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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电子档案三期建设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合同编号: JH25-210000-32092-001-001
二、合同名称: 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电子档案三期建设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JH25-210000-32092
四、项目名称: 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电子档案三期建设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地 址: 崇山东路61号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供应商(乙方): 北京网智易通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网安园创新中心1号-135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一)历史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按照国家档案局标准,对中心45万页会计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除对纸质档案进行整理、编号、扫描、归档、装盒、上架等工作外,还需要对形成的电子影像进行剪切、降噪、定位、修整、监测、分析、质量检查、等技术处理工作,具体加工流程和档案准备环节以省直公积金现场要求为准。将数字化加工的成果(电子数据与图片)挂接到中心现有的档案系统中去,逐一比对电子数据信息和核心业务系统中条目信息的一致性,保证业务信息与档案图片信息的对应关系。 (二)驻场运维服务 为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提供自合同签订后30个月的驻场运维服务,保障系统有效、稳定运行。(驻场运维服务验收阶段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后续驻场25个月运维验收为每5个月进行验收,符合要求进行验收通过,不符合中心要求则按照合同约定按比例扣除履约保证金。
履约要求: 1.历史档案数字化加工 数字化加工以件或卷为单位采用抽检的方式进行人工检验,抽检率高于5%。抽检合格率100%,予以验收“通过”。验收结论经验收组成员签字审核,验收完成后电子化数据、纸质档案和管理记录(包括加工监控视频回放记录、档案实体出入库交接记录、加工人员变更记录等)已及时移交,并履行交接手续。 2、驻场运维服务 驻场服务提供期间严格按照运维服务考核机制进行,服务期内服务满意度95%为合格,服务响应及时率100%为合格,维护事件关闭率100%为合格。
履约期限: 项目总工期:历史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期:自合同签署后4个月;驻场运维服务期为:自合同签署后30个月。
履约地点: 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七、验收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王卓、张宇行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