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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以系统生成为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富春江路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家电采购 , 项目业主为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天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人为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天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诚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 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项目地点 : 位于北仑区 新碶街道,北至黄山西路,东至渤海路,南至规划万益路,西至规划道路 。
2.2 标段划分: 两个标段 。 投标人可以参与其中一个标段投标,也可以参与二个标段投标 , 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2. 3 招标范围:
标段一:富春江路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家电(空调)的供货、配送、安装调试、保修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需求 。
标段二:富春江路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家电(冰箱、洗衣机等)的供货、配送、安装调试、保修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需求 。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一: 613 . 0308 万元,超过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标段二: 438 . 4995 万元,超过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2. 5工期要求 :
标段一: 分批次供货,接招标人通知后 3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具体时间必须满足招标人进度要求。
标段二: 分批次供货,接招标人通知后 3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具体时间必须满足招标人进度要求。
2. 6 质量要求:
标段一: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标段二: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一资格要求:
3.1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有效 的企业营业执照,且为所投主要产品(空调)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 。如为代理商,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产品或者代理商和制造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产品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1.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1.3 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之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2标段二的资格要求
3.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有效 的企业营业执照,且为所投主要产品(冰箱、洗衣机)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 。如为代理商,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产品或者代理商和制造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产品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2.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2.3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之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 本文的制造商指:具备与所投产品匹配的生产资质、实际生产能力,可独立投标或授权他人投标,并对所投产品履约(质量、交付)承担首要责任的主体。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8 月 03 日 9:00 至 2026 年 8 月 07 日 23:59止 (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采购文件费用 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 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 2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平台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3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5.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 标段一:人民币 12 0000元 ;
标段二:人民币 8 0000元。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13 日 15 时 00 分 。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 .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17 日 9 时 30 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
6 .2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6 .3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2/),在线观看开标直播过程。
6 .4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6 .5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https://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上发布。
8.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服务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天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灵江路 366号门户商务大楼16楼
联系人:毛 工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诚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区灵江路 378号(仑江大厦)22F
联系人: 李淑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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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投诉受理单位:宁波市北仑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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