的中标候选人不少于 2
名,否则在得票最多的
N 个中标候选人中按前述规则进行二次淘汰,剩余的中标候选人进
入下一轮淘汰投票。根据前述规则,直至剩余 1 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逐轮票决法二:定标委员会对全部中标候选人采取多轮逆淘汰方式表决。原则上逐
轮淘汰 1 名中标候选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 1 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
被淘汰。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不止 1 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存在中标人,剩
余的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最终确定中标人。在确定最终中标人时如果出现同
票的,则采用□
抽签抽取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最终的中标人。
□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
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
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其他定标办法: 。
四、定标报告
28
(一)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
签字。对定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定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
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果。
(二)定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定标程序;
2.定标委员名单;
3.定标要素;
4.定标办法;
5.定标结果。
三、招标文件其他修改内容:投标函附表格式修改后内容:
投标函附表
各设计阶段
所需费用
备注
既有方案优化深化
初步设计
施工图配合
其他
合计
¥ 元(小写)
投标报价(大写)
注:①本投标报价表应作为投标函附件之一。
②所报费用应包含可能发生的前期现状调查、设计费用、咨询服务费、交通和食宿费
用等所有费用。
③各投标人可自行分项报价,如有必要可另附报价说明
投标人: ( 盖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9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监制的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09/0210)及当
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合同专用条款(范本)。
30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设计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
定,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
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项目地点: 。
3.规划占地面积:
4.建筑功能: 。
5.投资估算: 。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1.工程设计范围:
2.工程设计阶段: 初步设计及后续服务 。
3. 工程设计服务内容:为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所有工程的方案深度设计、初步设计、扩初
设计服务。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概算调整)及相关评估类项目咨询服务单位的委托
及资金支付(包含交评、可研、事前绩效评价、环评、社会风险评估、日照分析、三维景观
分析、节能评估、近零能耗建筑设计)以及工程勘察需要的图纸及资料、后期设计的报审配
合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建项目的建筑物构筑物设计、地下空间设计、室外工程设计
等,以及建筑工程所包含的所有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如施工临时开口设计、项目建筑设计
(含装配式,如需要)、结构设计、钢结构设计、电气设计、给排水设计(含室外综合管线
设计)、暖通设计、消防设计、弱电设计(舞台灯光幕布系统)、装饰装修设计(不含高级
公寓、商业、酒店精装修)、幕墙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含雨水回收系统)、人防设计(含
人防标识标牌设计等)、基坑围护设计(含专家评审相关费用)、交通组织设计、绿化景观
设计、抗震支架设计、交通设施及标识标线(总图及地下室设计)、地下水电管网设计、电
梯及电梯装修设计、强电的配电室变压器或开关站变压器设计(含临时供配电、永久供配
31
电)等。设计深度应满足本招标文件内合同要求和业主方案审批完成后进行
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所需的深度,并应完成招标人和相关审查部门的阶段性审查意见所提出的修改工作,包
括方案评审和初步设计审查。设计单位提供给招标人的设计成果必须保证其完整性和准确
性。
三、工程设计周期
设计服务期限:
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 日历天,初步设计 日历天,后续服务阶段:按建设
进度要求。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1. 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最终设计费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明的建筑面积(地上面积
+地下面积)×本次投标的单方报价进行结算包干);
2.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
。
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
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
2)通用合同条款;
(
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
5)发包人要求;
(
6)技术标准;
(
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
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承诺
32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
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杭州市萧山区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
2 份、副本一式 6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 1 份、副
本
4 份,设计人执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发包人:
