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鹤溪河防洪治理工程(一期)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变更
发布时间:
2025-12-03
发布于
浙江丽水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景宁县鹤溪河防洪治理工程(一期)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A3311*开通会员可解锁*001001

信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阅读次数:

分享:

报名倒计时

小时

分钟

报名已结束

景宁县鹤溪河防洪治理工程(一期)补充文件

招标序号:景招A[2025]065号

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66483592元(其中暂估价5895434元(含税),暂列金1931661元(含税)计入总价,但不下浮)。

二、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图纸均已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到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下载。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评办法(定性评审法)”第一节评标办法4.4资信评审变更为:

序号

内 容 要 求

评审标准

较好

一般

1

企业

信用

企业信用等级:投标人具有全国、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施工类)、“丽水市智慧工地”公布的施工总承包企业2025年 11 月份“市政公用”信用等级:

1、同时具备水利全国 AAA(或省 A)和市政A级的为好;

2、以下情况为较好:

2.1 同时具备水利全国 AAA(或省 A)和市政B级的;

2.2 同时具备水利全国 AA(或省 B)和市政A级的;

3、以下情况为一般:

3.1 同时具备水利全国 AAA(或省 A)和市政C级的为一般;

3.2 同时具备水利全国 AA(或省 B)和市政B级的为一般;

3.3 同时具备水利全国 A(或省 C)和市政A级的为一般;

4、其他等级或无信用评价等级为差。

注:选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的提供显示颁发日期及有效期的网页打印件;选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施工类)的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最新一期信用评价等级打印件(信用评价等级每周三下午17:00-18:00更新),打印件应含有“浙江水利透明工程”水印。

注:企业诚信等级评标时以“丽水市智慧工地http://39.191.223.198:81/szjsframeqy/”系统中的施工总承包企业2025年 11 月份“市政工程”信用等级为准。未在丽水市智慧工地平台上完成“诚信登记”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而影响获取企业信用等级的,按差处理。如对获取的企业信用等级存在异议的,按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试行)》中信用等级异议处理,但不影响本次企业信用等级的使用

注:1、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持有同一专业不同等级信用评价的,按就高原则认定投标人的企业信用等级。

例:如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单位信用等级分别为市政A级、市政B级,则认定该投标人市政信用等级为A级。

2、投标人需网页截图至资信投标文件中。

资信评审结论

4.5.5商务评审内容变更为:

序号

评审内容

较好

一般

1

报价下浮率10%<投标下浮率≤11.9%的为好,

即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含)~60617942元(含)的为好;

8.0%<投标下浮率≤10.0%的为较好,

即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60617942元(含)~61791072元(含)的为好;

6.0%<投标下浮率 ≤8.0%的为一般,

即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61791072 元(含)~62964202元(含)的为一般

投标下浮率为6.0%及其他的为差。

即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62964202及其他报价为差

四、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总说明已发布,具体见附件一。

五、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资信标”部分增加“十、材料暂

定品牌推荐情况表”,具体见附件二。

六、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时间节点统一修改为: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以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定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

七、招标文件中动态核查时间统一修改为:投标人*开通会员可解锁*(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打印页;

八、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差异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人(盖章):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盖章):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监督部门: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局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总说明

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丽水市景宁县鹤溪镇,景宁县鹤溪河防洪治理工程(一期)项目位于位于景宁县鹤溪街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防汛道路工程、堤防工程、 堰坝工程、河道疏浚工程。其中新建防汛道路 1836m、新建堤防 2331m、新建堰坝 1 座,改建堰坝 2 座等。

2.工程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招标人供应的材料、提供的施工设备: / 。

4.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

4.1 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图纸、《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2022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4.2建筑工程的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除另有约定外,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根据招标设计图纸按《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2022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计算规则计算的用于投标报价的估算工程量,不作为最终结算工程量。最终结算的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并符合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2022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计算规则等规定、按合同约定予以计量的有效工程量。

4.3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2022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

4.4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类分项工程费、施工临时工程费和其它项目费。

4.5 除清单另有规定外,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采用工程单价计价。

4.6 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是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质量合格的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措施费)、间接费、利润、补差和税金等,并考虑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4.7 施工临时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金额,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工程的施工方案,按清单中所列项目计量单位计价。施工临时工程费中施工导流工程、施工交通工程、施工场外供电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其他临时工程等费用按项包干计取。

4.9投标报价参考依据:

4.9.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4.9.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4.9.3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景发改投资〔2024〕193号关

于关于同意调整景宁县鹤溪河防洪治理工程(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4.9.4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开通会员可解锁*景宁县鹤溪

河防洪治理工程(一期)地质勘察报告;

4.9.5景宁县鹤溪河防洪治理工程(一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询价报告;

4.9.6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开通会员可解锁*提供的《景宁县鹤溪河防洪治理工程(一期)施工图》;

4.9.7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通会员可解锁*编制的景宁县鹤溪河防洪治理工程(一期)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计算书;

