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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公告系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标的物的法律文书,未经本院允许,任何个人、单位和组织不得转载本拍卖公告。未经本院允许转载、发布“法拍车”信息的或截取部分信息转载、发布的,或用于其他营利性活动的,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扰乱市场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将相关线索移送职能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联合打击。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关于车牌号为粤ABZ0241的雪佛兰牌车辆(车辆识别号:LSGKL8R28RW025133)的拍卖公告
(第一次拍卖)
宁乡市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 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宁乡市人民法院京东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sifa.jd.com/2410,户名:宁乡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车辆车牌号码为粤ABZ0241,品牌为雪佛兰牌,车辆识别代号为LSGKL8R28RW025133,车辆型号为SGM7007LBBEV,发动机型号为TZ153XS056,发动机号为MHE232550131,车辆类型为小型轿车,仪表显示公里数为115222(具体公里数以实际看样为准),机动车登记证书(无原件)记载车辆出厂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发证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拍卖房屋评估价由“全国法院询价评估系统”出具,其他未尽事宜具体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查看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注:一切以实物为准,建议意向竞买人务必亲临现场看样)
特别提示:
1、拍卖标的物存在停车费用:
车辆现扣押停放于宁乡市南门桥花卉市场停车场,车辆停车场入库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收费标准为15元/天,上述停车费须由买受人额外承担,不包含在本次拍卖价款中,收据由停车场出具;请意向竞买人务必预计竞拍成本,理性参拍;
2、拍卖标的物现有车辆1台、钥匙1把;看样有意者需提前与法院辅助机构*开通会员可解锁*(湖南佳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将进行统一安排,请有意向看样者预约登记,拨打咨询电话或短信报名确认(短信报名格式:姓名+标的物名称),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因车辆扣押停放时间较长,车辆电瓶电池亏电状态,无法正常启动,建议各意向竞买人自行携带汽车电瓶启动工具前往看样;
3、车辆的保险、年检、违章、发动机性能等情况不详;拍卖车辆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车辆的瑕疵保证;拍卖车辆涉及的违章记录、年检、过户、单证补换、违章处理、相应罚款、停车费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及扣分均由买受人承担,车辆的仪表显示公里数是否经过篡改、车辆是否为事故车、泡水车等一切瑕疵由意向竞买人自行实地看样核实确认,车辆过户提档是否限制(限牌、环保)等相关事宜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咨询落户地、提档地市车管所,请意向竞买人实地看车后慎重决定是否购买,法院对此不负责任,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风险;若车辆拍卖成交后由此产生的装载、运输等相关费用和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对拍卖标的物所作说明和提供的图片仅供竞买人参考,标的物现状以现场看样实物及交付时为准,建议意向竞买人务必亲临现场实地看样,如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司法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评估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起拍价:37217元,保证金:4000元,增价幅度:2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办理交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1、自公告日起接受咨询(9:30-16:30);
2、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湖南佳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如需看样,请在前一天拨打咨询电话或短信报名确认(短信报名格式:姓名+标的物名称)。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予以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八、本次拍卖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涉及的违章记录、年检、过户、单证补换、违章处理、相应罚款、停车费等涉及的一切费用及扣分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五日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 名:宁乡市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营业部
账 号:6232 6375 0010 6180 618
行 号:1045 5100 3714(注:请备注买受人姓名与标的名称及本案执行案号“(2026)湘0182执3298号”,请勿将余款直接打入京东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经本院通知后仍不按期支付拍卖款或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网拍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咨询电话:400-622-9586
联系地址:宁乡市高新区金水西路宁乡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网址: http://sifa.jd.com/2410
此公告在“京东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发布。
宁乡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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