(盖章) 设计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时
间: 年 月 日
33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略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与解释
1.1.1 合同
1.1.1.8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其他有关工程设计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
1.4 技术标准
1.4.1 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国家规范、招标文件及发包人要求。
1.4.2 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 无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 /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 /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 /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 /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
1)本合同协议书或询标纪要;(2)中标通知书;(3)
本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
4)本合同通用条款;(5)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6)投标文
件及其附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合同履行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
书面协议或文件 。
1.6 联络
1.6.1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
34
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6.2 发包人与设计人联系信息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发包人代表 ;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 ;
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 。
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地点 ;
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项目负责人 ;
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 ;
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 。
1.8 保密
保密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
2. 发包人
2.1 发包人一般义务
2.1.3 发包人其他义务:
1 、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
要的工作条件。
2 、发包人应为设计工作提供必要的外部协助工作 。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1 、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本合同履行过
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督促设计项目负责人按照设计合同事,
2 、协调各有关单位工
作;
3 、督促并控制好设计进度、质量;4 、关于设计款项结算、变更、支付、设计验收等文件
材料,均应经发包人加盖公章后生效 。
35
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 7 天书面通知设计人。
2.3 发包人决定
2.3.2 发包人应在 7 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
3. 设计人
3.1 设计人一般义务
3.1.1 设计人 需 (需/不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
(
1)设计人应遵守法律和有关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及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本合同约定范围
内的专业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提供符合技术标准及合同要求的工程设计文件,提供施工配合服
务(包括深化图复核)。
(
2)设计人应当积极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的,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发包
人未能及时办理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导致设计工作量增加或设计周期延长时,由设计人自行
承担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或设计周期延长的责任。
3.1.2 设计人应当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设计其他服务
3.1.3 设计人其他义务
1、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根据国家和地方标准及规范、规定执行;
2、设计人提供的设计方案应在满足安全性、耐久性和适用性的前提下,做到经济性最好,从
设计上控制项目成本。项目施工预算须控制在项目批复对应概算范围内,如超出批复概算导致发
包人无法招标、实施的,由设计人无条件进行方案及初步设计图纸优化调整;造成发包人损失
的,发包人有权根据损失情况扣留履约金;
3 、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
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设计人应负法律责任,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提出索赔;
4 、在发包人施工现场需设计人提供技术支持时,设计人有义务前往施工现场提供技术支
持;
5 、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6.设计人应无条件提供发包人在各项报批阶段所需组建材料。
7. 室内装修及室外景观设计时需各提供甲方所需数量的方案供发包人选择,发包人对各方案
进行讨论修改,设计单位最终方可按确定的方案进行工作。
36
8.发包人若提出有关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的,设计人应在合理范围内满足要求。
9.设计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有问题的,设计人应当及时通知发包人并经发包人
确认。
10.设计人完成设计工作所应遵守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均应视为在基准日期适用的版本。
