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建设单位名称: | 云南南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
|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 91530823MA6NCQEM42 | 建设单位法人: | 余显全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邱大年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 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 |
|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锦屏镇白云路3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省高网S37泸沽湖至宁洱高速公路南涧至景东段 | 项目代码: | 2019-53*开通会员可解锁*-051293 |
| 项目类型: | 建设性质: | ||
|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2018版本:157-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 E4812-E4812-公路工程建筑 |
| 工程性质: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 | |
| 中心坐标: | 经度:100.47337,100.88897 纬度: 25.02822,24.4083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评批复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环评审批文号: | 云环审〔2016〕9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无 |
|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388179.933 | |
|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87172.81 | 运营单位名称: | 云南南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91530823MA6NCQEM4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云南得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 91530112MA6KXG3C7K | 验收监测单位: | 云南升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9*开通会员可解锁*49293T | 竣工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调试起始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调试结束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2?id=51103hn6Dq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新建 | 实际建设情况: | 新建 |
| 变动情况及原因: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车道数:主线,双向 4 车道;南涧南连接线,双向 4 车道;拥翠连接线,双向 2 车道;宝华连接线,双向 2 车道;无量连接线,双向 2 车道;景东北连接线;双向 4 车道。 设计车速:主线,80km/h;南涧南连接线,60km/h;拥翠连接线,40km/h;宝华连接线,60km/h;无量连接线,40km/h;景东北连接线,60km/h。 线路长度:主线,96.85km;南涧南连接线,3.96 km;拥翠连接线,7.58 km;宝华连接线,2.849 km;无量连接线,3.15 km;景东北连接线,5.05 km。 | 实际建设情况: | 车道数:主线,双向 4 车道;南涧南连接线,双向 4 车道;拥翠连接线,双向 2 车道;景东北连接线,双向 4 车道。 设计车速:主线,80km/h;南涧南连接线,60km/h;拥翠连接线,40km/h;景东北连接线,60km/h。 线路长度:主线,94.904km;南涧南连接线,4.430 km;拥翠连接线,8.260 km;景东北连接线,4.640 km。 |
| 变动情况及原因: | 取消设置宝华连接线、取消设置无量连接线。 车道数和设计车速不变。 环评总线路长度(主线+连接线)119.44 km,施工图线路长度(主线+连接线)112.234 km,线路减少-7.206 km,主线减少1.946km;南涧南连接线增加0.47 km;拥翠连接线增加0.68 km;景东北连接线减少0.41 k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生产工艺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不涉及在自然保护区; 不涉及在风景名胜区; 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施工方案:路基工程包括征地拆迁、清表、路基施工、边坡修坡、路面施工;桥梁以桩基础为主,有水中墩。 | 实际建设情况: | 不涉及在自然保护区; 不涉及在风景名胜区; 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施工方案:路基工程包括征地拆迁、清表、路基施工、边坡修坡、路面施工;桥梁以桩基础为主,有水中墩。 |
| 变动情况及原因: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不涉及野生动物迁徙通道; 无跨水源涵养功能区桥梁; 对项目沿线声敏感点采取措施共计:3.5m高声屏障共3处4段710延米,3.0m高声屏障共1处1段200延米。 | 实际建设情况: | 不涉及野生动物迁徙通道; 无跨水源涵养功能区桥梁; 共设置声屏障4142延m /11大段(22小段)。 |
| 变动情况及原因: | 声屏障设置路段增加5段,长度增加3232延米。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其他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设置服务区1处:无量服务区(K42+100左、右幅); 设置停车区2处:旧马街停车区(K23+500左、右幅)、三岔河停车区(K64+200左、右幅)。 设置养护工区3处:南涧养护工区(K12+200左幅)、新马街养护工区(K57+300左幅)、景东养护工区(K94+605左幅)。 设置特大桥5座。 | 实际建设情况: | 线路摆幅超过200m的路段:K48+826~K51+927段长3.101 km;K57+458~K59+044段长1.586 km;K59+514~K61+745段长2.231 km;K62+435~K63+180段长0.745 km;K75+865~K80+568段长4.703 km;K81+465~K82+312段长0.847 km;K86+531~K90+374段长3.843 km;K96+360~K97+208段长0.848 km。 设置服务区2处:拥翠服务区(K28+550右幅、K28+750左幅)、三岔河服务区(K66+300右幅、K66+200左幅)。 停车区1处:景东停车区(K95+650右幅、K95+700左幅)。 设置养护工区2处:南涧养护工区(K11+850右幅)、景东养护工区(K86+600右幅)。 设置特大桥3座。 |
