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宁波交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宁波大通开发有限公司 的委托,就 大通数字大脑系统开发项目、智慧高速综合指挥中心设备及系统验收服务(重招) 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 此项目为非依法必招,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
一、 项目概况
1 .1项目名称: 大通数字大脑系统开发项目、智慧高速综合指挥中心设备及系统验收服务(重招) 。
1.2采购预算:标段一:约178000元;标段二:约90000元。
1 . 3招标 范围:
(1) 标段一: 为大通数字大脑系统开发项目 验收服务 , 协助业主完成信息化项目的验收工作,主要涉及依据经批准的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招投标文件、合同、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等资料对信息系统进行检测。检测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及云平台的用户文档集、功能性、性能效率、兼容性、易用性、可靠性、信息安全、维护性、可移植性、源代码分析 等 内容 ,具体详见 项目 需求。
(2) 标段二: 为智慧高速综合指挥中心设备及系统 验收 项目 , 协助业主完成信息化项目的验收工作,主要涉及依据经批准的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招投标文件、合同、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等资料对信息系统进行检测。检测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及云平台的用户文档集、功能性、性能效率、兼容性、易用性、可靠性、信息安全、维护性、可移植性、源代码分析等内容 ,具体详见 项目 需求。
1 . 4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验收为止。
1 . 5 质量 要求: 满足国家、行业的相关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 。
1.6 标段划分: 2 个标段。投标人可就其中 1个标段参加投标或2个标段均参加投标,但1个投标人仅能中标1个标段。
二 、 投标人 资格要求
2 .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由《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 授予 的 CNAS认可 资 格 或 有效期内 由 市场 监督管理 局 核发 的 CMA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 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应包含通用应用软件。
2.3 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2 . 4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成交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
2 . 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 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三 、招标文件获取
3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6 年 1 月 5 日9时00 分 至 202 6 年 1 月 11 日23时59分 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 。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 招标人 将不予受理。
3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3 .3未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视为无效。
3 .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3 .5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 .6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四 、投标保证金
4 .1 投标保证金金额: 标段一: 人民币叁仟伍佰 元整 ; 标段二: 人民币壹仟捌佰 元整 。
4 .2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电子保函。
4 .3 缴纳要求:
(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 202 6 年 1 月 12 日 15时 整 。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 6 年 1 月 13 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地点为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交投分平台 (鄞州区宋诏桥路52号凤凰新村78幢综合楼5楼开标室) 。
5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 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http://ygcg.nbcqjy.org/)、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http://gzw.ningbo. gov.cn/)、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 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 )、
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nbjttz.com/) 。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大通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朱 老师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日丽中路 422号A座1 5 层
招标代理 人 :宁波交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叶建挺、王旭梁、刘丹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世纪大道北段 555号温州银行大厦21楼
监督部门:宁波大通开发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采购监管办)
监督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