基准日期之后,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新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实施的,设计人应就推荐
性标准向发包人提出遵守新标准的建议,对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应当遵照执行。因发包人采纳设
计人的建议或遵守基准日期后新的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导致增加设计费用或设计周期延长的,
费用不作调整,设计周期由双方协商处理。
11.设计人在工程设计中应当采用合同约定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满足质量、安全、节能、
环保等要求。
3.2 项目负责人
3.2.1 项目负责人
姓 名: ;
执业资格及等级: ;
注册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作为设计人的特别授权代表,代表设计人负责履行本合同
过程中的全部事项,授权期限至本合同履行完毕止。
3.2.2 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 7 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设计人提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更换一次处以
2万元违约金。更换的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或职
称、管理经验不得低于投标时的项目负责人的人员要求。
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承担
5万元/次违约金 。
3.2.3 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 7 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设计人更换发包人认为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对于发包人的更换要求,
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
7日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或职
称、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更换的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或职称、管理经验不得低于
37
投标时的项目负责人的人员要求。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承担
10万元/次违约金 。
3.3 设计人人员
3.3.1 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在接到开始设计通知后
7天内 。
3.3.3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 承担
3 万元/次违约金 。
发包人对于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的资格或能力有异议的,设计人应提供资料证
明被质疑人员
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或不存在发包人所质疑的情形。发包人要求撤
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
责及义务的主要设计人员的,设计人应当撤换。
3.3.4 人员配置要求
序号
专业
人数
人员要求
1
项目负责人
1人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在投
标人单位。
2
建筑设计师
1人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
结构设计负责人
1人
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4
给排水设计负责人
1人
注册给排水工程师,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5
暖通设计负责人
1人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 ,注册在投标人
单位。
6
电气设计负责人
1人
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7
装修设计负责人
1人
要求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8
智能化设计负责人
1人
要求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9
景观设计负责人
1人
要求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 设计分包
3.4.1 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38
设计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设计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设计肢解后以分
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设计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发包人禁止分包的工程设计
分包给第三人。
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
3.4.2设计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将专项设计分包给其他单位设计需经过发包人书面盖章确认 。
3.4.3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 / 。
3.4.4 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 由设计人支付
, 已包含在设计合同总价中 。
3.5 联合体
3.5.4 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 / 。
5. 工程设计要求
5.1 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5.1.2.1 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 若发包人有需求的,按发包人需求 。
5.1.2.2 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 满足国家标准及规范、地方标准及规范、规定 。
5.1.2.4 工程设计文件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及比例: / 。
5.3 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5.3.3 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 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上述
规定以国家颁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
