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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P31页《第 四 部分 招标要求 》 二 、样品要求 中备注第 4 条现修改为: “样品采用现场递交方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 1679 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 ( 实怡中心 14) 三楼),逾期送达的不予接收” 。
二、 招标文件P11页《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10.1资格证明文件包括内容中第(3)点现修改为: “营业执照 ” 。
三、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作调整,因投标人未及时浏览本更正公告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交通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新大路 539 号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诚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淑媛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区灵江路 378 号(仑江大厦) 22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