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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城瑶族自治县矿产公司100%产权整体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报名链接:https://jyxm.bbwcq.com/bbw/detail/pro/d74efb2bd0fd4739ae6d43175caa053b
| 项目名称 |
恭城瑶族自治县矿产公司100%产权整体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BBWCQJY24-1330 |
| 挂牌起始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挂牌截止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52个周期(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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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 概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恭城瑶族自治县矿产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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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住所) |
茶南路 |
法定代表人 |
王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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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全民所有制企业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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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注册资本(万元) |
666.000000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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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1*开通会员可解锁*90384H |
所属行业 |
采矿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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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有色金属矿产品、开采、购销、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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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规模 |
微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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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人数 |
64人其中:在岗54人,离退1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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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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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恭城瑶族自治县科技工信和商贸局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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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决议 |
恭城瑶族自治县科技工信和商贸局党组(扩大)纪要(*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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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万元) |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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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一年度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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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6.03万元 |
-1313.35万元 |
-1313.3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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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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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56.60万元 |
4022.80万元 |
-1766.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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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机构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西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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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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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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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通会员可解锁* |
19.5万元 |
-166.96万元 |
-166.9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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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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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报 |
4452.72万元 |
3566.53万元 |
886.1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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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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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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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通会员可解锁* |
55.12万元 |
-690.6万元 |
-690.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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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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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28.31万元 |
4285.11万元 |
-2456.8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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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名称 |
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评估报告书号 |
鹏信资评报字[2024]第GXZ0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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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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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恭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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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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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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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642.45 |
4273.64 |
8368.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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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8368.8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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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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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区县级财政部门或金融办监管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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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恭城瑶族自治县矿产公司100%产权整体转让决议》的批复(恭政函〔202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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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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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 告知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 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不涉及 |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是 |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是 |