工程设计依据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并能够实施。工程
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规
定。工程设计文件应当保证工程施工及投产后安全性要求,满足工程经济性包括节约投资及降低
生产成本要求、合理布局要求,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工程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
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安全设施应当按规定同步设计。
5.3.5 建筑物及其功能设施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 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
6. 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6.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39
6.1.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 合同签订后
7天内提供 。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 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6.1.2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10天 。
6.3 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6.3.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 / 。
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 5 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
情形后 10 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
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 5 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
因设计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错误或图纸设计深度不够,或违反国家、地方规范或不能
满足建筑物使用功能的要求,或图纸设计深度不能满足现场施工要求,或违反发包人内部标准)
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发包人书面确认同意延期的情况除外),设计人应当按
5000元/天向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延误超过
15日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剩余合同价款发包人有权不予支
付,设计人按照合同金额的
10%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因此产生的损失和责任由设计人承担。
设计人支付逾期完成工程设计违约金后,不免除设计人继续完成工程设计的义务。
其他附加类服务,具体与招标设计服务范围有冲突的,按照下面服务为准。
对交评、可研、事前绩效评价、环评、社会风险评估、日照分析、三维景观分析、节能评
估、近零能耗建筑设计的特殊约定:
♣①申领领取施工许可证7个工作日前,须完成交评、可研、日照分析、三维景观分析、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每延误
1日按5000元/天/项次。每次涉及到以上5个项次。
♣②图审完成7个工作日前,须完成社会风险评估、节能评估、近零能耗建筑设计、防洪
设计评估。每延误
1日按5000元/天/项次。每次涉及到以上4个项次。
设计人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给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出具书面签收单,内容包括图纸名称、图纸
内容、图纸形式、份数、提交和签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名。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方案深化设计最终成果
16份,估算书8份,概算书8份,初步设计最终成
果
16份,其中若在项目评审过程中根据专家、评审意见需调整文本,调整后的修订文本数量需满
40
足发包人需求。
发包人将组织第三方专家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的专家费由设计人支
付,具体专家费参照相关行业标准。
地点:发包人指定地点,时间按发包方要求。6.5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6.5.2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 / 。
7.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7.1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7.1.2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 按国家标准,设计文件电子
版本一套(含
CAD格式文件) 。
8. 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8.1 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 / 天。
8.3 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 / 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
设计文件。
8.4 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 根据发包人要求 。
9.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9.1 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 / 。
9.2 设计人应当在交付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 按建设进度要求 时间内提供施工现场配
合服务。
10. 合同价款与支付
10.2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本工程中标设计费单方报价
元/平方米,暂定合同总价为: 元。
合同有效期内单价固定不变,不得因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市场、工程投资、工期。
(
2)设计费的最终结算费用:单方设计费报价一次性包干(保留2位小数),今后不作调
整。最终设计费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明的建筑面积(地上面积
+地下面积)×本次投标的单方
报价进行结算包干。若最终结算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1562.7418万元的,则按1562.7418万元进行
