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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公园李贽文化广场景观提升工程
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泉建招字[2025]013号
各投标人:
西湖公园李贽文化广场景观提升工程有关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提问:请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具体格式。
回复:在通用本第8章第1节资格文件第十一、其他资料增加“附件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本答疑纪要附件四。
二、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有相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若与本答疑纪要有矛盾之处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本答疑纪要均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息网(ggzyjy.quanzhou.gov.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务平台(ggzyfw.fj.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经常浏览以上网站,以及时获知,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投标人应自行负责。
招标人:泉州市西北洋滞洪排涝中心(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四:
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我司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活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允许免缴投标保证金,现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参与投标。我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若我司存在下列任何一种事实的,收到你方书面通知,我司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全额付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1.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贵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
2. 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符合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的,须提交《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