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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新联合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6-2027年度(东泰蓝庭、太河蓝庭公租房小区)零星工程维修项目施工单位年度服务商项目 ,招标人为 新联合物业服务集团 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宁波仑永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本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 地点: 北仑区江泰路 8号东泰蓝庭公租房小区、北仑区太河南路600号太河蓝庭公租房小区 。
项目总预算: 120万元/2年 ( 包含审计费 ) 。
招标范围: 东泰蓝庭、太河蓝庭公租房小区 的 中修 以下(不含)的 “房屋维修、设备设施维修和采购及其他零星工程维修、改造”等项目的施工任务(除采购人另行公开招标实施或特殊项目)。招标年度施工任务量根据招标年度实际情况而定,预计服务期限内的总造价约 60 万元 /年,中标单位根据委托约定负责实施;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承接采购人所委托的施工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脱 。
质量要求 :按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质量 标准: 并确保不低于原有工程的施工质量且与原工程保持风格一致。维修施工过程中要做好对原有工程的保护工作,若有破损,须立即恢复原状,且不计入收费项目。
安全要求 : 零伤亡、零事故,严格按国家、行业和地方安全标准施工。
服务期限: 单年度合同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本项目招标有效期共两年。单年度合同期结束后,采购单位有权可根据该年度合同履约、考核情况、政策变动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个年度。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单位进行查询,如中标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后续投标人不再递补,本项目重新招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 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并在有效期内(提供开标前近3月连续社保证明、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项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担任并负责拟派项目经理;(3)仅允许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企业组成联合体。
4.1公开招标 。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 5 年 12 月 25 日 9:00 至202 5 年 12 月 30 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5.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未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投标系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采购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5.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5.5 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谨慎领取。
5.6 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 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采购响应文件。
6. 投标保证金
6. 1金额:人民币 10000 元。
6. 2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6. 3交纳要求:
( 1)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 “宁波市阳光招标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招标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 202 5 年 12 月 31 日15时整 。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供应商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注:投标保证金户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或账号和投标人账号一致、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分(北京时间),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ygcg.nbcqjy.org),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2.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 60 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3.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北仑分平台(宁波市北仑区岷山路1388号凤凰金融中心B栋2层)进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2/),在线观看响应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本次招标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宁波华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hxjsxmgl.com/)网站上发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招 标 人:新联合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华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 715号恒凯大厦603室
联 系 人:陈佳妮、王静、唐佳萍、虞礼周、王波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