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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仁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项目2025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合同编号: JH25-210000-65043-001-001
二、合同名称: 桓仁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项目2025
三、项目编号: JH25-210000-65043
四、项目名称: 桓仁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项目2025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地 址: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供应商(乙方): 玖影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广街41号3层305室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服务内容及加工总量包含完成总案件量约8000件的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工作。
履约要求: (二)★技术标准 (1)各项技术指标与要求需按照《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人民法院电子诉讼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1-2017执行)。 (2)著录要求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档案著录规则》(DA/T 18-2022)执行。 (3)扫描影像标准必须参照国际标准《ISO9005-1文件管理-电子文件长期保存格式第一部分PDF的使用(PDF/A-1)》的要求执行。 (4)供应商还应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纸质卷宗整理、扫描、数据格式标准完成。 (5)卷宗整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的标准执行。 (三)★服务质量要求 (1)加工成品技术指标 加工成品应包括:卷宗扫描电子图像、卷宗索引信息数据。技术指标如下。扫描电子图像规格:原件1:1尺寸 图像格式:TIFF/JPEG 等通用格式(应用过程中应转换为双层PDF格式);分辨率:300dpi(应满足实际浏览、打印需要)。索引信息数据SQL server 数据库文件格式,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要求组织索引数据格式。 (2)电子卷宗扫描图像清晰、数据完整,符合阅读、还原要求。 (3)档案索引与图像挂接正确率100%。。 (4)档案整理、装订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 (5)扫描人员应当确保提交扫描的原始纸质材料的完整,不得遗失、错乱或者损毁纸质材料。 (6)实时扫描的诉讼材料,对在工作日当日12 时之前接收的材料,应于当日完成材料登记、扫描、加工、编目、挂接等生成工作;对12时以后接收的材料,应于下一个工作日12 时前完成相关工作。因材料过多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应及时报告并组织人力尽快完成。遇有特殊情况需加急处理的,不受上述生成时限限制。
履约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采购单位在财政预算能够保障且采购单位对中标人服务认可、满意的前提下,服务期满后供需双方无意见可续签1年,合同一年一签,累计服务期限不超过2年。
履约地点: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内
七、验收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金英海、迟晓峰、高艺萍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