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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票市公安局民警意外伤害险项目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合同编号: JH25-211381-00153-001-001
二、合同名称: 北票市公安局民警意外伤害险项目
三、项目编号: JH25-211381-00153
四、项目名称: 北票市公安局民警意外伤害险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票市公安局
地 址: 辽宁省北票市振兴街西段67号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供应商(乙方): 申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朝阳中心支公司
地 址: 友谊大街四段49-40、49-41号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服务范围(保障范围)如下: (1)身故保险:公安民警被评为烈士、因公牺牲、在职病故、意外死亡,理赔额100万元; (2)意外伤残保险:理赔额20万元; (3)疾病死亡保险:理赔额100万元; (4)意外医疗(伤害)保险:理赔额1万元; (5)重大疾病保险:理赔额10万元;重大疾病指患有30种重大疾病(见附表1)。 (6)住院期间每人每天补助100元,理赔额1.8万元。
履约要求: 响应时间、赔付时效要求 (1)响应时间:成交供应商需提供 365 天*24 小时接报案服务,接报案后及时与报案人取得联系,按报案人规定时间到达现场。 (2)赔付时效:迅速处理,在与被保险人达成一致意见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理赔金额。 (3)赔付率:赔付率100%。 (4)在事故原因已被证实的情况下,保险人不得以缺少相关材料、材料不合格或不是第一出险时间为由拒绝或拖延承担合同项下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5)成交供应商成立专人理赔小组,提供专项理赔服务,提高理赔效率。 (6)其他要求,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履约期限: 自双方合同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承保3年,实行1年+1年+1年模式,即在第1年服务期内,乙方未有违反合同的行为发生,服务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延续服务1年,以此类推,直至服务期满为止(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履约地点: 北票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孟凡荣 丁为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