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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缙云县大洋生态价值实现示范项目—胡源乡至方溪乡森林防火巡护道工程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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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缙云县大洋生态价值实现示范项目—胡源乡至方溪乡森林
防火巡护道工程补充文件(一)
招标序号:缙招标QT2025-33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丽水市缙云县大洋生态价值实现示范项目—胡源乡至方溪乡森林防火巡护道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中的“最高投标限价:419057507元,(含含税暂估价3270000元;含含税暂列金额13711162元,其中:含税标化工地增加费1721162元,含税工程预备费11990000元)。含税暂估价、含税暂列金额计入总价,不作下浮。”现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415554563元,(含含税暂估价3270000元;含含税暂列金额13686392元,其中:含税标化工地增加费1696392元,含税工程预备费11990000元)。含税暂估价、含税暂列金额计入总价,不作下浮。”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一)技术标评审备注中的“投标人电子系统中提交的技术标投标文件页数(包括目录和图表等)不得超过300页(A4排版),否则按无效标处理”。现修改为:“投标人电子系统中提交的技术标投标文件页数(包括目录和图表等)不得超过300页(A4竖向排版),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三、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二)评标细审中“(3)商务评审”现修改为: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
| 好 |
较好 |
一般 |
差 |
||
| 1 |
投标下浮率报价为10.5%(含)-11.9%(含)(373701755元(含)-*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含))的为好; 投标下浮率报价为9.0%(含)-10.5%(不含)(379680728 元(含)-373701755元(不含))的为较好; 投标下浮率报价为7.5%(含)-9.0%(不含)(385659700元(含)-379680728元(不含))的为一般; 投标下浮率报价为6.0%(含)-7.5%(不含)(391638673元(含)-385659700元(不含))或其它的为差。 |
||||
注: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不予下浮部分)*(1-投标下浮率)+不予下浮部分(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元)
四、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图纸及电子招标文件现已修改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澄清文件(第1次澄清)制作投标文件。若各潜在投标人未自行下载答疑澄清文件(第1次澄清)制作投标文件的,一切后果自负。
五、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现修改为:
一、本工程þ设立 □不设立 工程招标控制价(即最高限价)。
二、最高限价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按照 “计价规范”和“计价依据”有关规定编制和复核。
三、工程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
参考下列计价规则、计价依据及政策性文件编制: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
2、《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2013版)、《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的通知》(浙建站计〔2013〕63号)、《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 2013 浙江省补充规定二的通知》(浙建站计[2014]31 号)。
3、《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 版)、《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浙江造价信息》等相关定额解释及计价文件
4、本项目的施工图、招标文件。
5、与本项目有关的标准(包括标准图集)、规范、技术资料。
6、《关于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工作调整的通知》(浙建站信[2016]25 号)、《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浙建建发[2019]92 号)、《关于明确丽水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用计取的通知》(丽建价[2022]3 号)、《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浙建建发[2022]37 号)、关于贯彻《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的通知(杭建市发[2022]54 号)等政策文件。
7、《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5年10期)、《浙江造价信息》(2025年10期)、《丽水交通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2025年10期)。
8、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文件丽建价〔2022〕3 号《关于明确丽水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用计取的通知》。
9、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浙建建发〔2022〕37 号《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
10、有关文件、法律法规和省站的有关定额解释。
四、其他说明事项
1、施工现场情况:以现场踏勘情况为准。
2、交通运输情况:以现场踏勘情况为准。
3、环境保护要求:满足省、市及当地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4、本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及措施项目工程量均是根据本工程施工图,按照“工程量计算规范”的规定进行计算的,仅作为施工企业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价款的依据,工程量的变化调整以业主与承包商签字的合同约定为准,或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有关规定执行。
5、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若有错误,在招标答疑时及时提出,以“补遗”资料为准。
6、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中对工程项目的项目特征及具体做法只作重点描述、详细情况详见施工图设计、技术说明及相关标准图集。组价时应结合投标人现场勘察情况包括完成所有工序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
7、工程量清单中项目描述未尽事宜请各投标人结合施工规范要求自行组价,并列入综合单价内。
8、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周边的实际情况对施工影响,编制施工方案,作出报价。
9、本说明未尽事项,以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计价管理办法、招标文件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件为准。
五、其他说明
