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文化艺术中心(综合文化空间)项目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27
发布于
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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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适用于杭州市资格后审项目)

(2023版)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O二五年十月

余杭文化艺术中心(综合文化空间)项目

(招标编号:A33*开通会员可解锁*23001211)

招标文件

(公开招标)

招标人: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单位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单位盖章)

*开通会员可解锁*

3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云联路2-150号A4号楼

联系人:戚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元星大厦12楼

项目负责人:沈鹏峤 信用评价等级:AAA

联系人:沈鹏峤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516053003@qq.com

1.1.4

工程名称

余杭文化艺术中心(综合文化空间)项目

1.1.5

工程建设地点

余杭区闲林街道

1.1.6

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自筹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桩基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幕墙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

清单、招标文件、图纸中明确的内容为准。

1.3.2

计划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900个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512

计划竣工日期:20286

□本工程定额施工工期: 个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1.4.1

投标人资格及要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投标人

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信用分计取规则:按联合体成员单位

中复合信用分较低一方计取。采用信用择优方式确定评审区间

4

时,按复合信用分较低的成员单位确定为市内或市外企业排行;

若市内企业和市外企业复合信用分一致,则联合体按市内企业排

行。)

1.4.3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招标工程是否允

许分包

不允许。

1.12.1

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

见招标公告。

其他要求: 见本须知前附表10.1 。

1.12.2

偏差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资料

招标控制价及明细。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

时间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

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

提交方式:☑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招投标项目信息”-“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栏

目中找到项目,点击对应提疑按钮以实名的形式进行提疑。(资

格后审项目必须选此项提疑)

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

招标人将在*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

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

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

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

hangzhou.gov.cn)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

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

2.2.1

投标人确认

收到招标文件澄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

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

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

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

责任自负。

2.3.1

招标人修改文件

发出的形式

同2.2.1。

3.1

投标文件

3.1.1资格审查资料;

☑资格审查其他投标资料:☑企业分管安

5

的组成

全 生 产 副 经 理 、 企 业 经 理 、 技 术 负 责 人 的 任 命 书 复 制 件 ;

□ 。

3.1.2技术标(宜300页以内;暗标评审的,分为技术标明标和技

术标暗标);□技术标其他投标资料: 。

3.1.3资信标;□资信标其他投标资料: 。

3.1.4商务标;□商务标其他投标资料: 。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

算方法

一般计税法。

3.2.3

工程量清单

计价方式

综合单价法。

3.2.4

最高投标限价

☑1.最高投标限价 48570.0429 万元,暂列金额337.810333万元,暂估价452.3500万元;

2.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天前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公布;

□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大写): (¥ )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 )暂估价人民币(大写): (¥ )。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暂估价)×(1-下浮值)+暂列金额+暂估价,下浮值由招标人在开标时从 、 、 、 、 等

3~5个数组成的等差数列中随机抽取

其中一值作为下浮值的方式确定,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从0.5%、1%、1.5%、2%……10%

等20个数中确定一组 (3~5) 个数组成的等差数列)。本项扣减的暂列金额、暂估价等为含税金额。4、风险控制价: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最高投标限价下浮一定比例作为风险控制价。

下浮比例的计算: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先勾选项目类型,

再勾选对应项目类型的高或低区间(选择其一),并明确相应区间的浮动范围(步距

0.1,由 11 个数字组成的等差数列),在开

标时随机抽取其中一个数。

☑(1)、本项目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81%~83%):☑高

区间

82%~83%,具体为 82%、82.1%、82.2%、82.3%、

82.4%、82.5%、82.6%、82.7%、82.8%、82.9%、83%;□低区间

81%~82%,具体为 81%、81.1%、81.2%、81.3%、81.4%、

81.5%、81.6%、81.7%、81.8%、81.9%、82%;

□(

2)、本项目为市政工程项目(不含隧道及大型桥梁、

高架桥)

80%~82%:□高区间 81%~82%,具体为 81%、

81.1%、81.2%、81.3%、81.4%、81.5%、81.6%、81.7%、81.8%、81.9%、82%;□低区间 80%~81%,具体为 80%、80.1%、80.2%、80.3%、80.4%、80.5%、80.6%、80.7%、80.8%、80.9%、81% ;(单个市政工程中隧道或大型桥梁、高

6

架桥部分工程造价占项目总造价

50%以上的,按市政工程项目

(隧道及大型桥梁、高架桥)折扣率执行)

□(

3)、本项目为市政工程项目(隧道及大型桥梁、高架

桥)

82%~84%:□高区间 83%~84%,具体为 83%、83.1%、

83.2%、83.3%、83.4%、83.5%、83.6%、83.7%、83.8%、83.9% 、84%;□低区间 82%~83%,具体为 82%、82.1%、82.2%、82.3%、82.4%、82.5%、82.6%、82.7%、82.8%、82.9%、83%;

□(

4)、本项目为轨道交通项目 83%~85%:□高区间

84%~85%,具体为 84%、84.1%、84.2%、84.3%、84.4%、84.5%、84.6%、84.7%、84.8%、84.9%、85%;□低区间83%~84%,具体为 83%、83.1%、83.2%、83.3%、83.4%、83.5%、83.6%、83.7%、83.8%、83.9%、84%。5.其他:招标控制价

48570.0429 万元。

3.2.5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 。

3.3.1

投标有效期

90 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4.1

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 50 万元(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

高不得超过50万元。)

2.交纳方式:B:非财政性资金:(接受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 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浙江省投标保证金数字保函) (保函、保险、担保形式缴存保证金的,购买保险、保函、担保 的费用及转账资金应从基本账户支出,投标人须提供购买保险或 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及 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二、转账(必须从其企业所在地基本账户交纳) 收款单位(户名):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证金专 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余杭支行 银行账号:33*开通会员可解锁*015062 银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舒心路359号(中国建设银行杭州余杭支行)联系电话:89388605 2.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付方式:网 银/电汇,一笔保证金对应一个投标项目)缴纳到账,并在缴款 凭证备注栏中明示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逾期未缴纳 者视为无效投标。 3.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凭网银/电汇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至银行窗口办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函,并预留联系人电话。该递交函将作为投标保证金缴 纳的重要凭证。逾期未办理视为无效投标。

7

4.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保证递交函复印件,未提供投标保证 递交函复印件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三、银行保函 1、若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的,因违反相关规定导致废 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其他 1、其他形式要求:按《关于在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 担保制度》、《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 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等文件执行。 2、通过银行保函形式、保险保证形式、担保公司担保形式交纳 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将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银行保函、保 险、担保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线下标需将对应 所投项目(标段)的银保函、保险、担保原件的复印件附在投标 文件中)作为评标依据。 备注: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的,按杭州建筑市场主体警示信用信息记分标准“21.无故不参 加投标或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对企业进行信用扣分。 2.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 交投标担保。 3、关于各类投标保函要求:其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中保证 人承担责任的条件须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其二投标人提交的 投标保函必须是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保函;其三若因投标人的投 标保函中承担责任的内容条件及赔付方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完全 一致导致担保人拒不承担担保责任的,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 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向招标人履行赔付责任。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

情形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

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情形。

3.拟派项目负责人因多个项目同时投标中标导致放弃中标的情

形。

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

(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

(2)以银行(数字)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

索赔。

(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

人提起索赔。

(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

赔。

8

3.5

资格审查资料

同3.1。

3.7.3(1)

电子投标文件

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

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

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投标函格

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

电子印章即可。

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

料用原件复制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3.7.3(2)

电子投标文件

的制作和要求

1.投标人采用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

.hangzhou.gov.cn:8092)公布的 V3.3.0 电子投标文件工具,完

成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生成后缀名为“.HzTbs”的电子投标文

件 。电子投标文件工具详见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

://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招投标项目信息”页面

最上方的“电子投标工具下载”按钮进行下载更新。

2.电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资信标、技术标、商务标四

个部分,应分别放入投标工具相应的模块:

2.1资格审查材料: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条件业绩的汇总)及

相关证明材料复制件(若有)、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材料(若有)

等;

2.2资信标: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中要求的评审材料(含证明材

料的复制件);

2.3技术标: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

料的复制件);

2.4 商务标: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

料的复制件)。☑3.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技术标文件按明标和暗标文件分别制作,暗标文件中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

息,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

3.7.3(3)

业绩证明文件

要求

业绩汇总表(包括资格条件业绩的汇总和评分业绩的汇总)须按

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

密要求

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HzTbs”。

4.2.1

投标截止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上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00:00

9

传截止时间

4.2.2

电子投标文件上

传平台

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详细上传方式详

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公告附件)

4.2.3

投标文件退还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

还:

1.招标人设置工程业绩作为必要条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少于15个的;

2.未设置工程业绩条件为必要条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个的;

4.2.5

电子投标文件的

拒收情形

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

上传的;

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

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

(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

(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

5.1

开标时间

和地点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余杭4号开

标室(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6楼开标7楼评

标) 。

3.开标平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其他: 。

5.2

开标程序

(一)至开标时间,招标人代表应使用招标CA数字证书对上传的

电子加密标书进行解密。

(二)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并导入评标系统后,投标单位、项目负

责人、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将在电子交易平台公开显示。

☑采用投标函获取信息作为投标单位签到信息。标录显示问题

仅作提醒企业后续完善资料信息的作用,不作为本项目资格审

查、否决投标的依据。

(三)招标人在开标会现场随机抽取需要明确的内容:

1.综合单价评审项目。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综合单价评审项目抽取: 项;合理区间K【-K,K】: (K≥

15%)

10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综合单价评审项目抽取:2项;合理区间K【-K,K】:20(K≥1

5%)

2.价格入围方式。

(1)先抽取高中低区间的分区方式:按投标报价分区或按投标

人数量分区;

(2)抽取到按投标报价分区的,再抽取高区间系数KH和低区间系数KL,KH和KL范围均暂定为10%-30%,抽取具体数值为10%、15%、20%、25%、30%。

3.最佳报价(合理最低价)计算方式及相关下浮系数。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抽取合理最低价的计算方式,若抽取到

方式三,还需抽取数字1-7中的三个数字及下浮系数。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抽取最佳报价的计算方式,若抽取

到方式三,还需抽取数字1-7中的三个数字及下浮系数。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需抽取下浮系数。

5.4

特殊情况处置

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需更新制作投

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

评标委员会构成:成员为 5 人及以上单数。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前应推选 1 名专家为评标组长,招标人代

表不得担任评标组长)。

6.3

评标办法

□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商务总报价评分(87分)+综

合单价评分(6分,其中包括2分技术措施与报价匹配性评审)+

信用(履约)评价评分(5分)+陈述和答辩(若有,2分)。

□①招标控制价在25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5000万元

及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企业信用等级从高到低排序,信用

等级为A级的得3分,信用等级为B级的得2.5分,信用等级为C级

的得1.5分,信用等级为D级的得1分,信用等级为E级的得0分;

□②招标控制价在4000万元—2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1000

万元--5000万元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企业信用等级从高到低排

序,信用等级为A级的得3分,信用等级为B级的得2.75分,信用

等级为C级的得1.75分,信用等级为D级的得1分,信用等级为E级

的得0分;

□③招标控制价在4000万元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1000万元及

11

以下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所有企业均不计取信用分(评标时均

按满分3分计分);

□④除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总承包以外的其他专业类施

工项目,暂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均按满分3分计分。☑3.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技术标评分(30分)+资信标评分(10分)+商务标评分(60分);

企业信用等级从高到低排序,信用等级为A级的得2分,信用等级

为B级的得1.5分,信用等级为C级的得0.75分,信用等级为D级的

得0.25分,信用等级为E级的得0分。

除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总承包以外的其他专业类施工项目,

暂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均按满分2分计分。

□4.其他 。

6.3.1

最佳报价的确定

方法

最佳报价的确定方法 :详见评标办法。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

□1.不采用评定分离, 个。(1~3 个)☑2.采用评定分离: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 3-5 名中标候选人(如有效投标人≤6 家的应推荐 3 名,有效投标人 7-9 家的

应推荐□3

☑4 名,有效投标人≥10 家的应推荐□3□4☑5 名)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

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

hzctc.hangzhou.gov.cn)

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

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7.2.1

确定中标人

□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评定分离,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另行组织定标会议,由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其他: 。

☑7.2.3

定标会议地点和

时间

□1.定标时间: 。

□2.定标地点: 。☑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定标会议。

□7.2.4

考察、质询

1.在定标会议前(考察、质询应给予中标候选人合理的准备时

间)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

12

2.考察、质询小组由

(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7.2.5

定标委员会的组

定标委员会由

(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7.2.6

现场面试

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

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

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中

任意一人)参加现场面试。

☑7.2.7

定标要素及具体

内容

☑1.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2.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等(可查询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全国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等);☑3.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4.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 ;□7.企业质量安全、无欠薪管理情况: ;□8.企业项目班组人员到岗履职等管理情况: ;□9.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 ;□10.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11.落实政府其他政策: ;☑12.评标报告;□13.质询

或(和)考察报告;

□14.现场面试情况;☑15.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15.1中标候选人出现下 列情况的,定标时应慎重选择:(1)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其余中标候选人的;(2)在招标人项目中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 的;(3)招标人查实的存在挂靠等严重违约违规行为;(4)在工程建设方面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15.2中标候选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确定为中标人:(1)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招标人认为 可能影响履约能力的; (2)中标候选人在本项目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 (3)因严重失信行为被行政机关记录,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履 约能力的;

13

(4)在余杭区范围内有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被行业主管部

门通报且在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照6个月有效期计算)。

☑7.2.8

定标方法

☑1.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一;□直接票决法二;

□直接票决法三。

□逐轮票决法:

□逐轮票决法一;

□逐轮票决法二。

□2.集体议事法。

□3.其他定标办法: 。

7.2.9

中标人公告媒介

及期限

公告媒介: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

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

y.hzctc.hangzhou.gov.cn)。

公告期限:不少于3日。

☑7.2.10

按原定标方法确

定中标人

其他情形:中标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7.2.11

重新定标

其他情形: 。

7.4

履约担保

及工程款支付

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2%(不得超过2%)。

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与履约担保同比例。

履约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

银行保函、数字保函、担保公司担保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

险、保单。

8.1

重新招标

情形

1.资格后审项目设置了招标工程所需最低资质(资格)条件外的

其他条件,导致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的;

2.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

工程规模不符的;

□3.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

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

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

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

14

重新招标。

□4.中标候选人被查实存在拟派驻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社保、合同

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排序名单依次确定其他投标

人为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非评定分离项目须勾选第3、4项)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

(招标人认为需添加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

的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

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

标。

10

需要补充的

其他内容

招标人异议受理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投诉受理部门电话 :杭州市余杭区建设工程招标造价服务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1

否决投标的

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

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资格审查内容:

①“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显示的“投标函”中的投

标人(含项目负责人)信息(除正常的企业名称变更之外)与

“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核验的信息不一致的;(注:企业名

称准予变更的材料需体现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中,具体以工

商管理部门相关要求为准,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评标委

员会可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

②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

许可证、相关人员的任命书(如有);

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周或前一周在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

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

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

□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的,投标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或未按照招标文件所附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提供的;③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④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⑤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15

⑦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

标保证金(含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提交的投标保函未

按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

接受的;

(注:1.招标文件中未选择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的,请评标

委员会进一步核实是否有投标人仍按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如果存在,考虑到相关条款为贯彻落实替建筑企业减轻负担的初

衷,该种情形不做保证金无效的处理。2.投标人须提供购买保险

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

及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明,否则以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

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3.转账形式缴存保证金的,应当从投标人

基本账户转出,否则作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

理。)

⑧投标文件中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

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含未明确职

责分工)的;

⑩省外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的(含

未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复制

件);

⑪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1.4.4项规定执行的;

⑫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资格审查否决投标情况的

(否决时需明确引用的具体条款及内容)。

⑬□其他: 。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省、市信息平台相关信息(包

括但不仅限于: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结果等)的维护工作,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投标人的“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市场行为限制情况、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项目负责人姓名”,以投标截止时间经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信息核验的“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为资格审查依据。

(2)初步评审内容:

①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盖章的;

②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

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

16

③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未按要求填写(投标函以投标工具中格式化

表格的内容为准);

④项目含土方外运的,未编制渣土处置方案,未明确运输方式、

出土总量、出土计划及时间等具体内容的;住宅项目未编制住宅

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施工方案的;

⑤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

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或出现多个投标单位

名称、项目负责人,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

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⑥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标准、

施工工期、保修期要求的;

⑦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

❶C类证书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的;

❷拟派驻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个数及

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不符合要求的(本项目需至少配置项目经理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质量员 人、安全员 人);

⑧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不符合计价数据交换标准的;

⑨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第3.6项规定执行的;

⑩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初步评审否决投标情况的

(否决时需明确引用的具体条款及内容)。

⑪□其他: 。

(3)商务标否决性评审内容:

①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报价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计价

文件(即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的安全

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乘以1.15系数)的弹性费率下限计算值的;

②标化工地增加费未根据招标文件明确的创建等级要求和招标控

制价中公布的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暂定费用金额进行统一填报的;

③规费、税金报价不符合现行规定的;

④企业管理费报价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对应专业工程企

业管理费弹性费率下限20%的;

⑤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的;⑥改变招标文件明确的暂定不竞价内容的;

⑦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⑧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材料

17

的;

⑨工程量清单报价与工、料、机报价及对应的报价分析不相符

的,或与拟建工程的施工方案明显不匹配的;

⑩投标报价错误累计达到或超过原总报价0.5%时,将认定其投标

文件质量较差,其错误不予修正,作否决投标处理;

⑪投标文件的编制人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

(含招标控制价),或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的;

⑫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第1.12项规定执行的;

⑬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它商务标评审否

决投标情况的(否决时需明确引用的具体条款及内容)。

⑭□其他: 。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1)资格审查内容:

①“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显示的“投标函”中的投

标人(含项目负责人)信息(除正常的企业名称变更之外)与

“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核验的信息不一致的”;(注:企业

名称准予变更的材料需体现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中,具体以

工商管理部门相关要求为准,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评标

委员会可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

②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

许可证、相关人员的任命书(如有);

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周或前一周在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

□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的,投标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或未按照招标文件所附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提供的;③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④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⑤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⑦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

标保证金(含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提交的投标保函未

按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

接受的;

(注:1.招标文件中未选择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的,请评标

18

委员会进一步核实是否有投标人仍按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如果存在,考虑到相关条款为贯彻落实替建筑企业减轻负担的初

衷,该种情形不做保证金无效的处理。2.投标人须提供购买保险

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

及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明,否则以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

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3.转账形式缴存保证金的,应当从投标人

基本账户转出,否则作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

理。)

⑧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格业绩条件的;

⑨投标文件中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

⑩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含未明确职

责分工)的;

⑪省外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的

(含未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

复制件);

⑫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1.4.4项规定执行的;

⑬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资格审查否决投标情况的

(否决时需明确引用的具体条款及内容)。

⑭□其他: 。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省、市信息平台相关信息(包

括但不仅限于: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结果等)的维护工作,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投标人的“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市场行为限制情况、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项目负责人姓名”,以投标截止时间经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信息核验的“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为资格审查依据。

招标人设置资格业绩条件的,经递补后通过资格审查的投

标人<15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应分析

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

(2)初步评审内容:

①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盖章的;

②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

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

③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未按要求填写(投标函以投标工具中格式化

19

表格的内容为准);

④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

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以上报价,或出现多个投标单位

名称、项目负责人,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

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⑤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标准、

施工工期、保修期要求的;

⑥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不符合计价数据交换标准的;

⑦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初步评审否决投标情况的

(否决时需明确引用的具体条款及内容)。

⑧□其他: 。

(3)技术标否决性评审内容:

①关键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的(项目含土方外运的,未编制渣土

处置方案,未明确运输方式、出土总量、出土计划及时间等具体

内容);住宅项目未编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施工方案的);

②生产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③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

④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

文件要求的;

⑤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

性标准或要求的;

⑥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第3.6项规定执行的;

⑦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技术标评审否决投标情况的

(否决时需明确引用的具体条款及内容);

⑧□其他: 。

注:对于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无明确规定的,施工工艺、技术

按照国家规范能满足招标项目施工要求的技术标书,不得随意

否决。

(4)资信标否决性评审内容:

①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

❶C类证书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的;

❷拟派驻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个数及

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不符合要求的(本项目需至少配置项目经理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质量员 人、安全员 人);

②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资信标评审否决投标情况的

20

(否决时需明确引用的具体条款及内容);

③□其他: 。

(5)商务标否决性评审内容:

①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报价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计价

文件(即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的安全

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乘以1.15系数)的弹性费率下限计算值的;

②标化工地增加费未根据招标文件明确的创建等级要求和招标控

制价中公布的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暂定费用金额进行统一填报的;

③规费、税金报价不符合现行规定的;

④企业管理费报价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对应专业工程企

业管理费弹性费率下限20%的;

⑤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的;⑥改变招标文件明确的暂定不竞价内容的;

⑦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⑧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材料

的;

⑨工程量清单报价与工、料、机报价及对应的报价分析不相符

的,或与拟建工程的施工方案明显不匹配的;

⑩投标报价错误累计达到或超过原总报价(招标控制价≦5000万

元的按0.5%,招标控制价>5000万元的按0.1%)的;

⑪投标文件的编制人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

(含招标控制价),或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的;

⑫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第1.12项规定执行的;

⑬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它商务标评审否

决投标情况的(否决时需明确引用的具体条款及内容)。

⑭□其他: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1)资格审查内容:

①“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显示的“投标函”中的投

标人(含项目负责人)信息(除正常的企业名称变更之外)与”

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核验的信息不一致的”;(注:企业名

称准予变更的材料需体现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中,具体以工

商管理部门相关要求为准,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评标委

21

员会可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

②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

许可证的、相关人员的任命书(如有);

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周或前一周,

投标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

□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的,投标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或未按照招标文件所附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提供的;③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④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⑤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⑦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

标保证金(含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提交的投标保函未

按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

接受的;

(注:1.招标文件中未选择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的,请评标

委员会进一步核实是否有投标人仍按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如果存在,考虑到相关条款为贯彻落实替建筑企业减轻负担的初

衷,该种情形不做保证金无效的处理。2.投标人须提供购买保险

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

及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明,否则以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

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3.转账形式缴存保证金的,应当从投标人

基本账户转出,否则作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

理。)

⑧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格业绩条件的;

⑨投标文件中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

⑩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含未明确职

责分工)的;

⑪省外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的

(含未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

复制件);

⑫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1.4.4项规定执行的;

