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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扬州盛东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扬州市建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万福辰景苑(GZ336地块一期)楼宇亮化及室外配套工程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东至耀阳路、南至规划防护绿地、西至规划防护绿地、北至老万福路。
2.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 10.8 万㎡。
2.3招标范围:万福辰景苑(GZ336地块一期)楼宇亮化及室外配套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2.4 检测服务期:360日历天
2.5 招标控制价:15.73万元(收费标准打8.5折)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①或②资质:①具备省住建厅(原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具备见证取样检测)、资质认定证书(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计量认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市政工程备案类);②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资质或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资质(专项资质包括市政工程材料专项资质)。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经投标人任命且具有《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证书》或《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检测技术培训证书》;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它要求:
3.7.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7.2 投标人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7.3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9: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5.2获取方式:
(1)线下获取:如潜在投标人有意向参加投标,请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至扬州市建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市运河城市广场C座25楼2516)获取招标文件。
(2)线上获取:提供上述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1368231497@qq.com,与代理单位经办人员联系获取招标文件。电子邮件主要栏目备注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如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在规定时间获取招标文件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扬州市建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扬州市运河城市广场C座25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8.备注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管委会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扬州盛东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
2.招标代理机构:扬州市建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扬州市运河城市广场C座25楼
联系人:李健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13682314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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