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3绥沈线依牛堡子至新城子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评估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蹉
发布时间:
2025-12-16
发布于
辽宁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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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G203绥沈线依牛堡子至新城子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0-14402

项目名称:G203绥沈线依牛堡子至新城子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评估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安全韧性评估报告编制工作(以最终取得相关部门对本项目的批复或项目的核准为准),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s:new.tzxm.gov.cn)”备案,备案的咨询专业包含“公路”,服务范围包含“项目咨询”或“评估咨询”。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23时59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4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3.依据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规定,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单独密封完好的以U盘介质形式存储且加密的备份文件(1份),同时提交“关于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的承诺函(单独密封)。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4.供应商须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及CA证书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确保能够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及自行报价。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自通知供应商解密时间起30分钟内); (2)因供应商原因或者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自通知供应商解密时起30分钟内)、上传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响应报价(自通知供应商上传二次报价时间起30分钟内)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6.请供应商线上领取文件时,在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等信息,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能及时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的书面形式的通知。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关于本项目的更新动态,如果有更正公告请及时知悉。如项目有更正,供应商未能及时知悉更正信息导致投标响应出现问题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第六条第(三)款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8.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08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72号写字楼沈阳中海广场16层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地址:LNCTZB@163.com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632972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金荣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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