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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名称:甘孜州甘孜县S576查龙镇段市政道路改建工程
备案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00014
建设地点:S576查龙镇段
占地面积 (平方米):29400
建设单位:甘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爱民
联系人:*清涛
联系电话:135****9499
项目投资(万元):2600
环保投资(万元):112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建设性质:改建
备案依据: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 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改建道路全长2940米及配套附属设施。 道路长约2940米,车行道宽12米,人行道4米/侧,总宽度为20米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其它措施:施工场地出口放置防尘垫,施工现出场口设置清洗设施,对出入渣土、建材等的施工车辆进行清洗; 施工现工场洒水装置或洒水人员每天进行 1-2 次洒水抑尘,临近居民集中的施工区域应设置围挡(不低于 2.5m),并设置喷淋装置; 商店铺设篷布、地膜地表遮蔽; 选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的运输路线,定时对运输路线进行清扫保洁; 禁止使用废气排放超标的车辆; 运送沥青砼均采用密闭的沥青砼专用车辆装运生活污水其它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用的当地民房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产污水其它措施:施工废水经临时隔油池处理后,再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管道试压废水:经试压后通过管网排入附近雨水管道; 施工场地初期雨水:均运至周边专门的维修场所进行维护、修理环保措施:设置临时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弃土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 项目建成后将相关物料运回再利用有环保措施:合理布置施工布局、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高噪声设备(如打桩机等)运行; 临近居民集中的施工区域应设置围挡(不低于 2.5m); 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加强施工设备维护有环保措施: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坚持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缩小施工范围,各类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并将临时占地面积压缩到最低限度,避免破坏土壤与植被的连续性,将管道建设对现有植被和土壤的影响控制在最低程度; 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工程措施或植被措施,对施工开挖面进行综合整治; 针对临时占地,施工后开展地表重建工作:开挖时尽可能剥离表土,施工完成后将表土整理至施工现场,用表土恢复植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