4.9.8景宁县鹤溪河防洪治理工程(一期)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审核工作联系函回复;

4.9.9《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21);

4.9.10《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2021年版);

4.9.11《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21年版);

4.9.12《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2022);

4.9.13《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

4.9.14《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4.9.15《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4.9.16《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4.9.17《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4.9.1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4.9.19 *开通会员可解锁*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21年)》补充规定(一)及勘误的通知;

4.9.20《丽水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正刊(2025年10期);

4.9.21《浙江造价信息》正刊(2025年第10期);

4.9.22《丽水交通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2025年第10月;

4.9.23有关文件、法律法规和省站的有关定额解释。

4.9.24水工部分取费标准:

序号

名称

措施费费率

间接费费率

税金

利润

1

土方工程

3.5%

6.5%

9%

5%

2

石方工程

3.5%

9.5%

9%

5%

3

混凝土工程

3.5%

9.5%

9%

5%

4

钢筋制安

3.5%

5.7%

9%

5%

5

安装工程(安装费)

3.5%

50%

9%

5%

6

疏浚工程

3.5%

6.5%

9%

5%

7

基础处理

3.5%

9%

9%

5%

注:其它临时工程取费按建筑部分建安合计+机电部分建安合计+金属部分建安合计+临时工程清单建安合计[不含安全生产措施费,不含其他临时工程]的0.75%计入;安全生产措施费按建筑部分建安合计+机电部分建安合计+金属部分建安合计+临时工程清单建安合计[不含安全生产措施费]的2.5%计入;工程保险费按一至四部分投资合计的0.45%计入;预留金根据编制规定及建设单位建议按一至四部分费用(不含安全生产措施费,不含其他临时工程)的3%计入。

4.9.25水工以外部分取费标准:

序号

项目名称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规费

税金

1

道路工程

0

5.625%-18.75%

9%

2

标志标线工程

0

5.625%-18.75%

9%

3

园林绿化工程

0

9.291%-30.97%

9%

4

箱涵工程

0

5.625%-18.75%

9%

5

排水工程

0

5.625%-18.75%

9%

6

给水工程

0

8.34%-27.8%

9%

7

照明工程

0

8.34%-27.8%

9%

8

配电工程

0

8.34%-27.8%%

9%

注:市政部分管理费、利润按相应专业标准取中值,丽水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用已按丽建价〔2022〕3号号文件的0.18%计入管理费中,组织措施费按取费标准计取。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合并到水工部分中计算,优质工程增加费不考虑,增值税税金按9%计取。

4.10 其他说明

4.10.1工程量按施工图计算;

4.10.2暂估价内容见询价报告;

4.10.3本工程所有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均按商品材料计入;砂浆均按现拌砂浆计入;

4.10.4本工程主要材料的单位重量按砂子1.5m³/t,碎(砾)石1.6m³/t,块石1.7m³/t;

4.10.5送审预算场内利用土石方调运按1km计算,审核时咨询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运距未做调整。

4.10.6经业主单位及设计单位回复,临时供电工程和施工临时道路工程不计入本次工程。

4.10.7送审时预算土方按Ⅳ类砂砾石、淤泥按Ⅰ、Ⅱ类土开挖计算,审核时未做调整。

4.10.8经设计回复,清淤工程量按总说明43740m³计入本次预算,结算按实调整。清淤外运运距按业主回复10公里计入本次预算,结算按实调整。

4.10.9经设计回复,市政部分内容按工程量表计入本次预算,结算按实调整。

附件二:

、材料暂定品牌推荐情况表

序号

材 料/设备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推荐品牌(或相当于同档次品牌)

投标人是否响应推荐品牌(或相当于同档次品牌)填“是”或“否”

1

6m+4m路灯

1.名称:6m+4m路灯 2.型号:(60W+40W)LED灯 AC220V 3.灯杆材质、高度:6m 4.灯架形式及臂长:1m~1.5m 5.附件配置:含灯杆、埋件等附件,路灯需设置单灯控制器装置, 控制器的相关信息能实时直接主动上传至智慧照明管理平台, 可做到后台监控、调用数据。

飞利浦

欧普

索恩

2

成套配电箱AL1、AL2

含总控器

德力西

正泰

西门子

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需按招标人推荐的品牌中选取品牌(填写“是”或“否”),填写“是”的,为投标人响应招标人推荐品牌;填写“否”的,为投标人选择相当于同档次品牌,并在该栏中写明具体品牌名称,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是否为同档次品牌由评标委员会来认定,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同一档次,即为同档次品牌,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具体选用的品牌需从招标人招标时推荐的品牌及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同档次的品牌(如有)中选择,且经监理人、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项目实施过程中,具体选用品牌时如遇招标人招标时推荐的品牌及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同档次的品牌(如有)中无该类产品规格或型号、品牌厂家出现断货、停止生产或其他不可抗原因无法采购的,可选择其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且需经监理人、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盖法定代表人章)

年 月 日

附件

变更公告.pdf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