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口腔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04-15
发布于
辽宁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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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沈阳市口腔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0-02099

项目名称:沈阳市口腔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960000

最高限价(元):196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1300000

最高限价(元):13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属医疗设备需提供: 3.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和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2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对应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3根据国家及各省市相关规定,遵照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的有关要求,须进行注册或备案的医疗器械,须具有所投产品的有效期内对应类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产品备案信息)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2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文件接收区(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现场或远程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携带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 本项目可兼投,不兼中。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口腔医院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38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地址:lnzb119@163.com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3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勃 苏美玲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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