| 变动情况及原因: | 施工图线路优化调整,摆幅超过200m的路段主要包括8段共计17.904km,占原环评总线路长度的18.49%。 取消无量服务区,新增拥翠服务区,由三岔河停车区改为三岔河服务区。 取消旧马街停车区,由三岔河停车区改为三岔河服务区,新增景东停车区。 取消设置新马街养护工区。 特大桥数量减少了2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3、污染物排放量
| 污染物 |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 总体工程 |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 排放方式 | ||||
| 实际排放量 | 实际排放量 | 许可排放量 | “以新带老”削减量 |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 实际排放总量 | 排放增减量 | |||
| 废水 | 水量 (万吨/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COD(吨/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氨氮(吨/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总磷(吨/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总氮(吨/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废气 | 气量 (万立方米/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二氧化硫(吨/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 氮氧化物(吨/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 颗粒物(吨/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化粪池、污水处理站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绿化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 南涧南收费站设置化粪池1座,规模为50m3;设置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套,设计处理规模为20m3/d; 拥翠收费站设置化粪池1座,规模为15m3;设置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套,设计处理规模为9m3/d; 宝华收费站设置化粪池1座,规模为15m3;设置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套,设计处理规模为9m3/d; 无量山收费站设置化粪池1座,规模为15m3;设置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套,设计处理规模为9m3/d; 安定收费站设置化粪池1座,规模为15m3;设置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套,设计处理规模为9m3/d; 文龙收费站设置化粪池1座,规模 为15m3;设置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套,设计处理规模为9m3/d; 灰窑收费站设置化粪池1座,规模为15m3;设置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套,设计处理规模为9m3/d; 景东北收费站设置化粪池1座,规模为50m3;设置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套,设计处理规模为20m3/d; 拥翠服务区A区设置化粪池1座,规模为50m3;设置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套,设计处理规模为20m3/d; 拥翠服务区B区设置化粪池1座,规模为50m3;设置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套,设计处理规模为20m3/d; 三岔河服务区A区设置化粪池1座,规模为50m3;设置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套,设计处理规模为20m3/d; 三岔河服务区B区设置化粪池1座,规模为50m3;设置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套,设计处理规模为20m3/d; 景东停车区A区设置化粪池1座,规模为25m3;设置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套,设计处理规模为12m3/d; 景东停车区B区设置化粪池1座,规模为25m3;设置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套,设计处理规模为12m3/d; 南涧养护工区设置化粪池2座,1座规模为25m3,1座规模为20m3;设置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套,设计处理规模为20m3/d; 景东养护工区设置化粪池1座,规模为15m3;设置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套,设计处理规模为9m3/d; 宝华隧道管理站设置化粪池1座,规模为15m3;设置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套,设计处理规模为9m3/d; 三岔河隧道管理站设置化粪池1座,规模为15m3;设置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套,设计处理规模为9m3/d; 宝华1号隧道变电站(进口端)设置化粪池1座,规模为30m3; 宝华1号隧道变电站(出口端)设置化粪池1座,规模为30m3; 石洞寺隧道变电站(进口端)设置化粪池1座,规模为30m3; 无量1号隧道变电所(进口端)设置化粪池1座,规模为30m3; 安定2号隧道变电所(进口端)设置化粪池1座,规模为30m3; 安定3号隧道变电所(出口端)设置化粪池1座,规模为30m3; 文龙隧道变电所(进口端)设置化粪池1座,规模为30m3; 文龙隧道变电所(出口端)设置化粪池1座,规模为30m3; 