结算。注:单方设计费价格
=中标设计费价格÷366239平方米(最多 保留2位小数)。
41
上述费用包含所有包含设计内容及其他附属工程设计有关的所有工作内容并提供全套设计文
件(包括图纸、估算、概算及全部基础资料等),以及后续、配套服务等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资料费、交通费、利润、税金、保险费、风险费、专
家评审费、成果展示费等以及其他相关的初步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需达到施工图设计深
度)及后续服务等。(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方案深化设计最终成果
16份,估算书8份,概算书8
份,初步设计最终成果
16份。时间以发包人具体要求为准。设计过程中如向发包人汇报、外部报
批、展示等所涉及到的纸质设计文件、展板及其他文件资料等,设计人需按发包人要求认真准
备,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内)。设计人对设计图纸的修改、完善及后续的设计工作需延续至相关
工程施工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同时设计人应当在施工中承担发包人或者实际施工人
咨询、完善及变更与补充设计的责任,不得另行收取费用。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3)其他价格形式: / 。
10.3 定金或预付款
10.3.1 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
定金的比例 / 或预付款的比例 / 。
10.3.2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时间: 合同签订,设计人员按照投标文件到位,经建设单位书面确
认,7个工作日内支付 ,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 / 前支付。
10.4设计费支付方式
付费次序
支付金额(万元)
占总设计
费(%)
支付时间
备注
第一次付费
合同价20%
合同签订,设计人员按照投标文件到位,经建
设单位书面确认,7个工 作日内支付
42
第二次付费
合同价30%
完成方案设计,经建设 单位、行政审批单位审 核通过,7个工作日内支 付
●若在方案 审批过程
中,发生的
多轮方案重
大调整、变化,视为已在中标价内
已考虑,价
格不予调整
第三次付费
结算价20%
完成初步设计,概算编 制完成,并经概算审核 完成,并完成相关批复 工作,提供
♣①♣②的
成果
通过建筑规划许可证,面积修正合
同价
第四次付费
结算价20%
施工图设计五大主体专业均已完成,并经图审(包括但不限于各大专业、海绵、消防等专业图审)
协助EPC中标 单位完成上 述工作
第五次付费
结算价10%
工程五方主体竣工验收
完成后付清
注:
1 、以上费用发包人经内部管理及上报萧山区财政局结算审批及付款审批流程后,及时支付
给设计人设计费,因此造成的逾期支付,设计人不可向发包人索赔。
2 、每阶段支付标准为设计内容修改完毕或审批通过为准,且设计人须提供付款申请及相应
票据。如期间设计人未按政府相关部门及发包人要求在相应期限内修改、配合的,经发包人催
告后
30日仍未完成、仍不符合要求或仍不配合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剩余合同价
款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并有权要求设计人承担总合同价款
20%作为违约金,同时可要求设计人无
条件无偿修正前设计成果的权利。
3 、设计人递交阶段设计费付款申请时应同时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付款申请经发包人确认
后支付相关费用。
4 、以上费用支付均应开具发票且得到发包人认可后支付。如因支付审批流程、政府职能部
门政策因素致使付款延迟的,不视作发包人违约。
43
5 、设计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将不支付任何费用。设计
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前提供暂定合同价款
2%的履约担保(人民币元),因设计人违约产生的违约
金均可从履约担保中进行扣减。
履约担保
:
(
1)履约担保形式:转账、银行本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保函格式须按发包人要求提
供,格式详见附件
1);
(
2)履约担保提交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且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如采用
银行保函的,须于合同协议书订立时间之日起
6个工作日内提供),如未按时提供的,由承包人
向发包人支付
1000元/天的违约金或由发包人从最近一期应付设计费中扣除1000元/天的违约金;
(
3)履约担保其他约定:设计人因违约造成履约保证金减少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补
足履约保证金,否则发包人有权扣除设计费来补足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担保期限自提
交之日起
+合同工期+90日历天,若工程延期,承包人应及时办理保函延期手续,费用自理;
6 、违约条款的情形及责任:
设计人有如下违约情形,应当在发包人给定的期限内重新开具和交付符合法律
规定和协议
约定的发票,并按照应当交付发票票面总金额的
5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 金;若设计人未能在发
包人给定的期限内重新开具和交付符合法律规定和协议约定
的发票,则设计人应当按照应当交
付发票票面总金额的
15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
1)向发包人开具和交付的发票为虚假发票,或提供由他人开具的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
发票;
(
2)向发包人开具的发票无法认证、认证不符或其他任何因发票瑕疵所导致的发票作
废。。
7 、发包人有权按实际情况单方面调整工作内容并按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支付相应设计费。
11. 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11.5 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 天内
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 10 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
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 5 天内,予以书面答复。
12. 专业责任与保险
44
12.2 设计人 需 (需/不需)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13. 知识产权
13.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
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发包人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转给
他人或单位 。
13.2 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
