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实验中学扩建项目(一期)配套工程补充通知(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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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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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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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实验中学扩建项目(一期)配套工程补充通知(三)

各投标人:

晋江市实验中学的晋江市实验中学扩建项目(一期)配套工程(招标编号:晋建施招2*开通会员可解锁* ),现发布补充修改通知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一章招标公告“2.2.工程建设规模”修改为“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2489.562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室外道路、雕塑、景墙、标识、宣传板块、台阶、围墙等景观建筑,海绵城市、运动场、主席台、苗木种植及养护、新建景观给排水工程、景观电气工程及供配电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一章招标公告“2.3.(3)招标范围和内容”修改为“(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招标项目系晋江市实验中学扩建项目(一期)配套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室外道路、雕塑、景墙、标识、宣传板块、台阶、围墙等景观建筑,海绵城市、运动场、主席台、苗木种植及养护、新建景观给排水工程、景观电气工程及供配电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室外道路、雕塑、景墙、标识、宣传板块、台阶、围墙等景观建筑,海绵城市、运动场、主席台、苗木种植及养护、新建景观给排水工程、景观电气工程及供配电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总造价为人民币2489.562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室外道路、雕塑、景墙、标识、宣传板块、台阶、围墙等景观建筑,海绵城市、运动场、主席台、苗木种植及养护、新建景观给排水工程、景观电气工程及供配电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2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5项”修改为

5.

1.5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2489.562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室外道路、雕塑、景墙、标识、宣传板块、台阶、围墙等景观建筑,海绵城市、运动场、主席台、苗木种植及养护、新建景观给排水工程、景观电气工程及供配电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2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6项”修改为

6.

1.6

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招标项目系晋江市实验中学扩建项目(一期)配套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室外道路、雕塑、景墙、标识、宣传板块、台阶、围墙等景观建筑,海绵城市、运动场、主席台、苗木种植及养护、新建景观给排水工程、景观电气工程及供配电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5.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2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15项4.1/4.2条款中“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联合体各方中具有不适用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修改为:“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联合体各方中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确定。”

6.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2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37项”修改为

37.

29.1

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人合同签订时属于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且房屋建筑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超过(含) / 分的),其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 10 %;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 10 %。

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或工程担保(具体形式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以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提交的,担保机构或保险公司应满足各级政府或主管部门规定的准入条件。

履约担保期限:施工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之日后90天止;若履约担保期限到期的,承包人需自行延长至担保期限后,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2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40项34.2条款“其他”删除:“(4)依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2〕3 号文):“项目存在危大工程且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 37 号令)第七条要求,在招标文件中列明危大工程清单,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拟派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社保凭证,技术文件应当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措施。技术文件采用合格制评审。”

8.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2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40项34.2条款“其他”增加:

(4)本项目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计价实施细则》(闽建〔2024〕9号)。

(5)本项目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注册造价师签署。

(6)招标公告第3.4条款:“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内容修改为:“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9.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2章“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 ”修改为

条款号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的条款内容

3.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程序完成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启用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投标须知第20.6条款认定投标文件雷同的数据并提交给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是否存在雷同,再进行确定入围投标人等后续开标流程,即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认定为雷同的,不得入围参与后续评审,并按标须知第18.3条款处理。

18.3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

删除

22.2

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提示招标人和投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0项规定的方式按时在线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1项。

开标时,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0项规定的方式按时在线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1项。

附件 2-1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

删除

附件 2-3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

删除

32.5

增加:32.5 潜在投标人发现招标控制价存在下列情形的,可以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1)招标控制价未按照设计要求、现行国家计价计量规范、福建省有关计价规定以及未结合工程项目实际进行编制的,包括但不限于:

a. 招标控制价采用的措施方案不合理的;

b. 招标控制价的清单综合单价明显不合理

的;

c. 各项费用未按计价规定计取的;

d. 主要材料品种及其数量不合理,或其单价明显低于或高于市场价格的;

e.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外运运距不合理的。

(2)招标控制价未按照下列规定列出主要材料设备品种的:

a. 房屋建筑工程优先列出钢材(结构用)、

水泥、商品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

外脚手架和模板支撑脚手架钢管、电线电缆、桥架、管材(含风管)等主要材料。市政工程优先列出钢材(结构用)、水泥、地材及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粒料等商品混合料;

b. 除上述优先列出的主要材料外,其余的主要材料原则上按照该材料金额占材料费的比例数从大到小排序列出。主要材料累计总比例不少于 70%;

c. 已列出的成品、半成品,其组成材料不得再列为主要材料。辅助材料、次要材料不得列入主要材料。

(3)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详细评审标准中列出的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评标用主要材料设备品种不合理的。

(4)潜在投标人发现的其他情形。

10.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第5项第3点”删除: “(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的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提供社保凭证)”,其余内容不变。

11.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 本章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使用前,应仔细阅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说明。2. 招标人原则上应当引用本章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内容,如确因“通用合同条款”中的某些内容与招标项目不符而需要修改的或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要补充的,招标人可以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正(删除、补充或修改)。有关补正内容填入《专用本》的“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中。3. 本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是招标人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对“通用合同条款”对应条款内容的具体化或补充,二者若有矛盾,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修改为:本章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基础上,结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我省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使用前,应仔细阅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说明。

12.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四章 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3.1.(10)③”修改为:“承包人应当详细了解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采取适当措施予以保护。如果因承包人原因发生毁损灭失事件的,承包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并使发包人免受任何损失,包括经济和名誉。

13.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四章 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6.1.1(8)”修改为“(8)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的具体要求:①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和施工现场污水排放管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和施工现场污水排放管理工作的意见》(闽建建〔2016〕22号)的规定执行。承包人应当确保专款专用;施工单位是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工程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具体工作。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施工承包合同约定落实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应将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对项目部和项目理的考核内容;施工单位应负责所承建项目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组织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并确保扬尘防治费用合理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对预拌混凝土生产、材料储存、运输等过程的扬尘防治工作全程负责。②承包人应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具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文明施工的有关要求,对工程施工全过程扬尘污染防治进行动态管理;应当将扬尘防治等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工人上岗前的培训教育内容,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环教育,作业前对工人进行扬尘污染防治的技术交底。③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效果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承包人应在工程项目的大门口醒目位置设置公示标牌,公布扬尘污染监督举报电话。

14.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四章 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14.2”增加:“工程结算由业主单位委托符合晋江市政府规定的中介机构进行评审,其结算价以经财政部门的备案(复核)意见为准。”

15.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四章 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④”增加“④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设计变更费用及二次施工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同时发包人有权课以 5000-50000 元/次的违约金。”

16.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8章“第一节 资格文件”删除:“附件二:《拟派出的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本单位(企业)在岗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

17.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1节 资格文件”与招标文件通用本相重复部分。

18.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均顺延至:

2025 07 24 093000秒。

招标人: 晋江市实验中学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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