亚热带植物园隧道变电所(进口端)设置化粪池1座,规模为30m3; 景东隧道变电所(进口端)设置化粪池1座,规模为30m3; 景东隧道变电所(出口端)设置化粪池1座,规模为30m3; | *开通会员可解锁*~24日对代表性的南涧南收费站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出口;文龙收费站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出口;灰窑收费站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出口;景东北收费站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出口;拥翠服务器A区(右幅)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出口;三岔河服务区B区(左幅)、景东停车区B(左幅)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出口;南涧养护工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出口;宝华隧道管理所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出口行了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植树、种草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的二级标准 | 项目在高速公路两侧征地范围内、隧道口种植了大量的乔木、灌木,净化了空气。 | *开通会员可解锁*~23日对进口距离道路红线100 m以内3个村镇进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 |
| 2 | 油烟净化设施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 服务区、停车区、养护工区、收费站、隧道管理站等附属设施的厨房均安装的油烟净化设施。 | 无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声屏障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2类标准。 | 项目共在岔河、拥政小学、石洞寺、马鹿田、新桥村、保台小学马、街村、冷水箐、良子村、白洋田、老火山移民新村等11个声环境敏感路段,共设置声屏障4142m/11大段。声屏障板材高度2.4~3.5m,声屏障板材与防撞墙高度之和均为3.5m。 | *开通会员可解锁*~22日对工程沿线代表性26处敏感点进行了监测; | |
| 2 | 限速标志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2类标准。 | 项目在高速公路沿线已设置有多处限速标志。 | *开通会员可解锁*~22日对工程沿线代表性26处敏感点进行了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运营期间,在服务区设置污水处理设施,生活生产污水集中排放至污水处理设施。注重服务区地表防渗措施,特别是污水排放、垃圾堆放地带应加强防渗措施。同时排污管线需符合标准,防止污水渗漏等情况。 | 项目沿线服务区、停车区(加水站与景东停车区合计)、养护工区(监控中心、路政中队和交巡警与南涧南养护工区合建)、收费站、隧道管理站设置的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已设防渗措施。 项目沿线的附属设施均设置垃圾桶或垃圾箱,垃圾桶及垃圾箱均置于地面硬化区域。 项目沿线的附属设施配套安装的管网均为从正规厂家购买的合格产品,并有专业的施工图团队施工,能够很好防止污水渗漏。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施工期合理调配工程土石方,施工弃渣和土石方及时清运,不得顺坡、沿河倾倒。剥离表土单独堆存用于绿化覆土。 | 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就各标段的施工单位的土石方去向召开了多次会议,及时制止施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理弃渣现象,使施工弃渣得到合理调配、处置,施工期为发生顺坡、沿河倾倒事件。 施工过程中设置有临时表土堆场,对新建段的表土进行了收集,表土堆放于就近的互通、弃渣场,用于后期绿化。 | |
| 2 |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对施工期固体废物应采取“集中收集、分类处理、尽量回用”的原则,其中废弃土石方在设置的弃渣场进行处置,拆迁房屋、建筑物的建筑垃圾部分用于临时占地中场地平整,其余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城镇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 项目施工固废中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已单独收集利用,不能回收垃圾部分用于路基回填,部分运至建筑垃圾指定堆放点。 开挖土石方部分回填路基,回填不完部分全部运至弃渣场妥善处置。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就各标段的施工单位的土石方去向召开了多次会议,及时制止施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理弃渣现象,使施工弃渣得到合理处置。 生活垃圾收集后可回收利用的已单独收集利回收,不能回收垃圾部分自行运至乡镇生活垃圾指定堆放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
| 3 | 公路沿线服务区、停车区、养护工区、收费站等附属设施地应设垃圾桶收集固体废物,由高速公路运营管理部门集中收集后运往沿线各区县生活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 | 项目沿线服务区、停车区(加水站与景东停车区合计)、养护工区(监控中心、路政中队和交巡警与南涧南养护工区合建)、收费站、隧道管理站等附属设施均设置了垃圾桶或垃圾箱。生活垃圾由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清运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进一步优化线路走向、选址布局、施工工艺和施工时序。线路应尽可能远离景东亚热带植物园就地保存区和科研实验区,涉及植物园路段应尽量收缩路基边坡,减少对植被的影响。景东亚热带植物园范围内不得设置弃渣场、表土堆场和施工营(场)地等临时工程。临时工程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和公益林,并尽可能远离河道、居民点等。Q16弃渣场应调整至K31+750右侧860米处箐沟内,S14施工营地应调整至K35+920左侧20米处。通过局部线路微调避让K64+650和 K84+300红椿集中分布区域。合理设置临时施工道路,优先利用已有公路作为施工便道,减少工程占地。加强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的控制,严禁越界施工。 | 项目在施工图阶段进一步优化了线路走向和各沿线附属设施布局;施工单位按照最新的施工工艺进行施工,并根据施工进度控制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 项目在施工图阶段进一步优化了线路走向,公路在景东亚热带植物园路段已向西侧远离景东亚热带植物园方向设计施工,并通过文龙隧道、亚热带植物园隧道下穿景东亚热带植物园对面山体,避让了景东亚热带植物园就地保存区和科研实验区;涉及景东亚热带植物园部分为文龙隧道出口的与亚热带植物园隧道进口之间的桥梁段,以及亚热带植物园隧道出口的桥梁段,已最大程度减少对植被的影响。 根据提供的资料及现场调查,未在景东亚热带植物园范围内不得设置弃渣场、表土堆场和施工营(场)地等临时工程。 根据提供的资料,临时工程均为占用基本农田和公益林。 原环评的Q16弃渣场未启用;原环评的S14施工营地未启用。 项目在施工图阶段进一步优化了线路,K64+000和 K85+000在原有线路方案的基础上进行了局部优化调整,避让了沿线的保护植物红椿等分布较多区域。 优先使用已有的G215线以及乡道、村道作为施工便道,减少了临时用地的占用,在确实无施工条件的区域才设置施工便道,项目共新建设置施工便道22条,长度16.55 km。 建设单位已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界施工,经调查,整个施工期间,未发生越界施工现象。 | |
| 2 | 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强化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措施。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和人员管理,禁止破坏植被和捕猎野生动物。工程占地范围内零散分布的4株红椿和1株景东翅子树须进行移栽保护。高度重视邻近水体路段开挖建设的环境保护工作,避开雨天开挖土石方,施工区域、弃渣场临水一侧须设置拦挡墙。施工期合理调配工程土石方,施工弃渣和土石方及时清运,不得顺坡、沿河倾倒。剥离表土单独堆存用于绿化覆土。施工结束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选用乡土植物种类对施工迹地进行植被抚育绿化,改善生态环境。加强桥梁、隧道进出口景观设计和公路两侧绿化,提升景观效果。 | 建设单位加大了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施工期未发生猎杀野生动物现象。 建设单位注重对水土保持的要求,委托云南今禹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了项目的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原环评调查的K72+400 路左10m的2株红椿,高速公路施工图线路较环评线路有略微调整(远离植物),现场调查未发现,原环评调查点位现已全部开垦为耕地。经与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核实,项目施工过程未砍伐过红椿。原环评调查的K62+500 路左5m的1株红椿,高速公路施工图线路较环评线路有优化调整。原路基方案改为三岔河隧道下穿。该植物所在区域为陡峭山峦,且无施工便道,施工营场地。工程建设不会影响该区域,植物无需移栽。原环评调查的K13+100 路左5m的1株红椿,高速公路施工图线路较环评线路有略微调整(远离植物),现场调查未发现,原环评调查点位现已全部开垦为耕地。经与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核实,项目施工过程未砍伐过红椿。原环评调查的K62+500 路右10m的1株景东翅子树,高速公路施工图线路较环评线路有优化调整。原路基方案改为三岔河隧道下穿。该植物所在区域为陡峭山峦,且无施工便道,施工营场地。工程建设不会影响该区域,植物无需移栽。 由于施工图线局部优化调整路,尤其是K75+500和 K83+000段,为尽可能避让景东亚热带植物园以及保护植物可能集中出现区域,在原有线路方案的基础上进行了向西偏移,并采取以隧道、桥梁为主要道路形式的设计,最大程度的减少对植被破坏,经与施工单位沟通,工程占地范围内未发现保护植物。 经与施工单位交流,大雨天未进行土石方的开挖,减轻了水土流失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的施工营场地,均设置了围墙,尤其是在临水一侧,设置拦挡墙避免降雨形成水土流失直接进入水体。项目施工工单位设置的弃渣场均为先设置挡墙后再弃渣。 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就各标段的施工单位的土石方去向召开了多次会议,及时制止施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理弃渣现象,使施工弃渣得到合理调配、处置,施工期为发生顺坡、沿河倾倒事件。 施工过程中设置有临时表土堆场,对新建段的表土进行了收集,表土堆放于就近的互通、弃渣场,用于后期绿化。 施工完成后,及时对裸露土地进行处理,取土场、弃渣场、施工驻地、拌合站等临时用地已进行了复垦和植被恢复。 植被恢复的弃渣场已按相关规范和要求选用乡土植物种,未使用外来物种,改善生态环境。 |
表7 风险设施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制定和完善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风险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大理州、普洱市环保局备案,抄送南涧县、景东县环保局。建立应急报告制度,落实应急设施、物资和经费,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 | 项目编制了《省高网S37泸沽湖至宁洱高速公路南涧至景东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一版)》,并已报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东分局(备案编号:530823- 2025-04L)、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南涧分局(备案编号:530823-2025-04L)备案。 项目建立了应急预案报告制度,后期将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 管养单位在宝华隧道管理所、三岔河隧道管理所设置了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仓库,用于高速公路应急救援使用,并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检查配备的应急救援物资是否完好、数量是否足够,能否满足应急状态时的需要,并及时更新过期物资,同时对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加强保管与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 |