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
13.5 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
14. 违约责任
14.1 发包人违约责任
14.1.1 发包人支付设计人的违约金: / 。
14.1.2 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 / 。
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发包人原因,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
发包人无需支付费用。设计人若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参照设计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以及
在该设计阶段中实际设计进度和深度(均以发包人认定的为准),适当支付部分费用。除此之
外,发包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且无需支付设计人其他任何款项(包括损失赔偿等在内)。前述款
项在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全部文件资料成果、并开具发票(所涉税金由设计人承担)原件,并经
发包人审核后支付。
14.2 设计人违约责任
14.2.1 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 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14.2.2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 设计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向发包人交
付工程设计文件,因设计人员导致逾期的,每逾期一天,应承担金额
5000元违约金;逾期超过15
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剩余合同价款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设计人按照合同金额的
10%向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因此产生的损失和责任由设计人承担 。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 不高于暂估合同总价的
10% 。
14.2.3 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 除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处理外,设计
45
人承诺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并减收该部分设计费,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承担
5万元至上限合同
价
10%的违约金,由此给发包人带来损失的,设计人应全额赔偿发包人全部经济损失 ;因设计缺
陷导致单次工程变更(需上区
级联席会议的)设计人承诺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并免收该部分设计
费,发包人有权
要求设计人承担相应部分造价的1%的违约金,违约金赔偿累计最高不超过暂估
合同
价的20% 。
14.2.4 设计人工程设计文件超出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违约责任:
/ 。
14.2.5 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 设计人未经发包方
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设计人应承担暂估合同总价
10%
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应当予以补足 。
14.2.6 设计人按合同约定按时提供设计资料及文件,并对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
充。由于设计人原因造成图纸不全,节点不明,导致提供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设计资料及文件的,
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还根据影响情况处以 2-5万元违约金,具体金额由发包人确定,
直至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14.2.7 因设计人原因导致的设计变更,服务期不予顺延,且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承担违
约金,根据影响情况处以2-5万元违约金,具体金额由发包人确定。
14.2.8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设计错误或
遗漏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负责采取补救措施。
14.2.9设计合理使用年限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和建筑主体设计要求。
14.2.10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
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
人及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具体时间节点及出发措施详见14.2.6。
14.2.11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
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14.2.12设计成果文件必须为原创,若由于知识产权造成发包人损失的,相应的 一切损失由承
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追究一切损失。设计中标后,产生的一切方案、设计图纸知识产权均为发包
人所有。
14.2.13设计过程中设计人与发包人紧密配合,发包人对设计方案的合理修改意见设计人应予
46
以采纳。
14.2.14设计过程中发包人要求设计人员一同前往外地考察,设计人应予以配合。设计人员的
路费、住宿费由设计人承担。
14.2.15设计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参加合同履行过程中和装修施工过程中的图纸审查会、技术交
底会、协调会等。
14.2.16设计人应严格按投标文件承诺组建项目组,并确保设计成果均由该项目组完成;设计
人不得将设计任务支解外包、分包或转包。发包人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设计人未按投标承诺到
位人员,或对设计任务进行支解外包、分包或转包
的,则发包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视情节严重对设计人进行签约合同总价5%以内的违约金处
罚,如因其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由设计人负全责。
14.2.17设计人承诺对提交的设计文件具有原创性,享有独立的知识产权,不存在剽窃、抄袭
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如发生著作权侵权全部责任由设计人承担。
