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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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2-31
发布于
辽宁辽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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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1000-0506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中“本项目共划分2个包组,兼投不兼中。”更正为:“本项目共划分2个包组,兼投不兼中。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参与两个包组的投标,但若同一供应商在两个包组均排名第一,则按包组序号从前往后的自然顺序确定其中标资格,即优先确定序号靠前的包组中标人,另一包组由排名次之的供应商递补。”

更正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11时3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现场或远程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携带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 2.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1)电子文件报送时限: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2)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的30分钟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阳市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农场路60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阳建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阳市文圣区中华大街147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权琦琦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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