⑬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资格审查否决投标情况的

(否决时需明确引用的具体条款及内容)。

22

⑭□其他: 。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省、市信息平台相关信息(包

括但不仅限于: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结果等)的维护工作,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投标人的“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市场行为限制情况、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项目负责人姓名”,以投标截止时间经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信息核验的“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为资格审查依据。

招标人设置资格业绩条件的,经递补后通过资格审查的投

标人<15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应分析

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

(2)技术标否决性评审内容:

①关键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的(项目含土方外运的,未编制渣土

处置方案,未明确运输方式、出土总量、出土计划及时间等具体

内容);住宅项目未编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施工方案的);

②生产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③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

④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

文件要求的;

⑤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

性标准或要求的;

⑥违反投标文件暗标要求的;

⑦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第3.6项规定执行的;

⑧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技术标评审否决投标情况的

(否决时需明确引用的具体条款及内容)。

⑨□其他: 。

(3)初步评审内容:

①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盖章的;

②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

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

③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未按要求填写(投标函以投标工具中格式化

表格的内容为准);

④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

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以上报价,或出现多个投标单位

23

名称、项目负责人,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

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⑤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标准、

施工工期、保修期要求的;

⑥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不符合计价数据交换标准的;

⑦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初步评审否决投标情况的

(如否决时需明确引用的具体条款及内容)。

⑧□其他: 。

(4)资信标否决性评审内容:

①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

❶C类证书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的;

❷拟派驻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个数及

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不符合要求的(本项目需至少配置项目经理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3人);

②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资信标评审否决投标情况的

(否决时需明确引用的具体条款及内容);

③□其他: 。

(5)商务标否决性评审内容:

①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报价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计价

文件(即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的安全

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乘以1.15系数)的弹性费率下限计算值的;

②标化工地增加费未根据招标文件明确的创建等级要求和招标控

制价中公布的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暂定费用金额进行统一填报的;

③规费、税金报价不符合现行规定的;

④企业管理费报价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对应专业工程企

业管理费弹性费率下限20%的;

⑤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的;⑥改变招标文件明确的暂定不竞价内容的;

⑦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⑧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材料

的;

⑨工程量清单报价与工、料、机报价及对应的报价分析不相符

的,或与拟建工程的施工方案明显不匹配的;

⑩投标报价错误累计达到或超过原总报价(招标控制价≦5000万

24

元的按0.5%,招标控制价>5000万元的按0.1%)的;

⑪投标文件的编制人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

(含招标控制价),或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的;

⑫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第1.12项规定执行的;

⑬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它商务标评审否

决投标的(如否决时需明确引用的具体条款及内容)。

⑭□其他: 。

注: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

询问核对。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项规定执行的,

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10.2

异议与投诉

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

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时提

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4)其他: 。2.投诉:(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2)其他: 。3.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

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提出投诉的应当知道起始时间界定为:(1)对招标文件公告资格条件的投诉以下载招标文件的第一天为准;(2)对除公告资格条件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投诉以招标文件下载最后一天为准;(3)对开标的投诉以开标时间为准;(4)对评标结果的投诉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的起始时间为准。

25

10.3

定标前核查

招标人定标前,将组织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或推荐的

中标候选人和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查验,以下凡一项核验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1)核验投标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系统”上最新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2) 查 询 拟 中 标 人 及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等 是 否 符 合 招 标 公 告“(三)其他”的要求:

①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

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②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之前三年(含)内

无行贿犯罪记录;

③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人民法院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

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⑥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

续;

⑦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以“信用杭州”网站为准)。

(3)拟派驻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社保、合同符合要求。

□(4)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身份。

10.4

投标人拟派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社

保的说明

投标人拟派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如未能按要求提交或者提交

的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投标人不一致的,符合以下情形时,应将

证明资料编入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认定,原则上可视作

社会保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时未提供以下情形

有效证明材料的,开标后补充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

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

(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

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

26

(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

(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

(6)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

1.对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有在

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

(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

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

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3)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

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

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

日期)。

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①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

②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

③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

同工程”。

2. 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

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

(1)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

(2)原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

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复制件;

(3)投标时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包括前任和现任项目负责

人)视作无变更,开标后补充的变更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3.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发布的信息。

10.5

投标文件

的澄清、说明、

补正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 30 分钟(该时间填报不

得超过 30 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

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

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

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

求。

27

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10.6

陈述和答辩

1.陈述和答辩对象: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

2.答辩方式:

□现场语音答复☑书面答复□电子平台在线答复

3.陈述和答辩通知方式及相关规定:

(1)答辩对象一般为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通过短信通知授权委托人按照招标 文件要求派项目负责人参加陈述和答辩,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 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答辩,该项按

0

分处理。(2)从通知时间到答辩开始时间一般为90分钟,通知时间在(15:30-16:30)或节假日等特殊时间段的可延长到120分钟,具体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3)陈述和答辩人应在陈述和答辩问题的范围内进行陈述和答

辩。

4.陈述和答辩时间:由代理机构(或招标人)联系所有进入评审 区间的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通知拟派项目负责人参加陈述与答 辩,具体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到达时间超过短信通知时间的视 为放弃答辩;地点:余杭区凤新路与城东路交叉口东南100米瑞 鸿大厦6楼,具体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投标单位应保持电话通 讯畅通,收到短信后,应及时回复“收到”,作为短信通知的补 充;若在短信通知5分钟后未收到投标单位回复短信的,招标人 (或代理机构)需通过交易中心(或各分中心)的录音电话再次 联系投标单位,两次录音电话仍无法联系投标单位的,视为“已 通知”。5.陈述和答辩问题:相关陈述和答辩的问题,题目主要范围为工期 、安全、质量;具体题目应由评标委员会在上述范围内,结合招标文件及评审因素统一拟定。6.参加答辩人员在进入答辩区域后须缴存通讯工具,进场不允许携带资料。7.关于陈述和答辩的流程和要求: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前准备好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现场签到登记情况汇总表(含检查身份信息)、进入评审区间的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预通知情况汇总表、提前准备通知 答辩的短信模 板、提前备好陈述和答辩单的电子版供专家在电 脑上输入,防止手 写问题答辩人看不清题目。 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准备大信封或档案袋、写字笔,

28

将印有专家所出考题的答辩单打印15份,密封后在答辩开始前 带出评标 区域,中途不得启封。 3)、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保持电话通讯畅通,收到短信后应及时回复,若未回复短信或两次电话未联系上的,视为已通知。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已申请好 电子身份证件的智能手机,按照通知的要求及时达到答辩室,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通过二代身份证和电子身份证 件核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本人按照招标 文件要求参加答辩,现场或事后发现冒名顶替的,将按照弄虚 作假行为严肃查处。 5)除“陈述与答辩”原因造成复评、重评外,其余原因进行复评、重评的,“陈述与答辩”不再重新进行。 6)其他要求详见陈述和答辩须知。 进入陈述与答辩环节的投标单位,无故不参加陈述与答辩或 放弃陈述与答辩的,将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浙 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由招标人报送监 管部门,监管部门出具责令改正决定书,予以浙江省建筑施工 企业不良信息 扣1分处理。(注:投标人应妥善安排好人员,并在“投标承诺书”中填报真

实、准确的传真号码和电子邮箱地址。拟派项目负责人不按招标

文件要求参加陈述和答辩的,招投标监督部门将依据《杭州市城

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领域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治理的通

知》(杭建市发〔2022〕223号)的规定,对投标人实施信用扣

分,扣分相关通知材料将通过投标承诺书中的传真或电子邮箱送

达。)

10.7

特别说明

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

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

2.商务标编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2)投标文件的编制人不得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并不得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

□3.暂估价:(1)内容: ; (2)金额: ; (3)占招标控制价比例: ;

29

□(4)招标计划及内容: 。 4.关于报价的补充要求:☑①本项目需要土方外运,招标人已列明建筑垃圾减量、资源化利用、运输和利用处置等相关子目并计入招标控制价中,投标人

应根据《关于发布杭州市工程渣土消纳市场信息价的通知》(杭

管执联〔2025〕1号)及《关于明确杭州市工程渣土运输及消纳

项目计价清单和报价口径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项目方

案实际合理报价,中标的施工企业须按照杭城管【2022】39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审批管理和执法工作的通知》办理好

相关备案手续。

□②根据 《杭州市建委转发《杭州市渣土办关于印发杭州市建

筑垃圾处置全程闭环数智化监管技术标准(施行)的通知》(

杭建工通知(2022)60号)等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

现场的建筑垃圾处置全程闭环数智化管控设备安装、运行及维护

费用并列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中报价。

③监测设施经费保障要求:本工程处于安装监测设施工程范围。

根据《关于开展建筑工程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工作的通知》

(杭建工(2019)10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扬尘控

制及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费用应充分考虑并列入报价,在合

同签订前应向招标人提供对应的实施方案。

④根据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推进杭州市建筑施工领域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杭建工发〔2021〕384号)、

《关于明确杭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用计取的通

知》(杭建招标造价中心〔2021〕84号)等文件要求,本项目招

标控制价编制时已考虑安责险预算并计入建安工程造价内,请投

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结合工程实际和企业信用状况将安责险列入

企业管理费中进行自主报价。

⑤□本项目需要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招标人已考虑相关

费用并计入招标控制价,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建设主管部

门出具的《民用建筑节能审查意见》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绿色建

筑与节能设计专篇”,在投标文件中体现绿色建筑、建筑工业

化、可再生能源应用、太阳能光伏安装、超低能耗建筑等技术要

求,并结合项目方案实际合理报价。中标的施工企业要严格按照

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施工,并编制

绿色节能施工方案。

30

⑥本项目投标报价中的智慧工地相关费用在表1-3-A-1中体现;

投标报价中的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若本项目施工周期在

6-9月的)在表2-5中体现;投标报价中的安责险相关费用在表2-

5中体现。以上费用请投标人充分考虑并列入报价。

5.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经费保障要求:①根据杭州市城乡建设

委员会关于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印

发〈实施“四实”管理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实名制改

革方案(试行)〉的通知》(杭建市通知[2025]17号)等文件要

求,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实人认证以及考勤设备安装、

运行及维护费用并列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中报价。②其

他: 。

6.价款结算方式 :☑竣工后一次性结算□施工过程分段结算:□房屋建筑工程分段节点

(如可按桩基工程、地下室工程、地上主体结构工程和装饰装修

工程划分,或分专业、分单项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段节

点按 划分(节点划分:如道路工程、给排

水燃气工程、隧道工程、河道护岸工程、综合管廊工程等市政工

程可按施工段合理划分过程结算周期节点;水处理构筑物工程和

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可参照建筑工程划分过程结算周期节点;桥梁

工程可按下部结构、上部结构、附属工程划分过程结算周期节

点。)。

7.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仔细核查本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

况,应按杭州市有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执行。

(2)为落实杭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无欠薪”相关要求,在合同中应明确工资性工程预付款不得低于施工合同总价的1%,工资性工程款比例应符合相关文件规定。8.招标人应当按规定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非财政出资项目工程款支付担保额度及提交时间应符合相关文件规定。9.□实施BIM的内容: 。

10.□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

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

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

11.创 安 全 文 明 标 准 化 工 地 等 级 要 求 : 杭 州 市 标 化 工 地 标准 ;

31

工程质量创优目标要求: 详见合同条款 。12.本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指项目经理。

13.中标价如出现《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以下简称《2018 版计价规则》)所列的异常报价情形,招标人可与中标人协商确定合理单价,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协商确定的单价仅用于工程量调整和变更后综合单价的确定。14.工伤保险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15.本招标文件信用评价执行《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注册建造师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16.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省、市信息平台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17.其他

(1)根据《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政

函【2019】27号文的规定,评标中,发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活动中有管理办法中“二、招标、投标中第(十六)条情形之

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证据材料证明其合理性的,经

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可视作串通投标并按否

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经后续调查处理,即使最终

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的,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

的结果。

(2)疫情防控期间,各方应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开展招投标

活动。

(3)本项目招标人主要材料及设备中,部分设有三个及以上档

次相当的品牌要求,具体品牌名单后已添加“或相当于”。投

标人应按推荐的品牌、规格确定投标报价,并在投标书中明确

所选品牌(厂家)及价格;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若提供了招标

人推荐品牌以外的产品,应同时提供相当于招标人推荐品牌产

品同档次的证明材料;投标人若未注明品牌、不选择招标人的

推荐品牌且未提供同档次的证明材料的,中标后由招标人在所

列品牌中任选其一,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注:招标文件或

清单中未提供品牌的材料均为国产优质品牌)。

(4)住宅项目的投标人需根据《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施工任务书》、设计文件及《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设计导则

32

(试行)》编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施工方案》。中标人的施工方案及《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需经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专业分包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及导则要求编制分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施工方案,经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5)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涉及人工费分账基准比房屋建筑、装饰、 桥梁为20%,公路、水运、水利工程(不河道工程)为15%,河道、给排水工程为14%,隧道工程、路桥梁组合工程为12%,城市轨道土建工程为10%,道路工程为8%。(6)中标后投标单位另行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

肆份。

特别提醒:

1、投标人应配足配齐经营活动所需相应的人员、技术装备,使

用自有办公设备编制、递交、解密投标文件。

2、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存在系统违法提示的,本项目评

审期间会按有关规定对投标单位投标文件情况进行询问核对。

各投标人要重视并认真做好对评标委员会询问的回复工作。经

询问,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

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

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

员会应将有违法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

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

定违法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

3、项目要求提供的关键岗位人员社保证明材料,必须提供人员

的个人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社保

打印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浙江省内

社保证明需带有可扫描验真的二维码,浙江省外社保证明需企

业附社保证明验证真实性的途径,投标人填报的关键岗位人员

的劳动关系和社保关系在投标期间均应在投标人公司(除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10.4规定的情况除外),若存在弄虚作假的情

形,将按有关规定及投标承诺书承诺接受处理。

33

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工程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

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

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4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4)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6)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7)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35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

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

1.12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

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差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

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投标人应响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存在的细微偏差在评标结

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定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编制;

(6)图纸及其他资料;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

36

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

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要求招

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

澄清问题的来源。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

为准。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修改文件;

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2 当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根据评标办法由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技术标、资信标、商务标组成。

3.1.1 资格审查材料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条件业绩材料(若有),含资格条件业绩的汇总表及相关附件;

(2)联合体协议书(若有);

(3)投标保证金;

(4)投标承诺书;

(5)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周或前一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

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6)省外企业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复制件;

(7)《中小企业声明函》(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需提供);

(8)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3.1.2.1施工组织要求

(1)工程概况及控制目标;

(2)施工总体布置;

(3)工程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4)劳动力安排计划;

37

(5)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

(6)施工总平面图布置设计。

3.1.2.2针对本工程招标人特殊要求的技术措施

3.1.2.3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3投标人资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一般情况;

(4)近年财务状况表;

(5)评分业绩汇总表(评分业绩条件的汇总);

(6)项目管理班子配备

①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②建造师(项目经理)简历表;

③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④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其它辅助说明资料。

(7)拟分包项目名称和分包商情况。

(8)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4商务标主要内容包括下列内容:

3.1.4.1投标函及附件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函附录;

3.1.4.2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式:

(1)投标总价封面

(2)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

(3)表1-1-1 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

(4)表1-1-2 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

(5)表1-2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6)表1-3-A 组织措施项目(整体)清单及计价表

(7)表1-3-B 组织措施项目(专业工程)清单及计价表

(8)表1-3-C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9)表1-3-A-1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38

(10)表1-4 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11)表1-4-1 计日工表

(12)表1-4-2 总承包服务费项目及计价表

(13)表1-5 主要工日价格表

(14)表1-6 主要材料价格表

(15)表1-7 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

3.1.4.3工程量清单报价分析表:

(1) 表2-1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2) 表2-2 措施项目清单分析表

(3) 表2-3 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投标时仅提供电子版本,中标单位在中标后7日内提供1套纸质文本)

(4) 表2-4 措施项目工料机分析表

(投标时仅提供电子版本,中标单位在中标后7日内提供1套纸质文本)

(5) 表2-5 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等费用分析表

3.1.4.4 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5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

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须知第3.1.1.1(7)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

“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

的有关要求。

3.2.3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编制”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具体表式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并报价。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

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

文件。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9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平台)

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

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

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

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并

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4.3.1 未中标单位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

3.4.3.2 中标单位的在合同签订后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销

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

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资格审查证明资料

见本章3.1规定及评标办法。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

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电子投标的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0

(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业绩证明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4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所

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电子投标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

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

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

标文件。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

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

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

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开标程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4 特殊情况处置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

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

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

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

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定标方式

7.2.1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或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招标人确定招标人的

(评定分离除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

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

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

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

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2.2 定标原则: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

7.2.3 定标会议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3 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

开定标会议,招标人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42

7.2.4 招标人可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4 规定的时间前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

质询。考察、质询小组应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4 规定的人数组成。考察、质询小组应

如实记录考察、质询情况,并出具考察、质询报告作为定标要素之一。考察、质询报告应

客观公正,不得有明示或暗示中标人的内容。

7.2.5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5规定的人

数组成。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定标委员会

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7.2.6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以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企业主要负

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中任意一人)

参加现场面试。

7.2.7 定标要素应参考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质询或考察报告、现场面试情况,此外,

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7选定内容为定标要素:

(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

(2)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

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

(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

等(可查询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

系统、全国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等);

(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

(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

员的资信实力等;

(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

(7)企业质量安全、无欠薪管理情况;

(8)企业项目班组人员到岗履职等管理情况;

(9)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

(10)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11)落实政府其他政策;

(12)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

7.2.8定标方法可采用下列方法或者下列方法的组合:

(1)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43

(2)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

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

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8 规定的其他定标办法。

7.2.9 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9 规定的媒介上公告不少于

3 日。

7.2.10定标后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

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

(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

(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0规定的其他情形。

7.2.11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

(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

(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1规定的其他情形。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

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

保函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

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

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

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

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

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

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44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

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

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其他情形见须知前附表。

8.2 不再招标

见须知前附表。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

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

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

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

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

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

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45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7 工程渣土长效管理

(1)项目含土方外运的,应编制渣土处置方案,明确运输方式、出土总量、出土

计划及时间等具体内容,详见前附表10.1否决情形;

(2)本项目需要土方外运,招标人已列明建筑垃圾减量、资源化利用、运输和利

用处置等相关子目并计入招标控制价中,投标人应根据《关于发布杭州市工程渣土消

纳市场信息价的通知》(杭管执联〔2025〕1号)及《关于明确杭州市工程渣土运输及

消纳项目计价清单和报价口径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项目方案实际合理报价,

中标的施工企业须按照杭城管【2022】3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审批管理和执

法工作的通知》办理好相关备案手续。 详见前附表10.7特别说明;

(3)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建筑垃圾规范处置的具体要求和措施,以及违约经济处罚

条款,该要求应在《杭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示

范文本)》中 3.1(10)和 16.2.1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中进行明确;

(4)申请进度款支付时,涉及土方外运的,施工单位应确认土石方工程的清单工

程量与电子转移单是否匹配,建设单位应及时审核电子转移联单,核验建筑垃圾产生

的数量和消纳去向,并按合同有关条款支付,该要求应在《杭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示范文本)》中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明确;

(5)工程结算时建设单位应严格核验建筑垃圾产生数量和消纳去向,施工单位必

须依据电子转移联单核算的建筑垃圾量与运输单位、处置单位结算运输处置费用;该

要求应在《杭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示范文本)》

中 2 发包人 和 3.1 承包人 一般义务中明确;

(6)本项目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目标以及措施:该要求在《杭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示范文本)》中 2 发包人中明确;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6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工程名称) 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开标地点:

(一)唱标记录

序号 投标人

密封情况

投标保证金

投标报价

(元)

质量目标

工期

备注

投标人确

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控

制价

(二)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

(三)出席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附签到表)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47

附表二: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递交的 (工程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

为中标人。

中 标 价: 元。

工 期: 日历天。

工 程 质 量:符合 标准。

项 目 负 责 人: (姓 名) 。

中标内容范围:(应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一致) 。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

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4款规定向我方提

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年 月 日

48

附表三: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工程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49

第二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三)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应用信用评价)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应先确定评审区间,对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人依次进行资

格审查、确定最佳报价、技术标评审、初步评审、资信标评审、商务标评审、推荐中标候

选人。采用百分制记分法对有效投标人分别进行技术、资信、商务报价评分,按总分由高

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一、确定评审区间

(一)确定评审区间

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人须为“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

格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要求的、无市场行为限制情况的、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

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项目负责人姓名与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核验一致”、投标报价不

高于最高限价的;相关信息以投标截止时间经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信息核验的“项目企

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为依据。(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核验)

1.投标人≤15 个的,全部进入评审区间;

2.投标人>15 个的,采用信用择优、招标人推荐和价格入围的综合方式确定 15 个投标

人进入评审区间:

⑴信用择优 6 名

□本项目允许投标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下限值的投标人进入抽取范围。

☑本项目不允许投标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下限值的投标人进入抽取范围。

(风险控制价下限值是指风险控制价高区间或低区间的最低值,举例:房建项目风险

控制价为 81%~83%,招标人选择了高区间 82%~83%,则 82%即风险控制价下限值)

开标后,对本项目所有投标人按市内、外企业分别进行“复合信用分”(复合信用分=

企业信用分+工程业绩分*5,余同)排行,在市内、外企业各自信用排行(若仅有一名投标

人,则直接纳入评审区间)的前 60%中随机抽取 3 名进入评审区间。上述进入随机抽取范围

的投标人数量不足 3 名的,将进入随机抽取范围的投标人全部纳入评审区间,剩余名额改

为按价格入围方式进入评审区间。

对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总承包以外的其他工程,暂不实行信用择优。

⑵招标人推荐 3 名

□本项目允许投标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下限值的投标人进入评审区间。

50

☑本项目不允许投标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下限值的投标人进入评审区间。

招标人可在开标前自主决定是否推荐投标人进入评审区间,若推荐的,必须推荐 3 名。

推荐名单须按招标人所在单位的内控管理制度集体研究确定。开标前招标人应做好名单保

密工作。

⑶价格入围 6 名

(二)价格入围方式:

1.价格分区方式

招标人在开标环节随机抽取价格分区方式及高区间系数和低区间系数。

KH——高区间系数;

KL——低区间系数;

DN——去除投标报价最高和最低的 10%个报价后,剩余投标报价的最高报价;

D0——去除投标报价最高和最低的 10%个报价后,剩余投标报价的最低报价;