14.2.18设计人需配合施工图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若因设计人原因导致施工图设计延误
等原因,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承担50000元/次的违约金,直至完成施工图。
15. 不可抗力
15.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
16. 合同解除
16.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 180 天。
16.4 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已完成工作设计费的期限为 / 天内。
17. 争议解决
17.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
17.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
47
评审所发生的费用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17.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事项的约定: / 。
17.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杭州市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杭州市萧山区
人民法院起诉。
18. 其他
1 、如发包人需对设计方案、布局等相关内容进行上会讨论、审查,设计人需无条件配合,
并根据会议、审查意见进行整改,价格不予调整。
2 、发包人或其授权的代建单位需对设计图纸进行内审,设计人需无条件配合内审工作。
3 、设计人应当保证所提交的本合同项下所有的图纸、说明书、设计、报告、文件、电子文
件和其它成果不侵犯第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如发包人发现设计人提供成果有
侵权可能的,设计人应在发包人要求的期限内提供不侵权的有效证明或限期予以改正,否则发包
人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当返还全部已收款项(包括发包人已承担的各种成本费用,
未发生的发包人不再承担)并承担发包人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向权利
人支付的各种违
约金、赔偿金、发包人应对投诉或程序所支出的诉讼费
/仲裁费、律师费等各项成本费用)。
4 、若设计人使用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设计人应自行承担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5 、若设计人失误,导致设计变更,发包人有权扣罚变更费用5%的设计费。
6 、设计人必须按约定时间,提供全部设计图纸,因图纸不全,节点不明,导致预算无法正
常开展,影响工程施工招标进展,每延期一天,扣罚
2000元设计费。
7 、设计人需严格按照概算要求做好整个项目投资控制,若因为设计图纸对应造价超过建安
概算投资,导致后续招标工作滞后的,扣罚暂定设计费合同价
5%的设计费,由设计单位无偿整
改至满足招标要求为止,并承担项目滞后的所有责任。
8 、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
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8
(本页以下无正文)
附件6:
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一、设计费总额:
二、设计费总额构成:
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总价:
49
固定单价( 元/平方米或费率 %)
2.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
3.合同签订前设计人已完成工作的费用: /
4.特别约定:
(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包含设计人员赴工地现场的旅差费 / 人次日,每人每次不超
2天;不含长期驻现场的设计工地代表和现场服务费。
(2)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批准(或通过审查的施工图设计)的建筑面积(或经批复的初
步设计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和本合同约定的单价(或费率)核定,多退少补。
(3)超过上述约定人次日赴项目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往返机票费、机场建设费、交通
费、食宿费、保险费等)和人工费由发包人另行支付。其中人工费支付标准为
/ 。(建议参照本单位年人均产值确定人工费标准)
(4)其他: / 。
三、设计费明细计算表
四、设计费支付方式:详见合同10.4设计费支付方式
50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钱塘湾未来总部基地核心区丰北TOD商业综合体
1.2 项目位置
本地块东临通文路,南临宁二路,西临纬七路,北临平澜路,项目总用地37183平方
(55.83亩)。
1.3 项目规模
规划用地面积约 55.83亩(具体位置详见附图,具体面积以土地实测为准)。用地性质:商
务、商业用地。
二、设计依据
2.1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和标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规范》GB55019-2021
《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2008版)
《杭州市城市建筑工程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实施细则》(2015年版)
《杭州市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规则》(杭规发2016)
《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注:上述规范、标准如有最新版,则采用最新版本。
2.2 发包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2.2.1 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及建设条件须知、地块红线图
2.2.2 在项目设计评审过程中甲方提出的条件、意见和要求。
三、设计任务及构思需求
3.1 设计任务
51
3.1.1 区域与面积
本地块东临通文路,南临宁二路,西临纬七路,北临平澜路,项目总用地37183平方
(55.83亩),(具体位置详见附图,具体面积以土地实测为准)。
3.1.2 用地性质
商务、商业用地。
3.1.3 地块控制指标
钱塘湾未来总部基地核心区丰北TOD商业综合体项目工程直接费21.96亿,总建筑面积
36.6239万方,其中地上28.3939万方,地下8.23万方,总容积率7.64,建筑密度51%,绿地率
15.8%,建筑最高200m。包含总部双塔12万方,200m地标塔楼7.753万方,高端人才公寓5.12万
方,商业3.5182万方。机动车停车位1000辆,非机动车停车位5265辆。
3.1.4 建设内容与配套要求
商务层高不小于3.9米。
3.1.5 城市设计导则要求
(1)建筑间距及退让应符合《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杭政办函(2008)219
