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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闽清县智能化粮食中心储备库(一期工程)智能化和工艺设备(三次招标)已由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梅发改审批〔2025〕156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闽清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建省闽清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年 6月 25日至 2026年 7月 22日, 每日 9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登录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1凡具备本招标文件所述项目实施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5.2信用信息查询结果: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当被拒绝参加招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5.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5.4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投标:接受 不接受
5.5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不要求。
5.6其他资格条件:①、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须知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6.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7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银行电子保函;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或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1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00
8.2开标地点: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上发布。
招标人:福建省闽清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先生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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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闽清县梅城镇城乾路2号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综合文化站5楼
电子邮箱:/
电话:吕小飞(项目负责人)*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项目监督部门: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50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