|
| 特别告知 |
1.风险提示。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转让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等方式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调,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充分了解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转让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 2.标的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 (1)恭城瑶族自治县矿产公司回头山铅锌铜矿采矿许可证已经续办成功;根据重庆市国能矿业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基准日为*开通会员可解锁*的《渝国能评价字(2024)第059号》评估报告,恭城瑶族自治县矿产公司回头山铅锌铜矿的采矿权评估价值为6050.92万元。原回头山铅锌铜矿采矿许可证在续期成功后随矿产公司整体产权一并出让。另外,根据重庆市国能矿业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基准日为*开通会员可解锁*的《渝国能评价字(2024)第061号》评估咨询报告,恭城瑶族自治县矿产公司回头山铅锌铜矿(+566.11m以下资源)采矿权的评估价值为6097.36万元,该深部资源是回头山铅锌铜矿采矿许可证证外范围,成交后由受让方自行申请办理采矿权相关手续。 (2)恭城瑶族自治县矿产公司桃花江铅锌矿采矿许可证在续办之中,目前正在等待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做出收益金评估,之后矿产公司可办理采矿许可证,最终续办成功时间须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的结果为准;根据重庆市国能矿业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基准日为*开通会员可解锁*的《渝国能评价字(2024)第060号》评估报告,恭城瑶族自治县矿产公司桃花江铅锌矿采矿评估价值为1091.38万元。原桃花江铅锌矿采矿许可证在续期成功后随矿产公司整体产权一并出让。 (3)矿产公司名下目前有面积5471.47m²划拨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恭国用(2013)第0012号,土地用途为办公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有房产共有三栋,分别为一栋5层办公楼、建筑面积2594.57m²、证号恭城房权证恭城镇字第01924号,一栋6层综合楼、建筑面积2766.16m²、证号恭城房权证恭城镇字第00214号,一栋八层电梯办公楼、建筑面积4279.42m²、证号恭城房权证恭城镇字第20140033号。恭国用(2013)第0012号、恭城房权证恭城镇字第00214号、恭城房权证恭城镇字第01924号有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为广西恭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为桂(2023)恭城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166号;恭城房权证恭城镇字第20140033号房产被查封,查封机关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查封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如办理相关手续,需解除上述不动产的抵押与查封、补缴土地出让金。上述划拨土地及房屋的处置须受让方以《恭城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县矿产公司企业改制中名下划拨土地转出让的回函》为准进行处理。 (4)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矿产公司尚欠广西恭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借款本金1295万元及相应贷款利息,该行同意由矿产公司在改制成功后十个工作日内结清,该金融债务已经包含在拟出让的矿产公司100%整体产权之中。 (5)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矿产公司尚欠桂林恭城宏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借款本金共计16757964.83元,约定由矿产公司在改制成功后偿还,借期内无约定利息。该债务已经包含在拟出让的矿产公司100%整体产权之中。 (6)矿产公司对桂林恭城龙星锌业有限责任公司享有15994606.81元的债权,桂林恭城龙星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已经进入破产程序,现该15994606.81元的债权(其中包括本金13643342.95元、利息212684.56元、延迟履行金2086749.30元和其他费用51830元)已经被桂林恭城龙星锌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审查确认,并已取得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裁定确认。该债权已经包含在拟出让的矿产公司100%整体产权之中。 (7)由于矿产的开发占用、破坏了相关农民、村民的田地,矿产公司需赔偿四厂河村、椅子村、庙厂村和磨底塘村等水田无水灌溉、污染款,涉及田地总计203.94亩。根据矿产公司与相关村民签订的补偿协议,其中有163.54亩须由矿产公司承担全部补偿责任,须按照每亩800斤干谷/年或按照当年自治区文件规定的粮食收购价格将800斤干谷折算现金的方式向村民进行补偿,还有40.4亩的补偿则由矿产公司与其他三家公司共同承担对村民的补偿责任,补偿标准按照每亩800斤干谷/年或按照当年自治区文件规定的粮食收购价格将800斤干谷折算现金,其中矿产公司承担30%。受让方在受让矿产公司100%的整体产权后,须按约继续向村民履行上述补偿义务直至田地恢复并与村民达成新的协议。原与村民签订的补偿协议均已经提交交易所备查,请受让方自行核查。标的公司峻山选厂矿厂区、回头山矿厂区、桃花江矿厂区、桐油坪矿厂区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为租赁方式、租用当地集体用地,意向方应自行了解租赁情况,并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8)矿产公司与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之间存在一件关于环境污染的民事公益诉讼纠纷案件,矿产公司与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之间已经达成调解。广西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民事调解书,矿产公司已经在取得民事调解书之后向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支付款项1597509.69元。受让方在受让矿产公司100%的整体产权后须继续履行民事调解书中确定的应该由矿产公司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9)矿产公司100%持股的恭城瑶族自治县矿山物资购销公司,由于历史原因,恭城瑶族自治县矿山物资购销公司自成立时起实际经营过程中不属于矿产公司管理,未纳入本次改制范围。经恭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批复同意现已将恭城瑶族自治县矿山物资购销公司整体产权从矿产公司划拨至桂林恭城宏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本次出让的矿产公司100%的整体产权不包括恭城瑶族自治县矿山物资购销公司的相关资产。 (10)经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恭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同意的《职工安置方案》及《职工安置细化实施方案》中涉及的职工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款等安置补偿款项,由受让方在受让矿产公司100%的整体产权后按照《职工安置方案》及《职工安置细化实施方案》确定的内容和金额进行统一支付。 (11)受让方在成功受让矿产公司100%的整体产权后须在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注册成立新的公司进行矿产品开采、浮选、冶炼。且受让方须在成功受让矿产公司100%的整体产权后必须在三个月内在当地工业园区购地≥100亩,必须建设投资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达到《铅冶炼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国内领先标准的铅锌多金属资源化综合回收利用的企业。 (12)受让方在成功受让矿产公司100%的整体产权后除须满足前述(11)条要求外,还须在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在恭城县域内另行完成1亿元以上的投资(其中5000万元须在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13)受让方在成功受让矿产公司100%的整体产权后必须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及开采矿产。 (14)受让方除需全额支付受让价款之外,还须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向转让方支付300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如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后按约履行合同,则3000万元履约保证金在《交易合同》签订一年后由转让方无息退还,如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后无法达到约定的投资额度及购地要求,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5)《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相关报告出具后至受让方最终受让期间,由于改制需要及其他原因导致矿产公司出现的债权债务也由受让方在受让矿产公司100%的整体产权后一并承担。 (16)其他未尽事项请意向受让方到交易所查阅相关备查资料。 (17)《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项目有关资料在交易所备查。 (18)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竞价服务费的,经过交易所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19)恭城瑶族自治县矿产公司的矿山目前已经停产多年,有关采矿的环境评估报告、安全许可证、爆破证的相关资质证书全部已经过期,受让方须自行办理相关证件。 3.标的企业介绍:恭城瑶族自治县矿产公司属全民所有制企业,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注册资本90.00万元,在恭城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登记,主要从事铅锌铜矿石采选销售,下设两矿两选厂,分别为桃花江铅锌矿、回头山铅锌铜矿及峻山浮选厂、峻山老选厂。主管部门为恭城瑶族自治县科技工信和商贸局。*开通会员可解锁*,矿产公司进行了注册资本变更,由90.00万元变更为666.00万元,并完成工商登记。矿产公司的主要资产负债情况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清产核资报告中,请拟受让方自行向交易所查阅。 4.矿产储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一地质队*开通会员可解锁*编制的《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桃花江矿区铅锌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桃花江矿保有资源矿石储量21.79万吨,铅金属量3902.52吨,锌金属量7239.65吨,铅锌总金属量11142.17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一地质队*开通会员可解锁*编制的《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回头山矿区铅锌铜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回头山矿保有资源矿石储量54.15万吨,铅金属量12686吨,锌金属量27077.49吨。此外,老山铜矿床保有资源储量为21.55万吨,Cu金属量为2154.24吨。同时,根据重庆市国能矿业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基准日为*开通会员可解锁*的《渝国能评价字(2024)第061号》评估报告,恭城瑶族自治县矿产公司回头山铅锌铜矿(+566.11m以下资源)采矿权的评估价值为6097.36万元,该深部资源是回头山铅锌铜矿采矿许可证证外范围。 |
| 交易 条件 |
挂牌价格(元) |