1、本工程土方类别综合考虑,包括原有建筑垃圾、综合土、基础结构物等,结算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2、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按项列入技术措施费,投标单位综合考虑后报价,结算时费用不作调整。
3、本工程土方优先考虑场内平衡,场内回填利用土的短驳费用请投标单位自行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算,平衡后多余的土方外运报价时需综合考虑土方装卸、外运、处置,消纳场地等一切费用,请投标单位自行踏勘现场,结合现场实际及自身情况自行综合考虑,结算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4、余方弃置清单工程量=挖方清单工程量-回填方清单工程量,结算时上述口径不作调整。
5、本工程中土工布、土工格栅、钢丝、网片等材料的综合单价报价时需综合考虑搭接、损耗、用于摊铺固定的辅材等一切相关费用,结算时工程量按平铺面积计算,请投标单位综合考虑报价,结算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6、本工程所有伸缩缝、沉降缝、变形缝等分缝不单独列项(清单已立项的除外),费用在相应清单子目的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7、涉及混凝土的项目包括相应的模板(清单已立项的除外),措施费中不再计取。
8、施工围挡按项列入技术措施费,投标单位综合考虑后报价,结算时费用不作调整。
9、本项目设置弃土场,多余土、石方外运至弃置弃土场计算,运距投标单位综合考虑后报价,结算时费用不作调整;
10、本项目石方资源化,多余石方运至业主指定弃土场,后续土石资源由拍卖方自行至弃土场运输,运距投标单位综合考虑后报价,结算时费用不作调整;
11、本项目设置搅拌站,投标单位综合考虑后报价,结算时费用不作调整;
12、本项目块石、片石、宕渣均考虑利用场内石方,投标单位综合考虑后报价,结算时费用不作调整;
13、本工程绿化苗木养护期为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
14、锚杆、锚索成孔入岩增加费并入锚杆(索)清单内,投标单位综合考虑后报价,结算时费用不作调整;
15、市政工程土、石方开挖、回填、余方弃置按综合单价考虑,结算时费用不作调整,建筑及安装工程土石方开挖、回填、余方弃置按相应单位工程内清单计价;
16、本项目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按项列入技术措施费,投标单位综合考虑后报价,结算时费用不作调整;
17、本项目技术措施费(清单已立项的除外)计入道路工程中;
18、临时施工用电暂按除税价100万元计入;
19、项目永久性配电、配水外线接入费用暂按除税价200万元计入;
20、预留金暂按除税价1100万元计入。
六、投标报价
1.本工程增值税采用þ一般计税法 □简易计税法计税。
2.投标报价统一按照综合单价法计价,采用þ国标工程量清单计价 □定额清单计价。
3.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
4.综合单价应包含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对应的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投标人填报综合单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在风险范围内今后不作调整。
5.分部分项工程或施工技术措施项目应根据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特征描述计算综合单价。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投标报价应体现投标人提供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费用。
6.施工组织措施项目金额(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外)应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自主确定。
7.其他项目应按下列规定报价:
(1)暂列金额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3)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4)计日工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金额;
8.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和税金,投标人应按下列给定的费率或区间计取,计算基数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
| 名称 |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
规费 |
增值税(销项税额) |
| 道路工程 |
7.56%-9.23% |
18.75% |
9% |
| 桥梁工程 |
7.56%-9.23% |
22.84% |
9% |
| 箱梁工程 |
7.56%-9.23% |
18.75% |
9% |
| 临时交通组织工程 |
7.56%-9.23% |
18.75% |
9% |
| 施工便道工程 |
7.56%-9.23% |
18.75% |
9% |
| 其他临时工程 |
7.56%-9.23% |
18.75% |
9% |
| 其他工程 |
7.56%-9.23% |
18.75% |
9% |
|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
7.56%-9.23% |
18.75% |
9% |
| 柘岙口隧道 |
7.56%-9.23% |
21.02% |
9% |
| 外腰头隧道 |
7.56%-9.23% |
21.02% |
9% |
| 外腰头隧道变配电工程(不含外线) |
5.54%-6.76% |
27.8% |
9% |
| 柘岙口隧道变配电工程(不含外线) |
5.54%-6.76% |
27.8% |
9% |
| 外腰头隧道隧道预留预埋 |
5.54%-6.76% |
27.8% |
9% |
| 柘岙口隧道预留预埋 |
5.54%-6.76% |
27.8% |
9% |
| 外腰头隧道消防工程 |
5.54%-6.76% |
27.8% |
9% |
| 柘岙口隧道消防工程 |
5.54%-6.76% |
27.8% |
9% |
| 外腰头隧道配电、照明工程 |
5.54%-6.76% |
27.8% |
9% |
| 柘岙口隧道配电、照明工程 |
5.54%-6.76% |
27.8% |
9% |
| 外腰头隧道智能交通工程 |
5.54%-6.76% |
27.8% |
9% |
| 柘岙口隧道智能交通工程 |
5.54%-6.76% |
27.8% |
9% |
| 外腰头隧道通风工程 |
5.54%-6.76% |
27.8% |
9% |
| 绿化工程 |
5.51%-6.73% |
30.97% |
9% |
| 泵房 |
8.21%-10.03% |
25.78% |
9% |
| 隧道变电所(隧道起点位置) |
8.21%-10.03% |
25.78% |
9% |
| 隧道变电所(隧道终点位置) |
8.21%-10.03% |
25.78% |
9% |
| 低位消防水池 |
8.21%-10.03% |
25.78% |
9% |
| 高位消防水池 |
8.21%-10.03% |
25.78% |
9% |
| 变电所安装 |
6.13%-7.49% |
30.63% |
9% |
| 泵房安装 |
6.13%-7.49% |
30.63% |
9% |
| 室外安装 |
6.13%-7.49% |
30.63% |
9% |
9.招标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投标人均应填写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未填写报价和合价的项目,可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
10.工程量清单部分投标报价: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报价方式报价。投标人报综合单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在风险范围内今后不作调整。
六、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人:缙云县交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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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变更公告.pdf
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