KH 和 KL 范围暂定为 10%-30%,抽取具体数值为 10%、15%、20%、25%、30%,由招标人

在开标环节随机抽取确定。范围和具体数值根据市场情况动态调整。

(1)方式一:按投标报价分区

去除投标报价最高和最低的 10%个报价(四舍五入,若去除最低的 10%个报价后,剩

余投标人中的最低价仍低于风险控制价下限值的,则去除所有低于风险控制价下限值的报

价,若剩余投标人不足 15 家的,则将去高去低和去除低于风险控制价下限值的分步进行;

若去除的最后一个报价存在相同的,则去除复合信用分低的,若复合信用分一致则都不去

除),将剩余投标报价从高到低排序后计算差值【差值 C1=(最高报价 DN-最低报价 D0)】,

按差值乘以抽取到的相应系数将投标报价分为高【DN 至 DN-C1*KH(含)】、中【DN-C1*KH

至 D0+C1*KL(含)】、低【D0+C1*KL 至 D0】三个区间,随后在每个区间内抽取 2 个投标报

价;

(2)方式二:按投标人数量分区

去除投标报价最高和最低的 10%个报价(四舍五入,若去除最低的 10%个报价后,剩余

投标人中的最低价仍低于风险控制价下限值的,则去除所有低于风险控制价下限值的报价,

若剩余投标人不足 15 家的,则将去高去低和去除低于风险控制价下限值的分步进行;若去

除的最后一个报价存在相同的,则去除复合信用分低的,若复合信用分一致则都不去除),

将剩余投标报价从高到低排序(若有相同价格的,按投标单位全称的音序升序排序),按

投标人数量均分为高、中、低三个区间(高、低区间数量为四舍五入后取整,余下的分至

51

中区间,若分区间时临界的投标人单位音序也相同的,则都分至中区间),随后在每个区

间内抽取 2 个投标报价;

2.存在招标人放弃推荐或其推荐的投标人未参加投标、多种方式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

人出现重复或数量不足 15 个的,在中区间依次递补(若中区间无投标人递补,在低区间依

次递补;若低区间无投标人递补,则在高区间依次递补),直至入围评审区间的投标人达

到 15 个;

3.上述价格计算精度保留到元。

以上相关系数等的抽取由招标人在开标环节中完成。

二、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须未与其

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检测码未与其他投标人一致的)。投标人存在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10.1资格审查否决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

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若因资格审查不通过,导致投标人数量不足 15 个的,按照价格入围方式在中区间依次

递补(若中区间无投标人递补,在低区间依次递补;若低区间无投标人递补,则在高区间

依次递补。若高中低区间均无投标人递补,则在已去高去低未进入高中低区间的投标人中,

按价格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但以该方式递补进的投标人不计入最佳报价计算),直至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达到 15 个。

招标人设置资格业绩条件的,经递补后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15 个的,评标委员会

应当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

采用陈述和答辩的项目,招标人应在资格审查结束后及时通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按规定时间参加答辩。

三、确定最佳报价

1.最佳报价计算: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将算术平

均值下浮 1%-3%后作为最佳报价(其中,暂估价、暂列金额不作下浮计算,下浮系数数量为

5 个,具体为:1%、1.25%、1.5%、1.75%、2%,在开标环节由招标人随机抽取。下浮系数数

量和具体数值根据市场情况动态调整)。

2.上述最佳报价计算精度保留到元,除计算错误外,在整个招标过程中保持不变。

四、技术标评审(暗标,30 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标评审。

(一)技术标否决性评审

52

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 技术标评审否决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

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二)技术标评分

技术标一般评审因素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1

总体施工部署、场地平面布置及说明:包括不限于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根据材料运输、塔吊、堆场、加工场地、施工通道的安排和施工人员住宿安排计划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打分。

3.4-4

2

主要施工方案:①项目含土方外运的,须编制渣土处置方案,明确运输方式、出土总量、出土计划及时间等具体内容;②专项施工方案的科学合理性;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施工方法、工艺有相应的创优技术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深基坑开挖及排水方案、围护结构施工专项方案、对周边构、建筑物间地下管线保护方案施工方案)

3.4-4

3

工程质量保障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项目应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应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有明确的材料供应质量保证措施,且材料供应能满足施工进度。

3.4-4

4

施工进度计划和保障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进度计划安排、进度计划保障措施、劳动力、机械及材料安排计划的各主要施工工序应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机械及材料安排计划明细,劳动力、机械及材料投入经济合理,满足施工需要;确保工程工期及节点工期技术组织措施: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的具体措施。

1.7-2

5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施工项目应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符合实际且满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有安全保证承诺。现场防火、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应有现场文明施工计划,环境保护措施,且计划内容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各项措施周全、具体、有效。有具体的现场文明施工目标承诺。

3.4-4

6

主要施工设备配置情况: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出场数量、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3.4-4

53

7

针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和关键部分进行分析并阐明可行的施工组织方案。

2.6-3

8

新型技术应用措施(如建筑工业化、BIM技术、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应用等)。

1.7-2

9

新能源车辆配备情况

0.8-1

10

陈述和答辩

0-2

备注:

1、评标委员会按本表所列评审内容(除陈述和答辩)进行详细评审,独立评分。专家

对每家投标单位技术标评分最大范围在技术标满分(除陈述和答辩)的85%—100%分之

间,无固定进制(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对低于技术标满分(除陈述和答辩)85%的专

家的评分,须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书面给出明确理由,否则将作无

效票、无效分处理,该评标专家的所有评分均不计入技术标得分计算。评标专家的有

效评分大于等于3个的,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技术标得

分,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少于3个的,按全部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2、陈述和答辩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分值为1.5-2分,每家投标单位该项最

终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有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

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得0分;

3、技术标得分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技术标评审通过的但技术标缺少评分项内容的,则该评分项得0分;

五、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技术标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0.1 初步评审否决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初步

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六、资信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标评审。

(一)资信标否决性评审

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资信标评审否决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

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资信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二)资信标评分(10分)

资信分可根据投标单位的类似工程业绩、建设主管部门的信用评价体系、项目负责人

54

及项目班子人员能力等因素进行设置,具体内容和分值由招标人自行确定。资信评分由评

标委员会统一打分,评分时保留两位小数。

评审因素

评审内容

最高分值

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业绩:

1、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含)以来(时间以竣

工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单独或以承担施工工

作的联合体成员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新建建筑面

积在

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工程施工或

总承包业绩的有

1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必

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①相应业绩建设单位盖章的

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②施工合同原件扫描

件;③相应业绩的施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④相

应业绩的竣工证明文件【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

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表(竣工验收意见书)或

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原件扫描

件。上述证明资料必须反映出项目特征、业绩工

作内容、建筑面积等评分要素,否则不予认可。

以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身份承担的业绩还

需提供相应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书”的扫描件,

否则不予认可。注:对项目属性、建筑面积等评

分要素描述不一致时,按④③②①的认定顺序进

行认定。

人员业绩: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0 年 7 月 1 日以来(时

间以竣工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

或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新建建筑面积在

50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工程施工或总承包业绩的有

1 个,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1 分。

【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

4 项有效证明材

料的扫描件:①建设单位盖章的中标通知书;②

建设单位盖章的合同;③施工许可证;④竣工证

明材料:竣工证明文件(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

4

55

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意见书),

以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身份承担的业绩还

需提供相应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书”的扫描件

(需能体现项目特征、所承担的工作、建筑面积

等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上述证明资料必

须反映出项目特征、所承担的工作、建筑面积等

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否则不得分。如不同

证明材料中的相应内容不一致的,按④③②①的

认定顺序进行认定;项目负责人以竣工证明材料

为准;否则不予认可。】注

1:本项目投标人最多可填报3个业绩,投标人

填报业绩的数量超过招标人要求的,超过的业绩

不再评审。如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填报

3个业绩,若

某投标人按序号填报了

3个以上的类似业绩,评标

时专家仅评审序号为

1到3的的业绩即可,不论后

续业绩是否有效,专家均不再给予评审。

2:业绩不包括:建造-运营-移交(BOT)或建

造、移交(

BT)类衍生及所属模式项目,或公私

合营模式(

PPP)类衍生及所属模式项目,或具备

融资性质的项目开发建设衍生及所属模式项目。

3:公共建筑定义:“公共建筑”定义以《民用

建筑通用规范》(

GB55031-2022)中的定义为准。

4:资格审查业绩和企业业绩及人员业绩如为同

一个项目,可以重复,均予以认可计分。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企业信用评价

2

信用(履约)评价

履约评价(暂不实施,评标时按满分2分计分)

2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

班子人员、管理人

员能力

1、拟派项目负责人(本项最高得0.5分):具有

高级工程师职称,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

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的得0.5分,其余不得分

【有效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相应职称

2

56

证书和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劳动合

同和社保缴纳证明的复制件,否则不得分。年龄

以开标之日(含)推算为准】;

2、投标人员符合拟投入人员需求的得1.5分,每

少1人扣0.5分,最多扣1.5分,具体要求见《拟投

入人员要求表》(项目负责人要求已在1中规定,

本项不包括项目负责人)。

本项最高的2分,最低得0分。

拟投入人员需求表

序号

职务名称

人数不少于

职称、资格要求

到位时间要求

到位率

1

项目负责人

1

符合招标公告中的相应资格条件,

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全过程

不低于 85%

2

技术负责人

1

同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

造师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全过程

不低于 85%

3

造价负责人

1

具有土建专业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

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全过程

不低于 85%

4

安全负责人

1

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 类证

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和中级工

程师及以上职称

全过程

不低于 85%

5

土建施工员

5

具有土建施工员证

全过程

不低于 85%

6

机电施工员

2

具有施工员上岗证

安装部分

开工至竣工

到位时长

不低于 85%

7

钢结构施工员

2

具有施工员上岗证

钢结构部分

开工至钢结构

结束

到位时长

不低于 85%

8

幕墙施工员

2

具有施工员上岗证

幕墙部分开工

至幕墙结束

到位时长

不低于 85%

9

市政施工员

1

具有市政施工员证

全过程

到位时长

不低于 85%

10

专职安全员

3

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 类证

全过程

不低于 85%

11

质量员

3

具有质量员上岗证

全过程

不低于 85%

12

材料员

2

具有材料员上岗证

全过程

不低于 85%

57

13

资料员

1

具有资料员上岗证

全过程

不低于 85%

14

造价员

1

具有二级造价师及以上证书

全过程

不低于 85%

注:1、投标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相关人员不得重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1)人员的

相应证书(2)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月上溯3个月(含投标截止日

当月,共4个月)中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证明需为个人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

所属社保机构印章,浙江省内社保证明需带有可扫描验真的二维码,浙江省外社保证明需企业附社保

证明验证真实性的途径,社保打印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其中关键岗位人员

个数及合同、社保证明的响应按相关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审。缴纳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单位一致,缴纳证

明中未明确表示中断缴纳的视为连续,否则相应人品在评分时不予计分。2、拟派驻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

3、由投标人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缴纳的社保,可认定为对应投标人单位人员。

4、若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上无法显示现注册单位或造价师专业的,还需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

服务平台该注册人员信息的网页截图,否则相应人员在评分时不予计入。

上表中的信用评价根据投标截止之日杭州建筑信用监管平台上施工总承包企业按规定

对应的信用等级进行计取并排序,无信用等级的计 0 分。

企业信用等级从高到低排序,信用等级为A级的得2分,信用等级为B级的得1.5分,信

用等级为C级的得0.75分,信用等级为D级的得0.25分,信用等级为E级的得0分。

除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总承包以外的其他专业类施工项目,暂不应用信用评

价结果,评标时均按满分2分计分。

七、商务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信标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评审。

(一)商务标否决性评审

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 商务标评审否决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

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二)商务总报价评分(56 分)

投标单位的报价为最佳报价的,商务分得满分;投标单位的报价每高于最佳报价 1%的

扣 2 分,每低于最佳报价 1%的扣 1 分,报价低于或等于风险控制价的,每低于最佳报价 1%

的扣 2 分,扣完为止。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

小数。

(三)工程量清单符合性评审(4 分)

工程量清单符合性评审是对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进行评审,确定是工程量

清单综合单价是否存在超出合理区间范围的情况。

58

1.确定评价项目

评价项目由招标人先行选定和计算机随机抽取两部分组成。

由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先行选定不超过10个(且数量不超过工程量清单项数1.5%,

总价不超过投标最高限价10%)子项目。当满足以上条件的工程量清单,清单总数在134项

(含)~50(含)项期间,可选2个子项目;清单总数少于50项的,应选择1个子项目。

计算机随机抽取:开标现场由招标人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去除招标人自行选定

项目)以计算机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数量同招标人先行选定数量一致。

2.综合单价评审

评价项目的评标基准单价,以投标最高限价的相应清单项目价格为基准,由招标人自

行设定各评价项目的合理区间【-K,K】(K≥15%)。报价超出合理区间范围的,每个评价

项目扣(4/评审项目总数)分,4分扣完为止。(该环节小数点精确程度在计算机辅助评标

系统中确定)

招标人先行选定的评价项目、合理区间均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且公布。

总分=技术标评分(30分)+资信标评分(10分)+商务标评分(60分)

八、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总分

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资信标排名靠前的优先;资信标排

名仍相同的,以技术标排名靠前的优先;上述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

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八、推荐中标候选人(适用于“评定分离”方法)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推荐前附表规定数量的中

标候选人(经评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如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资信标排名靠前的优先;资信标排名仍相同的,以技术标排名靠前

的优先;上述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

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59

☑第二节 定标办法(适用于“评定分离”项目)

一、定标原则

定标应遵循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

二、定标组织

(一)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1.定标委员会组建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定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表组成。确有

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得超过定

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

3.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进入定标委员会,并担任组长,

主持定标会议。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进入定标委员会的,或

其中两人进入定标委员会的,应从其中推选一人担任组长。

4.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

5.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

(二)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定标,招标

文件没有规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的依据。

三、定标方法

定标委员会按下列方法确定中标人:

☑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直接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一个中

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 2 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轮得票

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 2 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

抽签抽取中标

候选人

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

止。

□直接票决法二: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N

(N 不得超过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

人。

60

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 2 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轮得票

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 2 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

抽签抽取中标

候选人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

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

为止。

□直接票决法三: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N

(N 不得超过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当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多个时,采用□

抽签抽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

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作为

中标人。

□逐轮票决法:

□逐轮票决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N (N

≥3)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 N 个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在确定第

N 个中标候选人时如果出现同票的,则采用□抽签抽取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

的淘汰投票。

对进入淘汰投票的中标候选人逐轮进行淘汰,原则上每轮淘汰 1 名中标候选人。各轮

投票时,每人投 1 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

人不止 1 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第一次淘汰之后剩余的中标候选人不少于 2 名,

否则在得票最多的

N 个中标候选人中按前述规则进行二次淘汰,剩余的中标候选人进入下

一轮淘汰投票。根据前述规则,直至剩余 1 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逐轮票决法二:定标委员会对全部中标候选人采取多轮逆淘汰方式表决。原则上逐

轮淘汰 1 名中标候选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 1 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

被淘汰。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不止 1 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存在中标人,剩

余的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最终确定中标人。在确定最终中标人时如果出现同

票的,则采用□

抽签抽取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最终的中标人。

□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

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

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其他定标办法: 。

61

四、定标报告

(一)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

签字。对定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定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

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果。

(二)定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定标程序;

2.定标委员名单;

3.定标要素;

4.定标办法;

5.定标结果。

62

☑陈述和答辩须知(书面答辩)

1、通过资格审查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先以群发短信通知的方式告知投标人陈述和答辩

的时间、地点,陈述和答辩的通知时间及开始的具体时间以投标人收到的短信通知内容为

准(未收到短信通知或未及时回复短信的以电话通知为准),从通知每一位入围陈述和答

辩环节投标人的时间到答辩开始的时长应相同,一般不少于90分钟。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

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时参加陈述和答辩,逾期未签到视为未按招标文

件要求参加答辩,记0分并按相应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分标准处置。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保持电话通讯畅通,收到短信通知后应立即回复明确是否参加答辩,

若发出短信通知后 5 分钟未收到回复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应采用交易中心录音电话对该

部分投标人进行电话通知。两次录音电话未拨通或未接听的,视为已通知)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已申请好电子身份

证件的智能手机,按照通知的要求及时达到答辩室,招标人(招标代理)通过居民身份证

(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支付宝电子身份证核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信息,并当场拍照留存。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本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答辩,现场或事后发现冒名顶替的,将按照

弄虚作假行为严肃查处。

3、核对完毕后,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按现场工作要求将所有随身携带的物品(包括通讯设备,

设置为静音状态或关机)放在指定的物品存放处,按指定座位落座。招标人(代理机构)工

作人员宣读答辩注意事项后,分发《陈述和答辩单》,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开始书面答

辩,30 分钟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在答辩结束指令发出后,拟派项目负责人需立即停笔,

坐在原位等候工作人员回收答辩单。若答辩为暗标,评标委员会认定答辩有违反暗标情形

的,该投标人的陈述和答辩环节计 0 分。答辩期间,答辩人不得擅自中途或提前离场,否

则按 0 分处理。答辩人答辩期间不准吸烟、发生交头接耳、起身随意走动、抄袭或者有意

让他人抄袭、接传或者交换答卷等违反考试规则的情形。

4、答辩结束后,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向工作人员领取所有随身携带的物品,自行离场。

5、具体要求以《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操作指引》为准。

63

陈述和答辩须知(语音答辩)

1、通过资格审查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先以群发短信通知的方式告知投标人陈述和答辩

的时间、地点,陈述和答辩的通知时间及开始的具体时间以投标人收到的短信通知内容为

准(未收到短信通知或未及时回复短信的以电话通知为准),从通知每一位入围陈述和答

辩环节投标人的时间到答辩开始的时长应相同,一般不少于90分钟。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

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时参加陈述和答辩,逾期未签到视为未按招标文

件要求参加答辩,记0分并按相应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分标准处置。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保持电话通讯畅通,收到短信通知后应立即回复明确是否参加答辩,

若发出短信通知后 5 分钟未收到回复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应采用交易中心录音电话对该

部分投标人进行电话通知。两次录音电话未拨通或未接听的,视为已通知)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已申请好电子身份

证件的智能手机,按照通知的要求及时达到答辩等候室,招标人(招标代理)通过居民身

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支付宝电子身份证核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信息,并当场拍照

留存。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本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答辩,现场或事后发现冒名顶替的,

将按照弄虚作假行为严肃查处。

3、核对完毕后,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按现场工作要求将所有随身携带的物品(包括通讯设备,

设置为静音状态或关机)放在指定的物品存放处,在答辩等候室落座。招标人(招标代理)

宣读答辩注意事项后,拟派项目负责人依次抽取答辩序号,按序号顺序依次由工作人员带

领至答辩室答辩。答辩期间,答辩人不得擅自中途或提前离场,否则按 0 分处理。

4、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结束后,关闭话筒,由工作人员引导至休息室。在所有拟派项目负

责人答辩完成后,工作人员归还其所有随身携带的物品,自行离场。

6、进入答辩环节不允许携带任何资料及通讯设备,答辩开始后先说明抽取序号,不得自报

姓名和单位名称,也不得透露表明其身份的其他信息,若评标委员会认定答辩有违反暗标

情形的,该投标人的陈述和答辩环节计 0 分。

7、具体要求以《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操作指引》为准。

64

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

陈述和答辩操作指引

一、提前明确答辩事项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和答辩的招标项目,应在招 标文件中事先明确陈述和答

辩开展事项。在招标文件中写明答 辩的时间(可暂定)、地点(可暂定)、形式、具体分值和

评分等相关要求。

二、 提前安排答辩场所

招标人(招标代理)应在开评标场所安排时提前向市、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答辩

场所。在招标文件明确的陈述和答辩环节开始前,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根据评标系统生成

的陈述和答辩入围名单,联系所有需参加陈述和答辩的投标人,告知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参

加陈述和答辩的时间和地点。

三、 明确答辩开始时间

陈述和答辩的通知时间及开始的具体时间以投标人收到的短信通知内容为准(未收到

短信通知或未及时回复短信的以电话通知为准),从通知每一位入围陈述和答辩环节投标

人的时间到答辩开始的时长应相同,一般不少于 90 分钟。其中,桐庐、淳安、建德等偏远

地区可适当延长,晚高峰、临近节假日等特殊时间段可适当延长。招标人(招标代理)应先

群发出短信通知,投标人收到短信通知后应立即回复明确是否参加答辩,若发出短信通知

后 5 分钟未收到回复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应采用交易中心录音电话对该部分投标人进行

电话通知。两次录音电话未拨通或未接听的,视为已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应根据通知

情况及时制作《陈述和答辩通知、应签到时间记录表》(附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签到

及顺序表》(附件 5)。

答辩开始时间即为答辩签到截止时间,本文所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拟派项目负责人

逾期未签到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答辩,计 0 分并按相应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分标准处

置。若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陈述和答辩的,

需对所有成员单位按相应的主体信用记分标准实施信用扣分,责令改正书和拟扣分告知书

65

需送达所有成员单位。施工专业工程及监理等尚不具备信用扣分条件的,按责令改正处理。

四、 做好答辩准备工作

1.答辩前,招标人(招标代理)应提前在答辩等候室准备,打印好《拟派项目负责人签

到及顺序表》(附件 5),放置座位标签、笔和草稿纸;如为暗标项目,需准备号码抽取箱

(或摇号机,如采用摇号机则需准备足量带序号的乒乓球);如为语音答辩,应提前对接交

易中心调试好相关设备,配足工作人员。

2.拟派项目负责人进入答辩室后,招标人(招标代理)通过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原件和支付宝电子身份证核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信息,并根据到达时间的顺序进行签到

(拟派项目负责人到达时间以进入答辩室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手持上述证件由招标

人(招标代理)当场拍照留存(与签到表一并作为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备案资料存档)。拟派

项目负责人应按现场工作要求将随身携带的物品放在指定区域,并按照指定的座位就坐。

3.答辩签到时间截止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应准时关闭等候室大门,不允许迟到人员

进入。首先宣读答辩注意事项,之后宣布开始抽取答辩序号。答辩序号在所有投标单位拟

派项目负责人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见证下进行随机抽取,按先到先抽的规则抽取完成后,

拟派项目负责人将各自抽取到的序号填入《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签到及顺序表》内,并签

名确认。拟派项目负责人需随身携带抽取序号(或带序号的乒乓球)。答辩为暗标时,《拟

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签到及顺序表》在填写完成后应装入信封保存,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

专人保管。

五、 拟定答辩题目事项

招标人(招标代理)不得将答辩题目提前带入评标室,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室根据招标