106000000.00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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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存续的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意向受让方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经营范围须包含有色金属矿产品开采、购销、加工。 4.意向受让方未纳入失信企业名单,其法定代表人未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须意向受让方提供最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及法定代表人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查询结果截图); 5.意向受让方不得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须提交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的查询结果予以证明;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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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期间损益。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产权对应的标的企业的亏损或盈利均由受让方承担或享有,不因过渡期损益调整成交价格。 2.人员安置。现矿产公司在册职工64名。根据恭城瑶族自治县矿产公司企业改制职工安置实施方案进行安置,相关安置费用及应该由矿产公司承担的责任及义务,在受让方受让矿产公司100%产权后由受让方承接。根据职工安置实施方案,职工安置所需费用约1574万元。 3.债权债务。矿产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受让方企业继续承继。 4.成交签约。 (1)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文件(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的会员注册、报名”)前往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受让方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受让方不符合本项目“受让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2)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签约地点:恭城瑶族自治县会议中心) 5.交易价款结转。 【一次性付款】交易所在足额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转受让方双方应付竞价服务费及转受让双方同意结转价款的书面文件(或完成100%产权变更登记的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交易价款结转到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6.交易税、费承担。本次转让成交价为含税价格,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义务人承担,具体税费金额以国税部门规定为准。 7.标的企业注册资本实缴完毕,截止公告发布日转让方所持股权对应注册资本未实缴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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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受让方悉数付清成交价款,且转受让双方支付竞价服务费用后15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凭交易凭证办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交割无异议双方签署《交割单》。 |
| 交易 指南 |
竞价须知 |
竞买人请务必遵照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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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展示 |
1.展示时间:挂牌公告期间的9:00-12:00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需提前预约):周先生*开通会员可解锁* (注意事项: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应严格遵守转让方的管理规定,听从转让方的安排,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2.若本项目挂牌延期,需意向受让方自行与转让方联系人沟通后另行约定具体踏勘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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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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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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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手续 |
1.报名手续 报名流程:会员注册、报名—报名资格审核—交纳保证金—参与报价。 (1)会员注册、报名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www.bbwcq.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受让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包括: (①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经营范围须包含有色金属矿产品开采、购销、加工。 ②意向受让方未纳入失信企业名单,其法定代表人未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须意向受让方提供最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及去定代表人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后); ③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的查询结果(查询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后); ④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 ); ⑤企业决策机构(如股东会、董事会等)关于同意受让项目的决议。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2)报名资格审核。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上传的报名材料予以审核并经转让方确认后,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反馈。报名材料需要更正的,给予1次补正机会,意向受让方应于收到交易所通知(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之日起24小时内完成报名材料的补充、修正手续,逾期未完成补充修正手续或补充修正后仍不符合受让资格条件的,均按资格审核不通过处理,不再接收补正申请。 (3)交纳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17:00前按照系统发送的短信提示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注意事项: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②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4)参与报价。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受让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受让方。 2.注意事项 (1)竞买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买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负责,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办理转让相关的各项手续的主体应当与竞买人在交易系统注册、报果予以证明;名的竞买主体为同一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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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叁仟万元整(¥3000万),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或恶意磋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竞价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 (4)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5)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6)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7)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8)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竞价成交,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的成交价款,金额不足的,竞买人应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补足。 4.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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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多次报价(加价) |
竞价阶梯(元/次) |
1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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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竞价时间 |
具体时间以交易所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系统注册报名的手机信号畅通,以免因手机短信拦截无法收到信息而错过交易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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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费 |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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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秦经理*开通会员可解锁* |
| 报名咨询 |
罗经理:*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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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时间 |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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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地址 |
交易所: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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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 他 |
项目咨询:联系人:秦经理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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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声明 |
对于与(意向)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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