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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自贡市海川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重整投资人资格的拍卖公告
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自贡中院”)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四川省自贡市海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川实业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指定重庆海川企业清算有限公司自贡分公司担任海川实业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开通会员可解锁*,自贡中院裁定批准了《四川省自贡市海川实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根据重整计划草案,海川实业公司的资产分为非保留资产(即全部非流动性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无形资产及军工资质,下同)及保留资产(即全部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下同)两部分,海川实业公司以非保留资产作为资产包,通过网络平台公开竞价的方式确定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将取得非保留资产的财产权益及海川实业公司100%股权(该部分的100%股权的对应财产仅为海川实业公司的非保留资产,不包括保留资产)。
为充分体现海川实业公司的市场价值,满足潜在重整投资人咨询、尽调的要求,管理人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除外)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诉讼资产平台(网址https://otc.cbex.com/page/sszc/index.html)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进行海川实业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竞价处置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一)本《拍卖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二)意向竞买人参与竞拍前,请务必详细阅读并遵照《拍卖公告》《竞价须知》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本次拍卖的标的及资产包内的资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情况、司法限制措施等)、了解竞买资格条件、重整投资人权利与义务、税收政策、委托代理及余款的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三)参与本次竞拍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及资产包内全部资产的现状完全了解且认可;亦视为竞买人完全了解破产重整程序的法律法规规定,并了解且认可海川实业公司的经营现状、债务情况及重整计划草案的全部内容、重整计划的执行要求等,请竞买人审慎参与竞拍。竞价人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即表明知悉、充分预判并接受海川实业公司的资产现状、资产负债情况、征信情况、出资增资情况、税收负担、差错更正及资产盈亏或重整收益等产生的税务调整等。知悉、充分预判并接受企业经营风险、资产使用状况、重整税务调整以及行业发展前景等所有事项。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价人视为对本标的所涉财产实物现状及企业经营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本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次竞拍的标的为重整投资人资格,除竞拍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海川实业公司的实际状况及其股权结构、资产包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权利负担及其限制情况、各项军工资质现状(包括但不限于资质类型、适用范围、资质期限、展期可能等)、各类资产现状及债务人经营情况等。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其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现状及所有风险,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管理人对竞买人基于自身判断、决策所导致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买受人竞买成功后,在重整计划执行期内不得变价处置资产包内的财产,变价处置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出售、抵债、抵押、质押等。买受人应严格按照重整计划的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确保重整计划的有效执行。如买受人违反前述规定,擅自处置资产包内的财产,管理人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减免其在重整计划中的义务或责任。
(七)买受人竞买成功后,自行办理海川实业公司股权的变更登记手续,管理人给予必要的配合。因股权变更登记可能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买受人竞买成功后,付清全部成交价款之日为“交割日”。自交割日起,管理人协助买受人按移交时的现状完成资产包内资产的形式移交。买受人应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接纳海川实业公司的员工并及时履行后续经营义务,接受监督。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撤销交易或减少成交价款。
(九) 海川实业公司的负债以交割日为基准日进行清点,交割日(不含当日)之前已经产生的负债由海川实业公司以偿债资金为限依法予以清偿;交割日(含当日)后新产生的负债由重整后的海川实业公司自行清偿。
(十)海川实业公司的保留资产以交割日为基准日进行清点,交割日(不含当日)之前的资产全部列入海川实业公司的保留资产,交割日(含当日)之后新取得的资产为重整后的海川实业公司资产。
(十一)保留资产中的存货完成清点后,竞买成功的买受人应当以交割日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另行支付资金取得存货所有权。
(十二)买受人履行后续经营义务过程中,买受人及重整后的海川实业公司应当全面配合管理人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的追收工作。
(十三)管理人有权在竞价结束前中止竞价或撤回竞价,前述中止或撤回的行为对各方不构成违约,且管理人不承担各方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二、竞价标的
本次竞拍的标的为海川实业公司的重整投资人资格,以报价最高者确定为重整投资人。最终确定的重整投资人应当遵守海川实业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规定,履行相应义务。