文件的相关规定当场拟定(1~2 题为宜)。在规定的答辩时间前 10~20 分钟,由招标人

(招标代理)从评标委员会获取密封的答辩试题并带至答辩室,中途不得私自启封。

六、 答辩纪律要求

答辩开始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宣读陈述和答辩纪律和注意事项,分发“陈述和答

辩单”,上述工作完成后开始计时。在规定的答辩时长(15~30 分钟,一般不超过 30 分钟)

截止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宣布答辩结束,拟派项目负责人停止答题并坐在原位。招标

66

人(或招标代理)在收答辩单时,应核查答辩人是否规范填写相关信息。如答辩为暗标,应

核对是否有违反暗标答辩的情形,将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现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若评标委员

会认定答辩有违反暗标情形的,该投标人的陈述和答辩环节计 0 分。答辩期间,答辩人不

得擅自中途或提前离场,否则按 0 分处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收齐答辩单并宣布答辩结

束后,拟派项目负责人方可离开座位并离场。答辩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现场监管部

门工作人员陪同下,送至评标区域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答辩为暗标的,待评标委员会完

成陈述和答辩评审,在计分环节,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签到

及顺序表》(附件 5)送进评标室。

七、语音答辩工作要求

1.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负责逐一将拟派项目负责人按抽取的序号顺序从答辩等候室

引导至答辩室。在答辩室内,应做好以下工作:

(1)确保话筒在答辩前处于关闭状态;

(2)收取拟派项目负责人随身携带的抽取序号(或带序号的乒乓球);

(3)开启话筒,与评标委员会沟通,说明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序号;

(4)宣布“开始答辩”后,交由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

(5)答辩完成后关闭话筒,拟派项目负责人离开答辩室。

2.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完成后,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引导至休息室。在所有答辩

完成后,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归还其随身携带的物品,拟派项目负责人自行离场。招

标人(或代理机构)将《拟派项目负责人签到及答辩顺序表》交给评标委员会(若为远程

异地项目,由现场技术维护人员协助将答辩单上传至远程评标系统)。

八、附则

本指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关于发布<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操作指引>的通知》

(杭建招标造价中心〔2022〕36 号)、《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陈述和

答辩操作指引(书面答辩适用打分制项目)》(杭建招造〔2023〕26 号)同时废止。

附件1

67

拟派项目负责人注意事项

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进入答辩室后,需听从指令,将所有随身携带的物品(包括通讯设

备,设置为静音状态或关机)放在指定的物品存放处,按指定座位落座,遵守考试规则,独

立完成陈述和答辩单。

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答辩期间不得中途离开答辩室,否则视为放弃陈述和答辩,按0分

处理。

3.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答辩期间,不准吸烟、发生交头接耳、起身随意走动、抄袭或者

有意让他人抄袭、接传或者交换答卷等违反考试规则的情形。

4.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答辩结束指令发出后,需立即停笔,坐在原位等候工作人员回收

答辩单。

68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工程名称:余杭文化艺术中心(综合文化空间)项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余杭文化艺术中心(综合文化空间)项目

2、工程地点:杭州余杭区

3、工程概况:本工程建筑地点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主要由

1个地下室、5个地上单体组

成,建筑面积约为64274.69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0972.47m2,地下建筑面积33302.22m2。本

工程地下室采用型钢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采用钢框架结构,主要包含主体结构、水电安装等

内容。

二、招标范围及内容:

1、主要内容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安装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工程量计

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的通知》(浙建站计[2013]63号、[2014]31号);

2、《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

计算规范》(GB50856-2013);

3、《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

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

69

4、《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

5、《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8号);

6、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8修订)的通知杭建市发

{2018}578号;

7、余城组办(2016)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工程渣土管理的实施意见》;

8、浙建建发【2019】92号《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

计价调整的通知》;

10、《关于发布杭州市工程渣土消纳市场信息价的通知》(杭管执联[2025]1号)、《关

于明确杭州市工程渣土运输及消纳项目计价清单和报价口径的通知》。

11、《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浙建建发【2022】37

号);

12、《关于明确杭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用计取的通知》(杭建招标造

价【2021】84号);

13、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

14、招标人确定的《主要材料选用表》;

15、本项目招标文件;

16、省、市、区等其他有关计价文件规定。

四、工程质量达到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五、工期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

六、施工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0

七、企业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的要求:

1、企业管理费报价不得低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费用定额和相关取费计价文

件规定的对应专业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下限乘 20%(各专业工程企业管理费报价≧∑对应专业

工程报价(人工费+机械费)*最低费率),具体如下:

建筑装饰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不得低于 2.49%;

安装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不得低于 3.29%;

2、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包括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临时设施费用)的投标

报价不得低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的下限费率,具体如下:

建筑装饰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不得低于7.92%;

安装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不得低于7.35%;

房屋建筑与装饰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其取费基数额度(合同标段分部分项工程费与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所含“人工费+机械费”)大小采用分档累进以递减方式计算费用。其

中,取费基数额度500万元以内的执行标准费率;50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以内部分按标准费率

乘以系数0.9;2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以内部分按标准费率乘以系数0.8;5000万元以上部分

按标准费率乘以系数0.7;

3、规费报价不得低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的费率乘30%(各专

71

业工程规费报价≧∑对应专业工程报价(人工费+机械费)*最低费率),具体如下:

建筑装饰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不得低于7.73%;

安装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不得低于9.19%;

4、税金:取费基数按相应规定计取,费率为9.00%。

5、投标人所报的企业管理费中应包含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安责险,否则视同投

标人优惠。

八、清单编制说明:

1、门窗工程报价应包含门窗内龙骨、预埋铁件、门套线、门窗七性试验费用等内容,玻

璃厚度、铝合金型材、龙骨规格、门窗七性试验费用应根据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综合

考虑报价,清单项目特征中不在一一说明,中标后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2、本清单由表1-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表1-3-C《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

价表》组成;

3、所有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及招标人要求,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的要求明确规

格型号并报价,招标要求品牌以“主要材料选用表”为准。有推荐品牌的,投标人须在推荐

品牌中选择,并在表1-6主要材料设备表中备注栏中标明品牌、型号;无推荐品牌、型号的,

投标人必须在备注栏中明确品牌、型号。若投标人未列出,在施工期间,招标人可根据工程需

72

要提出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提供材料(设备),费用差价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

担。未作特别要求的材料都必须采用中档以上品牌或国内外知名厂家生产,在采购前报监理和

发包人确认;施工期间如出现投标人提供的品牌表中某品牌已停止生产或其他原因无法采购到

时,由投标人在原有品牌中任选其他某一品牌,费用不作调整。

4、清单中涉及到有关标准图集的以标准图集做法为准,投标报价时综合单价应包含标准

图集做法中的所有内容;

5、本清单项目特征中未全部注明有关技术指标与参数,投标人应根据所提供的工程量清

单项目特征并结合设计图纸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清单项目所包含的工作内

容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综合考虑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所列的工作内容;

6、项目特征未特别注明之处应参照现行施工规范及规程考虑;

7、本工程清单编制设计图纸上有相应做法按图纸考虑,无图纸做法按回复意见考虑或相

应图集;

8、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按实物构件净量计算的,一切损耗均应在投标报价

内;

9、如提供的电子版清单与书面清单不符时,以书面清单为准,若只提供电子版的,则以

电子版为准。清单特征描述不完整时,投标人应结合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规定等进行综合考

73

虑。

10、本工程必须采用预拌砂浆,费用列入相应项目综合单价内,不得以设计图纸及清单

描述未注明预拌砂浆而提出变更并要求调整中标单价;

11、本工程所涉及的混凝土均要求使用商品混凝土,是否泵送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费用

列入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中;

12、根据余城组办(2016)6号文精神,对工程中产生的土方、渣土、泥浆、石渣、建筑

垃圾等的处置与消纳费在相应的清单中自行确定报价,中标后一律不增加相关费用。

13、本工程所涉及的装饰材料(瓷砖、涂料、石材等)的样式和颜色由建设单位和设计

单位在施工时确定,投标时请投标人根据图纸、规范及设计图纸中的样板在投标报价时综合

考虑,中标后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14、本工程所涉及的墙、地砖、石材相关的切割、倒角、磨边、开槽、异形加工等费用

及六角防护、酸洗打蜡、镜面处理、嵌缝的费用计入到相应的综合单价内,中标后不作调整。

15、本工程中涉及材料选样、选定颜色等必须提供样品给建设单位,经建设单位同意后

方可施工,中标后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16、招标图纸中节点不详或缺图部分及常规操作下应该做而图纸中无或设计有误等,此

部分费用已综合考虑在内;

74

17、清单特征描述不完整时,投标人应结合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规定等进行综合考虑。

18、钢筋选用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849号公告(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执行,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考虑,中标后不作调整。

19、本工程所有模板制作、安装、拆除、维护、整理、堆放及场内外运输;模板粘结物

及模板内杂物清理、刷隔离剂等费用均已包括各项模板的综合单价内,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综合

报价,中标后单价不做调整。

20、所有防火封堵,主楼及地下室内外所有专业管道口、预留洞口封堵均计入报价。

21、门窗玻璃应遵照《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15的有关规定,对使用安全玻

璃有特别规定的部位均需满足规范要求,无论清单项目特征是否列明,投标人报价时须把相应

增加的费用考虑在门窗项目综合单价内;

22、外门窗框与外墙之间缝隙应采用高效保温材料填充,并用硅酮建筑密封胶嵌缝,相

应内容充分考虑计入报价。

23、幕墙、铝板、防火门门框、铝合金门窗等内外侧缝隙均需密封胶打胶涂抹,充分考

虑计入报价。

24、铝合金门窗工程中所用铝合金型材应符合节能专篇设计相关参数要求,投标人不能

以清单描述不全为由增加费用;

75

25、本工程使用的材料,设计图纸有参数约定的必须严格执行设计约定参数(如型材、

板材等)。

26、要求投标单位充分考虑有二次深化设计的项目的报价,施工图深化设计要求由专业

资质单位细化后,经设计认可同时,确定无误后再进行制作。二次深化设计费由投标单位自行

考虑,列入相应项目综合单价内。中标后不予增加相关费用。

27、土方回填严禁采用建筑垃圾土、淤泥土、耕土、冻土及膨胀性土回填,土方应符合

白蚁防治及其它有关规范的规定。

28、施工单位进场后,涉及本工程红线范围周边的道路开口、车辆通行、污(雨)水排

放等手续办理,由中标单位负责,招标人负责配合,相关费用包含在措施费中。

29、本工程工程量清单与图纸、地勘一起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各投标

单位在进行综合单价报价时必须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施工图、施工规范、技术标准、图集、地

质勘查报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条款及清单描述进行报价。清单子目中未能对各节点详图进行

完全性描述的必须结合施工图详细节点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报价;投标人应认真审读图纸及清

单描述,综合考虑完成每项工作内容应记取的全部费用,如清单未描述或者描述不全,但又是

完成分项工程必须的工作内容,此费用均应含在报价中;中标后不得以上述原因为理由调整综

合单价。施工图纸未注明、清单描述亦未及的施工工艺项目,请投标单位结合设计施工图纸、

76

地勘和有关规范及标准及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计算报价,否则视为已计入相应项目综合单价中,

中标后将不调整综合单价;

30、本工程墙体拉结筋、门洞侧面直接与混凝土墙柱连接时门上过梁钢筋等均按预埋考

虑,若需要植筋处理,投标人需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中标后不增加费用;

31、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和项目特征中,未特别注明的单位均为mm;

32、主要材料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确认的《主要材料选用表》报价;

33、招标文件内表1-5《主要工日价格表》工种请列一、二、三类人工;

34、本清单“综合脚手架、垂直运输”清单工程量计量同《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预算定额》(2018版)一致。

35、经建设单位确认,本工程标化工地按区标化工地标准计入,按暂定费用1378103.33

元。

36、经建设单位确认,本工程优质工程按市优质工程计入,按照浙建建[2023]7号文,按

暂定费用2000000元。

37、针对图纸中的内容已根据设计意见及招标人要求作了明确,具体如下:

建筑部分-地下室

1、经设计单位确认,基础砖胎膜布置原则如下:采用MU15混凝土多孔砖,M15水泥砂浆

(预拌砂浆)砌筑,1:2水泥砂浆粉刷,厚度20mm;墙厚砌筑按:墙高≤600mm采用120mm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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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mm<墙高≤1200mm采用240mm厚、1200<墙高≤2200mm采用370mm厚、墙高2200mm以上采用

490mm厚。独立桩承台及地梁模板按砖胎膜计入。(仅作参考,最终由施工单位确定)。

2、经设计单位确认,余杭文化艺术中心(综合文化空间)与余杭区文化馆(非遗馆)分

界线以结构图为准,地下室阴影填充区域[余杭区文化馆(非遗馆)]不计入本次招标范围。

3、经设计单位确认,做法表中注明“由景观单位深化设计”、“由装修单位深化实

施”、“预留装饰面层,由精装单位深化设计”、“精装深化设计”、“由精装单位深化”等

内容不计入本次招标范围。

4、经设计单位确认,下沉广场、冷却塔区域、联通道区域内容不计入本次招标范围。

5、经设计单位确认,基础中的混凝土垫层出砖胎膜边100mm,垫层厚度按150mm计入。

6、经设计单位确认,人防标识牌不计入本次招标范围。

7、经设计单位确认,取消地下室底板、顶部交接处防水节点中的60mm厚水泥砖保护墙做

法。

8、经设计单位确认,取消内墙面2做法中的12mm厚M20抹灰砂浆找平。

9、经设计单位确认,取消墙面、踢脚线做法中的“混凝土墙、混凝土砌块墙增刷聚合物

水泥砂浆一道”。

10、经设计单位确认,取消剪力墙处抹灰做法。

78

11、经设计单位确认,排水沟、集水井盖板按50mm厚40*10mm热镀锌扁钢盖板计入。

12、经设计单位确认,集水井防水涂料按2mm厚Ⅱ型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计入。

13、经设计单位确认,钻孔灌注桩成孔方式采用旋挖钻机成孔。

14、经设计单位确认,电梯厅做法参照门厅、货梯厅做法。

15、经设计单位确认,顶棚6吊顶高度为3.3m。

16、经设计单位确认,地下室地面高差处做法以图号建施502中节点为准。

17、经设计单位确认,空调机房、制冷机房、生活泵房、消防泵房墙面抹灰施工至现浇

板底面。

18、经设计单位确认,车库顶板标高至主楼-0.08m标高处的防水做法按“地下室侧墙防

水”第4点做法计入。

19、经设计单位确认,本工程钢筋的搭接(接头)方式竖向构件直径φ12~18按电渣压力

焊计入、φ20按直螺纹套筒计入,梁直径φ16~20按单面焊计入,其余构件直径φ14~20按单面

焊计入。所有构件直径φ22及以上均按直螺纹套筒连接计入,所有钢筋接头工程量单独列项,

结算时工程量按实调整。

20、经设计单位确认,地下室范围外(2-V轴至2-Y轴交2轴至19轴区域,5-A轴至5-C轴交

50轴至52轴区域)的梁板模板按砖胎膜考虑,且考虑150mm厚C20混凝土垫层,垫层出砖胎膜边

79

100mm。

21、经设计单位确认,物业机房装修做法参照IT机房装修做法。

22、经设计单位确认,VRF水源机房装修做法参照制冷机房装修做法。

23、经设计单位确认,卸货设备底坑地面按楼地面4a做法计入,墙面按外墙2做法计入。

24、经设计单位确认,礼堂下方配套用房和走道地面按楼地面9做法计入,墙面按内墙4

做法计入,天棚按顶棚5做法计入。

25、经设计单位确认,取消地下室底板防水做法中的垫层“随捣随提浆抹平”做法。

26、经设计单位确认,取消地下室底板及承台中的无机结晶型自愈合防水材料。

27、经设计单位确认,-2层通至市政环隧装修做法参照汽车库装修做法。

28、经设计单位确认,室外楼梯区域地面按屋面8做法计入,墙面按外墙面2计入(取消

水包砂仿石外墙涂料及腻子)。

29、经设计单位确认,1#机动车坡道处墙面按内墙面1做法计入。

30、经设计单位确认,非机动车坡道处墙面按外墙面2做法计入。

建筑部分-地上部分

1、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确认,总包界面:地面、天棚按毛坯考虑,墙面施工至粉刷

层,卫生间防水层、防火门、栏杆、变形缝、轻集料回填、变电所、开闭所和高配室装修不计

80

入本次招标范围内。

2、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确认,2#楼防火玻璃墙按暂估价10000元/m2(不含税)计入。

3、经设计单位确认,卫生间吊顶按3.3米,电梯厅和展厅按6米,空调机房顶棚6吊顶按

3.3米考虑,墙面抹灰高度按吊顶以上100计入。

4、经设计单位确认,无门管井做法按随砌随抹计入,有门管井做法按构造做法选用表做

法计入。

5、经设计单位确认,2#楼舞台墙面抹灰按通高考虑,抹灰做法参内墙4。

6、经设计单位确认,2#楼二层屋面1做法调整为屋面3。

7、经设计单位确认,排水沟盖板做法按50mm厚40*10mm热镀锌扁钢盖板计入。

8、经设计单位确认,砖砌踏步按MU10烧结页岩多孔砖,砂浆采用M7.5水泥砂浆砌筑。

9、经设计单位确认,隔墙封堵做法两面1.5厚镀锌钢板,内嵌100厚防火岩棉。

10、经设计单位确认,女儿墙内侧为50mm厚岩棉保温装饰夹心一体板。

11、经设计单位确认,2#楼防火窗为不锈钢平开防火窗,参12J609 81页。

12、经设计单位确认,内窗采用100系列6mm钢化+12+6mm钢化玻璃。

13、经设计单位确认,外窗采用90系列12钢化Low-e+12A+12钢化+12A+12钢化(全超白双

中空玻璃)。

81

基坑围护工程:

1、经设计单位确认,本工程回填土土质不允许采用淤泥质土,可采用粉土、砂土、粉质

黏土等。

2、经设计单位确认,JMP桩加灌长度不小于500mm,三轴水泥搅拌桩及TRD加灌长度按

700mm计取。

3、经设计单位确认,坑外集水井做法参图纸中坑内集水井计入。

4、经设计单位确认,压顶梁按不拆除处理。

5、经设计单位确认,地下联通连通口加固按照5根6.5m长JMP桩考虑。

6、经建设单位确认,红线内回填标高按室外回填图纸计取。

7、经建设单位确认,场地平整及场地内清表由总包单位施工。

8、经建设单位确认,坑内集水井及明沟暂定价50000元计取,后续根据实际情况确认是

否施工。

9、经建设单位确认,本工程基坑围护与文化馆围护界限如下:①北侧基坑围护不计入本

次招标范围内,南侧计入本次招标范围内。②坑内两道支撑不计入本次招标范围。③土方工程

按红线计入各自地块内。

82

幕墙工程:

1、经设计单位确认,本工程龙骨均采用镀锌龙骨;

2、经设计单位确认,防火隔烟保温岩棉板,均需单面铝箔覆盖。

3、经设计单位确认,本工程外漏部分不锈钢,均采用316L不锈钢。

4、经设计单位确认,本工程移门,均为电动感应移门,玻璃采用10钢化+1.9Pvb+10钢化

(全超白夹层玻璃),外部不设边框。

5、经设计单位确认,铝板下贴吸音棉,厚度均按50mm计入。

6、经建设单位确认,一层室外楼梯坑处栏杆,暂按暂定价10万元/项计入。

7、本工程铝单板除特别标注外,铝板面层均为氟碳喷涂,做法及参数详见设计图纸。

钢结构工程

83

1、经设计单位确认,钢柱防火涂料做法参考钢结构设计总说明(三)详图做法需做钢丝

网片。

2、经设计单位确认,非膨胀型防火涂料需满刮腻子两遍。

安装部分

1、地下室卫生间内给排水(排水管除外)均不计入本次招标范围内,本次只预留接水点

及排水管的预埋;

2、地下室生活水泵房内水管、阀门、设备均计入本次招标范围内;

3、地上部分给水管、消防管引至室外第一个水表井表后,排水管、雨水管按出墙后1.5

米计入,其中虹吸式雨水管按出墙后5米计入;

4、地上部分排水管、给水管计取主立管,给水支管预留到入户前闸阀;

5、地上部分卫生间内相应套管预埋到位,给排水支管、卫生洁具、热水器、地漏等均不

计入本次招标范围内;

6、地下室人防给水部分表后水管、阀门均计入本次招标范围内,水表、战时水箱不计入

,水箱仅预留到箱前闸阀;

7、水泵接合器、室外给水、海绵城市均不计入本次招标范围内;

8、经设计单位明确,水表均为远传水表;

9、经设计单位明确,悬挂式干粉灭火器均为电控;

10、经设计单位明确,虹吸式雨水管采用HDPE管热熔连接;

84

11、经设计单位明确,电梯基坑底部埋设的管道包封均采用C25混凝土,尺寸为

600*600mm;

12、地上部分电气仅计取桥架、应急照明、消防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防火门

监控系统及消防电源监控系统;

13、经设计单位明确,地下室分项计量系统详见后续弱电图纸,不计入本次招标范围内

14、B1AP-LQT进线电缆暂按150m计入;

15、经设计单位明确,非机动车库充电电源箱出线回路暂按每个回路电缆30m、配管15m

计入;

16、经设计单位明确,消防报警系统中K2为双输入双输出报警模块;

17、接至外部人防区域电站电缆长度暂按每回路200m计入本次清单;

18、建筑设备一体化监控集成系统属于弱电系统,不计入本次招标范围内;

19、经设计单位明确,漂珠耐火隔热风管为装配式一体化耐火隔热复合风管里面的一种

,本工程按漂珠耐火隔热风管计入本次招标。

20、经设计单位明确,给排水系统图图中冷却循环水泵与暖通主要设备材料表中循环泵

重复,以暖通主要设备材料表中设备参数计入本次招标;

85

21、经设计单位明确,空调水系统2#楼立管与制冷机房大样图中规格不一致,以2#楼系

统图图立管为准;

22、空调温控开关图纸未确定具体位置,空调控制线、信号线及配套管道需综合考虑在

空调设备的报价中。

23、经设计单位明确,3-5号楼中油烟净化器设备已移至地下室,地上仅预留点位,后续

户内排油烟风管由商户自行考虑安装;

九、措施项目费用清单:

1.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凡以项为单位的均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列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报

价。如投标人认为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的项目还不足以包含所需的措施项目,可以在措施项目

