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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招标:广东省中山市建斌职业技术学校2026年食堂管理服务及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中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山市建斌职业技术学校2026年食堂管理服务及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200万元,招标人为中山市建斌职业技术学校。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食堂管理服务及食材配送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山市建斌职业技术学校2026年食堂管理服务及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包组
1);(002)中山市建斌职业技术学校2026年食堂管理服务及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包组
2);(003)中山市建斌职业技术学校2026年食堂管理服务及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包组
3);(004)中山市建斌职业技术学校2026年食堂管理服务及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包组
4);(005)中山市建斌职业技术学校2026年食堂管理服务及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包组
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山市建斌职业技术学校2026年食堂管理服务及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包组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投标人须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包组1、包组2、包组3、包组4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和零售业:包组5采购标的对应行业:餐饮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基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基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的许可证书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中山市建斌职业技术学校2026年食堂管理服务及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包组2))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投标人须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包组1、包组2、包组3、包组4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和零售业;包组5采购标的对应行业:餐饮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基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基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的许可证书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3中山市建斌职业技术学校2026年食堂管理服务及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包组3))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投标人须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包组1、包组2、包组3、包组4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和零售业;包组5采购标的对应行业:餐饮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基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基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的许可证书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4中山市建斌职业技术学校2026年食堂管理服务及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包组4))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投标人须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包组1、包组2、包组3、包组4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和零售业;包组5采购标的对应行业:餐饮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基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基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的许可证书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5中山市建斌职业技术学校2026年食堂管理服务及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包组5))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投标人须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包组1、包组2、包组3、包组4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和零售业:包组5采购标的对应行业:餐饮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基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基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的许可证书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至
7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
七、其他
一、项目编号:ZSHR-CG-20251106
二、项目名称:中山市建斌职业技术学校2026年食堂管理服务及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
1.服务期限:1年,即:两个学期(学期开始和结束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2.本招标项目划分为5个包组,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1)包组1:蔬菜瓜果、豆制品类
(2)包组2:肉禽蛋类、糕点食品类
(3)包组3:粮油类、副食类、干货、日用杂货
(4)包组4:饮用水、牛奶类
(5)包组5:食堂管理服务
3.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四、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五个包组):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投标人须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包组1、包组2、包组3、包组4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和零售业;包组5采购标的对应行业:餐饮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基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基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的许可证书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线上获取的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申请人资格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售价:包组1:400.00元、包组2:400.00元、包组3:400.00元、包组4:400.00元、包组5:400.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至10时00分
2.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
2.开标地点:中山市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琳 185-1840-8518
E-mail:zhaolin7999@163.com
如果您需要代做标书请联系:400-686-6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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