三、海川实业公司情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海川实业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开通会员可解锁*11503F)系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在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370.5732万元(已实缴),住所地为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长土镇盐都大道西一段1351号,法定代表人为刘建文。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研究、开发、制造、加工、销售燃气轮机零部件、航空航天零部件、机械设备、环保设备、金属构件、纺织机械及化工机械、锅炉辅助及配件,机电产品进出口业务及对外贸易业务(国家禁止品种除外)(以上经营项目不含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前置审批或许可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工商登记中企业章程记载的股东共有16位,分别为:
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刘建文 |
46.83689% |
成都德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74424% |
黄刚 |
3.17542% |
自贡市弘威航空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有限合伙) |
12.76596% |
冯培祥 |
3.17542% |
成都同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85734% |
邓利平 |
1.51362% |
成都良知博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38262% |
梅彦雷 |
1.13628% |
嘉兴华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8748% |
罗霞 |
0.90728% |
成都德同银科锦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2966% |
成都锦程同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91498% |
||
扬州嘉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0.55707% |
||
中投建华(湖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53418% |
||
中国宝安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0.38156% |
(二)资产情况
《专项审计报告》显示,海川实业公司账面资产的价值为516,837,897.97元,《资产评估报告》显示,市场状态下海川实业公司全部资产价值总额为490,822,916.48元。
(三)负债情况
截至本拍卖公告发布之日,管理人审查确认的债权总额为681,568,369.80元。海川实业公司的实际负债情况以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无异议债权表为准。
四、资产包情况
本次重整投资人资格竞拍,附带拍卖的资产包为海川实业公司的非保留资产,买受人通过持有海川实业公司100%股权的方式取得非保留资产的财产权益。资产包内资产内容包括:
(一)固定资产
1.房屋建(构)筑物
共23项,部分有租赁,部分有抵押,部分已查封,详见房屋建(构)筑物清单。
2.机器设备
共454项,主要存放地为自贡市贡井区长土镇盐都大道西一段1351号海川实业公司厂区内,部分正在使用,部分有抵押,部分已查封,详见机器设备清单。
3.运输设备
共14项,尚在使用中,部分有查封,部分有违法未处理,详见运输设备清单。
4.电子设备
共163项,尚在使用中,详见电子设备清单。
5.办公设备
共976项,尚在使用中,详见办公设备清单。
6.工具器具
共1293项,尚在使用中,详见工具器具清单。
7.树木
共410项,系海川实业公司厂区内的树木,详见树木清单。
(二)在建工程
系海川实业公司厂区内的四期工程,仅修建了混凝土路面,尚未建设房屋。
(三)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系海川实业公司对自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有冻结。
(四)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总使用面积266060.93㎡,尚在使用中,部分有抵押,部分已查封,详见土地使用权清单。
2.软件
共27项,包括金蝶软件、用友软件、CAD软件等,详见软件清单。
3.知识产权
共43项,部分有质押,部分存在未缴年费权利终止的情形,详见知识产权清单。
(五)军工资质
以上财产具体情况以现场实际状况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积极调查了解,并自行承担各类风险。
上述财产的优先购买权人未接到通知的,本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对上述财产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距拍卖开始7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联系。
评估价:306,346,332.52元,起拍价:306,346,332.52元,保证金:30,634,633.25元,增价幅度:100万元(以及其整倍数)。
五、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竞买人应为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无境外或港澳台控股或直接投资,且股权穿透后境外或港澳台出资人的出资比例不得超过20%。
(二)竞买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竞买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犯罪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四)竞买人无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不存在影响重整履约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竞买人应当有能力建立健全重整后的海川实业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配备符合企业发展需求的人力资源,维持海川实业公司的正常经营。
(六)竞买人应当亲自参与竞拍。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组成联合体参与竞拍的,应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五日内向管理人递交书面说明,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的角色分工,并承诺联合体成员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六、咨询看样及尽职调查
意向竞买人请提前联系管理人进行咨询看样(联系人:林律师,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标的及资产包内的资产以现状为准,如公告及附件描述与实物不一致,则以实物为准。如意向竞买人需对海川实业公司开展尽职调查,需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
竞买人未经调查即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及资产包内全部资产的现状完全了解且认可;亦视为竞买人完全了解破产重整程序的法律法规规定,了解且认可海川实业公司的经营现状、债务情况及重整计划草案的全部内容、重整计划的执行要求等。
七、竞价方式