清单中自行补充,相应的金额应计入投标总价中。若今后工程实施中发生新的措施项目且投标

文件中未列入,按投标人在风险费或其它措施项目中已综合考虑,今后不得增加。

2.大型机械设备基础、进出场及安拆指施工机械、设备整体或分体自停放点运至施工现

地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所发生的运输、装卸、安拆(包括施工机械和设备在现场

进行安装、试运行和拆卸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拆等)、辅助材料等费用。

3.桩基施工前应对场地标高进行复核,其产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根据地质勘察报告和现

场实际情况自行考虑,计入措施项目费中。

4.本工程为配合桩基检测产生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计入措施项目费中。

5.根据钢结构说明部分钢管管壁钢材应具有厚度方向抗撕裂性能即Z向性能的合格保证的

,由此需增加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计入措施项目费中

6.工程施工时,中标人对周边建筑物、城市道路、树木、构筑物、电力设施、地下管线及

各类成品等自行采取保护措施,并做好安全围护措施、超出红线范围以外的施工便道、借地、

赔偿等由此增加的费用,应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按一项计入措施费中,中标后不

作调整。

7.管道等的预留洞口修补由投标单位完成,修补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8.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水平运输、垂直运输、临时安防消防、临时

设施租用、赶工措施及分项工程修改造成的小范围窝工、工程用电紧张、材料采购困难等因

86

素,其相关费用列入措施项目费用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9.因现场苗木处理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将该费用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作调

整。

10.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安全问题、施工干扰问题、确定施工

组织方案等,制定详细的保证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实施,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投标报价

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11.土壤类别、水位:由投标人根据地质资料和现场踏勘以及自身投标力量来自行确定土

壤类别、地下水位及含水率来决定报价,余土外运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招标人有权禁止中标人

把土方倾倒场地内或周边田地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措施费用。

12.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指挥领导,无条件相互配合(包括各种分包项目),由此所产生

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13.场地内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及塔吊基础、施工电梯、场地外临时道路等基础拆除及

外运,建筑垃圾、机械设备等杂物清理等,请投标单位综合考虑实际施工会产生的问题,其费

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报价中。

14.现场建筑垃圾清理由投标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考虑在报价中。

15.招标人不提供临时设施场地(办公场所、临时宿舍、材料堆放等)及红线外场地;投

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合理设置临时施工场地,由于投标人设置临时场地产生对周边的地表

作物、土地借用、复耕及场地租赁等费用,由投标人结合自身力量自行考虑,计入措施费。

16.临时场地的租赁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在报价中。

17.临时围挡、门头、临时标语等内容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在报价中。

18.如遇桩基进场及施工运行时、基础施工基底为淤泥质土时承载力不足的情况,请投标

人根据地勘报告及踏勘现场实际情况考虑此项风险,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投标人自

行考虑,中标后不增加相关费用。

19.工程施工时,招标人不一定能保证24小时连续供电,由此有可能增加的有关费用(如

自备发电机等),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20.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在施工过程中与市政、市容、环保、交通、治安、绿化、卫生、工

程所在地村委等方面的关系处理,并配合自来水、燃气等道路配套综合管线及相关专业施工,

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措施费用。

21.工程完工移交给招标人必须清洁、卫生满足招标人正常办公要求,所需费用由投标人

自行考虑。

22.施工接水接电、用水用电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报价中,包括如下内容:

87

(1)满足施工要求的变压器安装(含临时变压器、电杆、架空线路、配电元器件及相应

的申请安装等),数量不小于2台,残值回收由投标人负责;容量需满足施工用电要求;

(2)自备发电机、连续供电施工增加费等;

(3)招标人不提供水源接口,由此增加的费用。

23.临时排污许可证、出入口手续(含出入口、洗车池和门楼等施工)、绿化路灯及其他

市政设施迁移等办理由施工单位负责手续申报,建设单位协助,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

行考虑计入措施费用。

24.施工场地内有地硬化地坪除、地下原有障碍物、房屋基础、建筑垃圾、植被、建筑物

等地表影响施工的障碍物需拆除、清理、回填、平整,直至做到符合施工条件为止,该部分内

容由投标人认真踏勘现场后进行测绘估算,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列入措施费;

25.在施工期间可能发生扰民或民扰,因此需考虑避免扰民而采取的相关措施,并综合考

虑因扰民或民扰产生窝工、暂停施工,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措施费用;

26.投标人在施工组织中应充分考虑工期合理安排、施工安全问题、施工干扰问题、确定

社会交通组织方案等,制定详细可行的保证措施并在施工中予以实施,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均应计入相关项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27.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到防洪、防汛、抗旱、抗台等与自然灾害相抗争的措施,在抵

御自然灾害的过程中,要求投标人顾全大局,服从发包人的统一部署,积极主动做好预防和抵

御的具体措施,由此产生的预防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费用投标人自行估算,单独列入报价,由投

标人在措施费中自行考虑,其费用按一项计入措施项目费。

28.红线外临时便道的增加、加固、拓宽,拆除清运及复原,由投标单位现场自行踏勘并

在投标报价中考虑;

29.本工程与其配套专业项目施工(电力、燃气、自来水、华数、电信)将有可能同时交

叉进行,为配合其它专业工程施工而产生的施工配合费、管理费,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措施费

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预留孔洞的修补工作由中标单位完成,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相关洞口的修补及封堵;

30.投标人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考虑进出场所需的施工便道及施工场地内满足机械施工需

要的便道,由此增加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现场踏勘自行考虑,计入措施项目费用中。

31.塔吊基础及塔吊基础桩、人货梯等设备基础及相配套的施工措施由投标人根据本项目

特点及地质与环境情况列入措施费;

32.本工程基坑围护施工方案要进行专家评审,专家会审的要求施工方要无条件服从,由

此增加的有关费用,列入措施项目费用;

88

33.塔式起重机基础费用包含砼基础安装及拆除等,投标单位结合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和实

际地形等因素自行考虑,计入措施费,中标后不作调整。

34.地下室施工过程中基础抗浮措施由投标人自行确定,由此增加的有关费用,列入措施

项目费用;

35.桩基检测不计入本次招标范围,但抗拔、静载桩试验前,投标单位需对静载桩进行桩

帽制作,试验时应及时配合检测单位工作,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例如场地处理、砼超灌凿平、

试桩桩头制作、满足静载配重车辆及吊机行走的要求等),由投标单位在综合单价内自行考

虑;

36.管线暗敷所需开墙槽、凿地面及修复由此增加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37.投标人必须对企业管理费中所包含的施工企业的现场监控、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

用,在相应的清单明细表中(表2-5)进行单独费用报价分析。

38.由投标人根据地质资料和现场踏勘及自身投标力量自行判断土壤和岩石类别、碎卵

石、地下水位、含水率等,并在综合单价内充分考虑;泥浆及土方弃土外运运距及堆场、桩基

碎卵石穿越增加费、岩石层成孔增加费、降排水等需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泥浆及弃土外运还需

符合余杭区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相关规定;招标人有权禁止中标人把土方倾倒场地内或周边田地

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措施费用。

39.本工程施工机动车在地下室顶板面上行驶,必须符合设计荷载规定,施工单位在地下

室顶板上堆放材料及设备安装、通行等需编制相应技术措施及方案,并经设计审核同意后方可

实施;相关费用投标人在措施费中自行考虑。

40.投标人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了解现场情况(现场位置、地形地貌、现场交通情

况、临时道路、临时围墙围挡、公共道路进出口、存储空间、装卸限制、用水用电接入点、排

水组织)等可见事宜与图纸、清单有差异的,以踏勘实际情况为准。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施工现

场情况而导致的费用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41.投标人应自行考虑大体积混凝土施工相关措施费用,相关费用应考虑报入主体结构费

用内,中标后不做调整。

42.各项检测、检验、验收(包括后置埋件力学抽样试验等)必须符合行政、质量监督等

部门的要求,涉及的检测单位需经招标人确认,并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相关的各项支出费用,由

招标人其它检测项目要求中标人配合产生的相关费用,列入措施项目费用;

43.当工程进度无法满足要求时,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根据招标人要求在技术力量和设备上

给予补充,直至满足进度要求为止,相关的费用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44.本工程部分涉及到需二次深化设计的部分包括不限于钢结构、幕墙等、另需专项论证

89

部分包括不限于超危支撑架等,二次深化费用及相关费用(含专家费)综合考虑报入相应综合

单价内,中标后不作调整。

45.本工程幕墙施工用脚手架或登高车等措施,已在综合脚手架内考虑,现场如何实施请

投标人结合自身方案自行考虑报入相应综合单价类,中标后不予调整。

46.为确保本工程建设质量,招标人将通过科学的质量检测手段来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关

键工序的检测试验承包方式须提前通知招标人,经过招标人委托的权威检测单位,并依据设计

和规范要求检测质量合格,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承包人须积极配合招标人的检测工作,为招

标人的检测提供便利条件,否则招标人有权采取返工、拒绝验收、增加质量保修金额度、延长

保修期等惩罚措施进行处理。以上配合检测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措施费用。

47.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包括其他分包专业项目资料的规整)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

虑进报价中。竣工资料必须按杭州市城建档案管要求整理,所有涉及费用(包括工程竣工后移

交档案馆所需的地下所有管线的竣工测量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考

虑,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48.施工出入口道口开设产生费用在措施费中自行考虑,含道路绿花拆除,恢复等内容。

49.以上措施项目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其子目可补充,投标人若无计列,均视作已包含在

其它措施项目费用中,本清单范围内凡属技术措施费项目中以“项”为单位的清单项目费用,

中标后均不作调整。

十、根据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建筑工棚安装空调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落

实建筑工棚安装空调事宜的通知》(杭建市[2007]156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应根据施工组

织的要求,按每个工棚至少安装一台空调的数量进行报价,费用计入措施项目费用中,中标

后不作调整。实际施工过程中增加空调使用数量的,由施工方自行承担。施工过程中投入使

用空调数量少于投标数量的,招标人有权扣回该项减少部分款项。

十一、本工程涉及深化设计部分,费用由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在报价内,中标后深

化设计费用不予增加。

十二、根据《关于杭州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的通知》(杭建工

[2009]312号、杭财基[2009]833号、杭城法[2009]99号)相关规定,安装在线监测系统费用

在招标文件“表1-3-A-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中单列。投标单位应根据施

工组织,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若未报视作优惠处理,中标后不作调整。

十三、根据《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浙建建发【2022】

37号)相关规定,疫情常态化防控和“智慧工地”增加费投标单位应根据施工组织,按招标

文件要求进行报价,若未报视作优惠处理,中标后不作调整。

90

十四、《关于明确杭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用计取的通知》(杭建招标

造价【2021】84号)相关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结合工程实际和企业信用状况将安

责险列入企业管理费中进行自主报价,若未报视作优惠处理,中标后不作调整。

十五、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施工图纸结合清单内容报价,清单特征描述不完整时,投标

单位应结合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规定等进行综合考虑。

91

工程材料设备品牌表

项目名称:余杭文化艺术中心(综合文化空间)项目

序号

材料(设备)名称

建议品牌

备注

一、

建筑及装饰部分

1

铝合金门、窗、幕墙、

铝板型材

兴发

(广东兴发铝业有限公

)、广东坚美铝型材厂有限公

司、凤铝(广东凤铝铝业有限公司)、中铝(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栋梁(栋梁铝业有限公司)或同档次及以上品

2

精致钢

西创系统、韦乐森、始博或同

档次及以上品牌

3

烤瓷铝单板

蓝天七色、上海吉祥、卡普

丹、方大新材料

FANGDA或同

档次及以上品牌

4

阳极氧化铝单板

蓝天七色、上海吉祥、卡普

丹、方大新材料

FANGDA或同

档次及以上品牌

5

铝单板、蜂窝铝板

蓝天七色、上海吉祥、卡普

丹、方大新材料

FANGDA或同

档次及以上品牌

6

玻璃原厂原片

南玻、上海耀皮、信义、金晶

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7

外墙真石漆、油漆、内

墙涂料(含腻子、胶

水)

多乐士、华润、三棵树、立邦

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8

保温材料(岩棉、板

材)

欧文斯科宁、华美、山东鲁

阳、杭州亚硕或同档次及以上

品牌

9

防水材料(涂料、卷

材)

东方雨虹、上海北新月皇、科顺(广州)、深圳卓宝或同档

次及以上品牌

10

环氧耐磨地坪

阳森、五羊、景江、传化或同

档次及以上品牌

11

地弹簧

GMT、皇冠、多玛、坚朗或同

等及以上品牌

12

耐候胶

/结构胶耐火密封

陶熙、瑞士西卡、美国

GE、德

国汉高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13

机械门锁

坚朗、立兴、合和、顶固、汇

泰龙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92

14

钢质防火门

上海森林、北京优曼蓝盾、美心、王力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15

无机结晶型自愈合防水

材料

胜堡、澎内传、卓尔曼、同研几何、克锐思或同档次及以上

品牌

16

系统排烟天窗(含配套

开窗器)

莱口(德国)、威卢克斯(丹麦)、维特拉(英国)、欧适(法国)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17

不锈钢板

宝武、欧斯龙、乐思龙、金霸(金属)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二、

安装部分

18

空调末端设备(风机盘管、空气处理机组、新

风机组)

约克(

YORK)、特灵

TRANE)、开利(Carrier)

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19

磁悬浮离心式冷热水机

约克(

YORK)、特灵

TRANE)、开利(Carrier)

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20

闭式冷却塔(含循环

泵)

益美高(

EVAPCO)、BAC、

马利(

Marley)或同档次及以

上品牌

21

水源

VRF空调

大金、三菱电机、三菱重工、

日立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22

多联机空调系统

大金、三菱电机、三菱重工或

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23

屋顶直膨式空调机组、直膨式空调机组(含内

外机)

约克(

YORK)、特灵

TRANE)、开利(Carrier)

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24

分体式全新风空凋机

(含内外机)

约克(

YORK)、特灵

TRANE)、开利(Carrier)

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25

全热交换器

大金、三菱电机、三菱重工或

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26

分体空调

格力、美的、海尔或同档次及

以上品牌

27

空调冷热水

/冷却水循环

水泵、空调冷水系统循

环水泵

威乐

(Wilo)、格兰富

(GRUNDFOS)、赛莱默

xylem)、爱福士(FFC)或

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28

化学药剂水处理机组、

真空脱气水处理器

北京禹涛环保,青岛安洋,北京鑫圣海伦或同档次及以上品

29

微泡排气除污装置

北京禹涛环保,青岛安洋,北京鑫圣海伦或同等及以上品牌

30

空调等离子微静电过滤

净化段

臣工、雪圣、筑顶或同档次及

以上品牌

93

31

通用水阀

沪工阀门、宁波埃美柯、上海

冠龙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32

电动阀

江森、丹佛斯、霍尼韦尔、西

门子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33

风机

浙江浩盾风机、浙江上建风

机、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浙江汉丰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34

铜管

上海飞轮、浙江海亮、青岛鸿

泰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35

普通风阀、普通风口、消防风阀、消防风口、消声器、静压箱等通风

部件

浙江浩盾风机、浙江上建风

机、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浙江汉丰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36

双面彩钢玻纤复合风管

上虞旭伟、闽天利、杭州澳利斯、浙江日鑫或同档次及以上

品牌

37

双面彩钢漂珠耐火隔热

风管

上虞旭伟、闽天利、杭州澳利斯、浙江日鑫或同档次及以上

品牌

38

镀锌钢板

鞍钢、包钢、宝钢或同档次及

以上品牌

39

空气源热泵机组(含电加热水罐、储热水罐、热水循环泵、消毒装置

等)及配套控制箱

(柜)

芬尼克兹

(PHNIX)、阿里斯顿

(ARISTON)、AO史密斯

(A.O.SIMTH)或同档次及以上

品牌

40

生活变频水泵及配套控

制箱(柜)

威乐

(Wilo)、格兰富

(GRUNDFOS)、赛莱默

xylem)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41

消防水泵及配套控制箱

(柜)

威乐

(Wilo)、格兰富

(GRUNDFOS)、赛莱默

xylem)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42

消防稳压泵及配套控制

箱(柜)

威乐

(Wilo)、格兰富

(GRUNDFOS)、赛莱默

xylem)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43

潜污泵及配套控制箱

(柜)

威乐

(Wilo)、格兰富

(GRUNDFOS)、赛莱默

xylem)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44

污水提升系统【成品隔油设备、成品密闭污水

提升装置】

威乐

(Wilo)、格兰富

(GRUNDFOS)、赛莱默

xylem)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45

塑壳断路器

施耐德、

ABB、西门子或同档

次及以上品牌

46

微断、漏电

施耐德、

ABB、西门子或同档

次及以上品牌

47

双电源开关

施耐德、

ABB、西门子或同档

次及以上品牌

94

48

仪表

深圳中电、杭州极能、国电南自、南京南电或同档次及以上

品牌

49

防火限流保护器及管理

系统

施耐德、

ABB、西门子或同档

次及以上品牌

50

配电箱(柜)成套

浙江白象电器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杭州极能数智装备有限公司、浙江群力电气有限公司、

浙江金盾电器有限公司

51

母线槽

施耐德、西门子、伊顿、帝森

克罗德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52

桥架

浩翔、恒光、上海申节能源、新坎电气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53

智能预警电缆(含主

机)

浙江万马、亨通光电、上上电缆、中大元通(浙江元通)或

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54

矿物绝缘电缆

浙江万马、永通(杭州电

缆)、上上电缆或同档次及以

上品牌

55

普通低压电缆、电线

浙江万马、永通(杭州电

缆)、上上电缆或同档次及以

上品牌

56

护套软线

浙江万马、永通(杭州电

缆)、上上电缆或同档次及以

上品牌

57

普通灯具

飞利浦、雷士、欧普、三雄极

光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58

开关、插座

松下、西门子、施耐德、西门

子、

ABB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59

智能照明模块

施耐德、西门子、

ABB、罗格

朗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60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

浙江台谊、敏华、北京崇正、浙江月波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61

火灾自动报警

利达、海湾、能美、爱德华、中消恒安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62

电气火灾,消防电源及

防火门监控系统

利达、海湾、能美、爱德华、中消恒安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63

图像火灾探测系统

利达、海湾、科大立安、中科

永安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64

吸气式火灾探测系统

利达、海湾、威士达或同档次

及以上品牌

65

消火栓(消火栓、灭火

器)

杭州信达、福建闽山、浙江龙威、百安消防或同档次及以上

品牌

66

消防水炮、智能射水装

置及控制组件

科大立安、佑安、上海普临、

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95

67

自动喷淋系统

(湿式报

警阀、

雨淋阀、预作用

阀、喷头、水流指示

器、信

号阀、水泵结合

器、和末端试水

装置

等)

福建闽山、劲源、建安或同档

次及以上品牌

68

气体灭火系统

新纪元,川消,世纪凯旋、金盾、正天齐或同档次及以上品

69

超细干粉灭火系统

新纪元、川消、世纪凯旋、金盾、正天齐或同档次及以上品

70

给水不锈钢管、不锈钢

管件

宁波永享、浙江正同、浙江正康、河北三庆或同档次及以上

品牌

71

柔性排水铸铁管

金晋秋、新兴

-铸管、欣诚、杭

泫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72

内外壁热镀锌钢管

友发、华岐、浙江金洲或同档

次及以上品牌

73

钢塑复合管及附件(含涂塑钢管和衬塑钢管)

友发、华岐、浙江金洲、天津

利达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74

焊接钢管

友发、华岐、浙江金洲或同档

次及以上品牌

75

无缝钢管

友发、华岐、浙江金洲或同档

次及以上品牌

76

塑料排水管

联塑、中财、伟星、公元或同

档次及以上品牌

77

沟槽式管件

上海威可多、上海瑞孚、大连唯特利、迈克或同档次及以上

品牌

78

KBG管、JDG管

泰瑞安、联塑、中建宏发、浙

杭天一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79

PVC电线管

联塑、伟星、中财、公元、日

丰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三、

其他部分

80

通用水阀

沪工阀门、宁波埃美柯、上海

冠龙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81

不锈钢水箱

杭特、嘉兴正大、盐城欧朗或

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82

充电桩(含后台)

国网南瑞、国网平高电气、超翔科技、杭州极能、安科瑞或

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83

消防风机机电一体化

深圳中盛云谷、上海蜀昌、上风高科、德通或同档次及以上

品牌

96

84

虹吸雨水系统

吉博力、泰宁、绍兴舜杰、德

励石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85

垂直电梯

(无机房)

三菱电机

Eleniessa系列、

通力电梯

Nmonospace系列、

日立电梯

OUG系列、

迅达电梯

6000系列

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系列

86

垂直电梯

(有机房)

三菱电机

Nexway系列、

通力电梯

Nminispace系列、

日立电梯

HGH系列、

迅达电梯

7000系列

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系列

87

电梯及扶

扶梯

三菱电机

HE系列、

通力电梯

TravelMaster系列、

日立电梯

EX-BPG系列、

迅达电梯

9700系列

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系列

9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

本)》(GF-2017-0201)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范本)。

招标人在编制合同条款及格式时应当将以下政策执行到位:

1.各地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要加强对招标人指导,依据全省统一的示范文本依法合理

编制招标文件,防止招标文件中出现“包括但不限于的风险范围”“只减不增、只罚不奖”

等将风险无限转嫁给投标人的不合理条款。

2.合同工期在 6 个月以上的工程项目,在合同中约定人工、材料要素价格的风险幅度

和范围;合同工期在 18 个月以上的工程项目,人工、材料要素价格的风险幅度可约定在

3%以内。合同工期在 6 个月以上的建设工程可采用形象进度分段调整或者按月动态调整,

原则上不采用整体工程一次性结算方式。

3.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占工程材料费比重较大的材料和人工动态调整价差,调差范围可

参照省市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信息价,原则上包括人工、金属材料、水泥、砖瓦、灰、

砂石及混凝土制品、玻璃及玻璃制品、管材类、电线电缆及光纤光缆、电气线路敷设材料、

水、电、燃料动力材料等。工程结算时遇有省、市造价管理部门未发布信息价的无价材料,

发承包双方可参照省、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同品种其他相近规格的材料信息价的平均波

动幅度进行相应价差的动态调整计算。

4.建筑垃圾减量目标和措施、(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报备等管理要求)纳入本项目工程

承包范围。

98

《杭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合同专用条款(示范文本)》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是用来指导施工项目全过程各项活动的技术、经济和组

织的综合性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 监理人:

名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99

1.3.1《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杭建市发〔2018〕578 号);

1.3.2《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杭建市

发〔2018〕579 号);

1.3.3《关于发布<杭州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在建工程合同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指导

