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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000-78669
二 、 项目名称:辽宁省“十五五”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前期工作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关于辽宁省“十五五”山水林田湖草沙 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前期工作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地矿集团生态修复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9号
中标(成交)金额:980,000(元)
评审总得分:83.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关于辽宁省“十五五”山水林田湖草沙 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前期工作
服务类
名称:辽宁省“十五五”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前期工作(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为落实省政府“三争取”要求,按照自然资源部工作部署,计划立足《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三区四带”之一“北方防沙带”,编制辽宁省“十五五”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实施方案,并申报参与国家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和生态环境部组织的竞争性评审。
服务要求:负责完成辽宁省“十五五”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采[2017]603号进行组织验收。 验收程序: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采[2017]603号进行组织验收。 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采[2017]603号进行组织验收。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牛振雷、邹光明(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关于辽宁省“十五五”山水林田湖草沙 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前期工作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く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前一次性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4,7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9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附属楼五楼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茜、罗杰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附件
采购文件:1211辽宁省“十五五”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前期工作资金采购文件.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关于辽宁省“十五五”山水林田湖草沙 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前期工作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地矿集团生态修复有限责任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