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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变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请意向竞买人对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变卖公告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变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2957,户名: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重庆市南岸区涂山镇涂山路580号4单元18-5号房屋及室内部分家具家电
本次变卖范围包括房屋所有权及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附属的设施设备、室内装饰装修、室内家具家电(家具家电清单详见附件《评估报告》),不包含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据《评估报告》显示:该标的物所在楼盘名称为“东海星洲”,不动产权证为渝(2023)南岸区不动产权第000386493号;建筑面积79.6平方米,套内面积69.24平方米(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土地信息登载为准,变卖成交价不做调整);标的物证载登记楼层为18层(跃层),室内布局为2室2厅2卫1厨,朝向为南,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权利限制:有查封、抵押;其他详情见附件《评估报告》。标的物现由被执行人自住中。
本公告附件之评估报告,仅作为本院拍卖价值参考,报告所述内容及其他情况,需要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查勘核实,本院不做瑕疵担保责任。
评估价:70.43万元,变卖起拍价:39.4408万元,保证金:7.88816万元,增价幅度:0.1万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组织看样:本院已委托四川旗标拍卖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意向竞买人如需看样,请务必联系四川旗标拍卖有限公司确认看样时间。联系电话:邹老师*开通会员可解锁*、400-028-1226。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且须在竞买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若竞买人属联合竞买人,应当委托一名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且须在竞买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代理人的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变卖方式:
1、竞买人应先在京东网上进行注册登记并实名认证,认证成功后请按京东网的提示进行操作报名并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出价且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2、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变卖期开始后,取得变卖参与资格的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如有竞买人在变卖期60天内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3、买受人在变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缴纳变卖成交尾款或者逾期缴纳变卖成交尾款的,将依法视为买受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法院依法重新拍卖,原买受人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变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原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五、特别提醒:
1、个别社会中介机构隐瞒司法处置房屋情况,夸大参拍难度,向意向竞买司法处置房人员收取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费用,有的甚至以人民法院名义哄骗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竞买人参与司法拍卖,仅需按照网络变卖公告要求支付变卖预缴款(未成交予以退还)后即可参加拍卖。拍卖过程中人民法院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服务费,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亦无需承担任何拍卖佣金。任何个人或者机构向您收取所谓的各种名义的费用,请意向竞买人谨慎对待,以防上当受骗。
2、经四川旗标拍卖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勘察标的物,向所在物业公司了解到,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已知欠费共计3342.25元,其中包含物业费欠费2004.88元(物业费收费标准为:1.2元/平方米/月,公摊费10元/月),违约金欠费1337.37元,不排除实际有其他所欠费用的情形;上述欠费仅供参考,不作为最终收费依据,详情请各竞买人务必在开拍前自行联系物业公司核实(咨询电话:东海物业*开通会员可解锁*)。本次勘查未能查询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的欠费情况,详情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交付时以物业公司及相关部门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所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本次变卖范围为产权证载范围,变卖成交后按照现状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变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拍卖辅助机构所展示的照片、视频与说明仅供参考,标的物实物以现状为准。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情况调查表》及附件所载明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实地走访了解变卖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本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对上述变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意向竞买人参拍前务必实地看样,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意向竞买人谨慎参拍,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变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后向本院提交书面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依法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变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8、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7日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申请,经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确认。
9、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公告》、《变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0、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撤回、暂缓、撤销变卖。
11、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京东系统将自动锁定变卖预缴款。变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原锁定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于变卖成交后7日内将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坪支行,账号:9558 8531 0001 6516 365)。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变卖预缴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12、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法院不接受延期付款,大额转账节假日可能会延迟到账,请买受人合理安排时间。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
特别提醒:
1、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情况调查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2、切勿相信其他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机构:四川旗标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邹老师*开通会员可解锁*、400-028-1226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王法官*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8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
附:1、评估报告 2、执行裁定书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