号)的要求,且高层建筑退让不得少于多层。同时满足消防、环保间距要求。西侧远期有地铁轨
道通过,后退需满足相关要求。
(2)围墙设置要求:沿道路围墙后退道路红线2米以上,围墙应采用通透式围墙,围墙外布
置绿化。
(3)建筑景观风貌及公共环境艺术品配置应符合《浙江省城市景观风貌条例》、杭规发
(2016)37号、杭规发(2017)124号文件及杭州市总体城市设计的有关要求。整体色彩应满足《杭
州主城区建筑色彩专项规划》要求。建筑形体、外立面色彩等内容,需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按
要求设置夜景灯光照明系统,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
(4)竖向设计要求:以周边城市道路标高作为基础标高,合理确定建设范围内竖向标高,
场地设计标高一般不超过周边道路标高0.6米,建设项目自用管线不得超出建设用地范围。
52
(5)开发过程中应处理好与电力,燃气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管线的关系,确保满足相关规
范要求。
(6)上述城市设计导则要求,具体以相关部门要求为准。
3.1.6 交通组织
(1)机动车出入口设置按照交评的最终意见。
(2)应集中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
(3)停车泊位配建指标:按照《杭州市城市建筑工程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实施细则(2015
年6月修订)》(杭建科(2015)110号、杭规发(2015)37号)及相关要求配建各类停车位。内外交通
组织应清晰流畅。
3.1.7 其它
(1)项目应符合《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城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
规程》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2)其他要求以相关行业标准为准,应符合住建(消防、人防、绿化)、城管、生态环境、
卫健、交警、人防、国安、地铁、部队等各部门相关规定。
(3)在方案设计中应考虑该地块500米范围内现状与规划市政设施分布情况,并在楼盘预
售时将该示意图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告。
(4)本规划条件实施是基于同步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意见提出的,在满足建设用地规划意
见之相关要求后本规划条件成立。
3.2 项目功能要求
3.2.1总平面设计:
(1)主次出入口布局合理,岗亭(门卫)应结合景观进行设计。并结合入口大门整体设
计。
(2)出入口应考虑安全、管理需要,原则上做到人车分流,地下室出入口应位于地块出入
口较近位置。
(3)合理配置室内外公共活动空间,分区集中设置室外成人健身活动区和儿童活动区,具
53
体按规划条件为准。
(4)景观总平面设计应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通过合理的景观空间营造,体现出园区的价值
感、自感、沉浸感与现代感。
四、各专业系统设计要求
4.1 设计咨询服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本次设计服务范围包括:该项目所需的所有工程的方案深度设计、初步设计、扩初设计服
务。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概算调整)及相关评估类项目咨询服务单位的委托及资金支
付(包含交评、可研、事前绩效评价、环评、社会风险评估、日照分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三维景观分析、节能评估、近零能耗建筑设计、防洪设计评估)以及工程勘察需要的图纸及资
料、后期设计的报审配合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建项目的建筑物构筑物设计、地下空间设
计、室外工程设计等,以及建筑工程所包含的所有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如施工临时开口设
计、项目建筑设计(含装配式,如需要)、结构设计、钢结构设计、电气设计、给排水设计
(含室外综合管线设计)、暖通设计、消防设计、弱电设计(舞台灯光幕布系统)、装饰装修
设计(不含高级公寓、商业、酒店精装修)、幕墙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含雨水回收系统)、
人防设计(含人防标识标牌设计等)、基坑围护设计(含专家评审相关费用)、交通组织设
计、 绿化景观设计、抗震支架设计、交通设施及标识标线(总图及地下室设计)、地下水电管
网设计、电梯及电梯装修设计、强电的配电室变压器或开关站变压器设计(含临时供配电、永
久供配电)等。设计深度应满足本招标文件内合同要求和业主方案审批完成后进行EPC工程总承
包招标所需的深度,并应完成招标人和相关审查部门的阶段性审查意见所提出的修改工作,包
括方案评审(若有)和初步设计审查。设计单位提供给招标人的设计成果必须保证其完整性和
准确性。
五、设计咨询服务的成果要求
设计咨询服务的成果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5.1设计成果内容要求:
5.1.1方案、初步设计阶段成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成果):
54
分类
专业
成果内容
备注
概述(含设计依据、设计要求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设计构思和方案特点)
建筑设计说明(含总体、单体、指标等)
结构设计说明
给排水设计说明
电气设计说明
弱电智能化设计说明
设计说
明书
各专业
暖通设计说明
消防设计说明
环保设计说明
卫生防疫设计说明
人防设计说明
无障碍设计说明
绿色节能设计专篇
日照分析专篇
交通组织专篇
海绵城市专篇
燃气设计专篇
投资概算编制说明及投资概算表
单独成册
装配式专项设计说明
精装修设计说明
景观设计说明
基坑围护设计说明
项目区位图
现状分析图
规划结构图
景观分析图
交通分析图
综合管线方案
各类分
析图
各专业
消防分析图
55
地下室(汽车库)分布图(含人防)
日照分析图
建筑专业方案及初步设计图
结构专业方案及初步设计图
设计图纸
各专业
给排水专业方案及初步设计图
电气专业方案及初步设计图
暖通专业方案及初步设计图
弱电智能化专业方案及初步设计图
基坑围护方案及初步设计图(含经济比选)
室外管网综合方案及初步设计图
建筑立面控制手册
装修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图
各专业
精装修控制手册(含关键节点)
景观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图
景观设计效果图
景观
景观材料手册,包括不限于植物、软硬铺装、围墙、运动场、屋顶绿化等清单。
标志标识
标志标识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图
包括地上地下部分
专项设计
泛光照明设计泛光照明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图
鸟瞰图
立面效果图及透视图
建筑
公共空间
精装修
装修设计效果图
包括但不限于公区、售楼部、示范区及样板间等
景观设计效果图
效果图
景观
泛光照明效果图
5.1.2设计阶段时间节点要求
(1)中标单位自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历天内取得方案批复及协同发包人办理完成工
程规划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