性细则>的通知》(杭建市发〔2020〕164 号)

1.3.4 《关于贯彻《省厅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的通知》(杭建市发〔2022〕

54 号)

1.3.5 省市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其他现行有效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文件):

(1)《关于转发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

见>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130 号);

(2)《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物联网管理应用平台建设的通知》(杭建工

发〔2012〕426 号);

(3)《关于开展建筑工程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工作的通知》(杭建工〔2019〕103

号);

(4)《关于巩固 G20 杭州峰会成果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若干意见》

(杭建工发〔2017〕112 号);

(5)《杭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无欠薪”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杭建市〔2018〕

161 号);

(6)《关于杭州市建筑工地全面推广使用“浙里工程建设现场管控”重大应用(浙里

建)的通知》(杭建数改办(2022)1 号)

(7)《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 192 号)

(8)市政府办公厅 2022 年 5 月 15 日发布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

工程建筑垃圾管理的通知》

(9)市建委 2020 年 10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明确杭州市渣土运输及消纳项目计价清

单编制和报价口径的通知》

(10)《关于转发<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的通知》(杭建

市通知〔2020〕4 号)

(11)《关于进一步提升杭州市市政道路建设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杭建工发

〔2021〕32 号)

(12)《关于全面推广应用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的通知》(杭建工发〔2021〕358 号)

(13)《关于明确杭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用计取的通知》(杭建招

100

标造价中心〔2021〕84 号 )

(14)《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处置相关事项的通知》(杭建工〔2023〕

169 号)

(15)《关于发布杭州市工程渣土消纳市场信息价的通知》(杭管执联〔2025〕1 号)

(16)《关于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 6 部门关于印发〈实施“四实”管

理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实名制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杭建市通知

〔2025〕17 号)

(17)《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全市建设工程建筑垃圾源头管理一件

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建工〔2024〕123 号)

(18)《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

实施办法>的通知》(杭建工〔2024〕124 号)

(19)《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垃圾长效管理的通知》(杭政办

函〔2024〕41 号)

(20)《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全面推广承插型盘扣式支撑体系的通

知》(杭建工发〔2025〕35 号)

(21)《在全市房建市政工程推广应用建筑垃圾综合综合利用产品的通知》(杭建工

(2025)118 号)

(22)其他: 。

1.3.6 新工艺、新技术的约定: 。

1.3.7 其他 。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按通用条款约定;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由承包人自行收集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见设计图纸及招标技术要

求。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发承包基本情况表);

101

(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9)其他合同文件:

①施工组织设计;

②其他: 。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10个工作日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四套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施工蓝图、电子图纸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施工组织设计、按规范要求应编制的专项施工方

案、进度计划等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按施工程序节点要求,正式实施前

10天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符合规范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书面形式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监理人审查完毕并报审后

7天内审批完毕。

1.6.5 现场图纸准备

102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同通用条款约定 。

1.7 联络

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3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

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项目所属公司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业主派驻现场代表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施工现场项目部或发包人所属公司;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项目经理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施工现场监理办公室或发包人所属公司;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总监或总监代表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承包人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

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承包人施工过程涉及以上交通运输或通行的

均由承包方负责,涉及办理相关手续或承担相关费用也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办理。确保做到

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的罚款由承包人承担。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涉

及以上交通运输或通行措施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办理。

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103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本工程的超大件:由承包人负责运输并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所需的有

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本工程的超重件:

由承包人负责运输并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所需的

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

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发包

人。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按通用条款。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

式:(除发包人指明外)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

费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104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1)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2)工程量清单偏

差超出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工程量偏差范围的;

(3)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

量的;

调整合同价格的修正时间:

工程竣工结算时 。

2 发包人

发包人应根据工程所需配备发包人代表,同时配备 1-2 名相关人员到岗履职。发包人应

做好承包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情况的审核工作,督促未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承包

人及时缴存。

建设工程施工前,发包人必须对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总量、回填利用量进行全面准确测算,

并到项目所在地城管部门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

发包人有权开展现场检查,督促承包人落实规范垃圾处置合同分包、车辆装载、车辆冲

洗和规范消纳等措施。

工程结算时,发包人有权对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消纳场地接纳回执联、工程竣工结

算清单中建筑垃圾工程量三者进行比对:如实际消纳方量大于(或等于)工程竣工结算清单

中建筑垃圾工程量 90%的,按竣工结算清单工程量进行结算;如实际消纳方量小于工程竣

工结算清单建筑垃圾工程量 90%的,可要求承包人提供情况说明并附以佐证材料,无法提

供佐证材料的:根据消纳场地接纳回执联工程量进行竣工结算。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

发包人应加强建筑垃圾产品的质量控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质量

检测,严禁不合格产品用于施工现场。

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本工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目标:

本工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措施: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105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行使施工合同、监理合同中赋予的权限和工

作,依据施工合同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工程进行全过程项目管理,代表发包人组织协

调参建各方关系。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7天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

场地。(施工场地由承包人平整)。

(

2)水、电及通讯要求: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3) 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道路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场地由发包

人在开工前 10 天提供;公共道路已开通,公共道路至施工现场的临时通道由承包人自行解

决,发包人可给予协助。

(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地下

管线资料两套给承包人,根据地下管线资料由承包人自行勘察,若需更具体详细资料由发

包人积极配合提供。(提供的地下管线资料仅供参考)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按通用条款执行。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发包人在开工前10个工作日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

以书面形式提交承包人并至现场交验,双方进行现场交验,承包人接收后应对交验的坐标

控制点与水准点进行复核并报监理审核。

(7)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7个工作日由发包人组织进行。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的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

木的保护工作:发包人监督和协助承包人对周边使用物的保护。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①、协助解决本项目与政府部门相关的协调工作,并在每周例会上及时通报与本项目

相关的征地拆迁进展情况(如有);

②、及时通报发包人关于本项目管理的人员分工及人员变动情况;

③、按质监计划要求和承包人约定的验收计划及时组织质监部门、参建各方对重点部

106

位、隐蔽工程进行验收。

④、协调其它配套专业施工单位的进度计划。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含电

子版

)并应符合余杭区城建档案馆的存档要求。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竣工资料需装订成册,提交四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按竣工验收的资料递交规定执行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书面形式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四实”管理负总责,负责对各分包企业的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

承包人应建立实名制考勤管理,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场前需在

“省建筑工人保障在线”系统完成实名制登记和实人认证,并同步完成流动人口居住登记

申报

承包人应当依法与新进场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用工协议),鼓励使用电子劳动合同。各

项目部应当对新进场农民工开展安全生产、劳动权益等进场教育。

承包人的实名考勤设备采集的考勤要求以及通道范围要求应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做好

“建筑工人保障在线”应用上线工作的通知》(浙建建函〔2022〕324 号)标准实施,根据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 6 部门关于印发〈实施“四实”管理全面深化工程建设

领域劳动用工实名制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71 号)、《杭州市智慧

工地实名制考勤管理办法》(杭建市发〔2024〕117 号)和《关于提高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安装

107

标准的通知》(杭建监总〔2022〕81 号)要求,实现对现场出入口实施全时段摄录留存,并

支持对关键岗位人员和劳务人员出入进行抓拍和 AI 智能分析识别身份。施工现场考勤设备

和视频监控设备要与市级建设行政 主管平台直连对接,确保考勤数据和视频数据的实时性

和真实性。

承包人应当在工程开工建设前,到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

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

承包人应及时向项目所在地保证金管理部门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做好分包单位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的查验工作。承包人应当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对分包单

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实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承包

人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依法约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支付工资,且每月至少向农

民工足额支付一次工资。承包人应当每月主动核实农民工考勤,严格落实委托总承包企业

代付工人工资等六项制度,足额结算农民工工资,原则上要做到“无考勤不发薪”。农民

工离场时,项目部应当与农民工办理离场结算手续,签订离场工资结算确认书,并约定工

资支付日期,确保人走账清。

承包人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1)建设单位、施工总

承包单位及所在项目部、分包单位、行业监管部门、劳资专管员等基本信息;(2)劳动用

工相关法律法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等基本信息;(3)属地行业监管部门

和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申请渠道等信息。

其它:

1)

水、电及通讯要求:施工用接水、通讯、接电、变压器等配电设施及线路由承包

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除招标清单内的)。

2)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制定月度工程进度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于

每月 20 日前报送经监理工程师审核,要求包括每月计划与实际完成情况对比,并分析原因,

下月计划及存在问题,发包人、监理单位派驻的工程师要求报送的其他计划、报表,如不

按时报送,发包人将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

3)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按工程实际需要提供和维

修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护、围栏和安全保卫工作。如承包人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

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则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4)

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提供现场办公室一间,办公桌椅,

网络等办公室必备设施。

108

5)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车辆进出,不

得影响外围道路清洁,须配备固定人员清扫外围道路施工车辆抛撒物,符合标化工地要求,

保持清洁,其余按杭州市或余杭区有关文件执行(工程竣工结算时,应根据安全文明施工

标化工地的实际评定结果,计算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中有明确创标化

工地要求而实际未创建任何级别的,不计算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中已明

确创标化工地等级要求且实际取得的标化工地创建等级与其要求相一致的工程,创标化工

地增加费应以结算造价的人工费和机械费作为取费基数,按合同约定的创标化工地相应等

级的计费费率计入工程结算造价)。

6)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在工程正式竣工验收前,已完工程成

品由承包人负责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发包人有分段提前使用要求,承包人应配合

服从发包人的安排,因使用造成损坏和维护费用相互协商处理。 (工程移交前的成品保护

由承包人负责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

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应根据现场情况及发包人所能提供的信息和资料自行调查、了解施工场

地周围地下管线、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项目和数量,由承包人负责保护,费用

协商解决;如因承包人保护不力导致损坏,则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

顺延。(若招标时有相关问题的处理方法,按招标文件规定)。

8)

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必须按杭州市及余杭区有关文明工地管理规定

执行。施工车辆进出口道口进行水泥硬化,并配置冲洗设施,出去车辆必须冲洗干净,不

得影响外围道路清洁,须配备固定人员清扫外围道路施工车辆抛撒物。

9)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①、承包人应对设计图纸中的道路、支路、各种管线的位置、标高、接口与现状道

路、管线进行复核、测量,发现设计与现状不符,应在施工前书面提出,报监理(抄报发包

人)协调、修改。若承包人对设计图纸不进行校核,擅自施工,造成返工的,一切损失由承

包人负责。

②、防汛、防涝、抗台、抗旱、抗雪等工作:承包人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应急预

案、施工方案和保证措施,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切实执行。如因未按应急预案、施工方案

和保证措施施工或未按发包人的指令进行此项工作,将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将对承包

人课以合同价的 0.03%-0.1%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③、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一切措施防止对施工现场及其周边地区的污染,应根

据环保部门的规定制定保护方案并予以实施。承包人应保障发包人免于承担由此引起的索

109

赔、诉讼或其他费用。

④、承包人的施工组织中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安全问题、施工干扰问

题、确定社会交通组织方案等,制定详细的保证措施并在施工中予以实施。

⑤、专项施工方案,承包人必须提前一周提供专门的施工组织计划和施工方案,报总

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⑥、承包人负责各配套专业工程进度计划协调,合理安排进退场时间;负责为各专业

工程施工提供方便;

⑦、承包人(法人)必须对拟派驻本项目履行合同的管理班子主要成员进行书面授权,

并将书面授权书报监理审批后送发包人备案。

⑧、承包人在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保护好周边已有各项基础设施,如因承包人保护不力

而损坏,则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⑨、承包人在施工中应自行解决项目部搭设等各项事宜(含场地租用、临时借地等)。

承包人应规范建筑垃圾处置分包合同管理,建筑垃圾运输业务应当发包给本工程建筑

垃圾处置证核准确定的运输单位。

承包人负责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工程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向

项目所在地城管部门进行备案,并在工地出入口做好公示及日常维护工作。

承包人要加强建筑垃圾处置分包合同履约监管,严格核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对不具

备垃圾处置证、准运证、通行证的工程车辆,要及时清退。杜绝运输单位将建筑垃圾运输

至非指定消纳场所,确保运输和处置规范。

承包人与运输、处置单位结算相关费用前应当查验接纳回执。

承包人应在工地车辆出入口安装运行符合标准的数字化管控设备,并根据浙江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厅等 8 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浙江省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运行管理工作的实

施意见》,落实建筑垃圾转移电子联单运行管理,落实出场每车(次)识别,并督促运输单位

与接纳场地扫码识别,形成正常转移电子联单后,再与运输、处置单位结算建筑垃圾运输

处置费用。工程结算时,承包人需提供建筑垃圾去向及实际消纳方量情况。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

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要求使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综合利用产品应

符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浙

建〔2023]10号)中产品质量标准要求。采购的综合利用产品时应取得该产品生产企业的建

筑垃圾处置核准证明,否则不得使用。

110

承包人应加强综合利用产品的施工质量控制,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进行进场检验,

严格按照设计要求以及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和验收。

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要求,优化施工方案,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落实施工合同约定的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全权代行承包方职权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承包人投标项目经理现场到岗率按投标文

件承诺到岗率执行(合同管理人员投标未明确到岗率或到岗率低于最新政府相关文件约定,

按最新政府相关文件约定执行,后同)。发包人对承包人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考核。经考核

确认,未达到到岗率要求且无相关请假手续的,项目经理每缺勤一天课以1600元/天违约金。

违约金每月结算一次,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开具违约金确认单后15日内用现金缴纳(每延迟

一天缴纳,处以违约金金额3‰的滞纳金),如承包人不缴纳,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工程

款,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自负。

111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按通用

条款,并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项目经理离开施工现场需

提前

3 天书面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且每月离开现场累计不得超过 5 天。项

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确保不得同时离开现场。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1)承包人确需更换项目经理的,继任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的约定:承包人

选派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主要成员,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进行人员变更。

若要变更,变更人员必须具有同等或更高资历,并取得经发包人同意。对不称职的项目经

理及班子成员,发包人有权提出更换,承包人需无条件更换,且要向发包人交纳由此发生

的违约金。

(2)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1)项目经理更换必须事先向发包人提出书面

申请报告,提供替换人员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验证原件)、劳动合同、

参保证明、业绩等,并取得发包人的书面批准,并经余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

可派驻替换项目经理。承包人确要更换项目经理的,发包人对承包人课以每人次 30 万元的

违约金,承包人还要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对承包人提出更换或增

加项目经理的,承包人必须无条件在7个工作日内更换或增加到位,每延迟到岗一天,发包

112

人有权处以3000元/天的违约金。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合同签定后

15

天内,承包人依据投标文件的规定及承诺,向发包人提交承包人管理成员备案名册,写明

职务

(聘任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年龄、性别、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劳动

合同、参保证明、业绩、联系方式等,并由单位在文件资料及复印件资料上盖章确认。备

案名册提交时间,若超过

15天,每超一天处以3000元/天的违约金。

关于承包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包人投标技术

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现场到岗率按投标文件承诺到岗率执行。发包人对承包人技术负责

人及其他管理人员进行现场考核。经考核确认,未达到到岗率要求且无相关请假手续的,

技术负责人每缺勤一天课以

1600/天违约金,其他管理人员每缺勤一天课以 1000 元/天违约

金。违约金每月结算一次,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开具违约金确认单后

15 日内用现金缴纳(每

延迟一天缴纳,处以违约金金额

3‰的滞纳金),如承包人不缴纳,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

工程款,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自负。

3.3.2 承包人需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继任人员的数量、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

验的约定:承包人项目管理人员若有变动调整,必须事先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替

换人员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

(验证原件)、业绩,并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派

驻替换人员进场。承包人替换人员必须在发包人同意后

7 个工作日内到位。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对承包人

提出更换或要求增加管理人员的,承包人必须无条件在7个工作日内更换或增加到位,每延

迟到岗一天,发包人有权处以2000元/天的违约金。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

离开施工现场需提前

3 天书面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且每月离开现场累计不

113

得超过

5 天。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确保不得同时离开现场。

3.3.5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确要更换技术负责人的,

发包人对承包人课以每人次

10 万元的违约金;更换其他人员的,发包人对承包人课以每人

5 万元的违约金;承包人还要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

开施工现场需提前

3 天书面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且每月离开现场累计不得

超过

5 天。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确保不得同时离开现场。

合同管理人员应按投标文件、合同约定到位。合同管理人员变更除余政办[2021]5 号中

规定的 3 类情形外,确需变更,经建设单位确认审核同意后,发包人对承包人课以 3.2.3

及 3.3.5 约定的 2 倍违约金。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部分不允许分包,专业分包需经甲方认可。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除劳务分包及法规规定允许之外的工作。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1)承包人确需更换专业分包项目经理的,继任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的

约定:承包人选派承担本工程专业分包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主要成员,未经发包人同意,

114

不得进行人员变更。若要变更,变更人员必须具有同等或更高资历,并取得经发包人同意。

对不称职的专业分包项目经理及班子成员,发包人有权提出更换,承包人需无条件更换,

且要向发包人交纳由此发生的违约金。

(2)承包人擅自更换专业分包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1)专业分包项目经理更换必须

事先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提供替换人员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验

证原件)、劳动合同、参保证明、业绩等,并取得发包人的书面批准,方可派驻替换专业分

包项目经理。承包人确要更换专业分包项目经理的,发包人对承包人课以每人次10万元的

违约金,承包人还要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

3.5.3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实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

制度)。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已完工程和设备未交

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与承包内容相关的所有成品和设备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

损坏,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由发包人造成的损坏,发包人承担费用,修复工作由承包人

负责,因此造成关健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延长。但由发包人以外的第三方造成的损

害,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向发包人负责,承包人与第三方自行解决,工期相应延长。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

115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保证保险,金额及期限为: / ;

(2)银行保函,金额及期限为:(A)按浙建

(2020)7号文件执行。合同签订后7日内,

承包人提交合同造价

2%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需由杭州地区的国有银行网点开具的银

行保函)或经建设单位审核同意的其它担保方式给发包人

(其中:工期担保为履约保证金的

30%,质量担保为履约保证金的30%,人员及设备到位率担保为履约保证金的20%,安全文

明生产担保为履约保证金的

20%)。本合同生效后,监理发出开工令后28日内,发包人向中

标人支付合同价

10%的备料款(不含暂列金)。

(B)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均不得拔付工程预付款。

(C)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 。

(D)履约担保返回:承包方履行合同达到合同相关要求,则发包方在工程结算送审至相

关政府审核部门后15天内退回给承包方。

(3)其他方式: / 。

4 监理人

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按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签订的有关合同条款办理。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根据发包人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及建设工程监理规

范实施,工程正式施工前

14天发包人将监理合同或发包人对监理工程师的授权书提交给承

包人;承包人接受监理单位按监理合同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的监督管理,对工程质量、

进度、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协调委托人与承包人的关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

理进行全面地控制和管理。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 。

4.2 监理人员

116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

职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

确定:

(1) ;

(2) ;

(3)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评定标准为依据,达到合格标准。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确保西湖杯,争创钱江杯。未达到西湖杯缴纳 120 万元违约金。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 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施工现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

查标准》(JGJ59-2011)评定达到“合格”标准

1)、承包人应积极响应杭州市、余杭区的有关规定、总包单位的要求及招投标中的相

关约束条件组织施工,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

117

施,且随时接受监理人、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若达不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监理人、发包人有权扣除相关费用。

2)、承包人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配备必要的劳动保

护用具,保证工程的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

3)、监理人、发包人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承包人未在限定时间内落实解决的,

发包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扣罚

10000元/次,直到承包人落实解决为止。承包人对监理工程

师通知单未及时执行并作回复的,监理人有权处以

5000元/次违约金,直到承包人整改落实

为止。

4)、承包人若造成各类事故或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承包人除了承担全部费用和责

任外还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0000元/次。

5)、严禁各施工单位、班组之间打架、斗殴, 违者每发生一次处以50000元/次违约金。

6)、承包人若造成各类事故或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承包人除了承担全部费用和责

任外,还应向发包人赔偿所有损失。若造成发包人、代建单位声誉受损,还须向发包人、

代建单位分别支付

50000元/次违约金。

7)、其他情况执行合同通用条款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1)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安全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

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小尘土和噪音污染,需要进行夜间作业时应经有关

部门批准。

(3)其他: 。

118

(4)上述手续办理费用约定如下:由承包人承担。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约定:

(1)发包人应在开工后28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剩余部分支付按以下

第(①)种方式约定:

①视相关措施的落实情况与进度款同期支付(按文件) 。

②其他: 。

(2)其他: 。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承包人在设计交底后

7天

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总体施工进度计划

(横道图或网络图),每月必须

根据现场实际施工情况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调整,确保各阶段目标的实现。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收到文

件后

7天内给予审核批复。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收到文件

7 天内给予审核批复。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119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具备开工条件后,开工准备由承包人

负责。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具备开工条件后,开工准备由承包人

负责。

7.3.2 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

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

期限: 按通用条款。

7.5 工期延误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①重大设计变更引起的工期延误;

②其他: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按通用条款执行。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最高不超过合同价的

2%。

7.6 不利物质条件

120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1)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

(2)地下障碍物和污染物;

(3)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

(4)其他: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台风期间且有相关部门要求停止施工的书面通知;

(2)、国家、省、市发布停工通知的异常恶劣气候条件;

(3)、县级以上气象部门发布红色预警以上信号的气候条件。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 提前竣工的奖励: 无

8 材料与设备

8.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已列明的材料设备由承包人承担。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121

招标文件条款执行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均由承包人承担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1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满足现场施工及试验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满足现场施工及试验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满足现场施工及试验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

9.2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试验、检测单位资质条件约定: ;

试验、检测单位选择约定: ;

试验、检测费用约定: ;

9.3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按通用合同条款约定 。

10 变更

10.1 变更的范围

122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1)、工程变更程序按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余杭区财政局、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等相关部门文件规定办理,工程变更最终金额以财政局或审计局审计审定结果

为准。工程变更工程量须经发包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现场签证认可

(工程

变更资料必须具有现场照片和影像资料及相关原始记录

),并出具工程变更联系单或工程变

更报告单。

工程变更费用计取办法按照专用条款10.4条规定执行。

(2)、发包人有权对本工程作任何变更(含增减工程量),而承包人不得拒绝施工。

(3)、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

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

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

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确定。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

价确定。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其单价的确定,按

以下约定: 可套用(包括套用换算)2018版浙江省现行预算定额并按照业主编制的标底与

中标价的优惠比例,实行同比例优惠;对不能套用(包括套用换算)的,则由中标人与招标

人双方共同编制补充定额,由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准确定。

(4)工程量清单错误和(或)设计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

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以下情况的,其单价允许调整:凡合价金额

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及

以上时,或者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

123

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以上时。工程量偏差超过上述变化幅度之外变动部分的相应单价调整