| 2 | 落实公路全线两侧的集排水设施,跨河桥梁、临河路段须设置加强加高型防撞护栏,环境敏感路段设置明显警示标识。 | 南涧南互通E匝道EK0+445.5桥梁右幅(桩号EK0+418~EK0+472),设置了桥面径流收集管(玻璃夹纱管);南涧南互通B匝道BK0+193.7桥梁左幅(桩号BK0+164~BK0+221),设置了桥面径流收集管(玻璃夹纱管)。EK0+445.5桥梁收集管与BK0+193.7桥收集管汇入应急事故池(规模为102m3)。 南涧南联络线LK1+436桥,在各分体式桥梁一侧设置了桥面径流收集管(玻璃夹纱管);南涧南联络线LK1+574.5桥,在各分体式桥梁一侧设置了桥面径流收集管(玻璃夹纱管)。LK1+436桥桥梁收集管与LK1+574.5桥收集管汇入应急事故池(规模为102m3)。 南涧南联络线LK3+984.2桥,在各分体式桥梁一侧设置了桥面径流收集管(玻璃夹纱管)收集管汇入应急事故池(规模为102m3)。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环保搬迁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区域削减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施工结束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选用乡土植物种类对施工迹地进行植被抚育绿化,改善生态环境。加强桥梁、隧道进出口景观设计和公路两侧绿化,提升景观效果。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施工完成后,及时对裸露土地进行处理,取土场、弃渣场、施工驻地、拌合站等临时用地已进行了复垦和植被恢复。 植被恢复的弃渣场已按相关规范和要求选用乡土植物种,未使用外来物种,改善生态环境。 |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功能置换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其他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初步设计阶段须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设计,并报我厅备案。全面落实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各项措施、投资。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和环境监测工作,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和施工期环境监测报告应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依据之一。 项目涉及基本农田、公益林部分的路段开工建设,须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加强文物保护。线路应尽可能避绕景东川河大沟,如无法避让应按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和你单位承诺,采用高架桥梁方式通过。K46+300以桥梁形式经过南涧县保平岩子脚村石碑和桥神庙所在位置,应加强与当地村民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妥善做好相关工作。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建设单位已委托云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了环境保护专项设计。项目注重了环保资金的落实,逐项落实了环评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措施。建设单位云南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了施工期环境监测工作。建设单位委托云南公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江西交通咨询有限公司、云南云岭高速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了省高网S37泸沽湖至宁洱高速公路南涧至景东段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并编制南景高速公路工程环境监理工作总结报告。本次竣工环保验收把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报告和施工期环境监测报告作为主要参考资料。 项目建设时已取得《自然资源部关于S37S37泸沽湖至宁洱高速公路南涧至景东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0〕798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S37S37泸沽湖至宁洱高速公路南涧至景东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的通知》(云自然资征〔2020〕160号);项目建设已取得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林资许准〔2019〕080号)、《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林资许准〔2019〕129号)。 项目已加强文物保护,建设前期委托云南省文物局进行了调查。项目南涧南连接线LK3+910附近西山村下南涧河上,1951年建设南涧抗美桥(*开通会员可解锁*公布为大理州第五批文物保护单位。*开通会员可解锁*公布为云南省第一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由于本项目南涧南连接线是在原有G214祥临公路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南涧南连接线将通过抗美桥周边区域,且无法避让。南涧县政府本着保护文物的原则,将抗美桥进行异地搬迁保护,通过多方勘察研究,选择了县城北面与原址风貌相似的巍山河作为新址,将抗美桥进行整体搬迁,该工程已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全面完工。工程线路已尽可能的避让川河大沟,在确实无法避让处,采用桥梁形式跨越,共跨越川河大沟2次。K93+871处,以桥梁形式(前所大桥)跨越川河大沟1次;K104+031出处,以桥梁形式(文道2号大桥)跨越川河大沟1次。原环评线路K46+300以桥梁形式经过南涧县保平岩子脚村石碑和桥神庙,建设单位与南涧县人民政府县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当地村委会及村民多方多次沟通协调,最终设计单位对施工图线路优化调整,公路远离该文物,保平岩子脚村石碑与南景高速主线最近(K46+230)直线距离55m。南景高速公路对其无影响。 |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7、验收结论
| 序号 |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