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实训基地建设政府采购项目(四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蹉
发布时间:
2025-12-16
发布于
四川自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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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时,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根据国办发【2017】41号政策要求“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除外);(2)1、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时,二类、三类医疗器械:须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或国家新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一类医疗器械:仅须取得供医疗器械注册备案复印件。2、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时,二类、三类医疗器械:须取得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类医疗器械:仅须取得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3)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时: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商的需提供产品制造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或提供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商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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