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1400-0358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葫芦岛市2025年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改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003包:自动雨量站增设北斗卫星通讯内容
更正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3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获取采购文件后,投标供应商须登录“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交易登录”→“免费注册”→同意→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提交审核。 2、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4、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5、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本项目二次报价(最终报价)需要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填报,规定时间30分;若供应商未进行二次报价(最终报价),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价,系统将自动认定该供应商为退出报价,同时,该供应商也将失去继续参与后续流程的资格。 8、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水利局
地 址:海星路8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葫芦岛宜加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龙港区龙程街34-4号楼3单元102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女士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