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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文化惠民演出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合同编号: JH25-210300-12608-002-001
二、合同名称: 公益文化惠民演出002包
三、项目编号: JH25-210300-12608
四、项目名称: 公益文化惠民演出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鞍山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 址: 鞍山市铁东区烈士山街3-1号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供应商(乙方): 鞍山市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鞍山市铁东区营城路42-95号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1、演出背景: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尽显民族艺术瑰宝。打造鞍山文化名城,弘扬评书之乡之美誉,创建鞍山文化品牌,丰富百姓文化生活,适应文化旅游事业的发展,开创新的文化娱乐演出形式,积极推进鞍山的曲艺事业发展。 ★2、演出内容:传统曲艺作品和现代曲艺作品相结合,不违背核心价值观念要求,避免低俗,内容健康且风趣,展现时代精神与传统文化魅力,活动性质为公益惠民演出,不得卖票或收取其他费用。 ★3、演出场次:公益惠民演出40场。演出时长80分钟以上,每场节目不少于5个。 ★4、演出形式:涵盖多种经典曲艺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评书、相声、快板等,每种形式的节目数量应合理分配,确保演出形式丰富多样。 ★5、演出场地:选择具备良好的演出条件和设施的文化广场、学校礼堂、剧院等公共场所,场地需有足够的空间容纳观众,座位数量根据演出规模合理安排,一般不少于200个座位;舞台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且舞台结构稳固,能满足演员表演和道具摆放的需求。舞台背景LED屏幕不少于50平,场地应配备完善的音响设备,包括专业音箱、功放、调音台、麦克风等,保证演出声音清晰、音质良好,覆盖整个演出场地;灯光设备应能满足不同节目表演需求,具备多种灯光效果,如追光、面光、侧光、逆光等,营造出合适的舞台氛围。 ★6、演出周期:每周至少保证一场演出,截止*开通会员可解锁*演出满40场。 ★7、每场演出需提供节目单。 ★8、演出需悬挂有曲艺专场+文化惠民演出标识。 ★9、需提供每场演出现场照片。 ★10、演员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表演经验,具有较高的艺术素养和职业道德,可以邀请省内曲艺类非遗保护项目传承人参与演出。鼓励曲艺新人来剧场驻场演出。舞美职员应具备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11、供应商用于演出的节目内容不得侵害第三方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出版权。 ★12、供应商负责协调场地使用及承担场地租赁费用。
履约要求: ★1、演出背景: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尽显民族艺术瑰宝。打造鞍山文化名城,弘扬评书之乡之美誉,创建鞍山文化品牌,丰富百姓文化生活,适应文化旅游事业的发展,开创新的文化娱乐演出形式,积极推进鞍山的曲艺事业发展。 ★2、演出内容:传统曲艺作品和现代曲艺作品相结合,不违背核心价值观念要求,避免低俗,内容健康且风趣,展现时代精神与传统文化魅力,活动性质为公益惠民演出,不得卖票或收取其他费用。 ★3、演出场次:公益惠民演出40场。演出时长80分钟以上,每场节目不少于5个。 ★4、演出形式:涵盖多种经典曲艺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评书、相声、快板等,每种形式的节目数量应合理分配,确保演出形式丰富多样。 ★5、演出场地:选择具备良好的演出条件和设施的文化广场、学校礼堂、剧院等公共场所,场地需有足够的空间容纳观众,座位数量根据演出规模合理安排,一般不少于200个座位;舞台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且舞台结构稳固,能满足演员表演和道具摆放的需求。舞台背景LED屏幕不少于50平,场地应配备完善的音响设备,包括专业音箱、功放、调音台、麦克风等,保证演出声音清晰、音质良好,覆盖整个演出场地;灯光设备应能满足不同节目表演需求,具备多种灯光效果,如追光、面光、侧光、逆光等,营造出合适的舞台氛围。 ★6、演出周期:每周至少保证一场演出,截止*开通会员可解锁*演出满40场。 ★7、每场演出需提供节目单。 ★8、演出需悬挂有曲艺专场+文化惠民演出标识。 ★9、需提供每场演出现场照片。 ★10、演员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表演经验,具有较高的艺术素养和职业道德,可以邀请省内曲艺类非遗保护项目传承人参与演出。鼓励曲艺新人来剧场驻场演出。舞美职员应具备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11、供应商用于演出的节目内容不得侵害第三方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出版权。 ★12、供应商负责协调场地使用及承担场地租赁费用。
履约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服务。
履约地点: 鞍山市
七、验收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王鹏 张宇 王勇 吕世威 孙超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