(一)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符合竞买人资格、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成交确认手续、未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支付拍卖成交款、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或实施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放弃竞价、成为重整投资人后拒不签署重整相关协议、放弃执行重整计划草案、不配合推进重整程序等妨碍重整程序进程行为的,管理人有权重新组织拍卖。原买受人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清偿海川实业公司的债务。原买受人已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拍卖产生的费用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由原买受人承担。
八、特别说明
(一)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价须知》及重整计划草案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了解竞买资格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二)本拍卖公告所披露的信息和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及本次拍卖所展示的照片、视频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务必于拍卖开始前亲自对拍卖标的及资产包内资产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的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或聘请专家鉴定。竞买人一旦完成报名手续,即表明其已对拍卖标的及资产包内的财产进行过尽职调查,且对现状、瑕疵等情况已作全面了解;由此产生的纠纷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价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四)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将被确认为海川实业公司的重整投资人,应按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的规定,执行或配合执行重整计划草案,履行重整计划草案规定的义务并承担执行不能的风险。
(五)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价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本次竞价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和税费。本次竞价的拍卖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一)竞价前,竞买人须在北交互联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北交互联账号的需通过实名认证)。
意向竞买人应在平台阅读《竞价须知》等竞买文件,在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竞价保证金金额一般较大,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以免错过竞价时间。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价须知》及北京产权交易所诉讼资产平台页面的相关准则。保证金服务热线:400-689-1566。
竞价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竞买人提前3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北京产权交易所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与北京产权交易所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将转为部分成交款,由北交互联转入四川省自贡市海川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指定账户,作为第一笔重整资金用于清偿债务;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请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通过银行汇款缴入指定案款账户(户名:四川省自贡市海川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汇南路支行,账户:23*开通会员可解锁*62928)。
十、服务费
拍卖成交后,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价款的1.5%收取,由北交所收取。竞价成交后系统会按照公示费率计算交易服务费具体金额,买受人应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前在线支付该笔订单。如竞买人未支付该费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将被冻结,影响拍卖最终成交。由此引起的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一、标的及资产包内财产的交付
(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凭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长土镇盐都大道西一段1351号海川实业公司管理人办公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二)标的交付为管理人向买受人出具重整投资人资格确认书。管理人出具重整投资人资格确认书后,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海川实业公司全部股权的变更登记手续,从而实际取得资产包内资产的财产权益。管理人给予股权变更登记的必要配合。
(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之日起,管理人协助买受人按移交时的现状完成资产包内资产的形式移交。管理人将持有的资产包内资产的相关资料交予买受人即视为履行完全部交付义务。管理人形式移交的资产数量与公告附件披露的数量有差异的,以移交时的实际数量为准,成交价款不做调整;移交后,资产包内资产的安全责任及财产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二、特别提醒
(一)竞买人竞价前应至海川实业公司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等,对海川实业公司股权变更登记的相关事项进行咨询。如因股权现状及存在的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相关手续及可能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管理人不作变更登记的任何承诺,不承担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中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北交互联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本项目不进行公示。
(三)请各位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价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林律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北交所联系电话:谢经理*开通会员可解锁*;张经理*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四川省自贡市海川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