方法按以下方式约定: 其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相应综合单价按

2018版浙江省现行预算定额计算,材料价格参照施工当期的信息价,进行重新组价,实行

同比例优惠。

(5)其他:如果施工期间主要材料及人工有异常波动情况的,其价格结算按照杭建市

发(2018)57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指导意

见》执行,人工、材料价款调整原则上均采用竣工后一次性结算调价方式。

工程变更需经发包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签证同意,工程量按实调

整,工程结算中单价按上述方法确定,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10.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

额为: 无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

10.8 暂列金额

124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按余杭区的有关政策执行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

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

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

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

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

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

125

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采用政策性文件进行价格调整。

政府投资工程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约定执行:

(1)按《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杭建

市发〔2018〕579号)执行;

(2)其他:。

其中:

1、风险范围及幅度的约定:

(1)人工费的风险幅度( 5 %)

(2)材料价格的风险幅度( 5 %)

2、材料价款动态调整结算方式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约定:

(1)按时间进度分段结算: 。

(2)按工程形象部位(目标)分段结算: 。

(3)竣工后一次性结算: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2.1.1 单价合同。

126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1)应由承包人承担的工、料、机在投标编制期或预算书编制期与合同实施期间所发

生的市场价格波动。

(2)其他:

、合同执行期内,占合同总价

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

量增加(或减少)

15%幅度内不做调价;其他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工程量增加(或减少)25%

幅度内不做调价。

、合同执行期内,人工市场价格波动幅度

5%以内,单种规格材料价格风险幅度5%以

内,人工、材料价格相应不做调整。

、合同执行期内,一周内施工临时停电、停水造成停工不超过

8小时的停工。

④、合同执行期内,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可以或应该预见的风险。

、合同执行期内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包括市政、市容、环保、交通、治安等。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以上风险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行计算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本合同11.1第3种方式的约定计算。

(2)其他: 。

12.1.2 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以上风险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行计算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参照杭建市发

[2018]579号文件及余杭区相应调差文

127

件精神执行。

12.1.3 其他价格方式: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签约合同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价后的

10%(含1%的工资性预付款)” 。

工资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预付款支付期限: 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均不得拔付工程预

付款。

预付款支付时间: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后

28日内。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其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应按国家标准工程量计算

规范及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补充规定执行。

128

(2)不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应按省、市行业主管部门

颁布的各专业工程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按月完成工程量支付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每月工程量报表

(完成产值)一式五份于每月25日前上报总

监理工程师审核及发包人审定。承包人超过时间申报的,待下月度支付。

工资性工程款比例约定: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工资性工程款比例约定: 。

12.3.5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

量〕约定进行计量: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129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每月根据监理、代建、业主确认实际完成工程量(不包括已

进场但未安装就位的材料、设备)金额的 85%支付进度款(含预付款)。

2、监理工程师接到当日进度款报告后 7 天内予以核对确认,发包人 7 天内予以核对确

认。

3、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工程结算资料完整报送建设单位相关部门后,付至经业

主及监理确认的工程结算价的 85%(原则上不得超过合同价);经结算核对确认后付至的

98.5%,留 1.5%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以核对确认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

4、预留结算价,绿化工程、其它工程中绿化部分的10%费用、其它工程的(1.5%)作

为工程保修阶段质量保修金,在质保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无息结清。绿化工程、其它工程

中绿化部分养护期一年,保修期满后苗木成活率达到100%并办理养护移交手续后,无息结

清。

5、工程变更增加的工程价款:根据余政办〔2018〕107号和余城投

[2024]25号、余城投

[2024]26号相关文件的精神,工程变更必须按相关文件报批,经批准的工程变更增加的工程

价款,经审核后可预支付变更增加价款部分的50%。

6、工资性工程款:工资性工程进度款为当期应付工程款的 20%。开工报告生效后第二

个月起,发包人按照进度款支付的节点同时支付工资性工程进度款至承包人农民工工资专

户。

工资性工程进度款由建设单位根据每月确认完成的工程量,即工程产值,按照合同约

定支付比例和分账管理协议约定的比例,按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中。拨付周

期不得超过1个月,但可以提前拨付。工资性工程进度款必须每月拨付,不得以工程节点支

付、未完成审计等理由延期、拖欠。

7、上述款项支付前,需提供相应金额的建安发票(需符合发包人的要求)。

(项目送审结算时须提供土方准运证、消纳证及合规渠道的结算票据)。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130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每月

25 日前上报。申请进度款支付时,涉及土方外

运的,承包人应确认土石方工程的清单工程量与电子转移单是否匹配,发包人有权审核电

子转移单,核验建筑垃圾产生的数量和消纳去向,并按合同有关条款支付进度款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无。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无。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7天内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7天内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按通用条款。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无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无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由承包人书面申请,发包人组织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书面申请后三十天内组织验收,逾期视为工程验收已被认可。

①、工程已按本合同规定全部建成,并通过各项工程的检查、验收。

②、竣工资料已通过余杭区质量监督站监督员的审核。

③、竣工图已绘制完毕,并通过监理工程师的审核签认。

④、电力管道专业工程已通过余杭区供电局专项验收。

⑤、竣工现场清理已符合规定要求。

⑥、已符合法律、法规或地方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13.2.5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按通

132

用条款规定执行。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无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

(1)、承包人必须按照施工图及说明、行业标准及浙江省有关工程质量标准组织施工。

承包人应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质监部门及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并为其提供协助和方

便。

(2)、施工中承包人不按施工图和规范施工,监理人、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整改。如

承包人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监理人、发包人可对承包人处以

5000元每次的违约金,且监

理人、发包人有权要求停止施工直至终止本合同,停止施工造成的各项损失均由承包人自

行负责。

(3)、施工过程中经检验不合格的分项工程,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返修,并承担返修费

用和工程延期的损失。如未在合理的规定时间内返修完毕,每次扣罚履约保证金

5000元。

(4)、质量等级:合格(一次性验收合格)。经主管单位、发包人、设计、监理人、承包

人根据现行验收规范标准评定,并签署验收评定报告。本工程必须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验

收,并顺利完成交接,否则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负责,并对乙方课以

10万元以上的违约

金。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

13.6 竣工退场

133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

15 天内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8天内提交完整的结算资

料。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递交有关审计部门进行审

计。决(结)算相关事项按余政办【2011】224号文件执行和余财审〔2020〕3号文件执行。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按通用条款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按竣工结算通用条款要求及审价单位的审价规

定。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审价单位最终审定后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审价单位最终审定为准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肆份。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34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

并符合审价单位审价规定。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并符合审价单位审定后。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按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按质量保修书条款。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

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保证保险,保证金额为: ;

(3) 1.5 %的工程款;

(4)其他方式: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

135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

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不计利息 。

15.4 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按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按保修合同执行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按通用条款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承担相应的工期延误责任。

136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如发生,另行协商。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

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如发生,另行协商。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

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承担相应的工期延误责任。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承担相应的工期延误责

任。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

责任: 承担相应的工期延误责任。

(7)其他: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28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

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承包人未按 3.1(10)条规定分包渣土运输业务的,承包人应支付 10 万元违约

金;

(2)承包人未按照 3.1(10)条规定加强建筑垃圾处置分包合同履约监管,出现分包

单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进出施工现场运输建筑垃圾或将建筑垃圾运输至非指定消纳场

所等现象的,承包人应支付 10 万元违约金;

(3)承包人未做好工程垃圾处理出土处置台账的,承包人应支付 5 万元违约金;

(4)承包人在结算前未查验接纳回执,与运输、处置单位结算相关费用的,承包人应

支付 5 万元违约金;

(5)承包人未按照已备案的渣土处置方案落实渣土处置措施的,承包人应支付 2 万元

违约金;

(6)承包人未根据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要求使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采购的综合

利用产品时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

137

(7)承包人未按照发包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要求,落实施工合同约定的建筑垃圾减

量化措施,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

(8)其他:

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按履约保证金内容

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未按时缴纳违约金所产生的滞纳金连同违约金一并在结算送审

价中扣除。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当承包人的违约导致违约金超过履约保证金

额的,且潜在影响合同顺利执行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需

要承包人作出赔偿的,发包人可进一步追究其赔偿责任。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

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承包人未清场的材料、设备、设施等,发

包人有权使用,费用承包人承担。

16.2.4双方约定承包人其他的违约责任:

(1)、承包人自合同签订,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必须进场开工,若因承包人原因逾期不

开工,则课以每超过一天按合同价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2)、偷工减料和原材料或半成品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经发包人确认,

监理工程师有权按每项次

10000元对承包人进行处罚,违约金由承包人现金缴纳至发包人指

定财务账户,承包人负责整改和返工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进度、质量、安全等问题使得监理工程师发出整改通

知书,未按时整改的,监理工程师有权向承包人课以每单次

10000元违约金,违约金由承包

人现金缴纳至发包人指定财务账户。

138

(4)、承包人拒不执行合同条款和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指令通知的,发包人有权拒付或延

付进度款,由此造成发包人经济损失,承包人应予以赔偿。

(5)、承包人选派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主要成员,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

进行人员变更(遇不可抗力或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要变更,变更人员必须

具有同等或更高资历,并取得经发包人同意。对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及班子成员,发包人有

权提出更换,承包人需无条件更换,且要向发包人缴纳由此发生的违约金。

(6)、逾期不能竣工验收、不能提交竣工资料或不能办理完竣工结算的,每拖延一天,

处合同价万分之一的罚金,罚金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内因乙方原因未按要求办理竣工备案的,每拖延一

天,处合同价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8)、工程竣备后 3 个月内,未向发包人提供完整工程结算书的,视作已付工程款为最

终结算审计价款,不再另付工程款。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按通用条

款。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28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按通用条款。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承包人必须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

付保险费。

139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承包人负责。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否。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

20.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

;但双方当事人特别约定下列解决方式中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的除外:

(1)提交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40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21.其他补充事项的约定

(1)、进场项目班子应是投标人建制内的,挂靠投标人或临时拼凑的施工班子,一经发

现并经查实后,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施工合同将被终止,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

成的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贻误工期或违法乱

纪的工程管理人员。承包人收到撤换指令后

7 天内必须更换。

(2)、承包人在业主指定的银行设立账户,业主有权随时对项目部资金账户进行检查。

业主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应为本工程的专项专用资金,不得转移或用于其他工程。

(3)、承包人必须保证项目部有充足的流动资金,以满足工程的连续施工与资金周转。

(4)、承包人必须充分考虑本地区电力紧张限电、电力设施维护和损坏抢修等原因对工

程施工所造成的影响,投标人应配备足够的发电设备,确保电力供应。

(5)、承包人应按期及时支付工人的劳动工资。若发生拖欠民工工资的,业主有权直接

从工程计量款中扣除。如承包人未依法按时支付劳动者工资而造成

5 人以上集体上访或群

体性突发事件,经劳动保障部门或当地派出所查证属实,发包人将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6)、本工程凡涉及治安、市政、市容、环保、交通、计划生育、所在地村民关系协调等

发生的问题均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协助解决。

(7)、承包人在施工中必须做好土石方、材料运输过程中的交通组织、破坏道路的恢复,

满足和服从交警、城管、环保等有关政府部门的要求与管理。

(8)、检验试验费由施工企业按照区住建局(或其他相关部门)文件办理,对建筑以及材料、

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实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

材料等费用已在检验试验费中包含,不包括和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进行专项及见证取样

检测的费用,但对施工企业提供的具有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测不合格的,该检测费用应

由施工企业承担。

(9)、若纳入总承包管理的,承包人须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遵守总承包单位相关规定,

并同总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10)、安全协议、廉政协议、投标书、报价书及投标中及中标后补办的文件均作为本合

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工程结算及变更参照余政办〔2018〕107 号、余财政[2018]2 号、余城投[2023]5

号文。

141

12)、项目负责人竣工销号需在竣工备案完成和结算送审完成后。

13)合同由余杭城投集团或下属实施单位签订。

附件:

一、协议书

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专用合同条款

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3.工程质量保修书

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8.履约担保格式

9.预付款担保格式

10.支付担保格式(财政性投资项目按相关规定执行)

11.暂估价一览表

142

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名称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m2) 结构形式 层数 生产能力 设备安装内容

合同价格

(元)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143

附件: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材料、

设备品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质量等级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备注

144

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

(全称): 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人

(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

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

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

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

工程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为1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

格之日起计算。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

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145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

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

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承包人的保修金为本工程审计结算价的

1.5%),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年后一个月内扣除应扣款项后退还1%,满5年后一个月内

扣除应扣款项后退还

0.5%,以上支付款项均不计利息,每次退还款项时承包人须提供使用

单位(物业公司)无质量问题书面凭证或已整改到位的书面凭证,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

付。

保修期内承包人应随时维修工程质量问题,若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

人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保修的,其保修费用从原承包人的保修金内扣除。

如质量保修金余额不足以支付工程保修及赔偿等费用,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

15天内将差额补齐。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

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址:

址: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话:

话:

真: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号: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附件:4

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146

文件名称

套数

费用(元)

质量

移交时间

责任人

147

附件:5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序号

机械或设备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产地 制造年份

额定功率

(kW)

生产能力

备注

148

附件:6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劳资专管员

其他人员

149

附件:7

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150

附件:8

履约担保格式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就 (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

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

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

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

变。

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

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

生效。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151

附件:9

预付款担保格式

(发包人名称):

根据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工程名称)《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

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

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

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

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

变。

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

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

生效。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152

附件:10

支付担保格式

(财政性投资项目按相关规定执行)

(承包人名称):

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

简称“发包人”)与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1.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2.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

以外的合同价款。

3.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 %,数额最高不超过

人民币元(大写: )。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1.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

完毕之日后 日内。

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

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

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四、代偿的安排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

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

2.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

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3.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

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

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153

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

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

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5.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 个工作日

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

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

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

4.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七、争议解决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 人民法院起诉。八、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

效。

担保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 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年 月 日

154

附件:11

暂估价一览表

一、材料暂估价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55

二、工程设备暂估价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合价

(元)

备注

156

三、工程设备暂估价表

序号

专业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金额

小计:

157

附件:12

《杭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示范文本)

(2022年修订)》使用说明

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新形势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

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便于合同当事人在使用《示范文本》过程中规范

有关条款的约定,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适用范围为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招标的国有资

金投资建设工程,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可参照执行。

二、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三、国家、省、市权力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若有发生变化的,市建委

将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清理情况不定期发布通知,合同当事人应根

据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进行调整。

四、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3.7履约担保中约定履约担保的形式、

金额及期限。根据《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

建〔2020〕7号)规定,政府投资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2%。

五、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15.3质量保证金中约定是否扣留工程

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提供方式及金额。若合同当事人约定采用扣

留工程款方式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根据《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

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质量保证金的

预留比例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金额总额的1.5%。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编制

158

(一)工程量清单编制严格按《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8年修

订)》实施,所采用的表格格式如下(具体详见附件):

(1) 招标工程量清单封面

(2) 招标工程量清单扉页

(3) 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4) 表 1-1-1 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

(5) 表 1-1-2 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

(6) 表 1-3-A 组织措施项目(整体)清单及计价表

(7) 表 1-3-B 组织措施项目(专业工程)清单及计价表

(8) 表 1-3-A-1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9) 表 1-4 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10) 表 1-4-1 计日工表

(11) 表 1-4-2 总承包服务费项目及计价表

(12) 表 1-5 主要工日价格表

(13) 表 1-6 主要材料及设备价格表

(14) 表 1-7 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

(二)招标控制价编制严格按《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8年修

订)》以及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计价政策性文件实施。

(三)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专门条款明确最高投标限价,防止投标人围标抬价。

最高投标限价即为招标控制价,不得高于批准的概算造价。

(四)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设置风险控制价。

(五)《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实施。

(六)投标人应根据工程的实际,结合现行安全文明施工规范、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要

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创建等要求,采取合理措施,进行相应报

价。

附:1.招标工程量清单封面(格式)

2.招标工量清单扉页(格式)

3.招标工量清单编制说明(格式)

4.工程量清单格式详见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中的有关栏目(略)。

159

附件1:

招标工程量清单封面

工程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 标 人:

(单位盖章)

造价咨询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160

附件2:

招标工程量清单扉页

工程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 标 人: 造价咨询人: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编 制 人: 复 核 人: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编 制 时 间: 年 月 日 编 制 时 间: 年 月 日

161

附件3:

编制说明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1.工程概况:建设地址、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占地面积、经济指标、层高、层

数、结构形式、定额(计划)工期、质量目标、施工现场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

保护要求等。

2.编制依据:计价依据、标准与规范、施工图纸、标准图集等。

3.采用(或经合同双方批准、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

4.综合单价需(或已)包括的风险因素、范围(幅度)。

5.采用的计价、计税方法。

6.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注:1.工程概况须根据不同专业工程特征要求进行表述;

2. 必要时有关工程内容、数量、数据、工程特征等可列表表示;

3. 不同计价阶段应列明相应阶段涉及量、价、费的计价依据及取定标准。

162

第六章 图纸

(内容由招标人提供)

163

□图纸清单

设计人: 第 页共 页

序号

图号

图纸名称

日期

备注

164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内容由招标人提供)

165

标准图集清单

以下标准图集,限于招标文件中指明的章节和内容,构成图纸的一部分。

第 页共 页

序号

图集编号

图集名称

日期

编写人

166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1.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格式

2. 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

3. 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

4.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167

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168

施工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69

目 录

1.资格业绩材料(若有),含资格条件业绩的汇总及相关附件;

2.联合体协议书(若有);

3.投标保证金;

4.投标承诺书;

5.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周或上一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6.省外企业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复制件;

7.《中小企业声明函》(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需提供);

8.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0

业绩汇总表(资格条件业绩的汇总)(若有)

序号

类似工程业绩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证明材

料内容

在投标文件

的位置

1

例如:建筑面积150000平米且合

同金额1.2亿元的

业绩

例如:XX工

程等

例如:XX公司或指挥部

例如:X年X月X

日完成长度或深

度X米等

例如:施工合同或中标

通知书等

例如:投标

文件第X页

2

……

备注:不填写此表或未附有效证明材料附件的业绩无效。

171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工程名称)投标。

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

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

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招标人承担

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和具体合作量化指标如下表:

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

成员1

成员N

职责分工(工作内容),必填写项,未填

写的按照未附联合体协议书处理。

合同价格比例

(根据职责分工及投标报价计算)

拟派项目班组名单

违约责任

权利义务

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的分配和频次

质量安全管理分工

保修责任分担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

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6、本协议书一式____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72

173

投标保证金

1.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保

函、保险、担保形式缴存保证金的,购买保险、保函、担保的费用及转账资金应从基本账

户支出,投标人须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

出凭证及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明,否则按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

理。)

2.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提交的投标保函须按本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供。

174

投标保函

致 招标人 :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根据贵方发出的编号为

的招标文件拟向贵方投标承接 项目。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需向贵方

提交投标保函。

根据投标人的申请,我行/方(下称“保证人”)在此向贵方(下称“受益人”)开

立不可撤销,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______(币种) 元(大写)

的投标保函(下称“本保函”)。

一、本保函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保证人承诺,在本保函有效期内收到

受益人提交的书面付款通知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在担保金额内按照付款通知要求支付,书

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无须提交其他证明文件。

付款通知应满足以下要求:

1.经受益人有权签字人签字、加盖受益人公章;

2.载明投标人存在下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之一:

(1)投标截止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与受益人订立合同,或签订合

同时向受益人提出附加条件;

(3)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保险) ;

(4)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3.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及付款方式;

4.付款通知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地址:__________ 。

二、本保函一经开立即生效,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受益人将主合同项下债权转让第三人时需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否则保证人在本保

函项下的担保责任自动解除。

四、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本保函不得转让、质押。

五、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在本保函履行期

间,如发生争议,各当事人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保证人住所

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保证人: (签章)

开具日期: 年 月 日

175

176

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

本公司已详细阅读 (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浙江省及当地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现自愿

就参加该工程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承诺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同意作

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并不予退还;若中标之后被查实弄虚作假,同意取消中标资格,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并不予退还。

2.承诺投标文件提供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公司担保”或“浙江省

投标保证金数字保函”符合下列条件:

⑴投标保函(保证保险)中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条件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

⑵投标保函(保证保险)是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保函(保证保险);

⑶若因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保证保险)中承担责任的内容条件及赔付方式与招标文件

要求不完全一致导致担保人拒不承担担保责任的,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金额向招标人履行赔付责任。

3.承诺我单位在投标截止日无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的情形;承诺我单位法

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代表等主要责任人诚信投标;承诺我单位主要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若存在以上情形但仍参加投标的,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行为处

理。

4.承诺无串通投标行为,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投标文件异常一致、内容多处雷同、电

子检测码一致的情况,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5.承诺无恶意报价行为,若被认定存在严重哄抬标价或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竞标

行为,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6.承诺按照投标文件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若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同意接受

合同约定的处罚。若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要求。

7.承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

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情形。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

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

合同通过合同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8.承诺我单位在投标前,及时维护更新“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和“杭

177

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相关信息,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同时承诺投标文件中涉及的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企业及人员业绩均无虚假或伪造内容,若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接受相应处罚。

9.承诺我单位在投标期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资质条件在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提供真实且

状态为“合格”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若我单位存在未提供或提供了

“不合格”状态、或期限不满足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的信用扣分

等处置。

10.承诺我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

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

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11.承诺我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之前三年(含)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12.承诺我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承诺我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承诺我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

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15.承诺我单位如为省外企业已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16.若我单位中标,承诺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若变更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

人在变更之日起六个月之内将不参与浙江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工程投标。承诺变更后的项目

负责人资格、业绩等条件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

17.若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资格业绩等投标资格证明文件的,我单位承诺提供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若我单位未提供或提供的业绩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

类型不符的,视为扰乱市场的不诚信投标行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的信用扣分等处置。

18.我单位直接负责本项目投标的主管人员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码: ,联系手机号码: (必须为本人实名办理的手机号码);

我单位与本项目投标相关的直接责任人员为本次投标委托授权代表 (身份证

号码: 联系手机号码: (必须为本人实名办理的手机号码),

上述人员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9.承诺并确认: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本项目陈述和答辩的,或其他未按照承诺

178

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资料的,或未按要求配合监管部门预警核查工作的,自愿接

受监管机构的信用扣分等处置,监管机构可以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责令整改、

信用扣分、调查问询等相关材料送达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本单位”指联合体各方)。

