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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材料并加盖电子印章。;(2)投标产品若为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注册登记表或备案证并加盖电子印章。。