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平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平强小型浓香菜籽油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08
发布于
四川绵阳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四川平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平强小型浓香菜籽油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2月12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平强小型浓香菜籽油加工项目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新生镇德民村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单位:四川平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绵阳市诚境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

项目租赁绵阳市宏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闲置资产进行建设,厂区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生产车间总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设置提升机、组合清理筛、缓存仓、分料斗、榨油机等设备,建设菜籽油加工生产线21条,灌装线3条,年产菜籽油8000t。

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须按国家和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已建预处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废料首先考虑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清运至指定垃圾场,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沟排出厂区。生产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洁废水)经1座隔油池(2m³)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厂区预处理池(20m³)进行处理,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新生镇德民村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626-2019)二级标准后排入附近沟渠后汇入石门河,最终汇入涪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卸料及清选废气、炒制压榨废气和精炼异味。卸料及清选废气经收集后通过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炒制压榨废气和精炼异味经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机械设备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生产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并优化原料和产品运输时间,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项目营运期固废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对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统一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做好防雨、防渗、防流失等标准化建设;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建立完善的危废管理台帐,在危险废物转运过程中,委托持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进行运输,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油菜籽清选杂质、布袋除尘灰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油枯、过滤杂质收集后外售饲料加工企业;废包装带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废过滤袋厂家回收。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六)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成品油罐区、隔油池采取重点防渗措施;生产车间、一般固废间采取一般防渗措施;办公区等厂区内其他区域采取一般地面硬化。

(七)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建设单位通过采取一系列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可有效预防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运营期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减少事故带来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影响,使其达到可接受水平。

八、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C1331食用植物油加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为允许类。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规定,本项目所用设备不属于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台县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局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出具本项目的《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川投资备【2211-51*开通会员可解锁*-994216】FGQB-0222号),同意项目建设。

根据三台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用地情况说明,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区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绵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myxzspk@163.com

通讯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邮编:621100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