本单位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

20.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

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已中标,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的处理。

本人_________拟派项目负责人(签字) _________对所在单位参与本次投标知情,投

标中使用的本人相关业绩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179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工程名称)招投标活动,

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

情况如下:

1.(

工程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_ 万元,资产总额为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工程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目前执行的《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以建筑业为例,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80

施工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81

目 录

一、施工组织设计;

二、针对本工程招标人特殊要求的技术措施;

三、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2

一、

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应编制递交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具体要求是: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

合图表阐述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计划安排;结合招

标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

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措施、减少扰民

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技术措施、地下管线及其它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表 1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表 2 劳动力计划表

表 3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表 4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临时用地表;

183

表1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序号

机械或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国别产地

制造年份

额定功率

(KW)

生产能力

用于施工部位备注

184

表2 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注:投标人应按所列格式提交包括分包在内的劳动力计划表。

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的。

185

表3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投标人应提交的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

的各个关键日期。中标的投标人还要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施工进度表可采用关键线路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

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

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

186

表4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临时用地表

1.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投标人应提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给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

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等设施的情况和布

置。

2. 临时用地表

用途

面积(平方米)

位置

需用时间

合计

注:(1)投标人应逐项填写本表,指出全部临时设施用地面积以及详细用途。

(2)若本表不够,可加附页。

187

二、针对本工程招标人特殊要求的技术措施三、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188

施工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资信标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89

目 录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一般情况(表 1);

4.近年财务状况表(表 2);

5.评分业绩汇总表(表 3)(附相关业绩的证明材料,且需要准确详细

列入);

6.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4-表 7);

7.拟分包项目名称和分包商情况(表8);

8.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0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粘贴处

特此证明。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91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

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 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代理时限)

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工程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代理时间内参

加投标、开标、询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以承

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粘贴处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92

表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联系人

电话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投标直接责任人员为本

次投标委托授权代表

电话

身份证号

住址

投标的主管人员为法定

代表人

电话

投标责任人(法

律责任人)

身份证号

住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项目负责人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其中

技工

经营范围备注

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认证体系证书等相关打分资料。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193

表2 近年财务状况表

(格式招标人自拟或者由投标人自拟)

表3 业绩(评分业绩)汇总表

序号 该业绩证明对象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证明材

料内容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1

例如:企业名称或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名字

例如:XX工

程等

例如:XX公司或指挥部

例如:X年X月X

日完成,长度或

深度X米等

例如:施工合同或中标

通知书等

例如:投

标文件第X

2

……

备注:

1、不填写此表或未附有效证明材料附件的业绩无效;2、表中一个序号只能填报一个业绩,投标人需按照序号从小到大开始逐一填写;3、本项目投标人最多可填报的业绩个数详见评标办法资信标的要求,填报业绩的数量超过招标人要求的,超过的业绩不再评审。如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填报3个业绩,若某投标人按序号填报了3个以上的类似业绩,评标时专家仅评审序号为1到3的的业绩即可,不论后续业绩是否有效,专家均不再给予评审。

194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

表4 项目管理班子配套情况表

表5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表6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表7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195

表4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工程名称:

上岗资格证明

岗位(招标人根据项目实

际按需设置 )

姓名

身份证

职称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到位率承诺

项目

经理

技术

负责人

质量员

安全员

……

备注:1、须同时提供拟派驻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

安全员)的聘用合同,及投标截止月上溯3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4个月)中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证明需为关键岗位人员的个人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浙江省内社保证明需带有可扫描验真的二维码,浙江省外社保证明需企业附社保证明验证真实性的途径,社保打印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其中关键岗位人员个数及合同、社保证明的响应按相关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审;其他所填信息与递交附件不符的,按招标文件具体规定的资信评分要求评审。本工程一旦我单位中标,将承诺如实按上述配备人员到位,否则将自愿接受合同相关违约条款处理。

2、上述填报内容真实,关键岗位人员的劳动关系和社保关系在投标期间必须均在投

标人公司(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规定的情况除外),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及投标承诺书接受处理。

以上备注内容以招标文件范本中的文字为准。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96

表5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项目负责人年限

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编号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

在建或已完

工程质量

197

表6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技术负责人年限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

在建或已完

工程质量

198

表7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注:1、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复制件证明资料以及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另附(与本投标文件一起装订)。

199

拟分包项目名称和分包商情况

表8 项目拟分包情况表

分包人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等级证书号码

拟分包的工程项目

主要内容

造价

(万元)

已经做过的类似工程

200

施工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01

目 录

1.投标函;

2.投标函附录;

3.投标总价封面;

4.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

5.已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

6.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2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贵方的招标编号为 的(工程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

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项目负责

人 ,身份证号码 ,工期 个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履

行所有的义务,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投标函与投标函附录不一致

的,以投标函为准;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与工程量清单汇总报价不

一致的,以投标函报价为准。

4.我方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5.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交付全部合同工程。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我们双

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

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采用联合体投标

我方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单位地址为:

我方联合体成员名称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单位地址为:

独立投标: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单位地址为:

联系人:

联系地址:

电话:

邮编:

203

投标函附录

序号

项目内容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履约担保银行保函金额履约担保书金额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2

施工准备时间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3

误期违约金额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4

误期赔偿费限额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5

提前工期奖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6

创优质工程(如有)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7

工程质量违约金最高金额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8

预付款金额: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9

预付款保函金额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10

进度款付款金额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11

竣工结算款付款时间: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12

保修期: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204

工程量清单报价

(一)投标报价应根据下列依据进行编制:相关专业工程的国家标准《工程量计算规

范》;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颁发的相关计价规定;《杭州市建

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本企业定额或参照省、市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达到规定

设计深度的施工图纸;与工程项目有关的规范、标准、技术资料;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工

程特点和投标人自行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市场价格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

的价格信息;其他相关资料。

(二)投标人应当根据本企业的具体经营状况、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视工程的

实际情况、风险程度,自主报价。投标人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投标报价竞标。

投标人应根据其投标报价情况提供书面报价说明。报价说明的主要内容包括:投标报

价的编制依据;对投标工期、质量、材料、施工等方面的承诺;综合单价中考虑的风险因

素、风险范围(幅度);措施项目的依据;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投标报价应按照以下原则计价:

1、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费用

(1)投标人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投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投标人应根

据综合单价的组成、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和工程内容确定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括完

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

和利润,并考虑一定的风险因素。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由投标人承担的风

险范围及其费用。

(2)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的费用所涵盖内容按省级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确定。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计价文件对费用

内容组成另有调整的,按其规定执行。

(3)综合单价应包括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价款。招标文件提供暂定价的材料,投

标人按暂定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暂定价材料如遇本省计价依据中无相类似的材料时,投

标人应该在投标文件报价说明中明确该暂定价材料的损耗率。

(4)企业管理费、利润的费用计算由投标人自主确定或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计价依据计算。

投标报价时,企业管理费中应包括施工企业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等费用,以及施工

企业对建筑以及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检验试验费等相关

费用。为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企业管理费报价不得低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

205

依据和相关取费计价文件规定的对应专业工程企业管理费弹性费率下限乘以20%的计算值。

同时,投标人必须对企业管理费中所包含的施工企业的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等费用,在

相应的清单明细表中(表2-5)进行单独费用报价分析。

施工企业的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等费用,应根据市政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有关文件对于现场民工宿舍空调的设置要求或标准、安责险等规定落实相应费用的报价。

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要求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评定为废标。

5、综合单价中的风险费计算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所明确的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范围和

幅度由投标人自主确定。

2、措施项目清单费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和投标人自行确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

施工方案填报数量和价格,不发生的措施项目金额以“O”计价。遇有措施项目清单未列

项的,投标人可补充措施项目并报价。

(2)技术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报价可参照综合单价的组成自主确定或参照省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消耗量定额、施工费用定额和计算方法计算。

(3)措施项目中凡属周转使用的设备、材料,均应按单次使用摊销量报价。

(4)投标人应针对拟建工程编制保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临时设施的技

术措施方案,并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措施清单提供数量和报价。遇有缺项时,投标人

可补充措施项目。

(5)施工取费费率依照本省现行计价依据的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包括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临时设施费用,必

须充分保证。投标人应结合招标工程的实际,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

单及计价表(表1-3-A-1),按项目整体考虑分别报价。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报价不得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计价文件规定的弹

性费率下限的计算值。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评定为废标;

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投标报价≥∑[(专业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取费基数

值 +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取费基数值)×对应专业工程基本费下限费率];

上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对该措施费用内容和费率下限标准有调整的,按其

规定执行。

报价中的创标化工地增加费应根据招标文件确立的创建等级要求和招标控制价中公布

的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暂定费用金额进行统一填报。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创标化工地等级要求

206

及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暂定费用金额的,投标人暂不填报报价;

上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对该措施费用内容和费率下限标准有调整的,按其

规定执行。

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要求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可评定为废标。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得挪作他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根据投标文件的承诺和合同约

定,经监理单位审查认可后由建设单位足额支付。

(6)投标人措施项目各分项之间不得重复报价。

3、其他项目清单费用

(1)暂列金额,投标人按招标工程量清单确定的金额填报;总承包服务费,投标人

按招标工程量清单确定的项目内容和要求自主确定费率并报价;计日工费,投标人按招标

工程量清单列出的项目内容和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报价。招标人对计日工费内容

和数量未作要求的,投标人不需要作出报价。

(2)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暂列金额和计日工,均为招标人估算、预测数量,投标时计

入投标人的报价中,竣工结算时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结算。

4、规费、税金

规费、税金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费用定额的内容和计费标准计算报价。

省、市政府及有关权力部门颁发的政策性文件对规费、税金的内容和计费标准有调整的,

按其规定执行。

规费费率低于现行标准费率30%的作废标处理;

税金作为不可竞争费用,费率低于现行规定的作废标处理;

(四)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投标人不得擅

自修改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内容。

工程量清单报价应与工、料、机报价及对应的报价分析相符,与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

设计或施工方案相符。

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企业定额或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耗量定额向招标人提

供具体的报价计算分析,其各项报价分析表与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之间的金额(价格)应前后

对应一致。

(五)除《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另有规定外,

投标人对措施项目清单中不发生的项目,其费用报价允许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报“0”,

但须与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对应并提供充分的说明和依据。

207

(六)清单报价中的任何算术性错误,招标人按下列原则予以调整: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

2、合价金额与单价金额和工程量的乘积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有

明显错误的除外;

3、合价累计金额与小计(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累计金额为准,并修改小计

(合计)金额及总报价。

(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级造价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投标报价的

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2.投标文件的编制人不得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

并不得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

(八)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推广应用预拌砂浆管理

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1] 32号文件)的要求使用预拌砂浆,投标人应将使用预拌

砂浆的费用计入投标报价范围。

附:

工程量清单及计价采用的表格格式如下(具体见附件):

1、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

(1)投标总价封面(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2)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

(3)表1-1-1 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

(4)表1-1-2 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

(5)表1-2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6)表1-3-A 组织措施项目(整体)清单及计价表

(7)表1-3-B 组织措施项目(专业工程)清单及计价表

(8)表1-3-C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9)表1-3-A-1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10)表1-4 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11)表1-4-1 计日工表

(12)表1-4-2 总承包服务费项目及计价表

208

(13)表1-5 主要工日价格表

(14)表1-6 主要材料价格表

(15)表1-7 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

2、工程量清单报价分析表:

(1) 表2-1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2) 表2-2 措施项目清单分析表

(3) 表2-3 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4) 表2-4 措施项目工料机分析表

(5) 表2-5 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等费用分析表

3、根据招标人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填报具体的表格。

209

投 标 报 价

招 标 人:

工 程 名 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210

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211

表1-1-1 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序号

内容

报价(元)

单位工程费合计

1

(单位工程1,如1号楼)

2

(单位工程2)

未纳入单位工程费的其他费用[(一)+(二)+(三)+

(四)]

(一)

整体措施项目清单(1+2)

1

组织措施项目清单

2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

(二)

整体其他项目清单

(三)

整体措施项目规费

(四)

税金 {[(一)+(二)+(三)]×费率}

总报价 [一 + 二 ]

总报价(大写):

注:1.本表适用于:(1)有2个及以上单位工程的群体项目的总报价汇总;(2)单位工程发包且有2个及以上专业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招标项目总报价汇总。本表应在表1-1-2基础上汇总。

2.本表中的整体项目措施清单报价指根据招标人要求和项目特点应从招标项目整体

上考虑的措施项目报价。

3.本表中的整体其他项目清单报价指根据招标人要求需按招标项目整体考虑的其他

项目清单报价。

4.本表中的规费指整体措施清单项目应计取的规费。5.本表中的税金指未纳入单位工程费的整体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以及相应

规费等费用应计取的税金。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212

表1-1-2 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清单号)

(清单号)

序号

内容

报价合计

(元)

(专业工程1)

(专业工程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措施项目清单(1+2)

1

组织措施项目清单

2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

其他项目清单

规费

税金[(一 + 二+三 + 四)×*

费率]

总报价(一+二+三+四+五)

总报价(大写):

注:本表适用于:

(1)只有1个专业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单位工程发包项目的报价汇总;(2)其余招标项目的单位工程报价汇总。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213

表1-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 号清单)

单位工程及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其中

序号

项目编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综合单价

(元)

合 价

(元)

人工费

机械费

管理

备注

(1)

(2)

(3)

(4)

(5)

(6)

(7)

合 计

注:表中(1)~〔6)栏由招标人提供内容,(7)栏由招标人按需提出要求,如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计算分析和工料机分析,请在(7)备注中明确。

214

表1-3-A 组织措施项目(整体)清单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金额(元)

备注

(1)

1

2

3

4

(2)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

其他组织措施项目

提前竣工增加费

二次搬运费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

提供分析清单(表1-3-

A-1)

合计

注:1.表中列项供参考,(1)、(2)栏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按工程实际作补充。

2.措施项目应分整体措施项目和专业工程措施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包括环境

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以及工程定位复测费应按招标项目整体报价,其他组织措施项目由投标人根据工程实际自行决定按整体项目还是按专业工程清单报价(专业工程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见表1-3-B)。

3.专业工程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表1-3-B中已报价的组织措施费不得与整体组织措施项目清

单表1-3-A中的其他组织措施项目重复报价。

215

表1-3-B 组织措施项目(专业工程)清单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及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金额(元)

备注

(1)

1

2

3

4

(2)

提前竣工增加费

二次搬运费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

合计

注: 1.表中列项供参考,(1)、(2)栏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按工程实际作补充。

2.当招标项目为单位工程发包且只有1个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时,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应

按表1-3-A报价。

216

表1-3-C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及专业工程名称:

其中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综合单价

(元)

合 价

(元)

人工费

机械费

管理费

备注

(1)

(2)

(3)

(4)

(5)

(6)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施工降水

施工排水

地下、地下设施或建筑物的临时保护措施

……模板

合 计

注:1. 本表适用于以“项”为单位计价和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方式计价的技术措施项目。

2.措施项目应分整体措施项目和专业工程措施项目。如应用于整体措施项目,表头中只须填报工程名称;如应用于专业工程

措施项目,表头中应分别填写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及专业工程名称。

3.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方式计价的技术措施项目,表中第(1)~(5)栏由招标人提供;以“项”为单

位计价的技术措施项目,表中第(4)栏项目特征不需要提供和填写。投标人根据施工方案对具体项目可作补充。

4.第(6)栏由招标人按需出要求,如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计算分析和工料机分析,请在备注中明确。

217

表 1-3-A-1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措施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合价

(元)

备注

(1)

(2)

(3)

安全施工措施项目

(一)

基本安全防护

1

安全网

(1)

安全平网

m2

平面面积

(2)

密目式立网

m2

垂直立面

2

防护栏杆

按栏杆长度

(1)

高处作业临边防护栏

m

(2)

深基坑(槽)临边护

m

(3)

其他防护栏杆

m

3

防护门

m2

4

防护棚

按防护面积

(1)

通道防护棚

m2

(2)

井架防护棚

m2

(3)

升降机防护棚

m2

含人货两用升降机、货用

升降机

5

断头路阻挡墙

m3

6

安全隔离网

m2

爆破工程

7

对讲机

(二)

高处作业

1

洞口水平隔离防护

m2

按洞口水平面积

2

高压线安全措施

3

起重设备防护措施

4

楼层呼唤器

5

其他高处作业安全防

(三)

深基坑(槽)

1

上下专用通道

m2

含安全爬梯

2

基坑支护变形监测

3

其他深基坑安全防护

(四)

脚手架

1

水平隔离封闭设施

m

2

其他脚手架安全防护

(五)

井架

1

架体围护

m2

2

货用升降机操作室

m2

218

序号

措施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合价

(元)

备注

3

其他井架防护

(六)

消防器材、设施

1

灭火器

2

消防水泵

3

水枪、水带

4

消防箱

5

消防立管

m

6

危险品仓库搭建

m2

7

防雷设施

8

其他

(七)

特殊工程安全措施

1

特殊作业防护用品

2

救生设施

含救生衣、救生圈等

3

防毒面具

4

有毒气体检测仪器

5

其他特殊安全防护

(八)

安全标志

1

安全警示标牌、标识

2

警示灯

3

航标灯

通航要求

4

其他安全标志

(九)

安全专项检测

1

起重机械检测费

塔吊、升降机等

2

钢管、扣件检测费

3

高处作业吊篮检测费

4

防坠器专项检测费

5

其他安全检测

(十)

智慧工地

1

实名制信息采集及考勤设备、软件及管理

2

扬尘在线视频监测设

备、软件及管理

3

远程高清视频监控设

备、软件及管理

4

起重机械安全监控设

备、软件及管理

5

其他管理设施

(十一)

安全教育培训

(十二)

现场安全保卫

219

序号

措施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合价

(元)

备注

(十三)

其他安全施工措施

文明施工措施项目

1

围墙

m

按标准设置

2

大门、门楼

3

标牌

4

效果图

5

彩钢板围档

m

按标准设置

6

地坪硬化

m2

7

其他文明施工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项目

含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1

现场绿化

m2

2

防尘网布

m2

3

车辆冲洗设施

含洗车槽、自动冲洗或

其他冲洗设备等

4

喷淋设施

(1)

塔吊喷淋

(2)

外架喷淋

(3)

场地喷淋

5

防尘雾炮

6

其他扬尘控制费用

7

噪声控制费用

8

污水处理费用

特殊工程要求

9

车辆密封费用

10

工地食堂油烟净化设

11

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临时设施措施项目

(一)

办公用房

m2

(二)

生活用房

1

宿舍

m2

2

食堂

m2

3

厕所

m2

4

浴室

m2

5

其他生活设施

休息场所、文化娱乐设施

(三)

生产用房(仓库)

m2

(四)

临时用电设施

1

总配电箱

2

分配电箱

220

序号

措施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合价

(元)

备注

3

开关箱

4

临时用电线路

m

5

用电保护装置

6

发电机

7

其他临时用电设施

附近外电线路

防护设施等

(五)

临时供水

m

按管道长度

(六)

临时排水

m

按管道长度

(七)

其他临时设施

合计

注:表中(1)~(3)栏由招标人根据具体工程特点提供,投标人可补

充。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及费用应按招标项目整体报价。

221

1-4 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备注

1

暂列金额

2

计日工

明细表详见1-4-1

3

总承包服务费

明细表详见1-4-2

4

标化工地增加费

暂列费用

5

优质工程增加费

暂列费用

合计

222

表1-4-1 计日工表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编号

项 目 名 称

单位

数量

综合单价

(元)

合价(元)

(1)

(2)

(3)

(4)

人 工

1

2

3

4

人 工 小 计

材 料

1

2

3

4

材 料 小 计

施工机械

1

2

3

4

施工机械小计

合 计

注:表中(1)~(4)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其中第(4)栏数量为暂定。

223

1-4-2 总承包服务费项目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 目 名 称

项目价值

(元)

服务内容

费率(%)

金额(元)

(1)

(2)

(3)

(4)

1

发包人分包专业工程

2

发包人供应材料

合 计

注:表中(1)~(4)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

224

表1-5 主要工日价格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工 种

单位

数 量

单 价(元)

(1)

(2)

工日

注:本表(1)、(2)栏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

225

表1-6 主要材料及设备价格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编码

材料或设备名

规格、型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备 注

(1)

(2)

(3)

(4)

(5)

(6)

注:1、表(1)(2)(3)(5)(6)栏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投标人可补充。

2、本表的材料及设备包括原材料、燃料、构配件以及按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

价的设备。

3、招标人指定、提供或暂定的材料和设备,按杭州市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的规

定填写。

226

表1-7 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机械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1)

(2)

台班

注:表(1)(2)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投标人可补充。

227

表2-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综 合 单 价(元)

序号

编号

名称

计量单

数量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管理费

利润

风险费

小计

合计(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4)*(11)

1

(清单编

码)

(清单名称)

(定额编

号)

(定额名称)

……

……

2

(清单编

码)

(清单名称)

(定额编

号)

(定额名

称)

……

……

合 计

注: 表(1)~(4)栏中的清单编号、清单名称、清单计量单位和数量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

228

表2-2 措施项目清单分析表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综 合 单 价(元)

序号

编号

名称

计量

单位

数量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管理费

利润

风险费用

小计

合计

(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4)*(11)

1

(清单编码)

(清单名称)

(定额编号)

(定额名称)

……

……

2

(清单编码)

(清单名

称)

(定额编号)

(定额名

称)

……

……

合 计:

注: 表(1)、(2)栏中清单编号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

229

表2-3 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项目编码: 计量单位:

项目名称: 第 页共 页

金额(元)

序号

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一类

工日

二类

工日

人工

三类

工日

1

人工费小计

主要材料

其他材料费

2

材料费小计

主要机械

其他机械费

3

机械费小计

4

直接工程费(1+2+3)

5

管理费

6

利润

7

风险费用

8

综合单价(4+5+6+7)

注:本表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

230

表2-4 措施项目工料机分析表

项目编码: 计量单位:项目名称: 第 页 共 页

金额(元)

序号

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一类

工日

二类

工日

人工

三类

工日

1

人工费小计

主要材料

其他材料费

2

材料费小计

主要机械

其他机械费

3

机械费小计

4

直接工程费(1+2+3)

5

管理费

6

利润

7

风险费用

8

合计(4+5+6+7)

注:本表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

231

表 2-5 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等费用分析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现场临时宿舍空调设施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合计

注:本表为企业管理费部分内容的报价分析表,由投标人根据市政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对于现场民工宿舍空调的设置要求或标准、安责险等规定进行相应数量和费用的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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