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电商物流产业园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21号路工程(监理)的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6-01-04
发布于
福建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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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宁德电商物流产业园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21号路工程(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电商物流产业园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21号路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区发改审批【202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蕉城宏鑫交通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资金,招标人为宁德市蕉城宏鑫交通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漳湾片区东侨路西侧。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道路路线全长1.257公里。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和现场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工程服务,具体以委托人通知为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25313502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开通会员可解锁*]670号)下浮50 %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00个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相关工程监理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6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2017]9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的要求执行。(3)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注册人员和数量应满足本招标项目所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本项目所需资质类别等级对应的资质标准注册人员的网页截图。若注册人员不满足相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的投标人,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宁德行政区域外无在建项目,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在建项目施工监理项目部人员查询(网址:https://220.160.52.164:20082/wbgs/zjxmsgjlxmbry-search/index)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信息进行查询,一旦发现在宁德行政区域外有在建项目或在宁德行政区域内有2个以上在建项目的,将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5)根据《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屋市政工程相关企业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建筑[2025]19号)的规定,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00元(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未提交承诺函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投标函》中投标保证金金额按0元填写;不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按5000元填写。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不适用于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且投标保证金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蕉城宏鑫交通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92号城南镇政府办公楼新12层,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传真:/

联系人:黄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龙威经贸大厦3幢1612,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传真:/

联系人:范秋菊、范贵贵、张标明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建业大厦6楼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33号(宁德市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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