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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石科院(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全过程环保技术咨询及服务(框架协议)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石化石科院(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全过程环保技术咨询及服务(框架协议)招标方案已由中石化石科院(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石化石科院(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石化石科院(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全过程环保技术咨询及服务(框架协议)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创新路以北,安建路以东。
2.2框架协议有效期:3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500万元(不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 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对中石化石科院(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有关项目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环保技术咨询及服务:
(1)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2)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包括验收监测,并出具环境监测报告等),编制竣工环保验收报告;
(3)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4)提供排污许可审查技术咨询服务;
(5)开展例行环境监测工作、编制环境监测报告;
(6)协助招标人取得相关部门的环评批复、通过竣工环保验收、通过应急预案的备案、取得排污许可证、完成例行环境监测备案,以及为取得上述批复或备案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等 。
2.6本标段确定1名中标人。
2.7本次招标不包含的内容: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市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核发的: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
(CMA)(证书附表包含空气、水质、噪声等的检测能力);
(3)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如下项目业绩:
①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80万元或者框架协议项下单项工程合同额≥80万元)业绩;
②环境监测项目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1)项目经理(兼报告编制主持人):持有环境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或环
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于投标人单位),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80万元或者框架协议项下单项工程合同额≥80万元)的项目经理或报告编制主持人执业业绩。
(2)环境总监测工程师:持有中级技术职称证书,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环境监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环境总监测工程师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3.5投标人不具备3.1(2)中资质的,可将本招标项目中的环境监测工作分包,环境监测分包人应具备以上3.1款中第(1)、(2)、(3)、(4)②、(5)中的资格条件,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本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审。
3.6符合第一章基本资格条件的同一母公司的多个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参与本标段投标的投标人≤两家。若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份数>2份,按照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顺序,最先领取的2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评审,其余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评审。
3.7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超过获取截止时间未下载的,不予退还标书款。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 时00 分。(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 时00 分。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 时00 分。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石化石科院(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创新路以北,安建路以东;
邮编:300280;
联系人:赵旭光;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zhaoxuguang.ripp@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化宾馆康体楼2楼;
邮编:102500;
联系人:窦金环、李海楠;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lihn6@sinopec.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ebidding.sinopec.com/v3/porta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中石化石科院(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赵旭光 *开通会员可解锁* |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线上编辑,加盖CA章)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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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