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招标:江苏省南京新能源集团选聘新能源乘用车充电设备入围供应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21
发布于
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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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5招标:江苏省南京新能源集团选聘新能源乘用车充电设备入围供应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新能源集团选聘新能源乘用车充电设备入围供应商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00.0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南京新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南京新能源以公开招标人式确定8家入围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排列。前八名供应商具备入围供应商资格,获得入围供应商资格的8家供应商具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深化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含保险)、充电桩产品责任险、调试、技术服务与售后服务,并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及操作和维修人员的培训等(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书的相关内容)。

在项目合作期内,南京新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新能源产业相关主体,即采购方)将根据充电站建设的实际需求,在入围供应商范围内,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具体的成交供应商,如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则共为中标采购价格,并由采购方平均分配采购数量,具体以届时分别签署的采购协议约定为准。

同时,入围供应商对于实质性项目所需设备报价不得高于参与本项目时所递交投标文件明确的单价,产品规格及质量、质保承诺等不得低于参与本项目时所递交投标文件所确定的内容或承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新能源集团选聘新能源乘用车充电设备入围供应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新能源集团选聘新能源乘用车充电设备入围供应商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并按年度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提供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投标人年度报告稿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3)*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投标人在国内新能源乘用车充电行业具有充电桩实施业绩,单站合同直流充电桩总功率不低于2000kW;合同中对应采购标的物资金额、功率不得涂抹,如有涂抹情况不计入有效业绩统计,金额及功率以合同书为准。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4)投标人近三年单个自然年度年出货量≥15万kW(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承诺书格式自拟)

(5)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发布文件后至报名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国家认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具备CMA及CNAS资质)出具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至少具有采购清单中的任意一款交流桩、任意一

款一体式直流充电桩、任意一款分体式直流充电桩型式试验报告(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型式试验报告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所投产品无法按投标文件规定提供“有效型式试验报告”则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书”承诺于中标后30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有效合法的投标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承诺书格式自拟)报告应满足以下要求:

型式试验报告检验项目应包含但不限于《NB/T 33008.1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第1部分:非车载充电机》要求项,交流充电桩型式试验报告检验项目应包含但不限于《NB/T 33008.2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第2部分:交流充电机》。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c.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

充电设备货物;

d.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

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9)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10)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及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11)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

示期限未满的。

(15)本地具有售后团队和备品备件库,并对本次设备采购所涉及备品备件清单列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编入招标文件中)

(16)我公司不存在以下情形:(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①对招标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②对采购贴牌代工、再分包或转包的。

③恶意竞争、围标、串标等扰乱招标投标秩序的。

④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涉及到招标人的法律纠纷、诉讼等问题。

⑤有其他涉嫌围标行为。

⑥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参与本项目。

⑦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

⑧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⑨法律法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8时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18时00分

获取方式:1、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8: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8:00。

本项目后续相关文件将通过供应商平台直接发出。投标人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

七、其他

1、本工程/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2、评标时一旦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会场并递交要求携带的资料,参与开标会,否则拒收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4、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其骗取中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有注册证书处于延续注册阶段,以相关部门提供的证明为准。人员的注册证书均须在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限内,否则不得分。若发生异议、投诉时,中标候选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原件供监管机构及招标人核查,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原件,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琳 185-1840-8518

E-mail:zhaolin7999@163.com

如果您需要代做标书请联系:400-686-6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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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邮箱:yinsus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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