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等设备一批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2-31
发布于
四川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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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无

采购包6: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2)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2:

(1)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2)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3:

(1)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2)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4:

(1)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2)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5:

(1)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2)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3)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时,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厂商或其授权的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具有授权权限的总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6:

(1)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2)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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